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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Xx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一、前言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师交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此,学校制定了《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为使此次经济周转房分配体现公平、公正、民主原则,学校召开了全体领导会议,成立教师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现将此次周转房分配方案公布,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理解、支持学校的决定,使本次分配周转房工作顺利完成。

二、分房对象:

在编在职在岗特岗教师(含已转正的特岗教师)

三、经济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分房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报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讨

论落实。

五、注意相关事项: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特岗教师本人居住。

2、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有权按文件要求将

周转房收回。

3、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

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不能改变房子原结构,退房时装修费用学校和续住者均不对其进行评估和补偿。

4、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安装的厨柜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

不予认可。

5、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备、

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件调动必须按时退房(教师退休3

个月内,工作调动1个月内)。

六、附学校与入住教师签订的协议书。

Xx中学

2015年7月6日

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周转房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同时便于学校管理,切实改善我校住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本周转房权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本校住宿的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分房原则:坚持需求为先、公开、合理的原则进行。 四、分房规定 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首先享受优先分房。 2.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自由结合至少2人或2人以上才可分一套教师周转房,原则上不允许1人单独住房。 3.如遇退休或调动等情况,待教师办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经查验房屋无损坏方可离开。 4.周转房不得作为借房使用,住宿人员必须是学校教师。 五、分房 1.教师必须先向学校递交分住房的书面申请。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然后经学校行政领导讨论决定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职在岗的住宿教师本人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3

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假借上班期间长期居住分房却又不长期住房的,学校将在3日内必须无条件收回周转房。 3.入住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能对房屋进行装修。若确实需要装修的,必须事先报告学校,待学校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但在装修时不准改变房子的主体受力结构。在退房时,自行装修的一切费用均与学校和续住教师无关,即学校和续住教师均不对其进行任何评估和补偿。如果装修者要拆除装修,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 4.学校对入住教师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不予评估和补偿。入住教师在退房时要拆走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同样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 5.入住教师在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但是,如果属于工程质量或自然灾害等外因造成的损坏,必须在2日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安排有关人员现场查看,情况完全属实的,由建筑方修缮。但超过报告时间或不报告的,学校一旦查出,则由入住教师完全负责自行修缮。 6.入住教师必须按规定个人承担所使用的水电费。 7.入住教师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的,必须按时退房(教师退休1个月内,工作调动2个月内)。若不按时退房的,自教师退休3个月或工作调动1个月之后(以退休或调动文件时间为准),学校全权收回校产周转房,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且由此而造成的校产损坏完全由住房教师负责。 8.住宿期间的住房安全和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个人负责。

小吴初中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书

小吴初中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书甲方:柘城县惠济乡小吴初级中学 乙方: 为了确保我校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我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上级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坚决执行《柘城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小吴中心校关于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上级部门若有新的周转房文件颁布,再根据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之。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周转房只享有居住权,不具有房屋产权及处置权。 3、不经学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4、居住人要爱护公物,屋内设施(包括电器线路、管道、水龙头、门、窗、锁等)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拆除,公有住房内易耗品(如水龙头、日光灯、电气开关等)由居住人在居住期间自行负责维修或更换,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注意防火、防盗、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批准,严禁改建、搭建,严禁封闭楼内门厅、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 6、在住房分配期间及以后,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若经发现、核实,取消住房资格。 7、乙方入住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须自行承担(学校每月补助每户10度办公用电,超出部分每户自行承担,补助有电每学期期末统一结算)。 8、乙方要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乱泼水,不准饲

养家禽宠物影响环境。要讲文明,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保持宿舍安静, 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有外人非法留宿。 9、为了保证学校教师周转房的完好程度,故规定每套入住周转房必须先交住房押金计人民币¥500.00元(不交者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后才可安排进住,退房时退还押金。 10、本合同期限为一学年,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续签,乙方租住期满,应主动按期搬出周转房,并在退还周转房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乙方逾期不搬出,甲方将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执行承担,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将上报县教委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乙方有以下情形者,学校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1)、已调离学校、退休、辞聘以及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者;(退 换期限:教师退休1 个月内,工作调动15日内,辞退、解除人事关 系者7日内) (2)、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3)、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周转宿舍内居住者; (4)、从事非法活动者; (5)、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改装的; (6)、其行为已影响干扰到小吴初中正常教学秩序的。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当乙方由于工作调动、退休 等原因退房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13、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中心校、派出所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教职工周转房分配及管理办法

