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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外就诊、转诊和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外就诊、转诊和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外就诊、转诊和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外就诊、转诊和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一、市内就诊、转院程序及费用报销办法

一参保职工就诊实行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制度。

二参保人持医疗保险IC卡及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诊,凭医生开具的检查治疗单、处方及本人IC卡到窗口记帐。门诊医疗费从个人帐户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个人现金自付。

参保人住院以及进行属于《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检查治疗记帐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查验医疗保险IC卡和身份证,确定为参保对象后,参保人按规定预交押金。

定点医疗机构电脑系统出故障时,参保人一律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将结算明细表、有效单据和IC卡,交所在单位由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同时从个人医疗帐户上扣除相应的金额。

四参保人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或年度内使用统筹基金已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或IC卡显示,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其医疗费用记帐。否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拒付其医疗费用。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要严格执行《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基本用药范围之外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要告知患者,费用一律自付。

六参保人出院带药量标准,一般不超过5天量。如因病情需要,确需增加出院带药量,须经医保科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七参保人住院进行属于《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治疗时,个人先自付费用的20%,由医院代收,剩余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

八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办法,先由定点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填写 唐山市医疗保险特检特治申报表经医保科主任同意签字。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急诊 抢救病人可先做检查治疗,但需在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各种检查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后作特殊检查治疗的原则。

九参保人就医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需转往本市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诊断治疗,先由首诊医院诊断后提出转院意见,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审批。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就医费用自付。

十参保职工因病情需要设立治疗型家庭病床的,由诊治医生填写申请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主任审查签字,根据病情提出治疗疗程,报医保中心审批。时间一般以一个月为期限,患者因病情需要继续设家庭病床的,须重新办理审批及住院手续。

家庭病床实行定额结算、结算标准按该医院相同疾病一个住院人次结算标准执行。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该院级别计算。

十一职工住院治疗期间跨计算年度的,以第二个计算年度的标准结算有关费用。

十二参保人患慢性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规定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提出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鉴定,由医保中心核发《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

二、外地转诊的医疗费报销办法:

一外地转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市外转诊:

1、本市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的疑难病症;

2、本市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疑难危重疾病。

二外地转诊程序

1、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病人,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登记,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复核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

2、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外地转诊规定办理手续的,须于转诊后5天内补办。

三外地转诊要求

1、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严格掌握转诊条件,按转诊程序审批转诊病人。参保人外地转诊就医的医疗费结算按《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外地转诊原则是转上不转下,就诊医院必须是国家公立医院。

3、外地转诊只能按病情选择一所医院,如需转第二所医院应有第一所医院的诊断证明。转诊后的治疗时间为30天,超过规定期限的,因病情的发展程度确需延长治疗时间的,须到医保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4、参保患者转外地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先个人垫付,然后按有关规定个人先自付20%后,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外地转诊费用审批报销办法

1、外地转诊的医疗费先由患者垫付。患者出院后凭外地转诊审批申请第一联、出院证明、报销凭据和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送医保中心审核,审核确定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2、外地转诊期间,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

3、转诊病人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病人入住超标准病房,到经营型医疗单位诊治和使用自费药、自费项目范围的费用,均不予报销。

4、凡未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同意而自行转诊、自找医院、自购药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外地诊疗费用报销办法:

(一)报销范围

1、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患急病住院治疗的;

2、退休人员回原籍期间患急病住院治疗的;

3、参加本市医疗保险但长期驻外地的职工,因患急病在当地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4、异地安置人员患病在当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二)报销要求

1、上述范围的参保人患病住院治疗费用,医保中心只报销其中一所国有医院的住院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全部由个人自理。凡在经营型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均不予报销。

2、因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急性发作在外地医院住院的患者,须在入院后四天内由所在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法定假日顺延。报销时须提供与住院有关的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明细表、报销凭据等,未办理外诊登记或不能提供有效凭据的,其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非急病患者需住院治疗的,应回所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4、参保人在外地医院就诊时,其发生的不符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如“超标准”费用、不属偿付范围的费用、自费药品费用等。

四、其他具体事项

一工伤、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或按原渠道解决。

二交通事故伤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处理。

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次修订

目录 一、总则 二、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 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四、建筑间距与建筑物退让 五、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六、城市绿地 七、停车场及出入口设置 八、市政公用设施 九、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十、特定区域补充规定 十一、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 第六条居住用地,指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一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二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三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用地。 (四)四类居住用地,指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七条公共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和幼托用地。 (七)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

