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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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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九年十月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接受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人人乐”、“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

保荐机构项目审核的主要流程如下:

(一)项目组现场了解情况及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出具立项申请报告;

(二)保荐机构融资业务管理委员会下属立项审核委员会召开立项评审会,判断项目的保荐及承销风险,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提示和论证,并进行立项表决;

(三)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进行现场审核;

(四)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对申请文件和保荐工作底稿进行审核;

(五)保荐机构融资业务管理委员会下属内核委员会召开内核会议,参会内核委员就本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查阅全套申请文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提出内核反馈意见,并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通过内核进行表决;

(六)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汇总内核委员的内核反馈意见,将内核反馈意见汇总反馈给项目组;

(七)项目组对内核反馈意见汇总进行答复并反馈给质量控制部和参会内核委员,并对申请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保荐机构立项审核委员会依据安信证券立项工作程序对人人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立项申请材料实施了审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一)项目组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尽职调查文件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出具立项申请报告,并于2007年7月18日向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提出立项申请。

(二)质量控制部对项目组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了初步合规性审查,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征询项目组意见,立项申请材料完善后提请立项审核委员会审核。

(三)2007年7月25日,立项审核委员会关于人人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立项审核会议(2007年度第15次会议)在安信证券公司本部召开,参加会议的立项审核委员会成员共9名,分别为秦冲、陈若愚、曲国辉、马益平、王时中、郑茂林、徐荣健、蔡曦涓、李杰。

(四)参会委员对人人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立项申请进行了审议,经表决该项目立项获得通过。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组共6人,其中保荐代表人王国文、孙茂峰,项目协办人成井滨,以及其他项目人员黄子岳、台大春、于桂添。

(二)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1、保荐机构人人乐IPO项目组现场工作时间

保荐机构从2007年7月初开始对发行人进行现场调查,经历:项目立项、确定发行人改制方案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辅导及验收、落实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及备案手续、IPO首发申请文件的编制和核查、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补充2008年中期审计、2008年度审计和2009年中期审计并对首发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订和核查等全部过程。

2、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保荐机构通过向发行人提交详细的尽职调查清单,收集或调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它关联方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行业及同行业企业资料并加以分析与研判,协助发行人制定相关制度,列席“三会”并核查“三会”记录情况,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访谈和交流、实地调查核实,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主要尽职调查过程如下:

(1)初步尽职调查和项目立项阶段

2007年6月,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进行了初步洽谈,拟聘请安信证券担任人人乐本次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为此安信证券成立了人人乐IPO项目组。2007年7月初安信证券人人乐IPO项目组及本次证券发行的其它中介机构正式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了:拟发行主体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关系、历次资产重组情况,主要业务流程及其实施主体,拟上市主体的商业及盈利模式,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它关联方情况,拟上市主体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资料信息等,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初步构想等。此后,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及召开的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情况初步确定了企业改制方案,并向保荐机构立项审核委员会提交了人人乐IPO项目立项申请报告。2007年7月25日,安信证券立项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5次立项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立项。

(2)确定改制方及股份公司设立阶段

在人人乐IPO项目在获得安信证券的正式立项后,保荐机构与各中介机构密切沟通,确定了拟上市主体的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并确定了拟上市主体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方案;大致确定了企业改制设立、辅导及验收、制作首发申请文件等主要工作计划;与发行人律师一起协助发行人起草企业改制设立的相关法律文件;核查南方民和出具的以截至2007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拟上市主体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与律师一起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行为能力等,列席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协助拟发行人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发行上市辅导及验收阶段

在股份公司设立后,通过现场深入尽职调查,以及对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授课辅导等方式,和发行人律师一起协助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和查阅会议记录来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发行人各主要业务部门、南方民和一起讨论了发行人主要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协助发行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督促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的微调和完善等。解决了发行人个别高管双重兼职等问题,通过与董事、高管的交流讨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之间的联系及可行性、协助发行人完成了广州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投资备案手续通过深圳证监局的辅导验收等。

(4)协助发行人编制并核查首发申请文件阶段

同时根据现场工作和深入尽职调查的情况,人人乐IPO项目组协助发行人编制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核查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纳税资料、税收优惠和适用税率、以及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等;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合法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发行人部分租赁房产存在产权瑕疵情况进行了详尽的核查和分类披露;对南方民和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引用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复核。

2008年2月26日人人乐IPO项目组向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提交了人人乐首发内核申请;2008年3月5日,安信证券内核委员会2008年第2次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项目组根据内核审核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2008年3月19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5)首发申请文件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后的反馈意见回复、以及期后的因补充审计等而补充、修订首发申请文件阶段

2008年3月31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高管人员一起参加了中国证监会见面会;期后协助人人乐就募集资金拟新开68家连锁门店项目的备案情况多次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各地方发改委(局)进行沟通,并取得了上述主

管部门的批复。

2008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080425号),安信证券人人乐IPO项目组、其它中介机构以及发行人召开了中介机构协调会,根据反馈意见对发行人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和落实工作安排;保荐机构仔细核查了南方民和出具的《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各专项报告,以及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等文件并协助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进行补充和修订;2008年6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文件。

2008年7月至8月,南方民和对发行人2008年1-6月份财务状况进行补充审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也对发行人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就尽职调查、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作了沟通与交流。保荐机构仔细核查了南方民和出具的深南财审报字(2008)第CA604号审计报告以及各专项报告,以及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等文件,对发行人2008年1-6月经营业绩、新开门店进展、重大合同签署、合法经营、诉讼等进行了适当调查,并对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及时补和完善,期间还协助并列席发行人召开2008年中期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8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文件(含2008年中期审计报告)。

2008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080425号)(第二次反馈意见),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充分协商并经发行人同意,拟在提交发行人2008年度补充财务资料时一并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于2009年1月6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延期回复的申请。2009年1月至2月保荐机构项目组、发行人律师、南方民和等再次对发行人进行补充尽职调查与现场相互沟通工作;此后,保荐机构仔细核查了南方民和出具的深南财审报字(2009)第CA018号审计报告以及其它各项专项报告,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等文件;对发行人2008年度经营业绩、新开门店进展、重大合同签署、合法经营、诉讼等进行了适当调查,并对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修订,期间还协助并列席发行人召开2008年度董事会、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2月24日保荐机构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发行人2008年度审计、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2009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保荐机构就金融危机和整体经济下滑对发行人2008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了尽职调查。

