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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暂行)

太原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引导民间融资, 服务“三农”以及涉农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 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自然人、企 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有法定人数的股东,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 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 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符合任职资格),无犯罪 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适度放宽。原 则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 低于10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不超过 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 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按属地 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小额贷款组织推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一)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 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目的。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的分析,组建小 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 案等。 (三)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 理制度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公司治理架构,部 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信贷 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 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等。 (四)股东协议。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共同签署 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五)承诺书。出资人关于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

小贷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提高本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严格控制业务风险,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管理层的考核 【考核指标和权重】 (1)资本回报率13%^ 15%占考核权重的45% (2)贷款损失率为0,占考核权重的45%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占考核权重的10% 【考核办法】 (1)资本回报率不到13%按实际完成的回报率与指标的比率乘以45汹本项得分。超过13%f到15%本项得分为45% (2)贷款损失为零,本项得分45%出现贷款损失,本项得分为零,贷款损失率大于1%考核总分为零。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本项得分为10%超过5%不超过15% 每超过1%本项得分降低1%超过15%考核总分为0。 (4)三项相加总分为年度考核得分做为奖金系数,乘以应发奖金为被考核人的实际奖金。 (5)资本回报率超过15%按超出部分的20%g取奖金奖励全公司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考核阶段和考核部门】 (1)管理层考核为年度考核。 (2)综合管理部负责初评。 (3)董事会负责最终评价。

、贷款业务部的考核 【考核指标和权重】 (1)业务员每月的工资发放保底业务收入考核指标为10万元。占考核权重的60%(2)贷款损失率占考核权重的20%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占考核权重的10% (4)劳动纪律和贷后管理占考核权重的10% 【考核办法】 (1)业务员业务收入达不到考核指标按完成比率乘以权重60%^本项得分,超过考核指标本项得分为60%超出部分按照3%提取奖金,当月计算,次月发放。 (2)贷款损失为零,本项得分20%出现贷款损失,本项得分为零,贷款损失率大于1%考核总分为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同时收入指标超出考核指标部分的奖金暂停发放,责任追究完毕后再予以处理。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本项得分为10%超过5%不超过15% 每超过1%本项得分降低1%超过15%^核总分为0。同时收入指标超出考核指标部分的奖金暂停发放,等逾期贷款处理完毕后再予以处理。 (4)业务员的劳动纪律和贷后管理由主管领导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考核,得分80分以上,本项得分为10% 80分以下60分以上,本项得分为5% 60分以下本项得分为0。连续3个月60分以下,予以辞退。 (5)四项相加总分为月度得分,乘以应发工资为被考核人的实际工资。加上奖金为业务员实际收入。 (6)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总体工作参考业务员考核指标执行。 【考核阶段和考核部门】 (1)贷款业务部考核为月度考核。 (2)综合管理部和主管领导负责初评。 (3)总经理负责最终评价。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2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各开办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借款人条件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支持对象: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设计与员工激励机制的

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设计与员工激励机制的创建及其内部经营管理与经营模式交流研讨班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于2010年5月正式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八条明确提出:鼓励民 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 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 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 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随着《意见》的颁布, 小额贷款行业再一次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应广大小额贷款机构的要 求,为引导小额贷款机构健康发展,提高小额贷款机构全过程管理水 平,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决定于2011年3月举办两期小额贷款技 术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课程时间地点 ?5月19日- 5月23日青岛(19日报到) 培训对象 ?1、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主管、人事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2、城市(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小企业贷款分管领导,公司业务部、小企业信贷部、小额贷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骨干。 承办单位 国培机构(中国融资担保在线) 课程内容 ?小额信贷机构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设计 ?绩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绩效考核流程与方法 ?薪酬的主要结构和作用 ?薪酬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基本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组合模式的设计 ?各类不同人员的薪酬结构 ?小额贷款机构激励机制建设及员工激励 ?激励机制建立的公平设计原则

?激励机制建立的关键设计问题 ?激励机制设计程序 ?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设计 ?小额贷款机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结构 ?股东间责、权、利分配机制 ?关联交易的风险防范 ?小额贷款公司的内控结构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架构与规章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岗位管理及职责要求 委托代理及经理人管控 ?部分小贷公司的治理模式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与绩效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之股权激励 ?小贷公司的治理框架与内部审计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研讨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环境 ?小额贷款行业政策研讨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的选择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成功案例研讨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委托承接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2X号)和《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X金融发〔X〕X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X片区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

