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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编号: 版本:A/1.0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口

1、目的:

作为塑料件进料及生产制程的检验作业规范及依据,籍此提升品质;

2、范围:

适用于塑料件喷漆、印刷的检验,本规范也可适用于五金等材料的喷漆、电镀、印刷;

3、责任:

3.1 IQC/IPQC :执行此规范;

3.2品质主管:监督此规范的正确执行;

4、内容:

4.1抽样依据:抽样计划按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检验H级水平;

4.2缺陷等级判定:严重缺陷(CR): 0 主要缺陷(MA): 1.0 次要缺陷(Ml): 1.5

4.3作业标准:

4.3.1检测条件: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线下,眼睛与被测物成450角,距离40?50cm,目视3?6秒; 4.3.2检测区域说明:A区指正面或上面;

B区指侧面;

C区指背面或底部;

D区指内部及隐藏面;

5、以不影响目视外观或看不到(但对光可看得到)不计,或凸出的点不明显刮手不计,其它说明如下:

5.1表面判定可接受标准:

A区平面内允许w 0.2 mm2的点,且间距》70mm但点不能在正面主要位置(或不影响此区域外观)

B区平面内允许w 0.3mm2的点,且间距》70mm或在遮掩区内可接受;

C区平面内允许w 0.5mm2的点,且间距》50mm或在遮掩区内可接受;

5.2不允许有凹痕、毛边:

A、凹痕标准(以目视检查,看不到、淡化或凹感不突出可以不计):

A/B区允许凹度w 0.1mm,面积w 2mm凹点间距》50mm但在遮掩区可不计;

C/D区以不能影响产品结构的装配与性能可接受。

B毛边标准:毛边w 0.2mm,不刮手,且不能有积油、挂油,不能影响组装功能与目视外观。

5.3不允许有明显的线状痕迹:A/B区不能出现;若在目视的正面区域看不到、淡化或在遮掩区可接受。

5.4不允许有气泡,在遮掩区内可接受。

A区长度w 10mm线幅三0.2 mm或直径w 2mm 最多一处;

B区长度w 20mm线幅w 0.4 mm或直径w 5mm最多二处,在遮掩区可不计;C/D区不限。

5.7丝印位置不允许偏位,须与样品或图纸要求一致。

5.8丝印不允许模糊、重影、砂眼。

5.9丝印不允许字体或图案粗细不一、油墨扩散、浸溢。

5.10部件应避免脏污、异物,如能容易被吹掉或擦拭干净可接受,但不能影响上线生产作业。6外观名词定义

7. 相关文件:抽样计划按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检验H级水平;

8. 应用表单:

8.1进料检验报告

8.2品质异常处理单

编制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手机整机检验规范标准

整机质量检验标准 目录 前言 (2) 1?适用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4.缺陷名词 (4) 5缺陷判断列表 (6) 6检验环境及条件: (7) 7检验方式和接受抽样标准 (8) 8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9) 8.1 常规检验 (9) 8 . 2 性能指标检验项目判定: (10) 8 . 3装配检验项目判定: (10) 8.4 外观检验项目判定: (12) 8. 5包装检验项目判定(岀货检验) : 15 8 . 6硬件类检查标准: (15) 8. 7包装检验项目: 15 更改记录 、/、、 刖言 目的和作用 为确保所有手机的生产、检验工序有序进行,本标准为过程质量控制、在线模拟用户检验、例行检验、 最终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提供依据,特编写本标准

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机产品的各种质量检验。 执行者 生产部、品质部、硬件部、软件部、结构部、工程部、售后服务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成品质量检验标准》,本次标准修订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质量部提岀 本次标准修订部门:项目部 本次标准主要修订人: 本次标准审核人: 本次标准发布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5年4月首次发布。 手机产品检验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司所生产的所有GSM CDMA TD-SCDMA WCDM等手机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供应xxxxxx有限公司的零件,机构组件,半成品等…外观检验标准,除客户特殊规定和检验指导书明确规定外,IQC﹑LQC﹑IPQC﹑OQC检查员以此规范为依据判定外观允收和不允收的标准。. 2.目的: 2.1为保证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品质符合客户的要求,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誉,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2.2用于规范和统一进料零件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3.职责及权限: 3.1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3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4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4.检验条件: 4.1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不使用任何辅助工具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检验过程中只考虑零件外观质量。 4.2照明条件700~900Lux(勒克斯) 4.3检验距离40mm+/5mm 4.4检验时间10s+/5s 4.5检验角度90°+/15°(检视期间可上下左右转动产品) 4.6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5.缺陷分类及定义: 5.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为产品存在下列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 5.2.4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5.2.5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 5.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终端客户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表面定义: 6.1 A面:正常使用中,客户直接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顶面) 6.2 B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偶尔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内表面)

