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税收筹划讲义武汉广场大纲9.1

税收筹划讲义武汉广场大纲9.1

税收筹划讲义武汉广场大纲9.1
税收筹划讲义武汉广场大纲9.1

税收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涉税事项做出安排,最终降低涉税风险,减少涉税负担的活动。

二、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概念

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减少涉税风险,降低税负。减少税负的方式很多,除了纳税筹划外,还有节税、避税、偷税、抗税等。

这些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概念可分成三类:

(一)合法方式下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概念——节税

节税是指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

【例题1】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那么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从而可以减少企业税收负担。

(二)不违法方式下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概念——避税

避税是指利用税法的不足之处、采取不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

【例题2】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规定: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避税的特点是往往违背政府税法意图,是政府所不鼓励的。

(三)违法方式下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概念

1.偷税

偷税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欠税: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拖欠税款的行为。

3.抗税:抗税是指以暴力或威胁等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4.骗税:骗税主要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上述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企业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对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筹划的基本技术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工业企业,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话,可以享受按20%交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制定了一些促进西部开发的优惠政策,如: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转移到西部从事投资或生产经营从而减少税收负担。

税法规定:对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军队

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企业可以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达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免税的目的。

企业如果安置残疾人员就业,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加计100%扣除。

(二)纳税期的递延

例如在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货物方式下,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时间确定纳税义务时间。因此企业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推迟纳税义务确认时间。

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减税技术:指通过财务核算方式或销售结算方式、经济活动的事先安排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向后推迟,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

(三)利用转让定价筹划法

转让定价通常指的是关联企业之间在业务往来中,不按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最终通过转移利润或保留利润等方式减少税负。

(四)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案例1】中的筹划方法就是利用税法漏洞法。

四、纳税筹划的步骤

1、搜集信息

2、设计方案

3、分析测评

4、方案实施

5、评估改进

五、税收筹划风险的应对

(一)税收政策风险及防范对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税(2009)72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并明确其有效期限是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曾在执行中引发过争议。第三十八条内容是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三)税收筹划基础不稳、筹划方案不严谨带来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1.税收筹划基础不稳、筹划方案不严谨带来的风险主要是纳税人在筹划时因对自身情况调研不充分,对税法等法律、法规理解不够,致使纳税筹划失败而带来的风险。

2.防范对策:纳税人应对筹划方案进行详尽的可行性分析,并进行查缺补漏,做到万无一失。

六.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一.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是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做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适宜作为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类纳税人的税负相同,这一数值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或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假设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17%-销售额×17%×(1-增值率)=销售额×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3%

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3% 增值率=3%÷17%=17.65%

二、混合销售的筹划原理

(一)税负无差异点

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是对比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然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一般情况下,大家认为增值税税负肯定高于营业税税负,但实际上未必如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是,应纳税额等于企业经营的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和经营收入的比率称为增值率,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也等于经营收入总额乘以增值率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营业税应纳税额等于经营收入总额乘以营业税税率。为比较二者税负高低,设经营收入总额为y,增值率为d,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则有:应纳增值税税额=y×d×t1;

应纳营业税税额=y×t2;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有:y×d×t1=y×t2,则d=t2/t1。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d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d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d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

实际增值率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人实际增值率=增值额÷经营收入总额=(经营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经营收入总额

上面分析了兼营和混合销售税收筹划的原理,纳税人在实际运用时,还受到税法对这两种经营行为征税规定的限制,下面结合有关征税规定,说明其原理的具体运用。

(二)、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作出的,二者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里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到50%。

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低税负税种的目的。因为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纳税人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纳税人只要使应税货

物的销售额能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则缴纳增值税;反之若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则缴纳营业税。

例1:某建筑材料商店,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该商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这批建筑材料的购入价是100万元,该商店以115万元的价格销售并代为安装,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营业税税率为3%)?

企业实际增值率=(115-100)/115×100%=13.04%,

而d=3%÷17%×100%=17.6%,企业实际增值率小于d,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可以节税0.9万元

115×3%-(115×17%-100×17%)。也就是企业应当设法使货物的销售额占到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

例2:某建筑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同时也兼营建筑材料的批发。当年承接某单位的办公大楼建造工程,双方议定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合并定价,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在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按市场价折算为1000万元,但该公司实际进价为800万元,工程建筑施工费为200万元。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营业税税率为3%)?

