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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农药中毒

第二节-农药中毒
第二节-农药中毒

第二节农药中毒

农药(Pesticide)是指用来杀灭害虫、啮齿动物、真菌和莠草等为防治农业病虫害的药品。农药种类很多,目前常用的包括杀虫药(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和甲脒类等)、灭鼠药(rodenticide)和除草剂(herbicide)等。上述农药在生产、运输、分销、贮存和使用过程中,被过量接触及残留在农作物上的量过多、污染食物和被意外摄入均可引起人畜中毒。农药在使用过程中因效果不好或对人畜毒性太大而不断被淘汰或被新品种替代。在20世纪50年代,有机氯类杀虫药(organochlorine insecticides,如滴滴涕、甲氧滴滴涕和六六六等)是最早开发和广泛使用的一种农药。该类药稳定,对人畜毒性小,但由于在土壤,食品和生物体内残存时间持久,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且动物实验发现,尚能增加肝癌的发病率,在许多国家已被禁用。20世纪60年代,世界各地普遍生产和使用OPI。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能合成有效的OPI数百种,其中大量生产的有四十余种。20世纪70年代后,相继生产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和甲脒类等新型农业杀虫药。

1982年,我国停止生产六六六,并限制使用此类农药。目前,我国不断淘汰对人畜毒性较大的OPI。2007年起,我国为保护粮食、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将停止使用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胺磷、磷胺和久效磷5种高毒OPI。到2009年,基本消除有机氯类杀虫药(氯丹、灭蚁灵和滴滴涕)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在农业生产中,由于鼠类破坏庄稼,灭鼠药应用广泛,也易引起人体中毒。本节重点介绍0PI、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和灭鼠药中毒。

一、有机磷杀虫药中毒

OPI中毒主要通过抑制体内胆碱酯酶(cholinesterase,ChE)活性,失去分解乙酞胆碱(acetylcholine,ACh)能力,引起体内生理效应部位ACh大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持续过度兴奋,表现毒覃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中毒症状和体征。严重者,常死于呼吸衰竭。

OPI属于有机磷酸酯或硫化磷酸酯类化合物,大都为油状液体,呈淡黄色至棕色,稍有挥发性,有大蒜臭味,难溶于水,不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在酸性环境中稳定,在碱性环境中易分解失效。甲拌磷和三硫磷耐碱,敌百虫遇碱能变成

毒性更强的敌敌畏。常用剂型有乳剂、油剂和粉剂等。其基本化学结构式如图10-2-1。R和R’为烷基、芳基、羟胺基或其他取代基团,X为烷氧基、丙基或其他取代基,Y为氧或硫。

由于取代基不同,各种OPI毒性相差很大。国内生产的OPI的毒性按大鼠急性经口进入体内的半数致死量(LD50)分为4类,对OPI中毒有效抢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剧毒类

LD50<10mg/kg,如甲拌磷(thimet,3911)、内吸磷(demeton,1059)、对硫磷(Parathion,1605)、速灭磷(mevinphos)和特普(tetraethylpyrophosphate,TEPP)等。

(二)高毒类

LD5010~100 mg/kg,如甲基对硫磷(methylparathiori)、甲胺磷(methamidophos)、氧乐果(omethoate)、敌敌畏(dichlorvos,DDVP)、磷胺(phosphamidon)、久效磷(monocrotophos)、水胺硫磷(isocarbophos)、杀扑磷(methidathion)和亚矾磷(methyloxydemeton)等。

(三)中度毒类

LD50100~1000mg/kg,如乐果(dimethoate,rogor)、倍硫磷(fenthion)、除线磷(dichlofenthion)、碘依可酯乙硫磷(1240)、敌百虫(metrifonate,disperex)、乙酰甲胺磷(acehate)、敌匹硫磷(dimpylate,二嗪农,diazinon)和亚胺硫磷(phosmet)等。

(四)低毒类

LD50100~5000mg/kg,如马拉硫磷(malathion,4049)、肟硫磷(辛硫磷,phoxim)、甲基乙酯磷(methylacetophos)、碘硫磷(iodoferiphos)和溴硫磷(bromophos)等。

[病因]

OPI中毒的常见原因

(一)生产中毒

在生产过程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在杀虫药精制、出料和包装过程,手套破损或衣服和口罩污染;也可因生产设备密闭不严,化学物跑、冒、滴、漏,或在事故抢修过程中,杀虫药污染手、皮肤或吸入呼吸道引起。

(二)使用中毒

在使用过程中,施药人员喷洒时,药液污染皮肤或湿透衣服由皮肤吸收,以

及吸入空气中杀虫药所致;配药浓度过高或手直接接触杀虫药原液也可引起中毒。

(三)生活性中毒

在日常生活中,急性中毒主要由于误服、故意吞服,或饮用被杀虫药污染水源或食人污染食品;也有因滥用OPI治疗皮肤病或驱虫而中毒。

[毒物代谢]

OPI主要经过胃肠道、呼吸道、皮肤或黏膜吸收。吸收后迅速分布全身各器官,其中以肝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肾、肺、脾等,肌肉和脑含量最少。OPI主要在肝内进行生物转化和代谢。有的OPI氧化后毒性反而增强,如对硫磷通过肝细胞微粒体的氧化酶系统氧化为对氧磷,后者对ChE抑制作用要比前者强300倍;内吸磷氧化后首先形成亚砜,其抑制ChE能力增加5倍,然后经水解后毒性降低。敌百虫在肝内通过侧链脱去氧化氢转化为敌敌畏,毒性增强,而后经水解、脱胺、脱烷基等降解后失去毒性。马拉硫磷在肝内经酯酶水解而解毒。OPI吸收后6~12小时血中浓度达高峰,24小时内通过肾由尿排泄,48小时后完全排出体外。

[中毒机制]

OPI能抑制许多酶,但对人畜毒性主要表现在抑制ChE。体内ChE分为真性胆碱酯酶(gentlinecholinesterase)或乙酚胆碱酯酶(acetylcholiriosterase,AChE)和假性胆碱酯酶(pseudocholinesterase)或丁酰胆碱酯酶(butyrylcholinesterase)两类。真性ChE主要存在于脑灰质、红细胞、交感神经节和运动终板中,水解ACh作用最强。假性ChE存在于脑白质的神经胶质细胞和血浆、肝、肾、肠黏膜下层和一些腺体中,能水解丁酰胆碱等,但难以水解ACh,在严重肝损害时其活力亦可下降。真性ChE被OPI抑制后,在神经末梢恢复较快,少部分被抑制的真性ChE 在第二天基本恢复;红细胞真性ChE被抑制后,一般不能自行恢复,需待数月至红细胞再生后全血真性ChE活力才能恢复。假性chE对OPI敏感,但抑制后恢复较快。

OPI的毒性作用是与真性ChE酯解部位结合成稳定的磷酰化胆碱酯酶(organophosphate ChE,图10-2-2),使ChE丧失分解ACh能力,ACh大量积聚引起一系列毒覃碱、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严重者常死于呼吸衰竭。

长期接触OPI时,ChE活力虽明显下降,而临床症状往往较轻,可能是由于人体对积聚的ACh耐受性增强。

[临床表现]