2009年7月至8月初,保荐机构项目组、发行人律师、南方民和等再次对发行人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并作现场相互沟通工作;此后,保荐机构仔细核查了南方民和出具的深南财审报字(2009)第CA703号审计报告以及其它各项专项报告,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等文件;对发行人2009年1-6月的经营业绩、新开门店进展、重大合同签署、合法经营、诉讼等进行了适当调查,对金融危机对2009年上半年经营的影响情况作了分析,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修订。

3、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及主要过程

人人乐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80天。保荐代表人王国文于2007年7月初至今一直参与对发行人及关联方的具体尽职调查工作,主要过程如下: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资产重组等进行尽职调查,参与发行人改制方案的设计和股份公司的设立工作,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管等进行辅导,深入了解发行人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完善内控机制运行;协助发行人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及规定,列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促进发行人规范运作;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核查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它专项报告;参与招股说明、反馈意见回复等文件的撰稿和核查工作。保荐代表人孙茂峰于2008年2月初开始参与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参加了后续召开的各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并对项目组以往收集整理归档的尽职调查资料进行了复核,对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核查。

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及业务骨干的多次访谈,以及查阅发行人主要股东相关资料的形式,对发行人同业竞争状况、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尽职调查;通过审慎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等财务资料,对发行人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发行人的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及经营性现金流量等情况,并详细核查了返利及促销服务费的具体内容、返利及促销服务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以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通过审慎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

用的合理性进行尽职调查。

保荐代表人全程组织并主持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历次工作会议、负责或参与起草尽职调查资料清单(备忘录)、与律师一起协助发行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与南方民和密切沟通,解决了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投资备案、参与首发申请文件、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制作和复核,以及审核过程中与中国证监会的沟通等工作,并制作了保荐代表人工作日志,负责组织并落实了工作底稿的建立、健全工作。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为质量控制部。2007年7月至今,质量控制部委派余绍海、马国庆二位同志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进行了多次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项目工作底稿及工作底稿目录的编制情况;

2、实地参观发行人工作、营业场所;

2、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及项目组沟通,了解项目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3、审核整套申请文件齐备性,了解申请文件的齐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4、审核申请文件内容,对错漏之处提出修改意见。

五、内核小组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依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申请文件实施了审核。

(一)内核委员会成员构成

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15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8号《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成立的证券发行内部审核推荐机构。

根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内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内核委员会由8-15名内核委员组成。内核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领导、投行业务部门(行业组)、质量控制部、销售交易部、研究中心有关人员以及外聘律师2人、外聘会计师2人。目前,内核委员会由15人组成,包括安信证券内部成员11人和外部成员4人,各成员的专业领域涉及财务、法律和项目评估等方面。参加本次发行内核委员会会议的内核委员为陈若愚、李勇、郑启华、朱子武、陈利民、王立新、郑茂林、李泽业、朱峰、陈正旭、黄钦、严俊涛,共12人。

(二)内核委员会会议时间

本次发行申请内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于2008年3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安信证券公司本部召开。与会内核委员会成员就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并查阅发行人全套申请文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

(三)内核委员会成员意见及表决结果

内核小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已充分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签署了同意意见,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签署了同意意见。

第二节项目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及审议情况

2007年7月25日,安信证券立项评审委员会在安信证券深圳总部召开了人人乐IPO项目立项评审会,参会委员的主要意见及审议情况如下:(一)参会委员的主要意见

1、关于拟上市主体为控股管理型公司是否构成上市的障碍问题

委员意见:目前并无具体法律法规限制控股型公司上市,只要拟上市主体未来有较强的分红能力、对下属子公司有控制权,且现金流比较通畅,上市就不存在任何障碍。为稳健起见,应由人人乐(母公司)收购深圳人人乐其它股东所持5%的股权,使深圳人人乐成为全资子公司。

项目组答复:拟上市主体为控股管理型公司、但鉴于人人乐对下属子公司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不会构成上市障碍。同时项目组将督促发行人收购深圳人人乐5%少数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

2、关于是否剥离崇尚百货的问题

委员意见: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是否可考虑将崇尚百货处置给不关联的第三方。

项目组答复:把崇尚百货留在拟上市主体中。

3、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问题

委员意见:何金明和何浩为父子关系,虽然何金明和何浩之间发生股权转让事宜,但可以从人人乐的内部控制、决策权、以及何浩受让股权资金来源等方面解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是何金明及其家族,能比较好解释实际控制人并没有变更。

项目组答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何金明、何浩和宋琦,其中何金明和何浩为父子关系、何金明和宋琦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一期何金明、何浩、宋琦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发行人的经营管理一直由何金明先生总负责,何金明先生占主导地位。

根据何金明先生的安排,2006年12月发行人控股股东何浩将其持有的发行人65%股权转让给浩明投资,而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浩明投资98%和2%股权,同时又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另外两家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并未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表决结果

本次参加会议的委员经表决同意立项,立项通过。

二、项目执行成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对主要问题的研究、分析与解决情况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在2001-2004年度的税务违规,税务局在2005年度作出处罚

(1)经核查,违法情况如下:

发行人未对2001年度-2004年度期间累计发生的商品盘亏(属非正常损失)及时作出账务处理,未及时将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进项税也没转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

发行人已于2005年缴纳了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和罚款。

(2)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及说明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5年12月23日作出了处罚决定(深国税南罚处[2005]0752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追补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1,339,683.43元,并建议对你公司少缴的税款处以0.5 倍的罚款669,841.72元,补罚合计2,009,525.15元”。

2008年2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指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其2001年度-2004年度期间累计发生的商品盘亏(属非正常损失)及时作出账务处理,导致多抵扣了进项税,但盘亏损失也未及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主观上不存在偷漏税收的故意,违法行为情节较轻”

(3)核查意见及解决办法

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充分披露违法事实和处罚情况,并披露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意见。发行人律师和保荐机构的意见如下:

发行人律师认为: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上述税务处罚决定虽在2005年度作出,但相应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01-2004年度,并非在最近三年,且已执行完毕,对发行人以后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该税务处罚决定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人人乐有限公司处以少缴税款0.5 倍的罚款,而《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对该类违法行为规定的罚款幅度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系按照该条规定的最低额对人人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说明人人乐有限公司的上述税务违法行为情节并不严重。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已出具《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认为人人乐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因此,人人乐有限公司上述在2001年度-2004年度的税务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已缴纳