教职工周转房分配及管理办法 运职院字[2010]60号 各处(室)、系(部)、直属科(中心): 一、住房人员范围 (一)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非运城市区居住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与学院有特殊约定的人员。 (三)工作需要,必须住校人员(由院长审批)。 二、分房办法 (一)已婚正科级以上干部、研究生学历和中职以上职称的教师,及夫妇双方均与学校签订合同和协议的双职工可计分排队参加单套住房分配。 (二)未婚正科级干部、研究生两人分配一套住房。 (三)其它与学院签订协议的教职工3人分配一套住房 (四)选房按职务、年龄、工龄计分排队。 1、基础分:副院级、正教授30分;副教授、正处级25分;讲师、科级以上人员20分;其它人员15分。 2、年龄分每一年0.5分。 3、工龄分(宏源司龄+学院校龄),每年1分。

4、夫妇两人按一人最高计分。 5、未列职务,按上述相应职务计分(具体由人事处确定)。 6、选房一次选定,没有特殊理由,不再调整。 三、住房管理规定 (一)本人到后勤处填写住房申请表。 (二)由分房领导组审查住房人员资格及职务、职称、年龄、工龄,进行计分排队后报院分房委员会研究批准,并在全院公示三天。 (三)公示结束,确认无误,开始选房并发放钥匙入住; (四)住宅楼实行福利型有偿住房,具体租金标准为:二、三、四层每月180元;一、五层每月160元;六层每月120元; (五)水、电费自付,标准按学校规定收取; (六)租金、水费每季度由后勤处造表报院领导签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房屋必须自己居住,不得随意调配、更不得出租他人,否则除立即收回外,租住期间每平米按20元收取房租; (八)住房人员调离时,要即时交清房屋的财产、钥匙和租金、水费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附件:1、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住房申请表 2、教职工周转房入住协议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可直接使用).doc

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实际制定本办法。 2.学校周转房的房源是学校修建(改造)的教工宿舍。 3.学校周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只作周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 二、管理部门 4.学校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周转房的使用。 5.学校成立3-5人周转房使用管理工作小组,由工会牵头负责,组织住户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安全、卫生等,协调住户之间各种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的宿舍区。 6.学校财务室负责周转房租金、押金等收取并上交教育局支付中心,配合工会开展周转房管理工作。 三、租住对象 7. 在学校工作,且在学校无住房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来我校支教或交流教师、志愿者),其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租住: 家住县外的教职工;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长期住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

四、租住程序 8.凡要求租住周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经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符合条件租住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学校工会与租住者签定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9.租到的周转房超过三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凡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外出除外)。 五、租住期限 10.教职工周转房一次签定租住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符合条件须要再租住的重新签定租房合同。 11.获得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其本人或家属(配偶)和子女都应当及时(限时)无条件将所租住房屋按要求退还学校,并办理退房手续】: (1)调出(含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的; (2)辞职、解聘、自动离职的; (3)解除聘用合同和聘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 (4)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5)租住周转房超过3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 (6)其他依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应退房的。 12.办理退房手续前,住户应自行办理网络电视、电话等由个人产生的项目报停结算,与学校结清房租、水电费等,还清租用学校的物品,将室内地面、厨房等清洁干净,不留污迹,经学校检查认可并交回所有住房钥匙后,办理退房手续。 六、租房安排的原则 13.租住人员的安排采取“统筹安排,便于工作”的原则。 14.由于现有的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紧张,尚不能满足每人租住一套住房,因此

教师周转房租赁协议书

教师周转房租赁协议书(草签)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签章) 为确保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在租赁周转房期间必须坚决执行《宜宾县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上级部门若有新的周转房文件颁布,再根据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 二、租金标准:按照宜宾县公房租金标准,租金按季度由所在学校财务人员统一从各租用教师中收缴。 三、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以下情形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1、不按期缴纳租金的; 2、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 3、将住房私自转让、出租的; 4、擅自改装的; 5、其影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 6、利用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房屋闲置达3个月及以上者。 四、弄虚作假、隐瞒不符合入住条件或丧失入住资格入住人员,除立即退出周转房外,按20倍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五、自动离职人员,经联系不退出或无法联系,一个月后,学校行政、工会、教师代表、当地派出所见证,破门清理,重新安排,产生一切费用,由该离职人员全额承担。

