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网络言论自由弊大于利

网络言论自由弊大于利

网络言论自由弊大于利

网络言论自由弊大于利

王卿曦

谢谢主席,大家好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可是今天我既不同意对方辩友的观点,也更不

会用生命来捍卫对方的权利。因为伏尔泰所在的时代没有互联网,他针对的是现实的言论,而我们今天所探讨的是网络言论。

那么我们来看看网络言论自由为何弊大于利:

第一.相对于现实世界的言论而言,网络言论具有虚拟性,因而也大大激发了言论发表者的发表言论的任意性,这看来是网络言论自由,但是,

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他还意味着个人必须承担自由

行动的后果,并接受自己行动的赞扬和非难。而网络的虚拟性,也使

得滥发言论,人肉收索,恶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言论者轻

易地逃避惩罚,难以维护个人权利,因此对方辩有的立论中的一点显

然不成立。

第二.网络言论因其传播便捷,而民众又极易轻信具有煽动性的谣言,继而群起而愤怒,进而陷入群体非理性,以至于干预司法公正,攻击污蔑

他人,甚至被别有用心者利用,被煽动去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

全,在这个当前又缺乏法律监管的领域内,没有法律有效监管,也就

没有真正的自由,因此对方辩友的立论中第二点显然也不成立。

第三.当前网络言论违背和践踏了传统道德保持自制心和克己心的根本,而一个成功的现代自由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受传统约束的社会,网络言

论也不例外正如《礼记》中所说:“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因

此对方辩友的立论中第三点显然也不成立。

第四.网络言论自由本身具有不可约束性,而对方辩友一再强调要对网络言论进行管制,规范和制约。对方辩友不是在缘木求鱼吗?一旦网络言

论被约束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最显著的特征,网络言论一旦失去了其本

身的特质,那么那种想象中的言论还能叫网络言论吗?那时可能只能

发图片表情了。

因此,纵观虚拟的网络世界,网民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就必须也可以任意处置和强制他人的个人权利,事实上此时虚拟世界的作为已经严重干涉和破坏到了现实世界中的自由。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相比于虚拟的自由,如果没有现实中的自由是个人最大的悲哀。因此网络言论自由弊大于利

浅谈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谈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行政法论文:浅谈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参考,以 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摘要:网络的快速普及给公众提供了广阔的言论平台,拓宽了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更多表达自由之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而我国目前仍缺少相关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有效规制。我们应充分认识网络言论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从立法原则、立法形式、及配套法律等方面借鉴国外网络言论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网络言论立法。 论文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 在现代社会,言论自由被称为第一政治权利,言论自由的保障程度一定层面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水平,网络所特有的淡化距离和缩短时空差距的功能,使普通人也获得了发表并且传播言论的途径,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快速迅捷。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规范行使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是,在享受网络带来的种种好处的同时,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令许多人忘记了现实世界的约束,无所顾忌,网络言论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网络言论暴力事件的出现,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网络言论自由与权利滥用的严重后果。 一、网络言论的特点 作为第四媒体的网络,打破了媒介对社会舆论的相对垄断,造就了一种开放的信息传播环境,呈现出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显着特点。 (一)匿名性导致审查困难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网络言论不同于传统媒体的最大特点就是匿名性。网络上流传着一句名言:隔着电脑,你可能在和一只狗交谈。网络的匿名性使人获得一种安全感,人们可以自己所设计的任意一种身份畅所欲言,如果他匿名发表言论,监管者很难查出言论发表者的真实身份。 (二)表现形式多样导致煽动性强 载体和内容的丰富多样性使网络言论表现形式多样,煽动性强,如果用于负面宣传会在很短时间内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易造成大面积的社会恐慌。有数据显示,我国网民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接近70%的网民学历在大学本科以下,这也使得大量网民容易受到虚假信息的蛊惑,缺乏是非判断理性,易于冲动。 (三)网络公开性导致高度传播性 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高度公开性和易复制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言论的发布、传播速度极快,某些热点网贴在几十分钟甚至几分钟内,浏览量可达几十万人次。言论一旦经网络公开,将以几何级速度向外传播,瞬间传播到全世界。 (四)辨识的间接和滞后导致其真伪难辨 在浩瀚的网络信息中,谁能吸引眼球谁就能名利双收。利益的巨大诱惑使许多人恣意传播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捏造、发布半真半假的信息,或者对信息进行了扭曲和夸大。对网络言论的真实性需要时间来检验,往往需要通过间接的手段进行印证,这就给网络谣言的存在和散布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和时间,有的虚假言论常常都有很强的迷惑性,在得不到足够的真实信息时,人们常常会信以为真。 二、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立法缺陷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摘要] 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在互联网部的延伸,由于发表言论的载体是网络,这就决定了其具有广泛性、便捷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征,同时与现实言论自由相比较,网络言论自由具有更重要的价值,即加强了舆论监督的力量促使政府更加开放、透明提高了公民的意识。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网络言论自由如果不加以规制就有可能会与隐私权、名誉权及权等人格权相冲突。而目前我国的立法对网络言论的规制不够完善,因此借鉴国外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经验,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 网络言论自由;价值;人格权;法律规制 [Abstract]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is the extension of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within, because speech is the carrier of the network, which determines that its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universality, convenience, interactivity, anonymity, at the same time and the reality of freedom of speech in comparison,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has a more important value, namely,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public opinion forces make government more open, transparent to improve the citizen's democratic consciousness. But any freedom is limited,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if not regulate it may and the right of privacy, right of reputation and the right of name, right of personality conflict. At present, China's legislation on Internet speech is not perfect, so the experience of regulation free speech law foreign experience, standardize our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is very necessary. [Key words]freedom of network speech; Value; right of personality; legal regulation

