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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凝土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b7凝土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b7凝土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四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原材料

(二)配合比设计

(三)混凝土施工

(四)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五)混凝土组成材料的控制:

1、水泥

(1)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用于承重结构的、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加试凝结时间等(根据需要可采用

水泥快速检验方法预测28天强度)。

(2)凡水泥强度低于水泥标号规定的指标,或水泥的四项指标(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和混合材料掺加量)中任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时,称为不合格产品。

(3)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十一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查,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日期起32天内补报。(4)几个常用的水泥品质数据:

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一般为1—3小时,

终凝不得迟于12小时,一般为5—8小时。

2、骨料

对骨料(砂、石等)的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强度、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不含有机杂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骨料分普通骨料及轻质骨料。

(1)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咱、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密度(比重)、表观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2)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3)混凝土用的粗滑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可允许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4)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径的2/5。(5)砂子应为粗砂或石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子的量应不少于15%。(6)细骨料(砂)的质量标准

3、混凝土外加剂

(1)必须有生产厂家出示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厂名、品种、质量、

重量、包装、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进行性能试验。需要时应检验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经验证确认对混凝土无有害影响方可使用。

(2)按北京市建委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凡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外加剂的,均须持有北京市建材行管办统一印制的“北京市外加剂使用认证产品销售证”。

(3)根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规定,外加剂应作含碱量试验,并且应由生产企业提供碱含量和使用说明带入每1立方米混凝土的碱量应在1kg以下。

(4)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对不同品种外加剂分别存储,做好标记,防止混杂、错用。

4、混凝土掺合料

(1)为改善混凝土某些性能或节约水泥,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可掺入水硬性或填充性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相对应的标准规定(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等)。但掺量应经系统试验验证,确认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用以确定最大取代水泥量。

(2)掺合料易与水泥混淆,常因管理不善,在运输与存储时两者混淆误用,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因此,要设计明显标志,严防混淆误用。

5、混凝土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六)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下式确定

fcu,0=fcu,k+1.645σ

式中:fcu,0——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N/mm2);

fcu,k——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N/mm2);

σ————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N/mm2);当承包单位不具有近期的同一品种混凝土强度资料时,σ值可按下表取用

2、泵送混凝土的水泥最小用量为300kg/m3;混凝土水泥最大用量不宜超过550kg/m3。

3、结构用混凝土在施工前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材料有

变化时,应重新申请试配。配合比通知单应附配套的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配合比试块强度试验单(30天后及时补送)。

4、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生产设备或商品混凝土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的主要内容是:(1)试验室的资质条件及工作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管理台帐;(2)技术管理工作系统、机构设置状态;

(3)有无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术合同审核、材料管理、质量检验、混凝土开盘鉴定、运输、泵送、技术档案资料、操作规程和技术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4)现场搅拌设备,特别是计量设备的年检各可靠程度。

(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浇注前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混凝土浇筑方案时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浇筑工程量,劳力组织、施工设备、泵车位置、浇筑顺序、后浇带或施工缝的位置、混凝土原材料供应、保障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以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2)模板、钢筋应作好预检和隐检,在浇注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确保模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与设计相符,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模板内杂物已清除干净。钢筋位置固定正确,变形的钢筋已矫正,关键部位应再次查验钢筋品种、数量、规格、插筋、锚固情况;

(3)检查机具准备,对搅拌机、运输车、料斗、串筒、活塞泵、输送管线,振捣器等要准备充足,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已有所准备。必要时应进行试运转。

(4)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已办妥;

(5)对天气预报已做了解和必要的冬施、雨施准备;

(6)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2、常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对浇筑的混凝土应坚持开盘鉴定制度开盘鉴定表原则上每天都应根据料源情况进行调整;

(2)混凝土浇筑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已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拌站。

(3)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砼浇注中施工缝、沉降缝、后浇带处砼的浇注处理。(4)对结点中位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级要严格检查、防止低等级混凝土注入高等混凝土部位。

(5)根据混凝土浇注情况,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置监理工程师亲自监制的试块,并在标养后亲自送到监理试验室在监理人员监督之下做试验,以验证承包单位的试验结果。

