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反思与重建_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管窥

反思与重建_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管窥

反思与重建_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管窥
反思与重建_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管窥

【作者简介】

朱文文(1971———),女,上海市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为外国哲学。

反思与重建: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管窥

朱文文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

【摘要】麦金太尔是当代西方著名的伦理学家,针对当代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存在的道德危机问题,极力主张自由之后,复兴传统。本文从道德危机、古典德性传统、重新构建德性伦理三方面对麦金太尔的伦理观作简要概述和分析。

【关键词】麦金太尔

道德危机

德性传统

【中图分类号】B8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4767(2005)06-0011-03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是当代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上世纪80年代美国流行的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一本《德性之后》使他声名鹊起,成为英语世界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之一,这本书集中阐述了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对当代西方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的情感主义、自由个人主义进行了深刻批判,通过追寻古典德性传统,主张用美德伦理取代自由主义的规范伦理。

一情感主义伦理学是现代西方元伦理学的典型形态之一,其理论宗旨在于:把伦理学作为一种非事实描述的情感、态度和信念的表达,认为它不具备逻辑与科学那样的

普遍确定性和逻辑必然性。[1]

(P342)

在情感主义者看来,不存在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任何价值判断、道德判断都只不过是表达一种态度、情感和偏好,一切都可以从自我所采取的立场来进行判断。情感主义自我的特性是抽象和虚幻,自我先于一切,自我可以从其所在的社会偶然性中抽象出来,没有任何社会内容,因而自我也没有任何终极标准,原则、价值对自我没有意义。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有一个基本主张:道德理论是随着社会生活本身的变化而变化的,任何一种道德理论都是以社会学为根基。他说

“不论什么道德哲学的主张,如果不搞清楚其体现于社会时的形态,就不可能充分理解它”。脱离社会规定性的自我充当道德主体不需要考虑社会的具体背景,不需要对事物进行理性分析和认识,只要坚守自己选定的价值,只要立足于自我而不是社会环境所规定的社会角色;这样道德必然走向相对主义和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道德哲学在实践层面上主张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个人的道德实践能够实现。有效性就成为现代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规则取代美德成为伦理学的核心。麦金太尔认为使西方社会陷入道德混乱的社会根源就是:现代自我的出现。“自

我”选择那种他想成为的那种人,选择他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种虚无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道德本身的解体,消解人类共有的目的和公认的美德,这种社会思潮使人们陷入封闭分离的境地。排除了社会对个体的规定和限制的自我获得充分“自由”,而这种自由却是生命无法承受之轻。没有过去和未来,看不到方向和目标,孤独、焦

虑、厌烦成为人的基本生存方式。[2](P682)

除了从社会现象

层面剖析西方社会为何会出现“道德沉沦”,麦金太尔还从深层理论根源对西方社会道德危机作了意义深远的探讨。

麦金太尔认为,当代西方文化精神是在启蒙运动中孕育而生的,启蒙时代道德哲学的本质是道德合理性的论

2005年第6期理论建设

NO.6,2005(总第100期)

TheoryResearch

GeneralNo.100

11--

证,说明人为什么要遵守道德规范。这种基于人性和形而上学的论证为现代道德哲学的证明提供了一种模式,麦金太尔认为现代道德哲学的三种主要论证类型分别由克尔凯郭尔、康德和休谟提供。

克尔凯郭尔的人生“阶段”及“阶段选择”是其伦理学的主要内容,他认为人有三种生活方式或人生的三个阶段,即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这三种生活方式(阶段)分别体现了人对周围世界的三种不同道德立场,但人生三阶段并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没有必然的联系。人到底选择哪种生活方式完全是个人非理性的主观意志的决定,这种选择就是人的绝对自由。康德把道德原则回归到主观意识,认为道德是先天的不依赖于经验的“实践理性”,“实践理性”制定的道德法则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人人都得遵守。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只是形式而不涉及内容,因为道德内容(如幸福)总是因人而异的。理性是普遍必然的,因而只有通过理性检验的道德法则才是普遍必然的。休谟把情感当作道德的来源,情感归根到底就是趋乐避苦,因而人性从根本上来讲是利已的,但也有利他的一面,因为人既爱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即人有“同情心”。麦金太尔认为克尔凯郭尔、康德和休谟对于道德的论证都是矛盾的、失败的,原因是:第一,为道德提供依据的人性特征是什么?休漠主张是情感,康德认为是理性,克尔凯郭尔相信是人的选择能力。无法用一致的人性特征来证明道德依据,必然结论就是道德生活无法得到证明。第二,道德观念和人性观念之间的关系必须在相关的历史背景之下才能得到理解,否则就会割裂事实和价值。麦金太尔认为启蒙道德哲学的失败直接导致了“当代道德语言的无序”。

麦金太尔认为从启蒙运动至当代西方道德危机原因在于摒弃了以亚里士多德为中心的古典德性传统,“从中世纪到现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人们对一种旧式道德传统的全盘否定,而对于这一旧式道德传统来说,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概念和人类善概念乃是核心的”。[3](P1)要拯救当代西方道德危机,实现德性伦理的当代价值,必须在前现代道德传统中寻找精神资源,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传统是最有价值的。西方道德体系的基本结构和形式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可马克伦理学》中已形成,它有三个必备因素:1、未经教化的人性;2、认识到自身真实目的后可能成为的人;3、能使前者向后者转化的道德戒律。这三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必须参照另外两个方可理解。未经教化的人是不知道

