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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讲义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

前言:

企业从成立之初,参与竞争之始,风险陪伴始终,一路相随。这些风险有主要有三种:自然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又可称为不可抗力,是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和自然环境的突变等所引起的实际收益减少,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对这种风险,企业可以通过投保的途径来降低。商业风险又称为经济风险,它包括市场风险、决策风险、利率风险和经营风险等,对这种风险,需要通过企业家的卓越个人素质和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智慧来避免。法律风险是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可预测性和可控性的特点。

企业家必须具有一种冒险精神,但有些险可以冒,比如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有些险不可以冒,比如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一旦爆发,对企业或者企业家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法律风险带来的否定性评价,往往是企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甚至使企业家失去基本的人身自由。

而在法律风险的诸多层次当中,最为重要的、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合同风险。西谚有云:“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正是对合同重要性的极力写照。

一、合同风险的三大认识层面

有一句古语,大家可能听说过:“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这来源于下面的一段对话:

魏文王曾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

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只在我们的村子里才小有名气。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

文王连连点头称道:“你说得好极了。”

这三句话可以对应企业对合同风险认识的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的认识,也是高级认识:合同是一种资源,要为我所用,为我创造价值,他们注重合同签订时的前期防范、合同履行中的跟踪督察,合同违约后的及时补救。在中国能做到这一点的是少数企业。

第二层面的认识,也是中级认识:合同是一种保护自身的武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要通过合同自我保护。他们注重的是合同出现问题后的补救措施。虽是亡羊补牢,但犹未晚矣。中国大部分企业都处于这个层次。

第三层面的认识,也是低级认识:合同是必须遵守的尺牍和规范。即使一方违约,也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同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才恍然大悟。不过,这类企业目前也是少数。

从这三个层面可以看出,医未病之病,防患于未然,才是企业应对合同风险的明智选择。

对于企业人士来说,也不需要像律师一样掌握精确的合同法,所以我们今天的课程是专门针对非法律人士来讲合同法的,既要详细又要浅显易懂,故次讲座不求全面,但求实用;不求精致,但求通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看个身边发生的案例:甲背着妻子将夫妻共同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卖给乙,买卖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房屋交付给乙,并将房产证也交给乙,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在乙出差期间,该房屋价格迅速上涨。甲的妻子得知甲买卖房屋后认为没有经过其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于是和甲商量后,就将房产证挂失,并将房屋高价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等乙回来发现购买的房屋已经住上别人,于是要求丙腾房。

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该房屋归谁所有?

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凶宅乙退房是否可以?

二、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原理

要应对合同风险,提高认识层面,必须对合同的一些基本知识有所认识。

什么是合同?

某有限公司为降低赊销风险,采用高佣金的奖励政策,同时要求业务人员承担全部赊销风险。在承包责任制中规定货款逾期一个月以上业务员每月按逾期货款20%承担利息,发生坏帐由业务员全额承担。该公司有业务员80名,客户拖欠9400万元。其中有15名业务员因收款差被公司停止发货,该15名业务员手中客户拖欠1200万元,公司要求业务员承担。问:业务员应该承担付款责任吗?

这个案件的焦点就看承包协议是否是个合同。如果承包协议是合同,就应当遵守,业务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承包协议不是合同,只是作为企业内部的奖惩制度,那么业务员就不必遵守,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许多情侣分手时,分手一方会向提出分手的一方索要“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但是“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提起“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并不被法律认可。近年,又出现一个新名词——“空床费”,指的是夫妻一方因对方长期夜不归宿,而主张的精神抚慰金。那么,法律认可“空床费”吗?

2003年初,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而引发的“夫妻不忠赔偿案”。法院判令违反“忠诚协议”的男方赔偿前妻30万元。这是道德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首起判例,它通过协议的合法方式,开创了法律作用于婚外情的先河,不少法院也纷纷效仿。诸如:

案例一:2004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某和熊某(均是化名)结婚14年,关系一直很好。但从2003年7月以来,丈夫熊某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于是两人商量后约定:丈夫熊某如果夜不归宿,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刘某,从深夜12时至清晨7时计算。2003年7月3日,丈夫熊某因夜不归宿给妻子刘某写下了第一张欠条,半个月后丈夫熊某支付了第一次“空床费”

700元。之后,丈夫熊某继续打下欠条,妻子刘某手中至今还握着五张“空床费”欠条,共有4000多元。这些欠条都写着相同的内容:“通宵不归,今欠空床费××元”。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均支持了原告刘某的离婚请求和支付“空床费”4000元的请求。

2.只有书面的协议才是合同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的形式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可见不仅仅是只有书面协议才是合同,双方的口头约定,只要符合有关要件也可以成为合同。甚至有些时候,对方没有口头承诺,但双方的行为符合要约和承诺的要求,也可以认为双方之间订立了合同。

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形式易于保存,出现纠纷时有确切依据,这是应该提倡的一种合同形式。口头约定,有时会出现双方理解有误差,出现纠纷难以举证的特点,一般不提倡。

3.什么时间合同成立?

