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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学习笔记

视野ID:henry2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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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修订背景 (1)

二、主要变动 (1)

(一)适用范围 (1)

(二)基本概念 (1)

(三)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处理 (1)

(四)不同计量单元的处理 (1)

(五)整合各项准则解释的相关内容 (2)

(六)披露 (2)

三、主要内容 (2)

(一)适用范围 (2)

(二)重大影响的判断 (2)

(三)初始确认和计量 (3)

1.合并直接相关费用的处理 (3)

2.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4)

(四)后续计量 (4)

1.成本法 (4)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4)

(2)投资收益的确认 (4)

2.权益法 (5)

(1)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5)

(2)权益法的应用程序 (5)

3.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7)

(五)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8)

一、修订背景

财政部自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06))及其应用指南以后,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相关变动,通过准则解释等文件陆续修订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内容。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AS 27(2011))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2011))。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2006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财政部于2012年11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3年2月16日。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 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 2(2006)同时废止。

二、主要变动

CAS 2(2014)的主要变动包括:

(一)适用范围

CAS 2(2014)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

(二)基本概念

由于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CAS 2(2014)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 33(201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 40(2014))进行判断,CAS 2(2014)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三)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处理

作为国内国际准则讨论多年的问题,CAS 2(2014)率先明确,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不同计量单元的处理

CAS 2(2014)引入了IAS 28(2011)中不同计量单元分别按不同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的理念。在权益法下,对于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投资,以及分类为持有待售的投资,可以单独按照CAS 22或持有待售资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五)整合各项准则解释的相关内容

CAS 2(2014)整合了准则解释引入的几项变动:分步实现合并、分步处置子公司时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企业合并取得投资相关费用不再资本化;成本法和权益法转换中的“跨越会计处理界线”理念(陈奕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讲义(一)——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的最新变化》,2010)等。

(六)披露

CAS 2(2014)不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要求,对于子公司、联营或合营企业中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CAS 41(2014))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CAS 2(2014)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原“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被并入CAS 22规范,不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承担的是被投资方的经营风险。而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投资方承担的是投资资产的价格变动风险、被投资方的信用风险。两种投资所承担的风险特征显著不同,因此,应当由不同准则进行规范。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其定义和判断适用新修订的CAS 33(2014)。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方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其定义和判断适用CAS 40(2014)。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CAS 2(2014)对重大影响的判断提供了指引。

(二)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CAS 2(2014)并未实质修订重大影响的定义,但是新增强调:在判断重大影响时,应

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此规定是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控制的判断保持统一,它源于IAS 28(2011)。需要注意的是,考虑潜在表决权时,只能考虑“当期”可转换或可执行的潜在表决权,对于以后期间才可转换或可执行的潜在表决权不应当考虑。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判断重大影响时,需要考虑当期可转换或可执行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是,在采用权益法对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进行计算确认时,则不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或包含潜在表决权的其他衍生工具的影响,除非此类潜在表决权在当前即可获得与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相关的回报。

实务中,对于重大影响的判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三)初始确认和计量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初始确认和计量,CAS 2(2014)仍然区分企业合并取得和其他方式取得两种类型进行规范,主要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如下:

1.合并直接相关费用的处理

CAS 2(2014)第五条新增规定:“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条是自201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2008修订)(IFRS 3(2008))合并成本的理念,并扩大至IFRS 3(2008)未规范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修订此项规定的原因在于,收购直接相关费用并不属于收购方和出售方为企业合并而交换的公允价值的一部分,而是收购方为获得公允价值服务而进行的单独交易。同时,无论这些服务是由收购方的外部主体还是内部成员提供的,一般均不形成收购方在收购日的资产,因为所获得的利益在接受服务时即已消耗。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合并中,将收购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单独交易,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准则中,将直接相关费用作为购入资产的成本予以资本化,是存在不一致的。

CAS 2(2014)第六条规定:“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 37)的有关规定确定。”根据CAS 37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的直接相关费用,应当冲减发行收到的对价后计入相关权益项目。在财政部《关

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进一步明确,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不属于发行权益性证券的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在IFRS下,并未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一般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非企业合并时还包括直接相关费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CAS 2(2014)采用了原IFRS和US GAAP中的“权益结合法”,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下推到个别财务报表中,使得此类投资成本的初始确认和计量与IFRS形成差异。同时,它和一般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和计量模式(以支付对价公允价值及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成本)也形成差异。

