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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第一次工作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核心课程是指反映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结构、基本思想与方法,对学科专业知识结构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课程,也是支撑该学科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性、框架性、关键性的课程,是该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和特色所在。

第二条核心课程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能充分展现该领域的教学科研优势,对该学科专业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

第三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由研究生处统一规划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具体承担。

第二章建设目标

第四条核心课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发挥课程建设的示范作用,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要求。建设以各类研究生学位基础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学位课程,逐步“延伸”到各类课程,力争建立50门左右高质量的研究生核心课程。

第五条通过课程建设,调动研究生授课教师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位点整体教学水平,形成科学合理、适应学科发展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体系。

第六条核心课程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考核方法和课程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研究与实践。建立健全课程评价体系,促使核心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章建设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确保教学内容先进性。通过核心课程建设,不断更新和优化教学内容,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培育人文素养,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使课程在具备较深的基础理论的同时也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科研成果和教改成果,使课程教学内容达到基础与前沿的有机结合。

第八条加大课程的教学训练强度,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创新过程的理解,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第九条形成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本学科的特色、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有利条件,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将多种途径、多媒体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融入到研究生课程教学中。

第十条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重视教学过程考核,加强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教学过程要有互动,重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发掘提升研

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研究生独立科学研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通过建设,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在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能力上显著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上显著提升。

第十二条形成丰富的教师教学科研成果、研究生学习成果及教学档案:

1. 核心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2. 核心课程试题库(至少10套试卷);

3. 核心课程讲义;

4. 核心课程教学大纲;

5. 核心课程教学案例;

6. 核心课程助学选读文献目录;

7. 核心课程教学档案,包括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中文版和英文版)、授课记录、试卷、成绩单、教学质量听课评价表(授课研究生全体评价)等。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十三条申报的核心课程建设的课程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学位课。

2.已连续开课两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计划,每年上课人数应达到一定规模。

3.核心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已教授研究生课程2年以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术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申报教师本人和指导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只能主持1门核心课程建设。

4. 每门核心课程需建立至少由2-3名具有较高水平、能够独立完成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的授课小组,由能形成一支综合素质好、爱岗敬业、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稳定的授课师资队伍。

第五章遴选程序

第十四条核心课程负责人申请,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学位课程确定,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核心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核心课程建设名单。

第六章经费资助

第十六条获批立项核心课程,给予1万元/门的课程建设费。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各为5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后期资助,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核心课程建设资助。

第十七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经费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课程建设规划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校财务、审计和研究生处的监督。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材及教学相关的资料购买、复印、课件制作、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论文版面费、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会议费支出等方面。

第七章管理与验收

第十八条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设立中期检查制度,课程负责人应在项目立项一年时,向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核心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等。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建设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继续进行建设;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不再进行建设。凡未及时提交课程建设报告的,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第十九条核心课程建设周期完成后,课程负责人应向研究生处提出验收申请,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申请结题项目的建设成果送校内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意见将作为项目结题评审的重要参考,并提交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的项目可以结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5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三、内容 1、实习生范围 1)已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职校毕业生。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由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课题研究的在校研究生以及进行毕业设计的在校本科生。 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工作的在校研究生。5)由个人提出实习申请,经公司同意并与学校、公司、个人签定协议的实习研究生。2、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职责 a、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b、负责实习生定薪、结算的审核。 c、负责实习生的档案、户口管理。 d、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力资源部盖章备案。 2)用人部门职责 a、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b、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c、确定指导老师、实习内容。 3、接收流程 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面试与审核并能认同本公司企业文化。 2)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附件一)/《竞业禁止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人力资源部负责、行政部协助实习研究生到公司后的食、宿安排。 4、实习研究生待遇 见公司《工资制度》,实习研究生另有特殊贡献的,实习结束后公司给予奖励。

3)公司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工作餐免费,其余伙食费自理。 4)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待遇,以公司与高校和研究生个人分别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书》为准。 5、实习生管理 1)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2)实习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技术、商业秘密。 3)考核:到本单位3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协助应对实习生每月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进行月报酬 20%(具体比例由公司确定)的浮动;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 4)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和加班制度;实习期间的请假管理与正式员工一致(参考员工守则)。 5)培训: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进行相关培训。 6、实习结束 1)在公司进行毕业设计的实习生回校进行毕业答辩前,凭《实习鉴定表》(附件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实习终止手续(具体操作同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如毕业后派遣到本公司,则按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2)进行短期实习的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凭《实习鉴定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3)实习研究生离开公司前须进行工作交接,安排任务责任人为监交人。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附件 附件一:《实习协议》 附件二:《实习鉴定表》 附件一: 研究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