双方经过了一系列了磋商、谈判,最后达成一致,那么这个合同从什么时候成立呢?这个和合同形式有关,我们提倡书面形式。《合同法》规定: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下面看一个有关合同成立的一个案例:

2009年7月底江苏一家贸易公司业务员王某到太原一家化工公司签订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工原料单价3000元/吨,数量200吨,价值60万元。采用款到发货结算方式,供货时间安排2010年9月——10月之间。江苏那家公司是供货方,太原的公司是收货方。太原的公司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江苏

的贸易公司王某在合同签字,双方各执二份,王某答应回公司盖章后寄回一份。2010年9月10日太原要求提货,因为原料已涨至4000元/吨,江苏的贸易公司拒绝提供。

江苏的贸易公司是否应该提供化工原料,太原的公司是否可以因为对方不提供化工原料而要求赔偿,取决于那份化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前面的知识,双方是签字盖章了,可合同成立了吗?一种意见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合同双方已签字;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不成立,因为江苏的贸易公司没有盖章,不能成立。

这里涉及到一个代理问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贸易公司和化工公司,必须它们签字盖章才有效。但公司是人的集合体,必须公司人员来执行业务,业务员王某和贸易公司是一种代理关系。法律上规定:A.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各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B.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上述案例中关键看王某有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是否授予他签订合同的权限:如果有此权限,则王某的签字就是有效的,合同就已经成立,贸易公司就应该供货;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就由贸易公司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太原公司没有看王某的授权委托书就签订合同,则由太原的化工公司自己承担损失,和贸易公司无关。

这个案例也同时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怎样管理委托书和介绍信,怎样管理空白合同?

4.什么时间合同生效?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合同成立后就必然生效,或者认为成立和生效是一回事,其实不然。合同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的结果,应以当事人的意志为标准来确认、解释;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的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合同成立后未必生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这个涉及到企业的一项主要业务:担保义务。看下面这则案例:2010年6月,某汽修厂向李老太借款50万元,约定年息12%,借期1年,汽修厂用门面房一间作抵押(该门面房价值70万元),但双方没有进行抵押登记。2011年7月李老太向汽修厂讨回本息被拒绝,便向汽修厂讨回房屋。在前往查看房屋过程中发现该门面房已卖给了张姓用户并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李老太和汽修厂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吗?有两种意见:有效,因为双方已签

订抵押合同;无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这里的抵押登记是44条规定的登记手续吗?《物权法》对此进行了规定: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手续,和抵押合同的效力无关。那么这份抵押合同就是成立时就生效的。既然合同生效了,汽修厂就应该对李老太的本息进行偿还,但房屋却是归陈姓用户所有了。

这里李老太办理的抵押没有起作用,可企业之间在办理抵押担保时,怎样进行的抵押登记才有效呢?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

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方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

资格,一般是查验对方的三证是否齐全,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以往经验,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公司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在此将流程简要梳理如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姓名 :宋召科 班级 :机电(本)091 学号 :2009322112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论文摘要】市场经济即是法律经济、契约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更是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企业经营管理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然而,由于企业因未能建立和完善一套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合同管理体制,造成合同法律风险接连发生,而法律风险一旦产生,企业自身又没有掌控和处理的措施,往往会给企业带来难于挽回的损失。因而,如何做好企业合同管理及合同风险的防范在企业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合同管理合同风险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合同管理的风险也相应增大,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风险的防范,对于维护企业权益、信誉和形象至关重要。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有哪些?企业又应该如何防范合同风险?这是管理管理者应该有所了解的问题,更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应该深入了解的问题。下面我们来浅谈一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从制度层面上讲,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比如归口管理和责任管理制度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难免这样那样的风险。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签订合同前如果不注意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会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或引发企业的全面亏损或破产。或者虽然前期注意了资信审查,但在过程中对对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缺乏持续关注,不能及时掌握对方的资信变化信息,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2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约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中小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3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通过强制履行承诺帮助人们实现他们的私人目标”是合同立法的目的。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例如,企业之间签订借贷合同或联营合同时设立的保底条款、担保合同中以政府机关作为保证人等,这些条款依法无效,也因此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4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合同签订权限不明。有的企业只是原则规定了各类合同如何签订,对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却很少,可操作性不强。例如,一些集团企业的基层单位都有自己的合同专用章,签合同就是基层单位自己说了算,上级公司也很少对下级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批。