(一)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发病时间与毒物种类、剂量、侵入途径和机体状态(如空腹或进餐)密切相关。口服中毒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吸入后约30分钟;皮肤吸收后约2~6小时发病。中毒后,出现急性胆碱能危象(acute cholinergic crisis),表现为

1.毒草碱样症状(musCarinic signs)

又称M样症状。主要是副交感神经末梢过度兴奋,产生类似毒覃碱样作用。平滑肌痉挛表现:瞳孔缩小,胸闷、气短、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括约肌松弛表现:大小便失禁;腺体分泌增加表现:大汗、流泪和流涎;气道分泌物明显增多:表现咳嗽、气促,双肺有干性或湿性啰音,严重者发生肺水肿。

2.烟碱样症状(nicotinic sigris)

又称N样症状。在横纹肌神经肌肉接头处ACh蓄积过多,出现肌纤维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也可出现肌力减退或瘫痪,呼吸肌麻痹引起呼吸衰竭或停止。交感神经节受ACh刺激,其节后交感神经纤维末梢释放儿茶酚胺,表现血压增高和心律失常。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过多ACh刺激所致,表现头晕、头痛、烦躁不安、谵妄、抽搐和昏迷,有的发生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4.局部损害

有些OPI接触皮肤后发生过敏性皮炎、皮肤水疱或剥脱性皮炎;污染眼部时,出现结膜充血和瞳孔缩小。

(二)迟发性多发神经病(delayed polyneuropathy)

急性重度和中度OPI(甲胺磷、敌敌畏、乐果和敌百虫等)中毒患者症状消失后2~3周出现迟发性神经损害,表现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变,主要累及肢体末端,发生下肢瘫痪、四肢肌肉萎缩等。目前认为这种病变不是ChE受抑制引起,可能是由于OPI抑制神经靶酯酶(neuroPathy target esterase,NTE),使其老化所致。全血或红细胞ChE活性正常;神经-肌电图检查提示神经源性损害。

(三)中间型综合征(intermediate syndrome)

多发生在重度OPI(甲胺磷、敌敌畏、乐果、久效磷)中毒后24~96小时及复能药用量不足患者,经治疗胆碱能危象消失、意识清醒或未恢复和迟发性多发神经病发生前,突然出现屈颈肌和四肢近端肌无力和第Ⅲ、Ⅶ、Ⅸ、Ⅹ对脑神经支配的肌肉无力,出现睑下垂、眼外展障碍、面瘫和呼吸肌麻痹,引起通气障碍性呼吸困难或衰竭,可导致死亡。

其发病机制与ChE长期受抑制,影响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后功能有关。全血或红细胞ChE活性在30%以下;高频重复刺激周围神经的肌电图检查,肌诱发电位波幅进行性递减。

[实验室检查]

(一)血ChE活力测定

血ChE活力是诊断OPI中毒的特异性实验指标,对判断中毒程度、疗效和预后极为重要。以正常人血chE活力值作为100%,急性OPI中毒时,CHE活力值在70%~50%为轻度中毒;50%~30%为中度中毒;30%以下为重度中毒。对长期OPI接触者,血ChE活力值测定可作为生化监测指标。

(二)尿中OPI代谢物测定

在体内,对硫磷和甲基对硫磷氧化分解为对硝基酚,敌百虫代谢为三氯乙醇。尿中测出对硝基酚或三氯乙醇有助于诊断上述毒物中毒。

[诊断]

根据患者OPI接触史、呼出气大蒜味、瞳孔缩小、多汗、肌纤维颤动和意识障碍等,一般不难诊断。对于不明原因的意识障碍、瞳孔缩小,并伴有肺水肿患者,也要考虑到OPI中毒。如监测血ChE活力降低,可确诊。

OPI中毒应与中暑、急性胃肠炎或脑炎等鉴别,尚需与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及甲脒类中毒鉴别。前者口腔和胃液无特殊臭味,血ChE活力正常;后者以嗜睡、发绀、出血性膀胱炎为主要表现,而无瞳孔缩小和腺体分泌增加等表现。

此外,诊断时尚需注意:口服乐果和马拉硫磷中毒患者,急救后病情好转,在数日至一周后突然恶化,可重新出现OPI急性中毒症状,或肺水肿或突然死亡。这种临床“反跳”现象可能与残留在皮肤或体内的OPI重吸收或解毒药停用过早有关。

急性中毒诊断分级

轻度中毒:仅有M样症状,ChE活力70%~50%。

中度中毒:M样症状加重,出现N样症状,ChE活力50%~30%。

重度中毒:具有M、N样症状,并伴有肺水肿、抽搐、昏迷,呼吸肌麻痹和脑水肿,ChE活力30%以下。

[治疗]

(一)迅速清除毒物

立即将患者撤离中毒现场。彻底清除未被机体吸收进入血的毒物,如迅速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皮肤、毛发和指甲;眼部污染时,用清水、生理盐水、2%碳酸氢钠溶液或3%硼酸溶液冲洗。口服中毒者,用清水、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忌用)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对硫磷忌用)反复洗胃,即首次洗胃后保留胃管,间隔3~4小时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清亮为止。然后用硫酸钠20~40g溶于20ml水,口服,观察30分钟,无导泻作用时,再口服或经鼻胃管注入水500ml。

(二)紧急复苏

OPI中毒常死于肺水肿、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衰竭。对上述患者,要紧急采取复苏措施: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据病情应用机械通气。肺水肿应用阿托品,不能应用氨茶碱和吗啡。心脏停搏时,行体外心脏按压复苏等。

(三)解毒药

在清除毒物过程中,同时应用ChE复能药和胆碱受体阻断药治疗。

1.用药原则

根据病情,要早期、足量、联合和重复应用解毒药,并且选用合理给药途径及择期停药。中毒早期即联合应用抗胆碱能药与ChE复能药才能取得更好疗效。

2.ChE复能药(Cholinesterase reacrivator)

肟类化合物能使被抑制的ChE恢复活性。其原理是肟类化合物毗陡环中季按氮带正电荷,能被磷酰化胆碱酯酶的阴离子部位吸引,其肟基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ChE酯解部位分离,恢复真性ChE活性(图10-2-3)。ChE复能药尚能作用于外周N2受体,对抗外周N胆碱受体活性,能有效解除烟碱样毒性作用,对M样症状和中枢性呼吸抑制作用无明显影响。所用药物如下

(1)氯解磷定(Pyraloxime methylchloride,PAM-CI,氯磷定):复能作用强,毒性小,水溶性大,可供静脉或肌内注射,是临床上首选的解毒药。

首次给药要足量,指征为外周N样症状(如肌颤)消失,血液ChE活性恢复50%~60%以上。如洗胃彻底,轻度中毒无需重复给药;中度中毒首次足量给药后一般重复1~2次即可;重度中毒首次给药后30~60分钟未出现药物足量指征时,应重复给药。如口服大量乐果中毒、昏迷时间长、对ChE复能药疗效差及血ChE活性低者,解毒药维持剂量要大,时间可长达5~7天。.通常,中毒表现消失,血ChE活性在50%?60%以上,即可停药。