建筑材料销售的实际增值率=(1000-800)/1000×100%=20%,d=3%÷17%×100%=17.6%,企业实际增值率大于d,应当筹划缴纳营业税。即要使该公司当年总的营业额中应税劳务占50%以上,这样可以节税32万元(1200×17%-800×17%)-1200×3%。

三、视同销售的税务筹划

例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A企业欲同B 企业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由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A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每件0.1万元的价格销售。

代销协议方案有两个:

一是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B企业以每件0.1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A企业的产品,根据代销数量,向A企业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即B企业每代销一件A企业的产品,收取0.02万元手续费,支付给A企业0.08万元;

二是采取视同买断方式,B企业每售出一件产品,A企业按0.08万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B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每件0.1万元的价格销售A企业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之间的差额,即每件0.02万元归B企业所有。

假定到年末,A企业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B企业售出该产品1000件。A、B企业应当采取哪一种方案较为适合?

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的筹划分析

【案例】甲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使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06年甲公司购入一批生产用原材料,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后来该批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变质导致无法使用,甲企业对其进行清理后作价出售,取得变价收入10万元,如何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转出?

随货的赠品如何做会计核算

例如,某手机厂商为扩大销售,对外宣传购买××型号手机一个,赠送品牌电池一个。假定手机标价3861元(实际价值3810),成本3000元,电池不标价(实际价值51元),成本20元,如何交税?

合同签定中的税收筹划(平销返利、赊销行为)

案例一:假设A、B是两家医药商业公司,同时都是一般纳税人,B公司是A公司的客户,负责销售A公司的部分品种,由于当前市场上的竞争,A公司在签定销售合同时决定B

公司在完成一定销售额的同时给予B公司返利,结合此项业务,根据当前税法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二:

2009年7月,河南省某市A家电批发企业收到了本省另一城市家电零售企业C的订货函。A企业了解到,当时C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短时间难以支付货款。但A企业由于某些家电产品积压量大,为了减少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C企业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帮助C企业渡过难关,向C企业发出了部分家电商品。

2010年6月,C企业仍未支付货款,A企业也未确认收入。当地税务机关在对该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指出,A企业的“发出商品”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正确的吗?

(二)营业税筹划案例

建筑业营业税筹划案例评析

案例一具备钢结构生产安装资质的A建筑公司2009年中标X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的3000万元,其中测算安装价款为500万元,合同总价款并未区分工程劳务价款和材料价款,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当期进项税额400万元。如何交纳?

案例二A建筑公司2008年12月中标X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的3000万元,其中含电梯设备采购价款500万元。A公司应该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案例三A建筑公司2008年12月中标X单位写字楼装饰工程,工程标的3000万元,其中含工程用料款500万元,另外X单位自行采购材料款1000万元,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营业税筹划技巧:

技巧一:签订第三方合同

例2:某建筑设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绘制图纸,但同时还承揽一些工程建设业务。2009年5月份,该设计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建设业务,负责承建某卷烟厂的卷烟厂房,合同整体款为3 500万元,其中卷烟设备的价格为2 000万元,实际取得的收入为1 500万元。如何交纳营业税?

技巧二:分解营业额

例3:2009年4月,某展览公司在市展览馆举办产品推销会,参展的客户共有400家,共取得营业收入3 500万元,取得收入后,要向展览馆支付租金等费用1 500万元。该展览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中介服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应缴纳营业税=3 500×5%=175(万元)。

对税务筹划的误解引发的偷税案

【案例】甲公司将临街办公楼的一至三层出租给乙公司用于经营餐饮,年租金100万元。但每年因此缴纳近40万元的税收让甲公司觉得税负太重(主要为营业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遂请税务顾问进行筹划。

税务顾问在了解到,甲公司每年在乙公司有20多万元餐饮消费额的情况后,提出了这样的方案:双方采取订立真假两份合同的方法,真合同仍按实际租金额100万元签订,但甲公司仅收取现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餐饮消费额及代甲公司办理的过节食品等抵算,抵算额互不开票,甲公司仅按收取的50万元现金开具租金发票:假合同的租金额则为50万元,用于应付双方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局的检查。而且税务顾问认为,由于此方法对双方都非常有利。所以,断定乙公司对此也一定会欣然接受。果不其然,两公司一拍即合。实施第一年,甲公司在乙公司发生消费额28万元。请乙公司代办逢年过节发放给

员工的食品等22万元,另外甲公司按时收到了乙公司汇来的50万元房租,甲公司也同时开具了50万元的房租发票,可谓皆大欢喜。

这种筹划的风险在哪里?如何避免风险?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存货发出的节税思路

案例:某商业企业经营的“存货一库存成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且品种单一,2008年12月份扣除销售的库存商品成本前的账面利润为100万元。12月份存货商品收、发、存的数据资料见表6-1。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其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