自己真实本性和目的的人,如果能够按照道德戒律要求行事,发扬德性,禁止罪恶,那他就会认识到自己的真实本性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的人就是实现其本性的人。麦金太尔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目的论,是为了获得善,但不是效果论,践行德性不考虑后果,只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即对人而言的善。

麦金太尔梳理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第一,德性载体是共同体,德性首先存在于社会共同体中,这一共同体先于个人存在,是道德思考的出发点,是个人的人格同一性的背景要素。共同体能给参与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带来共同享有的共同利益,所有成员对奖惩都有明确的认识和一致意见,善恶的规定都在共同体中进行。因而,德性是维护共同体利益的必备品质。有助于实现共同利益的品质是美德,反之就是恶。第二,人的行为目的是求善。善不能等同于金钱、荣誉或快乐,善是幸福。有德性的人就能获得善,获得幸福;没有德性的人就无法获得善,获得幸福。善就是人生目的的实现。第三,善的本质是实践性的。人的道德实践是为了获得作为人而言的善,德性不是人的天性,它来自于后天培养,因此,践行“美德是人生的必要部分”。从一个自然人到认识自身本性的人的转化过程,“惟有美德”。如何在当代社会继续发扬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德性传统,麦金太尔构建了自己的德性理论。

麦金太尔认为从古希腊至今存在着各种相互竞争的德性理论,有着各不相同或各不相容的具体德性,但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核心的德性概念,这一概念具备这样一些特征:1、德性是一个整体,体现在个人生活的整体之中。2、德性的践行必须放在个人追求人类生活的终极目的过程中才有意义。3、德性阐释的途径是传统和历史。

麦金太尔强调德性与个人的整体生活相联系,他指出“某人真正拥有德性,就可以指望他能在非常不同类型的环境场合中表现出它来。”[3](P258)然而,现代社会把个人的完整生活划分为若干个不相关的片段。每一个生活片段都有彼此独立的内容、原则和标准,人们只对这些片段进行反思和体验,看不到什么是个人生活的统一体,看不到个人的整体生活与终极目的的联系,每一个生活片段中,人会有一些能帮助自己获得成功的品质,拥有这些品质并不能说明人就一定有德性。终极意义上的德性就是善。在个人的整体生活中如何实践善,这要求我们把生活当作一个整体,把人生当作是一个不断向终极目的前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永远是一种有关寻求之物的特征和自我认识的

12--

教育”。[3](P271)因为“人的好的生活是在寻求好生活中度过的生活,对追寻所必需的德性是将使我们懂得更多的有关人的好生活是什么的那些德性”。[3](P277)善不蕴含任何具体目的,甚至终极目的本身也不是目的,只是一种领悟过程。人从生到死是一个整体,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危险和伤害,只要把德性(善)当作内心的信念,就可以克服这些遭遇,获得对目的的领悟,汲取支撑人前进的精神力量。

相对于功利主义的效用,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虽然也是目的论的,但这种不包含任何具体目的的目的,只是一种没有实质内容的领悟,对实践很难做出有实际意义的指导,比较人欲望追求的客体即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来说,这样的目的是脆弱的。德性品质不过是“把不断增长的自我认识和对善的认识充实我们”。[3](P277)麦金太尔看到,面对无限多样的现实世界的欲望和利益,想要超越只有根据人一生的最终目的作出道德选择。但这样的选择并不比功利选择更有力量,因为目的只是一个虚构的概念。

“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行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缺乏这种德性,就无从获得这些利益”[3](P241),实践德性是通过“连贯的、复杂的、有社会稳定性的人类协作活动”,协作活动帮助人实现自身目的,这一目的与共同体所有成员的目的相一致,即推动实践整体的进步,有益于所有实践成员。麦金太尔把外在利益看作财产和占有物,现代社会就是追逐外在利益的竞技场。内在利益的追求实质是把人的整体生活整合到一个总体目标模式中,从而体现人对善的生活的追求。在共同体中对有同样道德身份的人而言,善是一致的,对善的追求就是一个摆脱特殊性,进入普遍性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样发生在传统中。

麦金太尔把个人生活看作是一个叙述系统,人“本质上都是一个说故事的动物”。故事在人之前就存在,人通过听故事认识自己,人一出生就带着一个过去。所以,人就是传统的承载者。传统的意义在于:过去使现在的出现具有可能性,活着的传统因为继续着未完的叙述使未来的出现同样具有可能性,而未来的一切特征均来自过去。“德性在维持那些把必然的历史关联条件提供给实践和个人的传统中有它的意义和作用”[3](P281)。过去就是人生活的既定部分,是人的道德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人的道德起点都是特殊的。任何以普遍性为前提的道德论证在麦金太尔看来都不能成立。