(四)后续计量

1.成本法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由于CAS 2(2014)将CAS 2(2006)中“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排除,因此,CAS 2(2014)中的成本法仅适用于对子公司的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成本法对子公司的投资进行核算,主要是为了避免母公司以权益法计算的利润进行提前分配,从而导致已分配利润无法从子公司足额收回,形成法律上的超额分配。

“投资性主体”对其子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应按CAS 33(2014)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CAS 33(2014),投资性主体对其不同类型子公司的核算方法为: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相应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此类子公司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投资性主体的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此类子公司均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收益的确认

CAS 2(2014)删除了CAS 2(2006)中“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并修订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即不再区分投资前获得的净利润分配额和投资后的分配额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此项修订是在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引入的,它源于IASB于2008年5月发布的《在子公司、共同控制主体或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成本(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IASB删除原先区分投资前和投资后留存收益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原因是由于重述投资前的留存收益难度较大且成本较高,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不可行的。有时,此类重述还可能涉及主观运用后见之明,从而降低了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同时,为降低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高估对子公司的投资,IASB 特别强调应当对此类投资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进行减值测试。(IAS 27(2011)结论基础第BC14-20段)

2.权益法

(1)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权益法适用于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其中合营企业的定义和判断指引已由CAS 41(2014)修订。

CAS 2(2014)新增了两项权益法的适用豁免:

1)投资方持有的联营企业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可以对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需要注意的是,该部分可选择单独处理的投资,首先应当满足CAS 22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分类条件。

2)当持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分类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两项权益法适用的范围豁免,均源于IAS 28(2011),其体现了IFRS下根据投资方持有目的、风险特征等因素将同类资产分为不同计量单元,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的理念。

(2)权益法的应用程序

权益法的应用程序一般可以划分为两部分: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2)对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确认。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CAS 2(2014)对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未做修订。应用权益法时,首先应当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权益法下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类似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比较合并成本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程序。差异在于,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当投资成本大于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不会单独确认一项“商誉”,而仅对产生的“负商誉”进行确认。

2)对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确认

在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前述调整后,是对持有期间,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进行确认。此时,确认程序也类似于针对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①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被投资方与投资方的重大会计政策差异,并以投资时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方的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以此为后续步骤的计算基础。

②抵销投资方和被投资方“顺流”、“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中归属于投资方的份额。

此规定是在2007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中引入,它源于IAS 28(2003)。在权益法下抵销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未实现损益,也体现了权益法属于“单行合并”的本质,即,权益法采用了针对子公司的“完全合并”中类似的“主体观”,将投资方及其享有被投资方的份额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在该经济主体范围内发生的交易相关未实现损益,应当

予以抵销。

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被视为一个经济主体,但是,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它们则是彼此独立的。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的固有视角差异,即使权益法被视为“单行合并”,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与“完全合并”类似的程序,仍然避免不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调整。当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发生“顺流”和“逆流”交易时,在母公司主体视角下,投资方只能通过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两个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对交易中产生的归属于投资方的利得和损失进行抵消。但是,在经济主体视角下,交易中产生的归属于投资方的利得和损失,则需要通过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其他相关科目进行抵消,例如收入、成本、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

③对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进行确认。根据CAS 2(2014),基本确认原则是: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对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比较受关注的一个变动,是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份额的确认问题,该问题在国际和国内准则下已讨论多年。起初,讨论的问题只涉及股权被动稀释或增加时的会计处理。在2012年11月,IASB发布的《ED/2012/3——权益法: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 号的修订建议)》中,IASB 认为应将此类利得或损失计入权益而不是损益,并将讨论范围从股权被动稀释或增加扩大到所有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净资产变动。

关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处理,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最终,CAS 2(2014)采用了观点1的意见,将此类变动金额计入所有者权益。但是,CAS 2(2014)并未明确,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哪一个明细科目,以及后续处置股权或终止采用权益法时,是否将此类变动转入当期损益,还需要在后续制定准则应用指南等文件时进一步明确。

3.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现行IFRS要求,在个别财务报表上对所有投资采用成本或金融工具模式计量,权益法只在合并报表适用。这样,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诸如权益法下“顺流”、“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属于CAS 2(2014)特有的规定。2013年12月,IASB发布了《ED/2013/10 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对IAS 27的修订建议)》(征求意见稿),提议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核算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中的投资时,允许将权益法作为一项选择。截至目前,IASB尚未得出最终结论。

