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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行业标准解读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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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1.输注需避光药物时,应使用避光装置。

2.输注脂肪乳剂、化疗药物以及中药制剂时宜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3.输注的两种不同药物间有配伍禁忌时,在前一种药物输注结束后,应冲洗输液器及导管,或更换输液器,并冲洗导管,再接下一种药物继续输注。

4.用输血器时,输血前后应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前一袋血输尽后,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及导管,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两袋血液之间用生理盐水冲管。

5.输液附加装置包括三通、延长管、肝素帽、无针接头、过滤器等,应尽可能减少输液附加装置的使用,宜选用螺旋接口,常规排气后与输液装置紧密连接。

6.导管接口是导致导管内微生物定植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较长时间的留置导管。

7.输液器应每24h更换1次,如怀疑被污染或完整性受到破坏时,应立即更换。

8.PICC、CVC、PORT至少每7天维护一次,附加的接头应至少每7天更换1次,如接头内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或取下后,应立即更换。

9.外周静脉留置针应72h~96h更换一次。

10.每天应监测静脉导管穿刺部位,并根据患者病情、导管、类型、留置时间、并发症等因素进行评估,当出现红、肿、热、痛、功能障碍时,考虑拔管,当留置导管不再需要时尽早拔除。

11.静脉导管拔除后,应检查导管的完整;PICC、CVC、PORT还应保持穿刺点24h 密闭。

12.经PVC(指外周静脉)输注药物前宜通过输入生理盐水确定导管在静脉内;经PICC、CVC、PORT输注药物前宜通过回抽血液来确定导管在静脉内。

13.PICC、CVC、PORT的冲管和封管应使用10mL及10mL以上注射器或一次性专用冲洗装置。

14.A-C-L---导管维护金标准:A评估:护士在给予药物和溶液之前,作为评估导管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护士应该抽回血或者冲管来评估导管的通畅性;C冲洗:在每一次输液后,应该冲洗血管通路装置;L封管:在输液结束冲管之后,应该封闭血管通路装置;(导管容积加延长管容积2倍的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正压封管)

15.肝素盐水的浓度:输液港可用100U/mL,PICC及CVC可用0~10U/mL。

16.连接PORT时应使用专用的无损伤针穿刺,持续输液时应每7天更换一次,在治疗间歇期应至少每4周维护一次。

17.无菌透明敷料应至少每7天更换一次,无菌纱布敷料应至少每2天更换一次;若穿刺部位发生渗液、渗血、敷料发生松动、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敷料。

18.静脉炎分级

19.静脉炎处理: PVC立即拔除;暂时保留PICC,尽早对症处理,如热敷、喜疗妥;患肢抬高、避免受压,以免影响血液循环;加强观察局部及全身情况,做好患者宣教指导。

20.药物渗出或药物外渗:应立即停止在原部位输液,抬高患肢,及时通知医生,给予对症处理;观察渗出或外渗区域的皮肤颜色、温度、感觉等变化及关节活动和患肢远端血运情况并记录。

21.可疑导管相关性静脉血栓形成时,应抬高患肢并制动,不应热敷、按摩、压迫,立即通知医师对症处理并记录。

22.静脉导管堵塞时,应分析堵塞原因,不应强行推注生理盐水,确认导管堵塞时,PVC应立即拔除,PICC、CVC、PORT应遵医嘱及时处理并记录。

23.可疑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时,应立即停止输液,拔除PVC,暂时保留PICC、CVC、PORT,遵医嘱给予抽取血培养等处理并记录。

24.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停止输液,更换药液及输液器,通知医师,给予对症处理,并保留原有药液及输液器,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

25.发生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畅,

通知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做好抢救准备,保留余血,并记录。若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

26.做好预防针刺伤的防护及措施。

27.化疗药给药操作者宜戴双层手套和一次性口罩;静脉给药时宜采用全密闭式输注系统。

28.药物渗出: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液进入静脉管腔以外周围组织;

药物外渗:指腐蚀性药液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29.CVC:中心静脉导管;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N:肠外营养;PORT:输液港;PVC:外周静脉导管。

30.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且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31.应对患者和照顾者进行静脉治疗、导管使用及维护等相关知识的教育。

32.所有操作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手卫生及身份识别、查对制度,询问过敏史。

33.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

34.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手套,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无菌屏障原则:应穿戴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口罩、无菌手术衣、无菌手套,并采用可以覆盖整个身体的无菌铺巾。

35.PICC穿刺以及PI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护理包,置管部位不应接触丙酮、乙醚等有机溶剂,不宜在穿刺部位使用抗菌油膏。

36.评估患者的年龄、病情、过敏史、静脉治疗方案、药物性质等,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和静脉治疗工具,在满足治疗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择较细、较短的导管。

37.钢针宜用于短期或单次(小于4h)给药,腐蚀性药物不宜使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

38.外周静脉留置针宜用于短期静脉输液治疗,不宜用于腐蚀性药物等持续性静脉输注,通常为少于1周的治疗。

39.PICC宜用于中长期静脉治疗,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不应用于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和血液动力学监测(耐高压导管除外)。

