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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个什么鬼

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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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个什么鬼在《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6718853.html,/thread-5111235-1-1.html、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6718853.html,/article/201703/154010.shtml)一文中,我说过要在讲一讲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一晃一个月过去了,现在就来扒一扒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什么玩意儿。

一、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通常包含的内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和各类会计教材教的方法编制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一般包含以下项目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

1.编制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单户表的未分配利润。

2.子公司单户表的未分配利润。

3.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盈余公积(含法定和任意,金额与子公司单户表相同)。

4.涉及孙公司的,把子公司(即孙公司的母公司)看作编制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参照前述进行判断。更低级次企业以此类推,层层嵌套。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打包叫做“少数股东权益”。

5.合并过程中产生的未分配利润。这部分既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不能一听抵消就认为一定是负数。

二、盈余公积怎样转化成的未分配利润

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包含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好理解。子公司合并报表中的盈余公积是怎样变成的母公司个别报表里的未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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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一)控制的主体只能是一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三)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四)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则被投资单位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全部子公司构成,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依存的,有母公司必然存在子公司,同样,有子公司必然存在母公司。 公司级次 特征描述 说明 母公司 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 即必须满足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据以从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利的权力 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 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子公司 必须被母公司控制,且只能有一个母公司 被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是合营企业,而不是子公司 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 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含股东分分红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2015-6-25 11:02:2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如何确定

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如何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一)控制的定义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控制的主体是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2.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3.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4.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二)母公司与予公司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如图1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控制S公司,P公司和S公司构成了企业集团。如图2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同时控制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P公司和S1公司、S2公司、S3公司、S4 公司构成了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依存的,有母公司必然存在子公司,同样,有子公司必然存在母公司。 1.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从母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母公司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须满足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据以从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可以只控制一个子公司,也可以同时控制多个子公司。 如图1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控制S公司,P公司是S公司的母公司。 如图2所示,假定P公司能够同时控制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P公司为S1公司、S2公司、S3公司和S4公司的母公司。 二是母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未分配利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未分配利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二是尚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了企业期末在历年结存的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若为负数则为尚未弥补的亏损。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编辑本段]未分配利润的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未分配利润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1、本年的未分配利润是根据本年利润得来的,是本年利润结转过去的 2、盈利时本年利润余额在贷方,年末需要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年利润无余额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未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那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如果你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分配利润,那公式是: 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分出的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对股东的分配+其他)-(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他) 其中,“提取盈余公积+对股东的分配+其他”就是今年的利润分配,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他”为所有者权益的内部结转。 期末对利润进行处理时,具体分录如下: ①将所有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②将所有的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③将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④进行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将利润分配明细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应付利润 如果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发生时将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最终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 你的利润表(损益表)算出来了吗,如果算出来了,利润表最后一项"净利润"的数加上你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就是未分配利润的数了. 再一种就是你看你帐上"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加上"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的数了

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纳入合并报表条件即并表问题

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纳入合并报表条件即并表问题 一、确定合并范围流程 说明: 占多数表决权即判断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包括绝对控制(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和相对控制(拥有不足半数的表决权但能够实质控制),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控制标准: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条件如下:

只要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二、投资谈判中应关注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 根据上述流程图及控制标准,如将被投资单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需在投资谈判的过程中取得实质控制权,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一)绝对控股即取得被投资单位51%以上表决权股份,且无将自身股权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行使权利、在公司章程中无限制自身行使权利的条款、潜在表决权等限制权利存在的情形下,按准则规定须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如不得在章程中规定,某某事项需代表2/3以上股权通过等条款。(二)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即相对控制,拥有不足半数的表决权但能够实质控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条件如下: 在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没有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情况下,如果母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时,这些被投资单位也应作为子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某企业,母公司与其中的某些投资者签订书面协议,受托管理和控制该被投资单位,从而在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拥有该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这一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控制权,使该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为此须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种情况是指在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母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决定着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够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也就是等于能控制整个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这样,也就使得该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从而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能够通过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控制该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从而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里的“多数”是指超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必须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否则,该条件不适用。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能够控制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会议,从而主导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使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母公司的控制下进行,使被投资单位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因此,也应当将其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里的“多数”是指超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必须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否则,该条件不适用。 在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之一,合并报表准则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比如,尽管P公司有权任免S公司由11人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的6名董事,但是,如果公司章程规定,S公司所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为什么有些存在巨额未分配利润的上市公司却做了“铁公鸡”【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为什么有些存在巨额未分配利润的上市公司却做了“铁公鸡”【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未分配利润的概念上讲,它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如果企业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就是累计未弥补亏损,它没法进行利润分配。但对于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一年一年滚存下来的“未分配利润(注:下面未分配利润的概念都是指它为正数的情况)”到底包括什么东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没搞清楚未分配利润的内涵,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不少上市公司报表中存在巨额的未分配利润,却仍然愿意充当讨股民恨的“铁公鸡”,很少分红派现。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企业要进行分红派现,必须得要有钱。未分配利润只是账面上的数额,它为正数并不代表企业有钱。那么,未分配利润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在搞清楚未分配利润之前,我们应该先搞清楚利润到底是什么?由于会计核算上存在职业判断,利润很多时候其实就是一个“毛估估”,会计人员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毛估估”是否准确,其实“利润”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原则上是没办法通过第三方验证的,真是“一千个会计心中就有一千个利润的哈姆雷特”。再说,利润除现金利润外,还有至少三种形式的利润。它们分别是:(1)应计利润,就是由应收账款形成的利润;(2)持有利润,就是由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正向波动形成的利润;(3)虚拟利润,就是通过债务重组形成的利润。目前只有现金利润才与现金有关,其他三种形式的利润都是

