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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奖励实施细则

科技工作奖励实施细则
科技工作奖励实施细则

科技工作奖励实施

细则

实施日期:2002年11月1日

一、总则

公司为了激励技术人员敢于创新、勇于挑战的敬业精神,积极促进企业科技研发工作的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以科技占领市场”的发展理念,逐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对为企业争得荣誉及利用科技进步手段创造效益的技术人员实施奖励。

二、科技进步

2.1.获得科委颁发的科技进步奖者

2.1.1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人民币3—5万元;

2.1.2市级及以上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万元;

2.1.3市级及以上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5万元;

2.1.4市级及以上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

2.2.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奖者

2.2.1省(部)级及以上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5万元;

2.2.2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2万元;

2.2.3省(部)级及以上三等奖,奖励人民币0.8万元。

2.3.其他类别获奖项目,参照同等级别奖励办法执行

2.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项目,按照《专利法》实施技术转让或另行奖励

三、论文、论著

3.1.发表论文者

3.1.1发表在国家级科学、技术专业刊物上的论文撰写者,每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

3.1.2发表在省(部)级科学、技术专业刊物上的论文撰写者,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3.2.论文获奖者

3.2.1在省(部)归口部门举办的科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者,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3.2.2同上级别获得二等奖者,每篇奖励人民币300元;

3.2.3同上级别获得三等奖者,每篇奖励人民币100元。

3.3.其他专业性论文、论著的发表或获奖,视具体情况另行给予奖励

四、科研成果和技改措施

4.1.科技成果或技改措施(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增值效益者,按照直接增值利润的25%给予奖励,其中总奖金额的60%支付给项目组用于奖励,另外的40%进入科研储备基金;

4.2.提供科技信息被采纳并产生经济效益者,给予直接获得利润额的2%或一次性的奖励。

五、科研基金

5.1.公司今后将按每年总产值的3‰留取专项基金,作为科研经费和奖励基金,由财务部单独建帐,按规定支付;

5.2.按4.1条规定留取的科研储备基金进入专项基金帐户。

六、说明

6.1.获奖项目的奖金只针对项目组进行发放;

6.2.发表或获奖论文、论著的奖金只针对篇(本)进行发放;

6.3.一个对象同时符合多个不同等级奖励时,只按较高等级的奖励实施,不重复奖励;

6.4.多次或连续获得公司科技工作奖励的主要研制人或课题负责人,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另行给予重奖;

6.5.本实施细则自(二00二)年度开始执行

6.6.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办公室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Nanjing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试行)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数据库等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具有客观性、公正性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为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整体水平,保证查新报告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1 查新报告的总体格式 查新报告须采用科技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告格式中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省略或空缺。 查新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日期、查新机构名称、查新完成日期、查新项目名称、查新机构的详细信息、查新目的、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备注。 2 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著录要求 2.1 报告编号报告编号由16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分4部分:左起前4位为年代号(如:“2009”);第5~7位固定为教育部的行政编码“360”;第8~12位为教育部授权的查新站编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第13~16位为本查新站承接课题数的年度流水序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此报告编

号即为该查新项目在教育部授权的高校科技查新系统中的唯一性查新报告编号;该查新项目的科技查新合同编号(或委托单编号)应与此查新报告编号一致。 2.2 项目名称查新报告首页的项目名称一般只填写中文名称。报告第2页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国内文献查新只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国内外文献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2.3 委托人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单位名义委托的查新项目其“委托人”应填写单位名称。 2.4 委托日期和查新完成日期按实际委托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如:2009年4月19日)。 2.5 查新机构 2.5.1 名称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并加盖教育部查新机构章。 2.5.2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填写查新站的联系地址。如有多个校区,填写主校区所在的联络地址。 2.5.3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查新站负责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5.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主查新员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6 查新目的根据委托人的查新意图确定。如: 立项查新(具

