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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建设杯评审办法

甬江建设杯评审办法
甬江建设杯评审办法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

市建协[2010]16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宁波市“甬江建设杯

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工程协会、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会员单位:

2009年度的“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甬江建设杯”)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对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甬江建设杯”的工程必须符合《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详见附件一)第十条中所列条件。申报工程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备案的工程。

二、“甬江建设杯”的推荐申报渠道为:

1、海曙、江东、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属地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申报工作;

2、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负责属地内房屋建筑工程的申报工作。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局负责本属地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申报工作;

3、交通、水利、电力等各专业局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申报工作;

4、宁波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完整的能发挥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以变形缝分开和连廊连在一起的工程均应按一项工程申报。

四、申报的工程应填写《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一式二份,随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建协。

五、请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局、海曙、江东、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在2010年11 月 2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送市建协,逾期不予受理。

六、交通、水利、电力、市政的申报工程《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之前送各专业局及市政工程协会。

七、各专业局及市政工程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工程各自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申报材料于12月25日之前上报市建筑业协会。

八、市建协将于11月底或12 月初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九、为做好明年的“甬江建设杯”和省“钱江杯”优质工程评选工作,请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局、海曙、江东、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负责做好属地内房屋建筑工程创优计划的申报工作,各地汇总后报市建协。市政工程的创优计划先报市政工程协会,水利、交通、电力等专业工程创优计划先向各专业局申报,由市政工程协会和各专业局分别汇总后,

报市建协。以上各单位创优计划请于2011年1月底前上报给市建协。以后陆续新开工的创杯工程须在开工后2个月之内申报创优计划。凡未列入创优计划的工程,不得申报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的评审。

附件:一、《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二、《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甬江杯工程评审通知

抄送: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县(市)区质监站、各专业局质监站。

附件一:

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方针,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 (以下简称“甬江建设杯”)评选活动。

第二条“甬江建设杯”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宁波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承办此项评审工作。

第三条甬江建设杯的评选对象为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业或外省市进甬已备案的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在市内已经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或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并具一定规模的工程。

第四条“甬江建设杯”的评选标准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与其相关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工程按现行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五条适当控制评优数量。各企业申报数应控制在5项以内, 在宁波市范围内完成年施工产值每超过5亿元的可增加1项。

第六条“甬江建设杯”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用户满意的工程。在“甬江建设杯”获奖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但应符合省“钱江杯”的评审细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甬江建设杯”评选范围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并

具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

第八条评选“甬江建设杯”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签证齐全、并建成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码头、水利、电力、园林、仿古建筑等项目。

第九条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以上的饭店;

4.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鄞州区属地内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建筑及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务楼、医院、商场等房屋建筑;

5.各县(市)区属地内建筑面积可控制在5000平方米以上各类工业建筑及综合楼、商场、图书馆、教学楼、体育馆、影剧院、医院等房屋建筑;

6.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7.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8、在宁波市区(包括江东、江北、海曙、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鄞州区)凡国家、省、市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建安工程量在2000千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专用工程)、水利(水库、围坝等)、电力(变电所、电厂等)工程。各县(市)区的建安工程量在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水利、电力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分期实施外,原则上按工程立项时确定的项目申报,不能拆分成若干标段有选择申报

9.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

10.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以上;

11.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12.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工作量1500万元以上;

13.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4.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且具纪念性质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申报“甬江建设杯”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和相关专业局创优计划并报市建协备案;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已经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查合格,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3.未违反国家颁发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4.单位工程质量已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评价且被评为优良,其主体结构评为优质;

5.工程按设计文件、已完成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

6.工程须获得宁波市文明标化工地称号。市政、水利、交通等专业工程须获得相关专业局评定的文明标化工地称号;

7.工程已在本年度9月30日之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8.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完成;

9.申报的房屋建筑工程,其公共使用部位(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厕浴间、走廊、地下室等)不得有二次装饰,其余部位的二次装饰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

10.住宅工程须装饰一次完成;

11.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并有一定成效。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的成果奖。