业务招待费税务筹划

目前对业务招待费有几种错误的认识

1、将业务招待费列支为“会议费”税前扣除

2、将业务招待费列支为“差旅费”税前扣除

假设把当年的营业收入为X,实际花费的业务招待费为Y,那么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Y,同时要满足小于5‰X的条件,我们可以得出60%y = 5‰x公式,因为它可以同时满足企业既能够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的要求。对上述等式变形后可以得出Y=8.33‰X,即在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的8.33‰这个临界点上时,企业就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公益性捐赠的税收筹划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某企业集团决定通过本县民政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200万元人民币。该集团下属企业中,只有两家公司具备捐赠该项赈灾款项的经济实力。甲、乙两公司预计2008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 000万元和800万元,如何进行捐赠,既能够实现捐赠200万元的目标,又能够把集团费用降到最低,摆在了集团决策者的面前。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

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私家车越来越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由于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并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务总局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对纳税人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

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四)个人所得税筹划案例

发放年终奖如何避税

年终岁末,小李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奖励-年终奖,看着手里的工资条,小李纳起闷来,月薪3600元,年终奖19000元,扣除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795元,实际奖金17205元。而月薪为3400元的同事小赵,年终奖18100元,扣除年终奖个人所得税540元,实际奖金为17560元。怎么自己的年终奖仅比小赵多900元,却要比小赵多缴纳1255元的个税,到头来拿到手的奖金反而比小赵少了,是不是财务给算错了?

细细拆分你的收入

李某是成都一建筑公司招聘的技术工人,合同上约定员工每月工资总额6000元。按照目前的扣税办法,筹划前:李某每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 145×12=1740元。李某作为技术工人,工作地点经常变动,还经常加班加点,不能按时就餐,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约定了工资总额,公司不另外给予补助;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也未办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性缴费。李某能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吗?

奖励汽车放到公司名下

张某是某房产公司高管,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同时因为工作需要,公司于今年1月份奖励给他一辆汽车,价值20万元,在车辆注册登记部门登记为张某个人所有,

根据《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8]第155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税务问题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税务问题(一) 我们公司目前签订合同主要就是:国内购销合同。 下面主要就国内购销合同中的涉税事项进行介绍: 一、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 购销合同牵涉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税务基本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二)、现行增值税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普遍征收 现行增值税普遍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的各个环节。 2、价外计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即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销售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要分别注明增值税税款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以消除增值税对成本、利润、价格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的价外计税决非是在原销售价格之外再课征增值税,而要求在销售商品时,将原来含税销售款中的商品价格和增值税,分别列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例如,甲工厂销售给乙批发企业应交增值

税商品若干,计收款项100元,增值税率17%。则这100元中,销项税额为100÷(1+17%)×17%=14.53元,实际商品销售价款只有100元-14.53元=85.47元。乙批发企业购买甲工厂的商品时,除了需向甲工厂支付85.47元的商品价款外,应同时负担甲工厂的销项税额14.53元。甲工厂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填列销售价款85.47元和销项税额14.53元。 3、税率简化 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7%和13%两档。即除了税法规定的少数项目的增值税率为13%外,其他应税项目的税率一律为17%。 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其应纳增值税额需按应税销售额的3%计算,不再抵扣进项税额。当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亦可视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范的方法计征增值税。 4、实行抵扣制度 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

最新税收筹划练习题

税收筹划练习题 多选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筹划的特点的有(AC)。 A.合法性 B.收益性 C.风险性 D.广泛性 2、税收筹划的原则包括( ABC )。 A. 系统性原则 B.事先筹划原则 C.守法性原则 D.确定性原则 3、税收筹划的切入点,在于( AC )。 A. 以计税依据为切入点 B.以无弹性性的税种为切入 点 C.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 D.以税负弹性小的税种为切入点 4、关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 )。 A. 若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企业分立选择成为小规模纳 税人 B.若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合并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C.若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合并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D.若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企业分立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5、关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 )。 A. 若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限,必须自 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B.若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限,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60天内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C.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

D.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90天内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 6、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要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 中国境内,即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从而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因此,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 AC )。 A. 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或低税区 B. 尽可能将销售公司设在低说区,而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高税区 C. 尽可能减少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保持联系 D.尽可能使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7、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空间很大,在日常税收筹划过程中,可以推迟获利年度的出现,主要方法有( ABC )。 A. 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特殊情况选择加速折旧方法,抵消利润 B. 不进行税前扣除政策,加大有关费用的支出标准 C. 选择适当提高的商品销售价格抬高利润 D. 对于不能计提折旧又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加快处理,尽量实现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 8、关于固定加速折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 A.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能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 B.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C. 最短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20% D.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9、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对于个体工商户捐赠支出的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 )。 A.捐赠手段在必要时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从而收到既降低税收负担,又扩大纳税人的社会影响的效果 B.捐赠必须是直接捐赠。主要是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