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 一个合同从订立、生效、履行到终止,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引发法律纠纷。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合同也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合同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司法实务】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已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业务往来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合同虽然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但同时也是产生

纠纷的根源。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一些企业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合同签订技巧不足,这样就可能导致企业合同出现法律风险,引发合同争议。然而企业处理这些争议纠纷时,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还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个合同从订立、生效、履行到终止,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防患于未然”,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主体的常见问题及法律风险 合同主体就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这里所说的“人”是广义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就不用解释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应的一个法律概念,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作者:佚名 时间:2008-4-23 浏览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 曹燕贻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作为一个企业的合同审核,到底该如何来审核和管理合同呢?笔者根据自身的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处理的经验,对合同的审核和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

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2020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道题】 1.下列不属于书面形式的是() A.电话 B.电报 C.电子邮件 D.信件 用户答案:[A] 得分:12.00 2.施工单位因违反施工合同而支付违约金后,建设单位仍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则施工单位应()。 A.拒绝履行 B.继续履行

C.缓期履行 D.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履行 用户答案:[B] 得分:12.00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A.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 B.可以选择定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根据造成的损失赔偿 用户答案:[C] 得分:12.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8道题】 1.保证的方式有()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C.补充保证 D.优先保证 用户答案:[AB] 得分:4.00 2.某借款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随之转移的其他权利有()。 A.担保权 B.任意撤销权 C.抗辩权 D.抵销权 用户答案:[AC] 得分:0.00

3.下列责任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罚款 用户答案:[CD] 得分:0.00 4.《合同法》规定,()为无效合同。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用户答案:[ABCD] 得分:0.00

5.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沉默 D.其他 用户答案:[BD] 得分:0.00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表述正确的有()。 A.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C.当事人经过协商可以改变某些条款的约定 D.必须以明确的新条款内容更换相应条款内容

合同风险防范讲座汇总

合同风险防范 合同,是指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也是各方之间就交易行为进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约定的证明。只要有合同,就必有合同利益。合同风险作为一种合同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在合同订立之前的协商阶段就已存在,并一直延续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的后义务阶段。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并不重视合同的拟订与履行,导致了大量的合同债务纠纷的频频发生。事实上,一份详细完备、合法合理的合同既是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约束的需要,也是避免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的主体 【我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合作方则应特别注意: 1、应让合作方提供其营业执照(一定要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因为副本上有企业的年检信息,从上面可以看出该企业是否连续合法的存在)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

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举例说明:签字并盖章有效;签字或盖章有效】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合作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合作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

公司日常经营合同风险防范大全

公司日常经营合同风险防范大全 合同法的内容繁杂,在这里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 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

(完整版)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签署方式 (二)签署的人员 (三)合同向对方的审查 二、签署合同时应注意条款的审查 (一)规格条款 (二)质量标准条款 (三)包装条款 案例: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问题。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所要货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四)支付方式条款 (五)定金条款 (六)违约金责任条款 (七)若与外地公司签署合同,尽量争取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 管辖

