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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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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3)

第一章现状概况 (3)

1 .1自然环境概况 (3)

1.1.1区位分析 (3)

1.1.2地形地貌分析 (3)

1.1.3 自然景观 (3)

1.1.4气候 (3)

1.1.5 生态敏感性分析 (3)

1.2 土地利用现状 (3)

1.2.1建设现状 (3)

1.2.2 航空限高 (4)

1.2.3现状用地存在主要问题 (4)

1.2.4 用地适应性评价 (4)

1.3.社会文化发展及周边情况 (4)

1.3.1 人文景观 (4)

1.3.2 社会发展 (4)

1.3.3周边情况 (4)

1.4 基础设施现状 (4)

1.4.1给水设施 (4)

1.4.2排水设施 (4)

1.4.3供电设施 (4)

1.4.4 通信设施 (4)

1.4.5燃气设施 (4)

1.5 SWOT分析 (5)

1.5.1优势 (5)

1.5.2 劣势 (5)

1.5.3 机会 (5)

1.5.4 威胁 (5)

第二章规划依据 (5)

第三章学院路片区规划编制历程 (5)

3.1《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年) (5)

3.2碧桂园集团开发意向(2008年) (5)

3.3《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 (5)

3.4《宜宾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2009年) (5)

第四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6)

4.1规划原则 (6)

4.2 规划目标 (6)

第五章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6)

5.1 功能定位 (6)

5.2 发展规模 (6)

5.2.1用地规模 (6)

5.2.2人口规模 (6)

第六章用地布局 (6)

6.1用地总体布局结构 (6)

6.1.1 一核 (6)

6.1.2 一轴 (6)

6.1.3 两心 (6)

6.1.4 三区 (6)

6.2地块划分原则 (6)

6.3用地性质细分和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原则 (7)

6.4 用地平衡及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7)

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 (7)

7.1居住用地现状 (7)

7.2 居住用地规划 (7)

7.2.1规划设想 (7)

7.2.2指标控制 (7)

7.2.3征地安置居民居住用地 (7)

7.3.中小学及幼托规划 (7)

7.4社区服务 (7)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7)

8.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8)

8.1.1规划设想 (8)

8.1.2指标控制 (8)

8.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8)

8.2.1规划设想 (8)

8.2.2指标控制 (8)

8.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8)

8.3.1规划设想 (8)

8.3.2指标控制 (8)

8.4体育用地规划 (8)

8.4.1规划设想 (8)

8.4.2指标控制 (8)

8.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8)

8.5.1规划设想 (8)

8.5.2指标控制 (8)

8.6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9)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9)

9.1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9)

9.2指标控制 (9)

9.3步行交通 (9)

9.4 交通辅助设施 (9)

9.4城市广场 (10)

9.5 道路竖向设计 (10)

9.6 道路纵坡 (10)

9.7 地块竖向控制 (10)

第十章工程管线规划 (10)

10.1 给水工程 (10)

10.1.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0)

10.1.2给水工程规划 (10)

10.2排水工程 (11)

10.2.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10.2.2排水工程规划 (11)

10.3供电工程 (12)

10.3.1现状分析 (12)

10.3.2用电负荷预测 (12)

10.3.3规划设想 (12)

10.4通信工程 (12)

10.4.1现状 (12)

10.4.2规划指导思想 (13)

10.4.3市话用户及有线电视用户预测 (13)

10.4.3规划设想 (13)

10.5燃气工程 (13)

10.5.1现状 (13)

10.5.2用气量预测 (14)

10.5.3规划设想 (14)

10.6工程管网综合 (14)

第十一章城市设计导引 (14)

11.1总体设计 (14)

11.2 城市空间控制 (14)

11.2.1广场系统 (14)

11.2.2绿地系统 (14)

11.2.3步行系统 (14)

11.2.4街道 (15)

11.3 城市设计意象 (15)

11.3.1出入口 (15)

11.3.2标志物 (15)

11.3.3天际线 (15)

11.3.4视廊 (15)

11.3.5公共艺术 (15)

11.3.6照明 (15)

11.4.建筑实体控制 (15)

11.4.1高度 (15)

11.4.2开发强度 (15)

11.4.3体量 (15)

11.4.4色彩和风格 (15)

11.4.5建筑照明 (15)

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

12.1 绿地系统规划 (15)

12.1.1规划原则 (15)

12.1.2 公园绿地 (15)

12.1.3 防护绿地 (16)

12.1.4 绿地指标 (16)

12.1.5绿地控制 (16)

12.2环保要求 (16)

12.2.1目标 (16)

12.2.2措施 (16)

12.3环卫要求 (17)

12.4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7)

第十三章四线控制规划 (17)

13.1黄线规划 (17)

13.2绿线规划 (17)

第十四章经济分析 (18)

14.1土地开发投资 (18)

14.2未来土地价格 (18)

13.3土地运营收入及效益 (18)

13.4保本地价要求 (18)

13.5开发融资及策略建议 (18)

第十五章防灾减灾规划 (18)

15.1 城市防震规划 (18)

15.2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9)

15.3消防规划 (19)

15.4 人防规划 (19)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19)

16.1规划管理 (19)

16.2规划实施 (19)

前言

为了强化对城市空间资源的管理,优化和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使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2009年2月宜宾市翠屏区城市规划与建设局委托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进行学院路片区规

划设计的编制工作,希望将该片区进行高起点的开发。

本规划仅对2002年《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学院路片区的规划调整,余下地区保持原规划不变。

学院路片区位于宜宾市的北部门户地区,处于旧州组团的中心地区,紧邻五粮液酒厂和宜宾学院两大城市触媒点,翠屏区政府拟搬迁至该片区,目前片区处于原始未开发状态,这些都成为学院路片区高起点开发的重要优势,也成为本次设计重点考虑的要素。

本次规划设计过程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进行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本阶段在城市设计基础上编制《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本规划)。《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对该片区城市形象和地块价值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城市设计基础上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这也是本规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本规划的分图部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地块分图图则,二是地块城市设计导则,通过两个图则对规划区内每个地块的控规强制性指标和城市设计导则进行控制,更好的指导城市建设。

本规划对学院路片区的调整主要是深化工作,包括道路网路优化、土地利用和指标合理化,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配置科学化等工作,详见每一部分内容。

本规划与目前在编的《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协调。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自然环境概况

1.1.1区位分析

宜宾地处金沙江、岷江和长江的三江交汇处,属于川、滇、黔、渝四省市结合部地区,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宜宾作为成渝经济区次一级中心城市及规划中沿江经济带的重

要节点,正面临着发展崛起的空间机遇。

旧州组团位于宜宾市岷江以北沿江河谷地,与旧城一水之隔,有岷江一桥沟通。旧州是宜宾主要的工业区之一,是名酒五粮液的主要厂区所在,旧州已形成以食品饮料、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居住和教育为主的综合功能区。远期发展为以食品产业为主、兼以商贸物流、市场等功能的综合性组团。

学院路片区位于宜宾市岷江以北的旧州组团中心偏北区域,是宜宾市北部门户区域。西侧与五粮液酒厂以高速路为邻,东南侧紧邻宜宾学院,南侧为宜宾市高客站。地块内植被葱郁,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整体地势南高北低。地块外围三边分别被高速路、铁路和山体所包围。

1.1.2地形地貌分析

(1)高程

本区域地形以浅丘为主,最高点高程为458米,最低点高程点为300米。东南部分是本区域地势相对较高的地区,西北部分是本区域相对较低的地区。两条红线范围形成两个台地,其中南部高差较大,北部高差较小。

(2)坡度

本区域沟谷纵横,浅丘众多,沟谷地带坡度大多在15%以下,山体坡度在20%以上,但山顶较平坦。

(3)坡向

本区域浅丘以东北向和西南向为主。与周边山脉走向一致。

1.1.3 自然景观

本规划区域自然环境良好,地形以浅丘为主,较易改造利用。现状用地大多为农田、经济林以及原生植被,还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水塘无数,环境优美。相对宜宾市其他地段来讲,本地块地形稍复杂。但两条高压线穿过本区域,用地划分较破碎。

1.1.4气候

该区气候属于中亚热带气候类型,兼有亚热带气候属性,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8℃,最高气温39.5℃,最低温度-3℃,平均相对湿度81%。年平均降水量1166.3毫米,区内平均风速1.2米/秒,最大风速1.5米/秒。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静风频率为25%。

1.1.5 生态敏感性分析

生态敏感性分析利用GIS软件的空间分析功能对本区域进行各生态层面的单因子分析,并由各单因子分析按一定权重叠加得出生态敏感性分区。

经多因子叠加分析得出,本地块冲沟部分为生态低敏感区,山体部分多为生态中敏感区和高敏感区。其中生态高敏感区在地块与川云中路临近的区域和地块中部较为集中。

1.2 土地利用现状

1.2.1建设现状

学院路片区用地为东北至西南走向的狭长形态。基地东南高,西北低,其中沟壑、浅丘众多。西北临内宜高速公路,东南以内昆铁路及川云公路为界。基地南面为旧州组团老城区,西面为五粮液酒厂,北至规划中的象鼻工业园区,东面为观斗山,催科山山系。基地内部众多高压线通过,同时相当大一部分处于现状机场净空限高地段。

现状建设包括方碑村,大麦村,大地村,方水井村,龙泉村四村15社,1个征地安置居民居住小区。房屋多沿沟谷背靠山丘,面临池塘修建。

1.2.2 航空限高

学院路片区多数位于宜宾市菜坝机场的航空限高区域,本次设计请机场相关人员测算了28个机场限高点的高程,限高测算点由根据飞机起飞投影线与场地边界交点及部分内部点共同组成。测算结果基地内,最大限制建设高度为36.5米,最低限制高度为115.8米。受限制情况并不严重。

