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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处罚规定

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处罚规定
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处罚规定

河北胜禹客运有限公司

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奖惩规定

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超速、超载、强行超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管理人员(包括GPS管理人员)在发现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如有以上行为,须及时提醒和劝阻并对驾驶员进行以下处罚:

(一)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超速的:

1、超过限定时速100公里/小时每次500元罚款;

2、超过限定时速100公里/小时两次以上,每次1000元罚款。

(二)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违法核载规定的:

1、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五以下的,处500至2000元罚款;

2、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处2000至5000元罚款;

3、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处10000至20000元罚款。

4、同时又超速又超载的视情节按照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5、凡是发现当班驾驶人酒后驾驶者解除聘用及扣除风险金。

(三)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驾驶。

驾驶人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以内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更不得驾驶车辆时随意接听电话。若不按规定配备驾驶人或者备案驾驶人中途脱岗、离岗、擅自更换驾驶人者,公司对驾驶人

处2000元/人次的罚款。

(四)凡是违法驾驶员,被公安交警部门记满12分的,公司将解聘该驾驶员。并将押金全部扣除。

(五)凡是故意掩盖、撤除、扰乱GPS监控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主动保修和不接听监控人员警示电话的,每次每项处2000元罚款。凡是GPS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好,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发班。

未发生以上违规的驾驶员进行以下奖励:

1、三个月内一次未发生违规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2、六个月内一次未发生违规的驾驶员奖励500元;

3、十二个月内一次未发生违规的驾驶员奖励1000元。

*另外规定:凡酒后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月12日

同意以上规定的驾驶员请在下面签字并名字上按手印。

驾驶员签字: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1)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一、事故分类 1记录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称为记录事故 a.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b.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c.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及轻伤事故 2.1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2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重伤及重伤事故 3.1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4.1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在1—2人的事故。 4.2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专业公司的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或委托人)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存档。 2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适用一、二、三、四级项目部) 2.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职(兼)安全员,由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兼)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接报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 2.2严重未遂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2.3“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安监负责人)负责汇总和审核,并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签字后,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 2.4公司安监部接到项目部、专业公司发生的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将事故的简要经过报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 2.5公司安监部对“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审核后,应在事故发生

质量处罚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各级人员的质量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不制造不良,不流转不良,不接收不良”的原则,树立“下道工序就是是客户”,客户至上的质量意识;促使产品质量不断地提高,减少质量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和各生产环节。 三、4.1职责 1、公司各部门严格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2、人事部负责对此奖罚的收集和经济管理 3、品质部负责本办法实施检查、监督 4.2责任划分 1、自检、作业文件无规定或无文件的,由工程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2、有要求无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由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3、不在生产自检范围内的,由品质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4.3事故级别分内 1、以产品生产所使用机台吨位大小而定 2、以公司损失金额而定 3、以检验检测频次而定。 4、 四、事故定义 1、对质量事故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未分析不放过,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增强全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工艺纪律,做好质量事故的记录和统计。 2、质量事故的定义: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报废、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客户造成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例如: 2.1、规定标准、工艺错误或无要求。 2.2、生产指挥错误。 2.3、违反工艺纪律。 2.4、操作不认真负责。 2.5、检验员漏检错检。 2.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校。 2.7、材料混杂或发错。 2.8、储藏、运输保管不善。 2.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2.10、工装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五、质量事故等级 Ⅰ级质量事故: 客户反馈 1、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成批退货或受到索赔罚款并已造成不良影响。 3、因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或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

汽车驾驶员防疲劳系统的设计文献综述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设计(论文)题目汽车驾驶员防疲劳预警 系统的设计 作者所在系别xxxx 作者所在专业xxx 作者所在班级xxx 作者姓名xx 作者学号xxx 指导教师姓名xxx 指导教师职称xxxx 完成时间2012 年 3 月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教务处制

