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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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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自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始创以来,经唐代而体制初备,成为继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以后的最主要的人才选拔考试制度,在国家的政治文化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多重作用。进入宋代,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定型,体制日渐细密周全,规模也逐步扩大,对政治文化教育的影响也更为广泛深刻,成为构成中国古代封建的官僚制度和学校教育制度的有机部分,对于学术思想、文化艺术等广义的文化现象也产生着一定的导向和制约作用。

(一)宋代科举制度的一般程式及内容

宋代的科举制度大体因循唐制而略有损益,其科目为进士、诸科、武举,此外又设制科及童子科。进士、诸科、武举为常科,制科及童子科则为特科.宋初常科除进士、武举之外,诸科分为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九科。常科之中以进士得人最盛,九科之中则以九经、五经及明经的人较盛。宋代常科,与唐制略同,概由州县解入礼部考试;特科则由大臣引荐,由天子直接考试;常科特科之外,又增学选一途,行于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至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之间,其时科举停试,取士全由学校出身。

科举考试的时间,初为一年一举,仁宗时改为两年一举,神宗时改为三年一举,遂为定制。贡举的程序:第一步先由本道秋季考选一次,称为秋试或解试。其办法是由诸州判官主考进士科,录事参军主试诸科,若上述任职官不通经义,则另选考官,由判官监试。考试合格者分为甲乙两等,将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及朱书由监官判官署名其下随解牒上交礼部。凡出现下述情况则监考官便被论为枉法或撤职:一是贡不应法、校试不以实,则监考官被撤职;二是监考官受贿则判枉法之罪。凡属下列人等被禁止参加贡举:残疾人、有大逆之罪者的缌麻(丧服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参见《仪礼?丧服》)

以上亲属、不孝不悌者、工商异类、僧道归俗者。每年仲冬将应解人的家状、试卷等上交礼部。应考试时,严禁挟书,唯词赋考试,允许带《切韵》、《玉篇》入考场。凡秋试合格被荐入礼部者称贡士或举人.凡被解者须诸州长吏举送,乡里十人连保,若有缺行者,保人连坐。太祖乾德年间(963- 968年),允许九经不第后依诸科例再试,以启迪仕进之路。随后又因诸州所荐士数益多,而参照后周显德之制,颁定《诸州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以严格限制各州荐士人数。

第二步考试是礼部的省试,一般在每年的正月举行。省试合格后,放榜为进士,省试第一名称省元.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始定殿试之制,复试礼部进士。雍熙元年(984年),定三甲制,凡头甲赐及第,二甲赐出身,三甲赐同出身。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又将殿试进士分为五等,规定为:学思优长,词理精纯为一等;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此后又先后于大中祥符二年(1000年),四年(1011年)及嘉祐六年(1061年)进一步完善五等评定制度。临轩唱名时,以前二等赐及第,三等曰出身,四五等曰同出身。

科举考试的内容,与唐代科举相比,没有很大的差别。其中进士科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10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10条;九经试帖书120帖,对墨义60条;五经试帖书80帖,对墨义50条;三礼对墨义50条;三传对墨义110条;开元礼及三史科,各对墨义300条;学究对毛诗墨义50条,对《论语》墨义10条,对《尔雅》及《孝经》墨义共10条,《周易》、《尚书》各25条;明法对律令40条,兼经5

0条。

至宋仁宗宝元年间(1038- 1039年),对进士一科的考试内容及方法,朝中展开了讨论,经筵官李淑主张参鉴唐代太和故制,试进士先策、次论、次赋及诗、次帖经墨义,敕有司并试四场,通较工拙而定去留。范仲淹参知政事,进一步强调上述主张。神宗熙宁初,根据王安石的主张,罢诗赋帖经墨义,以经义取士,次以策论,以通经有文采者为中格,并取诸科解额十分之三增补进士科。元祐元年(1086年)又恢复诗赋,与经义并行。绍圣元年(1094年)再罢诗赋,专以经义取士。直至北宋灭亡,有关经义与诗赋取士的争议,仍没有平息,在制度措举方面也未形成定制。

(二)宋代科举制度的主要变化

除一般程式之外,宋代对于科举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造,使其制度更加完备。宋代对于科举制度的改造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科举考试的程式,加强公平竞争的原则,以杜绝循私舞弊的现象。其具体措施包括:废除由台■近臣得荐所知之负艺者的公荐制,罢止唐代以来举人预投公卷(或称温卷)的惯例,改变礼部采名誉,观素业的做法,一切考诸试篇。太宗淳化三年(992年),采用将作监丞陈靖的建议,在廷试礼部进士时,开始实行糊名考校,以革除应试者争习浮华,尚敏速的弊端。此后又将糊名封弥用于省试和解试。这种封弥糊名的办法是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年甲、三代、乡贯等密封或去掉,代之以字号。这种做法有助于防止考官徇私作弊。封弥后代用的字号,北宋时多于《玉篇》中取字为号,南宋初改用《千字文》中取字为号,以三字凑成一号。例如:嘉祐六年(1059年)殿试,曾对■、■、■、■、■、虭等六号卷子重加详定,这些字号均取自《玉篇》;南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殿试将任贤辉字号卷列居第一,这个字号卷便是王十朋的殿试文卷(参见张希清《宋代殿试制度述记》,《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实施封弥之后,考官尚能通过辨认文卷字迹得知考生是谁,故尔不能完全杜绝作弊现象。于是,又创立了誊录制度,设专人誊录试卷,而后识认字画之弊始绝(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九和七之十一记载,殿试誊录始创于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至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之间,此后分别在省试及解试实施。宋代学者吴自牧《梦梁录》卷二曾记述宋代省试后封弥誊录的详细经过:所纳卷子,径发下弥封所封卷头,不要试官知士人姓名,恐其私取故也。

却于每卷上打号头,三场共一号,方发往誊录所誊录卷子,依字号书写,对读无差,方纳入考试宫各房考校。如卷子考中,发过别房复考,如称众意,方呈主文,却于誊录所吊取真卷,点对批取,定夺魁选。伺候申省奏号揭榜取旨,差官下院拆号放榜。中有魁者,殿试升甲恩例,前十名亦如之。补试中榜者,三太、宗、武三学为生员。举人中省闱者,俟候都堂点请复试,不过一论冒而已。复试毕,然后到殿也。

实行封弥誊录制度,使科举考试做到了形式上的公平与客观,对防止考校作弊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对此,欧阳修在《论逐路取人札子》中谈到: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又糊名誊录而考之,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故议者谓国家科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可易之制也(欧阳修《奏议集》卷十七)。由于实行了糊名考校,以往礼部省试放榜后的谤议大大减少,贫寒出身的俊士也大量地涌入仕途。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赵安仁等上礼部合格人数姓名,真宗谓宰相:今岁举场,似少谤议。王旦指出:条式备具,可守而行,至公无私,其实由此。殿试考定后,真宗询问王旦等人:有知姓名者否?皆曰:人无知者,真所谓搜求寒俊也。不过,尽管科举考试实行了封弥誊录,但作弊的漏洞仍然存在,一是考官与考生是否有亲属关系,二是考官是否会向考生泄题。针对这两种情况,又实施了别头试(或称别试)和锁院制。

别试始于太宗雍熙二年(985年)。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因国子监、开封府举

人有与发解官亲戚者,按旧制只须两司更互考试,容易涉嫌徇私,便于当年秋季另选官别试,这是国子监与开封府解试实行别头试的开端。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张士逊为省试贡院监门官,有亲戚在进士中,请求避嫌,得到真宗允准,并诏令:自今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皆移试别头,从此省试正式实行别头试。仁宗景祐初年(1034年),诏令诸州府解试中的应试者,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仕亲远宦,距以本州二千里,令转运使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于是诸路始有别头试(《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同年,朝廷又正式诏令开封府、国子监,参据礼部条例,实行别头试及封弥誊录制。至皇祐五年(1053年),又再次规定:开封府、国子监进士,自今每一百人解十五人,其试官亲嫌,令府监互相送,若两处具有亲嫌,即送别头。