(6)要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复盖浇水养护、防止混凝土出现裂缝。(7)承包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注,经监理工程师依拆模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3、冬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加强监理工程师对冬施的预控工作,要坚持冬施措施不落实不得施工的原则。冬施方案要根据工程进度、气温预测、施工环境做出详细的技术措施方案,规不定期好测温孔布置、测温方案、浇筑方案、拆模条件。方案要具体,可操作,结合工程,切合实际。照抄照搬,应付差事的冬施方案要求重做,重新审批。

(2)冬施方案实施前要认真检查落实,

①及时收集天气中期预报,依气温调整施工进度,完善施工措施;

②对冬施的砼配合比,外加剂性能,掺量必须提前做好审定;

③对应到场的保温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要提前检查到位情况;

④对拟采取的保温措施要做出科学的判断,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必须的热工计算审核;

⑤对商品砼及现场搅拌站的外掺剂,搅拌方法,计量等进行必要考察和监控等等。(3)抓好冬施关键点。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冬施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点的内容,并加强现场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作好以下册检查和抽测工作:

混凝土实际入模温度的监测;

混凝土外温度及温差的监测、分析,必须时要采用措施防止混凝土受冻和裂缝的发生。

加强对蓄热覆盖防风措施的督察,确保覆盖及时到位;

适时控制拆模时间及拆模后的保温及养护问题;

督促检查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包括同条件和转常温条件试件,均不得漏作。

4、夏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对高温环境下影响混凝土的因素进行预测分析,督促承包单位写好施工措施,并抓好落实。

(2)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方面作好检查和督促;

①原材料中,水泥是否选用合理,骨料是否有防止升温措施,外加剂(缓凝剂)是否用已被认证的合格产品;

②配合比是否考虑了夏期施工塌落度损失大的措施;

③浇筑方案是否合理,浇筑速度是否适当;

④养护条件是否有保证;

⑤温度控制是否有交(宜在气温30℃以下施工)等等。

5、混凝土的质量评定

(1)应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鉴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结构工程冬期施工尚应留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一组用以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另一组用以检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强度。

(2)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GBJ107—87为准。

(3)当对结构强度或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颖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或从结、构件中钻取芯样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做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6、混凝土工程缺陷修补的监理要点

(1)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缺陷,秘须按有关标准加以认定,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补方案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修补;

(2)需修补部位必须认真剔凿,用高压水及钢线刷将基层冲洗干净;

(3)修补用水泥品咱应与原混凝土的一致,强度等级一般高于原混凝土等级,并适量掺加微膨胀剂;

(4)修补部位,应略高于源混凝土表面,待达到构件设计强度后,再将外面凿平。

(八)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1)水尼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2)有下列情况之一未经复试即使用(或复试不合格未注明如何处理);

①用于承重结构工程的水泥;

②无出厂证者;

③储存期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

④水泥出厂日期及安定性不明,或对质量有怀疑者;

⑤进口水泥。

(3)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现场砂、石、泥土混杂,不采取处理措施(应委托试验室提出补偿办法;或组织加工处理;或予以更换);试验

批量不符合要求;

(4)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结块不处理,变质或不能均匀掺入混凝土;(5)水泥选用不当,砂石品种规格选用不当,现场不管理不善,料证不符;中途变更材料未及时重做试验,或不同品种材料混用水泥库不随清随用。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乱用经验配合比;

(2)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不交圈;

(3)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无开盘鉴定;

①无秤(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②有秤不用(无管理制度);

③秤坏了,或不准,或被砂厂垫死;

④无秤量加减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车车过磅;

⑤加水无计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度测试与记录;

⑥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整袋水泥不抽检;

⑦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⑧无配合比标牌;

⑨现场配合比未换逄成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⑩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4)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引气型外加剂搅拌时间过长、过短均不宜);(5)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定;

①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每100m3、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组);未留置备

用试块;

②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③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④防水混凝土缺抗渗试块。

(6)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3℃水中);

(7)试块试验值未折算;

①非15cm立方体试块未折逄;

②每组试块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取值计算错误。

(8)未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理统计分析;

(9)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规范、验收要求,无处理措施、无设计签认意见。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1)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如:未综合考虑浇捣路线,垂直与水平运输时间,搅拌供应能力、分层厚度、分组最少数量,振捣器最低配置数等造成混凝土初凝前不能保证上层混凝土覆盖并振捣完。