医院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规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规定 一、适应范围 1、在学习期间未转出工作关系,由医院按规定发放工资、津贴,享受医院福利的国家计划内及计划外招收的定向攻读学位人员; 2、享受在职人员待遇攻读硕、博士学位课程班人员; 3、享受在职人员待遇的国家计划内及计划外招收的在职攻读学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医院,品德优良,医德医风及服务态度好,临床及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学成愿为医院长期(不低于5年)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报考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者,应在我院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同时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报考在职或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者,应在我院工作1年以上,并同时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可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申报统考研究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3、临床住院医师通过医院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成绩合格者,可推荐攻读临床在职硕、博士学位。 4、每一专业每年限报一人,报考专业限于申请者现从事的专业,如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可特许报考其他专业的在职研究生。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报名当年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⑵报名当年定为医疗技术或责任事故、医疗差错,或违反医院纪律,并参照医院奖惩条例的直接责任人; ⑶报名当年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的直接责任人; ⑷报名当年经查实收受了红包或回扣的直接责任人; ⑸任现职期间有一年考核不合格者; ⑹一年内连续请事假超过30天者。 三、审批程序 1、报名前申请人提交经所在科室签署意见的《攻读在职研究生申请表》,经科教科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并签署同意后方可报名。 2、申请人报名并成功录取后,需本人持学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至科教科签署《医院培训协议》,并依法遵守协议条款,协议生效后方可离院入学。 四、研究生管理 1、职工申请攻读在职或定向硕士、博士学位,须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并依法遵守协议条款。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院服务五年以上。不满五年者,须向医院缴纳赔偿费。 赔偿费按[学习期间医院所支付一切费用/月×未服务月数×200%]计算。

医院研究生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研究生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研究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一、复试方案: (一)科学学位: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科学学位面试可包含专业英语、专业知识内容的考查。 (二)专业学位: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及面试三部分。面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面试按二级学科进行(内外科可按三级学科进行),复试组由本专业5名(或以上)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对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进行全面、严格、公平的考核。 三、录取按总成绩排名:按照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取名单,计划内名额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 四、复试注意事项 (一)复试严格按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必须有详细记录。 (二)录取过程中复试组成员遵守考试纪律,一律不得接听电话(含手机)。 (三)考试必须公正、公平,对所有考生统一标准,一

视同仁。面试成绩要注意正态分布,要有良好区分度。 (四)重视心理测试结果和材料审核(包括政审)。 (五)推免生、保资生(需作为计划内指标)占当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往年保资返还生不占当年招生计划,单考生不占招生计划。 五、校内计划及校外计划单独录取,名额不能交叉使用。校外计划全部为科学学位。 六、各录取类别均可以使用计划内指标。但总额不能超标。 七、上一招生年度未招生的研究生导师优先安排;已招生的按经费排名获得招生名额。 第二章研究生临床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和国务院、省、卫生部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医德医风,自觉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对研究生索要或收受患者“红包”、贵重物品,接收药物回扣者,扣发一年补贴,并根据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二、个人工作失误,是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责任人的,扣发该研究生一年的补贴,并通报批评。 三、服务态度差,刁难病人,对病人“冷、硬、顶、推、拖”,一经发现扣一个月的补贴;与病人发生吵架、打架者扣发三个月的补贴,并全院通报批评。

吉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

吉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2010年 吉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学科(专业)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研究生院制

吉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2010年基本信息

吉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2010年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主要参加者,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2

经费预算(用于项目研究中发生的图书资料费、调研旅差费、印刷费、耗材、课件购置与开发等费用。)