说明 1.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2.文献综述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专业教研室审查。 3.文献综述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语言通顺,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4.学生撰写文献综述,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10篇以上(土建类专业文献篇数可酌减),其中外文资料应占一定比例。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一般不应列为参考资料。 5.文献综述的撰写格式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字数在2000字左右。文献综述应与开题报告同时提交。

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汽车驾驶员防疲劳预警系统综述 摘要:在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时代,疲劳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元凶之一。驾驶员防疲劳预警系统设计的设计旨在使打瞌睡驾驶的司机能随时通过系统发觉自己的驾驶状态,通过此系统刺激驾驶员集中注意力,从而保障行车安全,减小由于疲倦产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这也为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降低道路伤害对国家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害。 关键词:疲劳检测疲劳驾驶预警系统

Review of car drivers anti-fatigue early warning system Abstract:In modern times,while the expressway is developing excessively,drowsy driving as one of the most severe factors caused traffic accident.The design of driver drowsy admonition system designed to make dozing drivers who can find their driving status at any time and stimulate drivers to concentrate attention through the system.And thus to ensure road safety, reducing the possibility to generate traffic accidents due to fatigue by the system.This system provided a strong guarantee for human lives and property, to reduce road damage caused by the national social and economic damage. Key words: Fatigue detection fatigue driving early warning system

浅谈驾驶员情绪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浅析驾驶员情绪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的迅速发达,道路交通建设日新月异,这些变化无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一步的要求,新手司机的逐渐增多、视道路交通法规如空气的人大有存在、斗气车赌气车等等这些复杂情况考验着司机们技术和素质两方面能力。但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多样化、复杂化等种种不确定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驾驶员的心理压力。 在行车过程中,某种突发的不确定因素也会对驾驶员产生不同的心理影响。接下来我将从疲劳驾驶、不良心态、侥幸心理以及应当如何应对这三种情况,将举例具体说明,揭示以上三点对我们行车安全的影响。 关键词:不良心态情绪因素安全驾驶

目录 内容摘要 (2) 一、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惨案 (4) 1 、产生疲劳驾驶的主要原因 (4) 2 、通过真实案例分析疲劳驾驶的严重后果 (4) 二、不良心态所引发的交通事故 (5) 1 、不良心态的微作用 (5) 2 、通过案例讲解开“斗气车”存在的危害 (5) 三、存在侥幸心理或不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下出现的交通事故 (6) 1 、侥幸心理的作怪 (6) 2 、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 (6) 四、改善驾驶员心理素质的对策 (7) 1、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习惯 (7) 2、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 3、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7) 4、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7) 参考文献 (8)

一、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惨案 1.产生疲劳驾驶的主要原因 有过长期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应该有所体会,长时间行车会使驾驶员产生疲劳和厌倦心理。这也是许多老司机说的,驾驶不是一件简单的操作技能,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一方面要调集全身的神经长时间应付不测事态,其精力始终处于高度集中状态,所以会在行驶中偶尔出现适度疲惫状态,心理素质也会因此发生相应变化;另一方面,周边急速变化的行车环境、道路、车辆以及行人等,也经常会给驾驶员造成紧张气氛。驾驶员在这种时而紧张时而疲惫的心理状态下长时间或长距离行车,特别容易引起心理或生理机能的失调及全身机能下降等疲劳现象。更直白的说此时驾驶员的反应就是疲劳驾驶。刚刚特意百度百科仔细查找了有关疲劳驾驶的定义;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驾驶的反应顺序首先会出现驾驶员头脑不清醒,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不能准确判断和迅速处置各种异常情况;其次是四肢酸懒,哈欠连天,动作的准确率明显下降,行动迟缓,手脚不听使唤;最后为情绪低沉,烦躁不安,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厌倦心理,心理情绪常常不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通过真实案例分析疲劳驾驶的严重后果 用最直观案例就是山西“11.144”沁源特大交通事故—这起事故也是建国以来最悲痛的交通事故,2005年11月14日,山西沁源县郭道镇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司机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设计