出资者能否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纳入合并报表的分析及相关案例

出资者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纳入合并报表的分析及相关案例 最近在做项目的过程中,碰到了一个关于出资开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否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为此认真复习了下关于合并报表范围的会计准则解读等内容,同时走访了相关登记机构、查找了已上市成功案例的处理方法。现将相关内容整理分析如下: 一、相关会计准则解读 企业合并准则中关于合并范围的确定: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上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而关于控制权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50%以上)2、母公司虽未取得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但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如理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超过半数)。 当然,在实际的业务中,还是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包括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对控制的影响。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如银行、保险公司)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由于经营决策仍受母公司控制也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母子公司的定义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即母公司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并满足控制的要求;二是母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从子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子公司也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作为子公司必须被母公司控制,并且只能由一个母公司控制;二是子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

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计算公式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税会实务】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哪些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哪些 问: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哪些?为什么? 答:被投资企业虽然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为母公司所拥有,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母公司并不能有效地对其实施控制,或者对其控制权受到限制。对于这些子公司,可以将其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是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受到限制时,对子公司的资金调度也受到限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完全决定于母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缺乏一体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这些控制权受到限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反而可能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合并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产生误解。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①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②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③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④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⑤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⑥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⑦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公司。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

新准则下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新准则下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填列 (1)为什么1-11月份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利润'帐户余额+"利润分配"帐户余额? "本年利润'帐户余额是不是=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的公积金-已分 配的利润 利润分配"帐户余额是不是=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2)为什么年末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只=利润分配帐户余额?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当某月利润(即所有者权益)增加时,资产一般同时增加。 3、在资产负债表左侧资产增加时,左侧:负债+所有者权益栏也要相应增加。 4、当实现利润时,一般表现为资金的净流入,即资产增加,所以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增加,这个数字就是“本年利润”科目贷方减去借方后的余额,要并入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中去,作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处理。这样资产负债表左右才能平衡。 5、“本年利润”帐户余额是“本年利润”科目贷方减去借方后的余额,即=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 6、本年利润帐户年末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再按你所说的提取公积金,提取应付股利等,剩下的就是下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7、利润分配帐户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

利润”等二级科目,你所说的年末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就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其余二级科目都相应地转入了“盈余公积”、“应付股利”一级权益类科目了,结转后只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有余额,其他二级科目都没有余额,所以年末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只=利润分配帐户余额。 1、1-11月份的本年利润余额是=本年利润的账户余额-所得税科目的余额 2、1-11月份的未分配利润余额是=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年末的本年利润无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提取的计入利润分配*提取等子科目,并将提取后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除未分配利润外的其他科目都无余额了。所以年末的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科目余额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本年利润期末余额+利润分配期末余额。 主要记住这一点就可以:资产负债表中"末分配利润"年末余额=本年利润的余额(贷方)十末分配利润余额(贷)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一、控制的定义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一)控制的主体只能是一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三)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四)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则被投资单位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全部子公司构成,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依存的,有母公司必然存在子公司,同样,有子公司必然存在母公司。 公司级次

特征描述说明母公司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须满足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据以从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利的权力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子公司必须被母公司控制,且只能有一个母公司被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是合营企业,而不是子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三、控制的具体应用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控制方式说明表决权比例直接拥有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的表决权半数以上

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以及利润分配表的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以及利润分配表的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余额的合计数一般等于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利润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数。如果本年进行了利润分配、调整了未分配利润就不能用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利润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数,应该为利润分配账户期末余额+本年利润账户期末余额。 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某公司当年的净利润的分配情况和年末分配利润的情况。该表的编制是从公司净利润额开始的。 其科目分析如下: 可分配的利润 在公司的净利润中扣除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即得可分配的利润总额。用公式表示为:可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是指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按5%一7%的比例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基金。 未分配的利润 未分配的利润指的是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扣除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金和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式中,已分配优先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额;任意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可分配利润中自由计提的公积金,其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的风险和不测;已分配普通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派发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额权益归公司投资者所有。 利润分配表一般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有关明细账的发生额进行编制。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表的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一)报表各栏目的填列方法 报表中的“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各明细账的记录分析填列。