(八)其他条款(合同履行中传真件,电子邮件双方均予以确认, 约定具体电子邮件地址,降低旅行中的风险) (九)关于交易价格是否含税问题的风险防范(要在合同中声明 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十)缔约过失责任 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赔偿范围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 4、上诉费用的利息损失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规范(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 面形式确认) (二)关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 A 现金支付的,应要求客户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 B 对于转账支付的,应要求对方将款项转入合同约定的账户 C 直接以票据支付的,在签支票时应保持名称的一致性(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支付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运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与之相应的是,因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欺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目标。 企业应当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 本文结合合同管理工作中实践经验,总结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旨在把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免不了要签署各式各样的合同,因而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也成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介绍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探讨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 订立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主体的资格 虽然合同订立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但合同法对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却有其主体资格要求。《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因此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之前,需注意合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如为委托代理,还需注意代理人是否经委托人合法授权,是否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后,需牢记己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轻易放弃己方的权利并督促对方依照合同履行义务以保障己方依法行使合同权力和取得合同利益;同时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如常见买卖合同:买方负有按时付款义务;卖方负有按时保质交货义务。 (四)合同的实际履行 清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合同正确地实际履行,才能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保障己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在发现合同不可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情形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己方的损失。 因此,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应时时对照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实际履行己方义务、切实享有己方权利。曾有人言:成熟的合同谈判,在合同签署后可将合同文本束之高阁,因为合同条款已烂熟于胸。 二、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 根据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时间,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大致有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 这类法律风险往往表现为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方面。因为合同签订前没有对合同对方作必要的调查和了解,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比如,A公司(买方)与B公司(卖方)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即向B公司支付合同定金。而B公司实际根本无能力生产合同约定的产品,欠缺履约能力。该案中A公司即发生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该合同无法履行不仅使得其采购计划受影响从而影响生产计划乃至销售计划,而且还可能因B公司在收取合同定金后假借经营不善破产而使得合同定金难以收回,公司将因该合同的法律风险而产生经济损失。 (二)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导致公司必须承担法 律责任,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它往往是由于公司外部的合同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公司主体及其员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造成的。 市场经济即是法律经济、契约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更是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企业经营管理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然而,由于企业因未能建立和完善一套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适应 的合同管理体制,造成合同法律风险接连发生,而法律风险一旦产生,企业自身又没有掌控和处理的措施,往往会给企业带来难于挽回的损失。 1、存在着的主要法律风险问题及成因 (1) 缔约过失。 主要反映在没有对合同签订者进行主体资格、资信、授权、有效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致使当事人主体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是没有履行能力造成合同签订无效或不能履约;自身没有建立授权制度,或是对联系业务的经营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确,造成未经授权者也对外签订合

同,所导致的货款结算、物资采购结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不懂得签订合同前也有“先合同义务”如互负保护对方利益的义务、诚实信用义务,片面认为承担责任是“有合同才有义务”。其原因在于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合同法律意识差,而且没有意识到缔约也是关键的一环,从而埋下合同法律风险。 (2) 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据权威部门发布,62%的中小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签订合同的金额不足经济往来总额的40%。因企业盲目轻信“口头承诺”,轻视书面合同,一旦一方陷入经济困境或失信,便纠缠不清;没有正式书面合同,形成各执一说而没有任何凭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明确,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也不利于见薄法庭证据采信,法律风险极为严重严重。其原因是主观上混淆了要约、要约邀请的规定,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没有重视交易中书面承诺的价值。 (3 )合同签订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没有使用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约定,含糊不清,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主要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没有明确;以上这些合同极容易造成约定、履行不完

(完整版)合同风险防范(讲稿)新

合同风险防范法律实务(讲稿) 企业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繁杂,在这里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主体的审查 1、合同主体资格 如果合同签订的主体不适格,会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令签约企业陷入尴尬的境地。下面就如何审查的问题,介绍如下: (1)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与之签订的合同将会面临效力待定或无效的风险。 在与某些难以断定是否为18岁的自然人签约时,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或者要求其写下个人情况申明,说明其真实情况。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如企业各部、科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考察合同订立对方的资格能力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 ①营业执照。核查对方营业执照是否通过了最近一年年检,可以断定合同对方是否是依法设立及有效存续;根据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信息,可以断定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在对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以及合同金额是否超出其实收注册资本的范

浅谈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901013.html, 浅谈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作者:朱永梅 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03期 摘要: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桥梁,获取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和风 险的根源。文章分析了企业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提出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关键词: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现代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载体。企业是指由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所组成,依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必须在不断的交易中获取利益。通过运用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以达到顺利完成交易,获得利益的目的,而由于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原因,使得合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着合同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等过程中,由于合同主体因素、合同内容因素以及合同行为的程序不规范等因素,从而使企业的现有利益或未来期待利益受到减损,承担经济损失和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元化的,一般依据其成因可分为以下几种风险: 1.主体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效性、许可经营合法性以及履约能力适应性等方面存在瑕疵,引发合同无效、效力待定或合同无法顺利履行等风险。 2.內容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完备,文字不严谨,用语不规范等因素,使得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法律风险。 3.程序风险:这种风险存在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各阶段,主要由以下原因引发:签字盖章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登记审批程序;未按法律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权利义务转让、合同协议解除时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行为各阶段不注意相关文件的保管等。 由此可见,合同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或者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制度及风险防范 xxxxx 律师 甘肃xxxx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合同的概念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简单的讲,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故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如行政机关及下属部门之间的协议等。但国家机关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出现时,其所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外,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主旨和根本准则,它是制定、解