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和罚款,违法行为已得到纠正,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不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意见:南山区国家税务局虽在2005年度作出上述税务处罚决定,但相应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01-2004年度,并非在最近三年,且已执行完毕,对发行人以后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并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认为公司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上述税务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注:因为上述违法事项发生在2005年度、已不属于本次申报期间,因此在最新版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删除上述内容)。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州人人乐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况

(1)经核查,违法事实如下: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州人人乐在2005年度至2006年度发生如下的违反税收法规的事实:(1)惠州人人乐未对2005年度至2006年度期间发生的预收货款(提货卡)及时确认收入,而是在财务核算时挂“预收账款科目”,等客户消费时再确认销售收入申报纳税、同时冲减“预收账款”,从而产生应税收入的时间差异,其中2005年少缴增值税款485.30元,2006年少缴增值税款405,927.88元;(2)惠州人人乐2006年取得销售纸皮款727,000元(含税),在财务核算时,挂“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当管理费收入,未申报纳税,少缴增值税款105,632.48元;(3)惠州人人乐换购商品取得收入在财务核算时少列收入未申报纳税,导致2005年少缴增值税款1,700.62元,2006年少缴增值税款7,832.52元。

(2)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及说明

惠州市惠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7年6月26日出具的惠城国税稽罚[2007]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惠州人人乐处以少缴增值税税款521,578.80元一倍的罚款。

2008年2月28日惠州市惠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就上述处罚出具了《关于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指出:“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未对预收货款等及时确认收入,导致少缴增值税,是由于会计人员对税法理解不透彻,致使确认应税收入在时间上产生差异。我局认为其主观上

没有蓄意违反税收规定,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惠州人人乐已缴纳了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和罚款。

(3)核查意见及解决办法

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充分披露上述违法事实及处罚情况,并披露发行人律师和保荐机构的意见。发行人律师和保荐机构的意见如下:

发行人律师认为:惠州人人乐的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较小。惠州市惠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惠州人人乐所作的税务处罚决定亦是取《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对规定的罚款幅度内的较低值。惠州市惠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08年2月28日出具《关于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认为惠州人人乐“违法行为情节较轻”; 因此,惠州人人乐上述税务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已缴纳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和罚款,违法行为已得到纠正,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不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意见:惠州人人乐上述税务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且惠州人人乐2007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只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7.27%和0.97%,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很小。

3、关联方深圳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占用发行人前身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2,060,808.70元。

解决办法:应收关联方深圳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款项2,060,808.70元已于2007年9月30日由发行人前身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回。

4、股份公司成立前因部分员工不愿意配合而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同时未交住房公积金。

解决办法:

(1)股份公司成立后严格按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

(2)股份公司成立前因部分员工不愿意配合而未能缴纳的社保,在股份公司成立前已进行补充计提,记入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3)股份公司成立前未交的住房公积金,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承诺函》的内容如下:“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2008年1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被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2008年度以前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本公司将无条件支付所有罚款款项,保证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保荐机构和律师明确发表意见,内容如下:

律师认为,自2008年1月1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发行人在2008年1月前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存在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补缴2008年以前年度应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可能性,发行人控股股东浩明投资已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可能被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据此,律师认为,发行人2008年度以前未按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次发行及上市。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已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发行人在2008年以前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存在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补缴以前年度应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可能性,发行人控股股东浩明投资已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可能被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即使发行人被要求补缴2008年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亦不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及今后的利润产生影响。保荐人认为:发行人2008年度以前未按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5、发行人的石岩物流配送中心没有取得产权证

经核查:发行人以向深圳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获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石岩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获得了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已履行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解决办法: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具体情况,并由律师发表意见。律师的意见如下:

发行人律师认为:该房屋经深圳市宝安区计划统计局以宝计投〔2002〕83号文批准兴建,在建造过程中已合法取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发行人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无法律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之规定,发行人律师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自房屋建成之日即由发行人享有,权属清楚。

6、股份公司成立时部分高管的兼职问题

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人副总裁宋琦女士兼任控股股东浩明投资以及发行人股东人人乐咨询的经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宋琦在股份公司担任副总裁,不适宜担任浩明投资和人人乐咨询的经理。

解决办法:宋琦女士已于2007年底辞去浩明投资和人人乐咨询的经理职务,浩明投资、人人乐咨询聘任何浩先生担任经理。

(二)关注的问题

1、2002年何金明先生将发行人的股权转让给何浩先生,2006年12月何浩先生又将发行人的股权转让给浩明投资,涉及如何表述实际控制人的问题。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金明、何浩和宋琦,其中何金明和何浩为父子关系、何金明和宋琦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及一期何金明、何浩、宋琦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公司的经营管理一直由何金明先生总负责,何金明先生占主导地位。

(1)关于认定何浩认定实际控制人的理由

○1何金明与何浩系父子关系。2001年10月,经人人乐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在何金明的安排下,何金明将所持人人乐有限公司46%的股权转让给何浩。何浩时年22岁,正在加拿大学习工商管理课程,没有经济收入,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150万元来源于何金明。2003年8月,根据何金明的安排,何浩对人人乐有限公司增资2100万元,其持股比例变更为65%,因期间何浩仍在加拿大求学,增资款仍来源于何金明。2006年12月,依据何金明的安排,何浩将所持人人乐有限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浩明投资。何金明提供给何浩的资金来源于其家庭积蓄以及向若干自然人的借款。据此,何浩在此期间持有人人乐有限公司的股权实际系代表何金明及其家庭持有。

○2何浩自2001年11月开始担任人人乐有限公司的董事,因其在2005年之前在加拿大攻读工商管理课程,未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由何金明主导。2005年何浩完成学业归国后,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3根据何金明和何浩的陈述,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经营决策一直由何金明主导,但何浩在最近三年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何浩系何金明唯一的成年子女,在何金明的重点培养和指导下,参与发行人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核查结论:何浩系何金明唯一的成年子女,曾代表何金明及其家庭持有人人乐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且何浩最近三年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在何金明的重点培养和指导下,直接参与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将何浩列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合适的。