整体可建设高度分布情况为外围可建设高度高,内部受限制相对较大。从开发建设时序看,一期二期三期受限制情况呈现明显降低的趋势,一期建筑基本限制在小高层范围内,到三期可适当开发百米超高层建筑。

在本规划中,所有限高均以菜坝机场提供的绝对高程为准。修建建筑不能超过航空限高的绝对高程。

1.2.3现状用地存在主要问题

(1)用地条件较差,基地可建设用地相对缺乏

除浅丘众多的自然条件增加了基地的开发建设成本外,基地内方向不一的高压走廊,管道等工程设施也占用了大量城市有效建设用地。另外,基地处在尚未搬迁的机场净空限高范围内,也对建筑高度带来了极大的限制。

(2)与外界联系困难

用地位于旧州组团北面,相对于宜宾旧城区较为偏远,需要有便利的交通与中心城区,南岸新城区,及基地西面的五粮液酒厂连通。而狭长形态用地,加之西面内宜高速公路,东边山脉及铁路,阻碍了与外界便捷的道路交通系统的形成。

(3)现状建设缺乏特色

宜宾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基地内的自然条件也同样具有特色,而现状城市建设缺乏特色,在进一步的规划中,有必要对城市景观的塑造进行考虑。

1.2.4 用地适应性评价

根据生态敏感性分区,现状建设和现状基础设施分析叠加后,将规划范围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较不适宜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1)禁止建设区:指规划区内交通设施、基础设施防护廊道,生态高敏感区,以及地形地貌条件特别差的地区。本区域禁止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活动。本规划范围中的禁止建设区包括三条高压线防护廊道、内宜高速公里防护廊道,以及区域内水面。

(2)限制建设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建设区周边的区域,该类区域对各类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本规划范围中的限制建设区是生态敏感性较高的区域,一般位于山体坡度较大的部分。

(3)较适宜建设区:用地条件较好,距离现状建成区较近,城市发展可以选择的地区。本规划范围中的较适宜建设区为山体坡度较小的部分。

(4)适宜建设区:指用地条件良好,对生态不敏感的区域,该类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本规划范围中的适宜建设区为槽坝部分和山体的顶部。

1.3.社会文化发展及周边情况

1.3.1 人文景观

宜宾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川、滇、黔结合部的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并因“五粮液”而拥有“名酒之乡”的美誉。本规划区并无历史遗迹。由于尚未开发,整体人文环境并未形成。

1.3.2 社会发展

旧州片区是宜宾主要的工业区之一,以五粮液酒厂为主体,兼有大小工业企业有50余家,现状居民也以各企业的职工为主。在2002版控规中,建议大多数小型工业企业搬迁,保留了一些大型企业,但限制其发展。本区域是旧州片区仅剩的未开发的非工业用地(五粮液酒厂配套居住除外)。

1.3.3周边情况

本规划区西侧为五粮液酒厂用地,东侧紧靠催科山,南临旧州老城区,北面为象鼻工业区,但距离相对较远。该区域三面被快速环城路、铁路包围,仅与东面川云公路和南面城市主干道可接。本片区紧邻宜宾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宜宾学院。控规中规划的旧州片区中心在本区域外,但现状建设情况看来,并未形成气候,且旧州片区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也相对缺乏。

1.4 基础设施现状

1.4.1给水设施

宜宾市旧州学院路片区现采用二水厂供水。沿学院路现敷设有DN200的给水管,主要供宜宾学院。规划区现状管网较少。

1.4.2排水设施

规划区内无污水排放管道,村镇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散排进入河沟,雨水通过自然沟渠排除,无污水处理设备。

1.4.3供电设施

本规划区现状10KV用电由就近110KV方水变电站、110KV 吊黄楼变电站和35KV旧州变电站馈线。

本规划区现状有同塔双回220KV黄沙北线、220KV黄沙南线及同塔双回110KV架空电力线从规划区北部穿越而过,另在规划区内沿高速公路东侧正在平行架设220KV环线高压架空电力线。这几回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对规划区用地影响较大。

规划区内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也均为架空敷设方式,对规划区景观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且可靠性较差。

1.4.4 通信设施

规划区内现有通信线路以架空电力线路为主。安全可靠性较差,对城市景观有一定程度影响。

1.4.5燃气设施

宜宾市生产、生活能源主要为煤、液化气、天然气。宜宾

天然气来自城市附近的各采气井。江北天然气公司是中石油下属单位,供气范围包括旧州工业开发区,象鼻镇,沙坪镇。

1.5 SWOT分析

1.5.1优势

学院路片区位于宜宾市北部门户区域,处于旧州组团的中心位置,有很好的区位优势。场地内自然环境良好,地形条件具有自身特色,可塑造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环境和优美的城市景观。紧邻五粮液酒厂,应继承旧州片区传统工业区的优势,发扬“酒”文化。紧邻宜宾学院,为发展科教功能提供了环境。翠屏区政府拟搬迁至该片区,为片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带动。在学院路片区拟建一中医院,位于片区最南部,为近期启动项目。

1.5.2 劣势

地块周边发展限制较大。周边道路不可开口地段多,与宜宾市其他区域的交通可达性差。高压线将用地分割得较破碎。高速公路和高压线保护带占用了片区内的大量土地。

1.5.3 机会

作为旧州片区仅剩的未开发的非工业用地,是发展旧州片区中心商业,健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最佳区域。五粮液集团和宜宾学院的进一步扩大,其他大型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城市公共服务职能的提升,给职工提供高品质的物质环境。宜宾翠屏区的行政中心迁入本区,将为本区的建设带来较好前期启动效应。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及行政中心进驻新区这一举措本身的宣传效应,必会加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带动行政中心周边地区的开发,使新区建设从一开始就具有集聚的规模效应,容易在短期内取得成效,并带动以后的投资开发,形成良性循环,避免零星开发建设带来资源与基础设施的浪费。

1.5.4 威胁

宜宾老城区商业传统经营模式对居民生活习惯影响较大,大型商业中心的模式未必能吸引居民,有可能重蹈控规中商业中心的覆辙。道路规划不合理,或通达性较差则有可能造成该区域的衰落。

第二章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03)》2002年(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1年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

(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8)《四川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07年

(9)《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2002年

第三章学院路片区规划编制历程

3.1《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年)

2002年《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规划把学院路片区定为行政、科教、商务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组团,高速公路学院路片区侧控制200米绿化带。

由于城市发展需要,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面临新的开发机遇,为了更好的推动学院路的开发建设,需要对《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学院路片区部分进行规划调整,特编制本规划。

《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旧州组团定位和其他地块规划是本规划的规划前提和条件,也是本规划的编制依据。

3.2碧桂园集团开发意向(2008年)

2008年碧桂园集团意向开发学院路片区,道路沿沟谷设计,以自由曲线为主,意图减少土石方量。但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未能实施。

3.3《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

2008年至今宜宾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编制《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目前总规纲要已基本完成。在新一轮总规中,学院路片区以行政、商业和居住功能为主,道路体系顺直。

新一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是本规划的重要依据,该规划对旧州组团的最新建设现状进行了调研和分析,更加符合目前建设的需要。

3.4《宜宾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2009年)

2009年2月宜宾市翠屏区城市规划与建设局委托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进行学院路片区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希望将该片区进行高起点的开发。学院路片区位于宜宾市的北部门户地区,处于旧州组团的中心地区,紧邻五粮液酒厂和宜宾学院两大城市触媒点,翠屏区政府拟搬迁至该片区,目前片区处于原始未开发状态,这些都成为学院路片区高起点开发的重要优势,也成为本次规划设计重点考虑的要素。

本次设计过程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进行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本阶段在城市设计基础上编制《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宜宾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2009年)是本规划编制的基础,在其中进行了用地构成、经济发展、景观生态、

道路交通等多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和论证,并且将城市形态具体化和形象化,对每一地块进行了建筑景观设计,成为本规划制定各项控制指标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编制已通过专家委员会和宜宾市规划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详见附录。

第四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4.1规划原则

(1)经济性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加强对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充分体现旧州组团中心区用地的使用价值,注重城市新区土地开发与建设的投资和效益,为土地有计划招标、成片出让、综合开发提供技术依据。

(2)合理性原则:遵循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布局结构和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作好用地的调整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3)灵活性原则:用地发展远期与近期相结合,使规划具有可操作的弹性。

(4)生态性原则:改善和保护现有的山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型居住区。

(5)节能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节约土地与能源。

4.2 规划目标

遵循宜宾市总体发展布局,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高起点,高标准,保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做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三者统一。

本规划目标为将学院路片区打造绿色宜居、生机繁荣的新城区。

(1)目标一:主题丰富、特色鲜明的城市门户区

结合五粮液酒厂,发扬“酒文化”;结合浅丘地形,打造独特的山地城市空间。

(2)目标二:自然和谐、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区

结合现状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地形,打造高质量、高品位的生态居住区;

(3)目标三:生活便利、生机繁荣的旧州中心区

进一步完善旧州组团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创造中心区高品质的商业商务环境。

第五章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5.1 功能定位

本地块发展为旧州片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旧州旧城的人口和功能疏散区,是以行政办公、大型商业、文化休闲、居住为主的新城区。

本规划将项目地总体定位为:宜宾中高档生态宜居区,旧州商贸行政中心区。

5.2 发展规模

5.2.1用地规模

规划区范围东以纬一路为界,南以学院路为界,北以纬四路为界,西以纬十三路为界,东西长约3公里,南北宽约1公里,总用地面积3.13平方公里。

5.2.2人口规模

本规划通过建设用地比例分配法和人均用地指标推测法推算发展规模。

由建设用地比例进行人口分配,得出学院路片区规划人口中4.23万人;从人均用地指标推测法得出可容纳人口数量为6.03万人;从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推测法推测人口6.78万人。综合以上数据,可大致预测规划区内人口约6.2万。