活着的传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每个社会都是以传统为核心的更大的社会历史的一部分,强调传统旨在强调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不仅如此,传统也是关于利益的一个连续论证,个人追求利益的活动,也是在传统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的。个人、社会都是传统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传统不是固定、僵死的,“当它富有生命力时,就包括了冲突的继续”[3](P280)。冲突成为维持传统的生命力。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传统有不同的具体体现。作为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力量,传统不仅展现过去,也面向未来,维持传统决不只是照搬过去。传统本身有兴盛或衰败,只要传统能不断地从各个方面修改,扩展自己,重新构建一个发展的传统是可能的。德性维持传统,但德性也不是过去的德性,而是适应了发展的传统的德性。

麦金太尔通过美德伦理唤醒大众对西方社会道德危机的重视,把德性重新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当德性与实践的善与个人生活的统一性以及社会传统结合在一起时,人的行为就能获得统一性。以善为目的来引导人的生活,联结共享善的共同体,这就是实现美德伦理的途径。

【参考文献】

[1]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2]江怡.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美]A?麦金太尔.德性之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宋周尧)

13

--

用功利主义分析道德困境

Ethical Dilemma (Utilitarianism) I. Case study: An American manager pays a visit to a factory in a very poor country, the local manager shows him around. The American manager finds a young girl is working in the factory and asks her name and age, and then he tells the local manager to fire her since hiring underage worker is a violation to the company’s rules. Without the job, the little girl has to become a prostitute to support her and her little brother. One year later, the little girl dies of AIDS, and her little brother has to beg in the street. One year later, the little boy also dies of hunger. Now there is an ethic dilemma, we should judge whether the American Manager does in this case is right or wrong? If he knows the consequence the action brings, will he fire the little girl? II. Presentation: Today, in my presentation, there are totally 3 parts. First, it is the theory of Utilitarianism. Second, I’ll analyze the case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and in the end, a conclusion will be made on the basis of Utilitarianism. 今天,在我的课堂呈现中,总共有三部分。第一,是功利主义的理论。第二,我会就这个理论分析案例。最后,在功利主义的基础上我会做一个总结。 Now let’s move to the first part. Utilitarianism is a theory that was proposed by John Stuart Mill, a philosopher from Britain. His theory is mainly focused on the consequences of an action, rather than its process. There is a principle that defines the theory, which is called 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The principle means when we judge if an action is right or wrong, we should evaluate the happiness it brings. 现在让我们进入第一部分。功利主义的理论是由John Stuart Mill提出的,他是一个英国的哲学家。他的理论主要集中于一个动作的结果而非过程。有一个原则能够定义该理论,就是最大快乐原则。这个原则意思是当我们判断一个动作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们应该评估这个动作所带来的快乐。 Next, I will say something about the case.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I hereby divide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case into 2 parts, one is the pleasure and the other is