司机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设计

司机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设计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用长途运输车越来越多,司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经常罔顾交通法的规定疲劳驾驶,而一些私家车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经常铤而走险疲劳驾驶,酿成很多人间惨剧。为了减少减轻司机的精神压力并对疲劳及时提示预警,本论文以计算机视觉技术为主体,设计实用操作简单的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辅助驾驶员安全驾驶。 司机疲劳驾驶实时检测系统在实际应用中有很重要的意义。设计了一个利用图像分析的方法,通过测量PERCLOS指标值来进行疲劳判断的该类系统。系统首先对图像进行预处理,然后采用基于YCbCr颜色空间肤色模型进行人脸粗定位,根据人脸特征,逐次进行人眼区域缩小;最后通过对边缘信息进行先验知识结合积分投影的方法进行人眼定位和闭合度测量。考虑到视频图像序列帧与帧之间的相关性,采用线性运动预测的方法对人眼进行跟踪,减少了系统的运算量。实验结果表明系统能实时、准确地反映司机的疲劳状态。 关键词:疲劳驾驶人脸检测肤色检测交通安全疲劳判断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研究背景与意义............................ 2.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研究与实现 2.1国内外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研究现状 2.1.1国外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的研究成果...................... 2.1.2国内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的研究现状...................... 2.2疲劳驾驶检测系统浅析............................................. 2.3驾驶员疲劳检测系统的研究..................................... 2.3.1人脸检测 2.3.2人眼定位 2.3.3疲劳程度的综合判定........................................................................................... 3.基于人脸特征的列车司机疲劳驾驶检测与识 别系统研究....................................................................... 3.1研究内容及目标......................................................... 3.1.1基于人脸特征的疲劳驾驶检测与识别算法 开发................................................................................... 3.1.2疲劳驾驶检测与识别算法OSP移植 3.2基于Adaboost算法的人脸检测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11年9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 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

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质量事故处罚条例

澄城分厂质量事故处罚条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对产品形成全过程、工艺技术及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进行有效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各类质量事故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使质量事故的判罚准确有效,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对生产过程出现的质量事故、违反工艺纪律行为及因工作质量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判罚。 2质量事故划分 2.1事故划分:质量事故分为工序产品质量事故和工作质量事故。 工序产品质量事故:工序、机台产生的不合格品已达到一定的数量,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视为产品质量事故。 工作质量事故:因违反工艺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及因工作质量而造成质量事故,根据情节、性质的严重程度、数量的多少来划分。 2.2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一般质量事故、质量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特殊质量事故。 2.3质量事故确因客观事实(如原料、辅助材料)影响导致生产过程工序工艺质量指标达不到工艺要求,视其情况处理。 2.4事故处罚标准:一般质量事故100-200元,质量大事故200-500元,重大质量事故500-1000元,特大质量事故1000-3000元。特殊质量事故视其情节造成损失程度进行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处罚。 3 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3.1 质量事故处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对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3.2对于发生各类质量事故不得隐瞒和避重就轻,责任部门必须处罚到个人,并根据事故级别相应追究到操作工、质检人员、班组长及部门负责人。 3.3对于以上各类质量事故应由工艺技术处按月统计违纪人员和处罚金额数,经处室领导审核报分管厂领导批准后,报企业管理处纳入当月奖金兑现。 4质量事故条例 4.1工序质量事故

驾驶员疲劳检测系统.