锁院始行于太宗淳化三年(992年),考官一旦受命,便移往贡院,不得与外界接触,以避免诮讬及泄题。锁院的时间一般以一月为限,也有超过40天的。《容斋四笔》卷八记元祐三年(1088年)黄庭坚任贡院参详官,有帖称正月乙丑锁太学,三月戊申奏进士,则锁院时间已达44天。《梦梁录》卷二记录了省试锁、开院的全部过程:其知贡举、监试、主文,并带羞帽,穿纨乘驭,同诸考试等官,迎引下贡院,然后锁院,择日放试。……试日已定,隔宿于贡院前凭房待试,就看坐图。其士人各引试三场:正日本经,次日论,第三日策。预试人照合试日分集于贡院竹门之外,伺候开门放试。士人各入院内,依坐位分廊占坐讫,知贡举等官于厅前备香案,穿秉而拜,诸士人皆答拜,方下帘慕,出示题目于厅额。题中有疑难处,听士人就帘外上请,主文于帘中详答之,讫,则各就位作文,随手上卷。至晡后开门,放士人出院,纳卷于中门外,书知姓氏,试卷入柜而出。其士人在贡院中,自有巡廊军卒赍砚水、点心、泡饭、茶酒、菜肉之属货卖。亦有八厢太保巡廊事。

除完善科学程式外,殿试制度也是宋代科举的一大创置。殿前试人在唐代武后载初元年(689年),已有先例,但其性质,盖如后世之省试,非省试之外再有殿试,也未形成定制。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因进士徐士廉等人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选人,以李昉乡人进士武济川、三传刘浚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自兹殿试遂为常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四)。

开宝八年(975年),殿试与省试开始完全分开,殿试与省试名次,也始有升降之别。

殿试考试的时间一般均在三月,考试的地点在讲武殿。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讲武殿改称崇政殿,自雍熙二年(985年)后便改在崇政殿举行,但只是名称改变,实际地点未变。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改在集英殿举行。

殿试考试名义上由皇帝主考,一些关键的环节也由皇帝把持,如:选定试题,临轩策士、唱名、审定状元等前十名的名次等。此外还临时选派考官处理具体事务。按赵抃《御试官日记》等史籍称,嘉祐六年(1059年),殿试机构有编排所、封弥所、考校所、覆考所、详定所等;殿试官有编排官、封弥官、对读官、出义官、点检官、初考经义官、复考经学官、进士初考官、进士复考官、详定官等名目,共37人。殿试考试的内容,宋初只试诗赋各一题。熙宁三年(1070年),罢诗赋论三题,改试策一道。元祐八年(1093年),中书府请复旧制三题试士,并下诏令,但未及实施。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诏令御试举人依旧试策,以后遂成定制。殿试考试的方法与省试略同。《梦梁录》卷三记录了宋代殿试考试的全部过程:诸路举人到者,排日赴都堂,簾引讫,伺候择日殿试。前三日,宣押知制诰、详定、考试等官赴学士院锁院,命御策题,然后宣押赴殿。

士人诣集英殿起居,就殿庑赐坐,引试,依图分庑坐定,各赐印刊策题,其士人止许带文房及卷子,余皆不许挟带文集。士人入东华门,各行搜检身内有无繡体私文,方行放入。午则赐食与士人,其砚水之类,皆殿直祗直供办,午后纳卷而出。

旧制,士人卷子仍弥封,卷头打号,然后纳初考官,次下复考,考定次第后,送定参详一同,方定甲名资次,而定夺三魁,伺候上御文德殿临轩唱名,进呈三魁试卷。天颜亲睹三

魁,排定姓名资次,然后宣唤三魁姓名。其三魁听快行宣唤数次,方敢应名而出。扣问三代、乡贯年甲同,方请入状元侍班处,更换所赐绿襴靴筒。

从这类记录可见:宋代殿试考试纪律也很严格,不准考生挟带文集,搜身后方可放行。宋初御试题不明示出处,允许举人上请,询问题意。景祐元年(1034年),诏御试进士三题,据出处、义理,令御药院随题目雕印,禁止上请。

殿试考试实行三级评定等级制,一般先送初考官评等,封弥后再送夏考官重定等级,最后送详定官确定等级。殿试初行时,过省举人黜落不少。端拱二年(989年),礼部奏名合格进士368人,殿试后仅取168人。宝元元年(1038年),礼部奏名合格进士499人,殿试仅取310人。直到嘉祐二年(1057年),始定殿试进士,非杂犯不复黜落的制度。

实行殿试制度,将选士的大权直接控制在皇帝手中,变恩归有司为恩归主上,既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又可以防止考官与考生结党舞弊,防止势家垄断科举,堵塞寒俊仕进之途。诚如张方平所言:艺祖深渊治要,总揽朝纲,以谓取士官材,为国基本,乃人主之柄,非下所宜专,始御便殿,亲阅所奏名士。(《乐全集》卷三九《梁固墓志铭》)刘敞《礼部贡献定寺郑荀起请科场未便事件》也称:取士之制,与今不同。非务相反,事有所因也。祖宗收揽盛权,兼听天下,鉴唐之弊,亲程多士。四圣相继,以为定法,固非群臣所当辄议。(《公是集》卷三三)

宋代除了实行殿试制,由皇帝控制选士的最后决断权外,同时也对省试一级考试加以改革,以防止考官专断或舞弊。唐代科举取士,无论是吏部考功员外郎,还是礼部侍郎,均是专职主管,权归有司,权力很大。宋代省试考官均为兼职,并临时差遣,充知贡举,并设权知贡举若干,使之互相监督、制约。考官个人很难专断擅权,这就在行政体制上进一步保障了皇帝的最终决断权。

北宋科举制度的另一个重大的变化,是不断扩大科举录取的名额和途径,并多方面提高科举及第后的待遇。科举录取名额,太祖朝每次参加省试的人数不过2000人左右,太宗时已达5300人,真宗咸平元年(998年)一次贡举人数又达20000人之多。到仁宗、英宗二朝,科举臻于鼎盛,全国参加解试的士儒已达42万人左右(参见何忠礼《科举制度与宋代文化》,《历史研究》1990年第5期)。科举入仕的途径也进一步扩大。开宝三年(930年),宋太祖诏礼部阅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从此始开特奏名恩例。此后,又多次扩大特奏名的恩例和数量,并形成定制。宋代科举及第后的待遇,也较唐代为高,其中最主要的是:唐代科举及第后须经吏部考核合格后方可授官,宋代科举及第后则直接授官,并且在唱名日即释褐,大大增加了科举及第后的荣耀。周密《武林旧事》卷二及吴自牧《梦梁录》卷三曾详细地追述了宋代殿试及第后所受的恩赐及庆贺礼仪的热烈场面。

《武林旧事》卷二:上御集英殿,拆号唱进士名,各赐绿襴袍、白简、黄衬衫。武举人赐紫罗袍、镀金带、牙笏。赐状元等三人酒食五盏,余人各赐泡饭。前三名各进谢恩诗一首,皆重戴绿袍、丝鞭,骏马快行,各持敕黄于前。黄幡(宋刻旗)

杂沓,多至数十百面,各书诗一句于上。(宋刻无一字)呵殿如云,皆平日交游亲旧相迓之人,或三学使令斋藏辈。若执事之人,则系帅漕司差,到状元局祗应。亦有术人相士辈,自衒预定魁选,鼓舞于中。自东华门至期集所,豪家贵邸,竞列彩幕纵观。其有少年未有室家者,亦往往于此择婿焉。

期集所例置局于礼部贡院前,三人主之。于内遴选所长,以充职事。有纠弹、笺表、主管、题名、小录、掌仪、典客、掌计、掌器、掌膳、掌酒果、监门等。后旬日朝谢。又数日,拜黄甲,叙同年,其仪三名,设褥于堂上,东西相向,四十已上立于东廊,四十已下立于西廊、皆再拜,拜已,择榜中年长者一人,状元拜之,复择少者一人,拜状元。又数日,赴国