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持续经营满3年,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 (二)具有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或平台客户基础,经营发展能力较强;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主出资人(主出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要有实业作为支撑。

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绩效挂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公正地评价员工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挂钩,是指用员工的一定工资额度与所从事岗位的工作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的一种考核方式。工作业绩越突出返还工资比例越高,反之则越低。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的考核范围包括全公司业务岗位员工,公司所有人员年度总收入按该年度公司各项收入的10%总量控制。 第四条考核按岗位采用百分制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不便于按季考核的项目,年终一次考核兑现。 第五条在岗职工每人每月按工资总额的60%实行绩效挂钩,由公司统一管理。 计算公式:绩效挂钩金额=〔工资表实发金额+岗位津贴+保留奖金+职工风险金〕×60%。 第六条客户经理采取一次性上交保证金方式,由总经理年终考核兑现;助理、营销员的按照稽核岗位进行考核。 第七条本办法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长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考核项目 第八条信贷岗位考核项目:

1、贷款农户面与贷款存量(40分) 2、不良贷款(20分) 3、贷款利息收回率(20分) 4、其它项目(20分)。其中:委托贷款(5分);中间业务(5分);咨询(10分)。 第九条总会计岗位考核项目: 1、财务管理及财务规范(40分) 2、业务量(15分) 3、基本制度(20分) 4、贷款指标(20分) 5、出勤率(5分) 第十条记帐员(复核)及出纳岗位考核项目: 1、财务规范(50分) 2、业务量(15分) 3、基本制度(20分) 4、贷款指标(10分) 5、出勤率(5分) 第十一条风险管理员岗位考核项目: 1、风险管理(40分) 2、贷款综合指标(20分) 3、业务量(5分) 4、专业工作(30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__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x]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办?xx?100号)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 __、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负责审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明确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进行核准,指导与督促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督系统,及时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小贷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江都市顺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提高本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严格控制业务风险,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管理层的考核 【考核指标和权重】 (1)资本回报率13%—15%。占考核权重的45%。 (2)贷款损失率为0,占考核权重的45%。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占考核权重的10%。 【考核办法】 (1)资本回报率不到13%,按实际完成的回报率与指标的比率乘以45%为本项得分。超过13%不到15%,本项得分为45%。 (2)贷款损失为零,本项得分45%,出现贷款损失,本项得分为零,贷款损失率大于1%,考核总分为零。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本项得分为10%。超过5%不超过15%,每超过1%,本项得分降低1%。超过15%考核总分为0。 1

(4)三项相加总分为年度考核得分做为奖金系数,乘以应发奖金为被考核人的实际奖金。 (5)资本回报率超过15%,按超出部分的20%提取奖金奖励全公司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考核阶段和考核部门】 (1)管理层考核为年度考核。 (2)综合管理部负责初评。 (3)董事会负责最终评价。 二、贷款业务部的考核 【考核指标和权重】 (1)业务员每月的工资发放保底业务收入考核指标为10万元。占考核权重的60%。(2)贷款损失率占考核权重的20%。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5%,占考核权重的10%。 (4)劳动纪律和贷后管理占考核权重的10% 【考核办法】 (1)业务员业务收入达不到考核指标按完成比率乘以权重60%为本项得分,超过考核指标本项得分为60%,超出部分按照3%提取奖金,当月计算,次月发放。 2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深圳小额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深圳小额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满足中低收入人群融资需求,引导、规范和促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深圳市辖区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作为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象及开展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工商局、公安局、贸工局建立联合工作小组,按照稳妥审慎、择优限量的原则,共同配合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协调和规范工作。 第二章准入资格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二)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三)有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必要的申请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金融类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 (二)拟任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从事经济、金融类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 第七条拟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有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取消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金融行业工作而期限未满的。 (五)不符合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由主发起人组织发起设立。主发起人应为依法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3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四)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其他出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ⅩⅩ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提高市场营销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小额贷款产品线的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是指中国ⅩⅩ银行向单一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金额较小的贷款。 第三条中国ⅩⅩ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小额贷款业务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按照“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展经营,以“小额、流动、分散”为整体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岗位与人员 第四条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分支行三农金融部门负责人

