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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培训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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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2007年6月27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整体看,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贯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指期货筹备“高标准、稳起步”的精神,符合当前我国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条件下建设金融期货市场的要求。在上述规则发布以后,中金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进展、股指期货仿真交易运行情况和境外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动态,继续深化包括业务规则完善在内的各项准备工作,于2008年3月启动业务规则修订工作,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梳理、反复论证和认真修订,形成了目前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修订原则

为确保股指期货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此次业务规则修订遵循了“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优化基础制度设计,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等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提高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提高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修订保证金调整的有关规定;收紧持仓限额标准;强化大户报告监管要求;修订强制减仓执行条件;强化连续同方向单边市情况下交易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程序性要求;完善有关结算担保金计算和收取的规定。

二是为落实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相关监管措施和要求,具体体现在:加强会员持续监管,增加会员应当持续满足交易所会员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强化会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交易所自律监管的要求;增加会员应对其客户的交易行为加强合法合规性管理的内容;新增日常检查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内容;将跨市场操纵和不配合交易所日常检查等情形纳入违规处罚情形;规定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措施;丰富交易所处罚手段,增加暂停受理开立交易编码申请、限制或者暂停业务以及调整会员资格类型的处罚措施。

三是为充分实现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功能,更好服务于现货市场,结合仿真交易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了股指期货相关基础制度,主要包括:为适应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及投机、套利和套保等不同交易目的需求,完善交易编码制度;为发挥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套期保值效率,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程序,将套期保值审批由按照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为防范纠纷发生,明确交易成立、生效和认定的标准以及分级结算体制下结算会员的代为履约义务;综合考虑熔断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本次修订取消股指期货熔断制度;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将交易所每日交易信息中成交量和持仓量的披露单位由会员改为结算会员。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交易编码的开立

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满足投资者不同交易目的的需求,规定会

员和客户可以根据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机交易等不同目的分别申请交易编码;要求会员在为客户开立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客户,对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为满足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分户管理资产的要求,规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可以以其分户管理的资产组合向交易所申请开立相应的交易编码。

(二)交易的成立、生效和认定依据

为避免有关交易成立、生效和认定的争议和纠纷,在《交易规则》中增加了期货交易的成立、生效时间及认定标准的有关内容。规定买卖申报经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交易所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义务;依照交易所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所系统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三)完善有关竞价交易的相关规定

进一步完善有关交易竞价的相关规定,规定股指期货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期货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增加“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

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措施”的规定。

(四)会员资格变更业务下的持仓移转

股指期货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当发生交易会员更换结算会员和会员资格变更这两种情形时,都可能涉及交易会员与受托结算会员之间的持仓及相应交易保证金的移转问题,此次修订在《结算细则》“交易会员更换结算会员”一章中增加会员资格变更下的持仓移转的情形,同时将章名改为“委托结算关系变更下的持仓移转”,对持仓移转业务进行全面规范。

(五)保证金制度

为加强风险控制,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对《风险控制办法》中关于“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的规定进行调整,改为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同时删除“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六)熔断制度

在未采取涨跌停板制度的境外市场上,熔断制度作为一种价格波动控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冷静市场情绪和平衡市场指令的作用。中金所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尝试引进该制度,进行了大胆探索。但考虑到该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实

施该制度的条件还不够成熟。此外,我国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都已经实行了10%的涨跌停板制度,对于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七)涨跌停板制度

考虑季月合约的波动性可能较近月合约大,借鉴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在规则中增加“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规定。

(八)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明确对于结算会员的限仓标准为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九)强制减仓制度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

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十)套期保值制度

为促进套期保值的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的效率,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同时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十一)信息披露制度

明确交易所披露的每日交易信息中的活跃月份合约的范围以及会员单位的标准,明确“活跃月份合约”为“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含)和当月合约”;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将“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改为“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十二)会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监管

为加强对会员的持续监管,增加“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对会员的业务运作、风险管理、技术系统等提出要求,会员应当持续满足上述要求”之规定;同时在《会员管理办法》总则中增加会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交易所自律监管等有关要求。

(十三)关于日常检查和监管措施

进一步细化了交易所对会员业务、内控的合规性及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的内容。此外,增加了交易所在会员监管过程中,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问题的会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约