(2)关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来是否发生变更的说明

○1自2001年11月开始,何浩即为人人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投资该等股权的资金来源于何金明及其家庭财产,因此,该等股权为代表何金明及其家庭持有。在何浩代表何金明及其家庭持有人人乐有限公司控股权期间,何浩本人正在加拿大读书,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及股东权利的实际行使均由何金明负责。

○2根据何金明的安排,2006年12月31日,何浩将所持发行人65%的股权转让给浩明投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浩明投资持股65%,众乐通持股27%,人人乐咨询持股8%。自本次股权变更至今,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经核查发行人2007年至今各股东工商登记资料,浩明投资的股东为何金明、宋琦,其中,何金明持有浩明投资98%的股权,宋琦持有浩明投资2%的股权;众乐通的股东亦为何金明、宋琦,其中,何金明持有众乐通99%的股权,宋琦持有众乐通1%的股权;人人乐咨询的股东为众乐通和宋琦,其中,众乐通持有人人乐咨询62.5%的股权,宋琦持有人人乐咨询37.5%的股权。据此,何金明、宋琦夫妇通过浩明投资等上述三家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100%的股份。

○3何金明与何浩系父子关系,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关系,何金明、何浩、宋琦最近三年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何金明、宋琦分别担任发行人的总裁、副总裁,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经营管理决策由何金明主导,何浩、宋琦直接

参与发行人的经营决策。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从股权控制关系以及对发行人经营决策的影响力等各方面综合分析,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何金明、何浩、宋琦,其中,何金明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何浩在2001年至2006年12月期间持有人人乐有限公司的股权系代表何金明及其家庭持有,2006年12月何浩将所持人人乐有限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浩明投资,均系根据何金明安排进行的,人人乐有限公司此次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核查结论: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

2、发行人改制前为成都人人乐、惠州人人乐、南宁人人乐、增城人人乐、江门人人乐、天津人人乐、重庆人人乐等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50%,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解决办法:发行人为上述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且对上述子公司存在实质控制、上述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但为了防止发行人上市后的利益冲突问题,根据发行人改制时各子公司的盈利情况(其中大部分仍处于亏损状态),由发行人受让上述企业部分股权、使得发行人持股比例超过51%,上述增持股份已在2007年8月底、股份公司设立评估基准日前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3日出具的《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080425号)第8条的意见,为解决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同业禁止,2008年8月发行人依法定程序收购了上述子公司的所有少数股权。

3、返利及促销服务费的具体内容、收费标准、收入确认标准和具体确认原则、结算方式及流程、会计处理方法等的合规性

经通过与南方民和、发行人高管及财务部主要人员的沟通和交流,调阅购货合同、会计记录等方式核查情况如下:

(1)返利是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收取的价外收入,包括结算返利、超额销售奖励、毛利补偿收入;促销服务费包括促销收入和服务收入,是为

供应商提供商品促销服务和其他管理服务而向供应商收取的服务性收入,主要包括新品推广、商品特殊陈列促销及配送仓储服务等收入。

(2)返利和促销服务费收入在收到现金(以下简称“缴款”)或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供应商结算时(收取方式为从应支付货款中扣除,以下简称“扣款”)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向供应商开具相关发票。

(3)返利和促销服务费的结算方式分为缴款和扣款两种方式。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合同管理员将包含返利和促销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内的合同或协议信息录入TSM系统,结算时系统自动生成收取返利和促销服务费的结算单据,结算人员打印此单据并通知供应商缴款或在当月结算货款时扣款。

核查结论:发行人所取得的返利和促销服务费等其他业务收入因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发行人返利及促销服务费根据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金额和时间收取,于实际缴款或扣款时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稳健性原则。

4、发行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开设68家门店对短期经营业绩的影响问题

(1)尽职调查情况:通过与发行人高管、财务部相关人员、投资发展部相关人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的沟通和交流、以及通过收集和分析发行人已开业门店盈利周期等的分析,并了解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实施方式,并结合发行人现有的门店规模、管理能力等,经审慎评估认为:新开68家连锁门店虽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但有利于发行人巩固在现有区域的竞争优势,提高盈利能力;并且发行人已采取应对措施以期将短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充分披露: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对募集资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充分披露,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落实情况

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008年3月1日出具了《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初审报告》,提出有关问题如下:

(一)发行人存在发售提货卡的情形

发行人发售的提货卡记入预收账款中大宗销货款。发行提货卡是否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核查及落实情况:大型超市出售提货卡是业内普遍现象、国内零售上市公司、国外零售巨头在国内的门店也均出售提货卡。但该等提货卡只能购买发卡企业的商品,不能在市面上流通,因此不同于代币票券;并且发行人未因发售提货卡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发行人发行提货卡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

落实情况: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如需补交则由控股股东承担。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三)部分门店的租赁房产存在瑕疵

1、部分出租房产无产权证书

落实情况:对于能取得的产权证书则督促发行人取得;要求发行人承诺未来将要租赁的门店一定要取得产权证书;在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披露不能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并发表了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意见。

2、部分租赁房产承租前已抵押

落实情况:督促发行人与抵押权人沟通以尽量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函;发行人承诺将来一定不会出现该类情况;在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充分披露、并发表了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意见,

3、存在母公司承租子公司使用情形

落实情况:发行人上述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实际承租人不一致的实质是发行人将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控股子公司承接,上述租赁房产的租金均由实际承租人支付,出租人向实际承租人开具物业租赁发票,出租人从未因上述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实际承租人不一致而与本公司产生纠纷,出租人接受实际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不持异议的行为应视为其已认

可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体变更。已在招股说明书和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并且保荐机构和律师均已发表了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西安自在广场租赁房屋被保全

落实情况:西安友谊购物广场所属的自在广场租赁的房屋因出租人陕西自在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已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保全,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文件,该等诉讼保全不影响西安友谊购物广场的正常经营。目前该购物广场经营正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四)税务处罚的问题

发行人未对2001年度-2004年度期间累计发生的商品盘亏(属非正常损失)及时作出账务处理,未及时将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进项税也没转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5年12月23日作出了处罚决定,收取罚款和滞纳金共计93万元;2007年公司子公司惠州人人乐因预收货款(提货卡)后没有相应预提销项增值税,被税务机关收取罚款和滞纳金共计58万元。

落实情况:已取得税务主管部门对处罚的说明和“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性质认定,并已在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充分披露违法事实和处罚情况;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项目执行成员在尽职调查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之“1、发行人在2001-2004年度的税务违规,税务局在2005年度做出处罚”和“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州人人乐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内核委员会讨论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落实情况