电子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改记录 制订部门:品管部

制作: 审核: 批准: 1.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 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 2.0术语和定议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 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3.0检验条件 3.1光照要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 3.2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 3.3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 4.0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 N 。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缺陷允收表解释: 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 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 3 所示: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 5 .0 塑胶件外观标准 5.1 塑胶件缺陷定义

电子设备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标准

修改记录 制订部门:品管部 制作: 审核: 批准: 1.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 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 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

2.0术语和定议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A级面B级面C级面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 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3.0检验条件 3.1光照要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 3.2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

3.3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 A级面B级面C级面 检查时间(秒) 10 5 3 检查距离(mm) 450 450 600 是否旋转旋转不旋转不旋转 4.0 判定总则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N 。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缺陷允收表解释: 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 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 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 3 所示: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 5 .0 塑胶件外观标准

华为手机整机检验标准

1目的 此标准规定了手机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手机外观、标识、包装及一般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手机产品在代工厂或自行生产的制程质量评估与出货抽样检验。 3参考文件 3.1各款手机的ID图及相关文件; 3.2各款手机的MD产品装配图及类似相关文件。 3.3GB/ 逐批检查技术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4定义 4.1Cri,Critical Defect,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4.2Maj,Major Defect,主要缺陷:制品单位的性能不能满足该产品预定的功能或严 重影响该产品正常使用性能或可导致客户退机的外观等缺陷; 4.3Min,Minor Defect,次要缺陷:对产品外观产生轻微影响的缺陷; 4.4Acc,Acceptable Defect,可接受缺陷:可以接受的缺陷,在产品制程质量评估时 使用,在产品出货抽样检验中仅供参考; 4.5封样,Golden Sample,也称为样板:由设计部门或品管部门或销售部签名认可 的、用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的样品;一般可分为标准 样板和/或上限样板、下限样板(上/下限样板一般需征求销售部意见)、结构样

板等。 5抽样计划与接受标准及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 5.1抽样计划:按照国标GB/ (或等同标准),正常抽检水平,一次抽样,II类; 5.2接受标准:AQL(Cri:0,Maj:,Min:) 5.3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 5.3.1环境亮度:在距离检测部分50cm处用一个照明亮度值为800LUX以上的照 明系通模拟日光。 5.3.2检查方式和角度:目视,视线与被检查物表面角度在15-90度范围内旋转。 5.3.3检查距离和时间: 检查被检物最多15秒内,人眼距离被检物约30cm。 5.3.4外观检查需使用污点标准(菲林片)。 5.4判定原则:港利通科技认可的工程样机所具有的特性、特点全部作为接受,对于 不符合样机的,或以工程设计图纸的偏差要求作为接受表准,或以以下具体的描 述进行判定。 6关于一些名词的定义符号定义: 6.1刮手:是指用手指或皮肤接触物件表面或边缘有刺痛感,它与装配错位不同的是 即使在同一平面,也会有刺痛感。 6.2装配不良: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不在同一平面的 现象,也可称之为错位或起级,它与刮手不同的是无刺痛感。 6.3间隙: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之间有间隙。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723)

确认审核制定 林钟胜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一、目的及适应范围 1、明确公司的质量要求,建立和规范在制品的检验方法,使生产和检验有标准可循。 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生产车间制程检验。 二、总则 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影响,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使在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即可以判断为不合格)。 2、产品各表面的质量要求应按其所在的具体部位进行判断: A级表面:即工艺面(图面上主视图所能看到的表面、或装配后能根据客户具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断; B级表面:产品组装后不能看到的表面; C级表面:产品必须拆开才可以看到的表面。 3、有特别要求的零件,其缺陷必须要有明确的技术说明,否则按一般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4、有签样品的,如果样品与作业标准书不符,则按样板进行检验,(样板必须有效) 5、所有的部品外观检验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二、特殊情况下外观质量的判断处理: 1、喷涂所有产品的挂具印必须在产品的B级面或C级面。 2、对于铝制品存在卡槽、组装后有死角的部位,喷涂时较难喷到,允许出现涂层偏薄现象,但不能看到发白本色现象。 3、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正常模具印,不属于缺陷,但必须保证有一定的规律性。 4、冲压、折弯过程中产生的压痕或刀痕,喷涂后不能有明显的台阶存在。 5、在铆接、焊接背面所呈现轻微凹凸痕迹,可接受,但表面如果要求较严的客户,需进行适当的处理。 6、在运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凹坑,铝制品、铁制品A级面正视凹坑深度不超过的可接受,但只允许出现1个。 7、产品外露的螺丝、铆钉头如果在装配后出现螺丝、铆钉头部或铆接位边沿出现毛刺均为不合格,其它面在目视没有明显变形、突起、涂层脱落等缺陷为限。