六、每套周转房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人民币,退房时不计息退回。 七、周转房租金收入按县上相关要求管理,用于周转房的维护和修缮。 八、入住教职工应无条件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爱护学校环境卫生; 2、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进行改装。 3、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气费、闭路费、网络费等。 4、爱护室内设备设施,损坏设备照价赔偿。室内设备设施损坏以后,由乙方自行负责进行更换。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施,在退房时自行解决。 5、乙方不符合入住条件时,应主动退还周转房。否则甲方强行收回,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甲方的义务: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执行《宜宾县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 十、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育局校安办存档一份。协议期满,教师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后由学校无息退还押金;若教师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该乡镇工作,先办理退房手续,单位再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乙方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退房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学校(盖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资料

精品文档 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实际制定本办法。 2.学校周转房的房源是学校修建(改造)的教工宿舍。 3.学校周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只作周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 二、管理部门 4.学校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周转房的使用。 5.学校成立3-5人周转房使用管理工作小组,由工会牵头负责,组织住户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安全、卫生等,协调住户之间各种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的宿舍区。 6.学校财务室负责周转房租金、押金等收取并上交教育局支付中心,配合工会开展周转房管理工作。

三、租住对象 7. 在学校工作,且在学校无住房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来我校支教或交流教师、志愿者),其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租住: 家住县外的教职工;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长期住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意的教职工。 四、租住程序 8.凡要求租住周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经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符合条件租住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学校工会与租住者签定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9.租到的周转房超过三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凡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外出除外)。 五、租住期限 10.教职工周转房一次签定租住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符合条件须要再租住的重新签定租房合同。 11.获得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

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Xx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一、前言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师交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此,学校制定了《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为使此次经济周转房分配体现公平、公正、民主原则,学校召开了全体领导会议,成立教师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现将此次周转房分配方案公布,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理解、支持学校的决定,使本次分配周转房工作顺利完成。 二、分房对象: 在编在职在岗特岗教师(含已转正的特岗教师) 三、经济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分房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报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讨 论落实。 五、注意相关事项: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特岗教师本人居住。

2、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有权按文件要求将 周转房收回。 3、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 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不能改变房子原结构,退房时装修费用学校和续住者均不对其进行评估和补偿。 4、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安装的厨柜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 不予认可。 5、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备、 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件调动必须按时退房(教师退休3 个月内,工作调动1个月内)。 六、附学校与入住教师签订的协议书。 Xx中学 2015年7月6日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河北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第三条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 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第八条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违章搭建; 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4.不得隐瞒本人家庭住房情况; 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 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家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九条入住对象需对周转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费用由入住对象自行承担。入住对象退房时不得损坏已经实施的装饰装修,学校对装饰装修不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

祥云县霞光小学教师周转房(公租房) 分配方案 为了加强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合理的原则,学校制定了《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 本校17套周转房(公租房)均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 中心学校及本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分房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 四、分房条件: 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及县外教师优先分房。 2、在本乡工作住房困难的双职工或已婚教师优先分房(含单身大龄青年)。 3、同等条件下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可享受优先分房。

4、为便于管理,使周转房(公租房)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参与分房入住教职工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若提前提出调动申请,将不予开据行政介绍及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五、分房办法: 1、实行积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选房。 2、基础分:60分。 3、积分项目: (1)、中心学校领导及学校行政人员:校长加10分,中心学校其余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加8分。 (2)、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加5分。 (3)、双职工:加2分。 (4)、教龄加分:工作满一年计1分,不满一周年以1分计。 2、实行积分排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房。 五、分房程序: 1、有住房需求的教师需在分房前向学校提前报名。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打分,然后选房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 1、教师周转房(公租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本人及随同嫡亲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公租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5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公租房)。假借上班期间长期居住