安信证券本次证券发行申请内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于2008年3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安信证券公司本部召开,出具了《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内核意见汇总》,讨论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税务处罚的问题

发行人有93万元和58万元的税务处罚,是否构成重大处罚问题。虽然处罚数

成飞集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2011-07-12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四川成飞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945 号文)核 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成飞集成”) 于 2011 年 6 月启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成飞集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 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成飞集成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相 关决议,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发行概况
(一) 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70元/股。 本次发行的价格由收到认购邀请文件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通过竞价 确定,共有 16 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申购 16 单,无效申购 0 单。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为 17.2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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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融增强5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中融增强52号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说明书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商: 证券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风险声明的条款。

重要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了信托单位,即视为已作出信托文件所规定的陈述与保证,已同意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4.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摘要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增强5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总份数不低于10,000万份;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单位总份数不高于200,000万份 受托人可以分别指定第i期信托资金的最低或最高规模。i=1,2,3,4……且≤35(以下同),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作情况进行调整信托计划总期数。每期委托人信托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每期信托资金规模不高于20,000万元,且该期信托单元的成立不能使得信托计划总规模高于200,000万元信托期限:信托计划存续期限预计为10年,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受托人可以在募集第i期认购资金时,确定第i期信托单元预期存续期限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资者 信托单元:受托人可以分期发行信托单元;信托单元按照发行时间顺序命名为第1期信托单元、第2期信托单元、……、第i期信托单元 受托人仅以扣除了第i期信托单元应付未付信托费用和其他债务后的第i期信托财产为限向第i期信托单位持有人分配信托利益,但信托文件对第i期信托费用中受托人报酬和保管费的支付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信托单位认购价格:各类信托单位面值1元,认购价格1元 申购和赎回:每期信托单元的封闭期为1年,封闭期届满后,信托单元存续满一个信托年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每满半个信托年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委托人申请申购的,申购份额不得低于500万份,且以10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受益人申请赎回的,赎回的份额为100万份的整数倍,且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份额乘以开放日的前一交易日第i期信托单元单位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否则受益人应全部赎回,受益人不全部赎回的,受托人不接受受益人部分赎回申请。

知名游资席位一览及介绍包含江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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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融信托-工行-财产收益权信托投资协议

合同编号: 【××财产】收益权信托 投资协议

目录 1 协议前提 2 投资标的及投资款划付 3 信托利益 4 信托成本 5 保证与承诺 6 费用 7 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9 保密义务 10 通知 11 报告 12 争议的解决 13 协议变更与解除 14 协议生效与终止 15 其他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或“工商银行”)或“投资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住址:【】 乙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中融信托”或“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刘洋 法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第一节协议前提 鉴于下列前提条件,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对投资本信托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依法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1甲方系一家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基于其发行的银行理财计划合法募集的资 金投资于“【】收益权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受益权,代理理财计划成为本信托的投资人,同时根据本协议成为本信托的受益人,甲方已阅读编号为【】的《【】收益权信托合同》(下称“信托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

险申明书,自愿接受投资风险。 1.2乙方系拥有合法资质的信托公司,已根据信托合同设立本信托,代表本信托 接受甲方的投资。 1.3乙方认可甲方作为本信托的投资人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因 合并、分立或被解散、破产及其它信托合同约定的情形而发生变更时,乙方承认甲方承继人为本信托投资人,承继甲方依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4本信托合法拥有信托合同项下的财产(权利)收益权。 1.5双方已根据各自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获得各自公司同意签署本协议 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节投资标的及投资款划付 2.1本协议项下投资标的为本信托的信托受益权,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收益权 预计价值(大写)】(小写:【收益权预计价值(小写)】元)。甲方支付投资款项为【投资规模(大写)】(小写:【投资规模(小写)】元)。实际投资款项以甲方支付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2.2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于【】年【】月【】日【注: 信托成立日】将投资款从其理财计划专户划入下列信托专用账户(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受托人信托专户银行银行账号】 开户行:【受托人信托专户银行名称】

安信证券融资融券投资者手册.

目录 【基础篇】 (3) 一、什么是融资融券? (3)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有什么区别? (3) 三、什么是信用账户? (3) 四、什么是标的证券? (3) 五、什么是保证金? (3) 六、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4) 七、哪些证券可充抵保证金? (4) 八、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4) 九、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4) 十、什么是担保物? (5) 十一、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5) 十二、什么是授信额度和可用额度? (5) 十三、投资者能从证券公司融到多少资金或证券? (5) 十四、融资融券交易期限最长为多少? (5) 十五、什么是强制平仓? (6) 【开通篇】 (6) 一、融资融券业务操作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8) 二、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6) 三、如何提交融资融券申请? (7) 四、投资者开户时须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8) 五、如何提交保证金或充抵保证金证券? (8) 六、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调整授信额度,该如何操作? (8) 七、如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委托? (8) 【交易篇】 (8)

一、信用证券账户有哪些交易限制? (8) 二、普通账户中的资金和股票可以直接转到信用账户去吗? (8) 三、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有什么要求? (8) 四、融资融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有什么限制? (9) 五、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9) 六、投资者如何了结融资交易? (9) 七、投资者如何了结融券交易? (9) 八、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投资者应如何注意什么? (9) 九、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投资者应如何注意什么? (9) 十、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能否提取保证金? (9) 十一、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关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 (9) 十二、信用账户的股东投票与普通账户的股东投票有何区别? (13) 十三、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速算 (13) 十四、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一览表 (13) 十五、杠杆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和触及平仓线涨跌幅速算表 (13) 【风险篇】 (11) 一、融资融券投资者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11) 二、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为什么会存在亏损放大的风险? (12)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为什么还存在交易成本增加的风险? (12) 四、投资者的信用资质状况发生变化,会对其融资融券业务有何影响? (12) 【案例篇】 (17) 1、授信 (17) 2、发生交易 (18) 3、通知补仓 (15) 4、投资者补仓 (21) 5.强制平仓 (17)

6880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2021-02-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14,546.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165.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4,516.77万元。 公司因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1月30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