驾驶员疲劳检测系统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事故己成为当前各国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疲劳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基于机器视觉的疲劳检测在实时 性、非接触性及全天候等方面比其他监控方法有更大的优势,所以该方法已成为当前研究的一个热点。本文在研究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有效的疲劳检测算法。该算法可分为四个过程:人脸的检测与定位,人脸姿态的调整,人眼的检测与定位,人眼的跟踪与定位和识别驾驶员疲劳状态。本文研究内容和取得的主要 成果如下:(1)人脸的检测与定位。从红外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流中读取一帧红外 图象,利用红外人脸图象面部区域亮度较高,背景较暗并且简单的优势,采用迭代式阈值算法对图象进行自适应的二值化处理,然后利用区域标记的方法定位出人脸区域。该人脸检测方法不仅能够准确的定位人脸,而且基本不受光照的影响, 很好的解决了传统检测方法受光照及姿态影响较大,从而导致定位不准确的缺点。(2)人脸姿态的调整。由于人眼的检测与定位采用的是模板匹配的方法,而 人眼模板是水平的,未旋转的,这时如果待检测人脸旋转了某个角度,就很可能会导致人眼模板匹配失败,从而得到一个错误的匹配结果。所以在进行人眼检测与定位之前必须将待检测人脸进行旋转校正,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人眼模板匹配的成功率。(3)人眼的检测与定位。本文在仔细分析红外图象特点的基础上, 改进了传统模板匹配算法,总结出多步长模板匹配的方法,该算法大幅度减少了 模板匹配的次数,减少了算法的计算量,而且该算法在进行抽样匹配的过程中由 于抽样能够均匀覆盖搜索子图,从而保证了模板匹配的准确度,最终使得该方法 定位准确,算法速度快,能够满足了实时性的要求。(4)采用驾驶疲劳识别算法本文算法能够自动测量并连续跟踪驾驶员眼睛的睁闭情况,并且根据相应的阈值提醒驾驶员。由于夜间是驾驶疲劳的高发时期,该方法采用红外光作为光源,解决 了夜间光照不稳定的问题,所采用算法简单有效,复杂度低,而且具有较好的容错性和鲁棒性。 同主题文章 [1]. 舆水大和,江涛. 机器视觉的研究动向(上)' [J]. 红外. 1996.(03) [2]. 艾海舟. 机器视觉及其应用' [J]. 科学中国人. 1997.(09) [3]. 张福贵. 利用FFT图象检测和分析砷化镓材料中的缺陷' [J]. 电子与信息学报. 1988.(04) [4]. 王红军. 机器视觉——现代工业的眼睛' [J]. 机电一体化. 1999.(03) [5]. 刘曙光,刘明远,何钺. 机器视觉及其应用' [J]. 机械制造. 2000.(07) [6].

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相关法规依据

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相关法规依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款之规定:即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中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被罚款200元、扣两分。” 据交通部门统计,60%以上的交通事故与疲劳驾驶有关,而因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数的20%左右,占特大交通事故的40%以上。疲劳驾驶的危害性由此可见一斑。那么,是什么造成了疲劳驾驶呢?其直接原因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 一、长时间驾驶车辆,尤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使精神长时间高度集 中。驾驶时大脑连续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往往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一丝都不敢走神,时间一长,就很容易导致头昏脑涨,反应不灵。 二、是身体的相对静止性。驾驶员开车时,上身基本不动,手脚动作 单一,身体长时间的相对静止,缺乏调节,精神又高度紧张,很容易引起脑部疲劳,造成反应迟钝。

三、是季节天气和时间段影响。人的身体状态会随着春夏秋冬季节或 者天气的变迁而发生变化,也会受日夜时差甚至不同时段影响。 在正常情况下,夏天、春天,日常中午和夜间尤其是黎明前,是人比较容易感到疲劳的时间,如果驾驶员强行长时间驾驶,很容易陷入打瞌睡或者大脑短暂失觉状态。 四、是环境的单一性。单一的环境,对驾驶员的视觉影响很大。这种 情况就象在冰山上造成的“雪盲”一样,多数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不间断地长时间接触开阔的水泥路和笔直的标线,极易麻痹驾驶员的反应,造成视觉疲劳,进而导致驾驶疲劳。 车辆服务中心 2012年3月10日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精品文档 .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法的个人处罚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的单位处罚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对质量事故及差错必须查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及时上报科室及院质量领导小组,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制定补救方案。 2、重大质量事故范围: (1) 发现混药、差错、严重的异物混入现象或其它重大质量问题(如超量或服法错误、分装药品错误、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错购假劣药品而发出),其性质严重,已致威胁用药安全或造成医疗事故者。 (2) 由于发生质量事故,一次造成三千元(不计工时)以上经济损失者。 (3) 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严格购进渠道,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省级药监或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 3、一般事故范围:不属以上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认定与处理办法。 (1)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科室负责人。 ②科室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其他成员查明事故原因,并向主管院长汇报。 ③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订防范措施,严防同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④质量管理小组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⑤质量管理小组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⑥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⑦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2)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②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③事故原因分析。 ④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3)质量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清后再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责任者要给予处分。 5、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司机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设计