此外,对于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处理,IASB预计将于2014年第二季度才能得出最终结论,因此,CAS 2(2014)的结论有可能与IFRS形成差异。

(五)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一般处理原则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关键在于对原先(或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累计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财政部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引入了IFRS下的“跨越会计处理界线”的概念,即,从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跨越到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或者相反方向的跨越,属于一项重大经济事项,需要对原持有股权视同处置后,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相反,如果未跨越界线,则不对原持有股权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上表,CAS 2(2014)尚未完全采用“跨越会计处理界线”的概念,主要的差异包括两种情况:

(1)因追加投资导致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原账面价值对原先持有股权持续计量,且个别财务报表中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也不在转换日结转计入损益;只有在合并报表层面,才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结转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2)因减少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需要对剩余投资追溯适用权益法,视同自始即采用权益法对该投资进行核算。

在IFRS下,采用了完全的“跨越会计处理界线”的概念,且在个别报表中不适用权益法,不存在上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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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公司住所:part2。 第四条公司由3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412726 身份证 412726 身份证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条经营期限:10年(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付。【由出资人分期缴付,或由出资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XX年内缴足】。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试题】2014年全国高考政治试题(全国卷)含答案

【试题】2014年全国高考政治试题(全国卷) 24.2013年某县的橙子大获丰收,但成熟时间较往年推迟,错过了在春节前上市的最佳时机,造成滞销。后来,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橙子滞销问题得到了解决,实现了“惊险一跃”。经济学之所以把上述过程称为“惊险一跃”,是因为 A.商品价值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B.货币流通手段的作用不易发挥 C.商品使用价值很容易被损耗 D. 商品价值难以用货币表现 25.从国际经验看,当一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00-10000美元时,消费偏好和消费结构会发生变化。201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6700美元,这意味着我国居民 A.商品消费支出占比增加 B.服装消费支出占比增加 C.旅游消费支出占比增加 D.家电维修支出占比增加 26.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列措施中有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是 A.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B.调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 C.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7.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因收购外汇资产而相应投放的人民币新增2.76万亿元,远离于2012年的0.49万亿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种因收购外汇资产而增加本币投放的做法 A.会加大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 B.会提高国内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C.会加快人民币的流通速度 D.会提升人民币的实际购买力 28.陶渊明“结庐在人境”,却感到“而无车马喧”。朱自清听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却认为“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出现这些认识现象是因为 ①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客观存在 ②意识对外部世界的反映具有主动性和自觉选择性 ③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的局限性影响意识的产生和发展 ④人的主观世界影响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A.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9.心理学家将一条饥饿的鳄鱼和许多小鱼放在同一个大水箱里,中间用透明的玻璃隔开。

2019-2020年中考政治试题及答案

2019-2020年中考政治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 是最符合题意的) 1.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将 24字核心价值观分成三个层面。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 A.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B.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C.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D.民主、自由、文明、博爱 2.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将 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右侧漫画讽刺的是() A.形式主义 B.官僚主义 C.享乐主义 D.奢靡之风 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宽容是支撑中国人精神生活的支柱之一。 下列说法中表明“宽容友善”的是() A.授人玫瑰,手留余香 B.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C.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D.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4.一滴水珠总想跃出大海,到外面去看看整个世界。同伴和鱼儿劝阻它,它都不听,一天, 当海上起风时,它猛地跃出了海洋。可它一探头,就瞬间消失了,这则寓言说明() A.个人离不开集体 B.集体需要成员团结合作 C.集体离不开个人 D.集体必须有共同的目标 5.跳楼身亡的姜某,在生前的博客中,记载了丈夫王某的一些不良行为。姜某死后,网友在 口诛笔伐王某的同时,启动了“人肉搜索”,王某大量的个人隐私被传到网上,网友的行 为() A.是国扶正义的表现 B.割裂了权利与义务关系 C.明辨了是非与善恶 D.破坏了国家的网络安全 6.一味地依赖别人,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他人身上,时时事事靠别人指点才能过日子的人, 是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的,这种人表现为() ①经常听取父母与老师意见②无意识地以别人的看法评价自己 ③接受礼物时先推辞再接受④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北自己能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坚强的意志能促使人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开发,能使人积极地迎接挑战,不断地超越自我。 下列能突出说明这一道理的是() A.东汉时期的杨震拒收礼金 B.李时珍编著《本草纲目》做了千万次试验 C.朱光潜一生立三次座右铭 D.吴文俊从零分起步锲而不舍终成数学家 8.日常生活中,有人会随口答应别人的请求:“没问题,这事包在我身上!”很多时候“没问题”成了“大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他根本解决不了,这告诉我们() A.生活中时时有承诺 B.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承诺的链接 C.承诺时应量力而行 D.兑现承诺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9.“我是看科幻小说长大的,这些书将我带到另一个世界,满足了我无止境的好奇……”卡 梅隆正是在试图认知全新世界的探险中拍摄了《阿凡达》等多部名片,可见好奇心()