子监,谒谢先圣先师讫,赐闻喜宴于局中。侍从已上及馆职皆与,知举官押宴,遂立题名石刻。凡费悉出于官及诸阃馈遗云。《梦梁录》卷三:第一名状元及第,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其状元官授承事郎,职除上郡签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务郎,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或无见阙,则节推察推之职。三魁进诗谢恩,上赐御筵,赐诗与状元。以下第一甲举人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至第五甲并赐同进士出身。如有魁及前下名太、宗学内舍生员,并升甲。恩例,其老榜者,谓之特奏名,为魁者,附第五甲,补迪功郎。余皆授诸州文学助教。

武举进士,前三名照文科为状元、榜眼、探花,恩例各赐紫囊、金带、靴、笏。状元授秉义郎、榜眼授从义郎、探花授保义郎。俱殿步司正副将之职。除武举进士,皆循文科例,赐进士及第出身。如进士欲赴御教场内射弓升甲,听从其便,盖招箭班祗直也。

帅漕二司,于未唱名前,差人吏客司官等项行排办,礼部贡院充文科状元局。或别院,或借祥符寺充武科状元局,以伺唱名。帅漕与殿步司排办鞍马仪仗,迎引文武三魁,各乘马带羞帽到院,安泊款待。每日祗直,皆两司给官钱供应。

及于诸州府守臣、诸路三司,及制阃殿步三司等官,俱有馈送助局钱酒。

两状元差委同年进士充本局职事官,措置题名登科录。帅司差拨六局人员,安抚司关借银器等物,差拨妓乐,就丰豫楼开鹿鸣宴,同年人俱赴,团拜于楼下。

文武状元注授毕,各归乡里。本州则立状元坊额牌所居之侧,以为荣耀。

州县亦皆迎迓,设宴庆贺。

如遇龙飞年分,则三魁黄甲及其余进士,皆倍加恩例,却与常年不同,则状元可除下郡通判。于此可见士子读书之贵,而朝家待士之厚,不可不知也。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科举考试已不仅仅是朝廷与应试士儒之间的事了,整个社会都已积极参预和关照科举。科举及第后的荣耀已使及第者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足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科举考试的行列,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读书仕进的社会热情,促进文化教育的发展和普及。

除上述情况之外,宋代科举制度还曾经出现过三种特殊的选士形式:一是大观年间的八行科取士法,二是在徽宗政和年间创行道举,三是熙宁兴学期间,在科举之外另开舍选一途,是为学校升贡的开端。

八行取士始于蔡京崇、观兴学期间,是崇观兴学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

崇宁三年(1104年),据蔡京意旨诏罢科举,取士悉由学校。大观元年(110年)诏行八行科取士,令州县学以孝、悌、睦、姻、任、恤、忠、和等八行取士,依三舍法升贡。其具体办法在《古今图书集成?学校部?汇考六》中有详细的记录:上四行,或不全一行而兼中等二行,为州学上舍上等之选;不全上二行,而兼中等一行,或不全上三行,而兼中二行者,为上舍中等之选;不全上三行,而兼中等一行,或兼下一行者,为上舍下等之选;全有中二行,或中等一行,而兼下一行者,为内舍之选,余为外舍之选;诸士以八行,中选在州县,若太学皆免试,补为诸生之道,选充职事及诸斋长谕;诸士有犯不忠不孝不悌不和,终身不齿不得入学;不睦十年,不姻八年,不任五年,不恤三年,能改过自新,不犯罪,而有二行之实,耆邻保伍申县,县令佐审听入学,在学一年,又不犯第三等罚,听齿于诸生之列。

实施这种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学校的职能,将养士、选士的权力掌握在学校之中,同时鼓励士儒修德劝行,进而改善社会风气。但实际上,这种极端的形式主义并不能真正起到劝人为善的实际作用,反而使人情流于奸、伪,虚应文章。而且,八行人多占学额,做伪造假,不学无术,反而获得利禄,大大降低了士儒读书学习的积极性。对此,御史中丞吴执中在大观四年(1110年)的奏折中,曾给予痛切的批评:窃闻迩来诸路以八行贡者,如亲病割股,或对佛燃顶,或刺臂出血,写青词以祷,或不菇荤,常诵佛书,以此谓之孝;或

尝救其兄之溺,或其与弟同居十余年,以此谓之悌;其女适人,贫不能自给,取而养之于家为善内亲,又以壻穷窭取而教之为善外亲,此则人之常情,仍以一事分为睦、■二行;尝一遇歉岁,率豪民以粥食饥者谓之恤,夫粥食饥者,乃豪民自为之而已,独谓之恤可乎?又有尝收养一遗弃小儿者,尝救一跛者之溺以为恤。如此之类,不可遽数。①所谓道举,是宋代科举的另一特殊措置。宋徽宗赵佶敦信道教,在位期间采取了一系列鼓励道教的措施:政和四年(1114年)诏诸路选宫观道士10人赴京居道录院讲习所学习。政和六年(1116年)应道士林灵素之请诏赐大臣、阉珰及后妃以道教名号。次年自封教主道君皇帝,于上清宝箓宫设千道会,请道士林灵素讲道经,鼓励士庶入殿听讲,并增道家书列于国子学。重和元年(1118年)八月,诏令规定:允许学道者入州县学教养,学习大经(《黄帝内经》《道德经》)和小经(《庄子》《列子》)。学中选人升贡,悉如文士,增置士名,分入官品,每岁试经。初入学称道徒,试中升贡,同称贡士。到京后入辟雍试,升舍悉如贡士法。三岁大比,许就殿试。

同年十月置道官26等,道职8等。宣和二年(1120年)以儒道合而为一,不必别置道学为由而罢之。

①转引自毛礼锐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三卷,第 87 页,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7 年版。

三舍法是王安石改革北宋太学及科举制度的重要措施。就科举而言,实施三舍法在科举之外另开选士入仕一途,有助于改善太学的教育水平。崇宁三年(1104年)罢解试、省试后,学校升贡之途已取代科举,舍选也更受士人重视。崇宁四年三月赐上舍生19人及第。以后便间与科举并行,但人数远不及礼部贡士。例如大观二年(1108年)三月赐上舍生13人及第,四年赐19人及第,两年人数总和为32人,而大观三年礼部奏名进士及第出身者一次685人,二者相差21。4倍。因此,北宋末年至南宋,士子多重科举而轻舍选。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左迪郎充皇后宅教授林同上书指出:太学养士千余人,而月数人数或不及五之一,良由知以科举为优,不知以舍选为重。

如此则与方州取士何异?恐非国家立学校之本意也。今科举密迩,欲望特降指挥,诸州教官,惟许上舍登科人注拟,庶几士子有所歆慕,以舍选为荣,则将重去学校,而人才成就。(《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丙申)至孝宗淳熙年间,始恢复太学舍选中的两优释褐故制,允许内舍生考试入优等,直接参加舍试,舍试入优等,则直接命以京秩,除学官。此后,太学舍选一途没有大幅度的变化。

进入南宋以后,科举考试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点变化:一是建炎元年(1127年)十二月因国难不果、道梗难赴,诏诸路转运司类省试,始开类省试一种新的考试方式。次年赐诸路类省试正奏名进士李易等451人及第出身,而川、陕、河北、京东正奏名进士104人,因道梗不能赴京,皆即家赐第。建炎三年(1129年),因诸道类试,专委宪臣,奸弊滋生,才否贸乱,士论嚣然(《宋史》卷一五六《选举二》),而罢类试,次年恢复川陕类试。绍兴二年(1132年),只有川陕类省试合格进士即家赐第。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因类省试作弊现象严重,朝廷议临时遣派监考官赴蜀监试,并规定:蜀地士人愿赴南省者,发给驿卷资助。

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诏令类省试实行锁院制,并派监试官一员遣差监试,从此正式确定类省试敕差官制,以后成为常例。

二是最终确定了经义、诗赋二科取士制。诗赋与经义之争在宋代是一个长期未得解决的问题,宋代时以诗赋取士,时以经义取士,前后屡变,没有常制。神宗熙宁初,罢诗赋,专以经义取士。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诏复诗赋,设诗赋、经义两科取士,自是士多向习诗赋而专经者十无二三,至元祐八年太学生员2100人不兼诗者不过82人,二者人数比例为25∶1。绍圣初再罢诗赋。至徽宗政和年间,又诏令命官不得以诗赋私相传习。进