税收筹划课程教学大纲

《税收筹划》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税收筹划 英文名称:Tax Planning 课程代码:09213201 一、课程基本情况 1.学分:3 学时:48 (理论学时:48 实验学时:0 ) 2.课程类别:专业限定选修课 3.适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4.适用对象:本科 5.先修课程:财务会计、税法 6.教材与参考书目: 参考书:《纳税筹划教程》,毛夏鸾刘钰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 二、课程介绍 税收筹划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综合性学科,它以经济学、管理学为基础,是对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等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义务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其财务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设立、经营、投资乃至消亡的过程中,所做的纳税方案选择。《税收筹划》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税收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及法规为依据,结合现行的财务会计、金融投资、经济法规的规定,借鉴国内外税收筹划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系统阐明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等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着重介绍企业在投资决策、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以及其它方面的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是需要具备了税法和财务会计知识之后开设的一门课程,其特点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应了解税收筹划的基本内容和常用方法,重点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能够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法。 本课程具有很高的实践操作性,因此,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主要讲授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的管理方法,辅之以学生为主进行案例的讨论,重点培养学生对税收筹划方法的理解和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能力。 三、课程内容、学时分配及教学基本要求(黑体小四号字,上空一行) 第一章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共4学时) (一)教学内容: 第一节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

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与点评——合同订立有技巧

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与点评——合同订立有技巧 [案例] 振兴铝合金门窗厂与安居建筑安装企业签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 1.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受安居建筑安装公司委托,负责加工总价值50万元的铝合金门窗,加工所需原材料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共收取加工费及原材料费30万元。 2.振兴铝合金门窗厂提供零配件,价值5万元。 该份合同振兴铝合金门窗厂交印花税(300000+50000)×0.5‰=175(元) [分析] 由于合同签立不恰当,振兴铝合金门窗厂在不知不觉中多缴纳了税款。 我国印花税税法对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有如下规定: 1.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如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金额,可不并入计税依据;但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则应并入计税余额。 2.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若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分别计税: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税率计税;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适用0.3‰税率计税,并按两项税额相加的金额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两项金额,而只有混记的总金额,则从高适用税率,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税率计税贴花。 由此可见,在此案例中,如果合同中将振兴铝合金门窗厂所提供的加工资金额与原材料金额分别核算,则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如加工费为10万元,原材料费为20万元所需贴花的金额为:

200000×0.3‰+100000×0.5‰+50000×0.5‰=135(元)。 [点评] 在许多企业财务人员眼里,印花税是极不起眼的小税种,因而常常忽视了印花税的节税。然而,企业在生产经过中总是频繁地订立各种各样的合同,且有些合同金额巨大,因而印花税的筹划不仅是必要的,而又是重要的。 由于印花税税率较低,印花税筹划的关键集中在计税依据的确定。掌握以下几点将有利于财务人员准确地计算印花税,避免多纳税款: 1.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较高的计税贴花。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3.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4.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5.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6.对国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税务筹划之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选择更有利

「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哪个更有利? 众所周知,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到底是办理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呢?今日黄静(静说财税)带您好好分析一下。 今日主题:新成立企业选择办理什么纳税人更有利? 主讲人:黄静(静说财税) 1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计税方法与税率 (1)、一般纳税人:税率根据行业不同分为13%,9%,6%,5%,3%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行业不同为3%,5% 应纳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3、纳税申报周期: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缴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税。 4、发票使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票和普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只开具普票,但也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票或自行开具专票。 二、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选择类型? 1、根据自己业务范围,确定主营业务,清楚自己业务的税率。

2、认真测算企业发生的成本和费用,根据税负的高低来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利用税负平衡点来举例说明: 税负平衡点公式:增值率X=征收率*(1+税率)/(税率-征收率) 如果是年销售额为300万的销售企业,税率13%,征收率3% 代入上式 X=3%(1+13%)/(13%-3%)=33.9% 由此可见,当增值率大于33.9%时,选择小规模税负低; 当增值率小于33.9%时,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更低。 三、纳税人筹划应注意的问题与风险 1、纳税人筹划应与客户类型挂钩,如果大部分客户是企业,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同等价格情况下,他们可以开出足额的增值率票做进项抵扣。如果大部分客户是政府机关,他们不需要抵扣,只需开具普票,则可以有所选择。毕竟不能因为一味地追求税负低而影响企业销售额。 2、纳税人筹划应注意企业类型。如果是重资产企业,前期需要购买大量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则选择一般纳税人,前期投入的设备可以获得大量的进项抵扣;如果是轻资产企业,且主要投入是人工成本,前期业务量不大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小规模,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3、纳税人筹划应考虑税务风险。除过渡期外,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可以再转为小规模。 四、结论 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到底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税负平衡点、客户类型、企业类型、税务风险等因素。