2014年普通高考全国课标卷Ⅰ 文综政治试题

绝密★启封前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政治(课标卷Ⅰ) 说明:本卷为课标卷Ⅰ,由学科网政治解析团队第一时间独家人工录入。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 合题目要求的。 (2014全国课标卷Ⅰ)12.按现行规定,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年利率)一年期为3%,两年期为3.75%。老陈有10 000元闲置资金,准备存两年,那么,这笔钱以一年期连续存(第一期 学科网利息计入第二期本金)两年的利息比存一个两年期的利息 A.少141元 B.多141元 C.少150元 D.多150元 (2014全国课标卷Ⅰ)13.图5是某国20年来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率的变化图。从图中可以推论出该国居民 ①消费行为越来越不理性 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③日用品消费支出不断增长 ④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14全国课标卷Ⅰ)14.某知名家电企业通过互联网收集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并根据他们的特殊需求专门生产了近万台定制彩电。从消费者下单到生产、配送、安装,整个过程仅耗时一个 月,比传统批量生产模式(含产供销)少用半年多的时间。与传统的批量生产模式相比,这种定制 生产模式能够 ①充分发挥企业规模优势,降低生产成本②以需定产缩短生产周期,减少企业库存 ③更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④优化企业决策流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 财政平衡制度。完成15~16题。 (2014全国课标卷Ⅰ)15.2010~2012年,中央财政对8个民族省区(即5个自治区和青海、贵州、云南3个省)的转移支付总额达26055亿元。国家对民族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是 ①提高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地位的主要手段 ②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享有更多自治权的措施 ③协调少数民族特殊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表现 ④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

2014年高考文综政治试题及答案

2014年高考政治试题大纲卷 24、2013年某县的橙子大获丰收,但成熟时间较往年推迟,错过了在春节前上市的最佳时机,造成滞销。后来,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橙子滞销问题得到了解决,实现了“惊险一跃”,经济学之所以把上述过程称之为“惊险一跃”,是因为 A、商品价值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B、货币流通手段的作用不易发挥 C、商品实用价值很容易被消耗 D、商品价值难以用货币表现 25、从国际经验看,当一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0-10000美元时,消费偏好和消费结构会发生变化。201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67000美元。这意味着我国居民 A、食品消费支出占比增加 B、服装消费支出占比增加 C、旅游消费支出占比增加 D、家庭维修支出占比增加 26、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列措施中有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是 A、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B、调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 C、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建立健全公子正常增长机制 27、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因收购外汇资产而相应投放的人民币新增2.76亿元,远高于2012年的0.49万亿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种因收购外汇资产而增加本币投放的做法

A、会加大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 B、会提高国内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C、会加快人民币的流通速度 D、会提升人民币实际购买力 28、陶渊明“结庐在人境”,却感到“而无车马喧”。朱自清听到了“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却认为“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出现这些认识现象是因为 ①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离不开客观存在 ②意识对外部世界的反应居于主动性和自觉选择性 ③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的的局限性影响意识的产生和发展 ④人的主观世界影响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反应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9、心理学家将一条街的鳄鱼和许多小鱼放在同一个大水箱里,中间用透明的玻璃隔开,最初,鳄鱼毫不犹豫地向小鱼发起进攻,但每次都碰壁了。多次进攻无果后,他放弃了努力。后来心理学家取走玻璃挡板,小鱼在鳄鱼身边游来游去,但鳄鱼始终无动于衷,最后饿死了。“鳄鱼实验”进一步佐证了 ①动物心里没有能动性,不能通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 ②动物心里没有适应性,不能根据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③动物心里没有创造性,不能通过环境以满足生存的需要 ④动物心里没有主观性,不能创造现实世界所没有的幻想的世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17年新公司法修改了哪些

2017年新公司法修改了哪些 针对2014年公司法的修改,本文主要从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方面进行解读。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2014年公司法的修改内容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最新公司法修改内容的解读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2014年公司法的修改内容: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2014年高考全国新课标卷Ⅱ政治试题