中西传统功利主义思想之比较

中西传统功利主义思想之比较 中西传统功利主义思想的相同之处是利益,是道德的基础,把追求整个社会的幸福作为道德的最高理想,肯定了个体追求功利的合理性,对人性积极地思考;它们的理论差异是前者主张人我两利、集体功利主义,强调志功合一、义利双行的功利主义思想;后者主张合理利己主义、个人功利主义,强调效果论、重利轻义的功利主义思想。 标签:中西传统功利主义;义利观;功利 要研究中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的异同,必然追溯中西方功利主义发展的历程以及中西方功利主义各自的理论渊源。西方传统功利主义思想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经过文艺复兴,直到19世纪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的思想,有先秦时期的儒家、墨家、法家分别提出自己的观点,后经过两汉、宋朝的传承,到明清时期逐步完善。 一、中西方传统功利主义思想的相同之处 虽然中西方传统功利主义的发展所处的环境不同,但是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生活的智慧结晶,因此中西方传统功利主义理论必然具有很多相同之处。他们都主张以利来规定义,德行为功利服务,把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视为道德的最高理想,肯定了个体追求功利的合理性,对人性进行了积极的思考。 1.利益是道德的基础 儒家理想主义者孟子,提倡实行王道。孟子认为圣王实行王道,自然竭尽所能来促进人民大众的福利,这就意味着国家必须建立在一个健全的经济基础之上。孟子曰:“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认为,只有百姓吃饱穿暖,衣食无忧,国家有雄厚的经济基础,百姓才会去自愿地接受教育,王道才能实现。因此,孟子认为利益是使人遵循道德的基础。不仅中国的传统功利主义思想特别强调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而且也是西方传统功利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古典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指出:唯一能使人们清楚地看到自己所追求的行为的性质的方法,就是向他们指出这些行为的功利或祸害[1]。边沁指出凡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行为在道德上就是善,让人痛苦的行为在道德上就是恶,即当人们的利益获得满足进而产生幸福,在道德上就是善,反之为恶。中西方传统功利主义者都把利益的获得作为道德的基础,都认为利益的满足能促进人们道德的提升。 2.利他主义 先秦时期的墨子在《兼爱》的下篇中提出“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家所说的利并不是极端的利己行为或者损人利己的自私自利,而是始终强调利他利整个国家。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爱”,他认为爱是相互的,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密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内涵: 功利主义外延: 功利主义思想: 功利主义的发展: 功利主义由来:功利主义思想雏形 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 亚里斯提卜提出感觉主义的主张,认为感觉是真与善的标准,因为在认识方面,只能由感觉给人以真理,在道德领域,真实的东西或目的(比如至善),也是有感觉提供的。亚里斯提卜把认识论中的感觉论和伦理学中的快乐主义相结合,创立了独特的享乐主义学说。他把苏格拉底的至善解释为快乐,声称感官快乐和个人享受是人生所追求的目的,伦理学也就是求得最大快乐的知识。他指出寻求肉体感官快乐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天职。公开主张为求得肉体的快乐可以不择手段,知识和智慧为人提供了达到快乐的方法和手段。亚里斯提卜的快乐至善论,为后来的伊壁鸠鲁学派所继承并加以改造。 伊壁鸠鲁古希腊哲学家、无神论者,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学说的主要宗旨就是要达到不受干扰的宁静状态。传说中该学派居于他的住房和庭院内,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绝,因此被人称为“花园哲学家”。据说在庭院的入口处有一块告示牌写着:“陌生人,你将在此过着舒适的生活。在这里享乐乃是至善之事。”3世纪以后,伊壁鸠鲁的学说成了基督教的劲敌。在中世纪,伊壁鸠鲁成了不信上帝、不信天命、不信灵魂不死的同义语。 哲学观点:伊壁鸠鲁的哲学正象他那时代所有的哲学(只有怀疑主义是部分的例外)一样,主要的是想要获得恬静。他认为快乐就是善,并且他以鲜明的一贯性坚持这种观点一直到底。他说:“快乐就是有福的生活的开端与归宿”。他在《生命的目的》一书中所说的话:“如果抽掉了嗜好的快乐,抽掉了爱情的快乐以及听觉与视觉的快乐,我就不知道我还怎么能够想象善”。“德行”除非是指“追求快乐时的审慎权衡”,否则它便是一个空洞的名字。例如,正义就在于你的行为不致于害怕引起别人的愤恨。伊壁鸠鲁虽然把快乐与幸福相等同,但却坚决反对把快乐与享乐相等同。 学说介绍:伊壁鸠鲁不同意他的某些快乐主义的前人们之区别开积极的与消极的快乐,或动态的与静态的快乐。动态的快乐就在于获得了一种所愿望的目的,而在这以前的愿望是伴随着痛苦的。静态的快乐就在于一种平衡状态,它是那样一种事物状态存在的结果,如果没有这种状态存在时,我们就会愿望的。我们可以说当对饥饿的满足在进行的时候,它就是一种动态的快乐;但是当饥饿已经完全满足之后而出现的那种寂静状态就是一种静态的快乐。 社会快乐:依伊壁鸠鲁看来,最可靠的社会快乐就是友谊。 伊壁鸠鲁区分了三种不同的快乐:第一种是自然的和必须的如食欲。第二种是自然的但却不是必须的如性欲。第三种则既不是自然的又不是必须的,如虚荣心。伊壁鸠鲁在比较了各种快乐的得失后,认为静态快乐高于动态快乐。 墨子学说的核心是兼爱和尚同。经验主义的思想方法使兼爱原则在墨子那里成为交相利的实际行动。但是墨子却在交相利中剔除了己利, 并把利己当成天下大害之根源。这样, 他就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困境: 如果承认己利的合法性, 就与爱人利人的博爱原则相违背; 如果否定己利, 交相利又难以成立。实际上他选择了后者。他的博爱原则也伤害到了社会的公原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主要哲学家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杰瑞米·边沁等。 功利主义亦称“功利论”、“功用主义”,通常指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在中国,战国思想家墨子以功利言善,是早期功利主义的重要代表。宋代思想家叶适和陈亮主张功利之学,注重实际功用和效果,反对惟言功利和空谈性命的义理之学。 主要概念: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密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发展历程: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从思想源流上,来源于古希腊的快乐主义伦理学传统。快乐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斯提卜所创立的昔勒尼学派。 另外,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

学中也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以及休谟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密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厄姆森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浅谈边沁功利主义道德观

浅论边沁的功利主义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场风行于19世纪英国的哲学运动,是对西方乃至全球影响巨大的一支伦理学流派,但始终带有一种明显的英国色彩。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又称最大幸福主义,是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追求“最大幸福”原则,认为提倡实用即至善的理论,相信决定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其结果的实用程度。虽然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但它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仍然极具当代价值。它的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璧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历史进程中主要法哲学家有大卫?休谟、杰瑞米?边沁、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等,边沁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功利主义伦理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本文重点 关键词功利主义快乐原则最大幸福原则四个目标功利原理 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哲学家不谈幸福,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楚或者给出一个让人比较满意的系统的关于幸福的理论。而边沁借鉴休谟的“道德行为的特征是产生幸福的倾向”,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思考,认为: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中使自己感到幸福的,所以他们不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作为他们行动的目的,而且还要一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行为的目的。边沁后来将这一思想发展成为功利主义道德原则,提出了一套关于“苦”“乐”的幸福观。 (一)产生基础 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是建立在苦乐人性的基础上的。他对苦乐的定位首先可以起源于希腊古典哲学的昔勒尼学派和伊壁鸠鲁主义的快乐主义,把快乐作为人一切行动的动机和目标,人生的目的便是追求快乐。边沁将古代哲学传统中对单独个体快乐的重视,扩展到行为涉及的共同体的利益。他指出个体应该积极地寻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这是自然法则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边沁那里是看不到伊壁鸠鲁静态快乐的影子的,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更自由、主动地寻求属己的快乐。 启蒙运动的发展,休谟的人性论开始把人们的关注焦点从天堂拉回了人间,开始关注人自身的存在。休谟明确的指出能产生幸福的行为是源于有助于功利,这给了边沁在行为正当性上的初步认识,以及对功利内涵的最初步了解。因为人

