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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模板

企业资产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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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管理类

1、经济行为文件(董事会决议及上级批准文件);(资产管理部)

2、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产管理部)

3、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承诺函(由评估机构出具格式);(由事务所提供后盖章)

4、资产占有单位近三年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财务2009、2010、2011年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

5、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事务所提供后盖章)

6、资产占有单位成立时的批准文件;(资产管理部)

7、资产占有单位成立(最新)的验资报告;(资产管理部)

8、资产占有单位成立时投入资产的评估报告;(资产管理部)

9、资产占有单位投资各方的合资协议或合同;(资产管理部)

10、资产占有单位最新的公司章程;(资产管理部)资

11、资产占有单位的厂志或企业概况介绍资料;(资产管理部)

12、土地租赁协议或合同以及确定租金的依据(当地土地部分文件或土地评估报告等)。(资产管理部)

评估组进点后3日后提供

二、业务类

1、银行存款(财务提供)

1)含有评估基准日余额的银行对帐单;若帐面金额与银行对帐单金额不一致时,应提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注明其中未达帐项并说明原因;

2)如银行存款为定期存单,应说明存款起止期限、存款利率并提供存单复印件(审验原件);

3)银行存款询证函(另行提供询证函样本);

4)如有冻结的银行存款请提供冻结的相关材料及详细说明。

2、应收票据

1)“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资产管理部)

2)用于抵押的应收票据提供抵押文件;(资产管理部)

3)大额应收票据的复印件。(财务部)

5、应收股利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利润分配文件资(资产管理部)

6、应收帐款、预付帐款

2)对“涉诉”的款项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资产管理部)

3)基准日后已收回的大额款项,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汇款单、进帐单等;(财务提供,按评估工作组要求提供)

4)欠款单位破产、关闭或资不抵债证明;(资产管理部)

5)协助发放应收帐款(预付)帐款询证函(样本另行提供);(相关业务部门根据评估组要求进行函证)

6)金额较大的应收(预付)帐款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资产管理部根据评估组要求提供)

7)坏账准备明细项目;(财务部)

7、其他应收款

资料参照应收帐款

9、存货

1)大宗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库存商品(产品)近期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资产管理部根据评估组要求提供)

2)大额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资产管理部根据评估组要求提供)

3)大宗商品(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资产管理部根据评估组要求提供)

4)所有库存商品(产品)基准日近斯(前后两个月)的销售价格及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区分为畅销、正常销售及滞销等三种情况);(煤焦部及磷化工部按2012年7月31日销售商品品种提供书面说明)

5)请提供积压、损坏及淘汰等不能正常使用的原材料的明细并说明该部分存货的可变现价值情况。(煤焦部、磷化工及化工厂)6)提供截至2012年7月31日在用低值易耗品清单。(综合部)

10、长期投资

区分控股与非控股其他长期投资,提供的资料有所差别

1)对非控股股权投资,应提供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概况(内容包

括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公司章程(包括补充修改部分)及相关验资报告;(资产管理部)

2)对控股股权投资,应对被投资单位做整体评估,即比照本套文件资料提供,同时提供整套评估申报表。(由各子公司提供)

12、长短期借款

1)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财务部)

2)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财务部)

13、预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

1)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复印件;(资产管理部)

2)协助发放询证函;(根据评估工作组要求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

3)对于账龄一年以上的负债请提供无动态的书面证明资料;(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

4)大额应付款或预收款项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根据评估工作组要求由资产管理部提供)

5)对于暂估的应付账款请提供详细的供应商或承建商明细,相关合同及基准日已支付金额。(财务部)

14、预提费用

计提依据复印件(如大修计划、利息计算表、征收管理费的文件等)并说明已预提的费用是否是在评估基准日或之前应支付或承担。(财务部)

16、应交税金

1)如果资产占有单位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请提供减免税的批文(财务部)

2)请提供近期的纳税申报表。(财务部)

17、应付利润

提供利润分配方案的文件依据(如董事会决议等)。(资产管理部)

18、其他应交款

除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各种地方性收费的文件(计提依据)的复印件。(财务部)

三、房地产类(除注明提供部门以外的资料均由市场开发部提供)

1、建(构)筑物

1)房屋产权证或替代证明;(资产管理部)

2)厂区平面图(指工业厂房)、室外管线图(包括上水、下水、煤气、暖气、蒸汽、电线、电缆等);

3)典型工程的工程决(结)算书及施工图纸或工程概(预)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评估人员提供明细清单);

7)请提供主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合同书;

8)请提供主要房屋建筑物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筑规划许可证;

9)请提供房屋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证; (资产管理部)

10)涉及抵押担保的房屋建筑物请提供抵押担保合同及抵押担保清单; (资产管理部)

11)请说明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是否有违章建筑物及不能正常使用(不满足生产工艺或危房)的房屋建筑物;

12)请房屋管理和使用人员协助完成重要房屋状况调查表(评估人员提供清单及样表);

13)请提供当地基准日近期新建房屋所需花费的费用或成本项目(如当地行政事业收费、环保收费、人防收费、防洪收费等)并协助提供相关文件。

2、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在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

2)在建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3)在建项目招投标文件;

4)在建项目与主要承建商或供应商的合同书;

5)在建项目账面价值的构成说明(区分工程前期费用、建筑工程投资及其他投资);

6)在建项目概况说明材料(包括项目报批立项大至时间表、目前建设情况、项目投资情况、建设周期等)。

四、机器设备类

1、机器设备(除注明部门外均由资产管理部门提供)