入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始恢复诗赋,并取消政和禁令。建炎四年(1130年),宋高宗与大臣讨论天象时,认为:今士大夫知史学者几人,此皆王安石以经义设科之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四,建炎四年六月己亥)。此后,朝廷采取措施,逐步加强诗赋科。绍兴五年(1135年)九月,将诗赋高等人特与升甲,以重其选。以至太学试补生员中程者,也是诗赋多而经义少.在朝廷倡励下,后生辈往往皆习诗赋,罕有治经,于是又定制,将诗赋多余名额移用于经义,加强经义科。至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正式确定:自今国学及科举取士,并令兼习经义诗赋,内第一场大小经各一道,永为定制(《同上,卷一六七,绍兴二十七年,二月丁酉》)。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二月,右谏议大夫疏论词赋经义合科之弊,以为两场俱优者,百无一二,而韦布之士,皓首穷经,厄于声病之文,卒无以自见于世(同上,卷一八八)。礼部侍郎金安节等奏请诗赋经义分科,诗赋不得侵取经义分数,遂诏分科,结束了诗赋经义的长期争斗。

(三)宋代科举制度的主要利弊

科举制度规模及数量的扩大,以及科举制度本身的完善,对于文化教育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譬如:科举考试程式的改革与完善,在形式上实现了最大限度的公平竞争,限制了势家子弟的登进,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唐代科举请讬权门、通关节的弊病,扩大了寒士及第仕进的机会。有人统计,仁宗朝13榜进士状元,有12人出生于平民之家。南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年)《登科录》所载曾祖、祖、父三代仕履都完整的570名进士中,三代皆不仕者307人,占总数的53。9%,父代有官者129人,只占22。6%,且其父代所官也多为从九品的小官,势家子弟显然已无法像唐代那样,占据科举的主导地位。在科举考试名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读书求进的人数也相应增多。

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有人奏称:福州每岁就试之士,不下万四五千人,建宁府亦不下万余人(《宋会要辑稿?选举》一四之二○),据统计,当时全国应举或准备应举的士人,可能接近百万(参见何忠礼《科举制度与宋代文化》,《历史研究》1990年,第5期)。特别是南渡之后,在科举制度及朝廷各种右文政策的刺激下,学校教育大幅度发展,范围日益扩大,以往十分荒凉落后的岭南地区,文化教育也得到开发。广南东路在北宋嘉祐年间三次贡举及第人数不过5人,广南西路仅1人。而到南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年),两路登第人数分别达到32人和33人。科举考试刺激了中央和地方官学的发展,同时也刺激了图书典籍的刊刻与流布,为文化学术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但是,科举制度毕竟是封建官僚制度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带有这样或那样的弊病。这些弊病,有些是古已有之,在宋代更加恶化,有的则是始于两宋,对以后历朝的科举及其教育均有广泛的不良影响,有些甚至被视为中国封建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

总括而论,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考场作弊现象严重。考场作弊是科举制度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其形式手法多种多样,防不胜防。《宋史?选举志二》曾归纳出考场最常见的作弊手法有五种:传义、换卷、易号、卷子出外、謄录灭裂。《容斋笔记》卷三记秦桧之子做暗号以通情。四川省试主司与士人相约暗号及冒名代笔的现象更为普遍,《齐东野语》卷八记载:蜀中类试,相传主司多私意与士人相约为暗号,中朝亦或有之,而蜀以为常.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记何耕参加类省试,因其字道夫,正是考官所约暗号,遂因偶近此暗号而得第一。师浑浦才高而不赴省试,其弟冒其名而登第,其事人人尽知之,弟仕亦至郡倅,无一人议之者.可见,此类作弊现象在当时已是习以为常。宋廷也曾采取过十分严密的防戢之策,诸如加强门禁,赐烛降等,严禁挟书,出官钱立赏格鼓励告捉怀挟、传题、传稿、全身代名入试之人,命御史台检核代字号,许台谏风闻弹劾徇私考官等等,但这些措施并不能有效地制止作弊现象,诚如宋代学者洪迈所言:法禁益烦,奸伪滋炽,唯科场最然。其尤者莫如铨试。代笔有禁也,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容斋四笔》卷一三)。这种法禁益烦,奸伪滋炽的现象,不仅限于省试,铨试也

是尤盛;不仅限于中央,地方解试、类省试更是泛滥成灾;不仅限于宋代,元明清诸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考场舞弊之外,来自考官本身的弊端更为严重。宁宗嘉泰元年(1201年),起居舍人章良能陈述主司三弊:一曰沮折词赋太甚,既暗削分数,又多置下陈;二曰假借春秋太过,诸处解榜多置首选;三曰国史实录等书,禁民私藏,唯公卿子弟因父兄得以窃窥,冒禁传写,而有司乃取本朝故事,藏匿本末发为策问,寒士无由尽知(《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

就此来看,主司本身的弊端既包括录取考生时的偏见,也包括考试命题的弊病。特别是后者,在宋代科举考试中尤为突出。宁宗嘉定十五年(1222年),秘书郎何澹上疏言有司出题强裂句读,专务折章,离绝旨意,破碎经文(同上),建议革去旧俗,使士子考注疏而辨异同,明纲领而识体要,得到朝廷的赞同。但到理宗朝,这种弊端反而日盛。史称:至理宗朝,奸弊愈滋,而有司命题苟简,或执偏见臆说,互相背驰,或发策用事舛讹。故士子眩惑莫知适从,才者反见遗,所取之士既不精,数年之后复俾之主文,是非颠倒逾甚。时谓之缪种流传。(《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

《宋史?选举志二》还介绍了宋代科举考试中的另外一种奇怪现象:举人程文雷同,或一字不差,原因有二:一则考官受赂,或授暗记,或与全篇一家,分传誊写;一则老儒卖文场屋,一人传十,十人传百,考官不暇参稽。其实,这种专为应考而备的文章,何止老儒卖文一例,在宋代几乎是人无不知,家无不晓。早在北宋庆历时,范仲淹就曾撰文批评过这种现象。但这种现象有增无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宋代科举策题,往往取本朝故事命题,而朝廷又禁民间私刻国朝正史、会要、实录等书。于是一些坊间书商便大量刻印专备场屋所用的类书。《四库全书总目?类书类一》源流至论条称:宋自神宗罢诗赋,用策论取士,以博综古今,参考典制相尚,而又苦其浩瀚,不可猝穷,于是类事之家,往往排比联贯,荟萃成书,以供场屋采缀之用。这种专供场屋采缀之用的类书,不仅多出自乡塾鄙儒之手,剿袭相因,多无足取,一些治学严谨的著名学者也不同程度地参予此事。诸如吕祖谦的《历代制度详谈》盖采辑事类以备答案,章如愚的《山堂考索》,陈傅良的《永嘉八面锋》皆预拟程式答策之用,王应麟的《玉海》则专为词科应用而设,等等。这些专为科举而设的类书虽然弊端甚多,但也因此保存了大量的文献史料。宋代是中国古代类书业最为发达的时期之一,个中缘由恐怕主要是与科举相关联的。

除上述诸点之外,宋代科举之弊还有很多,诸如:各路解额不均,考生应寄冒贯;经义取士,应试时文日益程式化,最终养成八股文的雏型,对后世贻害尤深;科场取士太多、恩荫任子更滥,酿成冗官冗政的祸水;诗赋取士,拘于声病偶对,士子不务实学,日诵徒流绞斩之书,使风俗败坏,实学荒废;蔡京、秦桧擅政,士子阿媚奉承希求高第,败坏士学风气等等。

公司和分厂安全管理制度考试题及答案

20年公司和分厂安全管理制度考试题与答案 一、选择题 1、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 D )工作时可以不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A、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承包商作业、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计划性维修工作 2、风险评估由作业许可( B )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 A、申请人、批准人、监护人、作业人员 3 、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由( A )负责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A、属地单位、作业单位、前两者共同 4、挖掘作业里所指的沟槽是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 C )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A、2、3、5、10 5、在挖掘作业中,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C )天。 A、3、10、15、30 6、对于挖掘深度( B )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土质的类别设计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