司机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设计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用长途运输车越来越多,司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经常罔顾交通法的规定疲劳驾驶,而一些私家车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经常铤而走险疲劳驾驶,酿成很多人间惨剧。为了减少减轻司机的精神压力并对疲劳及时提示预警,本论文以计算机视觉技术为主体,设计实用操作简单的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辅助驾驶员安全驾驶。 司机疲劳驾驶实时检测系统在实际应用中有很重要的意义。设计了一个利用图像分析的方法,通过测量PERCLOS指标值来进行疲劳判断的该类系统。系统首先对图像进行预处理,然后采用基于YCbCr颜色空间肤色模型进行人脸粗定位,根据人脸特征,逐次进行人眼区域缩小;最后通过对边缘信息进行先验知识结合积分投影的方法进行人眼定位和闭合度测量。考虑到视频图像序列帧与帧之间的相关性,采用线性运动预测的方法对人眼进行跟踪,减少了系统的运算量。实验结果表明系统能实时、准确地反映司机的疲劳状态。 关键词:疲劳驾驶人脸检测肤色检测交通安全疲劳判断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研究背景与意义............................................................................................................... 2.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研究与实现 2.1国内外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研究现状 2.1.1国外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的研究成果......................................................................................................... 2.1.2国内疲劳驾驶检测系统的研究现状......................................................................................................... 2.2疲劳驾驶检测系统浅析................................................................................................................................ 2.3驾驶员疲劳检测系统的研究........................................................................................................................ 2.3.1人脸检测 2.3.2人眼定位 2.3.3疲劳程度的综合判定 ............................................................................................................................................................................. 3.基于人脸特征的列车司机疲劳驾驶检测与识别系统研究........................................................................... 3.1研究内容及目标............................................................................................................................................ 3.1.1基于人脸特征的疲劳驾驶检测与识别算法开发..................................................................................... 3.1.2疲劳驾驶检测与识别算法OSP移植 3.2基于Adaboost算法的人脸检测 3.2.1人脸检测技术概述 3.2.2Adaboost人脸检测算法 3.3基于Adaboost算法的人脸检测软件实现 3.3.1.样本训练过程 3.3.2人脸检测程序 3.4人眼检测与人眼状态分析算法 3.4.1基于Adaboost的人眼检测算法 3.4.2人眼级联分类器效果分析 3.4.3人眼状态分析算法 4.基于贝叶斯网络的驾驶疲劳程度识别模型 4.1基于贝叶斯网络模型的驾驶疲劳程度识别 4.2驾驶疲劳程度识别模型 4.2.1驾驶疲劳贝叶斯网络结构 4.2.2贝叶斯网络条件概率表的确定 4.2.3驾驶疲劳程度贝叶斯网络识别模型 4.3模型有效性验证 5.基于FPGA的疲劳驾驶检测系统设计 5.1疲劳驾驶检测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5.1.1系统红外光源原理 5.1.2系统总体设计 5.2系统硬件设计与实现 5.2.1系统硬件总体架构 5.2.2图像采集电路设计

关于加强疲劳驾驶的管理要求(1)