第六章用地布局

6.1用地总体布局结构

本次规划设计结合旧州组团建设现状,利用其地处宜宾北部门户区域的独特优势,充分考虑地形因素和旧州组团功能结构布局形成“一核、一轴、两心、三区”的规划结构,打造绿色宜居、生机繁荣的综合服务功能区。

6.1.1 一核

片区的南部规划为商业、文化娱乐和行政中心区,是学院路片区发展的主要增长核,与旧州组团已形成的中心商业片区一起共同打造旧州组团的商业中心区,为旧州组团服务。

6.1.2 一轴

本次设计规划一条景观大道,南北向贯穿整个学院路片区,串联起商业中心、行政中心和各公共活动触媒点等增长级。景观大道犹如一条生长的树干,在不断延伸中带动三区的发展,片区内的主要功能区围绕景观大道展开。

6.1.3 两心

两心分别是指地块中部和北部位于发展主轴上的两个中心。中部中心主要设置有公园、特色商业街、中学和综合医院。北部中心主要设置有商业和体育中心。

6.1.4 三区

本次城市设计将学院路片区分为三个片区,并进行分期开发。第一期开发的是以商业、行政、文化中心为核心的商贸、行政、居住综合区;第二片区是以公园、特色酒文化商业街和综合医院为核心的居住区;第三片区是以商业、体育中心为核心的居住区。

6.2地块划分原则

用地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划分地块,尽量保证地块性质的单一性;尊重现有使用权边界;分析土地经济价值

及区位级差;考虑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的可能性(小块合并成大块或大块细分为小块)。

6.3用地性质细分和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原则

用地性质细分的主要是根据《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及用地功能布局将用地性质进行详细的划分,并且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用地性质细分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城市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划与管理是我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基本原则如下:

(1)保持区域范围内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的整体合理与稳定。

(2)确保区域范围内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容量与能力的平衡。

(3)保证相容用地的功能相互协调,维护周边地域的环境质量。

(4)符合城市设计原则要求,不影响城市景观形象优美和谐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兼容。

本规划各用地兼容性详见“用地兼容性参考表”和各地块“分图图则”。

6.4 用地平衡及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本内容详见附表“用地平衡表”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

7.1居住用地现状

规划区现状建设包括方碑村,大麦村,大地村,方水井村,龙泉村四村15社,南侧征地安置居民居住小区。房屋多沿沟谷背靠山丘,面临池塘修建。

本规划只保留南侧安置居民居住小区,其他农村用房均纳入征地拆迁范围。

7.2 居住用地规划

7.2.1规划设想

本规划充分考虑宜宾城市建设现状,结合周边地区发展要求,本区域居住定位为中高档住区,把学院路片区内居住区建设为高起点、高品质、生态环境良好的住区。

由于学院路片区地处丘陵地带,在居住区建设中应充分尊重地形地貌,进行分台建设。

本规划把学院路片区分三期进行逐步开发建设。一期为近期建设组团,考虑宜宾市和周边地区住区建设现状,居住用地主要规划为二类。二期和三期住区开发建设中考虑提升规划区和宜宾市居住品质,在生态环境较好区域规划部分一类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应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各项用地占总用地的百分比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本规划居住配套设施严格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03)》(2002年)和相关国家及四川省规范进行规划。

7.2.2指标控制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58.25公顷,人均25.52平方米,占总用地范围的50.63%。

其中一类居住用地21.9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7.01%;二类居住用地136.33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43.62%。中小学用地6.19公顷,占总用地的1.98%。

7.2.3征地安置居民居住用地

本规划311公顷规划范围内,涉及到4村15社的征地拆迁居民安置问题。目前在规划区南部已建成1个征地安置居民居住小区,名为龙泉小区。

在本规划中充分考虑居民安置问题,学院路片区需安置征地居民约1000户,结合建设时序,分为三期进行征地安置居民居住区建设。

一期开发中规划地块A03-04(面积4.73公顷),为征地安置居民居住用地,安置居民约400户。

二期开发中规划地块B03-04(面积2.28公顷),为征地安置居民居住用地,安置居民约300户。

三期开发中规划地块C02-05(面积2.26公顷)为征地安置居民居住用地,安置居民约300户。

7.3.中小学及幼托规划

规划区内按服务半径300米设幼儿园7所,位于A02-03、A03-02、B02-01、B04-01、B05-03、C03-04、C05-01地块。

规划区内按服务半径500米设小学2所,分别位于地块A04-01(面积1.88公顷)和C02-01(面积1.33公顷)规划区内按服务半径1000米设中学1所,位于地块B05-02(面积2.97公顷)。

7.4社区服务

规划社区服务站3处,服务半径500米,位于地块A04-02、B06-05、C05-04。

规划居委会6处,服务半径300米,位于地块A02-03、A04-02、B01-03、B03-03、C03-04、C05-04。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53.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20%。

8.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8.1.1规划设想

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及相关行政办公部门拟搬迁至学院路片区,本规划将其设置在一期开发用地,在《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中对其规模进行了专题研究。

行政办公用地位于学院路两侧,即丰富了学院路景观大道的景观层次,其广场空间又成为城市重要的开敞空间。

规划区内设置派出所2处,A02-03、B05-09,设置标准为服务人口3~5万人。

规划区内设置街道办事处2处,位于地块A07-01、C02-06,设置标准为服务人口3~5万人。

8.1.2指标控制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9.2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96%。

其中,宜宾市翠屏区政府用地为A08-04(面积4.47公顷);其他行政办公部门用地为A09-02(面积4.77公顷)。

8.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8.2.1规划设想

旧州组团目前已建成中心商业用地主营建材,其他类型商业金融未成规模。在本规划范围外南侧振兴大道两侧目前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两片。

本规划结合旧州组团建设现状,在一期开发规划商业中心,位于地块A05-01(面积13.88公顷)和地块A07-03(面积2.49公顷)。在此地块中配套与商业金融有关的设施。该地块与规划范围外南侧振兴大道两侧商业共同构成旧州组团商业中心。在二期开发规划特色酒文化街区,服务于二期用地,位于地块B05-01(面积2.54公顷)和B06-01(面积0.91公顷)。三期开发规划商业用地,位于地块C05-03(面积 1.50公顷),为三期开发用地服务。

结合宜宾市城市建设现状,在城区内纯粹商业用地相对较少,多数是商业和居住混合用地。在本规划中,除集中的商业用地之外,沿主要道路规划了为区域服务的商混用地。

在规划区分别规划5个市场(超市形式),服务半径500米,分别位于地块A04-03、B01-04、B06-02、C03-03、C05-05。

规划储蓄所3处,与每期开发的商业服务中心结合,分别位于地块A05-01、B06-02、C05-02。

8.2.2指标控制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30.1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65%。其中商业和居住混合用地8.0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57%。

8.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8.3.1规划设想

规划的文化娱乐用地分别位于一期开发和三期开发范围。其中一期开发中文化娱乐用地位于地块A08-03(面积1.23公顷)和A09-04(面积2.86公顷)。与行政办公用地相邻,和行政办公用地及一期商业用共同形成旧州组团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并且两地块紧邻二期开发用地,在服务于一期开发用地的同时服务于二期开发用地。地块A08-03规划设置展览馆,A09-03规划设置群众文化艺术培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图书馆。

三期开发中文化娱乐用地位于地块C02-07(面积1.76公顷),结合临近的体育和商业用地共同构成三期开发的中心。规划设置电影院等。

规划设置影剧院2处,结合商业和文化用地设置,位于地块A05-01、C02-07。

规划综合文化中心3处,位于地块A08-03、A09-03、C02-07。规划文化活动站5处,位于地块A06-01、B01-03、B04-01、C04-02、C06-02。

8.3.2指标控制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面积5.8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1.87%。

8.4体育用地规划

8.4.1规划设想

根据《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中对体育用地项目规模研究,旧州组团体育用地偏少,所以在学院路片区三期开发用地内设置一定规模的体育用地,即完善了旧州组团公共设施用地系统,又体现了学院路片区的三大文化主题之现代运动休闲文化主题。

规划体育用地位于地块C02-02(面积1.09公顷)和C02-04(面积1.46公顷)。

规划居住区内体育活动场地10处,服务半径300米,位于地块A01-04、A08-02、A10-04、B01-02、B04-02、B06-06、C01-03、C04-03、C05-01、C08-01。

8.4.2指标控制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2.5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0.82%。

8.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8.5.1规划设想

规划2所医院,位于一期和二期用地。设置在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其中一期用地中规划的宜宾市第二中医院,位于地块A01-01(D-02)①(面积3.07公顷),为近期启动项目。

在二期开发规划二乙级综合医院一所,位于地块B03-03(面积2.89公顷)。

在三期设置卫生服务站1处,位于地块C05-04,服务三期开发用地。

8.5.2指标控制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5.9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①由于本地块为近期启动地块,在本规划编制完成之前已经划定,原划定编号沿

用2002版《重庆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编号,为使建设顺利进行,故本规划中该地块表明两个编号体系中的编号,其中D-02为2002版《重庆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编号,A01-01为本规划编号。

1.91%。

8.6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必须配套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详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9.1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1)规划“一纵两横一环”的片区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2)与老城中心区规划有1条主干道和2条次干道相连通,其中临近高速路转盘道路为高架道路,与南面片区相连。三条道路保证与老城中心的公共服务、商业商务等功能的顺利衔接。