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稿

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稿 一辩: 我不赞同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方认为过多的使用互联网对人们的健康和社交不利。科学家对一些实验对象在开始使用互联网及之后的一两年进行了人格评估,发现:人们花在网上的时间越多,与亲人的沟通越少,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就越少,同时感到孤独和沮丧。 二辩: 可是正因为网络的的丰富多彩,有许多中学生受到不良网站的影响,沉溺于虚拟时空不能自拔,荒废了学业;而且有人将大量时间用于网上聊天,游戏等方面,没有时间用于学习,与朋友交往,甚至连睡觉的时间都浪费了,就会逃课,熬通宵,成绩一落千丈。并且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上网会分散我们的精力,浪费时间。 三辩: 中学生上网首先的一大危害就是会影响视力。据统计,经常上网的学生中近视的比例大约占60%。第二大危害就是电脑所释放出来的辐射,具有相当强烈的危害。 四辩: 一个高三学生在网吧玩电脑游戏,最后因为兴奋过度猝死。他的生命体征全无,属于典型的因兴奋过度而引发心脏

病的死亡。这不是一个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警示吗?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稿 五辩: 青少年上网会浪费很多时间,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不要说上网可以帮助学习,如果上网真的能帮助你们提高成绩的话,为什么国家还要投入那么大的人力和物力去完善我国的教育机构呢?即使网上可以学到知识,那么你们为什么还要每天背着书包来学校上课呢?干脆回家上网自学不是更好吗?省得每年还要家长花上千元来供你们上学! 总结: 上网,这一新兴网络,是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利益,但它的弊始终是大于利的。首先,是主观的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大量的辐射带来视力下降,网络上的许多不良的网站,无时无刻的不再催残着我们的心灵。其次,客观的电话费的猛增,时间的不断浪费,甚至是通宵玩乐,睡眠不足已经成为很普通的问题了!当然,还有着许多别的问题,金钱的大量“挥霍”,这一切的一切都归功于“上网”的功劳。所以,上网对于我们来说是弊大于利。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这一规定是对发表诽谤他人言论行为的严厉打击,是为了遏制利用互联网进行造谣诽谤行为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互联网出现了何种问题,相关部门就会推出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立法。我国目前初步确立了针对互联网的法律规制体系。2.立法缺陷从法律位阶上看,立法效力等级低我国网络言论自立法效力低,法律位阶较高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占了相关立法的大部分,比如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都是行政法规,事实上,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律等级比较低,不够权威,它们难以担任约束管制网络言论自的重任。因此

提高我国网络言论自法律规制的立法效力,有利于提高法律的效用,使得法律更多的为民众服务,也能使低于该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有章可循,能减少下层立法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而制定规章的现象。立法者须广泛地进行调研,搜集大量资料以便明确要达到的预期社会效果。[8] 对网络言论自的规制过于宽泛我国有些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的规制存在过于宽泛的现象。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里面规定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发布、扩散的信息,比如在公众场合侮辱他人的信息,捏造虚假事实恶意诽谤他人的信息,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言论,还有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该法条中禁止性规定手段不太合理,例如,上文所说的公然侮辱他人的信息,客观上无法完全禁止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它存在了限制过宽的问题,还有禁止对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言论,对公民的言论是否损

害国家机关信誉应该有个明确的界限,如果连对国家机关提出的言辞激烈的批评建议也要禁止,那该规定就存在对网络言论管制过于宽泛的问题。我们在制定规制网络言论自的法律时有必要在明确网络言论自特殊性的基础上再制定,网络言论自具有广泛性,因而不可能对所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进行限制,否则只会显得对网络言论管得过宽并且没有实际效用。网络言论自立法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对于网络言论自进行规制的法律大多是纲领性的文件,多是作客观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了隐私权受到侵害的界限为“不得??不得??”可是如果违规行为出现,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制裁它、侵权者应该用什么方式去承担责任、被侵权者的救济如何实现,但这些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可循。此外,很多时候同一行为相对应的有多个行政处罚主体,各自的处罚力度不同,这导致出现我国虽有多部网络法律,但可用来实际