科技进步考核奖励细则

科技进步考核奖励细则 第一条总则 良好的奖励体系有利于员工和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为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使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经济利益挂钩,充分发挥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公司的全体员工,不分工种和部门 第三条凡是能促进公司科技进步的一切行为、意见,都可以作为奖励的依据,其范围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设计等所有新产品开发、新产品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等,其结果凡能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或稳定产品质量、改善设备使用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操作环境、简化操作、减少三废排放量、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等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方法,经公司技术委员会评审认证后,均视为科技成果。 1、新产品研发: A.所有经公司立项的新产品,经开发取得成功的按难度大小、研发时间长短和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B.由于客观原因,未及时立项的新产品,确实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允许补充立项,并给予相同的奖励。 2、老产品技术改进 对现有产品生产技术提出的工艺改进、采用新设备、新装置的,根据其经济效益及安全、环保贡献进行评价,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条重大课题的人员组合以资源组合和相关部门指派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技术成果申报本着就大不就小、界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申报。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一、小试和中试成果的奖励 1.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经论证待其投产后经济效益可达到行业垄断的项目,小试成果奖励2万元人民币,中试成果奖励1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水平与国外同类技术相比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特色,小试成果奖励1.5万元人民币,中试成果奖励4万元人民币。

科技查新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136科技查新合同(官方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科技查新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查新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委托人 名称(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查新机构 机构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查新合同双方就________项目的查新事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查新目的(请填写)

1.立项:国家[ ] 部委[ ] 省攻关[ ] 省基金[ ] 市[ ] 2.鉴定:国家[ ] 部委[ ] 省[ ] 市[ ] 鉴定时间[ ] 3.报奖:国家[ ] 部委[ ] 省[ ] 市[ ] 申报时间[ ] 查新范围:国内[ ]国内外[ ] 二、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主题词(关键词、同义词、近义词) 中文:英文: 三、项目概况 投资额:万元预计效益:万元 四、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项目简介) 五、查新点和查新要求(创新点) 六、用户提供的参考文献 七、委托查新项目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背景材料及密级: ○开题报告○总结报告○成果申报表 ○专利说明书○发表论文○产品样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其他(请注明)份数:密级: 八、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一批) 一、综合类: 北京大学(Z01)复旦大学(Z02)华中科技大学(Z03)吉林大学(Z04) 四川大学(Z05)山东大学(Z06)武汉大学(Z07)西安交通大学(Z08) 浙江大学(Z09)中山大学(Z10)中南大学(Z11)上海交通大学(Z14) 二、理工类: 北京科技大学(L01)重庆大学(L02)东北大学(L03)东南大学(L04) 大连理工大学(L05)华东理工大学(L06)湖南大学(L07)江南大学(L08) 兰州大学(L09)南京大学(L10)清华大学(L11)天津大学(L13) 同济大学(L14)厦门大学(L15)中国海洋大学(L1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L17) 三、农学类: 中国农业大学(N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二批) 一、理工类: 石油大学(北京)(石油石化学科)(SH01)北京师范大学(L18)长安大学(工学)(G0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科)(J01)河海大学(工学)(G02)华南理工大学(L20)石油大学(华东)(石油石化学科)(SH02)华北电力大学(工学)(G03)南开大学(L21)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科)(D01)中国矿业大学(工学)(G04)华东师范大学(L19) 二、农学类: 东北林业大学(N02) 三、医学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YZH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三批) 一、综合类: 郑州大学(Z12) 二、理工类: 东华大学(工学)(G05)福州大学(L22)江苏大学(工学)(G0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学科)(G07)内蒙古大学(L23)宁波大学(工学)(GN01)山东科技大学(工学)(G08)武汉理工大学(工学)(G09)燕山大学(工学)(G1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G10) 三、农学类: 南京农业大学(N0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N04) 四、医学类: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YZH02)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四批) 一、综合类: 苏州大学(Z13) 二、理工类: 东北师范大学(L24)南昌大学(L25)上海海事大学(工学)(G12)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L26) 三、农学类: 福建农林大学(N05)海南大学(N06)华中农业大学(N07)西南大学(N08)四、医学类: 南方医科大学(Y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五批) 一、综合类: 暨南大学(Z14) 二、理工类: 北京理工大学(L27)广东工业大学(L28)南京工业大学(L29) 南京理工大学(L30)陕西科技大学(L31)西北工业大学(L32) 三、农学类: 华南农业大学(N09)扬州大学(N10) 四、医学类: 天津医科大学(Y02)遵义医学院(Y03)