报告正文 一、现状分析(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体系的现状及发展分析) 二、研究内容 此部分重点阐述,选定若干所各国内外著名大学针对以下内容逐校逐项进行调查、研究、对比、分析,并写出对各大学的综合调研分析报告和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计划方案。具体包括: 1、调研大学的名称、在国内外所处的水平、同类对比的学科名称、同类学科所处的地位、所采取的调研方式。 2、调研的学校、学科的总体优势和特色。 3、研究生培养目标、教学理念、知识结构、各培养环节的要求等与我校的对比分析,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4、详细的课程设置情况、课程的学时学分要求,与我校课程设置情况的对比,特色、优势、不足的对比,课程设置目的分析,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情况等。 5、所选择对比课程的课程大纲、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目的等分析,值得借鉴之处。 6、教材或教学用书在教学中的作用,使用方式、要求及来源,与我校情况对比分析,值得借鉴之处,是否需要引进教材。 7、教学实践的具体做法,值得借鉴之处。 8、课程评价与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对比分析,值得借鉴之处。 9、其它有利于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培养质量的值得借鉴的做法。 三、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具体实施的内容及时间安排;项目研究的预期成果包括撰写及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拟建设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的编写、出版;研究生核心课程课件的制作;研究生核心课程的授课视频制作等)

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定与细则

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定与细则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实际情况以及2019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学院全面梳理了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定与细则,方便导师及导师组完成各培养环节指导工作: 第一条:导师负责制 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研究生培养采用导师和导师组负责制原则,指导教师要求全程参加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工作。 1)要求导师及导师组平均每两周开展1次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研究进展汇报、项目研讨及学术交流等),各导师或导师组每学期末提交《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日志》给学院研究生办(日志本封面注明导师姓名及研究生名单)。 2)导师有责任参加研究生各环节指导,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养环节工作,须由本人请符合条件老师代理完成本人的培养环节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我院博士四年制,硕士三年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入学初完成,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选课不到5人的课程(博士课程3人),要求学生重新选课。 第三条:博士资格考试。 第二学期末完成。由学院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由相关教授职称专家组成,导师要求参与专家组,但不能任组长,组长由学院另安排博导担任。提交《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记录表》。 1)博士生资格考试考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课程学习考核成绩;考核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根据本专业博士生所应该具备的学科知识,考核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和科研作风,并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学生用PPT汇报) 2)博士生资格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口试或答辩的形式进行(我院采用答辩形式),资格考试专家组根据资格考试和平时学习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写出简要评语和给出最终成绩(通过、不通过)。 3)考试结果处理。资格考试通过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如因特殊原因第一次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重考仍未通过者,终止论文工作,予以退学。 第四条:学位论文开题。 第三学期末完成。由导师及导师组负责,要求导师组专家不少于3人,研究生向专家组做公开形式的开题报告;提交审定的《开题报告》和《开题记录表》,工程硕士要提交《实验(设计)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首次开题后三个月内重新向专家组作开题报告。开题通过一年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生开题前应阅读国内外与课题相关的近5年发表的文献120篇以上,其