第十一条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甬江建设杯”:

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主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商业贿赂并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受到县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3、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中,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不积极认真整改的;

4.因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住宅工程为粗装饰(毛坯房)的。

第十二条申报“甬江建设杯”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企业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2.工程为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3.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8000平方米);

(2)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1)条件,且承建面积之差小于30%时,可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建筑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参建单位;

4.其它工程参照第十二条第3点执行。

第十三条打桩、装饰、幕墙、水电、智能、消防、劳务等专业分包单位,且承接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并在征得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可作为工程的参建单位申报。当有多家参建

单位(3家以上)时,应按承建的工作量大小和对创优的贡献进行排列。

第十四条按“甬江建设杯”申报的时限,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的建筑业企业不得申报“甬江建设杯”:

1.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年内不得申报市“甬江建设杯”;

2.企业资质被处以降级及以上处罚的。

第三章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市建协对各县(市)区建协、市安质总站、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局经初审合格上报的房屋建筑工程组织考核。现场考核组人员由市建协提出名单,经市建委确认同意后,对申报工程进行考核。市政、电力、水利、交通等专业工程由市政工程协会和各专业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市建协对房屋建筑工程按复查程序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1.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创优的汇报;

2.听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对质量的评估;

3.听取当地主管部门或协会对该项目的遵纪守法的行为评估;

4.实地检查工程观感质量;

5.审核工程有关资料;

6.复查组对每只申报工程进行质量综合评估,写出工程的优缺点;

7.复查结束后,按工程质量类别进行汇总,最后由复查组组长向市评审委汇报复查结果。

第十七条由市建委相关处室、建筑业管理部门、相关协会、有关专业局人员及专家组成“甬江建设杯”评审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核、评议经过考核的工程,最终评出当年的获奖工程。评审程序为:1.听取市建协对申报工程的资格预审情况汇报;

2.听取“甬江建设杯”房屋建筑工程考核组组长对房建工程的考核情况汇报;

3.听取交通、水利、电力等各专业局、市政工程协会对各专业工程考核情况汇报;

4.对上述情况进行质询和评议;

5.各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和表决;

6.需获得半数及以上得票的工程;

7、经评审委审核的获奖工程名单,将在宁波市建筑业协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16764413.html,/)和《宁波日报》上公示七天。

第十八条宁波市建委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会同市建协共同予以表彰、颁奖。

第十九条申报材料包括:

1.每项工程填写《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

2.工程项目报建文件(包括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表、审图办意见书等)扫描件各一份;

3.工程验收资料:

(1)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证明(扫描件);

(2)桩基工程交工验收备案证明(扫描件);

(3)建筑工程主体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证明(扫描件);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原件);

4.建设工程备案文件(须加盖备案机关专用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保修书扫描件各一份;

5.工程全面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工程质量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工程勘察质量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各一份;

6、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评定的表10、1、5《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表》一份;

7、建筑节能验收记录扫描件;

8.有关专业验收及功能检测资料(包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初验意见书、系统节能性能检测资料、消防验收意见书、人防验收意见书、电梯验收意见书、幕墙、室内空气检测报告、饮用水检测报告、避雷检测报告)扫描件各一份;

9.获县(市)区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10.获市文明标化工地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11.获县(市)区评审的优质结构证书(或文件)或结构优质评定资料;

12.有关工程建设创优情况的文字介绍和应用“十项新技术”的成效报告以及取得的QC成果证书;

13.各县(市)区协会和专业局申报的工程还需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专业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与安全及市场行为的监管证明(原件);

14.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

15.能反映工程特色和亮点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彩照约30张(不得采用电脑扫描)采用与申报资料尺寸相同的相册;

16.房屋建筑、市政、电力、交通、水利工程均要提交一个用数码相机拍摄制成的幻灯片、通过电脑拷成的U盘。其内容能反映工程概况、施工各阶段的主要部位质量状况、竣工后的全景和各立面特定镜头并配简约文字加以说明,供评审会审阅。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一并送上;

17、除第1项不需装订成册外,2至14项需装订成册。

第四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得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