唐山市商业发展规划

唐山市商业发展规划(2005-2010) 2006-02-08 08:41 文章来源:唐山商务编辑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一、编制意义和作用/1 二、编制依据/1 三、指导思想/2 四、编制原则/2 第二章商业发展规划的对象、范围和期限/5 一、规划的对象/5 二、规划的范围/5 三、规划的期限/5 第三章唐山市商业发展的现状及分析/6 一、唐山市商业发展的历史回顾/6 二、唐山市商业发展的现状/6 三、综合分析及评价/11 第四章未来商业发展的环境与条件(S W O T分析)/13 一、唐山市发展商业的比较优势(S u p e r i o r i t y)/13 二、相对劣势与制约因素(W e a k n e s s)/14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O p p o r t u n i t y)/16 四、挑战与威胁(T h r e a t)/17 第五章战略目标与阶段性任务/19 一、战略总目标/19 二、阶段性任务/20 第六章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3 一、商业网点布局要求/23 二、商业网点规划思路/24 三、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6

四、其它城区和县城商业网点布局规划/39 第七章商品市场体系建设/41 一、消费品市场/41 目录 二、生产资料市场/46 三、农产品市场/48 四、特殊行业市场/49 第八章发展现代物流业/51 一、唐山市发展物流业的基本条件/51 二、物流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54 三、规划“三点三带,纵贯全市”的物流分布格局/56 四、加强物流发展平台建设/59 第九章实施政策与措施/63 一、放开市场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做好商业流通领域改 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鼓励竞争/63 二、存量调整与增量规划相结合,鼓励发展新型业态、 连锁经营,依托存量,增量带动/64 三、扩大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吸引外资与吸引民 资相结合,放开政策,积极引导/64 四、产业推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发挥优势,培育文化 /65 五、加强结构性调整与提高组织化程度相结合,树立龙 头,培育人才/65 六、健全完善商业法律、法规与鼓励行会自律相结合, 规范发展,自我协调/66 七、加强城市商业设施建设与不断推进农村城镇化改革相 结合,优化环境,扩大纵深/66 八、加强金融、保险、信息传输等配套服务产业的发展 与鼓励律师、会计、审计、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 的壮大相结合,全面发展,共同服务/67 九、立足繁荣本市市场,满足居民商品消费需求与加强 区域经济联系,参与更大范围的市场合作竞争相结合, 巩固基础,开拓领域/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浅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浅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社会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人民病有所医。在此,针对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较为全面地分析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讨论。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1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6年又启动并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景谷县情况来看,在三年多试点工作中,,参保面不断扩大,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从实际出发确定了缴费标准,2010年统计,全县居民人数3.5万人,参保人数11000人,主要参保人员集中在县城四个社区。每年个人交纳费用和材政补贴共计150万元,每年发生报销费用110万元,处于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状态。在工作中积累了较多宝贵的经验,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只有认真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目前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对策作分析。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基本做到了“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但在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镇居民参保意识不强 在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一是过分强调政府引导和推动,忽视了增强城镇居民自觉参保的意识;二是基层部门在引导社区居民参保时的宣传不到位;三是实行首诊制和转诊转院制度,导致部分城镇居民和对医疗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四)沿道路设置阳台、雨棚等地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主体2.5米,地下建(构)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3米。 (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最小退让距离按最高建筑的标准执行。 (六)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且与城市道路相连。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主体建筑距规划道路红线20米以上。 第三十五条拟开发地块与未开发用地或规划拟改造用地相邻,其与该地块退让距离按以下掌握: (一)拟开发地块或者相邻地块已编制详细规划,按照详细规划掌握。 (二)两地块均未编制详细规划,按以下掌握: 1、在拟开发地块东、西两侧存在未开发地块,退让该侧地块边界,高层不小于10米,多层不小于6.5米。 2、在用地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住宅建筑退让该边界日照间距一半。 3、在用地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若拟建为多层住宅建筑,则退让多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一半。 第三十六条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10米。 公路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造林;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三十七条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按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多层建筑不得小于6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9米。 第三十八条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按相关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并作为防护林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模拟题