基层工会工作考核细则.doc

2019 年基层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考评 项目考评内容和标准 1、工会工作制度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大事记制度健全;工会干 部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2、《工会法人资格证》有效,会员档案、管理制度、台账齐全完善组 织 3、有年度、季度工会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统计报表上报及时 及 基4、按时参加公司工会主席例会和各部门召开的会议、按要求完成公 础 司工会各部门安排的日常工作 工 作 5、会员入会率 98%以上 ︵ 1006、工会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自己的品牌 分 7、为职工办实事清单制运行规范,工作有特色 ︶ 8、做好专兼职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 9、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联系点制度,扎扎实实为一线职工服务 10、工会单项工作有创新,在公司进行推广 1、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企务内容公开民全面 主 管2、基层各单位按时规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确保各级职代会职权的理落 实,做好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办理工作工 作3、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1004、积极组织开展民主管理自查工作及《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分 例》网上答题活动 ︶ 5、做好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落实监督工作分值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20 20 20

1、建立群众性建功立业竞赛、“五小”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及激励机 15 制,实现活动开展经常化、职工参与面广、成效显著 2、群众安全工作(“一线两站”)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待遇落实、 10 活动规范 3、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至少创建一个创新工作室,并制定《职 10 经工创新管理室管理办法》 济 技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树和表彰先进模范;劳模档案健全,关心 术10 和劳模工作和生活 劳 动 5、职工技能大赛有方案、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广泛开展“绝 保15 护 技、绝活、绝招”竞赛活动,做到活动有成果,职工素质有提高 ︵ 100 6、积极开展“双述”活动,严格执行班前职工安全提醒卡制度10 分 ︶ 7、班组安全建设和“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常抓不懈,效果明显10 8、严格劳动保护规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做到按时保质足量发放10 9、参加公司(局)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取得 10 较好成绩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本文系作者原创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 1 — 1 —

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 2 — 2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书的要求,通过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文献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后,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客观、公正的技术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查新业务水平,保证查新报告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1 查新报告的总体格式 查新报告须采用本规范制订的科技查新报告模版格式,报告中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空缺。 1.1查新报告封页包括: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日期、查新机构、完成日期。 1.2查新报告正文包括:查新项目名称、查新机构、查新目的、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查新范围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和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备注。 1.3字体要求中文使用宋体,外文、数字、符号等其它内容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封页的报告编号为小四号字体,其它为三号字体;正文均为小四号字体。 2 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撰写格式 2.1 报告编号由16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拼音字母组成,分4部分:左起前4位为年份(如:2013);第5至7位为教育部行政编码“360”;第8至12位为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序列编码(不足位则在其前面补零);第13至16位为本年度承接的查新项目的流水序号(不足位则在其前面补零)。此报告编号在教育部认定的高校科技查新系统中是唯一的,且与其对应的查新委托书编号一致。 2.2 项目名称查新报告封页的项目名称只填写中文名称。查新报告正文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国内查新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国内外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2.3 委托人指提出查新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4 委托日期和完成日期按实际委托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如:2013年4月25日)。 2.5查新机构 2.5.1 名称查新报告封页的查新机构和正文的查新机构名称处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并在封页查新机构处加盖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资质章。 2.5.2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填写查新工作站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如查新工作站所在院校有多个校区,则填写主校区所在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2.5.3负责人及电话填写查新工作站负责人姓名及其电话。 2.5.4 联系人及电话填写本查新课题的主查新员姓名及其电话。 2.5.5 电子邮箱填写查新工作站公共电子邮箱或主查新员电子邮箱。 2.6查新目的根据委托人的查新意向确定。通常涉及科研立项、成果评价、奖励申报、专利申请、博硕开题等,须注明具体名称(如:申请国家“973”项目、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 2.7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以查新委托书上科学技术要点为基础,应集中反映项目的主题,简明扼要说明项目概况、背景技术、拟解决或已解决的技术问题、拟采用或已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拟达到或已达到的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技术指标、产品参数等。 2.8查新点指需要查证的体现查新项目新颖性的技术创新点。查新点的表述要客观科学,文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 为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保证我校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定量考核教师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技术与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教师科研工作量按照教师职称、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各类教师年完成科研工作量标准,参照表1。 表1 教师年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记分标准(分/人)职别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研究所教师 专业课教师 基础课教师 哲学社会科学教师300 150 100 80 150 100 60 50 80 40 30 25 30 对于未完成科研工作量的教师,年终考核不能评优。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内容包括九项指标:(1)科研经费;(2)发表论文;(3)出版专著;(4)学术交流;(5)科研获奖项目;(6)科研完成项目;(7)获取专利;(8)科技成 果转让、产业化;(9)纵向项目申报。 科研工作量的总积分按下式得出: T=(A+B+C+D+E+F+G+H+I) 式中 A——科研经费总积分数 B——发表论文总积分数 C——出版专著总积分数 D——学术交流总积分数 E——科研获奖总积分数 F——完成项目总积分数 G——获取专利总积分数 H——科技成果转让、产业化总积分数 I——纵向项目申报总积分数