简析边沁功利主义

简析边沁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Claude-Adrien Helvetius)、义大法学家贝卡里亚(Cesare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G.E. Moore) 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Toulmin)、牛津大学的

诺埃尔-史密斯(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J.O. Urmson)、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功利主义的影响甚为广泛。它在法律、政治学、经济学方面更有特别显著的重要性。例如在惩罚方面,功利主义反对“一报还一报”的“报应”理论。功利主义者认为惩罚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改造罪犯或保护社会不受罪犯破坏,从而避免发生更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使其他人因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在政治哲学上,功利主义者赞成将民主作为使政府利益与公众利益取得一致的一种方法。他们认为每个人的最大自由和其他人的同等自由是一致的。不过也有人因为强调政府利益的一面,而走向保守主义、甚至独裁主义。另一方面,也有人因相信人性本善,认为最大的幸福是来自社会的根本变革,从而走向无政府主义的共产主义,如威廉·戈德温。在经济学上,所谓边际效用分

西方哲学史 功利主义

于功利主义法学试析功利主义 摘要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本文通过从功利主义的滥觞到功利主义法学的分析得出功利主义的原理,以此试析功利主义。 关键词:功利主义效用快乐幸福痛苦最大化 一、功利主义的滥觞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早期,主要包括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思想,功利理论。其中伊壁鳩鲁的快乐主义主张快乐是一种善,快乐也是人生的追求目标,讲述了快乐是属于人的善;在功利理论里,英国的经验主义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的经验和事实的基础,人的感官的快乐就是人追求和现实能够感觉到的东西。㈠功利主义学说系统化的主要学者主要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功利主义又可以译作最大效用主义,其伦理原则是: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原则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个人要追求其自身的最大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及其措施来说就是应该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㈡如果想深入了解功利主义,必先要了解功利主义的创始人杰瑞米·边沁。 边沁1748年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斯皮塔佛德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他自小被视为神童,因为他还是一个初学走路的孩子时便已在父亲的书桌边阅读起卷帙浩瀚的英格兰历史,并且在3岁开始学习拉丁文。1760年也就是他12岁的时候就已经入读牛津大学的女王学院并在1763年和1766年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他修读法律并于1769年获得律师资格,但他很快就认为英国法律缺乏理性基础而厌倦了。他认为英国法律主观武断,他希望法律的指导原则能从科学中汲取营养,而不是像18世纪那样为纯粹的特权、自私和迷信所支配。而后他的学说不断完善,他本人也是一个激进的政治家,他的学说也慢慢开始流行与英国学界并且产生巨大影响,在政治、经济和法律领域都得到了普遍的运用。㈢迄今,功利主义仍然是英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在立法和公共政策领域的基本原则。 回顾边沁的一生,我们不难发现,功利主义是边沁从法学领域最先开始研究并发展出来的,功利主义法学是功利主义流派最大的成就,并且在功利主义流派中直到John Stuart Mill仍然坚持功利主义的