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一条考核组人员要坚持标准、认真考核工程的实体质量和审阅相关资料。不得接收申报单位的礼品,要秉公办事;

第二十二条:评审人员要公平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委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荣获“甬江建设杯”的主承建单位授予奖杯和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颁发奖状,并予以发文通报表彰。建设主管部门另有奖励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已经获得“甬江建设杯”称号的工程,一年内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市建协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获杯资格的决定,另外工程项目经理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也取消获奖资格;

第二十五:本办法由市建协负责解释。

附件二

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

2、表1中的主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是指招投标中确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施工现场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管理,且被监管部门所认可并具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总监是指招投标中确定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

4、表2申报理由按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逐项填写。

5、建筑业企业、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填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设计单位是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监理的单位。

6、表3竣工验收时间是指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并通过验收的时间。

7、表4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是指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评定的质量等级。

8、表3工程获奖情况是指获得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相关专业局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或结构优质,新技术示范、节能示范省、部级工法QC成果发表奖、国家专利、标化工地等奖项。

9、对其它专业申报项目(如交通、水利、园林工程)表3、表4填写内容不符合的可另行设计表格,报市建协审定认可。

10、表4企业评价人员指企业质量负责人(副总或总工程师)、监理单位评价人员指监理单位质量负责人(副总或总工程师)或总监。

关于2010年度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

评审费收取的通知

“甬江建设杯”的评审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协会会员单位:

(1)每一主承建单位每项工程为2500元;

(2)每一参建单位每项工程为1500元;

(3)监理单位每项工程为1000元;

(二)非会员单位:

(1)每一主承建单位每项工程为3500元;

(2)每一参建单位每项工程为2500元;

(3)监理单位每项工程为1000元;

对非房屋建筑企业申报的水利、电力、市政、交通等工程按本条的第一款协会会员单位标准收取;房屋建筑企业非会员单位承接的上属工程按本条第二款非会员单位标准收取。

上述缴纳的费用主要用于登报公示费、评审费、奖牌、奖杯制作费等。

1、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能将费用汇入宁波市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帐号内,并将汇款单据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及时通知我会。(如若现金汇入,传真时请写上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宁波市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汇入帐号:810018523908093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支行

协会在收到汇款后会将收据用挂号信从邮局寄给你们。如果单位地址有变请与我们联系。

2、各单位也可直接向协会办公室(财务部门)交纳。

联系电话:87326182

传真:87170761

联系人:周朝霞、唐丹妮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盐城市**区 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各块、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的水平,现就做好2013年我区信息化建设,制定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和区直各部门及市直驻区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各镇、街道、**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开展信息化工作。各块、各部门都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2、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工作建设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 3、政务网络建设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开展政务网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建设并接入区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信息资源利用创造条件;做好已建成

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4、政务网站建设 做好各块和部门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查询、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等服务功能;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府网站整合的要求将自建网站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整合。 5、电子政务应用 积极建设和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与各有关单位的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办公自动化在政务办公方式中的比重。 6、两化融合 积极引导本地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的申报工作。 7、社会信息化 积极推进社会信息化工作,到2013年年底,千人拥有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增长率超10%,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电话入户率达100%,、宽带综合入户率达80%以上。 8、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广 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做到农业增效、

福建省“闽江杯”工程内业资料目录(土建)