C15077 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二) 100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香港控股公司取得的资本利得以股息方式汇 回中国没有香港股息预提税,但中国收到股息收入时需要缴纳()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卢森堡控股公司向香港控股公司分配股息需 缴纳()的卢森堡股息预提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3. 税收筹划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 合法性 B. 盈利性 C. 合理性 D. 一致性 您的答案:A,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4.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判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主要看其名称是否符合。()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 被合并企业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

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时,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应相应改变。()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荷兰”架构中,由荷兰控股公司分配至香港控股公司的股息在符合香港和荷兰税收协定的相关要求时,可免征荷兰股息预提税。()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如果企业选择抵免境外所得税税负,无需将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中。()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100.0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负责人: 二、学时与学分: 三、课程性质:选修课 四、适用专业:会计 五、使用教材:王莉主编.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六、参考书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税法.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 2、纪金莲主编.《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八、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主干课之一,主要讲授的是指纳税义务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其财务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设立、经营、投资乃至消亡的过程中,所做的纳税方案选择。《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社会认知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税收筹划专门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该课程的设置有利于拓展培养人才的领域,寻求学科发展新的增长点,拓宽学生就业的渠道。 九、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在学习和掌握税法、财务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重点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联系我国的经济实践和税收环境,掌握税收筹划的技巧和具体税种的筹划方法。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便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税收筹划需要。 十、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教学内容 1、税收的概念 2、税法概述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 5、综合案例分析 二、教学基本要求 学习本章要求掌握税法要素,尤其是最基本的要素、核心要素;熟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区别;了解税收法律关系。 三、重点、难点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职能作用 3、税法的概念特征 4、税法的构成要素 5、税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 第二章增值税 一、教学内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增值税得出口退免税 4、增值税的发票管理

税收筹划合同

税收筹划合同 编号: 甲方(委托方):重庆总公司 乙方(受托方):重庆正则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事项(委托请在□内√) (1)新建企业的税务筹划□; (2)企业扩展的税务筹划□; (3)企业在融资、投资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的权力: (1)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乙方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人员提出有利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自己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企业信息保密; (4)甲方有权拒绝服务人员的个人行为。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办理委托事项需要的相关资料。否则,由此影响税收筹划工作的时间、质量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服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披露,并建议其进行纠正;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派(或增、减、更换)专人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3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在双方协议地方开展受托服务工作;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 (3)乙方有责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在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办理受托事项需要的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由于乙方工作疏忽或差错,直接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税收筹划(doc 12页)

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税收筹划 一、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概念及意义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要求的范围内,改制重组双方从税务角度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从而达到降低改制重组成本,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具有以下意义: (1)进行改制重组的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筹划,可以享受税收政策的种种好处,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增加自身利益。 (2)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改制重组方案,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落实国家经济政策的作用。 (3)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强化税法观念。 (4)可以规范企业的改制重组行为,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

(5)能促进国家税法的改革和完善,并能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二、改制重组税务筹划的可能性 一部分改制重组的发生,是出于企业税收最小化机会方面的考虑。税务因素影响着重组的动机和过程。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在实务中是完全可能的。首先,不同企业的纳税差别形成不同的税收收益。其次,不同重组出资方式造成纳税金额和纳税时间的差别。 企业的税收收益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纳税额得到减免或抵扣;二是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得以递延。税收优惠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减免部分税收,鼓励一部分纳税人投资于国家急需的行业和部门,或者是政府通过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而向特定的纳税人提供无偿资助。税收抵扣指的是税法规定的可以在税前作为扣除项目的各种费用支出。扣除项目与税收优惠同所得税税金是互为消长的关系,企业可以按照税法的导向,采取各种有效的经营方法,其其决策与国家政策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获得税收利益。纳税的递延本质上不会减少企业的税负,只是使税款延迟支付而已,但从货币时间价值角度上考虑,递延纳税相当于企业得到了一笔无成本资金,有利于收益增加。 三、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的内容