网络对青少年弊大于利辩词

网络对青少年弊大于利 网络对于玩酷追星、宣展自我、极富好奇心和冒险精神的年轻一代而言,是一个“挡不住诱惑”的新奇世界。由于网络技术尚存在着一些不成熟、不完善之处,加之网络管理、规范的相对滞后,网络对青少年网民心理的负面作用也日渐凸现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 互联网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莠不齐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不同,青少年在网上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不仅满足了青少年尽早尽快占有各种信息的需要,也给人际交往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不必承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虚拟世界的这些特点,使得不少青少年宁可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愿面对现实生活。而无限制地泡在网上将对日常学习、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荒废学业。 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学生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不仅耽误了学习,甚至犯罪,据2000年4月《广州日报》报道,一名15岁的中学生为了"随心所欲"地上网玩网络游戏,竟然杀害自己的表姐,以达到占有她电脑的目的,小学生极易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患上"上网成瘾症,网络疏离症"等新型精神性疾病,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对心理造成严重损害。同时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期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对身体也有伤害 青少年长时间进行网络聊天,网络游戏会使青少年,整天沉溺于网上不愿面对现实生活,一旦回归现实就会造成暴力倾向,性格扭曲等。 青少年长时间在网上浏览不健康,色情,暴力信息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安全都有威胁。 根据以上观点所以我方认为网络对青少年弊大于利。

言论自由的价值及其界限是什么

言论自由的价值及其界限 摘要:言论自由在联合国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定义为“人人有主张及发表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收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①即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公领域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关键词:言论自由价值界限 前言: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人类自古以来就执着于对自由的追求,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但言论自由并不代表着可以毫无忌惮地发表任何意见,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进行消息传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言论自由又是有界限的。就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② 一、言论自由的价值 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类的天性,是人民不可剥夺的普遍权利。作为自由的一部分,言论自由也是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之一,人们具有思想与讨论的自由,能够自由地形成与发表意见。有人认为,言论自由会带来一些诸如一些人散布反动消息,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等等负面影响,因此言论

自由是有害的。但是我认为,言论自由是利大于弊的。密尔曾经阐述过禁止言论自由的弊端“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③ 根据言论自由的理论,言论自由能够发挥促进民主、发现真理、提升自主性、发扬容忍等作用。言论自由能够促进民主,因为言论自由是民主的是进行自我统治的必要条件,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民主;言论自由能够发现真理,因为言论自由给予了人们表达思想的机会,给予了人们挑战权威的机会,如果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人们可能会因为畏惧而少发现了许多的真理;言论自由能够提升自主性,因为言论自由使得人们可以在不通过与他人讨论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思想,即使他的思想可能并不会奏效;言论自由能够发扬容忍,是因为言论自由会使得一些不受欢迎的言论出现,然而由于言论自由,对这些言论持不同意见的人应该包容这些言论的存在。 二、言论自由的界限 虽然言论自由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但是人们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是对人们自由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不是对自由的奴役,而是对自由的拯救。④从限制的对象来分类,可将言论自由的分类分为两类,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及非针对言论自由的内容。 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主要服从以下四个原则: 1.伤害原则,又称密尔原则,既伤害他人原则。该原则由密尔首先提出,他主 张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 2.父爱主义,又称亲缘主义原则,即一个人的自愿行为有时也不是自由的行为, 当他的行为会使他自己丧失重大利益时,法律可以限制他的自由。