福建省“闽江杯”工程内业资料目录(土建) 第一册:施工质量保证条件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部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保证体系 现场组织机构图(含分包项目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技术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三检”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质量责任制,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检验方案. (2)、材料、构件、设备进场验收及抽样检测制度(含监理报验表)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罚制度 二、企业施工操作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质量目标,分部质量目标分解表等)、施工方案 四、工程创优计划 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第二册: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 第一分册:桩基工程 一、桩基工程性能检测质量记录(Ⅰ类桩要达到90%以上) 1、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 2、桩身完整性检测 二、桩基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预制桩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3)、试桩记录 4)、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桩位放样记录 5)、打(压)桩试桩记录及施工记录、打桩记录汇总表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桩基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9)、桩基施工日记 2、施工试验 1)、各种地基材料的配合比试验报告 2)、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3)、混凝土强度试验强度报告 4)、预制桩龄期及强度试验报告 三、桩基验收资料 1、桩基工程子分部验收记录 2、桩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桩基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4、桩基竣工图 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性能检测(地梁做回弹、底板和地梁做钢筋保护层检测) 1、混凝土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报告(地梁)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地梁及底板) 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2)、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3)、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4)、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5)、外加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6)、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7)、隔热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2、施工记录 1)、施工合同 2、)开工报告(含报监理、公司内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地基验槽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8)、混凝土开盘鉴定证明 9)、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0)、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11)、施工日记 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1)、地基压实系数试验报告 2)、砂浆施工记录、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报告 3)、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及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4)、商品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报告 5)、钢筋接头焊接及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6)、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第三册:结构工程质量(共三个分册) 第一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 一、结构工程性能检测 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抗压试块留置计划及抗压试块检测报告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及板厚检测 3、钢结构工程焊缝内部质量缺陷的检测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检验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川煤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完善川煤集团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川煤集团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川煤集团营销部各处室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考核与川煤集团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营销部各单位月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川煤集团营销部成立营销管理信息考核小组,由分管信息化工作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考核小组负责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处室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营销部及下属单位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数据录入的规范性。 (二)数据录入的及时性。 (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四)数据反馈的规范性。 (五)数据反馈的及时性。 (六)数据反馈的准确性。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月考核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每天上报各类报表、计划等数据资料前,各子公司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上报数据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无错漏等,确保上报的数据资料合格、有效。 (二)月度考核由川煤集团营销部营销管理信息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每月30号前,营销部各处室对各单位处室当月的系统录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样表) 单位: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张三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 评审 任职资格:工程师 填表时间:2019年6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报人员单位承诺: 经初审,同意同志申报任职资格。对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论文及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经与申报人相关原始材料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本单位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人事审核人签名: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月日 注:签名必须是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申报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继续教育证、业绩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获奖证、专利证书及论文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二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已通过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举报查实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撤销任职资格。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7页由被评审填写, 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认识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 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龙政办[2013]253号 【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06 【实施日期】2013.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 (龙政办〔2013〕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及市属部门(单位)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3〕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和加强债务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关系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

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处理好建设与举债、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的关系,强化“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约束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量力而行,适度举债,落实偿债资金,积极稳妥解决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债务管理职责 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政府性债务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债务管理,并指导下级开展债务管理工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本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及其公用事业单位(指水、热、电、气、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下同)、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其他单位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等具体工作。举借政府性债务应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相关规定,并纳入经批准的债务收支计划,未经本级政府批准不得举借政府性债务。严格界定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举借的政府性债务只能用于城乡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农林水、教科文卫、环保、扶贫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项目以及借新还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举债单位应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强化偿债意识,认真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工作。对用于基础性、公益性建设而又确实没有还贷来源的债务项目,应及时将偿债支出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严控债务违约行为。发改、人民银行、银监、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府性债务的相关管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落实债务管理人员,确保债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行债务年度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应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经济

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提升各方主体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现结合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情况,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工业化建筑是指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工业化建筑认定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进行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 预制率是指依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含拆分设计文件,下同),单体建筑的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混凝土构件部分的体积与其混凝土用量总体积之比。其中,钢结构的预制率计算中,仅计取结构中所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不包含钢构件部分。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包括柱、梁、剪力墙、楼板、楼梯、阳台板等。 第三条工业化建筑在设计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的设计要求。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且采用BIM 技术设计。鼓励室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 (三)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15%;钢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50%。

