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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施工组织设计引导

火力发电施工组织设计引导
火力发电施工组织设计引导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和有关要求。

本导则适用范围是装机容量为两台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的新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日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工程。

装机台数为一台或两台以上的或单台容量小于300MW的新建工程可按本导则的指标乘以适当的调整系数使用。

对外围工程量特别大的工程(当厂区围墙外工程的建筑工程工作量占建筑总工程量的45%以上时),可按外围工程的简繁程度适当放宽有关指标。

2、引用标准

(按照国家、部委、企业的顺序编排)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导则的条文。本导则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861—199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B/T 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1576—199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规定导则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1—1991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50194—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J 12—1987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 15—1988(1997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6—19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63—1989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 81—1991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 104—19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DL 5001—19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

GNACR – TC – 001:2001 质量管理体系专业应用指南(建设工程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家经贸委2002年16号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版)

电力工业部电电规[1997] 274号

火力发电厂施工组织大纲设计规定(试行)

电力工业部电建[1997] 253号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

电力工业部电综[1997] 669号

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建[1995] 543号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国电电源[2002] 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 381号

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 381号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2000年)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电电源[2001] 218号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版)

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 1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国电办信息[1999] 26号

国家电力公司信息网络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中电信系管[1997] 62号

电力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用化验收导则(试行)

3、总则

3.0.1 为了提高火力发电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编好施工组织设计,特制定本导则。

3.0.2 本导则为国家电力公司企业标准,是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性文件。

3.0.3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部署,是指导其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的管理、技术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守和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要从工程的具体条件出发,尽量发挥施工企业的优势,合理地组织施工,科学地进行管理,尽力采用施工新技术,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安排好空间和时间,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注意环境保护,以求实现安全、优质、准点、文明、低耗,取得更大的技术经济效果。

3.0.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a)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和已签约的与工程有关的协议。

b)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有关图纸资料。

c)工程概算和主要工程量。

d)设备清单及主要材料清单。

e)主体设备技术文件及新产品的工艺性试验资料。

f)现场情况调查资料。

3.0.5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充分收集所需的资料。现

场调查应拟定提纲,须收集的资料一般包括:

a)厂区的水文、地质、地震、气象资料及测量报告,例如:厂区地下水位及土壤渗透参数,厂区地质柱状图几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能;不同频率的江湖水位、汛期及枯水期的起迄及规律;雨季及年降雨日数;多风地区的风季及大于六级风的年发生日数;寒冷及严寒、酷寒地区冬期施工期的气温及土壤冻结深度;有关防洪、防涝、防雷以及其它对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布置有关的各种资料等。

b)与工程相关的配合工程(如煤源、交通、输变电等)及工程的主要用户建设安排和进展情况。

c)参与或可能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的情况,例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标段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的情况及施工范围的划分;设计单位及其施工图纸交付进度;主体设备制造厂家及其主要设备的交付进度;可分包施工项目的施工企业的能力及资质等情况。

d)施工地区情况及现场情况,例如:水陆交通运输条件及地方运输能力;地方材料的产地、产量、质量、价格及其供应方式;当地施工企业及制造加工企业可能提供服务的能力及技术状况,施工地区的地形、地物;施工水源、电源、通信可能供取方式、供给量及其质量情况;地方生活物质的供应状况等。

e)图纸目录及供图计划,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具的技术资料和供应状况。

f)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及文件。

g)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总结资料。

h)其它必须收集的资料。

3.0.6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一般应考虑下列原则:

a)对工程的特点、性质、工程量、工作量以及施工企业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方针。

b)符合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

c)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抓紧时间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时形成完整的机组投产能力。

d)在加强综合平衡,调整好各年的施工密度,改善劳动组织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劳动力高峰系数,做到连续均衡施工。

e)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努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机械利用律和机械化施工的综合水平,不断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f)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提高工厂化施工程度,减少现场作业,压缩现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人数。

g)施工现场布置应紧凑合理、便于施工,符合安全、防火、环保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高场地利用率,减少施工用地。

h)加强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目标,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工艺水平。

i)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实现文明施工。

j)现场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力求精简、高效并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k)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在施工管理系统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3.0.7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务求切合实际。方案的选择也应分析研究经济效果,重要的项目或环节可制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条件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从中提出推荐方案,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时选定。