(2)碘解磷定(Pralidoxime iodide,PAM-I,解磷定):复能作用较差,毒性小,水溶性小,仅能静脉注射,是临床上次选的解毒药。

(3)双复磷(obidoxime,DMO4):重活化作用强,毒性较大,水溶性大,能静脉或肌内注射。

ChE复能药对甲拌磷、内吸磷、对硫磷、甲胺磷、乙硫磷和肟硫磷等中毒疗效好,对敌敌畏、敌百虫中毒疗效差,对乐果和马拉硫磷中毒疗效不明显。双复磷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疗效较碘解磷定为好。ChE复能药对中毒24~48小时后已老化的ChE无复活作用。对ChE复能药疗效不佳者,以胆碱受体阻断药治疗为主(表10-2-6)。

ChE复能药不良反应有短暂眩晕、视力模糊、复视、血压升高等。用量过大能引起癫痫样发作和抑制ChE活力。碘解磷定剂量较大时,尚有口苦、咽干、恶心。注射速度过快可导致暂时性呼吸抑制;双复磷不良反应较明显,有口周、四肢及全身麻木和灼热感,恶心、呕吐和颜面潮红,剂量过大可引起室性期前收缩和传导阻滞,有的发生中毒性肝病。

3.胆碱受体阻断药(cholirioceptor blocking drug)

胆碱受体分为M和N二类。M有三个亚型:M1、M2、和M3。肺组织有M1受体,心肌为M2受体,平滑肌和腺体上主要有M3受体。N受体有N1和N2二个亚型,神经节和节后神经尤为N1受体,骨骼肌上为N2受体。

由于OPI中毒时,积聚的ACh首先兴奋中枢N受体,使N受体迅速发生脱敏反应,对ACh刺激不再发生作用,并且脱敏的N受体还能改变M受体构型,使M受体对ACh更加敏感,对M受体阻断药(如阿托品)疗效降低。因此,外周

性与中枢性抗胆碱能药具有协同作用。

(1)M胆碱受体阻断药:又称外周性抗胆碱能药。阿托品和山莨菪碱等主要作用于外周M受体,能缓解M样症状,对N受体无明显作用。根据病情,阿托品每10~30分钟或1~2小时给药一次(表10-2-6),直到患者M样症状消失或出现“阿托品化”。阿托品化指征为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增快(90~100次/分)和肺湿啰音消失。此时,应减少阿托品剂量或停用。如出现瞳孔明显扩大、神志模糊、烦躁不安、抽搐、昏迷和尿潴留等为阿托品中毒,立即停用阿托品。

(2)N胆碱受体阻断药:又称中枢性抗胆碱能药,如东莨菪若碱、苯那辛、苯扎托品、丙环定等,对中枢M和N受体作用强,对外周M受体作用弱。盐酸戊乙奎醚(Penehyclidine,长托宁)对外周M受体和中枢M、N受体均有作用,但选择性作用于M1、M3受体亚型,对M2受体作用极弱,对心率无明显影响;较阿托品作用强,有效剂量小,作用时间(半衰期约6~8h)长,不良反应少;首次用药需与氯解磷定合用。

根据OPI中毒程度,可采用胆碱酯酶复活剂与阿托品联合用药。轻度中毒可单用胆碱酯酶复能药。两药合用时,应减少阿托品用量,以免发生阿托品中毒。关于胆碱酯酶复能药与阿托品应用见表10-2-6。

表10-2-6 OPI中毒解毒药剂量表

4.复方制剂

是将生理性拮抗剂与中毒酶复能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国内有解磷注射液(每支含阿托品3mg、苯那辛3mg和氯解磷定400mg)。首次剂量:轻度中毒1/2~1支肌注;中度中毒1~2支;重度中毒2~3支。但尚需分别另加氯解磷定,轻度中毒0-0.5g,中度中毒0.5~1.0g,重度中毒1.0~1.5g。

对重度患者,症状缓解后逐渐减少解毒药用量,待症状基本消失,全血胆碱酯酶活力升至正常的50%~60%后停药观察,通常至少观察3~7天再出院。

(四)对症治疗

重度OPI中毒患者常伴有多种并发症,如酸中毒、低钾血症、严重心律失常、脑水肿等。特别是合并严重呼吸和循环衰竭时如处理不及时,应用的解毒药尚未发挥作用病人即已死亡。

(五)中间型综合征治疗

立即给予人工机械通气。同时应用氯解磷定1.0g/次,肌注,酌情选择给药间隔时间,连用2~3天。积极对症治疗。

[预防]

对生产和使用OPI人员要进行宣传普及防治中毒常识;在生产和加工OPI 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搬运和应用农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对于慢性接触者,定期体检和测定全血胆碱酯酶活力。

(崔书章)

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carbamate insecticides,包括呋喃丹、西维因、叶蝉散和涕灭威)及常见除草剂(包括灭草灵、禾大壮和燕麦灵),以呋喃丹最为常用,又名卡巴呋喃或虫瞒威。呋喃丹具有选择性强、作用迅速、对人畜毒性低等优点,其化学基本结构为##,根据R1、R2和X取代基不同,一般可分为5类,大鼠经口LD50见表10-2-7。

表10-2-7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大鼠急性经口LD50

[病因]

生产性中毒主要发生在加工生产、成品包装和使用过程,若自服或误服中毒者病情较重。

[毒物的吸收和代谢]

氨基甲酸酯类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吸收后分布于肝、肾、脂肪和肌肉中,其他组织中的含量甚低。在肝进行代谢,一部分经水解、氧化或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一部分以原形或其代谢产物迅速由肾排泄,24小时可排出90%以上。

[发病机制]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的立体结构式与ACh相似,可与胆碱酷酶(ChE)阴离子部位和酯解部位结合,形成可逆性的复合物,即氨基甲酸化,使其失去水解ACh 活力,引起ACh蓄积,刺激胆碱能神经兴奋,产生相应的临床表现。但氨基甲酰化ChE易水解,使ChE活性于4小时左右自动恢复。故临床症状很轻且恢复较快。

[临床表现]

生产性中毒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吸收,中毒后2~6小时发病;口服中毒发病较快,可在10~3。分钟内出现中毒症状。

(一)轻度中毒

头痛、头晕、乏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流涎、多汗、食欲减退和瞳孔缩小。

(二)中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尚有肌纤维颤动。

(三)重度中毒

昏迷、肺水肿、呼吸衰竭、心肌、肝和肾功能损害。一次接触大剂量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后,血ChE活力在15分钟下降到最低水平,30~40分钟后可恢复到50%~60%,60~120分钟后血ChE活力基本恢复正常。随着血ChE活力的恢复,临床症状很快好转和消失。反复接触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血ChE活力可抑制到50%,而临床可无中毒症状。

[诊断]

根据接触史、临床表现和血ChE活力降低,诊断并不困难。西维因在体内主要水解为1-蔡酚,尿中蔡酚排出量增高有助于诊断。

[鉴别诊断]

需要与OPI中毒、中暑、乙型脑炎和急性胃肠炎鉴别。

[治疗]