辩论赛“网络游戏弊大于利”辩论稿

陈词 大家好,我方认为网络游戏有助于青少年成长。 第一,网络游戏告诉了人们,上网的生活和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聊天交友和查看资料方面,除了这些人们还可以玩玩游戏,轻松娱乐一下。 第二,网络游戏和其他游戏一样,也能给参与游戏者有一种竞争进步的心态,这种心态在原来的非网络游戏的电脑游戏中主要是超越自我,有了网络的连接之后,更能在高手如林中展现自我。 第三,人们似乎对网络游戏有一些误解,这些误解主要是指人们对游戏本身的迷恋,而影响了人们的工作、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但是,人们对游戏的迷恋并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游戏,除了网络游戏以外,我相信人们还对其他的游戏一样迷恋。这就好象是一个棋迷迷恋下棋,一个票友迷恋精彩的戏剧一样的道理。 第四,网络游戏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知识载体。游戏和学习是可以融合的,哪一种知识和技能不是在“玩耍”中学会的?不消说,《梦幻西游》等一些题材的游戏中所蕴含的历史知识背景,还有那些在虚拟城市里生活的种种知识。玩家会在游戏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观察、试验、互动掌握。这无疑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学习过程。 第五,网络游戏能够帮助学习者锻炼思维能力。众多益智网络游戏对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都大有裨益。都需要玩家具有很好的判断力、反应力才能走向胜利或者演好自己的角色。因此,网络游戏带给玩家的决不只是感官的刺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在过程中给思维带来的激荡和挑战锻炼了思维能力。 综上网络游戏的诸多利处,我方坚持网络游戏利大于弊。 辩题 我方提问: 请问对方辩友是否玩过网络游戏? 对方难道不觉得网络游戏能使人放松么? 如今流行游戏化学习,请问为什么不能跟随时代潮流尝试新的学习方式呢?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游戏学习呢? 对方一再强调网络游戏会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请问对方是否犯罪了呢? 对方是否认为中国如今的网络治安并不好? 对方难道没有看出政府在努力改善网络环境么? 如果网络游戏对对方辩友没有造成伤害,那凭什么说网络游戏对于青少年就是无助于呢? 您今天强调弊端,是不是意味着有弊端就等于无意义?如果有弊端就等于无意义,那这世界上有没有有意义的事物? 我方回答: 如果对方辩友觉得网络游戏会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不是觉得如果没有网络游戏,青少年就能远离违法犯罪了呢?如果没有飞机,美国的大楼也一样不会倒,但9.11发生一年多来,美国的飞机都没有停飞过。

网络弊大于利的辩论材料

一辩手 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弊大于利。首先,网络中有相当多的色情和暴力信息与资源,这些信息与资源会使大学生的心理发生一定的变化,甚至影响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学生的自身特点之一是他们的自制能力不够强,这就使他们沉迷于网络,荒废了学业,以后根本无法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第三,上网需要一定的资金,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开销,而且很少有人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电脑,那么他们上网的地点有一半以上都是在网吧,而网吧环境恶劣,也不利于他们的安全和身心发展。第四,由于网络提供的信息和资源大部分是直接给出的,不利于大学生思考,不利于他们创新能力和思维的形成,导致他们没有自己的主见和观点。第五,很多人因为迷恋网络而患有网络依赖症依赖网络,即使在网络上没有意思也要呆着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都有危害。第六由于电脑一些的网络软件使其产生依赖最显而易见的是QQ强迫症既然是强迫症就是不管怎样都要挂着QQ 或者在里面消遣时间有甚者沉迷聊天搞起了网恋。,综上所述,网络对于学生弊大于利。谢谢大家! 2-3辩提问 1人身安全越来越没保障 2人类身体素质大不如前 3身体疾病如眼部疾病颈椎病紧张性头痛 4导致精神疾病患:专家指出,过度使用网络常常会导致青少年出现情绪障碍和社会适应困难。 5在心理方面,会出现注意力不能集中和持久,记忆力消退,对其他活动缺乏兴趣,为人冷漠,缺乏时间感,情绪低落。 6在躯体方面,会出现不能维持正常的睡眠周期,停止上网时出现失眠、头痛、注意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在行为方面,会出现品行障碍,产生攻击行为。即上网成瘾症。 7中学生处于生理、心理发展尚未成熟的阶段 8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是使中学生堕落的三大杀手。许多中学生一旦接触,便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因而网上“三魔爪”又被称作“电子海洛因”,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对中学生的危害特别大 9.有关专家说,长时间上网,容易把精力,脑力耗到极点,进而诱发一系列诸如经常性头痛,偏头疼,视力损坏,"鼠标手","电脑脸"等毛病。 10.青少年上网首先的一大危害就是会影响视力。据统计,经常上网的学生中近视的比例大约占60%。第二大危害就是电脑所释放出来的辐射,具有相当强烈的危害。

论网络中言论自由的限制

太原警官职业学院 毕业论文 论网络中言论自由的限制 大队:三大队 区队:十四区队 姓名:贺倩倩 指导老师:刘恒利 完成日期:2013年05月08日

论文提纲: 一、由言论自由的概念引出网络言论自由及其特点 (一)言论自由的概念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 二、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原因 (一)网络言论自由与其他权益的冲突 (二)网路言论自由的负面价值和危害性 三、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方法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调整相关法律 (二)加强网络服务商的自我管理 (三)政府的积极引导与鼓励网民的监督相结合 (四)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管理创新 (五)传统的道德价值受到挑战,提倡网络的宽容精神

论网络中言论自由的限制 内容摘要: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网络的产生为公民言论自由的 实现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满足了人们自由言论的需要,促进了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 的实现。但人们在网络上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与其它利益 产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是我们目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如何对网络言论自 由进行限制?下面将从网络言论自由的定义、特点、危害性等方面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 展开讨论并对其如何限制做出一些思考,从而使人民进一步重视和推动网络言论自由。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网络谣言 正文: 一、由言论自由的概念引出网络言论自由及其特点 (一)言论自由概念及网络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 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还包括出版自由、学 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运用,它已成为人们获取各类信息和发表言论的重要途径。 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同时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也受法律保护。 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在网络的延伸,其实质是公民表达主张发表意见的途径,只 是网络给予了它一种形式。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公民利用网络 作为传播媒介,表明、显示或公开传递思想、意见、观点、主张、情感或信息、知识等内 容,而不受他人干涉、约束或惩罚的自主性状态。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 网络言论传播有隐蔽性、迅捷性、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已有学者专家著文对网络 言论自由的特点作了详细探讨,笔者在此简单归纳如下:

网络弊大于利辩论稿【整理】

网络弊大于利辩论稿【整理】 据联合国教科文社团的不完全计数,以进修为主要目的上彀的中学生,美国占总额的20%,英国为15%,神州仅仅为2%这惊人的相比较,恰到好处地说明了中学生的便宜力不如收集的吸万有引力,它好象刚出生的婴儿,终究是需要细心的沉迷收集是是危险的,不接触收集是傻气的~当人们都还没有真正弄懂收集这一概念时,收集就己经铺天盖地了由于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尚处于形成阶段,因此,他们在充分享受收集带来大量有益信息的同时,也不成制止地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 二)负面影响、1 、沉沦收集,导致学业荒废 学生登陆互联网本来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而且在信息化社会形态的今日,这也是必然的选择然而,学生在网上用于调查资料和专业进修的时间却聊胜于无在学生上彀比力集中的那一些网吧,一眼望去10 个上彀的学生有9 个是泡在聊天室或联众游戏网等网站上他们上彀不是为了汇集资料,而是把网吧变成了“聊吧”,更有甚者是在上彀算命不少学生晚上上彀“兴致勃勃”,白天上课“无精打采”,进修效率可想而蝉儿 目前,在成千上万的大学生“网迷”中,不乏“玩物丧志,走火入魔者”在校大学生因故退学者大多与收集有关很多网吧的店家为学生提供通宵上彀游戏服务,学生经常是一个甚至数个通宵泡在网上~更有甚者,少数学生因滥交网友而丧掉了性命,演绎了不少悲剧显然,长此以往,这对造就国度配备布置装备摆设人才有百害而无一利 2 、收集的虚拟性造成了人际瓜葛日渐疏远 虚拟性,是收集的一个重要独特之处在收集中一切的事物都是虚拟的,然而正是收集的这一特性,使得咱们的网平易近们具有了虚拟的身份,而现实中的人际瓜

葛却变得冷漠起来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哄骗这一身份,在收集中上演着一个个趣剧和圈套大学生作为社会形态中的一个特殊整体,他们的思想往往都比力简略、幼稚,充满着理想化收集的虚拟性则对他们的人际瓜葛的形成造成不良的影响据计数,互联网在全世界的施用者己将近两亿其中不少人是为了进修和事情,但大多数却不是以获取信息为目的,而是为了交友朋友今日,在大学生的生活中除开男友、女友、笔友称呼之外,又多了个新名词,网友这种交往并不是那末简略,因为把人们堆积在一起的技术同时又使他们远离,就像当初的电话、传真同样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很容易地和世界各地的人聊天也许正是因为各人不晤面的原因吧,有时人反倒能把自己的生理话说出来不过,当每个人把自己有限的精力投入在收集中去的时辰 网上的“虚拟身份”还常例会演出不少趣剧和圈套互联网给人们创造了一个情感的封闭空间,使人们从现实中解脱出来但若将所有的情感寄托在收集中又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有许多大学生抱怨:当自己的真实性别被网友懂得后,往往会惹来许多麻烦,所以她们往往以男性身份上彀收集上所导演的趣剧增长了人们的情感信任危机,这个问题应引起全社会形态的高度关注 3 、网上的不良信息,迫害着广大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咱们懂得,互联网极大地缩短了知识和信息流传的时间和周期同时,形式越发活泼、方法越发简洁、规模越发广漠、效率越发高速互联网己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体式格局然而,由于法规的滞后,办理不主动等主观和客观的种种原因,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从封建迷信、色情暴力到流言蜚语再至反动言论,所在多有 首先,网上“黄”毒泛滥虽则几乎每个网吧的入口处都挂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和“禁止进入非法网站,谢谢互助”的招牌但实际上一到后半夜,值

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课程名称:刑法与生活 论文题目: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作者姓名: 梅春练