见谈话、限期说明情况、责令改正、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专项调查、责令处分有关人员、限制或者暂停相关业务、提请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等监管措施的规定。

(十四)违规违约处罚措施及处罚情形

为加强对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罚,将跨市场操纵行为及会员不配合交易所日常检查纳入违规违约情形;为确保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的落实,增加对违规开户会员进行“暂停受理开立交易编码申请”的处罚措施;提高对会员违规行为处罚措施的针对性,增加“限制或者暂停业务”和“调整会员资格类型”的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规修改情况,删除相关条款中“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的处罚,保障纪律处分措施的合法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金融保险)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品种和合约 第三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第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X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第六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七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八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 第九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俩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十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

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壹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壹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壹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壹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壹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十二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壹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三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第十四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十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席位是指会员参和交易所期货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且接受交易所监管、服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会员能够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壹个或者壹个之上的席位。 第十七条会员申请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运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郑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目录 一·菜籽油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5: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2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基准交割品: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用菜籽油》(Q/ZSJ 003-2007)四级质量指标及《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交割细则》规定的菜籽油。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交 割细则》。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3倍;新月份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一般月份持仓量与保证金: 交割月份菜籽油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实行最大单边持仓的绝对量限制(不含跨期套利持仓)。具体见下表(单位:手):

交割单位:5吨。 菜籽油交割标准由交易所依法自行制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用菜籽油标准》(Q/ZSJ 003-2007)(以下简称《菜籽油所标》,见附件三)四级质量指标的菜籽油。 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菜籽油所标》三级、二级、一级质量指标的菜籽油可以交割,无升贴水。 自每年6月1日(含该日)起至当年12月1日止(不含该日)入库的菜籽油,其酸值不 1、我国菜籽供应和价格 菜油作为菜籽加工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菜籽产量和价格影响很大,而菜籽的产量和价格又受菜籽种植面积、天气状况、供求关系决定。 (1)我国菜籽种植面积 菜籽种植面积近几年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农民的种植意愿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农民种植意愿受上年菜籽收购价格、小麦收购价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中国金融期货交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 中国金 融期货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第五条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二)遇国家法定长假;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 第六条交易所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 第七条结算准备金的管理适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涨跌停板制度 第八条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10%。 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 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20%。 第十条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第一个单边市的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称为D2交易日,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称为D0交易日,下同),D2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D2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持仓限额制度 第十一条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 第十二条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第十三条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100 手; (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 25%; 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前款第一项限制。

期货研究报告 初稿

期货市场研究报告 广西鸿正投资有限公司 GUANGXI HONGZHENG INVESTMENT CO.,LTD 二O一一年三月

目录 一、期货概述..................................................................................... (一)什么是期货 ................................................................................... (二)期货的种类 ................................................................................... (三)期货的功能 ................................................................................... (四)期货交易的特点........................................................................... (五)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 (六)期货的交割方式........................................................................... 二、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 (一)国内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二)四大期货交易市场简介............................................................... (三)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活跃,交易额稳步提升......................... (四)未来期货市场 ............................................................................... 三、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原理............................................................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二)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 (三)套期保值的原理........................................................................... (四)套期保值的种类........................................................................... (五)不同参与者的套期保值策略和方式..........................................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和缺陷...............................................................

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历史概况和现状分析

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历史概况和现状分析 摘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进入了一个创新和发展的新时代。而筹备多年的股指期货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4月16日正式挂牌上市,首批4个合约开始交易。股指期货的推出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并对已经上市2年多的股指期货市场进行简单的现状分析。 关键词金融期货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指期货 一、引言 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固定汇率制被浮动汇率制取代,7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应对国内经济和在汇率自由浮动所带来的影响,西方各国纷纷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以往的利率管制得以放松,由此导致了利率波动日益频繁而剧烈。在这种背景下,外汇期货和利率期货等金融期货衍生品应运而生。伴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及其交易方式的不断进步,股指期货也在80年代初产生。在金融期货推出的短短20多年时间里,其交易迅速发展。目前,在国际期货市场上,尽管商品期货交易量在不断增长,但其相对量却是下降的,金融期货已经逐渐成为主要的期货品种,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在2011年,金融类衍生品交易量占全部期货期权交易量的较大比重,约为88.7%,其中排在成交量前三位的股票指数、单个股票及利率衍生品交易量合计占全部衍生品交易量的76.2%。商品类衍生品交易量占全球衍生品交易量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010年的13.39%降至10.4%。1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开展金融期货交易试点,推出了外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但由于当时市场调节尚不具备,除国债期货外,另两类期货都未形成规模。虽然这些早期的尝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但却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目前,我国金融环境相对于90年代初期有了显著1资料来源:期货日报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2730661.html,/Newspaper/Show110260.html