1.负责主持小额贷款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或落实信贷政策和信贷发展目标。 2.负责对下级机构和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管理。 3.负责组织、安排部门内其他岗位人员的工作。 (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业务管理岗 业务管理岗负责小额贷款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发展策略、经营计划的制定,承担业务准入、经营分析、业务激励政策制定、业务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负责个人信贷系统相关工作。 (三)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产品经理岗 产品经理岗负责产品市场调研、产品设计、营销推广、销售支持、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参与业务营销策划和业务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业务检查岗 负责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并适当参与其他工作。 (五)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审查岗 负责独立审查贷款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 (六)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审批岗 负责权限内的小额贷款业务审批。 (七)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及一级支行作业监督岗 主要负责授信业务相关管理工作,授信执行环节的操作和监督检查、征信管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自治区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自治区金融办是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自治区金融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由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参加,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批准。 自治区金融办负责拟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金融办或者相关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小额贷款公司市场部考核方案

投资部市场部薪资绩效考核方案 一、薪资 底薪月考核业绩季度考核业绩 客户经理:2500+400 7万15万 高级客户经理:3500+400 7.5万22.5万 部门经理 见习经理:4000+600 15万45万 转正经理:5500+600 30万90万 高级经理:7000+600 45万135万 当月未完成业绩,底薪减10%,补贴减半,次月或者第三个月完成150%给予 若当季度总业绩达标,则补回当季度前两个月所扣款项。高级客户经理累计3个月完成业绩指标可申请晋升为见习部门经理。三个月为考核期。

二、企业信誉贷款等本等息: 月利率期限提成比例 2.3% 6个月/1年按照短拆的6%计利息 2.4%6个月/1年按照短拆的7%计利息 2.5%6个月/1年按照短拆的8%计利息 三、放款手续费: 1、放款手续费为融资金额的1.5%,对外代收,签中介合同确认返点。 四、罚息、手续费 1、罚息不算提成,罚息按千分之二计算,全额计息。 2、放款手续费计业绩,不计提成。 五:提成发放:贷款手续费当月收取,次月发放,剩余利息和客户经理预留的风险保证金到期本利按时回款后次月发放。 六、提成及预留10%的问题(副总经理提成不预留;客户经理名下贷

款客户的本金利息安全回款后次月结算10%的预留提成) 1、盛联商贷 第一个月到第六个月不提成,到第七个月结前六个月提成,第七月到第十二月提成相同,基数即:本金乘以利率乘以借款月份除以6。预留10%之后对应提成表格点数提成。 2、个贷 本金和费用全部到账后提成90%,预留10%提成离职时发放,即:创收总和减去中介费后的合计数作为总创收推出实际利率,预留10%之后对应提成表格点数提成。 七、员工离职(离职员工无10%预留) 但是单未结的情况,分两种情况, 1、业绩60%转介给指定同事,公司扣40%业绩作为风险金。转介给指定同事在其风险金里承担相应风险比例。如按时结完单,40%在次月发放。如未按时结单,呆账等情况所有无提成。 2、公司同事不愿接受转介的,30 %业绩公司扣除,50%公司指定同事跟进,40%业绩公司预留风险金,如按期结完单,次月发放。 2012.11.30

【管理制度)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陕金融发[2008]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满足我省“三农”和小企业及个体运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08]10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二○○八年十月十壹日

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和小企业及个体运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运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XX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觉遵守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运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和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陕西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办公室由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审批、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省金融办是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试点初期,做好以关联政策和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于各自职责范围内对