关于加强疲劳驾驶的管理要求(1)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加强疲劳驾驶的管理要求 近期从现场检查及各途径反馈的信息,反映出我公司及相关承运商驾人员存在疲劳驾驶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商混运输车辆和外包短倒车辆。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的健康发展、员工的安康幸福。特对疲劳驾驶的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进行分析、要求。 一、疲劳驾驶的危害《案例教训》 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在我国,根据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统计,疲劳驾驶是绝对的头号杀手,每年至少2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为无数家庭带来巨大痛苦!相比超速和酒后驾车等显性违法犯罪行为,疲劳驾驶的鉴定和防治都存在极大的难度,且任何人任何时间均可能发生,因此危害更大!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如: 新疆库车“12.2”特大交通事故2008年12月2日8时30分左右,国道314线库车县境内762k m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重伤。据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消息说,一辆从阿图什开往乌市的卧铺客车与一辆相向行驶的拉煤货车相撞。拉煤货车满载煤块,车上有3人。客车上载有司乘人员及乘客共30人。在距事故发生地前7公里处,货车司机因疲劳驾驶曾被执勤交通强制休息20分钟,但仍未能挽救这次悲剧的发生。另外从事故照片中看到,客车的左半部(司机驾驶位)被整齐地从头到尾削掉一半,由此推断客车司机在事发当时也极可能处于熟睡状态,根本没有做出本能的保护

躲避动作!如何更有效地预防疲劳驾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二、疲劳驾驶产生原因 驾驶员是一种体力和脑力消耗很大的职业,它需要驾驶员集中精力来不断处理各种与行车相关的信息,尤其是在交通复杂的情况下,驾驶员的神经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身体条件是安全行车的保障。而造成疲劳驾驶的原因大致如下: 1、社会原因。 a. 经济下滑,企业间竞争激烈,为追求成本优势,三人减两人、两人减一人,一人以车为家,长期超负荷作业导致疲劳。 b. 运输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导致一些车主、驾驶员认为“僧多粥少”。为应付无利甚至赔本,只得以多拉快跑理念的驱动下,促使驾驶人长时间的连续驾驶,难免踏入疲劳驾驶的雷区; c.计重收费使得运输成本居高不下,运价却稳中不变,还呈下降之势。车主、驾驶员们为了抵缴这些沉重的费用,躲避查超,尽可能选择深夜行驶,而深夜正是疲劳驾驶最易出现的时间,或者是为躲避某一个交管部门的检查点而连续行驶造成疲劳驾驶; d.车主和驾驶员对疲劳驾驶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原因有三,一是盲目侥幸,钱贵于命。看不到疲劳驾驶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性。持侥幸心理,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交通安全于不顾。二是利益驱动,忘乎所以。为了使运输成本达到最低,加快货物的营销速度,已顾不上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往往通宵达旦地疲劳驾驶。三是车主和驾驶员慑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停车行为严管的态势,在身体出现疲劳的状态下,仍强撑着,等到了服务区或到达目的地后再停车休息。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法的个人处罚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的单位处罚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对产品质量问题(含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处程序和要求,做到出现质量问题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含质量事故)的处理: 1、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2、生产指挥错误; 3、违反工艺纪律; 4、操作不认真负责; 5、检验员漏检、错检; 6、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10、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3 职责 3.1 车间、质检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部门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各种质量问题( 4.2条中第1~4项)的检查,对质量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出处罚意见。 3.3 质管办负责质量问题处罚的监督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质量事故( 4.2条中第5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3.4 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质量问题的落实、处理工作。