[模拟]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具体比例是( )。 A.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5%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5% B.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C.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5% D.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参考答案:B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第2题: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来源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B.个人账户本金利息归个人所有,但不可以继承 C.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D.个人账户的管理由医院负责 参考答案:D A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B项,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C项,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第3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中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是( )。 A.国有企业职工 B.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C.私人企业雇员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题报告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的研究现 状) 选题目的和意义:本文选题为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统计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经济迅猛增长,而收入差距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成为影响全国总体收入差距的关键因素,这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增长和政治的稳定。 甘肃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省区、西部老工业基地的代表,面临着特殊的区域问题:资源性城市类型丰富、深度贫困问题集中、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民族问题典型。研究甘肃长期以来区域经济增长与城乡收入差距变动的相互关系及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变动的相关因素,对政府旨在控制城乡收入差距的差异性配套政策体系实施、区域未来经济发展的不同路线设计、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选题国内的研究现状:目前虽然对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很多,但以往的研究多是从定性的角度出发,缺乏定量的分析。并且多是以中国整体为研究对象,对省域范围的研究较少,专门论述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文章或专著更少。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主要研究内容:通过选取统计指标,建立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即以城乡居民收入比为被解释变量,以甘肃省人均GDP、城市化水平、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产业比、就业结构比、政府财政支农比率为解释变量,对1990年以来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对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的主要因素。 第一部分对甘肃省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及其方法等进行概述。第二部分选取甘肃省人均GDP、城市化水平、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产业比、就业结构比、政府财政支农比率为解释变量,来分析对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的主要因素。第三部分通过对所研究指标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其可能的原因,并对其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 预期目标:本文预期通对研究影响甘肃省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的实证分析,拟合线性模型,通过对线性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找出主要影响因素,进而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供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主要研究方案:本文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首先,确定并研究样本的影响因素;其次,根据样本数据的特征选取适当的模型,运用EVIEWS软件进行模型的拟合,估计参数,对模型的显著性进行检验。 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本篇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论文大体准备阶段,即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和书籍,为整个论文的撰写打下基础;第二阶段主要为数据的搜集,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甘肃省统计局网站;第三阶段为论文初步撰写阶段,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并确定自己文章结构初步得到论文雏形;第四阶段为反复修改阶段,通过不断与指导老师协商对论文不断修改和完善,最后定稿。

唐山市绿化系统专项规划文本

第1条本规划是指导唐山市中部发展核心区建成区内各类绿地建设的法规性文件。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各项绿地建设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划执行。 第2条本规划是为了适应新世纪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配合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针对城市绿地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的专项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与城市总体布局相协调,体现"城市大园林”构想,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绿地体系。 2、尊重自然,生态优先,人与自然共存。 3、弘扬传统文化,创造地域特色。 4、深化”以人为本”的思想,满足市民居住、生活、工作、旅游等多方面需求。 5、坚持"节约型园林"建设思想,以最少的资源和资金投入,实现园林绿化最大的综合效益。 第4条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持续发展 2、立足城区、城乡统筹 3、以人为本、和谐共存 4、唐山特色、完整体现 5、远近结合、分布实现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0--2015 年,远期:2016--2020 年。 第6条规划范围及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为《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中确定的中部发展核心区的城 区部分,包括中心城区、丰润片区、古冶片区和空港片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80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为285万人。其中: 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和丰南的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210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220万人; 丰润片区: 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40万人; 古冶片区: 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5万人; 空港片区: 建设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5万人。 第7条规划理念 1、中心城区:三山凝翠、碧湖流彩、绿园沁梦、生态兴城 2、丰润区:清水贯车城、绿脉系丰润 3、古冶区:山水抱古冶、绿网织新城 第8条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10-2015年) 搭建合理的绿地构架,构筑较为良好的外围生态环境基础,在城区增加各类公园绿地,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规划标准,满足市民基本的游憩活动需求,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力争早日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完成规划范围内的大环境绿化建设,保障外围绿色和蓝色的生态屏障的完整性;城区绿 地体系分级配套,配置合理,绿地环境品质大幅提升;自然和文化景观特色鲜明,最终成为 一个自然山水资源的积蓄之地,一个地域文化景观的荟萃之地,一例生态园林城市的新典范, 一座北方知名的宜居大都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 一、参保人因病凭医保卡(或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可在我院门、急诊就医,并凭我院医师开具的处方到药房配药。 二、医疗保险卡丢失期间,门、急诊暂停使用个人医疗帐户,以现金方式结算;住院及门诊重症、慢性病登记等手续可凭其医保卡挂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并告知患者到医保中心及时补办。 三、医保病人诊治中需掌握的几项原则 (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 (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热心为医疗保险患者服务。不行无指征的检查和治疗、重复检查和治疗,不无指征用药、重复用药,不诱导参保人使用高档或贵重药品。 (三)、进行门诊检查应本着梯次原则,病情需要做大型检查,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如就诊时有院外近期相关检查结果,可以参照,不需重复检查,但必须在病历中注明。 四、医保病历保存要求 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建立门诊、收费明细记录。医保门诊专用处方保存2年,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病历、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门诊病历保存3年,以供核查。 四、对门急诊、住院药品处方的要求 要严格执行医保用药目录,应优先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原则上不得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之外药品,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出。即优先使用同类“甲”类药品,其次选用“乙”类,经病人同意使用自费项目时,在门诊处方上注明“患者同意使用”字样,并签字认可。 处方必须填写规范,不得缺项。经治医生应严格控制收容医保患者的用药情况、注意控制药品费用比例。 五、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 武汉市医保中心为方便职工、退休人员就医,减轻其医疗负担特规定了以下病种,在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对职工按80%的比例支付、对退休人员按85%的比例支付: 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⑵、恶性肿瘤放化疗; ⑶、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⑷、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背景和意义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背景和意义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亿万群众的真心拥护。截至到2017年12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255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5598万人,月人均待遇12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保障水平较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具有以下重大意义。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行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基本改变了农民的事农民办的做法,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在制度上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转变。下一步,要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实现从有到好的转变。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导意见》,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