边沁功利主义思想

姓名邵振录成绩 学号10191198077 评卷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 (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边沁功利主义思想对法律思想的影响 课程名称劳动法 完成时间2012-4-20 专业年级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边沁功利主义思想对法律思想的影响 把迈克尔?桑德尔教授称为哈佛公开课第一人恐怕并不为过,他的课程《公正:该如何做是好》(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每周都吸引超过1000位学生的参与。《公正》不但成为哈佛有史以来最受欢迎的一门课程,更在全世界卷起学习热潮,迈克尔?桑德尔教授在全球多个国家举办千人讲座,都是一票难求。他在大洋彼岸的中国也引起强烈共鸣,无数的观众通过网络收看他的课程,通过各种思想实验一起评判性思考关于公正、平等、权利的一些基本问题。 该讲座以哈佛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关于公平和正义的入门课》为基础,是对道德和政治哲学的系列入门介绍。这套讲座共有12集,邀请观众们带着批判的观点来思考正义,公平,民主和公民权等基础问题。在哈佛大学,每星期都有一千多名学生去听教授兼作家的迈克尔?桑德尔开设的这门课程,渴望藉此扩充对政治和道德哲学的理解,并从中检验长期秉持的信仰。学生们学到了过去的伟大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论-亚里士多德,康德,穆勒,洛克--再把学到的东西运用来思考复杂且动荡不定的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包括反歧视行动,同性婚姻,爱国主义,忠诚和人权。 在讲座中,迈克尔?桑德尔多次提及边沁(1748—1832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分析法学的先驱)及其实用主义哲学思想,本文企图就此入手,对边沁及其哲学思想对法律思想的影响谈谈笔者的一些粗浅认识。 边沁先后攻读于牛津皇家学院和林肯学院,毕业后一度从事律师职业,但当时他的兴趣却在法理学的研究和在英国法律制度的改革。其主要的著作有《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和《法律概要》等。 边沁认为,就像自然界有自己的规律一样,人类也有自己的规律,他认为,人类受制于苦和乐的统治,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该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这两个主宰是人的本性,因而人类的基本规律主要是“避苦求乐”即功利主义原则。正是“避苦求乐”的人的本能支配着人的一切行为,成为人生的目的。他认为应该根据行为本身引起的苦与乐的大小程度来衡量该行为的善与恶。从人性出发,凡是能够减轻痛苦增加快乐的在道德上就是善良,在政治上就是优越,在法律上就是权利。功利就是一种外物给当事者求福避祸的那种特性。如果该当事人是个人,那么功利原理就是用来增进他的幸福的,如果该当事人是个社会,那么功利原理就是关注社会的幸福度的。边沁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思维 目录 功利主义的发展 功利主义的主要概念 功利主义的派别 功利主义的应用 边沁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思维,就是在思考任何事情的时候,本能的首先第一念头反映就是“这事能给我本人带来什么好处?” 人类受制于苦与乐的统治,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给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这两个主宰是人的本性,因而人类的基本规律主要是“避苦求乐”,即功利主义原则。(边沁的观点) 功利主义概述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的发展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 (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Claude-Adrien Helvetius)、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Cesare 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G.E. Moore)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 Toulmin)、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 (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 (J.O. Urmson)、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 (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当我们以道德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时,经常看到这样令人困惑的现象:在观看或聆听某位英雄或道德模范所做出的非凡善举时,人们被感动得泪流满面;但是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他们却不肯做一些举手之劳的善事(如帮助路人、以诚相待或不乱扔垃圾)。这些非凡的善举是利他主义的,人们对此顶礼膜拜。这些举手之劳的善事是普通的道德义务,人们却轻于履行。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也许对很多人来说,面对利他主义行为时的顶礼膜拜也许正是对自己平时不履行道德义务的心理补偿。起码对某些人来说,或许对利他主义顶礼膜拜更容易使自己逃避应尽的道德义务,利他主义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非常值得赞扬的。以他人的利益为重,替他人着想,用实际行动来帮助他人,这是道德高尚的表现。各种文化传统中的道德楷模通常都是典型的利他主义者。与其相比,道德义务是每个人都必须履行的。一个人只有履行了自己的道德义务,他才能算作社会的合格成员;一个社会只有其大多数成员都履行了他们的道德义务,这个社会才会有健康的道德秩序。利他主义的行为与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都是道德的,在这种意义上,它们都是我们应该去做的事情。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最重要的道德问题是道德义务的履行。如果这样,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利他主义与道德义务的区分。如果我们没有区分开利他主义与道德义务,把利他主义看作人们的一种道德义务,那么这会产生两个问题:首先,它会使人们在对利他主义顶礼膜

拜时更容易逃避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正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那样;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它会给人们增加过重的道德负担,并且引起道德与幸福生活之间的冲突。 一、一个典型案例: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是一种最有影响的现代道德理论。自19世纪初,功利主义在西方特别是英语世界就一直处于支配地位。到1960年代,功利主义的统治达到这种程度:除非一种道德体系在某种意义上是功利主义的,否则道德哲学家不会把它看作一种“道德体系”。直到1970年代,在罗尔斯(John Rawls)和其他道德哲学家的强烈批评下,功利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结束了,但它仍不失为一种与康德伦理学相抗衡的道德理论。 功利主义之所以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它的观念简单明了。功利主义实际上只有一条原理,即“最大幸福原理”。按照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解释,最大幸福原理主张:“行为按照其有助于促进幸福的程度而是正确的,按照其有助于产生不幸福的程度而是错误的。”①功利主义在解释个人行为方面符合人们的直觉,因为人们确实倾向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并尽力达到幸福的最大化。为了达到幸福的最大化,个人可以暂时放弃自己的幸福甚至忍受痛苦:一个人可以节衣缩食,以积攒资金进行投资来获取更大的利益;或者在患病的时候,为了维持生命而割掉某些器官。既然功利主义作为应用于个人的原则是尽可能地提高自己的福利,最大程度满足自己的理性欲望,那么它作为应用于社会的原则也应该是尽可能地提高社会整

功利主义 边沁关于功利主义的正确分析

功利主义 边沁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功利主义 发展历程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 功利主义 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 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 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 (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 (Claude-Adrien Helvetius)、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Cesare 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 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 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 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 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 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 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 (G.E. Moore) 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 Toulmin)、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 (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 (J.O. Urmson)、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 (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主要派别 功利主义根据应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情境功利主义(act-Utilitarianism)