鼓励使用预制外墙板和系统门窗产品。对于全部使用预制外墙板、墙板的,则分别折算成4%、3%计入预制率;部分使用的,则按比例折减后计入预制率。全部使用系统门窗产品的,预制率增加2%。 第四条工业化建筑在施工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没有违反标准规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 (三)采用外墙保温的预制外墙板,其保温材料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预制外墙板铺贴瓷砖、石材的,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 (四)制定适应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节能、节水、节材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建立部品部件可追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鼓励实施室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对于室装修一体化施工并实现成品房交付使用,预制率增加5%。全部使用整体式厨房、卫生间的住宅建筑,预制率分别增加1%。 第五条工业化建筑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业化建筑认定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经图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制率计算书)。对于承诺实施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厦门职称评定申请条件_材料_流程

一、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 3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年以上。 二、职称评审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复印件(两面) ;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寸(红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5.凡达到条件者均可委托申报。 三、论文论著要求: 论文的题目过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 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无法深入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 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 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论文写成工作总结,简单罗列几年的工作项目,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 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 自己的实践成果和观点。 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 撰写的。但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译文,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 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论文。 送交的论文缺乏时效性,论文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理论、技术、等已被更新、 替代,不再有参考价值,不能解释或适用于目前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继续教育: 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公 共与专业科目业余培训课程,每年不少于90个课时。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境内上市 【发文字号】龙政综[2009]350号 【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23 【实施日期】2009.09.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龙政综〔2009〕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加快我市企业改制上市步伐,推动更多的企业改制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 (一)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企业与保荐机构正式签订上市服务协议。 2、企业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3、企业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净利润超过500万元的;或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福建著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等称号之一的。 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程序:企业自愿申报,经所在县(市、区)、龙岩经济开发区上市办推荐,市上市办(设在市发改委)审核,并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龙岩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列入龙岩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滚动管理,一年调整一次。 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定期向市上市办报告企业上市进展情况,财务年报同时抄送市上市办。

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

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特级资质考评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PKPM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信息化考评标准,结合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信息化办公室作为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

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各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关键用户成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工作,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关键用户成员负责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考核 第六条浙江大东吴建设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建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各部门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数据录入及使用。 第七条:考核对象为建设集团各职能部门。 相关部门人员要进入PKPM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处理此次信息化推进工作中相应的本职业务工作,信息化办公室将定期检查信息化业务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资料收集是否完整; 二、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录入;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暂行办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 场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04 【实施日期】2012.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龙岩市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4日龙岩市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快龙岩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难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龙岩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投资新建及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设。 第三条公共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开放、有偿提供停车服务的露天或室内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龙岩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为公共停车场的具体建设和经营管理单位。 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人防、财政、消防、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协同做好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龙岩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企业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龙岩中心城市总

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提升各方主体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现结合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情况,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工业化建筑是指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工业化建筑认定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进行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 预制率是指依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含拆分设计文件,下同),单体建筑的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混凝土构件部分的体积与其混凝土用量总体积之比。其中,钢结构的预制率计算中,仅计取结构中所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不包含钢构件部分。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包括柱、梁、剪力墙、楼板、楼梯、阳台板等。 第三条工业化建筑在设计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范的设计要求。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且采用BIM 技术设计。鼓励室内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 (三)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15%;钢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50%。

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和系统门窗产品。对于全部使用预制外墙板、内墙板的,则分别折算成4%、3%计入预制率;部分使用的,则按比例折减后计入预制率。全部使用系统门窗产品的,预制率增加2%。 第四条工业化建筑在施工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没有违反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 (三)采用外墙保温的预制外墙板,其保温材料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预制外墙板铺贴瓷砖、石材的,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 (四)制定适应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节能、节水、节材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建立部品部件可追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鼓励实施室内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对于室内装修一体化施工并实现成品房交付使用,预制率增加5%。全部使用整体式厨房、卫生间的住宅建筑,预制率分别增加1%。 第五条工业化建筑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业化建筑认定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经图审的施工图设计文 - 2 -