A、3、6、9、12 7、挖掘深度超过( B )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A、1、1.2、1.5、2 8、当深度超过( B )m的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场所或遇到和地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要增加挖掘作业相关安全措施(如进行气体检测等)。 A、1、1.2、1.5、2 9、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识。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 A )警示。 A、红灯、黄灯、绿灯、蓝灯 10、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 B )。 A、1922、19.523.5、18.522.5、19.322.7% 11、把头伸入( B )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属于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 A、20厘米、30厘米、40厘米 12、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 C ),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可视为受限空间 A、1.5、2、1.2m 13、属地单位( C )判定气体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将分析数据填写到作业许可证上并签字。

唐宋科举制度的演变

唐宋科举制度的演变 在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选官制度大致经历了两汉的荐举、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几个阶段,其中尤以科举制存在的时间最长,直至晚清才最终消亡。可以说,科举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种选官取士制度,而唐宋两代又是科举制发展、成熟的关键时期。 科举制度萌芽于隋代,但当时惟有“秀才”、“进士”两科,各方面的制度既不健全,存在的时间也很短。到唐朝建立后,科举制度才获得较大的发展。唐代科举考试大致分初试和省试两部分进行,举子最终通过礼部主持的省试,便为及第或中举。当时科举考试的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九经、五经、三史、三传、明法及明算等等。在这些科目中,以进士科的地位最为显赫重要。进士科考试包括诗赋、策论及儒家经义,重点则在诗赋方面。进士的前三名有状元、榜眼和探花的别称。其它诸科考试的内容各有侧重,或以对儒经的默诵、理解为主,或以对礼法、专史和律令的掌握为主,换句话说,就是都带有一些专业技术性的特点。在武则天统治时期,科举制度受到极大重视,武则天曾亲自在洛阳殿策问考生,此即“殿试”的发端,但以后殿试并未形成定制。另外,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针对武士考试的“武举”制度。唐时,科举制度虽已日渐发达,其制度本身还存在许多弊端,其地位也尚未居于绝对优势。概要而言,其局限性表现在:其一,考试制度不够公平、严密。唐代省试的主考官——“知贡举”,一般较为固定,通常由礼部侍

郎等官员担任,与此同时,科考过程又允许大臣“公荐”。于是,主考官对外公开和大臣举荐考生制度的存在,便造成了相当严重的请托现象。达官贵人既可以凭借权势替亲友向考官说情,甚至决定录用名单,而普通举子也只得奔走于考官和显宦门下,以求其推荐。因此,取士往往并不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唐人便指出“今之得举者,不以亲,则以势,不以贿,则以交”。其二,因上述现象的存在,中举者无不视考官为恩师,而考官则视举子为弟子,又产生了彼此结成门生座主关系的问题,唐代政坛上朋党之争与此有莫大关系,如著名的牛李党争即是一例。其三,科举考试结束后,中举者只取得了入仕的资格,要坐官的话,还必须通 过吏部主持的“身、言、书、判”的考核,其间不公现象依然存在,如韩愈“三试于吏部卒无成”。最后,录取人数有限,其中进士一次最多不过二三十名,少的时候仅数人,这都反映了科举在唐代发展的局限性。 两宋时期,由于一方面统治者长期奉行“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压制科举的世族门阀势力消亡,因此,科举制度获得了极大 的发展,其地位也显赫无比。史称“宋承唐制”,可以说宋代的科举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唐朝的制度,但有鉴于唐制中诸多积弊,又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宋代改革科举制度的举措相当多,最主要的有以下诸方面内容: (1)固定“殿试”制度。宋代的科举考试从程序上看,由州、省和殿试三级组成。州一级考试合格者称“贡生”,由州府保举赴京城参加礼部负责的全国性省试。而省试合格者最后必须通过皇帝主持的殿试。如前所述,唐朝仅在个别时期实行过殿试,宋太祖为了打破科举中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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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考试试题1 公司管理制度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40分,一题4分) 1、公司每天作息时间: 2、采购、印制办公用品的票据必须是供货方开具的,并须办理入库手续,由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认可,否则发票不予报销。 3、对故意损坏办公物品者,除责成其照价赔偿外,还予以倍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将予以辞退或开除。 4、查阅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如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手续,本地借出,借出期限为。 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予以辞退、开除处分,并处以元以上罚款。 6、公司规定每季度、半年和一年都进行工作总结,如延误或缺少,负责人处于每次元的罚款,并记过处分一次。 7、员工事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批准,连续天以上的需向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8、项目部招待原则上安排在指定食堂,在外招待总费用超出元的,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室,同意后实施。 9、无故迟到、早退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按缺勤一天论处。

10、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设备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处罚元 二、单项选择题(24分,一题4分) 1、对于污损、丢失案卷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 发现涂抹严重、缺页等,每页按10元罚款。 B 发现丢失、泄密情况及时报综合办公室。 C、发现丢失、泄密情况,除处以每页10元罚款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D、对于污损、丢失的案卷可以自行更换或补充,不必上报。 2、下列有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正确的是() A、分公司、专业公司办公用品自行购置,费用进入其运行成本。 B、经营部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管理,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在综合办公室的《办公用品领用表》上签字。对不合理的领用,办公室有权拒绝发放。 C、要勤俭节约,降低消耗,杜绝浪费。办公用品作于公司办公所需,有时也可作为私人使用。 D、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可先购买,后报总经理批准。 3、公司档案外地借出或本地借出出差用,借出期限为(),用毕即归还。 A、十天 B、半个月

古代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古代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科举是封建时代最高统治阶级收买士人为之服务的一种手段汉代的察举也是同样的性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古代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欢迎阅读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 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

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标准大全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构建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和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人员、各生产单位及其人员,不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其人员。另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因私、因病、因伤、休假、停职而当月连续缺勤二十日以上者; 2、兼职、特约人员; 3、暂没纳入公司考核体系的人员。 三、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拟订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拟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考核指标体系、量化指标和考核内容; 3、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下属,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复评、总经办终评制; 4、行政部负责督导各部门开展考核工作,及时汇总、审核各部门及员工的考核结果并上报总经办; 5、总经理负责审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各岗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及各岗位考核结果的审定和批准; 6、行政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部门和员工的考核申诉处理、沟通面谈和工作改善事宜; 7、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员工月度考核的沟通面谈、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等; 8、行政部负责协调处理考核管理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考核程序 1、由员工本人或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表单,激励类填写《员工激励通知书》、惩戒类填写《员工惩戒通知书》,表单须由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将表交至行政部复核。

2、行政部在收到部门提供的申报材料后,负责调查核实(不符条件者退回原申报部门或个人)。 3、符合条件者由行政部报至总经理审批通过。 4、行政部发布通报文书张榜公布考核结果并监督执行。 五、考核管理规定 考核按考核期限分为日常考核、例行性周期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按考核结果分为考核激励和考核惩戒两类;按考核群体分为个人、班组、团体三类。 (一)、考核激励与考核惩戒 1、考核激励分为以下几类:会议(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通报表彰、物质奖励、加绩效分、奖金奖励、休假奖励、提供培训机会、晋升晋职及其他专项奖励等。 2、考核惩戒分为以下几类:口头批评、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通报警告、乐捐、减绩效分、赔偿、调职、降职、撤职、停职、免职、辞退、开除等。 3、考核激励和考核惩戒的审批单据原件纳入人事部人事档案管理,作为评优、晋升等员工职业管理的依据。 (二)、日常考核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思想进步、弘扬正气、团结互助的,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 2、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按时按质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指标,不拖拉、不推诿工作责任的,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 3、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所属岗位相关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中,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 4、一个工作月内达到三次被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的(以相关记录为准),当月奖励50元奖金。 5、对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积极帮助其他个人或部门工作的个人或班组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帮助他人或部门取得效益成果或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的,通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50-200元的奖金。