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摘要 古今中外,无人不向往自由,渴望自由。但是,现实中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在法律范畴,公民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但是这种自由也必须建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比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等。此文主要探讨言论自由,及其与刑法的关系。对于言论自由而言,因为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又由人与人组成,所以言论自由不仅仅是个人的议题,而是社会中各个主体之间彼此互相界定的程度,个人言论自由受制于他人的同等自由。为了保护每一个个体的言论自由及其他利益不受侵害,社会中的主体应该达成互不侵害的契约,但是从心理学归因不同上来讲,这种契约常常会显示出不令人满意的地方,因此需要法律来保障。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侵害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和法律是没有权利剥夺和限制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的,因为这样的言论自由都应该是合法的。那么,诸如《宪法》《刑法》等法律的作用也就在于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保护和促进。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宪法权利必须实现刑法保护,但是不得不承认,在刑法对言论自由进行保护时,不可避免地会对其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关键词:言论自由,宪法权利,刑法保护,保护和限制 背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信息交流的平台越来越多,即时信息的交流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社会中的各种客观信息也更多更快地呈现在了每个公民的面前,报喜报忧的都有,有了对比,再加上每个人所处角色不同,自然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关键在于,不仅是提供信息的平台增多,人们发表言论的渠道和空间也随着媒介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实现了客观信息、主观言论的交流。 信息沟通,固然有利,实现社会的透明化;言论交流,固然也有利,是意见与建议的交流平台,是对社会的监督,是对道德的肯定,是对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思想的碰撞能够产生艺术和智慧结晶,但是也不免擦出灾难性的火花。是交流就难免有冲突,有口角,由于信息了解程度不同,所处角色不同,考虑角度不同,利益倾向不同,就难免产生矛盾。这时候就需要有一把相对客观的尺来衡量,需要一个不会有利害关系冲突的第三方来规范,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那一把尺便是法律,比如《刑法》。 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是指人人具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达到获取或者传递信息和思想目的。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如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

网络弊大于利的辩论材料

网络弊大于利的辩论材料

一辩手 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弊大于利。首先,网络中有相当多的色情和暴力信息与资源,这些信息与资源会使大学生的心理发生一定的变化,甚至影响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学生的自身特点之一是他们的自制能力不够强,这就使他们沉迷于网络,荒废了学业,以后根本无法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第三,上网需要一定的资金,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开销,而且很少有人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电脑,那么他们上网的地点有一半以上都是在网吧,而网吧环境恶劣,也不利于他们的安全和身心发展。第四,由于网络提供的信息和资源大部分是直接给出的,不利于大学生思考,不利于他们创新能力和思维的形成,导致他们没有自己的主见和观点。第五,很多人因为迷恋网络而患有网络依赖症依赖网络,即使在网络上没有意思也要呆着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都有危害。第六由于电脑一些的网络软件使其产生依赖最显而易见的是QQ强迫症既然是

强迫症就是不管怎样都要挂着QQ 或者在里面消遣时间有甚者沉迷聊天搞起了网恋。,综上所述,网络对于学生弊大于利。谢谢大家! 2-3辩提问 1人身安全越来越没保障 2人类身体素质大不如前 3身体疾病如眼部疾病颈椎病紧张性头痛 4导致精神疾病患:专家指出,过度使用网络常常会导致青少年出现情绪障碍和社会适应困难。 5在心理方面,会出现注意力不能集中和持久,记忆力消退,对其他活动缺乏兴趣,为人冷漠,缺乏时间感,情绪低落。 6在躯体方面,会出现不能维持正常的睡眠周期,停止上网时出现失

眠、头痛、注意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在行为方面,会出现品行障碍,产生攻击行为。即上网成瘾症。 7中学生处于生理、心理发展尚未成熟的阶段 8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是使中学生堕落的三大杀手。许多中学生一旦接触,便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因而网上“三魔爪”又被称作“电子海洛因”,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对中学生的危害特别大 9.有关专家说,长时间上网,容易把精力,脑力耗到极点,进而诱发一系列诸如经常性头痛,偏头疼,视力损坏,"鼠标手","电脑脸"等毛病。 10.青少年上网首先的一大危害就是会影响视力。据统计,经常上网的学生中近视的比例大约占60%。第二大危害就是电脑所释放出来的辐射,具有相当强烈的危害。

2016年英语六级作文范文网络言论自由

2016年英语六级作文范文:网络言论自由多记住一些漂亮的词汇与句式,并运用在英语六级作文中是非常加分的,以下这篇是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六级作文范文,希望对大家遣词造句水平的提升有所帮助。 Directions: For this part,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n essay on the topic Free Speech on the Internet.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following the outline given below: 1.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在网上畅所欲言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遍的现象。 2.有人认为应该提倡网络言论自由,这样可以让人们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 3.也有一些人认为应该对网络发言进行限制,因为网上经常出现一些宣传虚假、暴力信息的不良言论。 参考范文: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Internet, it has become a common phenomenon that people express their ideas freely on the Internet. However, there are different voices on whether free speech should be advocated on the Internet. Some people agree that everyone should be allowed to share his or her ideas freely on the Internet. They say that since we live in a democratic country, we all have the right to free speech.