研究生教学管理方法

研究生教学管理方法 一、建立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 首先,摆正研究生教学管理的位置。明确好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对学校的相关规定与通知,做到上传下达,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其次,对研究生教学和管理文件实行系统整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使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做到有章可循。可建 立的教学管理文件体系包括:教学类如课程教学安排(含教学大纲、 教师授课计划书、听课记录、课程试卷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开题报告、科研情况等;管理类文件包括研究生推免工作章程、中期 考核办法、导师守则等。最后,制定教学工作安排。条理安排学期各 阶段事务,有条不紊展开工作,切实为师生服务,提升教学管理工作 的实效性。 二、增强学风管理 要严肃学风纪律,做好教学情况检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可成立学 院研究生教学情况检查小组,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有:学 科带头人、各导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其中,教学院长重点负责 对教师上课实行听课检查和评价;学科带头人重点负责对本专业的教 师授课准备工作实行检查;导师重点负责对学生专业学习、科研活动 情况实行检查;辅导员重点负责对学生报到情况、学风等方面实行检查;教学秘书重点负责对学生上课情况实行检查,并对相关工作实行 协调和总结。任课教师增强上课点名制度,缺勤学生履行请假手续, 限制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的出现。 三、增强研究生专业兴趣培养、学术实践及交流 在研究生入学动机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培养其对专业的兴趣。研究生 扩招后,在绝绝大多数学生追求学术理想的趋势下,不乏存有学生为 逃避社会压力、获取高学历文凭等而读书的现象。所以,培养研究生 的专业兴趣,将其注意力吸引到学习上来,是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第一次工作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核心课程是指反映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结构、基本思想与方法,对学科专业知识结构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课程,也是支撑该学科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性、框架性、关键性的课程,是该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和特色所在。 第二条核心课程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能充分展现该领域的教学科研优势,对该学科专业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 第三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由研究生处统一规划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具体承担。 第二章建设目标 第四条核心课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发挥课程建设的示范作用,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要求。建设以各类研究生学位基础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学位课程,逐步“延伸”到各类课程,力争建立50门左右高质量的研究生核心课程。 第五条通过课程建设,调动研究生授课教师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位点整体教学水平,形成科学合理、适应学科发展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体系。 第六条核心课程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考核方法和课程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研究与实践。建立健全课程评价体系,促使核心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章建设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确保教学内容先进性。通过核心课程建设,不断更新和优化教学内容,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培育人文素养,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使课程在具备较深的基础理论的同时也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科研成果和教改成果,使课程教学内容达到基础与前沿的有机结合。 第八条加大课程的教学训练强度,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创新过程的理解,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第九条形成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本学科的特色、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有利条件,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将多种途径、多媒体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融入到研究生课程教学中。 第十条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重视教学过程考核,加强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教学过程要有互动,重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发掘提升研

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校政〔2013〕29号),全面实施研究生“研究助理、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以下简称“三助”)资助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三条岗位设置 (一)研究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研岗),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科研机构或者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师生互选结果提出岗位需求,经研究生院审核并会商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 (二)教学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教岗),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教学(含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经教务处审核并会商研究生院同意后设置。 (三)管理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管岗),由各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经人事处审核并会商研究生院同意后设置。 (四)研究生“三助”岗位按“一岗一人”原则设置,岗位数由研究生院总体控制,助研岗优先设置,“三助”岗位设置情况在校内公开。 第四条岗位申请 (一)按规定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岗位,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时应当填写《安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助研岗的申请由导师受理,助教和助管岗的申请由设岗单位受理。 (二)选择导师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助研岗。 (三)承担助研岗工作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以再申请并获得一个助教岗或者助管岗。 第五条岗位聘任 (一)助研岗由导师聘任,聘期自师生互选确定师生关系之日起至基本修业年限结束。 (二)助教岗和助管岗由设岗单位聘任,聘期以学期为单位,可以连续聘任。 (三)导师或者设岗单位应当在《安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中载明岗位职责和 —1—

XX大学2016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2: **大学2016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制订本指南。项目申报需根据以下建设要求,选择确定建设目标和内容。 1.公共学位课程建设 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课等公共学位课程重点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提高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专业学位课程建设 专业学位课程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建设和改革:(1)更新课程教学内容,吸收和整合本学科国内外先进的研究成果和前沿性知识,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2)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创新过程的理解;(3)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4)将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实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的有机融合,优化研究生的知识能力结构。 3.校企合作实践课程建设 根据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特点,积极与具备培养条件的企业合作,建设校企合作实践课程,校企师资协同开展课程教学,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职业能力训练相衔接,形成理论与实践教学融合贯通的课程教学模式。 4.案例库建设 以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一门或多门课程为依托,开发

具有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案例库,运用于课程教学,并在相关专业应用共享。鼓励在建设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 5.在线课程建设 在线课程建设要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实现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促进教学方式方法的转变更新,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设工作着重提升数字化教学资源质量、教学设计水平、教学互动程度,促进教学模式改革。 6.全英文和双语教学课程建设 开展全英文和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工作,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资料、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国际化教学研究,提升课程教学的国际化水平。

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武汉科技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取得博士学籍后的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2、开题工作最迟在正式答辩前1年应完成。未能按期开题的研究生,不允许按正常毕业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进行核算。 二、开题报告内容及撰写要求 1、开题报告应在大量掌握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全面介绍和分析国内外该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主要进展、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等。内容包括: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及创新之处; (4)研究方案; (5)已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条件;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措施;