宋代的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制度 宋沿五代旧制,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后改开宝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进士科以外的各科,常合称“诸科”。神宗时,废诸科,另设“新科明法”,元祐时废,绍圣复设延续至北宋末,南宋绍兴年间一度复设。此外,还有武举、童子举;而制科则分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仁宗时分设六科,神宗时罢,元祐复设,绍圣时再废,另设宏词科。元祐时曾设“经明行修科”,实同制科。南宋复设制科,设博学宏词科,南宋末改称词学科。宋代科举以进士科最为重要。 北宋前期 宋初沿五代旧制,分进士科及诸科,科举考试也是“朝代更易”,不废科举,宋朝建立的次月,即建隆元年(960)二月,举行首次科举考试,仍依五代旧制,每年举行一次,自开宝七年(974)权停“贡举”后,间年举行一次“贡举”,渐成惯例。 宋初取进士,亦无定数,通常为10 余名,少则六七人,大体与后周时相当。乾德四年(966),除录取进士6 人外,又录取“诸科”9 人。此后,不定期地录取“诸科”,录取人数通常也多于同科进士人数,即所谓“国初,诸科取人亦多于进士,盖亦承五季之敝云”。 宋初承五代旧制,科举考试前,“台、阁近臣得(向主考官)荐所知进士(应举者)之负艺者,号曰公荐”,中举后的进士则“拜知举官子弟弟侄,及目(主考官)为师门、恩门,并自称门生”,建隆三年(962)下诏禁止。但依五代旧制,录取进士之权仍完全掌握在主考官手中,皇帝并不进行干预,每年考取进士后,“知贡举(官)奏合格人姓名而已”,类同备案。开宝五年(972),主考官录取进士11 人、诸科17 人后,宋太祖“召对讲武殿,始下制放榜”,皇帝开始参与新进士的录取,被称为“新制”③。次年三月,宋太祖在召对时,黜落“应对失次”的进士、诸科各 1 人,又因下第举子投诉主考官不公,宋太祖决定从下第举子360 人中选取195 人,以及已被录取的进士9 人、诸科27 人,亲自在讲武殿主持考试,取进士26 人,诸科101 人,共127 人。唐天授元年(690),武则天“策贡士洛城殿”,史称“贡士殿试自此始”④,这只是代替主考官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而宋太祖主持的“殿试”,则是具有在主考官已考之后的复试补取性质,新录取者列于原已录取者(除已罢黜的2 人外)之后,作为“一榜”,“自兹殿试遂成常式”①。开宝八年,除任命王祐为“权知贡举”任主考官外,又任命 3 人为“权同知贡举”任副主考官,以后成为制度。主考官进呈以王式为首的进士36人,殿试后改以王嗣宗为首,而以王式为第四,首次改变礼部主考官原先排列顺序。唐代进士第一名称“状元”,也称“状头”,为五代、宋代所沿称。 ③《十国春秋》卷15《南唐烈祖纪》。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二月辛卯。 ①《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 本年首次出现礼部试(省试)与殿试不同的排名顺序,因而尚书省礼部贡举榜的“榜首”,改称“省元”(后代称“会元”);而称殿试首名为“状元”。宋太祖虽然重视科举考试,但五代重武轻文的习气未除,进士及第后所担任的官职很低,如开宝八年殿试的状元王嗣宗,初任为秦州司寇参军,其时虽为实职,但属低级文官“选人”最低的初等“幕职州县官”。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举行的科举考试,取进士109 人、诸科207 人,又录取参加过十五次以上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进士及诸科184 人,再取考“九经”而不合格的老年举子7 人,“特赐‘三传’出身”,共录取507 人。考试合格的进士及诸科300 多人“赐及第”,而将从考试不合格中录取的进士及诸科近200 人则“赐出身”,以示两者的区别。史称宋太宗又命将进士及第者“定其优劣为三等”,这是首次将进士分为三等。又提高了进士入仕的寄禄官及差遣职务,“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同进士出身。雍熙二年(985)又将考试合格的进士、诸科各分为三等,淳化三年(992),采纳陈

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 制度名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AR-92 编制部门人事行政部 修订信息 修订日期修订版本修订描述修订人2017.04.15 0.1 初始版 2017.04.28 1.0 正式版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xxx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激发和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岗位员工贯彻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考核为员工晋升、奖励与调薪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除外),但不包括以下人员: 2.1 因休假、放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的员工; 2.2 新入职人员(当月20日后入职的)、兼职人员、临时工; 2.3 采用特殊绩效考评方法的岗位员工。 3.考核内容 3.1 考核周期 3.1.1销售类部门采用月度考核,非销售类部门采用季度考核。 3.2 考核方式 3.2.1个人绩效采用部门负责人评估、人事行政部审核的方式; 3.2.2部门绩效采用总经办评估的方式,由部门自评、总经办核评、总经理审核评估确定。 3.3 考核指标 3.3.1部门指标由总经办根据各部门年度目标年初确定并执行,确定后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的由部门通过流程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3.3.2 考核指标分月度、季度与年度指标,按比例加权。 3.4 考核实施流程 3.4.1部门考核 A、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上月工作自评,并将各考核指标数据提报至人事行政部; B、总经办对部门进行评分,确定后提交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汇总各部门考核信息并将汇总结果上报总经理; D、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将结果公示; E、公示结束后人事行政部将依据结果审核各部门员工绩效。 3.4.2员工考核(除部门负责人): A、部门负责人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部门绩效信息数据及强制比例分布要求给予评分及排名; B、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无误后,提交至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薪酬绩效模块审核绩效结果强制分布、绩效结果异常等情况,若审核有问题的部门则反馈到相关部门重新评定,若审核无问题则形成《员工绩效结果汇总表》公示后核算各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3.4.3季度考核部门及员工每季度初开展上季度考核工作。 3.5 考核结果及应用 3.5.1考核结果采用阶梯制 绩效结果直接与本月工资挂钩,见下表。 绩效等级优秀(S) 良好(A) 合格(B) 待改进(C) 差(D) 绩效分值X≥100 90≤X<100 75≤X<90 60≤X<75 X < 60 3.5.2 绩效结果等级限制 员工绩效等级的比例与部门绩效等级挂钩,并按强制比例分布法进行上限控制,不设下限控制(部门负责人、销售类岗位人员及实习生不参与强制分配,人事行政部定期审查销售类人员考评情况)。 A.若部门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则该部门员工绩效结果等级强制分布比例见下表: 员工部门 部门内员工绩效等级比例分布(%) S A B C D 部门绩效等级S <=20 <=10 70 0 0 A <=10 <=20 70 0 0 B 0 <=20 70 >=10 0 C 0 <=10 70 >=10 >=10 D 0 0 70 >=20 >=10 注:如上表中,某部门绩效考评为B,则如果有10~20%为A,则必须有>=10%为C;若不超过10%为A,则可无C。 B.若部门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人数少于10人但不少于5人(含5人),则该

(完整版)宋朝的科举制度

宋朝的科举制度 一、发展背景:在沿袭唐制的基础上,宋元朝又根据自身朝代的实际情况,有新的变化和发展,科举制度逐渐成熟和完善。 二、科举的种类 宋朝的科举大致分为三类:一为制举,由天子直接考选。二为常贡,由州县贡人礼部考选。三为学选,由三舍选充。 三、考试内容的分类 常科和制科。常科指常设科目,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学究、明经、明法诸科。制科为非常设科目,由皇帝根据需要临时设置并亲自主持的特种考试,选拔特殊人才。 文科和武科。武科的考试内容为先骑射后策问,,其中策问决定去留,弓马区分高低。 成人科和童子科。童子科规定,凡15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的少年儿童,由州官推荐,经皇帝亲自考试,中试着赐进士出身或同学究出身。 四、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对唐朝的变化和发展 1、扩大科举名额 (1)唐朝进士科,每榜入取人数很少。但宋太宗以后,科举名额扩张,每榜人数多达百人。 (2)宋朝科举除照例录取之外,还增设了特奏名(特赐连续多次应省试而不第的年老举子以本科出身)。 (3)在扩张名额的同时,又提高科举及第的地位和待遇。及第后可直接做官,不需要像唐朝那样还必须通过吏部考试。 2、确定“三年一贡举” 宋朝科举考试时间,最初没有明确的规定。后来,宋英宗平治三年,确定科举考试时间为“三年一贡举”。 3、殿试成为定制 殿试始于唐朝,但是没有成为制度。为了录取的公平,宋代形成了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州试(由地方官主持)----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殿试(由皇帝主持)。 宋真宗时,分为五等,第一、二等为及第,三等为出身,四、武等为同出身。宋神宗时,第一、二等为赐进士及第,三等为赐进士出身,四等为赐同进士出身,五等为赐同学究出身。南宋时变成,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南宋的殿试影响了元明清的科举考试制度。 4、建立新制,防止科场作弊 为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防止作弊,宋朝在科举考试的实践中建立了一些制度,内容如下: 建立别头试。 采用糊名制。 创立眷录制。 五、宋朝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公司规章制度试题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公司规章制度试题 一、填空题 1、公司名称:。