2013年度期货市场十大新闻

2013 年度期货市场十大新闻 1、国债期货9 月6 日重回中国资本市场国债期货9 月6 日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时隔18 年,国债期货重回中国资本市场,作为国际衍生品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品种,国债期货是金融期货中当仁不让的“王者”。然而,市场的热度距投资者的预期和成熟市场经验出现了一定差距。作为现券市场持有量和交易量最大机构的商业银行以何种形式参与国债期货 市场,目前监管层尚未有定论,相信未来商业银 行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将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2、国内期货挂牌9 个新品种步入“ 40时代” 今年相继上市了焦煤、动力煤、石油沥青、铁矿石、鸡蛋、粳稻、纤维板、胶合板8 个商品期货品种和国债期货1 个金融期货品种,至此,国内期货品种增加至 40 个。统计显示,从2008 年到2012 年,国内共新上市了 13 个商品期货品种。而今年以来已经上市9 个期货新品种,这在近年来是非常少见的。期货部分 品种已经从单一品种发展到产业链上下游,在服务国民经济龙”事件损失卖空7130 手股指期货合约 的纵深和广度上都有显著的延伸。3、光大证券对冲“乌2013 年8 月16 日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11:06 ,当月合

约 IF1308 突然大幅飙升, 2 分钟内上涨近 70 点,早盘最高 冲至 2399 点。根据中金 所昨日公布的主力合约 IF1309 的持仓明细来看,光大期货 由于增仓了 7023 余手空单至 10194 多手,跃居空头一哥的 位置。18 日,证监会通报了 8月 16 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 示,为对冲“乌龙”事件损失,光大证券当日将 18.5 亿元股票 转 化为 ETF 卖出,并卖空 7130 手股指期货合约。 证监会 30 日通报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调查和处理结果, 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光大 证券违法所得 8721 万元,并处以 5 倍奉,罚没款金额总计 5.23 亿元,同时停止其证券自营业务, 对原总裁徐浩明等四 高管采取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的措施。 光大证券 9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 截至 9月6日收盘, 全部平仓完毕。值得注意的是,光大证券此次为对冲风险而 种。 公告显 公司“ 816事件” 中为对冲风险而购入的股指期货空头合约已 买入的期货空头合约损失了 430 万元。 4、上海期货交 易所 6 个期货品种开展连续交易 7月 5日,上海期货交 易所正式启动黄金、白银的连续交易, 11 月 20 日连续交易 的期货品种从贵金属扩展到铜、铝、锌、 铅四个有色金属品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I)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品种。 第五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执行价格间距、卖方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执行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九条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十条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或者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交易所的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 第十二条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其客户和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第十三条交易会员可以从事经纪或者自营业务,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批准、变更和终止,须经交易所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预审,董事会批准,报告中国证监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二)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三)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四)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决定;

揭秘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揭秘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揭秘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期货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那么期货都在哪些地方交易呢? 期货作为一种正式的合同合约,有自己的集中交易场地,一般都是选在正规的、专供期货交割的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 国外耳熟能详的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以及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等等。我们看国际新闻的时候, 它们时不时就会蹦出来。 国内正规、官方的期货交易所共有四家,分别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姑且 称它们为中国期货四金刚吧。 四大期货交易所 对期货交易来说,交易所是个可以一提的好地方。它解决了以前交易混乱、无序的状况,为交易者们系统提供了期货交易是品种、 结算、风控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我国正规的期货交易所,全国有四家,其中金融类别的期货都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而商品类别的期货在其他三个期货交易 所内进行交易。 这四家里,名气最高的应该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毕竟冠名的是中国,牌子响亮,自然给人的感觉是地位也要高出其他三家一些,金融相关的期货都在这里集中交易。它是简称是中金所,坐落在上 海的浦东新区。 其他的三家以城市名称命名的期货交易所,地点一目了然,基本上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名气最响,而且上金所和中金所离得很近。