手机整机成品检验标准

手 机 整 机 检 验 规 范 文件版本: 编制日期:编制人:刘钢 协议方: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 ---文件制定及修改记录---

目录 1. 目的----------------------------------------------------------------------------------------------------------4 2. 适用范围----------------------------------------------------------------------------------------------------4

3 权责单位---------------------------------------------------------------------------------------------------- 4 4 整机抽样计划及允收标准--------------------------------------------------------------------------------4 5 检验仪器设备------- ----------------------------------------------------------------------------------------5 6 检验条件-----------------------------------------------------------------------------------------------------5 7 定义 ---------------------------------------------------------------------------------------------------------5 测量面的定义---------------------------------------------------------------------------------------------5 缺陷分类---------------------------------------------------------------------------------------------------6 塑胶件的外观不良定义---------------------------------------------------------------------------------7 喷油件不良缺陷定义------------------------------------------------------------------------------------7 电镀件外观不良定义------------------------------------------------------------------------------------8 手机镜片外观不良定义---------------------------------------------------------------------------------8 印刷图文外观不良定义-------------------------------------------------------------------------------- 9 密集缺陷---------------------------------------------------------------------------------------------------9 8 检验内容及标准--------------------------------------------------------------------------------------------9 整机外观缺陷检查标准---------------------------------------------------------------------------------9 LCD与LENS检验标准

华为手机整机检验标准.汇总-共14页

1 目的 此标准规定了手机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手机外观、标识、包装及一般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产品品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手机产品在代工厂或自行生产的制程质量评估与出货抽样检验。 3 参考文件 3.1 各款手机的ID图及相关文件; 3.2 各款手机的MD产品装配图及类似相关文件。 3.3 GB/T2828.1-2019 逐批检查技术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4 定义 4.1 Cri,Critical Defect,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4.2 Maj,Major Defect,主要缺陷:制品单位的性能不能满足该产品预定的功能或严重影响 该产品正常使用性能或可导致客户退机的外观等缺陷; 4.3 Min,Minor Defect,次要缺陷:对产品外观产生轻微影响的缺陷; 4.4 Acc,Acceptable Defect,可接受缺陷:可以接受的缺陷,在产品制程质量评估时使 用,在产品出货抽样检验中仅供参考; 4.5 封样,Golden Sample,也称为样板:由设计部门或品管部门或销售部签名认可的、用 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的样品;一般可分为标准样板和/或上限样板、下限样板(上/下限样板一般需征求销售部意见)、结构样板等。 5 抽样计划与接受标准及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 5.1 抽样计划:按照国标GB/T2828.1-2019 (或等同标准),正常抽检水平,一次抽样,II 类;

5.2 接受标准:AQL(Cri:0,Maj:0.65,Min:1.5) 5.3 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 5.3.1 环境亮度:在距离检测部分50cm处用一个照明亮度值为800LUX以上的照明系 通模拟日光。 5.3.2 检查方式和角度:目视,视线与被检查物表面角度在15-90度范围内旋转。 5.3.3 检查距离和时间: 检查被检物最多15秒内,人眼距离被检物约30cm。 5.3.4 外观检查需使用污点标准(菲林片)。 5.4 判定原则:港利通科技认可的工程样机所具有的特性、特点全部作为接受,对于不符合 样机的,或以工程设计图纸的偏差要求作为接受表准,或以以下具体的描述进行判定。 6 关于一些名词的定义符号定义: 6.1 刮手:是指用手指或皮肤接触物件表面或边缘有刺痛感,它与装配错位不同的是即使在 同一平面,也会有刺痛感。 6.2 装配不良: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不在同一平面的现象, 也可称之为错位或起级,它与刮手不同的是无刺痛感。 6.3 间隙: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之间有间隙。 6.4 镜高:是指装配后的Lens表面与其装配体同一面的表面之间的高度差。 6.5 装配主体:是指被装配物体的最主要的装配体,如主机的面与底,翻盖的面与底,各类 镶嵌件,按键等。 6.6 组件或配件:指组装在主体上的组件,在这份文件上指Lens、电池、SIM卡、电池 门,其配合应良好,取卸灵活。各部件配合良好,满足推力计最小2Kgf的抗冲击性能。 6.7 符号定义:N:Number (数量) D: Diameter(直经) L: Length(长度) H: Highness(高度) B:Beepness (深度) W:Width (宽度) A: Area (面) G: Gap (间隙)