(2)无合理安排浇注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

如交接班时间,清刷搅拌机时间,中间吃饭休息时间等;

(3)事先不明确混凝土搅出浇完及到上层覆盖完最长允许延续时间:

①不测水泥初凝时间;

②不按气温、混凝土标号确定最长延续时间(GB50204—92)4.4.2条。

(4)不留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5)施工缝位置不合规定;

①梁板留在端部(应在跨中1/3范围);

②楼梯踏步板留在根部(一般应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跨中1/3范围);

③梁柱混凝土标号不相同时,将缝留在标号分界处(应留在跨中1/3处)。

(6)施工缝留法错误;

①甩槎不支模、混凝土任意流淌成坡槎较长;

②竖直缝只设一层钢板网,网后不支模振捣不实,接槎长或根底素浆不处理。

(7)施工缝处继续浇注混凝土时不符合要求:

①未达到1.2MPa强度,即开始继续浇筑;

②未剔除松散混凝土;

③不冲洗净,或冲洗后积水不清理;

④未铺浇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

(8)后浇带留置及浇筑不符合规定

①不按规范三种形式留缝甩筋;

②后浇带不设清扫坑,施工缝无法清扫冲洗干净;

③未按设计要求时间或在主要荷载未满后浇筑;

④浇注时气温太高;

⑤未优先选用微膨胀水泥;

⑥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后未充分养护。

4、混凝土一次浇筑过厚

(1)浇注混凝土无卸料平台(尤其是墙、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斗直接入模造成卸料分层过厚、振捣失控、不匀、漏振、模板变形、跑浆;

(2)浇注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应有的施工缝;

(3)泵送混凝土,无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过大,浇注混凝土太快,造成一次浇注过厚,振捣失控,模板变形;

1、接槎如未铺设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

(1)混凝土接磋不用同混凝土配合比的无石子砂浆;

(2)接槎砂浆不与混凝土浇注同肯;接槎砂浆厚度失控。

2、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结构变形。

3、混凝土浇后不按规定养护(也不刷成膜剂或养护灵)。

4、板缝或薄壁混凝土用大石子(应≤b/4,且应用小振捣棒插捣)。

5、冬施混凝土受冻:

(1)无有效的冬施方案、重视不够,准备不足;

(2)未优选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冬施混凝土,或采用矿渣水泥等不宜使用的水泥时措施不足;

(3)无有效加热、保温、养护措施(特别是柱头,墙顶、梁板端头等伸出钢筋接槎处保温不严);单纯依赖外加剂;

(4)未加抗冻早强剂,或掺量不准,不匀;

(5)折模过早,混凝土示达到“临界强度”,早期受冻;

(6)无认真的测量布置图及测温要求,测量不准,测温点无代表性,测温记录不及时分板、停止测温无依据,出现问题不采取措施。

10、大体积混凝土无有效的综合保证质量的施工方案,无防裂措施

(1)未采用低水化热水泥;

(2)未采用降低内部温度措施(如用降温排管,用低温水拌混凝土,用掺加料减少水泥用量,用掺小毛石混凝土,用缓凝剂,用护大浇注分层区段延续衔接时间以增加散热面等办法);

(3)未采取减少内外温差的办法;

如:冬施加保温覆盖、夏季浇水散热,控制升降温度及时分板内外测温记录采取相应措施;(4)未采用降低用水量增加密实度措施;

(5)未与设计协商设置必要的施工缝或后浇带并设置足够的构造钢筋。

11、对钢筋密集处,无相应措施

(1)未采用相应粒径的粗骨料混凝土;

(2)未采取模内外振捣或采用分段支柳暗花明浇捣办法;

(3)未事先与设计洽谈商适当改变钢筋排列、直径、接头等。

12、商品混凝土问题

(1)无商品混凝土通知单,混凝土小票、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未验证;

(2)现场不做坍落度检验,或无检验记录;

(3)出罐时间过长,混凝土已初凝,现场随意加水;

(4)混凝土不合要求时,不立即交涉、采取措施或退回;

(5)现场不留试块;