一、科研经费总积分数(A)的计算方法 科研经费指本年度新进的科研经费,共分为四类,分别是:1)国家级项目经费;2)省(部)级项目经费;3)市(厅)级项目及各类横向项目经费;4)校基金项目经费。科研经费总积分数(A)为以上各类经费总积分数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2。 表2 科研经费记分标准(分/万元) 注:纵向项目可按内部合同或组内协商分配的办法核计每个成员的经费计分,并立项时上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横向项目可按内部合同分配经费,有经费到校时,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二、发表论文总积分数(B)为发表论文的积分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3 表3 发表论文记分标准(分/篇) 注:1、对于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按上表记分值分别乘以1.5、1.0、0.5的系数追加分; 2、论文记分只记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学生,第二作者为该生的导师,导师可视为 第一作者记分。 三、出版著作总积分数(C)为出版各类著作的积分数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4。 表4 出版著作记分标准(分/万字)

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修订稿) 为了加强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和《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1.纵向项目(课题):是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相关团体学会、行业协会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横向项目:是以经学校批准、并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科研经费账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不包括经营性、生产性等服务项目)。 3.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是指列入学校教务处、市级及市级以上政府、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主要指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基地、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等建设与改革的项目。 4.科研成果:是指有“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列入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成果奖励计划的科技、教科研、教学成果奖,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政计划奖励的论文(不包括各类不具有政府或行政职能的部门、社团组织或协会等所评奖的文章),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和教材等。 5.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参展获奖:是指由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列入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行业或专业协会)组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比赛、参赛计划,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比赛。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工作量基础分值

2019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 — 1 —

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 2 —

科技查新流程

科技查新的流程 1.委托: 凡委托咨询或查新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检索课题委托单》或《科技查新合同单》。对不需提交《科技查新报告》的委托,请用第一种委托单。填写《科技查新合同》应注意的事项为: (1)查新目的 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