(一)清除毒物

皮肤污染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洗胃用2%碳酸氢钠溶液。

(二)阿托品

轻度中毒1-2mg,中度中毒5mg,重度中毒10mg,可重复注射,但应防止过量,临床应用可参考本章第二节有机磷杀虫药中毒(见表1-2-6)。

胆碱酯酶复能药对氨基甲酸酯杀虫药引起的ChE抑制无复活作用,且可出现不良反应,故禁用。

(王佩燕)

三、灭鼠药中毒

灭鼠药(rodenticide)是指一类可以杀灭啮齿类动物(如鼠类)的化合物。当今国内外已有10多种灭鼠药。目前,灭鼠药广泛用于农村和城市。因此,群体和散发灭鼠药中毒事件屡有发生。按灭鼠起效的急缓和灭鼠药毒理作用分类,对有效抢救灭鼠药中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毒分类]

(一)按灭鼠起效急缓分类

1.急性灭鼠药

鼠食后24小时内致死,包括毒鼠强(tetramine,化学名四亚甲基二砜四胺)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

2.慢性灭鼠药

鼠食后数天内致死,包括抗凝血类敌鼠钠盐(diphacinone-Na)和灭鼠灵等。

(二)按灭鼠药的毒理作用分类

1.抗凝血类灭鼠药

(1)第一代抗凝血高毒灭鼠药:灭鼠灵即华法林(warfarin)、克灭鼠(coumafuryl)、敌鼠钠盐、氯敌鼠(Chlorophacinone)。(2)第二代抗凝血剧毒灭鼠药:溴鼠隆(brodifacoum)和溴敌隆(bromadiolone)。

2.兴奋中枢神经系统类灭鼠药

毒鼠强、氟乙酰胺和氟乙酸钠。

3.其他类灭鼠药

有增加毛细血管通透性药物安妥(ANTU);抑制烟酰胺代谢药杀鼠优(pyrinuron);0Pl,如毒鼠磷(phosaztin);维生素B5的拮抗剂鼠立死(crimidine)。

[病因]

灭鼠药中毒的常见原因有

1.误食、误用灭鼠药制成的毒饵

2.有意服毒或投毒

3.二次中毒:灭鼠药被动、植物摄取后,以原形存留其体内,当人食用或使用中毒的动或植物后,造成二次中毒。

4.皮肤接触或呼吸道吸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经皮肤接触或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

[中毒机制]

(一)毒鼠强

对人致死量为一次口服5~12mg(0.1~0.2mg/kg),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兴奋性,中毒后出现剧烈的惊厥。Silllyhies研究证明其惊厥是毒鼠强拮抗γ-氨基丁酸(GABA)的结果。当GABA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被毒鼠强拮抗后,中枢神经系统出现过度兴奋而导致惊厥,说明是毒鼠强抑制了GABA受体所致。由于其剧烈的毒性和稳定性,易造成二次中毒,且无解毒药。

(二)氟乙酰胺

人口服致死量为0.1-0.5g,经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进入机体,经脱胺(钠)后形成氟乙酸,氟乙酸与三磷酸腺苷和辅酶结合,在草酰乙酸作用下生成氟柠檬酸。由于氟柠檬酸与柠檬酸虽在化学结构上相似,但不能被乌头酸酶作用,反而拮抗乌头酸酶,使柠檬酸不能代谢产生乌头酸,中断三羧酸循环,称之“致死代谢合成”。同时,因柠檬酸代谢堆积,丙酮酸代谢受阻,使心、脑、肺、肝和肾脏细胞发生变性、坏死,导致肺、脑水肿。氟乙酰胺也易造成二次中毒。

(三)溴鼠隆

干扰肝脏利用维生素K,抑制凝血因子Ⅱ、Ⅶ、Ⅸ、X及影响凝血酶原合成,导致凝血时间延长。其分解产物节叉丙酮能严重破坏毛细血管内皮作用。

(四)磷化锌

人致死量 4.0mg/kg。口服后在胃酸作用下分解产生磷化氢和氯化锌。磷化氢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使神经细胞内呼吸功能障碍。氯化锌对胃黏膜的强烈刺激与腐蚀作用导致胃出血、溃疡。磷化锌吸入后会对心血管、内分泌、肝和肾功能产生严重损害,发生多脏器功能衰竭。

[临床特点与诊断要点]

详见表10-2-8。

表10-2-8 灭鼠药中毒的临床特点与诊断要点一览表

[临床救治]

详见表10~2--9。

表l0-2-9 灭鼠药中毒临床救治一览表(王佩燕)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0200523190652)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2、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或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 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事故。 3、餐饮服务提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 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 他人瞒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严肃处理。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一、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煮熟者 烂方能发售。 二、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牙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能进行烹调食用。 三、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使用。熟透的海虾、海蟹等应一次或 当天食用,如有剩余,冷却后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四、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 清洁及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 五、食品库房,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严防发生投毒 事件。 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员工住宿、休息。 七、如有疑似食物中毒发生时,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餐饮服务防投毒制度 一、成立餐饮服务防投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投毒工作责任制并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对厨房值班人员及更夫的管理,做到晚间下班后,各操作间不许任何人员随便进入,要关门上锁。 三、每个功能间均要有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允许随便进入,如必要要建立登记制度; 四、每天工作后,各功能间的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与清点,不允许将食品留在外面; 五、食品库房要有“闲人免进”标识;并设专人负责与管理,做到进出货时都要进行登记和验收。

化学品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HX-专项预案-04-A0浙江华兴化学农药有限公司 化学品中毒及有限空间窒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浙江华兴化学农药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制定时间: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目录 1、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4事故类型和危害度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应急组织体系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预防与预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危险源控制方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预警行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信息报告程序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应急处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响应分级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响应程序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处置措施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错误!未指定书签。