中融潭兴3号财产权信托

中融-潭兴3号财产权信托 认购人/申购人合格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 信托规模人民币1亿元 预期收益率 认购/申购金额100万-300万(不含)的预期收益率为9.5% 认购/申购金额300万(含)以上的预期收益率10% 信托期限 1.5年,到2016年5月6日结束 信托利益分配每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信托本金于信托到期时分配资金投向 湘潭天易示范区创新创业科技孵化产业园(二期、三期)项目建设 风控措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未按约定向我公司偿付应收账款的,由湘潭县建投向我司收购应收账款债权。 湘潭县建投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其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收购价款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评估价值127108万元,按贷款本息合计计算,抵押率不超过50%。 湘潭市财政局出具财政资金安排文件,承诺优先以当地人民政府财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支付到期债务,若仍不足支付的,由其督促安排资金,用于向我公司偿还到期债务 项目优势 足值的土地抵押:9宗商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共计10.12亿元,抵押率低于50%。 市级应收账款转让:湘潭建投将其对湘潭市人民政府享有的86643万元的应收账款信托给中融,信托存续期内由湘潭市人民政府向中融支付应收账款。如湘潭市人民政府未按约定偿付,湘潭建投收购应收账款债权。 市政府出具相关文件:湘潭市财政局出具财政资金安排文件,承诺优先以当地人民政府财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支付到期债务。 还款来源充足。信托期限内,湘潭市政府共计可支配财政收入约715.01亿,需还款的负债为94.76亿,考虑到本次融资总规模,收入对债务的覆盖率约为700%;应收账款项目的回购款达8.66亿。 项目地介绍 湘潭为湖南省直辖市和全国甲类开放城市,是湘中重要商业中心,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同时也是中南地区重要的工业重镇,其冶金、机电和军工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一直有着“小南京、金湘潭”的美誉,是湖南省重点建设的城市,是毛泽东主席、彭德怀元帅、齐白石大师的故乡,“红色革命”根据地。湘潭也是重要的农业产区,湘潭县是湖南省第二大的粮食与肉类生产县。湘潭是湖南省除省会长沙外唯一一个同时拥有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级市。湘潭大学、湖南科大等重点大学扎根于此,每年会吸引成千上万的学子前来,大大的带动当地的消费能力。

安信证券_策略组实习生

金乐荷 工作经历 安信证券2016年06月- 2016年08月策略组实习生研究部 负责研究全球主要国家居民资产配置、股市增量资金建模和测算,分析中美股市行业历叱表现、风格 切换,独立撰写的分级基金研究报告被某大型公募基金研究总监采用 台湾光鼎电子2015年09月- 2015年11月实习生战略研究部 自上而下分析两岸 LED 产业竞争状冴,分析 8 家可比公司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冴;评估公司 投资昆山房地产项目可行性,讨论运作策略 提出公司重点发展 SMD LED 以及 LED 照明的策略,设计财务改善方案;建议以土地出资,与地产商 合作开发,撰写 25000 字报告,向董事长汇报 庆余财富有限公司(私募对冲基金)2015年07月- 2015年08月实习生研究部 追踪国内对冲基金及财富管理市场发展,撰写公司发展策略报告 分析国内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以及私募基金产品的策略、风险和收益状冴。 工作以外经历 2014年10月- 2014年08月CIMA Global Business Challenge CIMA Global Business Challenge 小组组长 研究某游艇企业进入中东市场战略决策,分析中东市场增长潜力、客户偏好等 组织团队自学管理会计专业知识,讨论、撰写参赛作品 200 支参赛团队中名列第 7 中科大投行与咨询协会 2015年03月- 2016年06月创始人、副主席 发起筹建协会,招募协会成员,联系协会导师,协会成员已超过 50 人,导师包括教授和资深业界人士 为会员提供投资银行和咨询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对接金融论坛和案例比赛等活动,邀请业界精英作讲座 教育经历 香港中文大学2016年09月- 2018年07月金融学硕士 相关课程:金融分析,金融学 2015年09月- 2016年03月台湾辅仁大学 交换学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2年09月- 2015年07月工商管理专业本科 其他 技能:Spss,英语,Office,书法,乒乓球,金融学,羽毛球,证券市场,宏观经济,工商管理 语言:英语(六级) 活动:创业大赛全国赛银奖

证券公司年最新度排名

2010年证券公司排名 标签: 证券经纪 杂谈 分类:资料收集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5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818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2021-03-0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广大特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中融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合同.doc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2010年6月

鉴于: 委托人系亠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自身的名义将来源合法、享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委托受托人进行资金信托。 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编号为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二、信托或本信托:指依据《信托合同》所设立的资金信托。 三、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四、信托专户或信托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_____ 开立的信托专用银行账户。 五、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和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六、信托收入: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 即贷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七、信托收益:受托人最终向受益人支付的收益,为信托收入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及本合同约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余额。 八、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所形成的相关协议和文件。 九、借款人:。 第二条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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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袁东生2008年春天的股市再一次伤了很多国人的心,一边是物价悄然上涨,一边是房市稳升不降,各路投资理财专家纷纷出场,号召大家要管理好自家篮子里的财富。财富究竟该如何管理? 本刊有幸约到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袁东生先生,以他在信托行业十几年的资深履历,一席长谈,让信托不再神秘,同时也为百姓生活推开另一扇理财大门。 国人理财历程 在建国后相当长的日子里,响应政府号召,支援国家建设,把钱存入银行,或者买点国库券,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理财办法,因为有政府的信誉作保证,这样的行为几乎没有什么风险。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基金、股票、理财产品,名目越来越多,但事实上,任何理财行为,都伴随着风险。 袁董事长的话题就从理财和风险的关系谈起。 一般来说,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比较普遍和稳健的做法一般是选择把钱存在银行,银行存款相对比较安全,但收益较低。而且,如果有通货膨胀的情况发生,并且通货膨胀率比银行的利息高,那么,存在银行的钱不但不能增加,反而会缩水。 理财的另一种选择是炒股。1984年11月,新中国的第一支股票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发行,拉开了炒股的序幕。 上世纪90年代的全民炒股热潮,更是让我们记忆犹新。可谓是全民齐上阵,你也炒,他也炒,急着炒,跑着炒,生怕赶不上炒股这趟车,很快,“牛市”、“熊市”一轮接一轮,股票的价格能涨到天上,也能沉入海底。每一次股市的 暴跌,都会有一批人从股市上消失有的破产了,一蹶不振,有的干脆从高楼向下作自由落体运动。比如今年,股市从6200点跌到3000点,至少有60%股民的资金全部都被套进去,不少股票跌破发行价,应该说,股市的风险确实是在加大。 炒期货,炒房产,买基金,或者进行艺术品、古董投资,都存在一个风险和收益的问题。如果投资失败,财富真的是可以“蒸发”掉的,这就是理财中必然会面对的风险问题。 信托理财正当时在袁董事长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但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得以快速发展壮大起来的。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中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 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其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应改革开放而生的产物。 1979年10月,改革初期,百废待兴,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 到1989年,存在于全国各地的信托投资公司约有1000家。因此,从1982年到2002年底,国务院先后对信托业进行了五次整顿,从而为我国信托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国批准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60家左右,原则上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保留一至两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 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山西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7年变更为“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背景是省、市财政。 “山西信托”的业绩之所以能在业内处于领先位置,一是有政府和财政背景,二是成立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 一笔不能按期支付的情况,保持了百分之百的履约率。把钱放到波动起伏的股市,没有谁会为风险埋单;把钱交给银行,存款利率根本不具备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有个人理财需求的客户越来越多,山西信托就是这样一个面向中高端客户理财的金融机构,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控制风险,利益与客户共享,是山西信托成立至今的良好信誉,以信誉培育市场,为山西信托赢得了专业理财机构 的“金字招牌”。2006年,全球银行业巨擘香港汇丰银行在国内首选山西信托,与之合资成立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2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的汇丰晋信,汇丰银行持有49%股权,山西信托持有51%股权,这是外资银行和中国信托合作成立基金公司的第一家,目前已经发行了基金100多个亿。袁东生董事长专门提到,作为专业理财机构,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但在操作中间力争要做到把风险降到最低。对风 险的把握和理财的技能是信托立业之本。袁先生表示,山西信托今年对高端个人理财大部分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是 8%~10%,公司宁少挣一点钱,也不能使公司的信誉受损失。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中航信托?天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合同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月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转让方(回购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幼林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 邮政编码:330038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转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受让方系经有权机构 批准并有效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拟作为受托人设立“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信托计划”)。2.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 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

