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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区人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区人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区人大机关法治建设工

作自查报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区人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交办工作要求,区人大机关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监督工作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今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实效不断增强,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区进程。一是注重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6月和10月,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分别对区政府《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全面有效实施。二是注重司法监督。今年10月,常委会就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检察院综合运

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特别是要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等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此外,常委会还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高庄社区被确定为全市三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为做好我市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依法对区政府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四是注重信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以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在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人大信访工作规定,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批转,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办事、公正处理。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件次,督办上级人大领导批示信访案件11件,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年全区“七一”表彰会上,汉江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石保华以人大信访工作为主题表彰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二) 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区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特点,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区政府“六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普法教育发展不够平衡、法制宣传形式等方面的不足,常委会要求区政府进一步突出重点,将普法工作与矛盾较为突出的重点工作以及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丰富法制宣传内涵,促进了“六

五”普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行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审议酝酿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要求拟任命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善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带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小组等平台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并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权益、理性表达诉求、履行法定义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法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学习培训、开展活动、议案建议办理、激励监督等机制,使代表代民言、表民意、护民利,较好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一线意识”较为薄弱。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个别人大工作者对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推动作用认识不够清楚,工作较为被动,没有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运行机制不够完备。对区政府规范

性文件的监督工作还不够到位,备案审查工作还停留在程序性审查的层面,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监督的实效性不够。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和具体的方式方法、手段措施,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如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刚刚起步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尚未启用。

四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区基层人大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尤其是懂法律、懂经济的专业人员更为紧缺,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的履职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对区“一府两院”监督。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和内容,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工作落实。要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在多措并举上下功夫,在上下联动上下功夫,在推进工作上下功夫,使法治建设更加坚实有效,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真正体现。

(二)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适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要把决定权的行使作为群众反映意见和利益

诉求的法定制度渠道,在行使决定权的过程中,坚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一系列有助于正确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努力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水平,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区“一府两院”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行使好干部选举、任免权,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对任命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观念和执政为民意识。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推动代表积极履职,真正成为法制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调查员、维护民利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脱贫致富引导员,充分发挥参与决策作用、监督促进作用、桥梁纽带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众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自觉做法治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完善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督办建议、服务保障、激励监督等机制,确保联得上、联得紧、联得好、联得实,通过代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推动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有效实施,促进法治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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