2、公司实行每天小时的工作时间。每周个工作日。 3、公司实行。(即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4、加班员工,需经,填写,并交予人事备案。 5、员工请假,须提前_______天填写,以备安排工作;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同意,一天以上的由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如遇到急事,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通知,回来及时补填。 6、迟到、早退者,分钟以内每次乐捐50元,10分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乐捐元. 7、当日旷工分钟以上的计半天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倍当日工资;当月连续旷工天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8、日常加班工资按元/小时计算。 周末加班按元/小时计算 10、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元、大功元、通令嘉奖元。 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警告元、100元、记大过200元、降级、。 1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需提前月想上级提交,试用期员工需提前告知部门主管。 二、判断题 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要如实填写《加班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审批。() 2、员工在上班时间可以接死人电话,但是时间不得过长。() 3、员工可以将公司的财务带回自己的住所。() 4、员工因病、因事离岗的,可申请事假及病假,有调休假者,须在调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无工资。() 5、特殊情况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特殊对待,事后补齐相应请假手续。() 6、公司实行每月休息五天的工作时制。() 三、选择题 1.下面那一项不属于公司工资的范畴() A、基础工资 B、岗位工资 C、绩效工资 D、补助工资 2.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员工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工作无关的活动 B、员工可以在不按规定出勤 C、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D、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岗爱业、积极进取。 3.迟到、早退()次,取消月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4. 员工无故早退、不来上班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没有得到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年累计达()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A、3 B、4 C、5 D、6

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

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 导读:本文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 周宝砚 (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系政治学教研室,江苏南京210003) 摘要:宋代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期,其改革内容主要包括:扩大科举考试录取人数、制定更加严格的防弊举措、科举及第后直接任官、确立三级考试制度,以及改革考试内容、更加注重经世致用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考试过程的严格性、规范性大大提升,为封建统治阶级网罗了大量人才,维系了封建统治秩序的正常运作。但是,随着录取人数的大幅度增加以及及第者待遇和地位的提高,强烈吸引了大量读书人为做官而应试,宋代因此出现了历史上非常严重的冗官现象和臃肿庞大的政府机构,从而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财政负担加重,成为制约宋代发展的重要瓶颈。 关键词:宋代;科举制度;主要特点 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历经的13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宋代科举制度非常值得一提,宋代在沿袭隋唐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对科举制度不断地加以改革和完善,使得科举考试过程的严格性、规范性都大大提升,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实用,其许多做法至今依然值得我们学习和

借鉴。 宋代科举主要有贡举、制举、武举和童子举等。其中贡举实行时间最长,取士数量最多,对社会影响也最大。因此,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宋代科举考试中的贡举考试。 一、宋代开科取士的背景 所谓科举,即分科举人,就是由封建国家设立科目,定期举行统一考试,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这种作法,也叫“开科取士”。这一制度创始于隋朝,发展于唐,至宋,对科举制度进行了较大规模地改革,使得科举取士制度日益完备起来。 宋代统治者对科举考试非常重视,宋代皇帝不仅开殿试,亲自主持考试,而且还写诗,鼓励士子读书考试。宋真宗(赵恒)的《劝学诗》…就写道: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月女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皇帝的大力提倡起到了非常好的舆论导向作用,同时科举及第后优厚的待遇又促使更多的学子积极投身到科举考试的队伍之中。 宋代统治者为什么如此重视开科取士呢?原因主要有:一是从宋代建国的历史背景来看,宋代之前是五代十国,这一时期,由于年年战乱、政局不稳,科举考试也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改朝换代多依靠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制度

广东********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02-2015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制度 2015年04月16日发布2015 年04月19日实施广东******** 实业有限公司发布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制度 12-2010 1. 目的 1.1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过程运行的有效性; 1.2 确保产品的合格。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部门不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以及三层次文件) 的考核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办 a) 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 b) 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处罚决定; c) 接收相关部门填写的《奖励申请单》,报相关人员审核,批准。 3.2 研发部 a) 参与对质量工作中作出各项贡献的人员的工作确定; b) 对现场违反工艺情况作出处罚。 3.3 生产部 a) 参与对质量工作中作出各项贡献的人员的工作确定; b) 对生产过程、设备验收过程的不符合作出处罚决定。 3.4 品管部 a) 参与对质量工作中作出各项贡献的人员的工作确定; b) 对生产过程中的不符合做出处罚决定。 3.5 总工程师 a) 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奖励申请单》进行审核; b) 负责批准因检验人员失职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决定。 3.6 管理者代表 a) 审核总经办提交的部门体系运行良好的报告; b) 负责确定部门提交的关于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3.7 总经理 a) 负责对《奖励申请单》进行批准; b) 负责对体系运行良好的部门以及对体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的奖励审批。 3.8 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宣传培训、贯彻执行,并根据本条例对发生在本部门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提出处理报告、意见; 4. 全体员工承诺 4.1 全体员工承诺做到三不政策:不接受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4.2 全体员工承诺做到三检工作:自检、互检、专检; 4.3 全体员工承诺做到三现主义:现场、现物、现策; 4.4 全体员工承诺质量管理:质量以“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为原则,以追求“零缺点”为最终目标; 4.5 全体员工承诺做到五项要求:人人守纪律、人人讲效率、人人不浪费、人人降成本、人人重质量。 5. 考核要求

最新-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 精品

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 试析宋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主要特点 周宝砚 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系政治学教研室,江苏南京210003 摘要宋代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期,其改革内容主要包括扩大科举考试录取人数、制定更加严格的防弊举措、科举及第后直接任官、确立三级考试制度,以及改革考试内容、更加注重经世致用等等。 这些改革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考试过程的严格性、规范性大大提升,为封建统治阶级网罗了大量人才,维系了封建统治秩序的正常运作。 但是,随着录取人数的大幅度增加以及及第者待遇和地位的提高,强烈吸引了大量读书人为做官而应试,宋代因此出现了历史上非常严重的冗官现象和臃肿庞大的政府机构,从而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财政负担加重,成为制约宋代发展的重要瓶颈。 关键词宋代;科举制度;主要特点 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历经的13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宋代科举制度非常值得一提,宋代在沿袭隋唐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对科举制度不断地加以改革和完善,使得科举考试过程的严格性、规范性都大大提升,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实用,其许多做法至今依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宋代科举主要有贡举、制举、武举和童子举等。 其中贡举实行时间最长,取士数量最多,对社会影响也最大。 因此,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宋代科举考试中的贡举考试。 一、宋代开科取士的背景 所谓科举,即分科举人,就是由封建国家设立科目,定期举行统一考试,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这种作法,也叫开科取士。 这一制度创始于隋朝,发展于唐,至宋,对科举制度进行了较大规模地改革,使得科举取士制度日益完备起来。 宋代统治者对科举考试非常重视,宋代皇帝不仅开殿试,亲自主持考试,而且还写诗,鼓励士子读书考试。 宋真宗赵恒的《劝学诗》…就写道

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版)

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版)

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版) 深圳市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管理目的为落实集团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对象本制度考核和管理的对象是指经董事会授权,由财务总部履行绩效考核职责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装备制造业、印刷行业、LED 行业、PCB 设备行业的子公司。不含物业、房地产业、太阳能行业及其它轻资产经营行业的子公司,如需纳入本考核方案,则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行业差别系数和年薪标准系数。具体适用的子公司名单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审核并公布。子公司经营团队成员名单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度拟定,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监、其它核心管理或技术人员。 第三条管理原则子公司经营团队的业绩考核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资产保值增值、股东价值最大化