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管理 责任制度》、《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 信贷管理行为。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 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责任人包括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 贷款发放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过程中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职责 并对形 成贷款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人员。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后履行搜集整理信贷资料、客户维护、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总结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公司信贷岗位人员。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五条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建立 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含评 级授信情况)、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本息收回、呆帐核销等过程中形成的与贷款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 保管、调阅、移交、销毁等。 第七条公司是信贷档案管理的责任机构 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信贷 档案管理。 第八条具体管理制度《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公司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条对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第三章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 第十一条客户维护内容包括收集客户意见 提供宏观政策和市场信息 推 介公司金融产品 提供结算便利、做好客户咨询服务 帮助客户合理安排资金 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第十二条公司对重点客户和优良客户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 每季至少进行 一次回访。 重点客户包括经董事会会审批的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及本公司贷款余额最大 十户。重点客户回访内容主要是提供最新经济金融政策和市场行业信息 掌握客户生产经营状况 做好客户咨询服务 帮助客户安排资金 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优良客户包括近三年在公司借款均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客户。优良客户回访主 要内容是了解客户服务需求 提供优先便捷服务 推介公司金融产品 拓宽合作领域等。 贷款管理责任人对管辖客户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回访 做好客户的咨询服务 工作 帮助客户解决实际困难等。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部门绩效考核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部门绩效考核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考核_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一、管理层的考核 【考核指标和权重】 (1)资本回报率 13%—15%。占考核权重的 45%。 (2)贷款损失率为 0,占考核权重的 45%。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 5%,占考核权重的 10%。 【考核办法】 (1)资本回报率不到 13%,按实际完成的回报率与指标的比率乘以 45%为本项得分。超过 13%不到 15%,本项得分为 45%。 (2)贷款损失为零,本项得分 45%,出现贷款损失,本项得分为零,贷款损失率大于 1%,考核总分为零。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 5%,本项得分为 10%。超过 5%不超过 15%,每超过 1%,本项得分降低 1%。超过 15%考核总分为 0。 (4)三项相加总分为年度考核得分做为奖金系数,乘以应发奖金为被考核人的实际奖金。 (5) 资本回报率超过 15%,按超出部分的 20%提取奖金奖励全公司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考核阶段和考核部门】 (1)管理层考核为年度考核。 (2)综合管理部负责初评。 (3)董事会负责最终评价。 二、贷款业务部的考核

【考核指标和权重】 (1)业务员每月的工资发放保底业务收入考核指标为 10 万元。占考核权重的60%。 (2)贷款损失率占考核权重的 20%。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 5%,占考核权重的 10%。 (4)劳动纪律和贷后管理占考核权重的 10% 【考核办法】 (1)业务员业务收入达不到考核指标按完成比率乘以权重 60%为本项得分,超过考核指标本项得分为 60%,超出部分按照 3%提取奖金,当月计算,次月发放。 (2)贷款损失为零,本项得分 20%,出现贷款损失,本项得分为零,贷款损失率大于 暂1%,考核总分为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同时收入指标超出考核指标部分的奖金停发放,责任追究完毕后再予以处理。 (3)逾期一个月以上贷款占贷款余额不超过 5%,本项得分为 10%,超过 5%不超过 15%。每超过 1%。本项得分降低 1%。超过 15%考核总分为 0。同时收入指标超出考核指标部分的奖金暂停发放,等逾期贷款处理完毕后再予以处理。 (4) 业务员的劳动纪律和贷后管理由主管领导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考核,得分80 分以上,本项得分为 10%。80 分以下 60 分以上,本项得分为 5%。60 分以下本项得分为 0。连续 3 个月 60 分以下,予以辞退。 (5)四项相加总分为月度得分,乘以应发工资为被考核人的实际工资。加上奖金为业务员实际收入。 (6)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总体工作参考业务员考核指标执行。 【考核阶段和考核部门】 (1)贷款业务部考核为月度考核。

最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风险,有效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根据本地区业务发展环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借鉴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指小额贷款公司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性、周转性、临时性需要发放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五年以下的贷款。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二章业务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借款人贷款后自愿接受本公司对贷款监督和管理; (三)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身份证明、相关文件等; (四)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承包协议; (五)实行公司制的客户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

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七)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八)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需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第三章受理与调查 第七条客户向本公司申请贷款,应提交借款申请书,申明借款种类、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使用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借款人办理贷款时,除借款申请书外,本公司还应收集客户以下基本资料: (一)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最新有效的年检证明; (二)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近二年的完税证明,自然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三)企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四)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章程要求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 (五)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提交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财务报表须经审计的,应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六)印鉴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式样;

小额贷款责任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贷管理行为,合理有效营运资金,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大》《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4号)和《南宁市汇潮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二条贷款对象是指公司服务区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农业种植、养殖筹生产经管及个体经营资金需求的农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管活动。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格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 6、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 第三章贷款的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贷款种类:主要经管短期贷款;按类型分为农村地区农户小额贷款、中心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款、其他贷款。 第五条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 第四章贷款投向 第六条贷款的主要投向为青秀区农户小额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款。 第七条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向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向股东发放贷款。 第五章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第九条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在贷款到期日前十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担保贷款必须由贷款担保人(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并继续保证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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