《纳税筹划》教学大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学专业(开放本科) 《纳税筹划》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一、课程性质 纳税筹划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纳税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应运而生的一门课程。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纳税筹划涉及税收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等多学科的内容,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纳税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个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本课程从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出发,在介绍纳税筹划基本方法的基础上,以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为研究对象,分别介绍筹划的思路与技巧。是一本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性教材。 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运行或个人家庭理财的全过程,是各类高校税收、会计、企业管理等专业学生的重要课程,也是相关专业人员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的基本知识与技巧。 二、课程任务 通过纳税筹划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纳税筹划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技巧。在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对企业各项行为的调整,或者个人家庭理财方案的选择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解决企业纳税筹划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随时追踪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信息,并据此调整筹划行为与方案的习惯,为学生将来从事的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纳税筹划必须要有税收理论、税收制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知识作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统筹规划,处理好纳税筹划问题。因此最好安排在上述基础课程之后学习。 四、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筹划.docx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筹划1研究背景 增值税是我们国家目前最重要的流转税,尤其是全面“营改增”后,取消营业税,用增值税替代,更是说明了增值税的重要性;另外,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20XX年5月1日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很可能比一般纳税人更具优势。近年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对纳税筹划的研究非常完善,但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筹划较少,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筹划继续进行研究。 2LH建筑公司介绍 LH建筑公司是20XX年初成立的一家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修缮;建筑材料,防水材料的销售,设立时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LH建筑公司注册地址为XXX省XXX 市新城区,核定的增值税为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7%、3%和2%。承揽的项目主要集中在XXX市及周边地区。 3LH建筑公司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LH建筑公司20XX年4月到20XX年3月,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318,314.13元,总体收入水平低,收入类型为修缮服务和防水服务,业务较单一。一季度筹备期无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折线图列示了20XX年二季度至20XX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对比关系折线图。LH建筑公司在列示的两年期间内营业收入波动大,没有稳定

的客户关系,企业日常经营风险较高;企业需要充足的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应收账款的余额前一年内迅速递增,第二年内略有降低但也一直居高不下,最近的20XX年一季度的应收账款余额几乎等于营业收入;企业面临回款慢的压力;由于工程开始前需要施工企业购买防水材料、租赁机器设备以及定期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前期投入成本高;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满足日常经营,节税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为了更好地落实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政策,LH建筑公司需要积极学习最新的法规,进行纳税筹划也是对政策制度的学习了解。以下根据LH建筑公司的具体数据来进行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 4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4.1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20XX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延续对销售额3万元(季度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LH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按申报期间季度展开。20XX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120,410.88元,即销售额为124,023.21(120,410.88*1.03)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20XX年度二季度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缴纳增值税3612.32(120,410.88*0.03)元附加税合计433.48(3612.32*0.12)元。企业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申报期间内的开票金额及销售额为依据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具体查阅销售合同以及开票记录得知20XX年6月25日开具含税销售额为35,000.00元的发票相应的工程并未完工,

纳税筹划 教学大纲

纳税筹划 (Tax planning) 课程编号:0230302B 学分:2 学时:(其中:讲课学时: 32 ) 先修课程:税法、中级财务会计 适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建议教材:《税务筹划学》熊晴海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年1月 开课系所: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选修课 课程任务: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增加企业效益。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方向选修课之一,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能准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和处理税收征纳中的相关问题,掌握税收筹划的一些技术。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纳税筹划概述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原则、基本常识 第二节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课程的重点、难点: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纳税筹划的定义: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税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权,对自身经营、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规划,以减少税收开支,从而有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运用减免税规定、运用税率差异规定、运用扣除规定等方法第二章增值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增值税的纳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三节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算 第五节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

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掌握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灵活运用低税率等 第三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理解和掌握消费税的纳税法规 第二节熟悉和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内容及其征管的教学要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消费税基本内容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的计算的基本方法。 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筹划、包装物纳税筹划、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等 第四章营业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和掌握营业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二节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的教学要求 第三节熟悉和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理解征管的基本要求和税收优惠, 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对兼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营业额的筹划、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等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和掌握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二节掌握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的教学要求 第三节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征税范围;扣缴义务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理解征管的基本要求和税收优惠, 掌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和不准扣除项目金额的界定,各项优惠政策的内容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涉税风险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合同涉税风险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合同管理是企业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作为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关注相关合同条款的拟定,以享受减税效应,避免争议。 一、真实案例告诉你合同条款涉税风险有多大 (一)某合同条款:无知者无畏,明目张胆虚开发票 (二)某合同条款:无知者无畏,多缴冤枉税还要被处罚(三)律师把关过的合同,你以为就没有税务风险吗?(四)企业聘请的是税务砖家还是税务专家,很重要! 二、通用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企业名称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二)根据交易的实质来描述合同标的 (三)合同价款相关条款约定要明确(特殊情况下价款或报酬确定方法的规定、价外费用、混合销售、兼营等) (四)代扣代缴费用的约定 (五)发票条款要特别重视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六)税费的承担方式约定 (七)履约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金条款