(6)泵送管内被清洗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中(应废弃);

(7)冬施中机具及泵送管路保温不好造成混凝土入模温度不符合要求。

(九)混凝土工程外观弊病

1、蜂窝

(1)配合比计量不准,砂石级配不好;

(2)搅拌不匀;

(3)模板漏浆;

(4)振捣不够或漏振;

(5)一次浇捣混土太厚,分层不清,混凝土交接不清,振捣质量无法掌握;

(6)自由倾落高度超过规定,混凝土离析、石子赶堆;

(7)振捣器损坏,或监时断电造成漏振;

(8)振捣时间不充分,气泡未排除。

2、麻面

(1)同“蜂窝”原因;

(2)模板清理不净,或拆模过早,模板粘连;

(3)脱模剂涂刷不匀或漏刷;

(4)木模未浇水湿润,混凝土表面脱水,起粉;

(5)浇注时间过长,模板上挂灰过多不及时清理,造成面层不密实;

(6)振捣时间不充分,气泡未排除。

3、孔洞

(1)同蜂窝原因;

(2)钢筋太密,混凝土骨料太粗,不易下灰,不易振捣;

(3)洞口、坑底模板无排气口,混凝土内有气囊。

4、露筋

(1)同“蜂窝”原因;

(2)钢筋骨架加工不准,顶贴模板;

(3)缺保护层垫块;

(4)钢筋过密;

(5)无钢筋定位措施、钢筋位移贴模。

5、烂根

(1)模板根部缝隙堵塞不严漏浆;

(2)浇注前未下同混凝土配合比成份相同的无石子砂浆;

(3)混凝土和易性差,水灰比过大石子沉底;

(4)浇注高度过高,混凝土集中一处下料,混凝土高析或石子赶堆;(5)振捣不实;

(6)模内清理不净、湿润不好。

6、缺棱掉角

(1)模板设计未考虑防止拆模掉角因素;

(2)木模未提前湿润,浇注后木模膨胀造成混凝土角拉裂;

(3)模板缝不严,漏浆;

(4)模板未涂刷隔离剂或涂刷不佳,造成拆模粘连;

(5)拆模过早过猛,拆模方法及程序不当;

(6)养护不好。

7、洞口变形

(1)模内顶撑间太大,断面太小;

(2)模内无斜顶撑,刚度不足,不能保持方正;

(3)混凝土不对称浇注将模挤偏;

(4)洞口模板与主体模板固定不好,造成相对移动。

8、错台

(1)放线误差过大;

(2)模板位移变形,支模时无须直找正措施;

(3)下层模板顶部倾斜或涨模,上层模板纠正复位形成错台;

9、板缝混凝土浇筑不实

(1)板缝太小,石子过大;

(2)缝模板支吊不牢、变形、漏浆;

(3)缝内杂物未清,或缝内布管;

(4)无小振动棒插捣或不振捣或振捣不好。

10、裂缝

(1)水灰比过大,表面产生气孔,龟裂;

(2)水泥用量过大,收缩裂纹;

(3)养护不好或不及时,表面脱水,干缩裂纹;

(4)坍落度太大,浇筑过高过厚,素浆上浮表面龟裂;

(5)拆模过早,用力不当将混凝土撬裂;

(6)混凝土表面抹压不实;

(7)钢筋保护层太薄,顺筋而裂;

(8)缺箍筋、温度筋使混凝土开裂;

(9)大体积混凝土无降低内外温差措施;

(10)洞口拐角等应用集中处无加强钢筋。

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与南沙河交汇处西北角基地内 建设单位: 山西博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西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山西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括1#楼、2#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2#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6.6米,局部高度101.7m,地下二层层高3.30m,地下一层层高2.80米,一至三十三层层高2.9m。1#楼占地面积1426.21㎡,建筑面积45605.4㎡,2#楼占地面积577.19㎡,建筑面积16277.80㎡。 二、编制依据 1.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2.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 3.怡然·易居项目施工合同及图纸 4. 地标及相关要求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填充墙裂缝问题;墙面抹灰裂缝问题;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问题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 1.3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4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1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质监机构是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2质监机构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质量监督的专业、下作内容、委托期限、行政处罚权限和相应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2.3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3.1 人员配备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结构合理主要指人员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配备合现;专业配套主要指具有与监督工程相适应的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人员;人员数量可按近五年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确定。省辖市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5万至30万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3万至20万平方米。 2.3.2省辖市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4,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85%以上;县级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6,这些人员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2.3-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办公场所要求:省辖市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应设置档案室、会议室、微机室等;办公设备要求:除正常的办公设备外,还应配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通讯设备等。交通工具要求:各级质监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交通):具。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指导手册(246页)