40.PVC 穿刺时应注意:成年人不宜选择下肢静脉进行穿刺,小儿不宜首选头皮静脉,接受乳房根治术和腋下淋巴结清扫术的患者应选健侧肢体进行穿刺,钢针的皮肤消

毒≥5cm,留置针的皮肤消毒应≥8cm,应待消毒液自然干燥后再穿刺。

41.配好的PN标签上应注明科室、病案号、床号、姓名、药物的名称、剂量、配制日期和时间;宜现用现配,应在24h内输注完毕;如需存放应置于4℃冰箱内,并应复温后再输注,并注明开始输注的日期及时间。应使用单独输液器匀速输注。

xx医院输液小组

2017.1.1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该规范于2013年1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静脉输液标准制定背景 交流国际化、技术多元化 二、制定行业标准的意义 必要性:全国缺乏统一的静脉治疗护理行业标准 紧迫性:新技术出现需要相关标准指导护士实践行为 临床意义:提高静脉治疗质量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社会效益: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减少医疗机构法律纠纷 三、标准编制遵循的原则 适用性:最低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 指导性:条款简练 科学性:遵循标准指定要求和循证护理理念 第一章:范围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解读 涉及的主要操作有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血)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职业防护等. 第三章:术语及定义 药物渗出: 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药物外渗: 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化疗发泡剂 第四章:缩略语及定义: 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CVC:中心静脉导管 PVC:外周静脉导管 P N:肠外营养 PORT:输液港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 1、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 2、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且有五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第六章:基本原则条款 1、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执行两种以上的身份识别,询问过敏史。 2 、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应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应重复使用 3、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 4、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化无菌屏障原则 5、PICC穿刺以及PI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维护包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该规范于2013年1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静脉输液标准制定背景 交流国际化、技术多元化 二、制定行业标准的意义 必要性:全国缺乏统一的静脉治疗护理行业标准 紧迫性:新技术出现需要相关标准指导护士实践行为 临床意义:提高静脉治疗质量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社会效益: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减少医疗机构法律纠纷 三、标准编制遵循的原则 适用性:最低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 指导性:条款简练 科学性:遵循标准指定要求和循证护理理念 第一章:范围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解读 涉及的主要操作有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血)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职业防护等. 第三章:术语及定义 药物渗出: 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药物外渗: 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化疗发泡剂 第四章:缩略语及定义: 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CVC:中心静脉导管 PVC:外周静脉导管 P N:肠外营养 PORT:输液港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 1、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 2、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且有五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第六章:基本原则条款 1、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执行两种以上的身份识别,询问过敏史。 2 、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应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应重复使用 3、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 4、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化无菌屏障原则 5、PICC穿刺以及PI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维护包 6、穿刺及维护时应选择合格的皮肤消毒剂,宜选用2%葡萄糖酸氯己定乙醇溶液

输液行业标准解读的主要内容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1.输注需避光药物时,应使用避光装置。 2.输注脂肪乳剂、化疗药物以及中药制剂时宜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3.输注的两种不同药物间有配伍禁忌时,在前一种药物输注结束后,应冲洗输液器及导管,或更换输液器,并冲洗导管,再接下一种药物继续输注。 4.用输血器时,输血前后应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前一袋血输尽后,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及导管,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两袋血液之间用生理盐水冲管。 5.输液附加装置包括三通、延长管、肝素帽、无针接头、过滤器等,应尽可能减少输液附加装置的使用,宜选用螺旋接口,常规排气后与输液装置紧密连接。 6.导管接口是导致导管内微生物定植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较长时间的留置导管。 7.输液器应每24h更换1次,如怀疑被污染或完整性受到破坏时,应立即更换。 8.PICC、CVC、PORT至少每7天维护一次,附加的接头应至少每7天更换1次,如接头内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或取下后,应立即更换。 9.外周静脉留置针应72h~96h更换一次。 10.每天应监测静脉导管穿刺部位,并根据患者病情、导管、类型、留置时间、并发症等因素进行评估,当出现红、肿、热、痛、功能障碍时,考虑拔管,当留置导管不再需要时尽早拔除。 11.静脉导管拔除后,应检查导管的完整;PICC、CVC、PORT还应保持穿刺点24h 密闭。 12.经PVC(指外周静脉)输注药物前宜通过输入生理盐水确定导管在静脉内;经PICC、CVC、PORT输注药物前宜通过回抽血液来确定导管在静脉内。 13.PICC、CVC、PORT的冲管和封管应使用10mL及10mL以上注射器或一次性专用冲洗装置。 14.A-C-L---导管维护金标准:A评估:护士在给予药物和溶液之前,作为评估导管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护士应该抽回血或者冲管来评估导管的通畅性;C冲洗:在每一次输液后,应该冲洗血管通路装置;L封管:在输液结束冲管之后,应该封闭血管通路装置;(导管容积加延长管容积2倍的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正压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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