增加学院路北向延伸连接通往新机场的道路,即拟建宜宾市城市环线。

北部的一条横向主要道路贯穿规划区连接城市环线,保证规划区与其他组团顺畅连接。片区最北部横向道路向东延伸并下穿规划区外东侧铁路线预留下穿洞口与川云公路连接,形成规划区北部东向出口。

保留与宜宾学院的1条主干道(学院路)接触面和1条宜宾学院内部道路连接,保证城市功能对宜宾学院的辐射,并能使宜宾学院作为本次规划片区的触媒带动点,使两个片区达到双赢发展。

(3)道路等级结构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等3个级别。

城市主干道:纵向1条中轴道路(学院路)连通整老城区、五粮液酒厂和整个规划片区。形成串珠状城市结构的中轴。横向两条主干道联系宜宾五粮液酒厂。

城市次干道:与南部旧州中心区高架联系后在规划区内形成环状联系道路。

支路:结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设置。

(4)各级道路结合地形、现状、规划用地布局,形成适合于用地需求的路网系统。

(5)规划四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位置,双向均设展宽段,其宽度不应小于3.5米,进口段长度不应小于70米,出口段长度不应小于50米。

9.2指标控制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8.3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47%。

其中:道路用地42.9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3.73%;

广场用地2.4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79%;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2.9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94%。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相关规定。

9.3步行交通

充分结合城市的绿地以及开敞空间系统,设计形成网络状、人车分行的步行系统以缓解交通压力。

设计城市道路时,必须遵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有关规定。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

人行过街天桥设置结合在学院路公交线路上的公交停靠站。

9.4 交通辅助设施

(1)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7处:位于地块A01-03(面积0.26公顷)、A08-01(面积0.58公顷)、A10-01(面积0.29公顷)、B01-07(面积0.71公顷)、B03-05(面积0.36公顷)、C01-06(面积0.54公顷)、C04-05(面积0.21公顷),地面社会公共停车场面积共计2.94公顷。

总停车场面积按照规划人口6.2万人、人均1.0平方米计算为6.2万平方米。其中旧州副中心区(一期)设置2.62 万平方米(地面停车场1.13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49万平方米),旧州居住区(二期、三期)设置3.58万平方米(地面停车场1.81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1.77万平方米)。

(2)公交首末站

规划区外南部现状存在公交首末站,规划区内不设公交首末站。

(3)公共汽车停靠站

结合人流主要集散区,分布于广场以及各主次干道沿线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地段,在城市干道上每隔500-800米规划港湾线式公交停车港。

(4)加油站和洗车场

规划加油站1处,位于地块B01-05,用地面积0.20公顷,并结合设置洗车场1处。

规划独立洗车场1处,位于地块B01-08,面积0.20公顷。

(5)地块停车配套指标

用地配置停车位数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9.4城市广场

新规划城市广场5处:地块A08-05(面积0.78公顷)、地块A09-01(面积0.70公顷)、地块B05-08(面积0.28公顷)、地块C02-08(面积0.27公顷)、地块C05-02(面积0.45公顷)。

在商业金融用地A05-01地块内部也应形成通透的人行界面。

9.5 道路竖向设计

道路竖向设计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综合考虑基地的现状地形地貌、防洪防涝、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为下一步工作中的道路设计、地块内部竖向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规划片区竖向设计强调尊重现状地形地貌,避免大填大挖。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与片区周边道路系统的衔接,以雨水就近排放为原则,并同时考虑到道路的行车要求。

9.6 道路纵坡

城市主干道最大纵坡:i≤5%,最小纵坡:i≥0.3%;最小路拱坡度:1.0%。

城市次干道最大纵坡:i≤6%,最小纵坡:i≥0.3%;最小路拱坡度:1.0%。

城市支路最大纵坡:i≤8%,最小纵坡:i≥0.3%;最小路拱坡度:1.0%。

9.7 地块竖向控制

(1)台地标高确定应有利于地面排水。

(2)各类用地填方深度宜小于8米,挡土墙高度宜小于5米,大于5米的应分台设置挡土墙。

(3)临街地块标高应尽量与道路衔接,建筑临街一侧与人行道高差应小于1.0米,无法通车台地的标高确定应以有利于建筑的错层或落层为原则。

(4)在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中,应贯彻土石方总量最小,挖填方尽可能平衡的原则。

第十章工程管线规划

10.1 给水工程

10.1.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现状

宜宾市旧州学院路片区现采用二水厂供水。二水厂位于岷江东岸,水源取自岷江,取水口位于大佛沱,水源水质为Ⅲ类。二水厂设计规模为3.0万m3/日,现状实际供水2万m3/日。

沿学院路现敷设有DN200的给水管,主要供宜宾学院。规划区现状管网较少。

(2)存在问题

1) 规划区地形以浅丘为主,地势起伏较大,场地标高位于330~400米之间,水厂出厂水压难于满足高区供水要求;

2) 二水厂现有占地面积较小,扩建难度较大;

3) 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如取水点上游的工业和养殖业对原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10.1.2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宜宾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宜宾市将来的发展趋势,采用不同用地用水量指标以及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对规划区用水量进行预测。

1) 不同用地用水量指标预测法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确定规划区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确定如下:

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采用:1.8万m3/ km2·d;

公共设施用地用水指标采用: 1.0万m3/ km2·d;

道路广场用地用水指标采用: 0.3万m3/ km2·d;

市政设施用地用水指标采用: 0.35万m3/ km2·d;

绿地用水指标采用: 0.3万m3/ km2·d。

经测算,规划区用水总量为3.71万吨/日,计算结果见表10-1。

表10-1 规划区用水量计算表

2) 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预测法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以及《宜宾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规划区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6万m3/(万人?d)。根据预测,本规划区人口为6.2万人,由此预测规划区用水量为3.72万m3/d。

从预测结果上看,以上两种预测方法的结果相近,水量相差不大。本规划设计采用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预测的结果,故规划区总用水量为3.7万吨/日。

(2) 水源规划

二水厂现状供水能力为2万吨/日,设计供水能力5万吨/日。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将扩建二水厂,使其供水规模达到8万立方米/日,占地6.5公顷,水源取自岷江,供水范围包括旧州及象鼻片区。根据总体规划,扩建后的二水厂供水能力能满足本规划区供水需求,因此本规划区供水取自二水厂。

(3) 管网规划

从二水厂沿五粮液大道引一条DN500的给水干管,沿规划区中间道路一直敷设到规划区北面,此干管作为规划区供水主干管。从高速公路东侧道路引一条DN400的供水干管,以形成环状供水,保证供水安全。规划区给水管采用环状和枝状相结合布置。

在规划区东南侧保留山头规划一个高位水池,其调节容量为1000立方米,场地标高为400米。

(4) 水压和水质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结合规划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规划区的自由水头为32米,以保证城区7层建筑直接供水。水厂出水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城市生活饮用水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避免生活饮用水受到二次污染。

(5) 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规划区同一时间火灾次数按2次考虑,1次消防用水量为35L/s。消防给水系统与城市供水系统共用,采用低压制。在规划区输水管网上每隔100-120米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且根据路网布置,每隔一定距离设分段和检修阀门。

(6) 给水管材及节水节能

给水管管径采用DN200~DN5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塑料管及其它一些新型管材。要求管材具有使用寿命长、抗老化性能好、强度高、抗冲击性能力强、长度大和接头少、维护维修简单、施工方便、工程综合造价低、使用成熟等特点。

大力宣扬节水节能,努力提水的重复利用率,选用节水节能卫生洁具、设备,优化设计,采用新型环保高性能管材,强化管理,减少管网漏损。

(7) 分期实施

一期供水主要由DN500的给水管供给,根据城市建设范围敷设管网。二、三期分别通过DN400、DN300供水管与旧州西片区相邻,形成环网供水。高位水池建设可在二、三期实施。

10.2排水工程

10.2.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现状

规划区内无污水排放管道,村镇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散排进入河沟,雨水通过自然沟渠排除,无污水处理设备。

(2)存在问题

1)缺乏完善的管网设施,污水未收集,对周边环境水体污染严重。

2)地形起伏较大,污水难于通过自重流排除。

3)无污水处理设施,需加强对生产、生活污废水的治理。

10.2.2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即雨水收集后直接排入水体,污水收集后统一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

(2)污水量预测

根据宜宾市的排水特点,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生活给水总量为3.42万吨/日(未包括市政用水),则规划区污水总量为2.9万m3/d。其中一期排放量为1.21万吨/日,二期、三期排放量分别为0.91、0.78万吨/日。

(3)污水处理

在规划区东南侧现建设有杨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3万立方米/日,处理旧城及旧州、象鼻片区污水,但不包括五粮液集团生产污水。一期(2009-2010)规模达到4-6万吨/日,占地约11公顷。

(4)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规划区用地布局、地形地貌、道路坡向沿道路敷设污水管道。规划区污水分两个片区收集,规划区横向主干道以北为一片区,以南为一片区。北部片区污水收集后,通过规划区西北侧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输送至南部片区与污水主干管汇合。南部片区污水按重力流方式收集,汇集到污水主干管,污水主干管沿规划区中间纵向道路敷设,按重力流的方式排放。最后经污水厂前提升泵站提升至杨湾污水处理厂。污水经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规划区北部高速公路东侧规划一座污水泵站,场地标高约325米,规模为1.7万吨/日,占地约为1200平方米。

污水管网计算采用最大转输流量方法计算。管内最小流速0.6m/s,最大流速 3.5m/s。在道路坡度较大地段,采用跌水井来克服管坡过大、流速快的问题。污水管径小于D500的采

用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大于等于D600的采用钢筋砼圆管。

(5)中水回用规划

由于规划区水资源不丰富,供水成本也较高,所以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都有必要进行中水回用。