周转房分配方案.doc

白帝镇中心小学 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奉节教办【201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 白帝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离家较远(从住家到学校单程需1小时以上)、在学校及附近无住房的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 1、教师按积分高低顺序选择居住,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楼层及住房; 2、教师也可放弃教师周转房分配,主动放弃者可在学校其他地方选择住房; 3、夫妻二人都在白帝小学上班的合并计算积分,只享受一套住房。 4、享受周转房的教师必须将原有住房交学校统一管理。 5、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有权将周转房收 回。 三、分配方法 1、本次分配房屋统一编号,供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积分顺序依序

选择。 2、教师分房积分计算办法: 住房基础分统一定为100分;教师最后积分为下列各项得分总和,双职工按两人得分之和计算: ①、工龄:以每年1分计算(按满年计算,以下同)。 ②、校龄:在本校工作每年得1分计算(含辖区村小工作年限)。 ▲如积分相同,则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获得时间早者优先。 3、自住房入住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将原住房、借用空闲房及楼梯间无条件交归学校。 4、周转房出现空缺,依轮次序递补。(原住户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按本方案重新参加分配)。 四、管理办法 1、凡需租住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须由教职工本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进行审查后,确定是否租住以及租住房屋的面积、户型等,使用教师与学校签订一年期限的租住合同。符合条件的教师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租,原则上一个教师在同一地点教师周转房宿舍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5年。 2、凡租住学校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学校的房屋,确需对使用房屋进行维修、装修、改造的,须经学校批准。凡擅自改变房屋建筑设施,如张贴墙砖、室内地板砖,在厨房、厕所添加固定设备,学校一律不得负担任何费用。本人不

张庄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

张庄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 张庄中学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具有近五十年历史,不断创新,不断前进的乡镇初级中学。学校地处汶河河畔,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校园占地近百亩,建筑面积达21889平方米,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00余人,教职工145人。为了加强我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尽快改变教师无房住、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和合理流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拆除原有的两排砖木教师住房,面积为784平方米,新建教职工周转宿舍楼一座,解决我校教师住房难的问题,逐步改善我校教师住房条件。 三、建设任务 建造教职工周转房50套,每套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房间的水、电、下水管道及配套设施齐全,所处环境绿化美化,场地道路硬化。 四、工程概算

总共建设周转房50套,每套住房35平方米,每平方米住房按照1000元计算,总共需要资金17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加强对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重点解决教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做好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并成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李树学 副组长:高同义王端亮季高修 成员:董磊周顺军马士可李静高中民 尹继新高铭李发明蒋柏果惠美亮 校舍改造办公室主任:季高修 成员:惠美亮柳洪龙 (二)加强管理,完成任务 我校将派出专人严格对施工建设过程进行监工,加强用料的监督,严防出现偷工减料,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查,防止以次替优;确保建设项目保值保量的完成任务。 沂南县张庄镇初级中学 二0一六年十月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职工转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转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实际制定本办法。 2.学校转房的房源是学校修建(改造)的教工宿舍。 3.学校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只作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 二、管理部门 4.学校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转房的使用。 5.学校成立3-5人转房使用管理工作小组,由工会牵头负责,组织住户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宿舍区安全、卫生等,协调住户之间各种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的宿舍区。 6.学校财务室负责转房租金、押金等收取并上交教育局支付中心,配合工会开展转房管理工作。 三、租住对象 7. 在学校工作,且在学校无住房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来我校支教或交流教师、志愿者),其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租住: 家住县外的教职工;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长期住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

四、租住程序 8.凡要求租住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经学校转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符合条件租住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转房房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学校工会与租住者签定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9.租到的转房超过三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凡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外出除外)。 五、租住期限 10.教职工转房一次签定租住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符合条件须要再租住的重新签定租房合同。 11.获得租住转房的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还转房【其本人或家属(配偶)和子女都应当及时(限时)无条件将所租住房屋按要求退还学校,并办理退房手续】: (1)调出(含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的; (2)辞职、解聘、自动离职的; (3)解除聘用合同和聘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 (4)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5)租住转房超过3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 (6)其他依政策相关规定应退房的。 12.办理退房手续前,住户应自行办理网络电视、等由个人产生的项目报停结算,与学校结清房租、水电费等,还清租用学校的物品,将室地面、厨房等清洁干净,不留污迹,经学校检查认可并交回所有住房钥匙后,办理退房手续。 六、租房安排的原则 13.租住人员的安排采取“统筹安排,便于工作”的原则。 14.由于现有的教职工转房房源紧,尚不能满足每人租住一套住房,因此每两人、三人或每户只能租住一套住房。