言论自由也有限制

言论自由也有限制 近日,内地儿童于香港港铁车厢食面风波引起香港及内地网民的广泛讨论。1月19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在内地第一视频网络电视台《孔和尚有话说》节目就此事大骂“香港人是狗”,并指“用法治维持秩序的地方就证明人没有素质”。 对于孔庆东的这番言论,我觉得实在有失其作为一个北大教授应有的形象。而且最近几年,孔庆东在微博上频频对某些事件以及一些人发起抨击,其语言粗俗不堪,完全体现不出一个文化名人应有的素质。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别人的言论自由,你管得着吗?人家爱说什么说什么。”的确,每个人都有其言论自由权,但是,自身的言论自由也是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例如,一个人说出的话要符合自身的身份,一个人说出的话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一个人说出的话不能破坏社会秩序等。这些种种都是一个人说话时需要考虑的。倘若一个人能够肆无忌惮的说话,那么这不是言论自由,而是言论犯罪。 我曾经看过孔庆东对他人对其评论的一些回复,对于一些比较有名气的人,他会相对比较客气的出言反对,而对许多不支持他的平民百姓,则口出狂言,甚至骂及他人祖宗上下。孔庆东的现实身份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众所周知,一个教授,而且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其代表着中国的教育高层,如果连一个教授都这样出言不逊,那么他们教出来的学生会是怎么样的呢?孔庆东是一个公众人物,其语言是受全社会所关注的,是受到广大人民的舆论监督的,纵使他此次所批评的是一部分港人,并非全体港人,但是他说出香港人是狗这句话原本就是错误的,不道德且不素质的。 然而,孔庆东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说出这些话,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支持他拥护他,说他为民请命,说他是道出了广大人民的心声,甚至有些名人还公开发表文章赞扬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其中的原因实在是令人深思。 不仅仅是公众人物需要注意行使言论自由权所需的条件,普通的民众也同样需要注意。我们说出的话代表的是自己,代表着自己的素质和品行性格,我们对别人说话既是在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内心,更是在向别人展现自身的修养。而尊重别人的人格和基本权利就是我们说话时首先要注意到的。无论说话的对象是谁,我们都要注意自己所说的话,是否是在充分尊重他人和代表自己的前提下,去向别人表述所想所说。 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言论自由。只有遵守这些应有的限制,我们的言论,才有自由。

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

上网的坏处 我方认为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网络是一个复杂的东西,它的内部充满各种信息,像反动、暴力、黄色,这类鱼龙混杂的东西太多了,我们小学生自主能力有限,实在难以抵御网络惊人的吸引力。 1.使自控能力差的同学沉溺网中,不能自拔,花费大量时间上网,从而影响学习成绩。 2.网络良莠并存,容易接触不良网页,如色情、暴力等。又因为学生常常容易受人影响、自控能力差、分辨能力弱,他们常常会因为网上不良内容而走上犯罪道路。 3.长时间上网容易造成大脑缺氧,从而造成精神萎靡、眼睛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容易造成近视。 4.一些长期长时间上网的学生容易产生孤独症,整天沉溺于幻想中脱离现实,而当他真正面对社会和人群的时候,就会因为想像和距离的问题产生退缩感,不敢正常与人沟通。 5.许多小学生因为打一些暴力游戏使自己模糊了真人与游戏对象的区别,常常无意识地模仿游戏来对待身边的人。 6.长期上网需要大量金钱,没有钱的时候,自控能力弱的人会采取违法的方式,不择手段地获取金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7.网吧这些上网的地方往往是无业游民、瘾君子、罪犯的藏匿地点,在这些地方逗留时间太久往往会出意外,或受人引诱。 8.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 9.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 10.青少年在充分享受着网络时代的快捷与方便的同时,其身心也正承受着网络负面效应的煎熬。信息网络对于玩酷追星、宣展自我、极富好奇心和冒险精神的年轻一代而言,是一个“挡不住诱惑”的新奇世界。由于网络技术尚存在着一些不成熟、不完善之处,加之网络管理、规范的相对滞后,信息网络对青少年网民心理的负面作用也日渐凸现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是需要我们审慎对待的。 11.一些青少年网民过分迷恋与网上的“人——机”式交往,爆炸般的网络信息,会加大青少年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引发“信息污染综合症”等心理障碍。 12.长时间的上网会使一些青少年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产生对网络的过分依赖心理,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吸食者”,染上“网成瘾症”等心理疾病。患者的行为与吸毒成瘾类似,一接触因特网就兴奋异常,没机会接触就寂寞难耐。可见,网瘾问题的心理危害不容小视。 13.青少年的自制力、理性发展都还未达到成人状态,所以很难控制自己,容易导致网