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2)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是查新课题内容要点中具有新颖性的地方,和查新结论密切相关。请参照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多主题)要点简明扼要的 填写,最好一一列出。 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3)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3)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要着重说明查新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方法、科学技术特征、成果结构、工艺、配方、应用范围以及技术指标和参数或发明点;查新委托人自我判 断的国内外现有水平。 (4)关键词 选择可能出现在被检中文献主题词、标题、文摘等字段中,对表征文献主 题内容特别是查新点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所选择的关键词包括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分类号等。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 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 (5)参考文献 是指查新委托人列出的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这些文献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6)用户提出委托时,请同时提供一套能详细描述本课题(发明)的技术资料,如:研究工作报告(总结)、技术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鉴定证书等;课题主要参考文献(国内外),以及课题组成员在国内外发表过的与本课题有关的文献。 上述有关资料是检索查新和分析对比的依据,请用户务必如实提供,如因用户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查新失误,责任由用户自负,查新中心概不负责。 2.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查新中心根据委托课题的特征和查新级别,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受理。受理人员必须与用户面谈,了解课题检索范围、年限,有无 特殊要求等。对用户的经济支付能力应言明。 查新员接受委托,向委托人说明查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必要时和审核员 商量,和委托人签署查新合同。适当收取查新检索预付款。 3.查新检索: (1)查新人员在委托人的密切配合下,了解查新课题的实质内容,确定检索方式、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最新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讨论稿) 2014年3月28日 第一条为了调动广大职工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确立科学研究在学院发展中的先导地位,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对教职工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教育教学理论方法研究等方面工作的计量,是教职工评职晋级考核及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与教学工作量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按教学和科研岗位聘任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学院在籍按教学和科研岗位聘任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3年,下同)必须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量,具体定额标准如下: 1.按教学岗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教师,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1。 2.按科研岗位聘任(含按科研岗位聘任的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2。

3.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实验室维护与管理,且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3。 4. 除专职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实验室维护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4。 5.从事体育、艺术、外语教学的教师,减免20%的科研工作量;主要从事行政工作而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人员,应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一半。 6. 职工正常连续休产假、病假等,每满一月(按30天计),减免其相应科研工作量的1/10。 7. 凡为本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做出突出贡献,需要减免科研工作量的,由各部门向学院科研处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全面反映教职工的科研工作,科研工作量由科研课题、学术论文、教材专著、专利、成果转让、成果奖、学术活动、实践性成果等方面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科研工作量={科研课题工作量}+{学术论文工作量}+{著作工作量}+{专利工作量}+{成果转让工作量}+{成果奖工作量}+{学

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第一章查新委托的受理程序 1. 指导查新委托人填写查新委托书,同时提请委托者认真阅读“委托需知”。 2. 检查委托者所填写查新委托书相关内容是否全面、恰当。 3. 请委托者提交能较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资料,如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项目总结报告、成果申请表或研制报告、所发表相关文献等,初步审查委托者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查新要求。 4. 与查新委托者认真交谈,听取查新委托人关于查新项目的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技术特点,了解用户所掌握的该项目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初步判断查新项目的新颖点。 5. 与查新委托者就查新要求、查新范围、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收费等有关问题达成共识。 6. 委托者应在完成委托程序后,填写《查新合同》。其内容有:查新项目名称(中文、英文);查新目的;查新要求;查新时间范围;查新项目技术创新要点和查新点(即查新比较的具体内容、原理、结构、工艺、方法、用途等技术特征);查新检索词(主题词、关键词或分类号,化学物质登记号、作者、企业代码等;外文的检索词还包括规范词、同义词、广义词、狭义词、相关词等);查新委托单位;查新委托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 7. 查新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查新工作流程 第一步检索前准备。在检索前,查新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认真、仔细地阅读查新项目的资料、分析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特点。 2. 明确检索目的。 3. 根据检索目的初步确定查证主题的特指程度和学科范围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及相应检索词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