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施工方案设计

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依据 、建设方 业主所发的招标文件及其有关说明由设计公司设计的全套建筑、结构设计图纸。

合同文件中业主对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 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平面、占地范围、水、电源及道路。 二、承包方 我公司可投入本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 我公司可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检测、检验仪器等。 我公司的新版《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及其它支持性企业文件。 三、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国家、行业、省市等有关工程的强制性标准、规程、规定。 省、市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创建优质工程的有关规定。 四、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五、地方和企业现行的施工工艺和工法及我公司的技术、质量、材料设备、安全等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测量作业指导书》(QJ/YJJG01-97) 《钢筋加工成型作业指导书》(QJ/YJJG12-97)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河北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第三条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 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第八条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违章搭建; 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4.不得隐瞒本人家庭住房情况; 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 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家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九条入住对象需对周转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费用由入住对象自行承担。

X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X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问题,学校于2012年9月11日下午组织召开行政教师代表会议,对新建的教师周转房进行分配。一、周转房性质:周转房产权属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只享有分配后在职期间的使用权。 二、周转房分配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周转房分配办法: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周转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其他校行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 (二)、行政教师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周转房分配方案。 (三)、按住房分配方案打分房,选定后任何人不得调整。 (四)、本方案从工龄、校龄、职务、职称四方面计分,然后按累计分排出名次,夫妻双方都在我校工作的两人计分相加,最后按总分高低依次分配住房。 1、工龄计分: 每年1分。 2、校龄计分 :每年0.3分(以在白层中学工作的时间为准。) 3、职务计分:校长、支部书记8分、工会主席、副校长6分,中层干部5分(兼两个以上职务的只取其中一项计分)。 4、职称计分:中一:3分;中二:2分;其它:1分。 (五)、所有记分项目均以学校档案为依据,工龄以分配文件为准,校龄以调入XXX中学时间开始计算。工龄、校龄及职称聘任时间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止。 (六)要求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本人居住。 2、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转租,否则学校有权按文件要求将周转房收回。 3、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件调动必须按时退房(教师退休3个月内,工作调动1个月内)。 4、教师所交1000元押金,教师退房时只退本金,不计资金利息。 5、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6、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 7、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住户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和学校工会。 XXXXXX 2012-9-11

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 案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柳树泉农场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为使我校教师周转房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同时便于学校管理,切实改善我校住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本周转房权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本校住宿的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临时场聘住校教师在服务期内可根据现房条件安置住房,服务期结束在一周内按照一定程序退房。 三、分房原则:坚持需求为先、公开、合理的原则进行。 四、分房规定 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首先享受优先分房。 2、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自由结合至少2人或2人以上才可分一套教师周转房,原则上不允许1人单独住房。 3、为了保证学校教师周转房的完好程度,故规定每套周转房入住前每人必须先交住房押金计人民币¥元后才可安排进住。如遇退休或调动等情况,待教师办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经查验房屋无损坏,住房押金可全额退还。 5、周转房不得作为借房使用,住宿人员必须是学校教师。 五、分房 1、教师必须先向学校递交分住房的书面申请。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然后经校委会讨论决定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住宿教师本人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3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假借上班期间长期居住分房却又不长期住房的,学校将在3日内必须无条件收回周转房。 3、入住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能对房屋进行装修。若确实需要装修的,必须事先报告学校,待学校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但在装修时不准改变房子的主体受力结构。在退房时,自行装修的一切费用均与学校和续住教师无关,即学校和续住教师均不对其进行任何评估和补偿。如果装修者要拆除装修,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否则学校就全权用其所交押金进行修复,然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押金。 4、学校对入住教师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不予评估和补偿。入住教师在退房时要拆走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同样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否则学校就全权用其所交押金进行恢复,然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押金。 5、入住教师在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但是,如果属于工程质量或自然灾害等外因造成的损坏,必须在2日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安排有关人员现场查看,情况完全属实的,由建筑方修缮。但超过报告时间或不报告的,学校一旦查出,则由入住教师完全负责自行修缮。