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年度考核、绩效调查与评价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原则,考核子公司经营团队经营业绩。 (二)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结合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与激励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三)按照全面落实绩效责任的要求,推动子公司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系,形成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增强子公司管控力和执行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周期子公司经营团队业绩的考核以公历年度为考核期;非经营团队员工业绩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日累计、月度、季度或年度为考核期,与其薪酬兑现相结合。第五条子公司总经理考核内容子公司总经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按照财务绩效“盈利、成长、风险、效率”四个维度,分为滚动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单项考核和年度绩效评价表综合考核。 (一)滚动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单项考核滚动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资产长期连续运营的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 第一篇: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第二篇: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三篇:浅谈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四篇: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五篇: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xx-05-30 作者::化成天下 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也是政府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开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共延续了1000多年。 读书人要先参加“童试”,参加的人不论年龄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国家按月发给粮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考上的叫“举人”。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礼部”(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举行,考上的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古代考试内容 在古代中国两千多年的考试史中,古人几乎尝试过各种可能想到的考试内容。 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察举时代,以推荐为主,考试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那时的考试内容有两项:读书人考试经学,在朝官吏考试章奏。此后荐选时代的考试内容变化不多。 到了以考选为主的科举时代,旧的考试内容被逐渐丰富。唐朝进士录取以诗赋为重,从而促成了唐诗的空前繁荣。到了宋元两朝,经义逐渐取代诗赋成为一种主要的考试内容。明、清科举考试分量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八股文作为一种考试的文体格式逐渐发展定型。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外乎经学(家法、帖经墨义,经疑、经义)与文学(诗赋)。在察举时代,经学、文学分途;科举时代,两者渐渐合一。 二、八股文 是中国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时期,科举考试时所采用的专门文体。因为它要求文章中应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部分,所以叫八股文。“股”是对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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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篇一: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分科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作为中国历史特定时期的产物,其产生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演变、政治稳定以及中华文明和儒家文化的传播继承等,都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自身的自局限和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教育和社会的发展,最终被社会淘汰。 关键词:科举制内容形式积极历史影响 引言: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影响其流向的往往只是为数不多的关键时段,而某些特殊日子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历史进程的转折点。100多年前发生的废止科举制,便是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至深且巨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科举制度概述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中国古代设科考试、选才任官的制度。科举,就是分科选举的意思。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通过逐级的考试来选拔人才。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完善于唐代,再经宋、元、明三代而定型,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共历时一千三百多年。这项制

度对于封建社会的中国政治、社会、学术、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1864年,在狄更斯主编的英文周刊中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的科举考试》[1]的文章,指出科举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于:“科举这个教育机器几乎是从不间断地实施其功能:它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 1.科举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明朝建立后,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 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直至1905年9月2日,清廷颁布上谕:“方今时局多艰,储才为急,朝廷以提倡科学为急务,屡降明谕,饬令各督抚广设学堂,将俾全国

宋代科举制的改革和发展1

宋代科举制的改革和发展 一、宋代科举制发展的社会背景 由于北宋建立者赵匡胤是以军事政变的方式取得政权的,所以宋王朝自建立时起,便十分重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削夺武将的权力,将行政权、财权和兵权全部收归中央,开始试行从中央到地方由文官主政的治政格局。而欲实行文官政治的一个基本的前提便是实行科举选官,即“兴文教,抑武事”,因此重文轻武就成为宋代政治上的一大特色。 宋太祖认为:“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今用儒臣干事者百余人,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十之一也。”[4]“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其次则三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选补”[5]。宋代士人经过考试及第便取得做官资格,不必再经由吏部加试。宋代科举考试制度比唐代严格,范围和规模都有所扩大。宋代科举经过改革与发展,逐步得到完善,使中国社会逐渐从门第社会演变为科举社会[6]。 二、宋代科举制的改革 宋代统治者及时发现了唐代科举考试的弊端,在开国初期就把改革科举取士的问题放在首要位置。 1、废除公荐制度 宋太祖建隆三年(公元962年)诏令说:“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弟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贡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易不得自称门生。”[7]这道诏令对禁止及第进士与知贡举官结为派系起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在宋代还有“恩师”、“门生”之类的称呼,但其含义已与唐代有很大的区别,仅仅是自谦、客套的礼节性语言而已。在唐代,主考官进入贡院前,允许台阁近臣荐举考生。这种公荐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被录取,有时在开考前,拟录取的名

单就已经基本确定。由于公荐的重要作用,每次科举考试之前,考生们都要多方奔走,拜访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献上自己精心准备的诗赋文稿,希望获得他们的赏识和引荐,时称“行卷”。由于这种公荐极易导致徇私舞弊,宋太祖取消了考官与考生之间的座主与门生关系,严肃了考试纪律。同时取消考生谢恩之理,使考生只对皇帝效忠,而不是效忠于私门,从而有利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宋太祖的这项科举考试改革措施是隋唐以来科举制度内容上的一次重要的调整,彻底废除了自唐代以来的通榜公荐法,为从制度上保证科举考试的公正性而阻断私人荐私的现象。在后来的公元968年又下诏明令说: “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法公荐,违者重置其罪。”[8]重申了废止通榜公荐法的诏令,对科举真正以考试定去取的取士公平公正性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实行“别头试” 此外真宗在位时期还实行“别头试”,在考试过程中确立回避制度,即为了限制官僚子弟和士族子弟应试的特权将与知贡举官和科举考试有关的亲属故旧之子弟另立考场,另派考官,以防止与其他考生混同而借助亲朋关系得以取录的弊端。 3、推行“锁院”制度 宋以前,主考官在得到任命后,并不立即入院,而是在外大肆收取考生的贿赂和请托,以致取士时有所取舍。为了彻底杜绝这种公荐请托之风,宋太宗时又实行了“锁院”制度,即一经任命为知贡举官的官员必须立即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将他们直接从殿廷锁于贡院之中,直至科考结束,在大约五十天的锁院期间,不得回家,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后来,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需与知贡举一样锁宿。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达到保密的目的,避免出现考官向亲朋好友泄露试题的现象。此法创制于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 年),时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人接受知贡举任命后,直接进入殿廷、进入贡院,以避请托。遂为定制,称为“锁院”。 4、实行糊名(弥封)、誊录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考核试题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考核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公司的缺打卡绩效考核挂钩,缺打卡每次扣绩效考核表“工作态度”项(B)分 A、2分 B、1分 C、3分 D、5分 2、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达到多少分能够提升薪资(C) A、70-79 B、80-89 C、90分以上 D、85 3、需要向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请假,并报人事行政部的时间范围是什么(d) A、2小时 B、半天以上 C、一天 D、一天以上 4、员工请病假多少天以上者,应在假满一日内向行政人事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C) A、一周 B、2天 C、3天 D、5天 5、员工每月迟到/早退几次以内且每次不超过多少分钟内将不予考核(D) A、2次10分钟 B、3次1小时 C、1次10分钟 D、3次10分钟 6、哪些情况不享受年薪假(B)公司的规定里面没有,可以补充 A、请假超过10天者 B、请假超过20天者 C、请假超过30天者 D、请假超过2个月者 7、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什么(C)

A、团结务实 B、开拓创新 C、诚信为先、服务至上 D、整合资源 8、培训期间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资格,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不予考虑(D) A、培训期间因病不能参加培训的; B、培训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请事假的; C、培训期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次的; D、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迟到、早退累计达到5次或无故旷工累计达到3次; 9、试用期员工,考核达到多少分能够被批准提前转正(C) A 、70~85分B、60~70分C、90分D、60分以下 10、普通员工病事假多少天以上有总经理终审(C) A、5天 B、3天 C、2天 D、1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公司企业作风有哪几项(ABCDE) A诚实守信B团队合作C市场导向D开拓创新E客户至上2、公司企业责任有哪几项(ABCD ) A为社会做出贡献B为客户创造价值 C为员工提供发展D为股东奉献利润 E为公司创造利润 3、年底考核,什么情况会获得奖励(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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