产品外观验收规范

产品验收规范版本号:V1.0

修订记录 序号版本修订更改描述编制审核批准制定/更改日期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目的 作为指导测试人员、生产人员、产品验收人员对产品检验的依据,用以规范和统一IP话机产品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品质。 二、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建立了IP话机产品的外观、功能、性能指标等方面的测试检验标准,用以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协作生产厂对产品及部件等功能的检查。 2.2 出厂检验项目: 以本文档规定项目为准 2.3 抽样说明:验收检验时的抽样参照GB2828-2003一般检验水平第二级抽样水平,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AQL=0.65 注:若产品升级或本标准中的项目涉及不到,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本标准中加入未涉及到的项目或修正本标准。 三、定义 3.1 外观等级面定义 I级面: 正常使用中易于看到的表面,要求有最佳的外观质量。 II级面: 正常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但要求有优良的外观质量。 III级面: 用户看不到的内表面,不要求有优良的外观质量。 3.2 缺陷定义 3.2.1塑胶件不良的定义 水口痕:浇口处的颜色差异。

流痕:表面色调差异。 银纹:表面的色斑和色点。 焦痕:通常在料流末端的变黑和烧焦区域。 光泽度变化:相同粗糙度表面的不同去之光泽度变化。 气泡(缩孔):作为表面缺陷显露的零件内细孔。 颜色和色调不合格:相较于规定的颜色和色调之间的差异。 刮伤:表面内或表面上可视的磨损、凹痕或划痕。 缩水:零件表面适度的凹陷。 变形(或扭曲):零件弯曲,扭弯,凹陷或凸起。 毛边:零件上多余的材料。 射料不足:零件形状不完整。 熔接线:线状不良。 饰纹不良:相交于的咬花面之偏差。 杂质:可观察到表面和嵌入表面的质点。 折射误差:照过透明零件的光线折射失真。 连接方法不当导致的外观不良:融接中出现可能的燃烧、颜色变化或毛边。 3.2.2 印刷图文外观不良定义 缺角:图文字体缺损。 发散:图文字边模糊。 印刷的位置和对齐:偏出规定的印刷位置。 印刷样式不一致:印刷时印刷图样和规格不一致。 颜色和色调差异:偏离规格要求。 厚度和平坦度差异:偏离规格要求。 3.3 标准检测条件 3.3.1视力:1.0 ~ 1.2 3.3.2光照强度: 1000±200Lux 3.3.3 光源:D65-CIE标准光源

产品检验标准规范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设备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标准

文件编号:版本号:A/0 保密等级:内部使用 文件类别:■管理规范□管理办法□作业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订记录

1目的 作为通用产品外观检验判定依据,确保品质能符合客户需求。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产品塑胶件、电镀件、喷漆件、压铸件、整机装配、彩盒及包装的外观检验,包括缺陷定义、缺陷允收标准等。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塑胶件、压铸件、彩盒、资料及包装的外观检验。 3职责 质量人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和判定。 4定义 4.1 产品等级定义 S等级:手持类产品、高端类终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高端市场、特定客户有较高要求的产品。 A等级:通用类终端产品 4.2 外观等级面定义

1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正常情况指产品的正面、顶面、侧面,要求有最佳的外观质量。 2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正常情况下指产品的背面和底面,要求有好的外观质量。 3级面:正常使用中看不到,只有在装拆时才看到的内表面或遮盖面,不要求有好的外观质量。 (注:外观等级优先按照图纸中的定义;若图纸中没有定义,下面有图示或单独定义的,以图示和单独定义为准;没有则按照此外观等级要求执行。) 功能面:功能面指压铸机加件中,影响产品防水、屏蔽、散热、装配等性能的表面。不包含在以上的1、2、3级面中。 图1 ONT产品外观面等级示意图 4.3彩盒测量面定义 测量面定义表,备注:未涉及到的为非管控区域