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没有叫期货交易所,都是直接以商品来命名,这也间接反映出了他们的交易品种特性。大商所的交易体量和市场份额均高于郑商所。 交易品种 期货的交易分类可以分为商品期货、金融期货、贵金属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等。每个交易所的期货上市品种是不一样的,四家都有自己的分工。 最牛的中金所的交易上市品种只有两个,股指期货(IF)和国债(TF)。虽然类型是简单粗暴了点,但在期货交易市场上,这两个品种的成交额可是中流砥柱,占掉了一半左右的容量。 上期所的上市品种,以金属为主,是国内主要的金属交易场所,有黄金、白银,也有螺纹钢,橡胶,更有铜铝铅锌等品种。 大商所既有豆类、玉米、鸡蛋等农产品,又有塑料、PVC、铁矿石等工业品。但大商所还是以豆粕为知名的期货交易品种。豆粕是一种高蛋白质,可以做牲畜和家禽饲料的主要原料,因此它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肉类和禽类的价格,是农产品中的交易龙头。 最后一家郑商所,基本上还是以农产品为主,有白糖、小麦、菜籽油、棉花等,也有PTA等纺织业的原材料,发电厂的原料动力煤等。 我们可以看出,四家期货的交易品种,中金所是金融资产,其余三家以大众产品为主。 高顿CFA研究中心的Kate指出,期货和股票一样,风险同样很大,而且期货的价格变动对国内外的许多行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杀入期货市场,也是需要做好风控,提高警惕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细则、 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通知 2010-2-20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规则、细则、办法及合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 8.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9.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10.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结算会员的期货结算行为,加强对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的监督管理,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结算会员结算业务是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特别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对其受托交易会员办理的期货结算业务。 第三条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关系的确立与变更 第四条交易会员应当委托结算会员为其进行结算,且只能委托一家结算会员为其进行结算。 第五条结算会员受托为交易会员结算,应当签订结算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 第六条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签订结算协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的规定,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交易指令下达方式及审查或者验证措施; (二)保证金标准; (三)交易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四)风险管理措施、条件及程序; (五)结算流程; (六)手续费标准; (七)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 (八)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 (九)协议变更和解除;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双方约定的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中国期货市场的认识与思考

对中国期货市场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期货交易是商品生产者为规避风险,从现货交易中的远期合同交易发展而来的。期货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认识研究期货,利用好期货市场对于发展中国日益活跃的商品流通体制,促进中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期货交易改革监管 一、认识期货 期货合约,简称期货,是一种跨越时间的交易方式,指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约,同意以约定的价格、时间以及其他交易条件等,交收指定数量的现货。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期货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商品期货又分工业品(可细分为金属商品(贵金属与非贵金属商品)、能源商品)、农产品、其他商品等。金融期货主要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工具)如股指、利率、汇率等,各类期货交易包括期权交易等。期货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对于现货交易的一种提升和发展。 期货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功能、防止市场过度波动功能、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功能以及促进公平竞争功能等四大功能,这些功能对于发展中国日益活跃的商品流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期货是继外汇外的最大的交易手段。 期货交易是商品生产者为规避风险,从现货交易中的远期合同交易发展而来的。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某一时间交收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买卖契约代替。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历史上最早的期货市场是江户幕府时代的日本。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 中国古代已有由粮栈、粮市构成的商品信贷及远期合约制度。民国时期曾经成立过多个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随着国家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市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和现货价格的不公开以及失真现象、农业生产的忽上忽下和粮食企业缺乏保值机制等问题引起了领导和学者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而现在,我国拥有以能源与金属商品期货交易为主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以经营农产品期货为主的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及以经营金融期货为主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其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变化对国内外相关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且这四家期货交易所的交易量都在世界名列前茅,这说明我国的期货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也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 二、对于中国期货市场的思考 我国现代的商品交易期货市场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历经20余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期货市场,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中国期货市场得以快速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最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对于期货市场的重视及对期货市场的政策引导。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拉开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2010年4月16日中国推出国内第一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2011年4月15日中国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世界上首个焦炭期货合约。2012年12月3日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首个玻璃期货合约。这一系列成就,都有中国政府在背后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统计学英文词汇最全