第一章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1.施工图审核及设计交底制度 1.1目的: 1.1.1施工图审核是为了深入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澄清疑点,清除差错与缺陷,使监理人员对工程细节做到心中有数。需要时,审核设计的合理性。 1.1.2设计交底是为了在施工前,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明确设计意图、设计思路、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明确答复。 1.2施工图审核的程序: 1.2.1施工图审核应在设计交底前完成。 1.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特殊情况下,受建设单位委托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报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组织专家协助项目监理部完成施工图审核工作。 1.2.3结构复杂或技术要求高、特殊重要的工程,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图初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1.2.4施工图审核应抓住以下要点: 1.2.4.1施工图的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图是否正式签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是否结合本地区情况;施工图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核部门审查通过。 1.2.4.2施工图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无误;设计说明和图纸是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1.2.4.3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道工程等各专业图纸间是否有矛盾。 1.2.4.4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是否有矛盾。 1.2.4.5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1.2.4.6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 1.2.4.7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审查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适用性及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1.2.5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的审查与施工图审核程序相同,且同时应符合《造价控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 1.3设计交底程序: 1.3.1设计交底会应在设计图审核后、正式施工开始前进行,可按专业、施工部位分别进行。 1.3.2设计交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项目监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根据《监理合同》、部份《施工招标文件》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按照预控、程控、终控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 1.4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重要质量控制点或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5 工程质量监理,不取代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能,不能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1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2.2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通知等。 2.3 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规定。 2.4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 3 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及“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采取跟踪或旁站

监理。 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预控”是事前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终控”是完工后的总体质量控制,通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处理的控制。 4 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的职权和责任 4.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有: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审查权、设计文件的确认签发权、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及验收权、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查阅权、质量否决权等。 4.2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不能解除或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但应承担因检查把关不严、决策指挥失误、明显失职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控制责任。 5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5.1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质量文件和设计图纸及设计通知单,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有关的测量控制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2)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质监人员上岗条件、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总站文件电质监[1995]11号附件编写引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标准。 3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机构 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XX文件《关于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为便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特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机构有以下成员组成: 站长: 副站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质监站成员: 汽机专业: 锅炉专业: 电气专业: 热控专业: 土建专业: 水工专业: 输煤除灰专业: 暖通专业: 工程档案资料:

4质量监督站职责 4.1 质量监督站受州、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领导,并对建设单位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 4.2 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4.3 参加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4 参加或组织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5 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和现场设备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4.6 协调有关单位对工程或产品质量的争议并进行仲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及时向中心站上报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5质量监督站权限 5.1 有权审查参与工程制造、监造、监理、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在资质审查中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否决意见。 5.2 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 5.3 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使用。 5.4 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项目,有权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拨款。 5.5 对分项、分部监督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准备不齐全,整体验评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5.6 对分项监督检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优良率较低,出现不合格项目较多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返工、停工整顿、重新制定施工技术措施。 5.7 有权提请主管部门奖励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龙腾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职责 6.1 质量监督站站长职责 6.1.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电力公司、电网公司、龙腾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和制度; 6.1.2 根据电力建设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和改进意见; 6.1.3 对质量监督站工作全面负责;