乡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乡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项目内容评分细则自评分 1 科技基础 工作 1、 2、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工作,及时 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要问 题(8分)。 每次4分。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技发展规 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推进科技进 步的重要政策措施并切实实施 (8分)。 每项2分。 4、乡镇科委机构健全,班子领导齐 全,有固定办公场所(挂牌); 配备和选派好村科技副职和骨 干乡镇企业副职,充分发挥其作 用(6分)。 每项2分。 5、年度科技工作总结(8分) 以乡镇党委、政府年 终工作总结为依据 2 加强科技 投入, 促进社会 发展 1、乡镇科技投入要列入本级财政 予算,比例不低于1.0%(10分)。 2、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4 分)。 包括年度财政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每项 2分. 3 推动农业 科技进步 1、组织先进适用技术、新机具的开 发、引进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 广,积极开展新品种的引进(10 分)。 引进新技术、成果、 新机具每项3分。引 进新品种3分,超过5 个以上计5分。 2、加强种、养、加科技示范园、示 范基地、示范项目建设(10分)。 每建一个示范园、示 范基地、示范项目3 分。列入国家、省、 市、区项目的分别加 7、5、3、2分。同是 国家、省市和区级项 目的,取最高分。 3、积极培育各类科技示范户,充分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4分)。 4、编发科技信息类刊物,传播适用 农业技术、科技信息,指导农民 发展生产(6分)。 每年不少于6期,每期 1分。 6、广泛开展适用技术培训(8分)。 每年不少于4次,每 次2分。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中共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委员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提升各级党组织工作管理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两基六业,实现科学跨越”的“十二五”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把水口山建设成“综合实力强、运行机制优、生态环境美、社会形象好”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企业愿景,按照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权,突出“围绕发展抓党建,创新党建促发展”的企业党建工作主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规律和途径,运用绩效管理办法,结合中国五矿内控评价体系,以“抓班子、带队伍、创和谐、促发展”为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能、提升党建工作绩效,实现“创新党建工作,创造党建品牌,增强企业软实力”的新时期企业党建目标,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绩效目标 1.抓班子。以“抓班子,带队伍,增效益、谋发展、促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带队伍。强化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实力不断壮大。 3.创和谐。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氛围更加和谐。 4.促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做到目标上共同追求,责任上共同承担,管理上互相融合,成果上共同分享,达到党政工作和谐互动局面,逐步形成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绩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党政融合原则。开展绩效管理,党建工作目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来确定,党建工作内容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党建工作管理绩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技改技措、科学发展、廉政建设、和谐稳定等全过程。 2.结果导向原则。通过绩效管理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整体绩效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3.全程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力求在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流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效果。

202X年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02X年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

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第十条县委组织部对各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的双管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平时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一)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6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佐证资料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县委组织部根据上报资料,采取专门检查、重点抽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三)半年考核评分作为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建平时考核分值。 第十二条年终考核由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评分、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构成。 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与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组通过听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党建工作测评等方式,综合评分。 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实行加分制,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提供的

科技查新技术规范GBT320032015

《科技查新技术规范》(GB/T 32003-2015) 为了加强对科技查新(以下简称查新)的管理,规范查新活动,保证查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13部分组成: 第1部分--基本术语,对查新活动中所使用的基本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2部分--基本原则,规定了查新活动应当遵循"自愿"、"依法查新"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3部分--查新委托人,规定了查新委托人的义务、行为规范、权利和法律责任。 第4部分--查新机构,规定了查新机构的受理、行为规范、查新收费以及法律责任。 第5部分--查新合同,规定了订立和履行查新合同的基本原则,查新合同的基本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6部分--查新人员,规定了查新机构在委派查新员和审核员时应当遵循的回避原则,查新员和审核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查新员、审核员的职责和查新人员的责任。 第7部分--查新咨询专家,规定了查新咨询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选择查新咨询专家的原则,查新咨询专家的行为规范、职责与责任。

第8部分--检索,规定了检索年限;介绍了检索方法的选择、检索策略的制定、检索结果的检验和调整。 第9部分--查新报告,规定了查新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第10部分--查新争议,规定了解决查新合同争议的原则和方法。 第11部分--档案,规定了查新档案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给出了查新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12部分--查新程序,规定了处理查新业务的程序:查新委托和受理、检索准备、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查找、完成查新报告、提交查新报告、文件归档。 第13部分--附则。 建议不了解查新业务流程的读者,先阅读第12部分,再从第1部分开始阅读;熟悉查新工作的读者,可从第2部分开始阅读;对于关注查新机构责任的机构负责人,可重点阅读第4、5、10部分;对于查新委托人,可重点阅读第3、5、10部分;对于从事查新业务的人员,可重点阅读第2、4、5、6、9、12部分;对于查新咨询专家,可重点阅读第7部分;对于查新档案管理人员,可重点阅读第11部分。 1.基本术语 以下给出的基本术语释义仅适合于查新这一特定领域,特此声明。 1.1查新