(九)涉税担保条款 (十)具体合同涉税条款逐项分析及改进建议 (十一)合同涉税条款示例讲解 (十二)合同无效、撤销、解除、违约涉及的税收问题(特别要关注无效性涉税条款) (十三)合同、发票、资金、业务四者的关系 第二部分各类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采购合同涉税条款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二)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 (三)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 (四)在采购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具有风险的合同条款(五)采购合同的运费 (六)采购礼品合同 (七)在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中是否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八)合同中要明确合理损耗的范围,否则将产生税企纠纷(九)签订采购合同时,在合同中不能出现违约金跟销售额挂钩的违约金条款 (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合同涉税问题 (十一)采购供应商的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的实例筹划 - 企业文规

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的实例筹划-企业文规 代购货物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行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代购货物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筹划空间,小规模纳税人据此筹划,可降低税负,扩大销售。 如:A公司欲向B公司购进一批货物,A公司购进货物价款合计90万元(适用增值税率17%),B公司销售货物价款合计110万元,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7%和3%,本文中除注明外,货物价款均为不含税价。A公司设计两种方案: 方案一 购进后销售,含税售价为104万元。A公司应纳增值税104÷(1+4%)×4%=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4万元,税负总额4.4万元,税前收益104÷(1+4%)-90×(1+17%)-0.4=-5.7(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4=14.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47万元,总额16.17万元,税前收益110-104÷(1+4%)-1.47=8.53(万元)。 方案二 代购货物,B公司支付手续费10万元。A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5万元,税负总额0.55万元,税前收益10-0.55=9.45(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万元,税负总额3.74万元,税前收益110-90-10-0.34=9.66(万元)。 从A公司的筹划方案看,采用方案二时,A、B公司税负总额较方案一降低,A公司可实现盈利,B公司税前收益较方案一增加,因此方案二是比较理想的方案。但是B公司能否同意方案二呢? 企业的经济行为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利益,在本例中,A公司设计的方案应充分考虑B公司的利益,即不能使B公司比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减少收益。 下面分析假如B公司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的情况。 如:B公司从C公司购进一批货物,C公司购进货物价款90万元,B公司销售110万元,C公司、B公司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7%和3%。B公司有两种购进方案: 方案甲 直接购进,购进货物价款100万元。C公司应纳增值税100×17%-90×17%=1.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17万元,税负总额1.87万元,税前收益100-90-0.17=9.83(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100×17%=1.7(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17万元,税负总额1.87万元,税前收益110-100-0.17=9.83(万元)。 方案乙 委托C公司代购货物,B公司支付手续费10万元。C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5万元,税负总额0.55万元,税前收益10-0.55=9.45(万元);B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

最新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案例

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案例

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1 一、案例名称:调整纳税所得,改变资产结构 二、案例来源:《税务筹划》2004年第6期 三、案例适用:第七章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四、案例内容: 进行税务筹划要达到什么目的?目前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是,通过筹划节税,减少现金流出,使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但作者认为,税务筹划有更深一层的目的:税务筹划与企业的经营战略息息相关,某一个税务筹划可能对企业价值没太大影响,但有时会改变一个企业股东双方的地位,使企业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并使企业的体制发生根本变革,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某国有商业企业A隶属于B市商业集团,B市规定所有的国有企业必须在2003年底之前改制完毕。前几年,A企业因包袱重,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心涣散,一直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商业集团几次想对A企业进行改制,因种种原因,都未能成功。从2002年开始,A企业市场销售额有所回升,效益好转。商业集团想趁此机会,在B市规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将企业改制完毕。因经过多方争取也未能找到外来投资者,只能决定将企业改为国家和内部职工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改制时点定为2003年9月30日。 2003年9月,A企业按B市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优惠政策(如职工补偿金等)对财务报表进行了模拟调整,为核实企业的资产状况,委托一家评估机构进行初评摸底,初评后的账面资产总额10000万元,负债8000万元,国有所有者权益2000万元。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征求职工意见,职工的出资额最多能筹集到1500万元,也就是改制后职工的出资比例为1500/(2000+1500)=43%,国有股比例为57%,职工股达不到控股地位。 在讨论改制方案时,职工认为要想使企业有更好发展,克服原有大锅饭体制的弊端,必须由职工控股,才能真正盘活企业资产,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凝聚