监理工作手册

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1接受工作任务 2根据工地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出该工地的质量管控计划 3组织现场技术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由该方案设计师与客户约定开工交底的具体时间,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设计师应及时和监理取得联系,明确下次交底时间 4勘察施工现场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意见 5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向客户说明并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与客户约定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 6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评估设计人员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让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7工程监理、设计师、项目经理、客户共同填写技术交底表,留作资料备份 施工监理程序及细则 工程开工时: 1到现场熟悉工地及设计图纸,同客户进行交流。 2施工监理、项目经理同客户签材料验收单。 3协同项目经理,设计师对现场问题和客户沟通 4做好现场问题记录 工程进行中 1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情况 2按照工程进度逐项验收并认真填写工程验收单 3对工地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 4竣工前全方位检查施工质量(开工插座、电话线、电视线、宽带线等要特别验收),自检合格后同项目经理、客户进行完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 1工程全部结束后,同项目经理、客户进行最后验收 2认真填写工地情况及考评意见上交工程部经理 3严格抓好后期服务的四小时回复制度,(填写维修单后,将维修时间和损坏原因,四小时之内答复客户及公司前台,维修完成后,四小时内回复公司前台) 工程验收规范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施工监理主持,项目经理,客户参加,各阶段验收结果必须有三方同一时间签字确认有效,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未经确认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各阶段验收单需验收后24小时内由施工监理上报工程部经理 第一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1对所有用于施工的材料进行验收 2现场交底时监理同项目经理、客户预约材料验收时间 3材料进场后项目经理通知监理、客户到现场验收 4未经验收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第二阶段:隐蔽工程及水电工程验收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五洲富隆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简况 五洲富隆工程,位于底星路东侧,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M。 本工程采用桩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和剪力墙抗震设防等级均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 3. 《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4.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规范。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渗漏、裂缝、回填土下沉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工程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工程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经管,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经管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要重点做好记录,建立和加强影像、文字等可追溯性内容的资料经管工作。 4.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 内容之一。 五、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根据监理工程实际,结合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质量投诉问题呈现的特点,分析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主要有回填土下沉、屋面、卫生间防水渗漏、墙面、地面裂缝、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将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指导手册

监理工作指导手册 目录 监理记录填写、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巡视主要内容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环保工程 巡视记录 旁站记录 监理日志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旁站主要内容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附件:巡视、旁站记录、监理日志填写范本及要求(各监理人可在范本的基础上按自身要求细化,原则上只允许比范本细致,不能减少)。 监理记录填写、管理办法 监理办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结合浙江公路建设管理情况和公司实际,对监理记录的填写工作进行了规范,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如实、准确、详细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做好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监理记录分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总监日志)三种(按照最新的施工监理统一用表)。 2、记录人:巡视记录和旁站记录由进行巡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监理日志由监理机构(总监、或监理办指定记录人)记录。巡视记录、监理日志(总监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旁站记录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记录内容 1)巡视记录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记录一下内容: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自检和工序交接;发现问题及处理问题的记录,问题处理后的闭合情况,监理指令下发情况及闭合情况,以及按浙路(GL)146表巡视记录、按要求填写。 监理人员每天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宜旁站的项目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旁站一览表》。 2)旁站记录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的项目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人员应按附表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做好旁站记录;应按照浙路(GB)147表旁站记录要求记录,特别是主要检测数据的记录,主要施工项目、人员到位、工艺合规性简述、发现问题及处理问题的记录,问题处理后的闭合情况等。

项目监理工作手册(2016版)

项目监理工作手册 广州市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编制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项目监理工作手册 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办法》(2006年)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国家与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2、本册内带“▲”号内容或格式是必备资料,也是投资额较小(500万以下)项目的基本要求,实际监理过程中结合监理部情况参照本册要求执行。本册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范、规程、规章执行。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部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拟《成立项目部申请报告》J-GL22,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签发成立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至相关单位。 2、监理部成立后,总监任命现场监理人员及分工以《监理机构联系单》JL43报送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按投标承诺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项目实施时如有变更,以《监理报告》JL07报发包人批准,总监变更由公司发文至相关单位。 3、总监组织监理人员收集发包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计文件、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测量控制网(点)资料等,验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后,填写《顾客提供财产验证记录表》(附表2)。