A Absolute value 绝对值 accept接受 acceptable region接受域 additivity可加性 adjusted调整的 alternative hypothesis对立假设analysis分析 analysis of covariance协方差分析analysis of variance方差分析arithmetic mean 算术平均数association 相关性 assumption 假设 assumption checking 假设检验availability有效度 average 均值 B balanced平衡的 band带宽 bar chart条形图 bathtub curve浴盆曲线 beta-distribution贝塔分布 between groups组间的 bias偏倚 binomial distribution二项分布binomial test二项检验 C calculate计算 case个案 category类别 center of gravity重心 central tendency中心趋势 chi-square distribution卡方分布chi-square test卡方检验 classify分类 cluster analysis聚类分析coefficient系数 coefficient of correlation相关分析collinearity共线性 column列 compare比较 comparison对照

components构成,分量 compound复合的 composite hypothesis复合假设concomitant variable共变量confidence interval置信区间consistency一致性 constant常数 continuous variable连续变量control charts控制图 correlation相关correspondence analysis对应分析covariance协方差 covariance matrix协方差矩阵critical point临界点 critical value临界植 crosstab列联表 cubic三次的,立方的 cubic term三次项 curve estimation曲线估计 D data数据 default默认的 definition定义 deleted residual剔除残差density function密度函数dependent variable因变量description描述 deviations差异 df.(degree of *******) 自由度diagnostic诊断 dimension维 discrete variable离散变量discriminant function判别函数discriminatory analysis半别分析distance距离 distribution分布 E equal相等 effects of interaction交互效应efficiency有效性 eigenvalue特征值 equal size等含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

附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股指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者事实。 第三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附件一)。 第五条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开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第六条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可以通过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向开户人进行书面询问。 如果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 如果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附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一、历史背景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AMC获准向对口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并用这些钱向四大行收购1.4万亿元不良资产。 二、四大资产公司困境与转型 由于AMC在成立时都是以账面价值收购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都挂在AMC的账上,因此形成了AMC羞于示人的财务报表。粗略估计,AMC按25%左右的回收率,其政策性业务的亏损将超过万亿元。截至2007年,除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能足额偿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本息之外,其他三家均无力持续履行还贷义务。 (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病 1.不良资产处置 第一次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损失由国家承担,但第二次剥离的商业性不良资产的盈亏,则由AMC用自己的经营收入归还央行再贷款本息来承担,假如处置不利,再贷款的损失就由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去弥补。 2.盈利状况 转型后盈利状况,除去处置不良资产商业化过程中的亏损,在先前AMC最为看好,具有“自主造血”机能的证券行业里,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却一直表现不佳。 3.体制弊病 现在四家AMC都忙着转型,其实质仍然是穿新鞋走老路,仍然是穿着官服,却干着经商活动的“四不像”组织———既非市场组织,也非行政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之前的毛病,现在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有。 4.资本金之困 成立之初,国家财政分别为四大AMC注入100亿资本金,但其中约80%属于实物性资产,现金只有20亿元左右。由于资产折旧和利息负担的原因,当初的100亿的资本金已不足额。

结算数据文件格式说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结算数据文件格式说明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3年8月

1.文档属性 文件属性内容 文件名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_结算数据文件格式说明 文件编号CFFEX_IT_DOCMGM_THB_0015 文件版本号V1.4 文件状态正式 作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技术部 文档编写日期2006-11-3 文档发布日期2006年11月 2.文档变更历史清单 文件版本号修正日期修正人备注V1.1 2009-07-07 中金所技术部修改移仓文件格式 V1.2 2009-11-26 中金所技术部修改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格式V1.3 2013-7-3 中金所技术部去除TXT格式说明 V1.4 2013-8-30 中金所技术部修订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新增 国债期货客户分项资金明细表3.本次修改变更说明 序号变更内容简述 1.“变更期货公司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修改为“客户移仓资金及持仓变化 明细表” 2.“变更结算会员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修改为“交易会员变更结算会员资 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3.新增“会员资格变更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4.修改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中项目中文名称 5.V1.3去除TXT格式的结算文件说明 6.V1.4修订“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增加“减免手续费”、“交易保证金”、“交 易持仓保证金”、“交割持仓保证金”; 新增国债期货客户分项资金明细表用于国债期货交割分项资金说明。