常见农药中毒症状与解救表

常见农药中毒症状与解救表品名中毒症状解救措施 有机磷农药: 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内吸磷(甲基1059)、甲拉磷(3911)、倍硫磷(百治屠),亚胺硫磷,久效磷,甲胺磷(多灭磷),杀螟松(速灭虫),特普(TEPP)、谷硫磷,敌敌畏(DDVP),敌百虫,乐果,乙硫磷(1240),二嗪农,马拉硫磷(4049)头昏,头痛,发热,恶心,呕吐,腹 痛,腹泻,多汗,流涎,面色苍白, 视力模糊,瞳孔缩小,呼吸困难,发 绀,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 快,震颤,言语不清,意识模糊,昏 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 ⑴撤离现场;⑵受污染者除去衣服,用凉肥皂水 或碱水擦身(敌百虫中毒用清水洗);⑶用1-2% 碳酸氢钠液I敌百虫中毒禁用)或清水洗胃,禁 用高锰酸钾液;⑷给阿托品,同时注射解磷定, 氯磷定,双复磷等(谷硫磷,二嗪农中毒禁用氯 磷定);⑸静脉补液或输血;⑹止痉;⑺给中枢 兴奋剂;⑻应用脱水剂;⑼保肝;⑽对症治疗; ⑾忌用吗啡、氯丙嗪;⑿解磷与氯磷定不能并用, 以防过量中毒 氨基甲酸酯农药 呋喃丹(虫蟥威)西威因(西维因,胺甲萘),速灭威,叶蝉散(灭捕威),巴沙(速丁威)、残杀威,灭杀威,灭除威,灭多虫(灭多威)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头晕,头痛, 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多汗,多泪, 多涎,瞳孔缩小,肌颤,严重呼吸衰 竭死亡 ⑴清水或微温水洗胃(禁用高锰酸钾液);⑵导 泻;⑶阿托品1-5mg肌注或静滴,必要时重复; ⑷东莨菪碱0.01-0.05mg/kg肌注或静滴20-30 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⑸脑水肿用脱水剂; ⑹肺水肿用强心剂、激素等;⑺紫绀时可用亚甲 兰1mg/kg;⑻禁用解磷定及磷定 杀虫脒(克死螨)乏力,嗜睡,多汗,呕吐,胃粘膜剌 激出血,肝损害,严重者深度昏迷, 反射消失,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皮 肤接触处可出现红色丘疹,继而有小 片状脱屑⑴清水或微温水洗胃(禁用高锰酸钾液);⑵导泻;⑶亚甲兰1-2mg/kg用葡萄糖液衡释后静注;⑷给维生素C;⑸膀胱炎加输5%碳酸氢钠及止血剂;⑹心肌炎给极化液及激素;⑺对症9极化液:10%葡萄糖500ml,10%氯化钾10oml,胰岛素8-10U,静滴) 磷化锌腹部不适,烧灼感,口、舌干燥,恶 心,呕吐,腹痛,腹泻,呕吐物多事 暗灰色可含汁及少量咖啡色血性液 体,有时可闻到大蒜臭味。心悸,血 压降低,心跳变慢,运动不灵,全身 麻木少尿,血尿,神志不清,昏迷, 抽搐以致死亡⑴口服中毒者,服0.5%硫酸铜液催吐、0.02%高锰酸钾液洗胃;⑵硫酸钠导泻;⑶口服 0.1-0.2%酸铜液100ml,液体石蜡30-45ml; ⑷静脉补液;⑸给10%葡萄糖酸钙10ml;⑹必要时给利尿剂,素,维生素C,极化液等;⑺对症治疗;⑻禁用解磷定,氯磷定,硫酸镁;⑼禁用鸡蛋,牛奶,脂肪及油类食物 安妥(甲萘硫脲)头晕,恶心,呕吐,乏力,四肢动作 障碍,抽搐,剌激性咳嗽,粉红色泡 沫状痰,呼吸困难,紫绀,结膜充血, 眼球震颤,躁动不安,体温降低,昏 迷⑴清水或微温水洗胃;⑵严格控制输液,必要时应给予高渗葡萄糖;⑶10%葡萄糖酸钙10ml,10%硫代硫酸5ml静注;⑷必要时可给激素,利尿剂,维生素C及极化液;⑸禁用重碳酸钠液洗胃、禁食脂肪性食物 敌鼠服后3-4日出现症状,呕血,便血, 口鼻流血,食欲不振,血尿,妇女阴 部流血,皮下出现片状紫癜,肺水肿, 凝血时间明显延长,最终因失血性休 克死亡⑴清水或微温水洗胃;⑵硫酸钠或硫酸镁导泻; ⑶维生素K110-20mg/次,每日可用至120mg,至出血停止后减量;⑷给激素;⑸输血;⑹给氧; ⑺对症 保亿农农技咨询平台杜孟奇

农药管理制度汇编

农药管理制度汇编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1、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农药应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药经营。 2、农药经营场地不得与学校、餐饮、食品加工经营企业相毗邻,店内不得经营与农资无关的其它商品。 3、经营的农药属于危化品的,经营场地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要求。 4、农药经营场所不允许做饭、住宿,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其它活动;接触腐蚀性强、气味大的农药,工作人员要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5、农药经营场地应配备水桶、铁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拔打119,若出现人员伤亡,应拔打120或将伤员及时运到就近医院治疗。 6、农药经营场地应安装防护栏、摄像头等防盗设施,发生盗窃时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7、农药经营场地发生大面积包装破损和农药泄漏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和紧急疏散,同时请示环保部门紧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农药经营单位分支机构备案制度

1、农药经营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免于办理经营许可,但应当按其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 2、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其分支机构免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 4、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免于办理经营许可。 三、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及流向实名登记制度 1、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2、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提交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材料。 3、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5、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6、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7、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农药时须要求购买人出示有效证件。 8、要求销售实名登记,要如实登记购买人的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购买时间、农药品种与规格、数量等。 9、进销货台账、发票应当保存2年以上。 四、农药进货管理制度 1、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

农药管理制度流程目录及文本

精心整理 管理制度目录 1、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2、农药经营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3、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4、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56789101112一、 1、 2、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农药产品标准复印件; 3、 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验明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有关内容;不得有粘贴、剪切、涂改。 4、 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

5、查产品是否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执行标准,通过“中国农药信 息网”查询三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询农药名称是否与农药登记证的名称一致。 7、检查产品是否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各级包装都需查验。 8、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有二维码,且通过扫描是否可溯源。 9、检查进口产品是否有标注境外生产地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代 9 二、 1、 2、 3、 4、 5、 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 6、农药销售必须打印销售凭证。 7、销售记录按日期及农药的种类进行分类管理。 8、销售台帐按季度和年度下载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并留存备查,记录保存 两年。 三、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方针,针对农药经营涉及的所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并确保落实到位。 2、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产品标签或说明书的规定销售农药。 3、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4、 5、 6、要立 7、按照规 8、 1、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 2、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在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人员,应戴用防护器具, 4、发生农药渗漏,散落要及时妥善处理, 5、应远离明火,火源,门窗加固防护措施。 五、应急处置制度

食物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铁路6标项目经理部 食物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12月20日

目录 1.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1.1目的错误!未指定书签。 1.2编制依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1.3适用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1.4工作原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2.危险性分析错误!未指定书签。 2.1项目概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错误!未指定书签。 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错误!未指定书签。 3.1项目部食物中毒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错误!未指定书签。 3.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错误!未指定书签。 3.3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错误!未指定书签。 4.预防和预警机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4.1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错误!未指定书签。 4.2信息报送原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4.3食物中毒事故信息的主要内容错误!未指定书签。 5.应急保障错误!未指定书签。 5.1信息保障错误!未指定书签。 5.2物资保障错误!未指定书签。 5.3资金保障错误!未指定书签。 5.4培训演练保障错误!未指定书签。 6.食物中毒应急响应错误!未指定书签。6.1食物中毒应急响应分级错误!未指定书签。 6.2食物中毒应急响应程序错误!未指定书签。 6.3应急结束错误!未指定书签。 7.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错误!未指定书签。

8.应急物资错误!未指定书签。 9.注意事项错误!未指定书签。 10.责任与奖惩错误!未指定书签。 11.附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1.总则 1.1目的 为预防食物中毒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应急救援,保障南龙铁路6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食物中毒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1.2编制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⑷《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⑸相关医疗手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南龙铁路6标项目部所属作业区域发生食物中毒时进行救助工作的组织。 1.4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⑵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项目部领导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综合管理部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2.危险性分析 2.1项目概况 改建铁路南平至龙岩线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标段, 线路起讫里程154+081.9~184+835.47正线长度40.754。其中桥梁总长8040.97延米,特大桥梁4座计3057.89延长米,大桥14座计4390.05延长米、中桥7座计593.03延长米;隧道20座28369.64延长米,涵洞15座计782.29横延米;路基3027.11延长米,车站1座(双洋站)。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南龙铁路6标项目部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经分析评价主要有: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