3.0.8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按工程整体进行编制,包括土建、安装全部施工项目,以期纵观全局并进行综合平衡,以保证工程建设和电厂投产的完整性。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当工程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时,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编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及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3.0.9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深度及编审办法,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宜尽量用图表表述,并作系统的文字说明,阐明各项内容依据的条件、计算依据、比选意图及经济技术指标。

3.0.10 本导则分别对施工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施工综合进度、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施工力能供应、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计算机网络等九个方面及推荐性指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一些参考性的数据、示例以及常用资料列入本导则附录,供参考选用。

3.0.11 本导则各项指标,按地区气象条件的差异分为四级,分别适用于

四类不同地区,施工地区分类如表1所示。

4、施工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4.1、一般要求

4.1.1 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功能,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效率,以达到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施工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范围及合同要求,建立精干、高效的组织机构,并使之正常运行。

4.1.2 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a)现场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应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定任务(事),因任务(事)设机构、定编制,按编制设岗位、

定人员。

b)在能实现施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机构,减少现场管理人员,力求精干高效。

c)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应是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体系,应恰当分层和设置职能部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整体,人员配置上应选择合理的管理跨度。

d)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一般不要轻易变动,但应随组织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但重大的变化和调整(包括项目经理的变动)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e)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优势和特点,除合同有特殊要求外,现场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尽量与施工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有机结合起来。

4.1.3 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设置的一般要求:

a)管理层次不宜过多,一般可分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职能和要求各不相同,标志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管理层与施工作业层实行两层分离。

b)根据需要管理协调的工作量,以及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来确定适当的管理跨度。

c)部门的划分应根据组织目标与工作内容来确定,形成既有相互分工,又有相互配合的组织系统。

d)组织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能应使纵向的领导、检查、指挥灵活,达到指令传递快、信息反馈及时。要使横向各部门间相互联系,协调一致,

使各部门有职有责。

4.2、现场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

4.2.1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一般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a)决策层的设置。决策层的任务是制定和组织实施施工项目的方针和目标,它必须精干、高效,一般由下列人员组成:

1)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负责的管理者,在整个施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应选拔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领导素质、身体素质及实践经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人选的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需要时也可设项目副经理1人~2人。

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中应设总工程师1名,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的技术工作,必要时也可设副总工程师1人~2人。

3)必要时也可设项目总经济师1名,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经营管理工作。

b)管理层的设置。项目管理部门是施工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任务是负责施工项目全过程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一般有下列部门组成:1)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预算、合同、索赔、资金收支、成本核算、计划统计、人力资源调配等工作。

2)施工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施工协调、进度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机械管理、文明施工、各专业技术监督等工作。必要时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也可风设成两个部门。

3)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质量体系管理、施工质量、计量、测量、

试验等工作。必要时质量体系管理部门也可单独设置。

4)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应独立设置,主要负责安全管理、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物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半成品、工具的采购、供应、管理及设备的运输保管(建设单位委托时)等工作。

6)文件、信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文件等资料管理以及计算机管理信息工作,该部门可单独设置也可兼容在施工技术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c)执行层的设置。执行层一般指土建、锅炉、汽机、电气、热控、机施、焊接、修配等专业施工工地或专业施工处的管理部门。其人员应有实干精神,并能坚决贯彻管理指令。

4.2.2 其它施工承包单位现场组织机构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a)土建、安装主体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是项目施工的主要承包单位,现场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组织机构相适应,并征得施工总承包方的认可,管理部门的设置在保证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合并简化;

b)一般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组织机构可根据其承包的范围及管理要求进行设置。管理部门可以和并讲话,也可组建综合性项目管理部门。