论网络言论自由

摘要:网络媒体的蓬勃发展,使得任何人都有机会发表言论。言论自由在互联网时代被赋予了新的理念和表现方式,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言论自由在更宽广的领域得到实现。所谓网络言论自由权,其实就是言论自由权在网络上的自然延伸。其核心依然是人人都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只是由于网络的特殊性使其表现形式区别于现实社会。通过对传统言论自由与网络言论自由的分析比较,从而得出网络言论自由的特殊内涵和价值。 关键词:言论自由;网络言论自由 1 言论自由与网络言论自由 1.1 言论自由的内涵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也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一;具体是指人人享有的以口头、书面以及其它形式获取和传递各种信息、思想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核心内涵是人人都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这种自由绝不受任何无故的侵犯和剥夺;表达自己观点和思想的自由伴着人类存在的始终,它是一种最基本的自由。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综合考查我国宪法谱系、保障言论自由条款的具体表达方式、以及立法原意,我国言论自由之“言论”,不仅包括口头形式,还应包括书面形式。 1.2 言论自由与网络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在互联网时代被赋予了新的理念和表现方式,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言论自由在更宽广的领域得到实现。所谓网络言论自由权,其实就是言论自由权在网络上的自然延伸。其核心依然是人人都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只不过网络的特殊性使其表现形式区别于现实社会。 网络言论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对象,二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一方面,言论权作为公民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一,其核心内涵是人人都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这种自由绝对不受任何无故的侵犯和剥夺;另一方面,任何一项自由都是有限的,不存在绝对的权利和自由。言论自由也是一种有限权利,并且还是一项容易发生冲突的权利,借助网络这种新形式的言论自由、由于其固有的特征,使得这些冲突更加明显和激化,都需要加以限制。当然,网络毕竟与以前的载体有实质的区别,网络言论自由具有它的特别之处。因此,在具体保护和限制的范围、方式和方法上,与传统的言论自由应区别对待。 1.3 网络言论自由的特殊内涵 首先,传播方式特殊性与便捷性。因特网是将信息以数字的形式传播的,因而它的载体不同,传播途径也与传统媒介不同。在网络不断普及发达的今天,只要能够使用一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终端设备,任何人都可通过网络发表言论,信息一旦提交则能迅速地存在和流传于网络中间。 其次,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因特网是一个互动的空间,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而不是一个旁观者。人们可以自主决定对哪件事情、在哪个地方、与哪个时候发表什么样的言论,使用者始终处于一个主动地状态。 再次,特定的匿名性与表达方式真实性。网络是个开放的空间,任何用户都可以随时进出,并以匿名的方式自由地发表各种言论。用户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的身份可以与他在现实世界中的身份毫不相干,没有人知道你来自哪里、是何人。 最后,即时的互动性和开放性。进入网络世界,遍及全世界的网民可能有上千亿人同时在线,信息的快速传递能被他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获知,他人又可以通过极为便捷的方式即时对信息作出回应,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可以完全感觉不到时间和距离的限制。这种互动性所具有的新特征是在传统条件下所无法达到的,这也为公众积极行使言论自由注入了动力,使得不

中学生上网利弊辩论赛辩词(原创)(1)

陈词: 正方一辩: 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学生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所以网络对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利。 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让中学生很容易就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古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梦想今天通过网络实现了,我们可以在网上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过去孩子要和外界接触,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现在在网上,完全没有了地域、背景等约束,可以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 第三、中学生喜欢创新,喜欢独树一帜,网络就可以促进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中学生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在与别人的辩论中学会辩证的看问题。中学生上网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博客,传照片,制作flash,编辑视频,都成为一些中学生的爱好,把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在学校读的是统一的教材,考的是一样的试卷,但我们中学生是有差异的,网络恰恰弥补了这种不足。在网上,你可以了解你喜欢的信息,学习你喜欢的内容,满足了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今天我们在网络上获得的知识,就是明天的创造力。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一辩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夸夸其谈,列举了网络的种种好处,我方并不否认网络对中学生有利的存在,但是有利就证明利大于弊了么?吸烟可以提神,难道就说吸烟对人体利大于弊么?今天的辩题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方就先从中学生身心特点上来进行分析: 中学生指所有如我们一样坐在中学课堂里的学生朋友们,在我国一般是从13岁到18岁的未成年人。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中学生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长时间的上网会影响身体发育,视力下降,脊柱扭曲,身体发胖等问题随之而来。近几年中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网络“功不可没”。而因为上网时常常注意力高度集中,废寝忘食,导致猝死的消息也时有耳闻,这样的例子还不够触目惊心,还不够发人深省么?对方辩友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呢? 其次,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自制力不强,而面对网络强大的娱乐功能,很多学生上网成瘾,深陷其中。据有些专家调查表明,青少年上网时间普遍偏长。30.1%的调查对象有经常上网的习惯,82.5%的调查对象拥有自己可以上网的电脑。调查中,当问到最长的一次上网时间时,回答9小时的竟占31.8%,5-8小时的占25.9%。同时,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强,网上还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中学生容易误入迷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没钱上网而去偷去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