4、▲总监主持编写《监理规划》,组织相关监理人员编写《监理细则》,《监理规划》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以《监理报告》JL07的形式报发包人批准。 5、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总监签发《进场通知》JL01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主持或与发包人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编写▲《会议纪要》JL42由总监签发有关单位。 6、总监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审核设计图纸,填写《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意见单》JL29,经总监核查确认后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盖章,签发▲《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JL30,承包人方可用于施工。 7、监理部应在与有关方约定的时间内,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召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并由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编写▲《会议纪要》JL42由总监签发有关单位。 8、▲总监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填写《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JL31附项目划分表及有关说明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增减项目时应及时按同样程序进行项目划分调整。 9、▲总监组织相关单位编写《XX工程项目检测计划》。依据合同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分别编制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的自检计划、跟踪检测计划和平行检测计划,报送发包

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编制依据……………………………… 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四、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二)填充墙裂缝………………………………… (三)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 (八)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一 工程名称:上思县财政局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概况: 工程主要功能为商住楼,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810.03㎡。本工程为一栋27层商住楼及一层地下室。地上一层为商铺和架空停车,二至五层为停车库,六至二十七层为住宅,地下室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679.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975.23㎡,地下室建筑面积703.92㎡,建筑占地面积719.80㎡,建筑高度86.300m,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83.600m,室内外高差和工程定位详见总平面地位图。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63.00万元。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共计2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皖交建管〔2013〕190)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省级监督项目除外)。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公路隧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养护大修等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本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单位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试验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和关键设备性能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关键设备状况;

工程监理公司员工手册

工程监理公司员工手册 目录 序言 1、员工遵守事项 2、新员工面试及录取 3、试用期 4、考勤制度 5、假期 6、培训 7、员工奖惩制度 8、保险 9、培训 10、员工奖惩制度 11、辞职、辞退 12、离职 13、健康检查 14、保密 15、报销制度 16、安全手册 17、附则 序言

企业愿景——学习、创新、持续成长、做世界一流工程管理专家。 经营观念——专业技术、创新服务,为顾客提供工程管理最佳解决方案,一切从顾客开始、超越顾客期待,为顾客创造价值。企业精神——厚德、勤勉、好学、努力不懈; 敬业、自信、规范、创新不止。 人才观念——我们培养学习型员工、造就业型企业,建立事业成功的互助平台。 我们关注每一位员工的成长,实现企业目标与员工价值 的共同发展。 1、员工应遵守事项 1.1精诚团结,互相合作。 1.2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1.3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1.4员工有责任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情况汇报。 1.5办公文明,保护办公用具,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1.6员工应视公司的财产、安全保卫工作为己任。 1.7员工有一下情况,必须立即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报告,若因个人资料发生变更,造成通信不畅或其它后果,所有责任均有个人负责。a、姓名变更b、身份证换领c、学历、职称、岗位技能证书变更d、通讯方式变更 1.8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网站上浏览公司最新动态,公司在网络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视为已传达到每位员工。

1.9正常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卡。 2、新员工面试及录取 2.1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的方法,秉承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2公司新员工须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经相关领导面试合格,行政人力资源部确认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见附件2) 2.3所有新员工需满足以下要求: 2.3.1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体检证明,其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正面免冠相片两张,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工卡。 2.3.2通过鞍山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 2.3.3公司将保留对员工的工作履历、证明文件等进行查证的权利,对弄虚作假者有权作解除劳动关系,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3.4经录用的员工由该部门负责人按公司有关文件制定该员工工资,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力资源部通知计划财务部门办理工资。 3、试用期 3.1员工由正式上班,经雇佣双方同意后签订劳动协议,试用期时间按相关法律规定。 3.2部门经理或工地负责人应在试用期内对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 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总体概况 1.2 电力工程概况 新建35kv***电力线路一条,为****等负荷供电。 1.3 工程范围 2 监理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由我监理标段管内的35kv***电力线路工程为***KM,,35kv电源电缆线路0.3KM。 2.2监理工作重点 从本监理标段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下工程是本标段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 ⑴电力隐蔽工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⑵35KV电力线路跨越***国道施工; ⑶***地段的电力工程施工。 3 监理工作的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监理大纲》及《监理合同》的要求,遵循“严格公正、科学求实、质量第一、全面监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经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和风险管理,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努力实现以下目