(7)进度安排; (8)主要参考文献等。 2、阅读主要参考文献原则上硕士生不少于40篇,博士生不少于70篇,其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外文资料。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3、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标准执行。 三、开题报告的评审 1、开题报告工作由学科统一组织,严格把关,公开答辩,可根据专业研究方向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 2、开题报告须有至少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3名教授)或博士学位者作为评审专家,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及外校研究生导师参加。同时应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加开题报告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跨学科(门类)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3、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专家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四、开题报告的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开题要求和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开题,获导师认可同意后,在举行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书送交考核小组成员审阅。 2、开题报告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硕士生应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应不少于25分钟。由考核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撰写计划进行点评和提问,专家点评及提问时间硕士生不少于20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3、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进行集体评议,根据考核内容严格审核,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意见。开题报告会的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时间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17 23:04:51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大研字[2008]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毕业后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仅取得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位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专业学位成立相应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组织和协调与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活动,包括审定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为学校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及有

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等。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协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生源的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同时抓好学风建设。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监督、培养目标管理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凡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做好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年4-6月到相关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各学院须于7月10日前将新生入学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并认真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落实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应将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每位专业学位新生。 第八条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10月必须在所在学院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应在每年10月底将

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规定

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规定 为了鼓励我院职工积极参加在职学习,同时加强对在职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读研”)的职工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暂行规定。 一、在职研究生指参加全国统考的攻读学历及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委培生、在职定向生,不含参加学位班、课程班学习的在职人员。 二、在职报读学位者(含全国联考学位研究生),其学习、做课题、实习及撰写论文时间由本人负责,不能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报考在职研究生的条件 (一)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二)必须在我院工作满三年(截止至入学时)方可报考。 (三)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近三年须在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著2篇以上。 (四)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及院系填报专业,只有在我院没有对口专业的情况下,才可以跨专业或院系报考。 四、报考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申请人到人事科领取申请表,填写后交科室负责人批准,再交回人事科。 (二)人事科将申请表提交院务会讨论。 (三)院务会通过后,人事科将名单公布,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五、在职研究生管理 (一)申请人考上在职研究生后,须到人事科签订双方协议。在职研究生的待遇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二)如果在职读研期间,申请人申请离开我院,或申请人毕业后,工作不满三年就申请离开我院,必须偿还在职脱产读研期间我院发放的工资和各种补贴、节假日酬金。 (三)偿还待遇款项的计算方法:如果读研期间离开医院,则为脱产读研期间我院发放的工资和各种补贴、节假日酬金之和;如果毕业后工作不足三年而申请离开医院,须按照服务不足的月数与三年(三十六个月)之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基数为:本人培养费(医院负担部分)与脱产读研期间我院发放的全部工资和各种补贴、节假日酬金之和。 七、职工在职读研期间的待遇 (一)按照学校规定必须脱离原工作岗位从事学习、做实验或实习的时期称为脱产期;回到原科室一部分时间工作,一部分时间学习或做实验的时期称为半脱产期,半脱产期每月累计的临床工作时间不应少10天,否则计为脱产。脱产期与半脱产期由科主任与导师共同界定,科室在每月报考勤时注明。 (二)在脱产期医院发放基本工资,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在半脱产期,工资全额发放。在职读研期间奖金由用人科室自定,参照以下原则发放:脱产期不发,半脱产期只发放同级人员的一半。 (三)原则上脱产期不能超过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则从超过之日起,停发一切待遇。 (四)脱产期不得享受教学假及餐费补助。半脱产期可享受教学假及餐费补助。(五)在职读研期间,按照过节费的发放标准发放各类过节费;如遇工资调整,医院按政策给予调整。 (六)在职研究生脱产期的寒暑假视为在职读研的延续期(最后一个假期不计),工资待遇不做变动;半脱产期不得休寒暑假。若因科室的工作需要,在职脱产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

力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做到: 1.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1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强地运用网络信息信息技术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 (1)矿山岩石力学与地下工程 主要研究岩土力学的基础理论和工程技术中的应用。对围岩工程需现场监测与实验室近似模拟实验相结合,也包括计算机数值分析等研究,为工程施工及优化设计提供依据。1)在地下硬岩矿物开采、岩体地下结构稳定及参数研究方面,提出基于强度折减安全系数与稳定性预测的远程监测预报及治理技术。2)系统研究加卸荷条件下岩体的力学特性、变形及破坏