1) 中水回用用途

中水可用于工业水循环系统、冷却用水、园林绿化、道路保洁、消防、洗车、冲厕、建筑施工城市杂用水。

2) 中水回用标准

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及水质标准按《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6-2002)执行。

(6)雨水系统规划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宜宾市暴雨强度公式:

ha

s l P t P q ?++?=/)4.4(]

log 828.01[11690.56

428.0

雨水流量按公式Q=ΦqF 计算,设计取值为:径流系数Φ取0.6;重现期P 取1年;集水时间t = t 1 +m t 2 ,其中地面集水时间t 1取5~10min ,t 2为雨水在管渠内的流行时间。折减系数m 取值为1.2~2.0,其中管道取2.0,渠道取1.2。

雨水管道按分散、就近、自流的原则布置。雨水进入雨水排水系统,就近排入水体,最后汇入岷江。

(7)分期实施

根据城市建设分期实施雨、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土建二期建成,设备安装分期实施。

10.3供电工程

10.3.1现状分析

2007年末宜宾电网供电电源主要来自黄桷庄电厂、豆坝电厂、宜宾电厂及外部电网倒送, 三主力电厂总装机容量80万KW 。另有6家自备电厂及各类型水电站,05底总装机容量17.55万KW 。城区现有白沙、江南、孜崖3座220KV 变电站,吊黄楼、叙南、天池、城中、方水、红坝(原五粮液)、九都、鲁西、建新、城北、李庄11座110KV 变电站,旧州、象鼻、菜坝、罗龙4座35KV 变电站,35KV 以上电力线路均为架空敷设。

本规划区现状10KV 用电由就近110KV 方水变电站、110KV 吊黄楼变电站和35KV 旧州变电站馈线。

本规划区现状有同塔双回220KV 黄沙北线、220KV 黄沙南线及同塔双回110KV 架空电力线从规划区北部穿越而过,另在规划区内沿高速公路东侧正在平行架设220KV 环线高压架空电力线。这几回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对规划区用地影响较大。

规划区内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也均为架空敷设方式,对规划区景观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且可靠性较差。

各变电站设计容量、现有容量、变压器台数见“现状变电设施一览表”。

10.3.2用电负荷预测

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并结合宜宾市现状用电情况,住宅用户采用户均用电负荷指标法,其余用户则采用单位用地负荷指标法进行负荷预测,选取规划区各类用地的负荷指标如下:

居住: 4—6KW/户(需要系数Kx=0.4) 中小学用地: 300W/ha (需要系数Kx=0.7) 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用地:700W/ha (需要系数Kx=0.8)

商贸金融用地: 800W/ha (需要系数Kx=0.85) 体育设施用地: 400W/ha (需要系数Kx=0.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00W/ha (需要系数Kx=0.9) 道路广场、公园绿化用地: 50W/ha (需要系数Kx=0.9) 各类负荷同期系数取0.7,经计算,规划区内总用电负荷约4.997万kw 。

10.3.3规划设想

本规划区一期10KV 电源取自就近110KV 方水变电站、110KV 吊黄楼变电站和35KV 旧州变电站,二期则在本规划区地块B01-06内新建一座110KV 变电站以解决规划区二期、三期发展用电需求,该变电站占地面积约0.65ha ,主变容量为2×50MV A 。110KV 电源Π接现状穿越规划区内的110KV 架空电力线路。

规划区视负荷具体情况设置5座公用10千伏电力开闭所,分别位于地块A06-01、A09-02、B02-02、C03-04、C06-06内。 每座10千伏开闭所均按二进十出考虑,每座10千伏电力开闭所的建筑面积按300平方米控制,其具体位置实施时可视建筑布局具体情况在本地块内作适当调整,宜附设于建筑物内。

规划区沿规划道路新建电力电缆沟,室外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含路灯线路)全部沿电力电缆沟敷设。

拆除现状同塔双回220KV 黄沙北线、220KV 黄沙南线,预留220KV 环城线高压电力线通道。

保护、控制现状及规划高压线走廊(含防护隔离带),对现状架空电力线及杆塔位,以实测坐标控制;规划架空电力线及杆塔位按规划预留走廊进行控制。110KV 架空电力线走廊宽度按25米控制,220KV 架空电力线走廊宽度按40米控制。

10.4通信工程

10.4.1现状

目前,在宜宾市有通信业务的公司中,用户发展和网络建设覆盖面较全面的主要为中国电信四川省通信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简称电信)、中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简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简称中国联通)。

固定电话系统以中国电信为主,在城区现主要有6个电话交换局所,其中2个汇接局。还有一个长途局。

其中南岸、大观楼局为汇接局,上江北、下江北、新村局为端局,李庄、菜坝、象鼻等为模块局。罗龙地区现状由南溪县电信局提供电信服务。

新联通(老网通)公司固定电话在宜宾市主要采用软交换电信方式,只有前端模块。现有接入点46个,交换能力10万门,用户8万户,宽带用户2.6万户。

移动通信由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提供服务,均在南岸建有移动交换中心局,全市现有移动交换容量约150万门。

广电在市中心、上江北、南岸西区、沙坪、菜坝、天池、象鼻、李庄设分中心,每处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中心局在县府街口,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广电现有用户10万户。广电现有至南溪、宗场、菜坝、屏山、高县、长宁、江安、李庄、沙坪、天原主干线。

宜宾市邮政总局设于南街1号,是邮区的邮件处理中心局,负责整个宜宾市邮件处理、分发、转运。全市九县一区都下设邮政局,邮政支局下设代办点。城区现有翠屏区邮政局、西郊有邮政支局、火车站邮政支局、新村邮政支局、市政府邮政支局、新大路邮政支局、南岸邮政支局、安凤邮政支局、下江北邮政支局、柏溪邮政支局、上江北邮政支局、马鞍石邮政支局等城区支局。还有李庄、象鼻等外围支局、所和代办点。

规划区内现有通信线路以架空电力线路为主。安全可靠性较差,对城市景观有一定程度影响。

10.4.2规划指导思想

1)规划要起点高,多层次、分步骤进行规划。在发展上应适度超前,在布局上应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统一。

2)面向高新技术,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建设通信网,不断提高通信能力和设备的现代化水平。积极采用同步数字系列技术和数字交叉连接设备,扩大传输电路容量和提高网路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3)以发展电话业务和非话新业务为主线,扩大网络覆盖面为重点,增强综合通信能力。

4)邮政方面以加快邮件传递速度为主线,以增强自主邮递和邮件处理能力为重点,形成一个网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邮运快捷、管理严格的现代化邮政通信网。

10.4.3市话用户及有线电视用户预测

住宅: 1.5线对/户

商贸金融、文化娱乐用地: 1.0线对/50m2(用地面积)行政办公用地: 1.5线对/100m2(用地面积)医疗卫生用地: 1.0线对/100m2(用地面积)中小学、市政设施用地: 1.0线对/200m2(用地面积)道路广场、体育、绿化用地:1.0线对/500m2(用地面积)经计算,整个规划区预计市话总需求量约4.02万对。

有线电视普及率按100%进行计算预测,并考虑20%左右的预留发展量,则有线电视用户需求量约2.325万户。

10.4.3规划设想

规划区地块A05-01内新建一电信模块局,该座电信模块局不单独占地,与商业门面合建,主交换机容量为4.5万门,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

区内所有弱电线路均下地敷设。区内沿规划道路新建通信管道,并与现有的通信管道接口。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有线电视和交通监控等弱电线路均纳入统一规划,共用走廊。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保护国家一、二级光缆和军用通信线路,保证通信线路的安全畅通。

在规划区内新设3座邮政所,分别位于地块A05-01、B05-01、C05-03内,这三座邮政所不单独占地,可与商业门面合建,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设于建筑物的首层。

10.5燃气工程

10.5.1现状

宜宾市生产、生活能源主要为煤、液化气、天然气。宜宾天然气来自城市附近的各采气井。天然气用量每年为6680万方。市区境内有省南干线至云天化的天然气输气管道经过,整个宜宾用气为管道天然气,基本上由蜀南气矿气井供气。其中,宜宾九口井(宜一至宜九井)、大塔、青杠平、赵场、白花,日产气16万方。宜宾市天然气2005年总用气量:6855.54万方。其中:旧城总用气量:1516.995万方(商业用气300多万方);南岸总用气量:2806万方(民用用气量181万方、商业用气量174万方、工业用气量2151万方);江北总用气量:2532.55万方(工业用气量1946.26万方、商业用气量30.79万方、民用555.50万方)。

1)南岸片区由南岸天然气公司负责供气,供气范围包括东区、赵场、盐坪坝,日供气能力30万方,现用气量7.5-8万方/日,供气干管压力1.6兆帕,无储气站,在牛马场有一配气站,占地规模3亩。总用户数为15000户,年用气量为300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CNG用气量750万立方米;商业用气量60万立方米;居民用气690多万立方米。

2)旧城天然气公司的气源来自宜宾气田、大塔,在杨公桥有一门站,总供气量1350万方/年,基本上满足旧城居民和商业用气,无工业用气。压力0.4兆帕,管径直径219×8,年用气量1300万立方米。

3)江北天然气公司是中石油下属单位,供气范围包括旧州工业开发区,象鼻镇,沙坪镇。总用户数为13000余户,其中工业用户有五粮液集团公司,纸厂,鸿原玻璃厂,江北CNG,下江北电厂。江北天然气公司配气站有五粮液,纸厂有企业内部配气站,纸厂配气站用气由红庙配气站专线供给,鸿玻厂用气由五粮液配气站专线供给。总用气量为2200万立方米,工