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并贯穿在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之中。是合同法的法律特征和价值取向的最集中反映。 (1)在合同法制定、合同法解释、低一层次的及合同法有关的规范制定过程中不能突破基本原则所确定的构架,维护了合同法的价值统一及体系性。 (2)由于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性,法律规范的稳定性,但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复杂性;由于法律规范的有限性,所调整的无限性,为了解决以上矛盾,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在合同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授权法官及合同主体以基本原则为依据适用法律,可以维系法律体系的开放性和填补法律漏洞。(例如:合同法对经销权的授予缺乏相关规定,但我们仍可以按合同法的基础原则去构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基本原则虽然未确定具体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但它为交易行为提供了抽象的行为准则,尤其为立法和司法确定了所应遵循的宗旨和标准。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 ...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 2、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法属于私法领域,合同主体能够基于自身的需要,通过个人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草创版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草创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企业法律风险概述1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念1 二、企业法律风险成因1 三、企业法律风险表现3 四、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一览表5 第二章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5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问题7 二、企业合同订立时的审查注意事项及法律风险防范11 三、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法律风险防范21 四、企业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防范22 五、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技巧一览表26 第三章企业常见各类合同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26 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26 二、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合同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28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31

前言 现代企业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都会遇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风险,通常包括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合同项下的义务、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对商务合同管理不当、未能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等。其进行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对所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科学估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降低风险,最大可能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得当,可以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合法合规、公司的治理加强、合同和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完善、企业声誉提升、创造更丰厚的效益等等。 第一章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这一用语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是在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经营活动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构成企业法律风险的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风险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法律对其有相关的规定或者合同对其有相关的约定;二是引发风险的直接原因包括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及企业滋生或其他当事人(法律主体)做出了某种行为或者没有做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三是风险发生后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法律责任或后果。一个风险只要同时具备了这三个要素,就可以被定义为企业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成因

公司合同法讲座(讲稿)

二○一一年北京泰拓法律培训系列 主讲:北京市昆泰律师事务所肖疆律师 课程目标 促使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对承办合同(包括:谈判、起草、履行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操作技巧有所了解和掌握。 帮助合同承办人提效减负。 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课程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合同基础法律知识 主要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及方法。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注意要点。 第三部分:现场讨论。(时间:约30分钟) 一、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一)概述 合同,也叫契约、合同书、协议(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规避 1.合同主体要求 合法注册的商事主体:公司、分公司、个体户、非企业组织、个人。 注意: (1)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是没有签约资格的。 (2)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章或营业执照一致。 (3)经办人应持代表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并需要与其公司核实身份。 2.合同的内容要求 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 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和地点、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 (1)合同的标的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合同中要把标的物的情况写清楚。如要加工某个产品,就要写清楚产品的名称、规格、外观尺寸、颜色、光洁度以及内在的技术要求等。除了使用文字说明以外,有些还需要精确、清楚的图纸来表达。 (2)质量主要是指:合同要求标的物必须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比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通常标准等。 (3)标的物的数量要准确,准确的数量包括数字和科学的计量单位。不仅要使用双方合意的计量单位,还要确定好计算方法,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4)标明价款的时候,要写清楚单价和总价。如果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进行预算变动,比如装修合同,要约定发生增项、减项时,应该怎么计算单价和总价,这些都要有个说明。 (5)履行期限是对合同当事人义务完成的时间要求,也是确定是否违约的重要因素。期限应该是明确的。最好能用日历上的日期来确定,只要到这个日子,就应发一封函来催,来主张权利。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要准确到某省某市某区某路某号院内。履行方式双方要协商出具体明确的方式。 3.合同的形式要求 (1)口头形式(具有不确定性,一般用于可即时履行的合同情形) (2)书面形式; 特殊书面形式:鉴证、公证、登记、审批。 一般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注: QQ、MSN、电话录音有效但不可靠; (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应按照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支付违约金(应明确约定对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比例和计算方式,同时约定我司解除合同的条件及合同解除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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