3.3 总经理负责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 管理内容 4.1总则 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过程要严格执行“三按”(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4.2 处罚比例 本规定申明:处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4.2.1 公司外购、外协不合格品处罚 a) 返工品:公司内部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安排责任人返工返修,不计报酬,返工完备交检验复检。若返工品责任人不在现场,由车间安排其他人员返工,返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20~50元,数量大的、成本高的要加倍处罚。 b)返修品、回用品:属外购的按购进价的90%计算;公司内的、外协的工序无加工费。如与质检人员有关的情况,质检人员另外按4.3 c)、d)、e)条执行。 c)废品:外购、外协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工序加工费等),铸件类的可采取调换合格坯料和赔偿工序加工费的方式。公司内部人员按4.2.2条执行。 4.2.2 本着以教育为主的目的,对于公司内部人员最初几次发生的质量问题的处罚,按以下损失比例执行(各责任人在承担损失比例的基础上,再按责任的大小承担损失)。

驾驶员安全培训测试题

驾驶员安全知识测试题 (春季安全行车,试卷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合格) 单位:xxxxxxxxxxxx 出题人:xxxxxxxx 阅卷人:姓名: 车号:分数: 一、填空题(10题,每题3分,共30分,扣分,实得分) 1、春天随着温度升高,皮肤毛孔舒展,大脑氧气相应减少,出现了昏昏欲睡等现象,也就是()。 2、春季雨雾天气增多,车辆行驶要防止(),应当减速慢行,切忌因赶时间而冒险行车。 3、临交运政字[2011]96号文件中关于超速行为的界定:良好天气和正常道路通行条件下,行驶高速公路最高时速在()公里以下,行驶其他公路最高时速在()公里以下,且按交警部门对路段限速规定执行。行驶速度超过以上规定的行为。 4、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分钟。 : 5、发车前驾驶员向旅客宣读安全运营(),发车时播放乘车 ()片,并及时告知旅客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及提醒和督促系好()。 6、每次驾驶员疲劳驾驶行为经济处罚责任驾驶员()元。 7、驾驶人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得疲劳驾驶,在行车中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停车休息。 8、每次逃避监控行为经济处罚责任车辆()元。 9、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 10、春季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切忌()。 二、选择题(10题,每题3分,共18分,扣分,实得分) 1、驾驶员防止春困和疲劳最有效方法,主要有() A 保持充足睡眠 B 困意时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C严格遵守途中休息规定 2、春季雨天增多,驾驶员行车要做到“四防”() | A 防视线不清 B 防行车撞人C防车辆侧滑D防涉水陷车 3、违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 ) A开车闲谈B开车接打电话C开车饮食D车内吸烟E开车不系安全带。 4、春季车辆检查、保养的注意事项() A检查轮胎气压B保持空滤清洁C 添加或更换冷却液D检查各部位胶管、制动液油电路等 5、逃避监控的行为有() A断电B屏蔽信号、覆盖遮掩天线C破坏、移动监控设备D、不及时报修监控设备 6、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感到疲倦时,应() A 吸烟B闲谈C停车休息 三、判断题(8题,每题3分,共24分,扣分,实得分) 、 1驾驶人要加强活动和锻炼,多呼吸新鲜空气,保持充足睡眠,以缓解春困。() 2、驾驶人在行车中感到困倦时,不要强打精神开车,应选择安全地段停车休息。() 3、春季风沙天气多,直接影响行车安全,驾驶员要早预测、早防范、早采取措施。() 4、驾驶人身体不适或服用易犯困药物时,不得驾驶车辆。() 5、驾驶员在雨中行车时,应减速行驶,确保安全。() 6、春季土质路面多有“翻浆”之处,路面选择不当时,车辆容易发生侧翻,所以遇此路段,应快速 通过。() 7、驾驶员在行车中感到困倦时,可以吸烟。()

安全事故处罚规定

******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规范和程序作业,明确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有关安全责任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党政主管、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 第四条本办法事故伤亡人员统计范围包括企业员工、分包单位人员以及应由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人员等。

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事故: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事故。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和所属各企业、单位以及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以下规定报告: (一)一般事故中的轻伤、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报表中向股份公司统计上报。 (二)国内有人员死亡的事故,事故单位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到股份公司。电力生产及电力基建事故,还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国家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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