4.2.3 施工总承包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形式可参见附录A。

4.3、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

4.3.1 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建设工期、管理目标以及合理的管理跨度进行配备,应在提高管理人员整

体素质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组成精干高效的管理工作班子。

4.3.2 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各专业人员应配套,并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

4.3.3 现场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其所承担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

4.3.4 现场施工管理人数见表2。

4.4、现场施工人员数

4.4.1 现场施工人员的数量,是工程施工组织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应在加强项目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提高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现场施工人员数。

4.4.2 按照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依据现有施工企业当前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技术装备和工厂化施工的一般水平,制定本导则中的有关现场施工人员数表,见表3。

4.4.3 当施工生产任务饱满、劳动生产率较高时,也可按公式(1)核定现场施工全员高峰平均人数,按公式(2)核定安装全员高峰平均人数。如果计算人数超出表3的人数时,仍可按表列的人数。

N=(QK)/(ηM) (1)

N1=(PWK)/(dM) (2)式中N—现场施工全员高峰平均人数,人;

Q—施工企业承担的建筑安装工作量,不包括施工准备工作的工作量,元;

K—高峰习俗。取1.2~1.3;

η—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年)

M—施工总工期(主厂房开工至两台机组投产),年;

N1—安装全员高峰平均人数,人;

P—装机总容量,kW;

W—每千瓦安装耗工数,工日/kW;

d—每人每年工作日数,Ⅰ、Ⅱ类地区取251天/年。

5、施工综合进度

5.1编制进度的一般要求

5.1.1 施工综合进度是协调全部施工活动的纲领,是对施工管理、施工技术、人力、物力、时间和空间等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的分析、计算、比较,予以有机地综合归纳后的成果。施工综合进度应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以确保施工进度得到有效的控制,不发生大幅度变动。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原因需要进行调整时,应尽量保持原定总的控制工期和工程节奏,以实现合理的、均衡的施工。

5.1.2 施工综合进度一般分下列四种:

a)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一级进度):以工程合同投产日期为依据,对各专业的主要环节进行综合安排的进度,应从施工准备开始到本期工程建成为止,包括全部工程项目,并反映出主要控制工期。

b)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二级进度):以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依据,对主要单位工程(工程量大,土建、安装关系比较密切的项目,如主厂房、大型水工建筑、厂区沟管道、燃料、灰渣系统等)的

土建、安装工作进行综合安排的进度,应明确施工流程以及主要工序衔接、交叉配合等方面的要求。

c)专业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三级进度):以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依据,分别编制土建、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等专业的施工综合进度,在满足主要控制工期的前提下,力求使各专业自身均衡施工,工期安排尽量适应季节和自然条件的因素,以期工序合理、经济效果良好。

d)专业工种工程进度综合进度(四级进度):为保证实现施工总进度并做到均衡施工,可根据需要编排重点专业工种(例如,土方工程、中小型预制构件的制作、各种配制加工、吊装工程等)的施工综合进度。

上述四种施工综合进度中,除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外,其余三种可根据总体综合进度的需要、所掌握设计图纸资料的情况和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深度的要求予以取舍。

5.1.3 施工综合进度的编制一般采用下列三种形式:

a)网络施工进度表(即关键路径法):可以形象而明显地找出工程施工的关键路径,并便于进行反馈和优化。

b)横道施工进度表:简单明了、编制容易、便于检查,但不能清楚显示各工作之间相互联系和制约关系。

c)斜线施工进度表:一般用于主要单项工程进度方案的比较或多台机组流水作业的组织。

5.1.4 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要以完整地形成投产能力和建成本期工程为目标,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统筹安排。

5.1.5 编制施工综合进度应遵循基建程序,考虑电站建设特点,注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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