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转让的 特定资产收益权。 3.转让方同意,本合同(即《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 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后,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特定资产收益权。 基于此,现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本信托/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第1条转让标的 1.1转让标的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转让方合法享有的位于市路 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 1.2本条第1.1款所述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收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本身所产生的收入;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未来新增建筑物所产生的收入;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政府机关的规定,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而获得任何赔偿、 补偿等;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及特定资产的派生权益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中融-悦合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嘉诚三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流的公司品牌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系银监会 批准设立的我国最早一批信托公司(金融许可证号:K0019H223010001)之一,信托“新两规”颁布后首批提前终止过渡期的十余家信托公司之一。 ●截至2008年12月末,公司累计设立2106亿元的信托项目,978支信托计划;清算了 1369亿元的信托资金,657支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兑付;当前存续管理信托产品321支,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703亿元,位列全国54家信托公司第五名。 ●获得“2008中国最佳私募信托服务奖”、2008年中国信托公司债券交易量第一名。 ●融富稳健系列房地产投资信托累计发行16期,前4期产品完成到期清算,全部如期分 配投资者收益,后12期产品运行状况良好。嘉诚系列不定向房地产投资信托一号、二号分别于2009年7月17日、2009年7月31日成功募集8163万元、3.1213亿元,其中嘉诚一号信托资金已投入优质项目。 专业的投资策略 与国内一流的大型综合类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住宅项目为主 优选一二线城市及具有持续经济增长潜力的二三线城市的热点住宅项目 开展长期的股权或债权合作,优化交易结构 卓越的管理团队 谢丙武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英语学士,日本国际大学国际发展经济学硕士;曾任雷曼兄弟全球房地产基金中国区的负责人,具备深厚的经济学背景及多年国际化房地产私募基金运作的战略眼光。 王冰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房地产金融部副总经理;美国雷鸟大学国际管理硕士和克拉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持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特许风险管理师(FRM)。曾任职于雷曼兄弟全球房地产附属机构,主要负责项目融资、项目投资分析和资产管理,涉及包括股权投资,不良资产和资产收购等不同项目类型。 何志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金融市场一部总经理;毕业于同济大学(地下建筑与工程专业学士)及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房地产信托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精通国内房地产市场,熟悉股权投资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杨巍

龙虎榜著名游资席位汇总

龙虎榜著名游资席位汇总 游资霸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部 根据多方了解,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部目前有数位牛人入驻,其中徐翔的一个分仓也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部基本已是众人皆知,此外还有和徐翔齐名的杭州一牛散在此,且此人风格非常强悍,由以前的光大证券(601788)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私募敢死队席位资金转移过来。其实有消息人士指出,这营业部在2014年初来了位姓孙的杭州牛散,业内人称“孙哥”。 某论坛曾经展示过中国银河绍兴路赵老哥的帖子,消息称孙和赵都是普通散户起家,成长轨迹和“敢死队总舵主”徐翔类似,是很多股民的榜样,当然这种奇才的机率也是低的可怜。 游资“新盟主” 华泰证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 特力A此前遭资金爆炒,使得华泰证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厦禾路营业部)曝光度大增,而事实上,除了特力A,这一营业部还频频买入过其他牛股,如暴风科技、协鑫集成等。统计显示,从9月份起,华泰厦禾路营业部活跃度大增,按上榜成交金额算,已跻身一线游资营业部之列。 一、江湖排名榜 江湖排名:no.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部(原东吴证券杭州文晖路、东吴证券杭州湖墅南路营业部) 手握兵力:20亿元幕后大佬章建平 必杀技:经常选择在新股、强势股上反复操作,而且见好就收。跟其他营业部不同的是,除了炒作热点题材股外,经常交易一些大盘蓝筹股,而且数量巨大,少则几千万元,多则上亿元。小心翼翼地操作是其一贯的风格,而且它也是游资中最为专一的营业部。从该营业部以往操作策略来看,文晖路营业部一周一般只介入一到两只个股,而且都是千万买单。炒作概念股为主,对短炒节奏把握精到。 江湖排名:no.2国信证券深圳泰然九路 手握兵力:10亿元 必杀技:是最近两年蜚声国内的后期之秀,该营业部成交金额在国内诸多营业部中首屈一指,是广东游资的主战场,也是今年以来全国最活跃的营业部。其特点是:偏好炒作新股及重组题材,多是以自买自卖的形式出现在龙虎榜上。从最近这段时间该股的交易情况来看,快进快出仍然是其典型的风格,持股时间相对较长,虽然经常出现在龙虎榜中,不过手法很低调,很少出现在买入第一位。由于该营业部客户众多,资金较为分散,经常出现在新股的卖出席位上,而一般买入席位也很少超过千万手笔,该营业部团队应该都是各自为战。客户量达到36万户,托管金额达到600多亿元,成为全国最大营业部。 历史战绩:比如买入中铁二局,持股时间较长,采取的是边拉边出的办法,同样获得了超额收益。 江湖排名:no.3中信证券深圳新闻路 手握兵力:8亿元 必杀技:该席位经常出现在各个热点股票的龙虎榜中,其对大盘蓝筹股的判断十分准确,但操作成功率还与老牌营业部有些差距,在单独“作业”时也有亏损的情况。