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及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

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名单(截止2014年10月)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河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上海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四川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天信息中心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山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天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冶金信息标准研究所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湖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广西区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矿产信息研究院铁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 兵器工业情报研究所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石化信息研究所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信息研究所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煤炭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一、综合类: 北京大学(Z01)复旦大学(Z02)华中科技大学(Z03)吉林大学(Z04) 四川大学(Z05)山东大学(Z06)武汉大学(Z07)西安交通大学(Z08)浙江大学(Z09)中山大学(Z10)中南大学(Z11)上海交通大学(Z14)二、理工类: 北京科技大学(L01)重庆大学(L02)东北大学(L03)东南大学(L04) 大连理工大学(L05)华东理工大学(L06)湖南大学(L07)江南大学(L08) 兰州大学(L09)南京大学(L10)清华大学(L11)天津大学(L13) 同济大学(L14)厦门大学(L15)中国海洋大学(L1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L17) 三、农学类: 中国农业大学(N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二批) 一、理工类: 石油大学(北京)(石油石化学科) (SH01) 北京师范大学(L18)长安大学(工学)(G0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科)(J01)河海大学(工学)(G02)华南理工大学(L20)石油大学(华东)(石油石化学科) (SH02) 华北电力大学(工学)(G03)南开大学(L21)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科)(D01)中国矿业大学(工学)(G04)华东师范大学(L19)二、农学类: 东北林业大学(N02) 三、医学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YZH01)

2018科技考核办法

2018年科技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在总结2017年科技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继续优化和推进科技工作考核,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千分制考核”为基础,重点科技项目考核为重点,加大专项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目标,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千分制考核” 1、考核原则:既要体现公平性,又要考虑各单位的差异性,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及年度综合考核。 2、综合考评分为技术创新基础考核、专项考核、指标考核三个部分,其中综合考核分值为基础考核和专项考核总分值,为各单位打分排队基础。指标考核为约束性考核,与各单位绩效相挂钩。 ①基础考核:是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千分制考核”为基础,包括:科技工作基础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成果管理四个方面,考核总分值1000分。具体打分标准见“ 2018年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月度基础考核表”。 ②专项考核:是根据不同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各单位在承担项目、条件差异等方面,对具有同等条件的单位进行同类考核,对不同条件的单位进行差异化考核。该项考核为技术创新月度考核加分项。考核总分值125分。具体打分标准见“2018年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月度专项考核表”。

③指标考核:是根据山西焦煤对集团公司五大控制性考核指标(研发费投入、成果鉴定、专利、获奖、科技减免税)进一步的责任分解,根据单位类别和具体情况细化、量化到各单位的一项考核,是对各单位基础考核的一部分,也是绩效考核的一部分,由技术中心和企管部分别考核。 3、每月考核结果将在集团公司科技系统内进行通报,各单位科技分管领导要及时将月度考核情况在本单位进行通报传达,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 4、各单位每月考核上报资料要认真组织,认真准备,做到考核资料齐全,考核工作严谨、认真,并于28日18:00点前,将本月考核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技术中心。要做到按时间要求上报,按规定内容上报,数据求证后上报,综合打分表经各单位总工程师(科技工作负责人)签字扫描后上报。未按规定上报的单位将在每月考核中予以兑现。 5、为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考核机制的落实,对当月考核得分800分及以上的单位,考核责任科室或课题组。对当月考核得分低于800分的单位,联责分管领导,考核的30%兑现分管领导,其余70%兑现责任科室或课题组。 二、重点项目考核 1、重点科技项目是指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山西焦煤重大专项及奖补资金项目、集团公司重点科技项目、集团公司研发费用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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