标。 3.1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全线创优规划。杜绝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3.2 工期目标 按委托人的工期要求,本监理标段进度总目标为:35KV***电力线路及其相关工程于**年**月***日完工。 3.3 投资目标 按施工标段SK标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合同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确保不突破(合理变更设计除外)。严格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尽量避免索赔,使投资力争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以内。 3.4 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人身伤亡及设备重大、大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5 合同管理目标 全面、准确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时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出现违约行为,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合同争议,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3.6 信息管理目标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准确、迅速、全面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6]270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 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水利(水电、水务、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4]124号)做了相应修改,现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0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细则△通知 抄送: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松辽委、省政府法制办、厅机关有关处室。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同级授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各类水利工程必须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内,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行业内的设计、监理、施工及质量检测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一、管理组织关系‥‥‥‥‥‥‥‥‥‥‥‥‥‥‥‥‥‥‥‥‥‥‥‥‥‥‥‥‥‥‥‥‥3 二、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4 三、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及人员配置‥‥‥‥‥‥‥‥‥‥‥‥‥‥‥‥‥‥‥‥‥‥‥‥‥4 四、基本设施配置‥‥‥‥‥‥‥‥‥‥‥‥‥‥‥‥‥‥‥‥‥‥‥‥‥‥‥‥‥‥‥‥‥4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监理工作内容清单‥‥‥‥‥‥‥‥‥‥‥‥‥‥‥‥‥‥‥‥‥‥‥‥‥‥‥‥‥‥‥5 二、监理工作方法‥‥‥‥‥‥‥‥‥‥‥‥‥‥‥‥‥‥‥‥‥‥‥‥‥‥‥‥‥‥‥‥‥6 第四章施工文件和监理文件 一、施工文件编写与报审‥‥‥‥‥‥‥‥‥‥‥‥‥‥‥‥‥‥‥‥‥‥‥‥‥‥‥‥‥‥8 二、监理文件编写与报审‥‥‥‥‥‥‥‥‥‥‥‥‥‥‥‥‥‥‥‥‥‥‥‥‥‥‥‥‥‥9 第五章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模板 一、编制与使用说明‥‥‥‥‥‥‥‥‥‥‥‥‥‥‥‥‥‥‥‥‥‥‥‥‥‥‥‥‥‥‥‥10 二、监理标准文件‥‥‥‥‥‥‥‥‥‥‥‥‥‥‥‥‥‥‥‥‥‥‥‥‥‥‥‥‥‥‥‥‥10 三、监理工作表式模板‥‥‥‥‥‥‥‥‥‥‥‥‥‥‥‥‥‥‥‥‥‥‥‥‥‥‥‥‥‥‥12 四、监理工作文本模板‥‥‥‥‥‥‥‥‥‥‥‥‥‥‥‥‥‥‥‥‥‥‥‥‥‥‥‥‥‥‥21 附件 附件一施工单位表式模板目录‥‥‥‥‥‥‥‥‥‥‥‥‥‥‥‥‥‥‥‥‥‥‥‥‥‥‥‥50 附件二施工单位表式模板‥‥‥‥‥‥‥‥‥‥‥‥‥‥‥‥‥‥‥‥‥‥‥‥‥‥‥‥‥ 51 附件三10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参建单位责任清单及工作清单参考‥‥‥‥‥‥‥‥‥‥‥‥ 73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实 施 细 则 (范本) 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专业工程特点 描述工程的规模、质量、进度要求及主要分部内容。 二、安全职责分工 1、总经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 三、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施工单位不符要求开工前准备工作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缺 缺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存在隐患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不符要求 存在隐患 不合格 不停工整改 四、安全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安全控制目标: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安全的规范、标准要求。采用主动控制、预先控制、动态监督管理跟踪监控的手段,对施工安全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工程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控制要点 对本工程包含的各分部分项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检查标准实施。一般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用具、洞口防护、临边防护、脚手架、提升设备、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控制要点。 五、监理工作方法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监理工程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标准规范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措施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并报建设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监督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并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档案的活动。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监督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等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证书及合同; (4)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5)施工图审查报告和批准文件及完整的施工图和勘察报告; (6)其他需要的文件。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监督机构应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开始实施监督。 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前,监督机构应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据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监督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发至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 《方案》应明确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以下简称质监组)和监督负责人。质监组应有2名(包括2人)以上监督人员组成,监督人员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案》应明确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频率和监督控制点。 监督机构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受监工程项目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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