业用气1800万立方米,以工业为主,民用为辅。气源来自宜

宾大塔几个气田及至云天化大干管线倒输。主干管压力0.4

兆帕,主要管径有159×6,108×6,89×6,59×6。沙坪镇

居民用气由江北天然气公司管道直接供给,无配气站。

4)宜宾县天然气公司用户约9000多户,全年用气130

万方左右,气源是省石油局输气公司至云天化干管上转输;无

配气站,无工业用气。

5)采气队全名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宜宾采气作

业区,有黄桷庄、杨公桥、红庙子、师专、总站(三江厂旁)门站。日供气量3万方。天原化工总厂、长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省建十一公司、七九九、八九九、宜宾卷烟厂用气由采气

队专线直接供给。

6)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处柏溪输气队,位于二二四,

负责省输气干线的用气调配及转输。

7)李庄镇民用天然气由位于该镇东南方向约6公里川南

气矿宋9#站供给,并且宋9#站已建有至宋1#站输气管线,这

便使得宋9#站与宋家场气田构成管网,从而保证了李庄镇长期、平稳用气。

10.5.2用气量预测

根据宜宾市天然气公司多年运行的实际统计,目前城区居

民户均耗气量为1标准立方米/天。因此本规划区居民用户的

用气量指标,取1标准立方米/天。规划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

化率取100%。商业用气量按居民住宅用气量的30%计算,另考

虑5%的未预见用气量,则本规划区总用气量约为3.174万立

方米/日。

10.5.3规划设想

(1)气源

规划区管道天然气气源取自现状杨公桥门站,属旧州天然

气公司管辖,规划区天然气管道接自现状旧州片区市政中压天

然气干管。

(2)输配系统

规划区市政中压管网管径取DN150、100。管网布置以环

状布置为主,适当以枝状管道作补充。管材选用耐腐蚀性的燃

气用聚乙烯塑料管。

10.6工程管网综合

(1)本次管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信(含有线电视)等6种管线工程。在管线综合规划中,既要考虑今后各单项管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方便,同时

兼顾各种管线的协调布置,并注意节约用地。

(2)规划区主要道路原则上电力电缆沟、给水管道、污水管设在道路东北侧,电信管道、天然气管及雨水管设在道路的西南侧。规划区内电力电缆沟为带盖板的明沟,覆土最浅,其次为给水管和天然气管,埋深在0.8M左右,电信排管埋深1~1.2M,为便于街坊排水支管接入,市政道路下的雨水干管原则上考虑覆土深度不小于2.0米,污水干管原则上考虑覆土深度不小于2.5米。

(3)各种工程管线在交叉出现矛盾时,应遵循小管让大管,压力流管让重力流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等原则进行调整。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分支线少、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排列的顺序宜为: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4)管线与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之间的垂直、水平净距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表2.2.9和表2.2.12要求。

第十一章城市设计导引

11.1总体设计

本规划编制前期完成了《宜宾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对学院路片区城市形象进行了详细研究。

规划区的城市设计要求在充分体现现代城区风貌特点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划区内地势起伏多变、环境优美的良好生态格局优势,使基地的整体空间形象达到现代、生态、高效的高标准要求。

城市设计导引分为三个主要方面:城市空间控制、城市意象控制和建筑实体控制,从这三个方面把城市的主要形象要素进行规划引导。

在城市设计中,把学院路片区分为三个文化特色区:现代商业商务文化、特色酒文化、现代运动休闲文化,在城市设计导引中应注重三个文化分区特色,进行特色景观塑造。

11.2 城市空间控制

11.2.1广场系统

在学院路片区规划中规划了一个行政广场、三个商业广场和若干市民广场,结合绿地、水景打造高质量的城市广场环境。各广场应提供≥50%的铺装硬地供人活动,同时保证≥25%的绿地丰富景观层次和色彩。

11.2.2绿地系统

为构建山水相融的绿色生态网络,在地块内规划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形成层次丰富、功能明确的绿地景观。公园绿地根据不同的功能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其中综合公园内应保持自然山体特性,体现山地城市空间特色。

11.2.3步行系统

为构建便捷舒适的城市行走空间系统,在地块内规划了由城市广场、步行街和道路人行道组成的纵横交错的全区域步行空间网络。

11.2.4街道

为构筑尺度合理的高效街道系统,在地块内规划了由区域联系道路、交通性道路、居住区道路和商业区道路组成的功能明确的多级街道网络。

11.3 城市设计意象

11.3.1出入口

在学院路片区与周边区域道理相接的区域打造时代感强、标识性强的独具学院路片区特色的入口形象。强化商业中心的南部出入口作用和行政中心对西部出入口的作用,建设标志性建筑物或公共艺术设施。与外围区域联系的交通出入口处设置标志性构筑物,修建标志性公园及入口景观带,形成与其他片区呼应和对照的关系。而其他次要出入口也应当设置明晰的指示标识(必需的交通指示标志和城市信息指示标志)。

11.3.2标志物

标志物系统分为城市级标志物和片区级标志物两个层面。城市级标志物主要包括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等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该类标志物建筑应当配置适当大小的广场空间与灰空间,且建筑造型应当区别于周边其他建筑,体现标志物与背景的差异性。片区级标志物主要包括城市公园、次级商业中心、街头绿地等片区级公共设施,该类标志物在具备标识性的同时与周边环境融合。标志物建设中应保证和强化标志物的视觉特征,以获得较高的自明性。

11.3.3天际线

本区域位于航空限高范围内,依据航空限高,保证天际线的主要走势,重点控制天际线韵律,构筑以三期商业中心区为制高点的多层次天际线形态。提供视觉调剂空间,结合规划区内山势形态划定中、低密度住宅区,和中心形成对比,使区域内建筑高度轮廓趋向多元化。

11.3.4视廊

视廊系统的建立主要强调山体绿化与公共开敞空间的联系。重点视廊位于横向道路与纵向学院路景观大道,需控制30米宽的视廊核心区。同时利用指向山体的较为开阔的生态隔离绿地和道路,疏通城市与外围自然环境的视觉联系。区域内部各功能及居住组团之间应当建立视觉联系,利用居住区内部小型山体形成次级视廊。

11.3.5公共艺术

创建与环境和谐统一,高品质的具有点睛作用的公共艺术品系统。保障公共活动空间拥有一定数量的公告艺术品,且应是品位高尚、体现旧州副中心风格的。在商业中心中央景观区结合步行系统设置一条视觉效果连续的、具有观赏性的艺术品浏览途径。

11.3.6照明

照明系统分为绿地照明、广场照明和景观大道照明,应重点突出景观大道的夜景效果。城市周围大片山体,除标志性建筑和标志物以外,避免照明处理,只在入口和标志处照亮。所有城市级别的公园,要求进行功能性亮化照明,保证可达性和安全性。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外部设置照明系统,形成夜间街道的夜景天际线和夜景视平线,构建学院路景观大道的夜间整体意向。

11.4.建筑实体控制

11.4.1高度

为形成丰富的城市轮廓天际线, 规划根据地块内建筑的平均高度进行高度控制,分为低层建筑区、多层建筑区、高层建筑区和体标志性超高层建筑区,标志性建筑及必要的高层建筑则应当根据对应的原则要求进行建设与审批。

11.4.2开发强度

强调弹性开发模式,结合地形因地制宜地设置开发强度,靠近学院路为高强度开发,越靠近山体开发强度越低。

11.4.3体量

为形成体量分明、主次分明的多层次建筑体量序列,本规划将建筑分为公共建筑(行政或商务办公、文化体育、市政交通设施等)、中低密度住宅和混合型商住三种类型,并分别进行体量控制。

11.4.4色彩和风格

地块内建筑群色彩以银灰色、蓝色及暖色系为主,建筑群风格体现现代简约风格。行政办公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依山就势避免大尺度建筑构件的使用。商务办公建筑表现现代、时尚风格。文化、体育、交通设施建筑鼓励选用鲜明色彩及各种材料,增强其公共性与标识性。

11.4.5建筑照明

为形成连续统一、和谐的都市夜景,丰富城市景观,本规划对不同性质、高度的建筑以及建筑的不同部位分别进行了照明控制。不同性质的建筑亮度控制: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其他建筑;不同高度的建筑亮度控制:高度高的建筑>高度低的建筑。

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1 绿地系统规划

12.1.1规划原则

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貌与植被,调整植被构成,控制空间形态,绿化与环境形象协调,满足景观、游憩、休闲、社交等多功能需求。

绿地系统规划遵循生态平衡原则,从植被的生态习性、环境条件入手。绿地系统与规划建设用地系统有机结合,为全体居民提供满意的绿化开敞空间。

12.1.2 公园绿地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布置在三个片区,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形成层次丰富、功能明确的绿地景观系统。公园绿地根据不同的功能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

社区公园分为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两个等级,面积不小

于0.5ha,居住区公园服务半径为0.8千米,小区游园服务半径为0.4千米。

带状公园的用地宽度不小于5米,面积不小于400㎡。园内应设置简单的休憩设施,植物配置应考虑与城市环境的关系及园外行人、乘车人对公园外貌的观赏效果。规划带状公园主要位于三条主干道两侧。

街旁绿地的用地宽度不小于5米,面积不小于400㎡。绿化占地比例应不小于65%。规划位于地块A01-04(面积1.26公顷),A10-04(面积2.36公顷),B04-02(面积0.75公顷), C03-01(面积2.03公顷),C06-03(面积0.66公顷)。

综合公园主要位于地块A08-02(面积4.05公顷),B06-04(面积3.23公顷),C01-02(面积2.54公顷)和C01-03(面积0.78公顷)。

其他地块根据城市设计导则要求设置。公园绿地范围可根据地形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减少面积。