2014年高考全国新课标卷Ⅱ政治试题 12.劳动价值论认为,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在货币产生后,下列关于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D) ①流通中商品价格的高低是由流通中货币的多少决定的 ②价格是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价值 ③价格是商品使用价值在量上的反映,使用价值越大价格越高 ④价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13年12月,财政部公布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宣布对760多件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作为世界最大的外汇储备国,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国降低进口关税能(A) ①改善国际收支结构②鼓励企业海外投资 ③刺激居民消费需求④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近年来,我国多地多次出现了空气严重污染的雾霾天气,PM2.5(细颗粒物)是导致雾霾的重要因素。图5为某市PM2.5主要污染物来源的构成图。为治理空气污染,该市政府可采取的经济措施是(C) A.提高燃煤企业排污标准 B.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C.增加财政投入扶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推广 D.限制企业和居民对机动车的购买和使用 15.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B)

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 A.①-②-③ B.①-④-③ C.②-③-④ D.④-③-① 16.某地乡村的“民主恳谈会”大致经历了从公民对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对话型恳谈”,到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的“决策型恳谈”,再到参与政府财政预算的“参与式预算恳谈”三个发展阶段。该地“民主恳谈会”的发展表明(D) ①公民行使预算监督权成为基层民主发展的方向 ②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 ③公民参与基层政府预算决策是基层民主建设的目标 ④沟通交流、参与决策和管理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各种专业服务。2012年11月,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共470个。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是(C) ①提升社会组织地位,弱化政府管理职权的体现 ②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手段 ③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的举措 ④政府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移交给社会组织的表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14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世界经济论坛非洲峰会上指出,中方愿与非方合作建设非洲高速铁路网络、高速公路网络和区域航空网络,促进非洲大陆互联互通并愿提供金融、人才和技术支持。中国对非援助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发展与非洲国家的关系(D) ①彰显中非是战略互信、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区域共同体 ②符合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和中非人民的共同愿望 ③反映了中国是推动非洲经济发展、造福非洲人民的主导力量 ④表明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拓展中非共同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介绍了我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风貌的有代表性的饮食文化。该片在电视台播放后引起了极大关注,产生了广泛影响。通过《舌尖上的中国》,人们感受到的,不仅有美食的味道,还有历史的味道、人情的味道、家乡的味道,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完成19-20题。 19.《舌尖上的中国》之所以引起高度关注并产生广泛影响,是因为(B) ①中华餐饮文化蕴含着浓郁的人文情怀 ②中华餐饮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反映 ③现代传媒极大地提升了中华餐饮文化的魅力 ④现代传媒丰富和扩展了中华餐饮文化的内涵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人们从美食中体味深厚的文化意蕴,表明(C)

证券法2019年修订内容

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在出售证券和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真实地说明证券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出售并提供符合投资者上述条件的证券和服务。 购买证券或接受服务时,投资者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的明确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证券公司拒绝提供或者不提供所需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其后果告知并拒绝按照规定出售证券或向其提供服务。 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的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投资者根据财产,金融资产,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得有误导或欺诈行为。证券公司无法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募集人,自行或者通过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委托上市公司董先生代其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其职权。股东的权利,例如提案权和表决权。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律师应当公开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付费或变相形式征求股东权利。 公开招揽股东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以保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第九十二条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成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召开会议的程序,会议规则和其他重要事项。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聘请债券受托人为债券持有人,并订立债券受托人协议。受托人为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决定变更债券受托人。债券受托人应当勤奋负责,应当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如果债券发行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债券受托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或参加民事诉讼或清算程序。。 第九十三条发行人因欺诈性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