浅析大学生日益“功利主义”的心态

浅析大学生日益“功利主义”的心态 [摘要]:“功利主义”由来已久,它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成,由于教育和社会等等客观因素以及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现在“功利主义”的魔爪已经伸向了身在“象牙塔”里的我们。于是当代的大学生群体中出现了很多“功利主义”分子。他们的一些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令人费解,然而,当我们静下心来,理性思考的时候,我们却愕然发现,这些行为的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它就是“功利主义”的毒瘤。然而遗憾的是,无知的我们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功利主义”的存在以及它的危害性。本文通过一些真实的社会现象,再现了当代大学生在“功利主义”心态的驱使下做出的一系列“好笑的行为”,继而理性的分析了这些表象产生的社会和个人因素。 [关键词]:功利主义、价值观变迁、深层原因。 一、一些社会现象所引发的思考 我们从小就接受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时至大学,这种传统教育我们已经“沐浴”了十几载。在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中,虽然体现崇高理念的集体主义观念仍占主导地位,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们从小受到的主流教育的核心价值观正在世俗的功利主义的围攻。以至于如今出现了一些表面上让人费解,但冷静的分析后却让人痛心疾首的“怪现象”。 譬如,在一项关于当代大学生入党动机的调查中,对“为什么加入中国共产党”,“寻找精神寄托”占8%,“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占7%,“为更好地服务人民”占2%,“为以后找工作方便”占83%。根据对调查数据的分析,这些动机中,既有追求理想的精神动力,也有实现个人自身价值的利益考量,但表现突出的是入党动机的功利性。抱着功利化动机入党的大学生,把入党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崇高的信仰,他们考虑的往往是如何利己,而不是如何更好的服务他人。他们入党是为了给自己带来名、利、权等方面的资本和实惠,可以在以后寻找工作时增加一个及其重要的筹码。 当今的大学生选择到农村工作,意愿多样。例如,在农村工作有利于积累基层工作经验,为将来再择业打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与上升空间;大部分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长大,期望为家乡发展做贡献等。 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大学生担任村干部存在功利化目的,如为了报考公务员时获得优先录取条件。有的学生认为,农村工作比较轻松,报酬尚可,即使工作不努力,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部分学生把到农村锻炼作为选择更好岗位的“跳板”,缺少扎根农村、长期奉献的打算。假如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部门多了这些所谓的功利的“聪明人”,那他们势必会像蛀虫一样慢慢的吞噬掉整个民族的明天。 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在暑假中积极地投身到各种社会实践中,在四川地震灾区,国内各地

对当代功利主义思潮的一点思考

对当代功利主义思潮一点思考 杨珍 摘要:自中国打开国门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已经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们的精神文化领域也受到了西方一些文化思潮的冲击。尤其是西方的功利主义伦理观作为一种思潮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们公开地承认和接受, 是当代中国道德生活不得不正视的现实。功利主义思潮具有强烈的关注实际生活的品格。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 人们对功利主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当在意料之中。然而它产生的负面效应也遍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因此在我国这样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关系社会稳定大局的这一重要伦理价值观做深入的思考则显得尤为必要。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功利主义,思潮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 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生活空前活跃, 社会成员对社会的物质利益关系和个人的自身利益都有了更加真切的感知。功利主义以主张实效、注重利益、贴近现实的道德观, 往往在人们的实际生活和利益关系中比较突出, 乃至成为人们实际生活的直接反映, 从而成为了社会思潮的热点。功利主义社会思潮在当代中国已成为一个不得不正视的现实。功利主义思潮经久不衰的两个重要因素: 其一与脱离实际违背人性要求的道德空谈等“左”的东西及其所导致的道德逆反心理和事实上的现代禁欲主义有密切的关系; 其二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长足发展和完善规范的市场体系尚未最终形成有密切的关系。这两个因素使狭隘的功利主义的劣根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当代人们的思想认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一、功利主义的本义 提起功利主义思潮, 人们理所当然地把它与功利主义联系起来。 什么是功利主义? 密尔有一段很著名的论述。他说,“承认功利为道德基础的信条, 换言之, 最大幸福主义, 主张行为的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为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 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掉快乐。要对于这个学说所立的道德标准作明了的观察,定须还说许多话; 尤其, 对于痛苦和快乐的观念包括什么事物的问题, 并这个问题多少是有

功利主义论文

论文成绩 题目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及其价值影响 姓名谭芳芳 学号 1108405028 专业年级 11级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黄少平讲师 2013 年 6 月 10 日