农药中毒急救的基本步骤及措施

农药中毒急救的基本步骤及措施 农药中毒急救的基本步骤及措施: 农药中毒的急救包括现场急救和医院抢救两个部分,现场急救是首要的,医院抢救是后续的,两者密切相关不可分割。 1.现场急救:现场急救是整个抢救工作的关键,目的是将中毒者救出现场,防止继续吸收毒物并给子必要的紧急处理,保护已受损伤的身体,为进一步治疗赢得时间打下基础。 现场情况较复杂,应根据农药的品种、中毒方式及中毒者当时的病情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1)去除污染源:去除农药污染源,防止农药继续进入患者身体是现场急救的重要措施之一。 ①经皮引起的中毒者。根据现场观察,如发现身体有被农药污染的迹象,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裤,迅速用清水冲洗干净,或用肥皂水(碱水也可)冲洗。如是敌百虫中毒,则只能用清水冲洗,不能用碱水或肥皂(因敌百虫遇碱性物质会变成更毒的敌敌畏)。若眼溅入农药,立即用淡盐水连续冲洗干净,然后有条件的话,可滴入2%可的松和0.25%氯霉素眼药水,严重疼痛者,可滴入1%~2%普鲁卡因溶液。

②吸入引起的中毒者。观察现场,如中毒者周围空气中农药味很浓,可判断为吸入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且于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去除假牙及口、鼻可能有的分泌物,使中毒者仰卧并头部后仰,保待呼吸畅通,注意身体的保暖。 ③经口引起的中毒者。根据现场中毒者的症状,如是经口引起的中毒,应尽早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或对症使用解毒剂等借施。但在现场一般条件下,只能对神智清醒的中毒者采取引吐的措施来排除毒物(昏迷者待其醒后进行引吐)。引吐的简便方法是给中毒者喝200~300毫升水(浓盐水或肥皂水也可),然后用干净的手指或筷子等刺激咽喉部位引起呕吐,并保留一定量的呕吐物,以便化验检查。 (2)因地制宜进行急救:利用当地现有医疗手段,对中毒者进行必要的现场紧急处理。对中毒严重者,如出现呼吸停止或心跳停止,应立即按常规医疗手段进行心肺脑复。如呼吸急促、脉搏细弱,应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使用呼吸器),给予吸氧,针刺人中、关、足三里,或注射呼吸兴奋剂等。如出现抽搐现象,可用安定类药物控制。 2.医院抢救:在现场急救的基础上,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治疗。院急救除了要根据中毒者的症状和病情实施常规的医疗救助手段外,还应根据农药中毒特点采取相应的医院的抢救措施。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进货、品控及废弃物处置) 一、进货品控 1.进货检查和检验:购进农药时,应将产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如有质量疑问,可进一步进行质量检验;做好进货台账,并及时录入追溯系统。 2.质量管理:不得购进假冒伪劣、无(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3.过期及破损农药处理: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应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对未能及时处理的农药,应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单独放置。 二、农药废弃物处理 1.农药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他用,不得随意丢放,要妥善处理。 2.农药废弃物要分类放置,详细登记来源,定期汇总,及时录入追溯系统,并送交当地相关部门集中处理。 3.不能马上处理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并放在安全的地方。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仓储存放) 1.农药的仓储及经营存放应分区分类、摆放整齐,并分类配置明示标牌;限制用农药必须单独标明存放。 2.农药不得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3.农药仓储场所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储保

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放的农药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或过期的农药及时上报处理。 5.仓储场所应配备适宜的通风、防盗、防火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6.农药入库、出库应做好来源及去向台账,并及时录入追溯系统。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安全) 1.农药经营实行分区存放、分类标明,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2.经营、仓储场所防止儿童进入,农药应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3.经常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的电源、通风、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堆放的农药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经常检查农药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导致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清理并调换,过期农药、破损农药及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及时处理。 5.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的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和健康检查。 6.进入农药仓储场所,要先开门窗通风、再进库。存放农药的场所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饮水、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成后及时用清水清洗。 7.搬运、堆放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轻拿轻放,严禁倒置,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如被农药污染,应及时清洗。 8.发现农药中毒事故的要及时离场就医,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农业主管部门。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 食物中毒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食物中毒常见有化学性食物中毒和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是一些有毒的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农药和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是人们吃了含有大量活的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者会出现剧烈的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最后可致休克。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为原则,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发病率,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点,保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4预防与预警 4.1污染源监控 1)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 2)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是思想,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3)掌握如下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和重要环节: (1)禁止销、购有毒或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变质或污染; (3)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有计划性,防止积压变质; (4)加强食品的制、贮、用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变质或污染; (5)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6)消灭蝇、鼠、蟑螂等传染媒介,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食品卫生防护设备。 4)食前消灭病原体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污染的食物做到不买、不做、不吃; (2)饭菜要煮熟、烧透,剩饭菜一定要回锅烧煮后方可食用;

职业病网络报告制度

职业病网络报告制度 1.人员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有至少1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网络直报,负责本单位各种报告卡的收集、填报工作;负责基础资料的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设有专人承担职业病网络直报及管理工作。 2.设备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至少有1台计算机,并能进行网络直报。 3.报告流程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职业卫生填卡人员在填报相关纸质卡片时应首先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填报的报告卡(尤其是必填项)无缺项、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职业卫生网报人员在收到纸质报告卡时,应再次对报告卡进行审核,确保网报卡片(尤其是必填项)无缺项、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 对需要订正的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经过核实后在原记录下写清楚订正结果并网报订正卡片;对补报卡片,记录和流程与报告登记一样处理。 4.报告时限

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非急性)于诊断后15日内上报;急性职业病报告卡(包括疑似急性职业中毒)在诊断后2小时内上报;农药中毒报告卡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在报告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上报。 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且人数达到突发事件标准的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要求进行报告;中毒人数在突发事件标准以下的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平台上以相关事件进行报告。 订正和补报卡片从发现之日起7天内及时订正和补报。 第十六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的,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三)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五)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当有表面污染监测仪。 (六)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七)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八)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当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关于有机农药中毒急救处理方法

关于有机农药中毒急救处理方法 关于有机农药中毒急救处理方法过量接触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皮肤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眼污染时用清水冲洗。口服者洗胃后留置胃管,以便农药反流时可再次清洗,如口服乐果后宜留置胃管2~3天,定时清洗。无法用胃管洗胃时可作胃造瘘置管洗胃。 有轻度毒蕈碱样、烟碱样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正常者;无明显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70%以下者;或接触量大者,均应观察24~72小时,及时处理。 特效解毒剂 1.阿托品:能清除或减轻毒蕈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改善呼吸中枢抑制。 用药原则:早期、适量、反复给药,快速达到"阿托品化"(瞳孔扩大、颜面潮红、皮肤无汗、口干、心率加速)。 用法:轻度中毒,每次1~2mg,皮下或肌注,每4~6小时1次,达“阿托品化”后改为口服0.3~0.6mg,每日2~3次。中度中毒,首次2~5mg,静注。重度中毒首次10~20mg,静注,如毒蕈碱样症状未好转或未达“阿托品化”,则5~10分钟后重复半量或全量;也可用静滴维持药量,随时调整剂量,达“阿托品化”,直至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改用维持量。如症状、体征基本消退,可减量观察12小时,如病情无反复,可停药。