!!企业管理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

一、健全完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 企业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分为战略管理、实施管理和运维管理三个层面。 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框架,企业信息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的体系。 过不断地进行PDCA而得以不断的提高和发展。 (注*PDCA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 1、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 随着企业对信息沟通速度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因此企业的信息化需要在良好的管理方法下进行运作。企业的IT管理分为三个层面:战略管理层面;实施管理层面;运维管理层面。战略管理层面关注于IT如何服务于企业的中长期规划和事业方针,如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关注于如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利用IT的手段改善企业流程。实施管理层面主要关注于对于规划的IT项目如何进行管理,保障软件开发项目、系统集成项目得以顺利的实施。运维管理层面主要关注于如何保障已有的IT系统稳定、高效、安全地运行,保障企业业务顺利进行。在各管理层面的实施过程中也需要遵循PDCA的方法,不断地进行优化。 企业信息化大的PDCA循环圈需要IT决策和管理人员的共同参与,评价系统实施的效果,决定如何优化规划、实施和运维管理。在企业信息化的实施管理和运维管理的开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PDCA,确保每一个项目和每一个日常工作得以不断地改进。

企业信息化管理在不同层面和时期需要具有不同的能力。在规划中需要战略规划能力;IT专业技术能力(这里主要指对IT技术和发展方向以及IT应用领域状况有较为宏观把握的能力)。在实施管理中需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技能,当然也离不开专业能力了。在运维管理中需要企业管理能力,在这里更加强调专业技术能力去解决实际发生的各种问题。 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如图2来表示: 2、信息化管理体系内容简介 在该部分将对图2描述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内容做一个概要的介绍。 三.1 战略管理 IT规划是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起点,IT规划必须服从于企业的总体方针和战

信息化建设评价考核办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冀政办发〔2015〕43号),加快推进全 省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共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以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进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名称解释】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是指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的体系。 第四条【责任分工】评价考核工作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交易监督办”)组织实施,评价对象为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我省采取“总体规划设计、分级分类建设,谁建设、谁运维”的原则,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 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监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内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内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构建起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信息平台”)。 第六条【服务平台】省交易监督办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省、市、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综合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使用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监管信用信息应用、交易信息发布和交易数据整合分析等工作。 第七条【电子交易平台】各级交易中心负责建设本级电子交易系统。 我省原则上采用“集约化”方式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暨由省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开发,提供给各市、县进行个性化改造和部署使用,县级原则上与市级一体化应用电子交易系统。 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独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统一开发的电子交易系统和独立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共同组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第八条【电子监管平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设综合监管、评价评议等系统,加强对本级交易中心服务情况

福建代评职称_福建代评职称去哪里_福建代评职称哪里好

福建代评职称_福建代评职称去哪里_福建代评职称哪里好 福建省因境内有福州、建州两府,各取其首字而得名。地理特点是“依山傍海”,被称为“八山一水一分田”。海岸线长度居全国第二位,海岸曲折,陆地海岸线长达3751.5千米。著名景点有:鼓浪屿、武夷山、泰宁、太姥山等。从其他城市来福建生活、工作的人很多,那么这些人需要了解福建代评职称吗? 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一、福建省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2、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3、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获得相应证书(获得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程序员级别及以上级别可以免考,对应与相关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 5、准备材料和论文报评委会审批(或参加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 6、获得高级资格后企业发高级工程师聘书。 二、高级工程师的具备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具备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以上内容是厦门名睿四海教育对工程师职称办理做的大致整理,更多关于申报职称的信息,可电话咨询厦门名睿四海教育咨询平台。 厦门名睿四海教育咨询机构目前开设的有培训、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公司与许多企事业单位、高校、人才市场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不同的专业配备有不同的培训实习基地,在行业中已然成为佼佼者。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福建申报工程师职称相关的问题,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意 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龙政综[2008]74号 【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01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龙政综〔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加快构建产业、基础设施、城市三大体系,着力做大做强“10+3”产业,充分发挥重点建设在项目带动中的率先作用、在产业支撑中的骨干作用、在海西建设中基础作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持续和提升作用,应在继续深化“二三四五”项目工作思路和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一、健全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机制 重大项目的不断策划生成是实现项目带动的前提和基础,解决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不足,是关系到能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问题,这是当前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扎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 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只有不断促进项目的滚动推进,才能保持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稳步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使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保持一定的常量和增量,提出以下目标要求: 1、按产业划分 在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城市体系重大项目滚动推进的基础上,突出抓好“10+3”重点产业,进一步培育发展各产业的龙头项目,原则上要求: ①机械、冶金(铜、钢铁及其它有色金属)、纺织、医药化工等产业,每个产业每年应新增列6个以上的市重点项目,其中省重点4个以上。 ②建材、电子信息等产业,每个产业每年应新增列5个以上的市重点项目,其中省重点3个以上。 ③农副产品加工、现代物流、旅游等产业,每个产业每年应新增列2个以上的市重点