中融信托-承德万顺铁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承德万顺铁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尽职调查报告 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简述 承德市万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矿业”)为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决定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其中包括改造破碎干选车间一座和扩大选钛车间的规模,使生产能力达到日处理尾矿7500吨以上。以上项目预计需要资金3700万元人民币,其中设备款、土建工程配套材料、厂房建设均可预留10%质保金,预计可以减少支付资金250万元,目前公司存在资金缺口3500万元人民币,需要通过信托贷款来解决。 本项目应万顺矿业的贷款申请,募集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信托期限为1年。该笔贷款资金由中融信托以发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购买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承德万顺铁矿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本项目融资综合成本约为18%,中融信托预计可实现收入2%每年。 该项目借款人万顺矿业成立于2005年9月份,是一家私营股份制矿业公司,现有股东于2008年9月斥资1.35亿元收购包含该公司在内的两个选厂(万顺矿业、承德市双滦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和两座矿山(承德双滦大庙富龙铁矿和隆化县韩麻营镇大顺子沟铁矿)。并于2009年7月将承德市万顺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本次贷款主体为万顺矿业,由承德市双滦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双滦大庙富龙铁矿和隆化县韩麻营镇大顺子沟铁矿提供担保。另外,北京中联上鼎集团公司对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信托方案: (一)信托方案摘要: 1、信托名称:中融-承德万顺铁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类型: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 3、信托目的: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信托贷款的形式发放给万顺矿业,用于公司的技术改造 4、信托规模:3,500万元 5、信托期限:1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算 6、委托人:合格投资者 7、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保管人:商业银行 9、监管人:商业银行 10、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16%每年(含银行托管费及其他财务费用) 11、信托报酬:2%每年 12、本项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18%每年 13、信用增级及风险控制: (1)采矿权质押:承德双滦大庙富龙铁矿和隆化县韩麻营镇大顺子沟铁矿以经济总价值20亿元人民币的采矿权为本项目提供质押担保;面积0.254平方公里,储量4589万吨,该矿持有采矿证件所

中国著名游资席位

中国实力游资席位大全 一、两位是中国游资的老大哥级人物: 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部/杭州定安路营业部 章建平所在席位,江湖人称:老章,身价40亿,资金雄厚,敢于封大盘股,中信证券一战成名,封板往往大手笔,动用几亿甚至10亿。老章的故事有一大推,据传5万起家,有接触过他的人士向揭幕者透露,老章曾说,他什么事都不会做,只会炒股票,就算把他的交割单拿去看,都学不会他的炒股方法。 2、国泰君安总部/国泰君安交易单元(010000、227002、390426) 徐翔所在席位,江湖称:翔哥。目前管理资金超过100亿。关于翔哥,老揭也不需要多介绍了吧,大家都知道。这里揭幕者再总结传说中的几个翔哥席位,如:国泰君安上海福山路、国泰君安上海打浦路、国泰君安上海江苏路、申万陆家嘴环路、中信上海世纪大道、光大上海世纪大道、申万上海海宁路等等。 二、经常抢到一字板的席位: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业部 3、兴业证券武汉青年路营业部 以上这些营业部善于抢筹,往往喜欢重组股,开盘直接涨停封上,据传他们有VIP通道,报单速度比一般营业部快零点几秒。江湖称:一字哥,荣超商务中心是他们的领头羊。 三、其他席位: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 这个席位不得不说,云集众多高手,有和黄平闹翻的游资,也有85后新生代敢死队,江湖称:赵老哥,据传赵老哥毕业于浙江理工,眼镜男,单身,08年底身价仅20万元,09年通过短炒步入千万级别,目前传说身价3000万,座驾从自行车换到法拉利。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江湖称:最善游资 3、国泰君安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据传是银帆3期的席位所在,叫陈新宇,江湖称:葵花宝典。此外,银帆投资的席位还有华泰证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部、西藏同信成都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茅台路 江湖称:炒股养家。也是从十几万从到上千万。为人十分低调。

最新游资排行榜

最新游资排行榜 一线游资: 国泰君安证券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葵花宝典 东方证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徐柏良 东吴证券杭州文晖路证券营业部————章建平 金元证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部————肖海东 广发证券辽阳民主路证券营业部————东北猛男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王海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中建大厦证券营业部————ZD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庆南路证券营业部————老马 二线游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环城西路证券营业部————王素芳、叶玉莲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华灵路证券营业部————俞总、莫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AK,姓邱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阿昌 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刘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舒老师一直不了解不过这是个活跃游资席位 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辉河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一个师傅级的游资出手必赚!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马家花园证券营业部————CDRR 三线游资: 财通证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业部 中信金通证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业部————温岭两大游资部队以炒作题材股为主。 财通证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涨停敢死队啸聚之地该营业部介入的一般是持续上涨股票例如连续涨停的的双钱股份、熊猫烟花等。 海通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散多敢死队大本营个股***与主流热点以及题材均是其炒作的目标。 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该营业部藏龙卧虎总成交金额曾经连续17年稳坐全国头把交椅在市场上广为流传的红岭***内参就是依靠红岭中路营业部的盛名而得以声名远播的。 国泰君安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偏好炒作题材操作手法彪悍 国泰君安上海杨树浦路证券营业部————追涨是该营业部的一大特点 光大证券东莞营业部证券营业部————他们的声明或许没有其他敢死队那样声名显赫但是东莞有钱人的实力还是令人不敢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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