轻度中毒可单独应用阿托品,中度及重度中毒时合并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合并用药有协同作用,剂量应适当减少。 少量农药溅入眼内引起瞳孔缩小,无全身中毒症状者,不必同阿托品作全身治疗,应用0.5%~1%阿托品滴眼即可。 注意事项: (1)防止全身用药过量引起阿托品中毒(瞳孔扩大、心动过速、尿储留、体温升高、谵妄、抽搐、昏迷、呼吸麻痹等)。如发生阿托品中毒时应立即停药,症状严重者可应用毛果芸香碱或新斯的明等药拮抗阿托品的作用。 (2)较长时间大剂量应用阿托品可引起阿托品依赖现象,表现为阿托品减量或停用时出现面色苍白、头晕、出汗、腹痛、呕吐等类似有机磷中毒"反跳"现象。一旦发生此现象,应逐渐减量至停药。 阿托品1ml含0.5mg的剂型为低渗溶液,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管内溶血,需加以注意。654(山茛菪碱)和703(樟柳碱)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相似,对有机磷中毒有一定疗效。 2.胆碱酯酶复能剂:常用肟类复能剂为解磷定和氯磷定,复能剂对不同品种中毒的疗效不尽相同,如对1605、1059、苏化203、3911等中毒疗效显蓍;对敌百虫、敌敌畏中毒疗效稍差;对乐果、4049中毒疗效不明显;对二嗪农、谷硫磷等中毒有不良作用,但对其他有机磷酸酯杂质可能有一定疗效。对复能剂疗效不理想的农药中毒,治疗以阿托品为主。但目前对复能剂治疗各品种的疗效不同的观点有异议。 复能剂应及早应用,中毒后48小时磷酰化胆碱酯酶即“老化”,

18食物中毒应急预案4篇

2018食物中毒应急预案4篇 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有中毒情况,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通知值班总经理或夜值经理,在值班经理的指挥下需采取以下措施: 1.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2.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3.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4.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并交和警方。

5.劝阻闲杂人员围观。 6.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公安机关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2017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 返回目录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本文来自]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2015年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预案 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7月

发布实施具体要求 1. 本预案仅在项目内部发行。 2. 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批准发布。 3. 组织本项目职工学习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 项目部应按照要求负责将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评审专家签名等材料分别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备案。 标项目经理部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 1.1 事故类型 (1) 1.2 事故分级 (1) 1.3 事故的发生原因 (2) 1.4 事故预防 (2)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1 应急组织体系 (3)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5) 4 预防与预警 (8) 4.1 危险源监控 (8) 4.2预警行动 (9)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9) 5 应急响应 (10) 5.1 响应分级 (10) 5.2 响应程序 (12) 5.3 处置措施 (14) 6 信息沟通与处置 (15) 6.1 后期处置 (15) 7 保障措施 (16) 7.1 通讯保障 (16)

7.2 应急队伍保障 (16) 7.3 应急物资保障 (16) 7.4 经费保障 (16) 7.5 技术保障 (17) 8 培训与演练 (17) 8.1 培训 (17) 8.2 演练 (17) 8.3 完善与修订 (17) 9 附则 (18) 9.1 制定与修订 (18) 9.2 应急的实施 (18) 10 附件 (18) 附件:1. 应急救援组织结构通讯录 (18)

基坑开挖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本工程项目协作队伍施工人员众多,集中住宿,可能发生季节性食物腐败或食物清洗、烹饪等操作不当引起食物中毒。 事故的发生场所:施工现场 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伤亡 1.2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Ⅰ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安全生产事故、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Ⅰ级安全生产事故: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造成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导致其死亡的事故。 Ⅱ级安全生产事故: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重伤事故,造成施工人员肢体残废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的事故。 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2020年有机磷农药中毒及解救方法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有机磷农药中毒及解救方法 有机磷农药杀虫效力高,对人畜的毒性也大。目前绝大多数的杀虫剂中毒是误服有机磷杀虫剂所引起的。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后通过血液、淋巴很快运送至身体各个器官,以肝脏含量最多、肾、肺次之,肌肉及脑组织中含量少,其毒理作用是抑制人体内胆碱酯酶的活力,使之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使乙酰胆碱在体内积累过多。中毒原因主要是中枢神经呼吸衰竭,呼吸肌瘫痪而窒息,导致呼吸受到抑制;支气官腔内积贮粘液,肺水肿等加重呼吸衰竭,促进死亡。 一、中毒症状 1.轻度中毒 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的有机磷农药后,24小时内呵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 2.急性中度中毒 除较重的上述症状外,还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模糊。 3.急性重度中毒 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当出现针样瞳孔时,已表明中毒甚深。早期或轻度中毒常被人忽视,并且其症状与感冒、中暑、肠炎等病相似,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有机磷农药引起的中毒症状可因品种不同而不同。马拉硫磷误服中毒后病情严重,病程长,晚期会有反复。敌敌畏口服中毒,很快出现昏迷,易发生呼吸麻痹,肺水肿和脑水肿;经皮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昏、腹痛、多汗、瞳孔缩小、面色苍白等,皮肤出现水疱和烧伤等症状。对硫磷、内吸磷经皮中毒,如果头痛加剧表明中毒严重,中毒后对心肌损害明显,引起心肌收缩无力、低血压等循环衰竭。 二、急救措施 1.消除毒物

农药安全环境应急预案

农药安全环境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准确地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区域内农业生 态环境安全,保障“三农”利益,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 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野生 植物保护法》、《海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农产品 基地环境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内应对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 作。 1.4 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措施 1.4.1 农药产品破损或泄漏而造成对区域内环境的影响的,应急 小组将立即组织专人负责调查污染源,并采取快速、有效 地措施及时切断污染源。对已被污染的环境,将根据其污 染程度,采取相对应的措施:第一,对于污染范围较大, 且已经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如群众的饮用水等已受污 染,应急小组将立即上报当地环保局,并按照上级单位要 求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第二,污染范围不大, 影响不严重的,应急小组将立即组织人员消除影响,并继 续留意观察被污染区,做到彻底消除污染。 1.4.2 农产品对人畜造成中毒或伤害事件的,应急小组将立即查 明致毒农药产品,并迅速转移中毒人员至医院接受专业治 疗,对于影响较大的事件将做好事件报告及时上报环保局 及农业局,并严格按照指示做好事件后续跟进工作。

1.5 工作原则 1.5.1 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由农业安全环境应急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1.5.2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 金、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加强信息交流与沟 通,实现资源共享。 1.5.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 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 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 事件。 1.5.4 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员工及周 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 告,加强防范。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2.1 领导机构 在当地农业局、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业安全环境应急小组 (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2.2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动方案及其有关规定,决定启动、变更、结束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 联系和行动。具体分为: (1) 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2) 及时收集、报告、反馈应急处置工作进展信息; (3) 组织应急知识的培训和预案的演习; (4) 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5) 迅速传达指挥部的指令,协调应急队伍开展处置工作; (6) 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和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农药管理规定目录及文本