闽建协〔2015〕号 - 福建省建筑协会咨询网

附件 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评审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以下简称?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分机电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钢结构、幕墙等6个专业,统一冠名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工程)?,分别代表全省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的工程称省优质专业工程。 第三条?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由省建筑业协会与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联合主办,省建筑业协会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在会员单位中开展。 凡我省行政区划内,或我省施工企业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省外各类建设工程的相关专业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创建?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后2个月内向省建筑业协会报送《创建福建省?闽

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备案登记表》(见附表1),办理创建工程备案登记,经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备案登记生效。未备案登记不得申报。 第五条?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创建活动应加强过程的管理指导。创建?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应有监理单位对该专业工程的相关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如有质量监督部门抽查的应提供抽查结论性意见,并作为?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开展创建?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活动,做到选好项目、精心策划,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工程创优计划书,通过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四新?、QC小组活动、BIM技术等科技进步和先进技术,强化创优措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创优质量目标,推进我省工程创优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建设程序、经竣工验收的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八条申报?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的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3要求,

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考核细则

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年月

考核项目分值 考核细则 得分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信息化规划计划10 1、下属单位应编制本单位的信息化规划,信息 化规划涵盖信息化战略、信息化总体架构、信 息化管理模式、信息化预算、信息化应用、信 息化绩效以及信息化标准等;信息化规划按实 际情况滚动修编 2 根据是否有信息化规划、信息化规划是否基本涵盖上 述内容、是否按实际情况滚动修编,酌情打分 2、每年按要求编制、上报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计划、工作事项、工作目标、 责任人;同时编制并报送相应的年度预算 4 计划及预算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得4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每年按要求编制、上报信息化工作年度总结, 年度总结应全面介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4 内容全面,书写规范,质量符合要求,得4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信息化组织建设15 4、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 成员名单。 2 符合要求,得2分 不符合,不得分 5、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信息 化相关会议 2 依据会议记录统计次数: 2次及以上,得2分; 1次,得1分; 没有组织召开,不得分 6、各单位应设立专职部门 2 有专职部门(有且仅有信息化管理职能)且属于单位 一级职能部门,得2分; 有专职部门(有且仅有信息化管理职能)但不属于单 位一级职能部门或有兼职信息化职能的相关部门,得

1分; 无信息化职能部门,不得分 7、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制度,包含项目管理、系 统运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 项目采购等内容 3 根据信息化制度的完善程度,酌情打分 8、制度应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滚动修编 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滚动修编,得1分; 9、信息化专职人员综合技术水平 3 3*高级职称人数+2*中级职称人数+1*初级职称人数)/总人数 根据公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取整 10、信息化专职人员占企业正式在岗员工年末总数比例1 企业正式在岗员工年末总数在500人及以上,信息化专职人员(岗位职责仅包括信息化相关工作)占比达 1%及以上或企业正式在岗员工年末总数在500人以 下,信息化专职人员(岗位职责仅包括信息化相关工 作)占比达 1.5%及以上,得1分; 没有专职人员或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得分 11、信息部门主管接受过信息化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教育1 近两年有参加过相关专业教育得1分; 未参加不得分 信息化投资与建设25 12、信息化年度计划的预算纳入企业预算管理 3 根据信息化年度计划的预算是否纳入企业预算打分 13、用于信息安全的费用占信息化总投入的比 例 3 15%及以上得3分; 10%-15%(不包括15%)得2分; 5%-10%(不包括10%)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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