12.1.3 防护绿地

规划的防护绿地主要临近位于内宜高速路一侧和规划区内高压线两侧。

沿内宜高速路一侧布置不小于50米的防护绿化带;

将通过城市组团的高压电力线保护走廊规划为防护绿地。220KV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40米,110KV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25米。

12.1.4 绿地指标

规划绿地面积为50.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03%,人均用地8.08平方米。

其中公共绿地23.3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48%,防护绿地26.7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55%。

本区中小区级公园绿地不应少于1.2平方米/人,其他用地中的绿地率控制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道路绿地率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相关规定:各级道路不得小于20%。

12.1.5绿地控制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边界可根据地形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减少面积。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必须严格保护,不得任意置换,若确需置换,应严格按程序报批,并不得减少面积及降低质量。街道绿化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侵占。

12.2环保要求

12.2.1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学院路片区属于二级标准。

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二类区: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名胜古迹和广大农村等。

二类区一般执行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指标:通过实施“清新”工程,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部分时段达到一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学院路片区水质按Ⅱ类标准控制。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汤等;

水环境质量指标:通过实施“碧水”工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通过区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地表水质总体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描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于线两侧区域。

声环境质量指标:通过实施“宁静”工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各个区域应严格达到噪声控制标准要求。12.2.2措施

防治交通噪声和其他噪声:优化城市布局,疏导城市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降低城市交通噪声。控制娱乐场所等产生的社会噪声,宜采取绿化与消音技术配合,降低城市区域噪声。

城市垃圾应分类收集,专群结合。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采用分片定时收运。区内生活垃圾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所有生活废水必须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能在下游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应以清洁燃料和清洁燃烧技术相结合,以节能和改善能源结构为重点,提高民用气普及率。

12.3环卫要求

(1)粪便应通过生化池或沼气池分散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2)应实现垃圾收集容器化、清运机械化、处理无害化。

规划垃圾收集点11处,分别位于地块A01-02、A02-02、A03-03、A10-03、B01-03、B04-01、B05-03、B07-02、C02-06、C04-03、C06-06等。

规划垃圾转运站2处:A03-06(面积0.14公顷),C01-07(面积0.40公顷)。垃圾收集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每处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得小于5米。

规划公共厕所11处,分别位于地块A02-03、A03-02、A03-05、A07-03、A10-04、B01-04、B03-01、B05-09、B07-01、C02-07、C06-06等。公共厕所可附属建设,建筑面积宜为60~100平方米。

12.4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对规划区的生态环境规划与保护要求。

2)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3)提出对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建设的控制措施。

4)明确对公共绿地的控制要求和位置调整的原则。

第十三章四线控制规划

本规划四线控制主要有黄线和绿线三个内容,规划区内没有需要控制的河流水域和文物古迹,因此没有蓝线和紫线控制内容。

13.1黄线规划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本规划中需要划定城市黄线的内容主要是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供水设施、垃圾转运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消防站等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规划区内黄线主要包括:

社会停车场:位于地块A01-03(面积0.26公顷)、A08-01(面积0.58公顷)、A10-01(面积0.29公顷)、B01-07(面积0.71公顷)、B03-05(面积0.36公顷)、C01-06(面积0.54公顷)、C04-05(面积0.21公顷),社会公共停车场面积共计2.94公顷。

加油站和洗车场:规划加油站1处,位于地块B01-05,用地面积0.20公顷,并结合设置洗车场1处。规划独立洗车场1处,位于地块B01-08,面积0.20公顷。

垃圾转运站:规划垃圾转运站2处,A03-06(面积0.14公顷),C01-07(面积0.40公顷)。

排水设施:规划污水泵站1处,位于地块C01-04(面积0.13公顷)。

供电设施:地块B01-06内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以解决规划区二期、三期发展用电需求,该变电站占地面积约0.65ha,主变容量为2×50MVA。

110KV架空电力线走廊宽度按25米控制,220KV架空电力线走廊宽度按40米控制。

消防设施:规划标准消防站1处:位于地块C01-05(用地面积0.39公顷)。

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4)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3.2绿线规划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为保证学院路片区整体环境的优美和可持续发展,城市绿化用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得到实施,本规划划定城市绿线,主要指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规划绿地面积为50.11公顷,人均用地8.08平方米。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布置在三个片区,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形成层次丰富、功能明确的绿地景观系统。公园绿地根据不同的功能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具体划分详见12.1.2。

规划的防护绿地主要临近位于内宜高速路一侧和规划区内高压线两侧。沿内宜高速路一侧布置不小于50米的防护绿

化带。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城市综合公园位于地块A08-02(面积4.05公顷)、B06-04(面积3.23公顷)、C01-02(面积2.54公顷)和C01-03(面积0.78公顷);

街旁绿地位于地块A01-04(面积1.26公顷)、A10-04(面积2.36公顷)、B04-02(面积0.75公顷)、C03-01(面积2.03公顷)、C06-03(面积0.66公顷);

带状绿地位于地块A07-02(面积0.58公顷)、A08-06(面积0.64公顷)、A09-04(面积0.68公顷)、B01-02(面积1.08公顷)、B05-06(面积0.11公顷)、B05-07(0.15公顷)、B06-07(面积0.20公顷)、B07-03(面积0.18公顷)、C01-08(面积1.39公顷)、C02-09(面积0.13公顷)、C02-10(面积0.12公顷)、C03-02(面积0.04公顷)、C04-01(面积0.19公顷)。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章经济分析

14.1土地开发投资

按照学院路片区控规方案,根据宜宾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和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平均造价估算,规划区预计开发投资18.36亿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投资39.5万元/亩。投资构成中,土地征用安置费11.57亿元,占63.0%;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费4.90亿元,占26.7%;其余费用(设计、监理、管理、利息、不可预见等)1.90亿元,占10.3%。14.2未来土地价格

作为旧洲组团未来的行政、商贸、文体、居住中心,学院路片区按照新的规划方案实施,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其土地级别将在现有6级基础上预计可以提升2--3个级别,达到4—3级。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基础建设的推进和一些重大项目的落实,规划片区的地价将会大幅度提高。参照现有土地成交信息,以及运用基准地价法、市场比较法、以及假设开发法测算的结果,其地价预计可以达到70—120万元/亩。

13.3土地运营收入及效益

通过规划,学院路片区可以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共有2645亩,占56.4%;可以按成本价划拨的用地810亩,占17.3%;无偿划拨使用的公共市政设施用地1234亩,占26.3%,符合园区经营性用地构成比例的一般惯例。其出让用地如果能够按照预估的地价出让,预计可以实现的土地运营收入27.58亿元,扣除上缴省、市级政府出让金后,归属地方支配的土地出让收入25.56亿元,因此,规划片区土地开发运营预期可实现盈利7.26亿元,投资利润率39.5%。

13.4保本地价要求

规划片区属于新开发区,土地开发运营过程中会因多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存在各种风险,如开发周期延长、征地成本增加、土地价格降低等因素变化都会对土地开发运营带来较大影响。根据盈亏平衡分析,规划片区实现全部投资回收的最低出让地价平均应为57万元/亩,低于该价将出现亏损。

13.5开发融资及策略建议

规划片区土地开发投资较大,必须合理设计开发进度计划,做到错峰投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落实资金来源,可以考虑BT模式、银行贷款、土地出让收入再投入、发行地方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

为了促进规划片区的科学发展,实现土地有序开发和持续增值,建议合理控制土地年度供应,坚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议在片区启动初期,争取市政府支持,一次性完成规划区内的农地征用与补偿,减少后期土地征用矛盾与成本;一次性建成片区景观大道,有效提升区域的形象;积极对外招商引资,以成本价引进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形成领头羊,实现土地开发的“羊群效应”。

第十五章防灾减灾规划

15.1 城市防震规划

(1)宜宾属地震烈度7度区,规划一般工程按7度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按8度进行设防。

(2)对抗震不利区的建构筑物采取相应的处理,工程建

设项目不选址在崩塌、滑坡、沉降、断裂地带。

(3)对一些能引起次生灾害的油库、天然气储配站、放射疫苗、危险品仓库等应重点加强防护措施,并尽可能建在地下。

15.2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等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率达100%。

(2)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3)增强机构建设,设立预警制度,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4)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24条及相关国家规定,对经评估认为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拟建设工程区段,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5.3消防规划

(1)消防站布局

规划标准消防站1处:位于地块C01-05(用地面积0.39公顷)。

(2)消防供水

消防给水系统与城市供水系统共用,采用低压制。根据消防规范,在规划区输水管网上每隔100-120米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且根据路网布置,每隔一定距离设分段和检修阀门。为满足消防给水要求,规划主城区内干道的给水管网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200。

(3)消防通信

各现状、规划电信汇接局、支局均应与宜宾市消防指挥中心联网,按相关规范分别按2对“119”专线接入。

(4)消防通道及疏散、避难场地

加强作为消防车主要通道的次干道、支路规划及其建设。以保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充分利用城市各类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及学校、单位内的广场、运动场地作为城市防灾的紧急疏散、避难用地。在城市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应注意开辟一些空地作为城市广场、绿地等兼作疏散、避难用地。

(5)消防供电

对现状和规划高压线走廊严格按照规范保护控制。城市内中、低压供电线路均埋地敷设。

对于按规范规定应设置市政双电源供电的单位和地区均应按规定执行,并由供电部门根据电网情况予以安排。15.4 人防规划

人防建设应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应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防灾指挥中心位于学院路片区行政中心。作好城区的防空预案,编制人防建设专项规划,使人防指挥工程、人防专业队伍工程、人防人员掩蔽工程(含人防地下室)、人防配套工程、人防报警设施等人防工程得到保证实施和系统建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16.1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各项土地利用、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管线、市政设施进行建设。

