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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学生安全责任书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责任书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责任书

博山天音艺术培训学校

《家校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校共同教育好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员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我校健康快乐的学习,我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学员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明确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校特与家长签订《家校安全责任书》,具体如下: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会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本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本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校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家长是学员第一责任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我校会反复对学员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时刻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员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使他们不管在培训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做到家、校教育合一。家长要做好与我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校长或任课老师,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

3、学员来校和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员送到我校后必须交其授课老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家长应保证学员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完培训后放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员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学员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4、家长无法来校并指派的其他人员接送学员的,需告知我校负责人,我校负责人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如没有家长接送,学员来校或离校途中发生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5、学员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我校不负任何责任。学员在参加培训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6、学员如果有事无法来校上课,必须由家长到校或打电话告知老师(微信或QQ文字请假视为无效),如果因学员没有履行请假手续隐瞒家长未到我校上课,私自外出游玩、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7、上课期间,学员禁止擅自离校;有事外出,须由家长向老师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并在前台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员方承担一切责任。

8、学员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校概不负责。

9、本校要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在校期间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由学员及其监护人负责,本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校方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员不听校方指挥,违背有关规定或违法,造成本人、他人意外伤害或违法行为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本校不承担责任。

12、学员在校内参加培训及其来校和离校途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校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本校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3、禁止学员在参加培训教学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本人或他人伤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

14、学员在校内上课培训期间,相关负责人员会提醒学员注意安全警示,经负责人员告知后,学员之间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由肇事方承担所有责任,本校如无不当行为不承担责任。

15、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本校在适当的范围内可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的相应索赔工作。

16、本责任书适用于在我校正常学习的在校学员。

17、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博山天音艺术培训学校校长处。本责任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员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1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签字盖章后,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学员在校学习期结束,如有修改,以修改内容为准。

学员姓名: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学校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博山天音艺术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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