税收筹划课程设计

《税收筹划》课程设计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本课程是税务专业岗位专用能力培养课程。是校企合作开发的基于税收筹划工作过程的课程。 本课程在税务专业课程教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开设,侧重税收筹划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的前导基础课程有《会计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和《流转税纳税实务》《所得税纳税实务》《其他税种纳税实务》,后续课程是第六学期开设的《顶岗实习》。 (二)课程基本理念 遵循学院办学理念和教学改革总目标进行以就业为导向、以工学结合为主线、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一是以案例教学为主。通过纳税筹划案例的讲解,让学生掌握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思路;二是以学生为主体。课堂上以学生的学为主,教师仅起一个组织、启发、引导的作用。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方案是在充分进行岗位调研的基础上,聘请了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的一线工作人员与本课程专任教师组成课程组共同开发的。在课程设计思路上,校企双方根据岗位工作任务、专业培养目标提炼教学内容,确定了以“五大税种+真实筹划案例”为主的教学内容体系。在教学过程中,以案例教学为主,注重学生自主思考、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教学做一体化;最后,企业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对学生成果予以评价。 二、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筹划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能力目标:第一,能设计简单业务的税收筹划方案,撰写税收筹划方案分析报告;第二,大部分同学(2/3以上)能模仿设计综合性较强业务的税收筹划方案,撰写税收筹划方案分析报告。。 素质目标:培养与人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培养吃苦耐劳、勇于挑战、永不言败,永远向上的精神;树立成本意识、风险意识、学以致用、与时俱进的理念。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一)典型工作任务描述或学习领域描述 本课程依据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设置了六项典型工作任务:增值税业务的税收筹划、消费税业务的税收筹划、营业税业务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业务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业务的税收筹划,企业综合业务的税收筹划。 (二)学习情境(或项目)设计

营改增后,钢结构企业涉税处理及合同筹划

营改增后,钢结构企业涉税处理及合同筹划 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以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是通过对钢板的切割、焊接、除锈、喷漆等工艺制作成钢结构,同时为其客户进行安装,以达到其使用效能。主要应用于大跨度、多高层的公共建筑,以及钢结构住宅、门式钢架轻钢房屋等方面,是近十年来发展最快的建筑行业之一。 “营改增”后,如果既从事钢结构等的生产销售,又提供安装工程等建筑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构成要件是:必须是一个纳税人提供,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修改了混合销售的表述,明确了处理原则,“混合”的内涵较营改增前有了质的变化。 【“营改增”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此次“营改增”后,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已不存在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概念。 【“营改增”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举例说明】 案例一、A公司(仅有安装资质的钢结构安装企业)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1000万,其中材料价款600万,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A公司从外购买钢结构并提供安装服务,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由于其经营的主业是建筑安装业务,外购钢构、设备和建筑材料进行施工应按照建筑服务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而不按照销售商品17%税率征税。 案例二、B公司(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600万元和提供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分别按照销售货物17%税率(计税依据600万元)和提供建筑服务11%税率(计税依据400万元)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及零申报流程及合理避税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及零申报流程及合理避税 发表时间:2009-10-06 11:02 分类:默认分类 报税 国税:1。每月电话申报 2。每月填写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季度一交。 一般1月,4月,7月,10 月15日之前报所得税时交。 3。每季度报所得税。 地税:1。每月报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2。还有残疾人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防洪基金。(一般一年交一次) 3。工会经费。 若无业务,表中报零即可。 零申报 税务机关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的。只要企业没有发生业务关系,帐面上没有收入税务机关是不会报税的。 必须按月向税务机关送达申报表,也可零申报(一直到企业发生业务,有收入为止;但不能虚假申报);但送达的财务报表,不能是空白的,应为企业已发生了支出 办理手续 填写一式三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表》,连同企业本身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对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年审记录复印件各一份到税局代开。 合理避税 税收征收与合理避税历来是一个人们关注的问题,当我们谈及"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时候,合理避税应该是被提出的重点。 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避税。作为一位企业,如何在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尽可能的少纳税款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她是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她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合理避税的方式 当前主要的避税方式有: 一、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即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主要是利用内资与外资的税率的差异来达到避税的目的。通过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产业的选择、投资地区的选择、投资期限的选择、再投资的选择等方面的比较即可明了当中的差异。 二、是转让定价避税法。如当甲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时,采取低价出、高价进货,使乙企业实现更多利润,减少所得税税额;当甲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时,采取低价从乙企业进货,高价出货,以减少所得税税额这种方法在购销业务中的转让定价、提供劳务过程中的转让定价、贷款业务中的转让定价、租赁业务中的转让定价、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管理费支付的转让定价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表现。 三、是成本费用避税法。主要利用材料计算避税、折旧计算避税法、费用分摊避税等方法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四、个人所得避税法。主要表现为(1)工资所得避税如将工资发放量安排在起征点以下、通过工资发放次数的均衡安排,降低税率、通过发放形式的选择,降低税负。(2)劳务报酬避税。主要是通过收入次数的安排避税和减少名义劳务费用等。(3)稿酬收入避税法主要表现为收入分期等;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的国际避税方式常见的方式有:居所转移避税法、居所避税法、利用税收协作避税。 企业避税、节税经典方法与案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