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办法

精心整理柳树泉农场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周转房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同时便于学校管理,切实改善我校住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 整权 3、为了保证学校教师周转房的完好程度,故规定每套周转房入住前每人必须先交住房押金计人民币¥3000.00元后才可安排进住。如遇退休或调动等情况,待教师办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经查验房屋无损坏,住房押金可全额退还。 5、周转房不得作为借房使用,住宿人员必须是学校教师。 五、分房

1、教师必须先向学校递交分住房的书面申请。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然后经校委会讨论决定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住宿教师本人居住。 5、入住教师在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但是,如果属于工程质量或自然灾害等外因造成的损坏,必须在2日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安排有关人员现场查看,情况完全属实的,由建筑方修缮。但超过报告时间或不报告的,学校一旦查出,则由入住教师完全负责自行修缮。

6、入住教师必须按规定个人承担所使用的水电费。 7、入住教师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的,必须按时退房(教师退休1个月内,工作调动2个月内)。若不按时退房的,自教师退休3个月或工作调动1个月之后(以退休或调动文件时间为准),学校全权收回校产周转房,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且由此而造成的校产损坏完全由住房教师负责。 任。 2、住房教师在退房之际,由学校校委会成员共同查看后,一致认定住房无问题后方可签字领出住房押金。 柳树泉农场学校 2014年3月10日

树泉农场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

树泉农场学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周转房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同时便于学校管理,切实改善我校住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本周转房权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本校住宿的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临时场聘住校教师在服务期内可根据现房条件安臵住房,服务期结束在一周内按照一定程序退房。 三、分房原则:坚持需求为先、公开、合理的原则进行。四、分房规定 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首先享受优先分房。 2、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自由结合至少2人或2人以上才可分一套教师周转房,原则上不允许1人单独住房。 3、为了保证学校教师周转房的完好程度,故规定每套周转房入住前每人必须先交住房押金计人民币¥3000.00元后才可安排进住。如遇退休或调动等情况,待教师办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经查验房屋无损坏,住房押金可全额退还。 5、周转房不得作为借房使用,住宿人员必须是学校教师。

五、分房 1、教师必须先向学校递交分住房的书面申请。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然后经校委会讨论决定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住宿教师本人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3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假借上班期间长期居住分房却又不长期住房的,学校将在3日内必须无条件收回周转房。 3、入住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能对房屋进行装修。若确实需要装修的,必须事先报告学校,待学校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但在装修时不准改变房子的主体受力结构。在退房时,自行装修的一切费用均与学校和续住教师无关,即学校和续住教师均不对其进行任何评估和补偿。如果装修者要拆除装修,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否则学校就全权用其所交押金进行修复,然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押金。 4、学校对入住教师自行添臵的设施设备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不予评估和补偿。入住教师在退房时要拆走自行添臵的设施设备,同样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否则学校就全权用其所交押金进行恢复,然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押金。 5、入住教师在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但是,如果属于

XX小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XX小学教师周转房分配 实施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周转房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同时便于学校管理,切实改善我校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 本周转房权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三、分房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 四、分房规定 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首先享受优先分房。 2、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教师每人可分一套教师周转房,工作期间不常住校的教师自由结合至少2人或2人以上才可分一套教师周转房。 3、为了保证学校教师周转房的完好程度,故规定每套入住周转房必须先交住房押金计人民币¥500.00元后才可安排进住。 4、特殊情况作为借房使用,与住校教师同等处理,借房时间只能是以一学年为标准,可以续借。 5、一旦学校有新分配之教师必须住校的情况,学校首先无条件收回借住用房,待学校安排好新分配教师的住房之后,余房才可再借。 五、分房程序 1、教师必须先向学校递交分住房的书面申请。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然后经校委会讨论决定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本人及随同嫡亲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5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假借上班期间长期居住分房却又不长期住房的,学校将在3日内必须无条件收回周转房,然后按照分房规定之第二条规定执行。 3、入住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能对房屋进行装修。若确实需要装修的,必须事先报告学校,待学校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但在装修时不准改变房子的主体受力结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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