(3)规划区内必须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整治,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建设。城市建设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4)强化城市建设宏观控制,进一步深化规划,在本规划指导下,加强城市防灾部署,对各种地质不良地段要加强治理并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地质现象。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管理。

(5)编制和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地产开发的各项政策规定,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和引导土地使用及产业开发。

(6)加强规划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以法治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严格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证规划实施。

16.2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因需要对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变更时,按规划程序进行报批。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 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连云港“山——海——城” 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范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海宁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内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朝阳路、海宁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 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内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朝阳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范围内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连云港的最高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书 一、规划范围 东胜、北固工业园区位于南川城区东部,总面积约11.58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2.2平方公里的工业片区已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将对剩余的用地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北固、东胜工业园区(以下简称规划区)规划用地南以渝湘高速公路为界,北至工业园区起步区,西临花山,东以自然山体为界,总面积约为9.36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及开发态势 (一)自然环境: 1、气象水文 规划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湿度大、春旱、夏热、秋多绵雨、冬季多雾的特点。据南川气象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6.93°C,极端最低气温-1.5°C(2000年2

月10日),最高气温41.4°C。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91.8毫米,但雨量在时间上分布不均,5—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65—70%,且多大雨、暴雨。多年平均最大日降雨量为94.4毫米。 区内河流较发育。位于规划区中部的龙岩河由南向北贯穿整个规划区,属常年性河流,由南向北流注入大溪河,为大溪河一级支流。河面最宽处25.0米,最窄处8.0米。在规划区南东侧土桥附近,常年水位533.28米,最高洪水位537.17米(1999年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多年平均流量4.73立方米/秒,平均纵坡降0.5%。 位于规划区西北部的凤咀江为龙岩河的一级支流,由南向北在规划区北西部的薜家嘴角塘注入龙岩河,属常年性河流。河面最宽处9.0~30.0米,最窄处5.0米。在规划区北西侧薛家嘴附近,常年水位497.87米,最高洪水位500.76米,多年平均流量2.05立方米/秒,平均纵坡率0.7%。 2、地形地貌 规划区属于南川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城三片中的东胜片区和北固片区,处于两山之间的盆地之内。 规划区南高、北低,区内海拔最高点位于南部观山顶,最高点高程为607.2米,最低点位于规划区内龙岩河的末端,最低点高程为490.3米。区内除有观山坡等三处集中的山体之外,其余用地均较为平坦,用地建设条件优越。 规划区内观山坡等山体植被情况良好,其余大部分为农地。 (二)社会经济环境: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成都分院2008.02 1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 1、区位关系 **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 **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 1、**区基本情况。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

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A、区位优势。**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 2、不利因素 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 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连云港“山——海——城”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范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海宁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内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朝阳路、海宁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内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朝阳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范围内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连云港的最高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概述 (4) 一、规划背景 (4) 二、规划内容 (4) 三、技术路线 (4) 第二章现状解析 (5) 一、现状基本情况 (5) 二、规划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 (5) 三、现状建筑评价 (6) 四、规划区发展特征及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6) 第三章上位规划、相关案例解读及规划对策 (7) 一、上位规划要求及解析 (7) 二、相关案例解读 (8) 三、纯化镇镇区发展趋势判研 (10) 四、现状土地资源供给分析 (10) 五、规划对策 (11) 第四章规划总则 (12) 一、规划依据 (12) 二、纯化镇中心区范围 (12) 三、规划原则 (12) 四、规划目标 (12) 五、规划区功能定位 (13) 第五章土地使用规划 (13) 一、规划构思 (13) 二、规划结构 (14) 三、用地布局规划 ......................................................................................................................................... 14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17) 一、规划原则 (17) 二、对外交通规划 (17) 三、道路系统规划 (17) 四、交通设施规划 (18)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19) 一、绿地规划目标与原则 (19) 二、绿地系统布局 (19) 三、绿化种植 (20) 第八章道路竖向规划 (20) 一、规划依据和原则 (20) 二、竖向规划设计 (20) 第九章给水工程规划 (21) 一、编制依据 (21) 二、用水量预测 (21) 三、水资源现状及利用方案 (22) 四、供水水质与供水水压规划 (22) 五、供水系统规划 (22) 第十章污水工程规划 (23) 一、编制依据 (23) 二、编制原则 (23) 三、排水体制 (24) 四、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24) 第十一章热力工程规划 (25) 一、规划依据及原则 (25)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以对地块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都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保规定为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 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都市规划管理根据。 2.3体现都市设计构想。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都市设计构想,以微观、详细控制规定加以体现。 2.4都市政策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特性: 3.1通过抽象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 3.2具备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3.3综合性

3.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控制方式 3.5规划性和引导性结合 3.6通则式与判例式结合 3.7动态控制与互相转化也许(兼容性规定) 3.8强制性内容提出 4.控制性详细规划目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的是指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引下。 4.1明确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与上位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可以进一步分解和贯彻,拟定该地区在都市中分工。 4.2根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将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都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配制上贯彻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为各地块制定有关规划指标,作为法定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是通过指标制定来实现,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案例分解

大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概况 1.1地理位置 杨陵区位于东经108°—105°07′,北纬34°12′—34°20′之间;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的西安—宝鸡的中间位置。杨凌东隔漆水河与武功县相望,西、北与扶风县相连,南以渭河为界与周至县相邻。 大寨镇位于杨凌区北部偏西,东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相邻,西至隋文帝杨坚陵与五泉镇接壤,北以韦河与武功镇隔河相望,南以陇海线与李台乡相邻。 1.2历史沿革 大寨镇是杨陵区下辖镇。1984年建大寨镇。辖蒋家寨、周家村、官村、陈家沟、黎张沟、杜家寨、大寨东、大寨西、西小寨、孟家寨、东卜、西卜、南卜、梁氏窑14个村委会。 大寨镇属于杨凌区,杨凌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国农耕文明的发祥地。4000多年前,农业始祖“后稷”在这里“教民稼穑、树艺五谷”,开创了中华农耕文明的先河。在农业方面这里一直以来主产小麦、玉米、苹果、猕猴桃等。 1.3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规划区地处鄂尔多斯地台南缘的渭河地堑,属渭河谷地新生代断陷地带。南侧为我国南北方地理分界秦岭山脉,北侧为横贯陕西中部的渭北黄土塬。区内属典型的河谷地貌类型。本区域系河流冲积平原,土地比较平坦,相对高差不大,地面平均坡度1.12%。 (2)水文气候 大寨气候类型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区,具有春暖多风、夏热多雨、秋热凉爽而多连阴雨、冬寒干燥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型气候特征。东风和西风为区内常年主导风向,最大风速21.7米/秒。区内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干旱、连阴雨、大风、冰雹、霜冻、干热风等,其中干旱是本区最严重的灾害性天气。 杨凌水资源比较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7亿立万米。其中地表水资源28.2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98.26%;地下水资源0.34亿立方米,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18%;大寨镇内也有水系穿越,水资源相对也是比较丰富的。 (3)土壤植被 地面组成物质以第四纪黄土为主,其土层深厚,成土速度较快。土壤肥沃,耕性良好,灌溉方便,宜于农作物生长,属比较优质而宝贵的地资源。 大寨镇自然植被属森林草原带,自然植被几乎全部为人工植被所替代。植被类别主要是河滩堤岸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沟坡水土保持防护林、道路村镇防护林等。 2.现状综合 2.1土地利用现状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控规)12.06.12

第一章概述 一、规划背景 商都县属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位于乌兰察布市东部,属后山地区。北部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为邻,东北部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接壤,东部与河北省康保县、尚义县相连,南部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衔接,西部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毗邻。 商都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冀、蒙交汇处,是连接京、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部和北部以及东三省和蒙古的重要枢纽;是承接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环渤海经济圈”辐射大西北的前沿地带。集通铁路贯穿全境,呼满省际通道、商张、商集、商化、商土等级公路四通八达。 集通铁路及省际通道、商都—张北、商都—乌兰哈达、商都—土牧尔台、商都—化德五条公路干线穿过县城七台镇。依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城区规划总用地为28.5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7.3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位于七台镇城市建设用地及部分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12.76平方公里用地。 商都县有电力、重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和矿产品四大主导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势头正劲,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以物流运输和商贸餐饮为重点的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7088万元,同比下降38.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49元,同比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54元,同比下降20.2%。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商都县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2009年,投资4.1亿元,新建混凝土道路13条,面积7.6万平方米,同步铺设了排污管道6632延长米、供水管道。7900延长米、供热管道6000延长米;更新和栽植各类树木2.8万株,安装路灯332机,对街道两侧路林中毁坏枯死的树木进行了更换补植,新建道路全部实现了绿化亮化;在七台大街绿化带建防护栏4200延长米;完成了府前广场和文化公园广场改造任务;新建了华都、廉租房等住宅小区,实施了万福花园、新都佳苑等商住小区二期工程。城镇承载能力和聚集能力的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全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24.4%。通过全方位建设,城镇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城镇人口由2008年的12.18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2.38万人,城镇化率由去年35.8%提高到今年的36.4%,提高了0.6个百分点。 2010年紧紧抓住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明年将在商都县召开的契机,大力开展以“兴城建、上水平、塑形象”为主题的“城镇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旧区拆迁改造与新区扩容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好七台镇市政建设工程,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旧区更新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形象,落实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为七台镇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的开展,特编制《商都县七台镇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上位规划要求 在上一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论述商都县七台镇的城市总体空间发展目标是:以经济繁荣、生活小康为目标,解放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的新路,把商都县建设为商贸繁荣,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城镇。构建以城市现状及自然地理条件,城市布局发展呈集中团状的空间布局形态。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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