标准层次分为A标和B标二种。日美等外观要求较高的运营商建议使用A标,如日本KDDI/DOCOMO、英国BT;除了A标建议的运营商及通用市场,首选B标。 4.4纸浆模塑制品测量面定义 测量面定义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分析

目录 目录 (1)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范围 (2) 2、总则 (2) 3、加工品质标准 (3) 3.1 缺点术语和定义 (3) 3.2 允收标准 (3) 3.3 检验方法 (4) 4、烤漆品质标准 (5) 5.1 缺点术语和定义 (5) 5.2 允收标准 (7) 5.3 烤漆性能测试 (8) 5、印刷图文品质标准 5.1 缺点程定义 (9) 5.2 充收标准: (9) 5.3丝印的测试: (10) 6、缺点的测量方法 (10) 6.1 点状缺点的测量方法 (10) 6.2 线状缺点测量方法: (11) 7、点规图 (9)

1、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工艺缺点或因加工不当引起的缺点判定;表面处理的外观检验判定;产成品的最终外观检验。但不包含内部结构尺寸的评判标准。 2、总则 2.1 原则: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生产者应认真操作、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如果发现某一缺点具有批量性 问题,即便此缺点属于“可接收”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2.2 对模棱两可的缺失,虽经检验员初次误判为允收,但第二次检验发现属缺失时,可判定为不合格。 2.3 如各项品质标准所列为缺点时,后制程加工完工后品质缺点降低者, 该缺点项目列为允收. 2.4 产品的各部位表面按其在产品中所处位置和质量要求划分为以下三类: 2.4.1 A 级表面: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或产品开启前门后,能直接正视到的表面(如FB2刀 体正面;印字面为正面)。 2.4.2 B 级表面:没有字体的刀体表面。 2.4.3 C 级表面:A 、B 类表面以外的其它表面(客户不能直接看到的面,如FB2刀的割线槽) 2.5 有封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点优先按照其封样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 判断。其它缺点的程度不能超出本标准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2.6 本标准所列的缺点个数当在每一表面上不超过2个,每2个缺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m ,否则 视为同类缺点,面积以其总和计。 2.7 (1)检验条件: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华为手机整机检验标准.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检验标准文件页码: 第1页,共14页 文件标题:成品手机整机检验标准 1 目的 此标准规定了手机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手机外观、标识、包装及一般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产品品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手机产品在代工厂或自行生产的制程质量评估与出货抽样检验。 3 参考文件 3.1 各款手机的ID图及相关文件; 3.2 各款手机的MD产品装配图及类似相关文件。 3.3 GB/T2828.1-2003 逐批检查技术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4 定义 4.1 Cri,Critical Defect,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4.2 Maj,Major Defect,主要缺陷:制品单位的性能不能满足该产品预定的功能或严重影响 该产品正常使用性能或可导致客户退机的外观等缺陷; 4.3 Min,Minor Defect,次要缺陷:对产品外观产生轻微影响的缺陷; 4.4 Acc,Acceptable Defect,可接受缺陷:可以接受的缺陷,在产品制程质量评估时使 用,在产品出货抽样检验中仅供参考; 4.5 封样,Golden Sample,也称为样板:由设计部门或品管部门或销售部签名认可的、用 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的样品;一般可分为标准样板和/或上限样板、下限样板(上/下限样板一般需征求销售部意见)、结构样板等。 5 抽样计划与接受标准及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 5.1 抽样计划:按照国标GB/T2828.1-2003 (或等同标准),正常抽检水平,一次抽样,II 类;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检验标准文件页码: 第2页,共14页 文件标题:成品手机整机检验标准 5.2 接受标准:AQL(Cri:0,Maj:0.65,Min:1.5) 5.3 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 5.3.1 环境亮度:在距离检测部分50cm处用一个照明亮度值为800LUX以上的照明系 通模拟日光。 5.3.2 检查方式和角度:目视,视线与被检查物表面角度在15-90度范围内旋转。 5.3.3 检查距离和时间: 检查被检物最多15秒内,人眼距离被检物约30cm。 5.3.4 外观检查需使用污点标准(菲林片)。 5.4 判定原则:港利通科技认可的工程样机所具有的特性、特点全部作为接受,对于不符合 样机的,或以工程设计图纸的偏差要求作为接受表准,或以以下具体的描述进行判定。 6 关于一些名词的定义符号定义: 6.1 刮手:是指用手指或皮肤接触物件表面或边缘有刺痛感,它与装配错位不同的是即使在 同一平面,也会有刺痛感。 6.2 装配不良: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不在同一平面的现象, 也可称之为错位或起级,它与刮手不同的是无刺痛感。 6.3 间隙: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之间有间隙。 6.4 镜高:是指装配后的Lens表面与其装配体同一面的表面之间的高度差。 6.5 装配主体:是指被装配物体的最主要的装配体,如主机的面与底,翻盖的面与底,各类 镶嵌件,按键等。 6.6 组件或配件:指组装在主体上的组件,在这份文件上指Lens、电池、SIM卡、电池 门,其配合应良好,取卸灵活。各部件配合良好,满足推力计最小2Kgf的抗冲击性能。 6.7 符号定义:N:Number (数量) D: Diameter(直经) L: Length(长度) H: Highness(高度) B:Beepness (深度) W:Width (宽度) A: Area (面) G: Gap (间隙)