1)大型国产设备的购货发票及合同;(根据评估组要求由财务提供)

2)典型进口设备的合同、报关单、装箱单;

3)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4)典型设备档案(包括运行记录、事故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5)大型设备大修、技改资料(近三年)(次数、时间、费用);

6)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会计制度或法规;

7)技术维护规定。

8)涉及抵押担保的设备请提供抵押担保合同及抵押担保清单;

9)请说明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是否有不能正常使用(不满足生产工艺、损坏或待修理)的机器设备;

10)若有请提供已报废未进行账务处理设备的报废文件或手续;

11)若有请提供待报废设备清单及相关的鉴定材料或说明材料;

12)若有请提供盘亏设备的说明材料;

13)若有提供近期购买设备的合同和发票(根据评估组要求由财务提供);

14)请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协助完成重要设备状况调查表(评估人员提供清单及样表);

2、车辆(除注明部门外均由综合部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按明细表序号填列)(应有照片);

2)对权利人不是资产占有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资料(购车发票、对方的产权承诺或双方共同的产权情况说明);

3)请提供车辆截止评估基准日的累计行驶里程;

4)请车辆管理和使用人员协助完成车辆状况调查表(评估人员提供清单及样表);

5)请提供车辆保险材料;

6)请提供基准日近期当地购买新车及登记所需花费的费用项目及金额情况;(财务部)

3、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市场开发部)

1)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竣工资料或验收资料;

2)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或大包合同;

3)在建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4)在建项目招投标文件;

5)在建项目账面价值的构成说明(区分工程前期费用、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及其他投资);

6)在建项目概况说明材料(包括项目报批立项大至时间表、目前建设情况、项目投资情况、建设周期等);

7)对于大修或改造性项目请与固定资产项目对应并说明是否有新增资产。

五、土地使用权类

1、地产权属资料(除注明部门外由资产管理部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协议;

3)国土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的处置意见;

4)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的支付凭证;(财务部)

5)土地使用权获取途径、方式、过程等背景资料。

六、铁路线路类(除注明部门以外均由市场开发部)

1)铁路线路建设工务配线图

2)线路各类工程的设计文件、竣工(施工)图纸、竣工决算书或验工计价资料(以上含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附属工程及大临,过渡工程);

6)请提供铁路线路的施工合同书;

7)请提供主要铁路线路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筑规划许可证;

8)请提供铁路线路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证;(资产管理部)

9)涉及抵押担保的铁路线路请提供抵押担保合同及抵押担保清单;(资产管理部)

10) 请线路管理人员协助完成铁路线路状况调查表(评估人员提供清单及样表);

八、商标类(见收益类资料)

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客户的全面配合,提供充分、可靠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客户的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特别是前五年的);

2.商标概况, 包括: 商标注册的时间,商标的注册地点、证书号、

保护内容、使用范围及商标的种类,有无其他商标(包括名称),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参加有关的国际性公约、协定(附件说明)等;

3.客户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出口历史及展望;

4.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包括注册证书及注册范围等、营业执照等;

5.客户的经营战略(长期规划),特别是今后五至十年的长期规划;

6.客户今后五至十年财务数据预测,资料包括:

1)销售、生产预测;

2)生产成本费用(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预测;

3)折旧及税金;

7.客户所在行业的竞争对手分析、客户对竞争格局的预测,?市场开发预测及自身投资能力分析。

九、收益法评估所需资料(与管理类资资料重复可不另行提供)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简要说明)(综合部提供书面资料,涉及资料数据由相关业务部门向综合部提供)

①企业名称及简介、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②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制企业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

③近三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④主要经营种类、经营能力,近年实际营业额,主要市场及市场占有率,本企业经营业务在同类市场的地位及竞争者情况;

⑤形成企业全部经营能力的状况(按100%生产能力填列),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已明确的投资计划);

⑥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⑦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是否受供应商限制。

3.同行业同类经营业务营业额、社会总需求量、市场饱和情况以及贵企业和竞争者比较其服务的优势及劣势;(煤焦部、磷化工部提供书面资料)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市场开发部)

5.公司主要客户及其总收入预计;(煤焦部、磷化工部提供书面说明)

6.公司与经营有关的一年以上的大单合同;(资产管理部)

7. 主要管理团队(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介绍;(综合部书面说明)

8. 历年来企业获得的各类证明材料(综合部)

①行业地位、排名证明资料;

②各种荣誉及奖励资料;

③媒体报道宣传资料;

④品牌(商标)的维护与保护措施。

11.公司销售网络培养过程及网络分布情况说明;(煤焦部、磷化工部提供书面说明)

12.公司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说明,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超出经营正常需求的溢余资产状况的说明;(资产管理部书面说明)

13.未来收益预测表:

未来五年收益预测及现金流量简表(财务部)

位:元

主要产品未来销售预测表(按性质分别填列)(煤焦、磷化工部)

单位:元

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预测表(按性质分别填列)(煤焦、磷化工部)

单位:元

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预测表(按企业实际分明细)

(财务部)

单位:元

未来五年技术改造、规模扩大情况统计表(市场开发部)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上述资料除需要根据评估组要求提供外,其余于评估组进点3日内提供

注:本次评估涉及到需进行整体评估的子公司有化工厂、四方、富源选煤、兴义南昆、金通、华光、凯胜、威箐、煤开部、上西铺、盘驰、盘实、盘鹰,请各子公司按上述清单提供资料。子公司提供资料部门可根据子公司部门设置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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