农药管理规定目录及文 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管理制度目录 1、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2、农药经营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3、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4、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5、应急处置制度 6、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7、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8、农药使用指导管理制度 9、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 10、经营人员岗位操作规程 11、农药装卸、搬运制度 12、农药装卸、搬运操作规程 一、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1、审验供货单位资格,必须是农药生产企业或者具备农药经 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2、查验并复印所经营农药的有关许可证件等。如农药登记证 复印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农药产品标准复印件;3、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验明农药产 品标签、说明书的有关内容;不得有粘贴、剪切、涂改。4、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

5、查产品是否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执行标准,通过 “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三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询农药名称是否与农药登记证的名称一致。 7、检查产品是否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各级包装都需查 验。 8、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有二维码,且通过扫描是否可溯源。 9、检查进口产品是否有标注境外生产地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办 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9、进货查验中发现问题产品应拒收,并报告农业主管部门。 二、农药经营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1、采购农药必须要有进货单。 2、农药购进必须扫描二维码进行进货的录入,记帐系统必须 包含农药的名称、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规格、进货数量、生产企业名称和供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3、记录按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以及农药的种类进行分类管 理。 4、采购台帐按季度和年度下载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并留存备 查,记录保存两年。 5、所有农药销售都必须扫码,销售记帐系统必须包含农药的 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 6、农药销售必须打印销售凭证。

农药中毒急救方法

农药中毒急救方法 农药中毒急救方法 1.脱离现场:迅速将病人抬移出现场,并脱去被污染的衣帽、鞋袜等。 2.冲洗: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污染的皮肤、头面部等,并保暖。 3.洗眼:眼睛用生理盐水冲洗,禁用热水或酒精冲洗,以免血管扩张增加毒物的吸收。 4.催吐:病人不能配合者,不用此法。禁用阿朴吗啡催吐,因为此药会抑制中枢。 5.洗胃:洗胃对口服中毒者尤为重要。有条件时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敌百虫中毒禁用此药洗胃。或有1:5000高锰酸钾液,反复洗胃直至水清为止。 6.导泻可用硫酸钠20g口服后再喝1000ml水。忌用硫酸镁导泻,以免加重抑制呼吸中枢。 7.饮食:在洗胃、催吐之日禁食,以且可以流质开始,逐渐吃普食。 8.应用解毒药:阿托品为首选药物,轻者0.5~1mg皮下一次注射,重者2~5mg静脉注射。注射后如症状仍逐渐加重,再增加阿托品的次数和用量,但要防阿托品中毒。 东莨菪碱有缓解呼吸中枢抑制、减轻烦躁不安和惊厥的作用。

初次以1ml含药0.3mg的针剂静脉注射,以后据病情轻重而增减。 美加明:对血压高者最适用,首用2.5~5mg口服。 解磷定:此药对解救特普、乙硫磷、3911、1059、1605中毒效果良好。据病情轻重可用0.4g~1.2g经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缓注。24小时内不可超过6g。 9.血液净化法:重症可换血或透析,此项需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 农药中毒的相关资料 (一)概要有机磷农药属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是使用最多的杀虫剂。 它的种类较多,包括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特普、适度百虫、乐果、马拉桦(4049)、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二甲硫吸磷、适度敌畏、甲基内吸磷(甲基1059)、氧化乐果、久效磷等。有机磷杀虫药经皮肤、上膜、消化道、呼吸道吸收后,很快分布全身各脏器,以肝中浓度最高,肌肉和脑中最少。 它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使乙酰胆碱不能水解,从而引起相应的中毒症状。 who1972年报告,每年有50万人发生急性中毒,5000人死亡。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统计,1979~1987年中毒病人533人:其中农药中毒267人,50.09%;安眠药和抗精神失常约中毒者137例,占25.73%。 (二)判断经皮肤吸收者2~6小时发病,口服者10~120分钟出现中毒症状。根据有有机磷接触史,结合临床症状,如呼气有

职业病网络报告制度

For p er s onal u se o nl y i n s t u dy a nd r e sear c h;n ot f o r c ommer c i a l u se 职业病网络报告制度 1. 2.人员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有至少1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网络直报,负责本单位各种报告卡的收集、填报工作;负责基础资料的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设有专人承担职业病网络直报及管理工作。 3. 4.设备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至少有1台计算机,并能进行网络直报。 5. 6.报告流程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职业卫生填卡人员在填报相关纸质卡片时应首先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填报的报告卡(尤其是必填项)无缺项、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职业卫生网报人员在收到纸质报告卡时,应再次对报告卡进行审核,确保网报卡片(尤其是必填项)

无缺项、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 对需要订正的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经过核实后在原记录下写清楚订正结果并网报订正卡片;对补报卡片,记录和流程与报告登记一样处理。 7. 8.报告时限 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非急性)于诊断后15日内上报;急性职业病报告卡(包括疑似急性职业中毒)在诊断后2小时内上报;农药中毒报告卡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在报告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上报。 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且人数达到突发事件标准的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要求进行报告;中毒人数在突发事件标准以下的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平台上以相关事件进行报告。 订正和补报卡片从发现之日起7天内及时订正和补报。 第十六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疾控中心急性职业中毒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疾控中心急性职业中毒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急性职业中毒的定义: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诊。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危害,切实提高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护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经济正常发展,制定本中心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二、预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三、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急性职业中毒第一线指挥工作。 现场调查组组长: 成员: 检验组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员: 四、急性职业中毒抢救程序: 1、依法采取随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

中毒病人。 2、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3、立即展开事故调查。 五、现场抢救: 立即使患者脱离中毒现场,停止接触毒物,尽快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患者的衣服、皮肤已被污染时(如农药中毒),须立即将衣服脱下,用温水或肥皂水洗净皮肤。如出现休克、呼吸表浅或停止、心脏停跳等,应立即进行紧急抢救,具体措施与内科急救原则相同。 六、防止毒物继续吸收: 患者入院后应重点详细检查,如现场清洗不彻底,应重复冲洗。气体或蒸汽吸入中毒时,可给予吸氧,如果经口中毒要立即引吐、洗胃、导泻。 七、加速排出或中和已进入体内的毒物: 对许多化学物中毒可用透析疗法,使毒物通过透析膜排出体外;严重中毒性溶血患者可考虑换血疗法;吸入氯气中毒时,可用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以中和形成的盐酸。 八、消除进入体内的毒物:尽快使用络合剂或其它特效解毒药。(1)金属中毒可用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或二巯基丁二酸钠等络合剂,有解毒和促排作用。 (2)中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可用美蓝或维生素C治疗,使高铁血红蛋白还原。 (3)急性氰化物中毒时给予亚硝酸钠,形成一定量的高铁血红蛋白与氰化物结合而解毒,再迅速给予硫代硫酸钠,使氰化物形成硫氰酸盐排出体外。 (4)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使用氯磷定等解毒药或阿托品。(5)严重一氧化碳中毒时主要给予吸氧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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