第7单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P347)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提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区、市)不同(通常为19%),考试由题目已知条件提供。(2019年调整) 2.个人缴费 (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月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工资的确定 ①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②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③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案例】甲公司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为2400元: (1)职工王某,月缴费工资14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王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60%×8%=115.2(元); (2)职工李某,月缴费工资为85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李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3×8%=576(元)。 (4)个人账户 ①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②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等组成,主要组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乡镇企业的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个体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大额救助金的缴费数额? 大额救助金按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筹集,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退职人员)各缴纳42元。在职职工按月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起,由单位按每月7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足本年度大额救助金。未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救助金由用人单位年初一次性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缴纳;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的大额救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扣缴。

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 则

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试行办法》所称“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托幼机构”是指经教育、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托儿所、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重度残疾人员”是指经残联认定的伤残等级达到1级和2级的残疾人;“低保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确定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城镇居民身份确认的基准日为10月1日。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市直(含东营市胜利教育中心)中小学阶段学生、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属国有农场、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和石油大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胜利石油管理局负责胜利油田范围内的职工家属及其子女(中小学阶段学生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四条各代收代缴单位应本着便民的原则设立城镇居民参保点,原则上每个社区不少于一个参保点,每个参保点不少于3个工作人员。 第二章参保登记 第五条凡符合《试行办法》规定参保范围的于每年10月底前参保登记,其中,中小学阶段学生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它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属国有农场、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和石油大学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条城镇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填写《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和重度残疾人员另提供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一份留存参保点,一份上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会同公安、民政、残联和财政等部门对城镇参保居民进行身份认定,并在各代收代缴单位对参保城镇居民参保身份进行公示。 第三章缴费发证

《关于建立文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关于建立文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起草《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反馈至县人力社保局,电话(略)邮箱1065892131@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5677112.html,。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7日。 附件: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文成县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文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和温州市人力社保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35号)。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研究决定,现就建立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唐山市总体规划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介 2010年07月05日 10:33 一、编制过程 为适应京津唐地区新的发展形势和唐山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决定对《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年—2010年)》进行修编。本次修编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共同进行编制。 规划编制期间,唐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建设部、河北省建设厅、唐山市有关专家对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研等工作,走访唐山市各县(市)、区,广泛听取了各级政府以及相关专业部门、各大企业、驻军各单位对本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004年4月,建设部组织了总体规划纲要专家审查会,原则同意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5年8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已经基本完成。 二、规划方案作简要介绍(一)城市规划区及有关称谓 1、市域:唐山市行政辖区,面积13472平方公里。 2、本次规划确定城市市区和滨海新区(海港开发区和曹妃甸工业区)为城市规划区,面积3958平方公里。 3、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丰润城区和古冶城区。 4、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和路北区的城市建成区部分、丰南城区、开平城区。即由京沈高速、津唐高速、唐港高速和西外环高速共同构成的“O”型环城高速公路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03年~2020年。其中:近期2003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三)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唐山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三番,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建成产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雄厚、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城市性质:“河北省经济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以能源原材料工业和新兴工业为主的制造业基地”。(四)市域城镇发展战略1、创建区域开放的发展格局抓住机遇,依托京津,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2、实施向沿海推进的战略产业向沿海推进,建立由海港区(王滩)、曹妃甸工业区、南堡开发区组成的产业金三角。 3、实施点轴开发的发展模式唐山市的城镇地域结构就形成了一个城镇密集区、两条一级城镇发展轴和四条二级城镇发展轴的局面。 (1)一个城镇密集区:以唐山市中心区25公里为半径的地域,包括中心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和一批小城镇。是唐山市经济最发达、人口最稠密的地区。 (2)两条一级城镇发展轴: 102国道和京沈高速公路城镇发展轴,预计是未来唐山市发展较快的地区。 沿海公路发展轴,经过唐山市南部四个县区(乐亭、滦南、唐海、丰南)和一些重点镇,是唐山市实施向沿海推进战略的核心地区和未来唐山市发展的重点。(3)四条二级城镇发展轴:唐港高速公路和唐港公路城镇发展轴,是唐山市实施向沿海推进战略的最基本的条件和保证。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 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