手机检验通用标准

文件名称:手机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版本:A/0 制订部门:品质部 涉及章节: 文件控制印章 品质部项目部运营部批准标准化

文件修订记录表 NO 原版本上次发布日期新版本本次发布日期修订部门修订员修订原因、备注说明1 A/0 2017-12-18 品质部何小荣首次发布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目录 1.目的 (4) 2.范围 (4) 3.术语及定义 (4) 3.1 手机级面的定义 (4) 4.2 缺陷程度的定义 (5) 4.3 缺陷代码对照表 (5) 4.4缺陷名称的定义 (5) 5.检验顺序及环境要求. (6) 5.1外观检验顺序 (6) 5.2检查环境及条件 (6) 5.3抽样标准 (7) 5.3.1抽检标准 (7) 6.0检验内容及标准 (7) 7. 注意事项 (15)

1.目的 规定手机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手机外观、标识、包装、及一般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出货品质。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宸睿手机整机检验的判定标准,适用于工厂的制程检验、出货检验。如客户有提供标准,则执行客户提供的标准,如客户未提供标准,则执行本标准。 3.术语及定义 3.1 手机级面的定义 定义区域 分类 范围 AA 手机的直接显示区域或间接呈现画面的部件表面,如LCD显示区,摄像头区域。 A 正常使用时能直接观察到的表面,如TP/镜片对应的非显示区域,按键,面壳的正面,摄像头镜片,外置天线的正面。 B 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直接观察到的次要表面,如手机的侧面,顶部,底部,背面,电池盖的正面。 C 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观察到的面,如电池盖的背面,电池仓表面,揭开I/O口盖能看到的表面,拔开SIM卡能看到的表面。 D 拆卸后才能看到的面(整机内零部件的表面)。

外观检验规范

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外观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FY/WI-QA-05 生效日期:2018-06-18 受控状态: 版次号:A.0 分发号: 发放部门:综合部□开发部□生产部□质量部□

1.目的: 明确了产品部件的外观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品金属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按本规范执行。 3.工作职责: 进料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出货检验员参照本规范进行外观检验,质量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4.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4.1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 4.2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4.3照明:40W日光灯下; 4.4视力要求:视力1.0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5.产品缺陷定义 5.1A级缺陷---致命缺陷(criticaldefect) 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5.2B级缺陷---严重缺陷(majoydefect)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5.3C级缺陷---轻微缺陷(minordefect) 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6.表面分区

8.

9.产品外观不良示例 9.1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 9.2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 9.3划伤、刮花----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 C 面水渍水印面积≤1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发黑 发白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异色斑迹 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 2 √ 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漏镀 产品表面及 内腔均不允许有镀层未 镀上的情况 产品A 面或B 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 产品A 面或B 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有未镀上的地方,不能接受 √ 尺寸 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控制尺寸稍超出公差,但不影响装配 √ 控制尺寸超出公差,现场无法装配 √ 闪缝 产品外观无 闪缝、无翘起 盖板与腔体配合后缝隙≥0.2mm ,不可接受 √ 压块与内腔安装后缝隙≥0.5mm ,不可接受 √ 耐腐蚀 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产品各部位镀层均需覆盖到位,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 √ 标识附件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产品标印、位置图、标识符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可接受 √ 产品各外部连接附件(锁紧装置、连接器等)不牢固、不一致, √ 电镀层表面凸 镀层表面脏污呈云状块,面积过 正面刮花明显, 正面有划伤花现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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