怀化学院本科学年论文诚信声明 作者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成果。对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作者承担。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年月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边沁功利主义的历史由来以及基本含义 (2) 1、边沁功利主义的历史由来 (2) 2、沁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以及相关内容 (3) 二、边沁功利主义的相关原理 (3) 1、功利原理 (3) 2、苦乐原理 (5) 3、最大幸福原理 (5) 三、边沁功利主义的局限性 (7) 四、边沁功利主义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9) 五、中国人对边沁功利主义认识的偏差 (10) 六、边沁功利主义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影响 (11) 结语 (12) 参考文献 (12)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及价值影响 摘□要 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把个人利益看作人类一切行为的动因,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根本道德原则的哲学伦理学说。主要包含功利,苦乐和最大幸福三大原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当时和以后的西方社会,更为重要的是,19世纪后期,功利主义构成了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生活观,一种社会的整体价值取向,一种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 关键词 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极端主义功利原理苦乐原理最大幸福原理避苦求乐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评价 姓名:朱晓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号:MG11015021 前言 功利主义,或称功用主义,作为一种伦理学说或伦理学派,是指将功利当做道德标准的思想理论。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其理论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通常,功利主义被理解为唯利主义,实际上,这只是功利主义在社会生活中极端形态。功利主义讲求物质利益,但是并不否定、排斥精神价值。19 世纪英国的穆勒明确地提出“功利主义”的概念,针对人们对功利主义的误解,穆勒特别指出:“功利主义以幸福为标准规定行为之正当,并非指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关的人们的幸福。功利主义要求人在他自己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之间做到严格的公平”,即功利主义者认为社会政策应该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而不只是上层阶级的利益,当不同人的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他们主张最佳选择是能促进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做法。由此可见,片面的把功利主义理解为追求个人功利和幸福的个人主义的观念是不正确的,把功利主义贴上“资本主义”标签的说法也完全是一种污蔑。在儒家思想中占主导地位情况下,功利主义具有明显的从属性质,有时甚至难登大雅之堂;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行,功利主义被重新认识,并得到了许多人的推崇和践行。 一、功利主义 (一)功利主义思想起源问题的研究 功利主义亦称功用主义,是以近代西方工业革命为背景兴起的伦理学体系。它萌芽于古希腊时代、经中世纪的压抑、启蒙时代的复苏、十八世纪在边沁那里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边沁、密尔创立的功利主义被称为古典功利主义,随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繁荣和鼎盛时期。二十世纪初随着伦理学的兴起,功利主义受到批判处于沉寂。二十世纪中后期功利主义经过调整再度崛起,形成现代功利主义两大流派——以澳大利亚哲学家斯马特为代表的行动功利主义和以理查德·布兰特为代表的准则功利主义。因此,功利主义主要分为古典功利主义和现代功利

功利主义评述

Liaoning Medical University 功利主义评述 伦理学原理作业 学 院: 思政部 专 业: 伦理学 年 级: 2010级 姓 名: 武贝博 学 号: 2010057 辽宁医学院 2011年10 月25 厚德修身 精术济世

功利主义评述 1、功利主义的渊源 功利主义思想自古就有,从历史上看,公元前五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公元前四世界的伊壁鸠鲁就提出过快乐主义和幸福主义的人生观,他们应该是功利主义的先驱。其后经过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的反封建运动,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功利主义思想逐步形成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上,。这个时期,持有功利观点并且有代表性的思想家,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孟德威尔、哈奇森、休谟和亚当.斯密等人,以及法国哲学家卢梭、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人,提出了功利在伦理道德思考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功利主义内涵的多种理论要素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对于功利主义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基本框架形成于十八世纪后半叶,作为一种系统的伦理学说,是由英国著名的道德学家和法学家耶利米.边沁首创,边沁于1781年首先使用“功利主义”一词。他认为道德就是追求快乐,快乐的根源在于利益的满足,利益、功利是人们行为的唯一标准和目的,是人类幸福的基础。他把社会看做个人的总和,也把社会利益看做个人利益的总和,从而得出结论:道德生活的目的就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著名的伦理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将边沁的功利主义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并对功利主义伦理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明确的论述了功利是什么?他认为功利主义就是承认功用为道德基础的信条,也就是最大幸福主义,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痛苦和丧失掉快乐。“最大幸福主义”是密尔功利主义最大的特点。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受到摩尔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中仍然有图尔明、史密斯、罗尔斯等人为功利主义辩护。 从经济背景看,功利主义是英国工业革命的产物,反映了工业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为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了新的道德规范。从政治背景看,它是大不列颠自由主义传统的温暖的怀抱中孕育和成长的,可以说功利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一个产物,而自由主义则构成了功利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功利主义在中国也源远流长,早在战国时期,墨子就提出过“志功合一”的思想;以后法家又提出过权力功利主义;王安石的“理财乃所谓义也”;叶适的“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戴震的“道德之成盛,使人之欲无不遂”等,代表了近代中国以前的中国功利主义思想的主流。近代以龚自珍,康有为的功利主义思想为代表。康有为认为“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大同之道,以求人生之喜乐为主”这与边沁对“功利”的解释是一致的。 2、功利主义思想 “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作为功利原则,是边沁的社会理想,也是他立法改革的目标。在边沁那里社会幸福就是社会利益,个人幸福就是个人幸福。他说“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而侈谈社会利益,是无益的。”边沁把社会利益化成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没有区别两者质的差异。 密尔对功利主义的解释和说明,在密尔的时代,很多人对功利主义有一种误解,将功用等同与快乐。密尔认识“这是一种无知的谬误”。当时的人们所理解的功利主义就是一切事情取决于快乐,而且取决于顶下流的快乐。密尔对此非常的气愤,认为是对功利主义莫大的侮辱,明确指出“承认功用为道德基础的信条,换言之,最大幸福主义,主张行为的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成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成比例,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