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政策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统筹 一、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的签署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到临淄区医疗保险处、各镇(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 2、参保人按照就近自愿的原则选择一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签约医疗机构,并按要求签署《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 3、参保人将签署的《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交临淄区医疗保险处或签约医疗机构,由签约医疗机构将参保人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后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由签约医疗机构归档留存。 4、门诊统筹医疗年度签约有效期为两年。 二、临淄辖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共26家) 1、临淄区稷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金茵生活区40号楼) 2、临淄区闻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临淄大道中医院城东医院) 3、临淄区雪宫街道单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号(地址:雪宫街道大顺路93号) 4、临淄区闻韶街道辛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临淄区辛东生活区) 5、临淄区闻韶街道勇士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勇士东生活区127号) 6、临淄区闻韶街道闻韶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太公路28号闻韶派出所对面) 7、临淄区雪宫街道雪宫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雪宫路临园生活区东门) 8、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临淄区东高居委会) 9、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临淄区西高居委会) 10、临淄区雪宫街道桑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临淄区桑坡路111号) 11、华能辛店电厂职工医院(地址:临淄区乙烯路369号)

唐山市社会救助制度现状及其内容研究

第33卷第1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1月 Vol. 33 No. 1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an. 2011 ────────── 基金项目:2010年度河北省法学会课题研究项目(2010DF024) 收稿日期:2010-12-17 作者简介:郑禾(1957-),男,河北唐山人,研究生学历,唐山师范学院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91- 唐山市社会救助制度现状及其内容研究 郑 禾,项贤国 (唐山师范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摘 要: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的物质帮助和服务。唐山市已初步建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社会帮扶捐助救助和应急救助制度。分析唐山市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轨迹,阐述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关键词: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中图分类号: D 922.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1)01-0091-04 Present Social Relief System of Tangshan and Its Schemes ZHENG He, XIANG Xian-guo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Abstract: Social relief includes materials and services provided by the country and society for citizens who can not meet their basic needs of survival by their own efforts. Tangshan has preliminarily established a unified social relief system, including minimum subsistence allowance, special relief, social aid and donation, and emergency assista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Tangshan’s current social relief system, and expounds on its basic schemes. Key words: social relief; minimum subsistence allowance; special relief; temporary relief 唐山是河北省经济强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社会救助水平在河北省位居前列,但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仍然不一致,实践中存在应救未救、标准不统一等不规范的地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充分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起源 1. 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概况 早在1834年,英国就制定了新《济贫法》,主要是确认社会救济属于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确立社会救济是国家应尽的义务。英国社会救助的项目很多,甚至有些是福利式的救助,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救助、老龄救助、儿童救助、残疾救助、失业救助及疾病救助等内容[1]。韩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倾向生活保护,主要包括生活救助、有功人员救助以及灾害救助。生活救助包括生计救助、医疗救助、妇产救助、教育救助、丧葬救助、职业训练以及就业安排。韩国颁布法律对国家有功人员发给津贴并进行生活救助,包括年金、生活 津贴、看护津贴、住宅资金、抚恤等,还进行教育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养老保护以及提供贷款、减免交通费等。灾害救助包括提供收容设施,提供食品、被褥、学习用品及其他生活必须品,对遇灾住宅进行应急修缮,提供或贷给生活所需资金器具或材料,介绍就业,办理丧事等。灾害救助所需费用设立灾害救护基金,由国库负担70%,地方政府负担30%。 2.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社会救助基本以集体福利代替救助,随意性较大,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建立起新的社会救助制度。 1993年,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6年,民政部在总结上海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号召全国各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正式建立。 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我国低保制度进入正规化建设时期。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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