机理。3)基于卸荷试验应力-应变曲线,建立岩爆失稳问题的折迭突变模型,提出应力差强度比岩爆判据。 (2)矿山充填力学与地压控制 主要研究矿山充填理论、应用技术与地压控制方法。研究内容包括:(1)工业废渣充填胶凝材料;(2)充填料浆管道输送理论与技术;(3)充填体与围岩共同作用理论;(4)大范围多水平开采的围岩稳定理论与控制技术;(5)地压稳定检测预报技术与实验研究。 3)岩土力学与海洋岩土工程 本方向既研究岩土力学基本理论与岩土材料力学特性,也研究具有海洋背景的岩土工程问题。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有:1)岩土塑性力学与土体本构模型:广义塑性力学的完善与应用;数字图像相关方法与土工试验结合,实现砂土虚拟数值试验,揭示砂土变形微观机理;颗粒物质力学与模拟土体本构特性的超塑性理论结合,土体变形细观机理与宏观本构特性描述的深入研究;海洋土力学与土体本构模型。2)海洋岩土工程:以海底石油与可燃冰的开采为背景,开展海洋能源土力学特性、海底滑坡的触发机理及其稳定性分析的研究;以海岸和近海工程为背景,开展港口、海底隧道、海洋平台等静动态力学性能分析与流固耦合数值仿真。3)岩土力学数值方法:开展大型有限元软件(如ABAQUS、ANASYS、FLAC2D/2D等)与离散元软件(如PFC2D/3D等)的应用与二次开发研究。 (4)复杂系统的动力学与控制 复杂系统的动力学与控制是目前应用力学领域十分活跃的研究方向。本学科方向注重一般力学的理论基础、工程应用和交叉学科的发展,主要以含有摩擦、接触、碰撞等非光滑因素的复杂系统作为研究对象,该系统

吉林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吉林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在部分学科专业开展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研究生核心课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旨在更新研究生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及手段,培养一批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教学团队。 第二章建设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以研究生学位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为主,具体包括: A类:研究生公共课程,即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公共课及面向多个一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 B类:面向一级学科或部分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第四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要求、教学大纲、教学用书(教材)、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及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方面。 第五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要注重原版外文教学资料的应用,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并积极开发新教材,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纸质教材、电子教材、网络教材等)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第六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中应注重教学团队的建设。教学团队原

则上应由一名具有正高职称且师德高尚的研究生教师作为团队带头人,实行在研究生院、相应教学单位指导下的团队带头人负责制;教学团队组成人员应在职称、年龄、教学经历等方面自然形成梯队形式,保证成员在教学交流中的各层次的全面性和团队发展人才的不断层。 第七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由申报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内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教师,项目组成员一般应由承担过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课教师组成。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研究生培养处作为吉林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论证、立项、建设、验收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 第九条研究生培养处统一组织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组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第十条研究生培养处结合项目中期检查等过程管理工作,对项目中期建设成效、下阶段建设资金预期使用效益进行论证和评价,调控项目建设资金,激励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研究生培养处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向研究生院提交验收总结报告,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已签定的《研究生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第四章经费管理