2014年广东高考文科综合政治试题word版

2014年广东高考文科综合 政治部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4. 广东某市出台政策,实施农业“一镇一品”示范建设工程,通过招商引资,引导龙头企业与试点镇对接,构建平价商店、机场超市、网站、连锁店等组成的网络化销售平台,显著带动了当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一成效利益于 ①借力政策扶持,整合资源优势②降低商品价格,确立竞争方向 ③创新营销模式,优化发展战略④调整消费结构,增加产品供给 A.①③B.①④ C.②③D.②④ 25. 图7中,X为自变量,Y为因变量,假定其他条件不变,下列选项与图7反映的变动关系相符的是 A.X为汽车的价格,Y为汽油的需求量 B.X为物价总水平,Y为货币的实际购买力 C.X为居民可支配收入,Y为恩格尔系数 D.X为出口额,Y为外汇收入 26.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平均工资保持较快增长, 但工资水平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较大。针 对这一问题,可采取的合理措施有 ①提高劳动报酬在再分配中的比重②创新扶贫方式,推进特殊困难地区的发展 ③禁止非法垄断及非法竞争行为④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均化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27. 假定某国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处在 图8中的X点,如果实行扩张总需求的政 策,一般来说,该点短期内可能趋向 A.X1 B.X2 C.X3 D.X4 28. 2013年7月16日,在军方的支持下, 埃及政府宣布重启国家过渡进程。其后, 美国和欧盟表示将重新审视对埃关系,海 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则力挺埃及军方,而 伊朗和土耳其对埃及过渡政府持反对态度。国际社会不同反应的根本原因是 A.国家之间利益的差异性B.国际关系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C.世界多极化的深入发展D.大国和国际组织对他国内政的干涉 29. 某政协委员公开展示了一幅包括103种常用证件、长达3.8米的“人在证途”图,并由衷感叹:中国人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去办证的路上。政府解决“人在证途”的问题的根本方法是 A.提高行政效率B.简化办证程序

(完整版)《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2020

《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证券发行 (3) 第三章证券交易 (9)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17) 第五章信息披露 (20) 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24) 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 (26) 第八章证券公司 (30) 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36) 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 (39) 第十一章证券业协会 (40) 第十二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1)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44) 第十四章附则 (55)

目录 原《证券法》 (现行有效 2014年修订) 新《证券法》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黄色为修改部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七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证券发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完整版)2014公司法修改后新设立公司章程

山西省纳米传媒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张三三、李四四等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山西省纳米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山西省纳米传媒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黄泉路99 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叁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 方式如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新证券法知识测试题库

新《证券法》知识测试题库 1、《证券法》修订案于2005年10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将于何时正式开始实施? A 2006年1月1日 B 2006年3月1日 C 2006年6月1日 D 2006年9月1日 2、依照《证券法》,以下对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B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C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 D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3、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下列文件中,依照法律的规定,不是必须要报送的是: A发行保荐书 B发起人协议 C招股说明书 D 公司章程 4、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A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B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C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D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6、以下关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的描述,哪项是错误的? A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C违反法律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D 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A一个月 B三个月 C五个月 D六个月 8、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被称为() A证券代销 B证券包销 C证券经销

最高院发布:新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三、四、五)(2021.1.1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法释〔2020〕18号被修订的司法解释之一)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三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第六条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证券法重大修订条款解析(上)

证券法重大修订条款解析(上) 蔡奕副研究员 关键词: 证券法修订/法律解释/金融创新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全面修订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许多重大条款的修订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创造了条件。笔者有幸参与了证券法修订的一些外围工作,参与了证券法修订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会议,掌握了证券法修订的一些背景资料。笔者试图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以证券法重大条款的修订历程为主线,通过对繁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理清证券法修订的基本脉络,并对证券法一些重大条款的修订要义和理由进行粗浅的解读与分析,为证券业实务与研究人士提供一些参考。新证券法共修改了146条,增加了53条新条文,删除了27条旧条文,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典重纂。其中重大的修改问题,可大别为八类:总则中证券法调整范围的修改;证券公开发行制度修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修订;违法交易的认定与责任条款的修订;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的丰富与完善;证券公司监管与规范运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的加强,等等。本报告拟在简要介绍证券法修订历程的基础上,以上述重大修订问题为主线,对证券法重大修订条

款的修订要义、修订背景和理由作解释和分析,并对该条款的应用前景作出预测。在证券法调整范围方面,证券法虽然仍是主要规范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法律,但也将其他一些适宜由证券法调整的投资品种在条文中作了规定。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将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但其发行与非上市交易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将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与交易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在证券发行制度方面,证券法增加了对公开发行情形的规定,修改了原公司法公开发行条件的规定,从而在基本法律上第一次明晰了“公开发行”与“私募”的界分,为丰富和完善发行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修订方面,证券法为多层次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新证券法也没有明确多层次市场的具体构成,但明确了合法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定标准,即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场所。在违法交易的认定与责任条款的修订方面,证券法对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条款均作了细致的修订,使上述条款更具可操作性。在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方面,证券法主要修订了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大宗持股报告和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等内容,总体而言,证券法的修订放松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管制,为上 一、证券法的修订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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