目录 第一章DBF格式 (5) 1申报单 (5) 1.1文件命名 (5) 1.2文件格式 (5) 2成交单 (5) 2.1 文件命名 (5) 2.2 文件格式 (6) 3标准合约结算表 (6) 3.1文件命名 (6) 3.2 文件格式 (6) 4标准合约结算明细表 (7) 4.1 文件命名 (7) 4.2 文件格式 (7) 5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 (7) 5.1 文件命名 (7) 文件格式 (8) 6会员超仓通知 (9) 6.1 文件命名 (9) 6.2文件格式 (10) 7强平通知(会员资金不足) (10) 7.1 文件命名 (10) 7.2文件格式.10 8结算会员交割情况表 (11) 8.1 文件命名 (11) 8.2 文件格式 (11) 9交易所强平通知(客户超仓) (11) 9.1 文件命名 (11) 9.2 文件格式 (11) 10交易所追加保证金通知 (12) 10.1 文件命名 (12) 10.2 文件格式 (12) 11客户移仓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12) 11.1 文件命名 (12) 11.2 文件格式 (13) 12交易会员变更结算会员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13) 12.1 文件命名 (13) 12.2 文件格式 (13) 13会员资格变更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14) 13.1 文件命名 (14) 13.2 文件格式 (14) 14国债期货客户分项资金明细表 (14) 14.1 文件命名 (14)

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雎岚韩慧君赵娟穆静发表于:《深圳金融》2011年第11期 我国自2010年4月16 0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来,迄今股指期货市场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在此,我们试图结合国际股指期货市场发展规律,总结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不足,同时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对股指期货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中国股指期货发展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年多来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走势平稳,交芴量大。总体来看,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平稳,投资者移仓操作均匀,合约切换顺利,交割率较低。因此,合约到期对期现货市场运行没有产生过大的影响,成交最没有出现异常放大,期现市场价格也未出现异常波动。 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股指期货从2010年4月16日幵始交易,当年累计成交金额达到82.14万亿元,占2010年全年期货市场成交总额的267。。来自中金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4月1日收盘,沪深300股指期货已累计成交52.3万亿元。 二是股指期货套保作用逐渐发挥。对机构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的套保功能尤为重要。资料显示,20多家券商在2010年已经成功地运爪股指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部分券商的交易收益#至超过亿元;此外,公募搞金专户已逐步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其中大多数是利用股指期货开发绝对收益产品。

三是股指期货投资者结构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尽管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在现阶段交易参与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但伴随着保险资金、社保耥金、卩?11以及信托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相关办法的陆续出台,股指期货的投资荞结构将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也表现出渚多不足,例如:个人投资者准入存在隐性门槛,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行业自律缺失,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尚未建立等。从国际市场的经验来看,由于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具有卨倍杠杆的特点,会放大风险,恶意操纵其至会酿成股灾。此外,针对我国还需考虑国际竞争对金融市场安全的影响,如允许外资进入股指期货市场可能对市场造成波动等。因此,如何合理高效地监管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则显得至关重要。 股指期货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前沿的新兴产品,具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新”既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多样化的投资机遇,也构成对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一大“挑战”。如何建立市场的规范化监管制度,树立投 资者的信心,建设6好的市场投资环境,是当前我国乃至全球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议题。 二、从国际股指期货市场发展趋势看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股指期货市场发展趋势接本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品种创新与国际化趋势;交易所兼并与改革趋势;电子化交易网络支持的全球股指期货市场融合趋势;新兴市场将股指期货视为金融改革突破口的趋势。下面我们就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从新品种创新、加强与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附件一)。 第五条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开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第六条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可以通过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向开户人进行书面询问。 如果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 如果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附

件二)。交易所对相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所对相关账户进行正常管理;对于事实不清楚、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相关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第七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督促在本公司开户的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并将该表作为客户资料妥善保存。 第八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指派专人通过交易所系统录入开户人申报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并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录入信息与开户人申报信息一致。 第九条对于不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信息、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配合报备工作的开户人,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 第十条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责令其整改,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一)未及时、准确、完整向开户人传达本指引相关规定; (二)未及时、准确、完整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更新; (三)纵容、诱导、怂恿、协助开户人进行虚假申报、隐瞒事实真相; (四)未妥善保存客户资料;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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