研究生成绩管理细则

研究生成绩管理细则 为正确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相关规定,保证学校教学事务中成绩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设良好、规范的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1、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 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选课后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0分计, 同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并 取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查课程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记为“通过”、“不通过”,考查课程成绩60 分以上或者成绩为“通过”者,取得该门课程学分。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时,一律取整数。 3、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方可参加考试。至期末 尚未完成实验或交齐作业、实验报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抄袭作业视同未交 作业。 4、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重修(重考)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后注明 “重n”字样(n为重修或重考的次数)。 5、因特殊原因造成重修的课程成绩,无法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时,开课系应出具替代课程证明, 注册中心依据其证明解决问题数据的课程替代。替代课程均应以被替代课程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中,课 程学分,以实际所修学分数记录。重修次数的标注,以替代后的累计次数为准。 6、学生考试作弊或旷考(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试不交卷,均以旷考论),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 理外,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通过。 二、课程成绩管理 1、教学记录 任课教师应于学生选课的补退选结束后及时利用校园网打印教学记录表,此表用于做日常教学记 录及记录期中和期末的考试成绩。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记录与成绩单一起交开课 系教学办公室存档。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应妥善保存教学记录表(保存期一般为4~5年),以备查询。 每学期第9周注册中心安排研究生课程中期退选,任课教师可在第10~12周内通过校综合信息服 务网页,确认自己所任教课程中实际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 2、网上录入成绩的密码 每学年春、秋学期的第七周,注册中心统一生成当学期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的密码。该密码于 第八周发至开课系教学办公室,此密码各系应妥善保管,并适时发给任课教师。 3、学生缓考信息 进入考期后,注册中心将每天根据学生所在系提供的学生缓考信息,在本学期成绩中将此信息提 供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可于考试前,在录入成绩界面查看该信息。 4、成绩录入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在职研究生的报名是有条件的,一般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研条件: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满两年并达到本科同等学力;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等。在此基础上,有些学位,如工程硕士,mba等的报考还要求有一定的工作年限。 在职考研有几种,一是参加一月份的全国统考,录取毕业合格后,可以拿到学位和学历;而是参加十月份的在职申硕考试,全国联考,毕业合格只有学位,没有学历;三是研究生进修班,毕业发结业证,可以通过学位考试申请学位。 比较正规的还是前两种,认可度最高的是第一种。第二种在某些专业认可度较高。 在职研究生有三种 1、每年一月份的统一考研在职人员可以参加,通过后需要脱产学习,是唯一的一种既可以拿学历有可以拿学位的那钟; 2、读每年大概是十月份只是在职人员考试的那种,通过入学考试不脱产学习,将来再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考试,通过者可以拿到硕士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 3、在职研究生班,免试入学,有学士学位并且学士学位满三年可以参加每年五月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包括专业课程和一门外语,通过参加硕士论文答辩(要有近三年的论文发表不少于3000字)全部通过可以取得和一月份统一考研完全一样的硕士学位!以上三种各有利弊: 第一种难度比较大,脱产学习机会成本高! 第二种有同样有严格的入学考试,只不过是若能通过入学考试将来的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要容易些;但没有学士学位是没有资格的; 第三种进入容易,但申请硕士学位的考试是全国统考,有一定难度,但可以选择对自己比较实用的课程,即使没有申请下来学位,提升实际工作技能也不错! 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概述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保证我国学位授予的总体质量,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而设立的国家水平考试。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该考试的实施和考务工作。 举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目的是测试申请人是否已具备获得硕士学位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出口把关考试。也就是说,申请者自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只有通过这些考试,方可提出硕士学位论文。 同等学历申硕学位的主要条件? 1、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3、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4、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5、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研究生课程建设调研提纲

研究生课程建设调研提纲 一、培养单位课程建设 1.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设置能否满足本学科(即数学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的需求; 按照一级学科还是二级学科进行课程设置; 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情况,跨学科课程情况; 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层次性,博士生课程、硕士生课程如何衔接; 课程开发投入,课程设置标准及其审查机制。 2.课程内容 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课程分类,研究方法类、研讨类、专题类、实践类课程及其比例; 前沿性课程情况; 全英文课程比例; 学术型硕士生、博士生外语课安排,第二外语、专业外语课程安排。 3.课程教学方法 课程教学方式有哪些(讲授、研讨、案例式、现场等),各自所占比例; 除课堂授课外,对研究生有文献阅读或实践要求的课程比重有多少,课后学习的效果如何考核;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进度与效果。 4.课程教学管理 课程任课教师资格,课程教学大纲; 模块化课程,合作开发开设课程情况,国际和跨学科合作课程情况; 课程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与方式,评价结果的奖惩机制; 精品研究生课程的建设思路与效果; 研究生课程教学研究立项情况。 二、研究生课程学习 1.研究生选课 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导师组和培养指导委员会作用; 跨学科、跨院(系)和跨校选课情况,课程选择范围。 2.课程教学改革 研究生参与教学设计、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情况; 教学互动,自主学习情况; 教学训练强度,案例式教学,方法论学习和训练; 课程学习支持体系。 3.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综合考核; 不同课程考核方式(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论文、作品等)所占比例。 4.社会评价 毕业研究生及用人单位对研究生课程的评价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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