合并报表的问题解答

财政部会计司就合并会计报表中相关问题的个人见解 一、合并范围确定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条件,即母公司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以及母公司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对其具有实质性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 …问题1?上述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条件,是否将应纳入合并的情形都包括了?是否有应合并的、但因为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未合并的情形存在?请举例说明。 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应合并的情形基本包括了全部情形。但应明确上述条件应为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即上述前3个条件只解决一个“拥有”的情形,还必须有控制权才能合并,而第4个条件也必须有一个“拥有”的底线。 …问题2?在判断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实质性控制权时,除了《暂行规定》所给出的情形外,是否还需要对股权比例有一定的最低要求。例如,是否应当规定当母公司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如40%以上),才能将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我认为在判断控制权时,并不需要考虑持股比例的问题,当承包经营时,根本就不存在持股比例的问题,但承包经营人仍有控制权。但合并报表不应达到控制就可以合并,要明确合并报表要同时具备“拥有”【承担子公司的经营风险以及享有经营成果】与“控制”【决定子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政策】两个条件。 虽然IFRS27中定义的控制【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籍此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似乎已包含了上述两方面的含义,但国内已有很多“拥有”与“控制”分离的情形,因此我认为可以将其分解为两项标准,较为符合国内的情况,而且实质上也不与IFRS相背离。 而且我认为在给出若干具体应予合并的情形外,还应给出一个总括的标准,这个总括的标准就是“拥有”与“控制”。 …问题3?对于母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母公司认为对其不具有实质性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是否应当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请说明理由。 对于该等情形,自然不应合并,因为我一直认为的合并报表应同时具备“拥有”与“控制”两个条件。合并报表的出现是由于子公司的出现而引起的,设立子公司主要是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否则设立分公司也可以达到目标。合并报表的目的就是集团所能控制的资源的规模以及运用该等资源的经济效果,如果在一项合约安排下,虽然母公司拥有部分资源的所有权,但其经营控制权已旁落他人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就与合并报表的目的格格不入了。如果报表使用人想了解集团所拥有的资源或其他信息的话,这不是合并报表所能完成的任务。 …问题4?已资不抵债但仍然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是否应当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请说明理由。 我认为已资不低债但仍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资不低债只是表明公司的财务状况,只要还持续经营就说明其财务困难是暂时的或仍会得到财务资助。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一、存有的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规定”中,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作了如下规定: 条件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直接拥有、间接拥有和直接与间接合计拥有超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条件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主要指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虽然未持有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其他方式统驭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财务决策等权利,并以此获利,即实际已拥有了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 在实际工作中,以上面所述的两个标准来确定很并范围会产生一些问题。 1、间接控股比例如何计算 例1:假设A、B、C三个公司,它们之间的持股关系如下图: A--70%-->B--60%-->C 图1-1 如图1-1所示,可知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如何确定A公司与C公司的关系,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加法原则和乘法原则。加法原则是指在一串联持股关系中,将最终直接到达孙公司的持股比例作为母公司对孙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本例,A公司持有C公司60%的权益性资本,C公司应纳入A公司的合并范围。乘法原则是指在一串联持股关系中,将所有从母公司到孙公司的持股比例相乘,以求母公司对孙公司实际持股比例。本例中,A公司对C公司间接用有42%(70%×60%)的权益性资本,所以A公司不能讲C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是否有条件约束对交叉控股方式下合并范围的影响 例2:假设A、B、C三公司,它们之间的持股关系有以下三种情况,如图所示: A--40%-->B--30%-->C; |________30%_______↑ 图1-2 A--60%-->B--30%-->C; |________30%_______↑ 图1-3 A--80%-->B--30%-->C; |_______30%________↑ 图1-4 (其中箭头表示某公司持有该箭头所指向的公司的股份) 上面三种情况中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其它均相同。在计算母公司对孙公司的持股比利时可以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无条件约束时,不论直接到达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如何,这条串联持股关系都进行合计。在加法原则下,本例中的A公司对C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60%(30%+30%);在乘法原则下,在图1-1中A公司对C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2%(40%×30%+30%),在图1-3,1-4的持股关系下,A公司对C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8%(60%×30%+30%)和54%(80%×30%+30%)。 第二,当有条件约束时,对所有直接到达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考察,来决定这条串联持股关系是否有效。在本例中:在加法原则下,按图1-2的持股关系下,A公司对C公司持股比例为60%;在乘法原则下,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doc 8页)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doc 8页)

新旧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新准则最主要的突破是更加强调“控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基本理念,这一点在整个合并会计报表准则中都有具体的体现。新准则还明确规定除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外,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 2.1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集团是会计意义上的“主体” 从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来说,在投资方以对外出让资产、形成对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为代价而形成集团的条件下,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单位,以纳入企业集团合并范围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销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整个机构内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但是,并不存在一个支配合并会计报表所列示的资源、并通过对着这种资源的有效运用或支配来谋求经济利益的“集团”这一会计主体。这种会计意义上的“主体”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并不反映任何现存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个别会计报表反映的则是单个的独立企业法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对象是企业法人,是法律意义上的会计主体。 2.2 合并财务报表的外在表现具有弹性

一方面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理论(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所有权理论)的影响,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企业有可能选择不同的合并范围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另一方面现代企业为了分散风险,往往走多元化的经营道路。跨行业、跨部门的投资大量涌现,使得在一个集团内部出现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的子公司。 2.3 合并财务报表具有其编制过程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母公司以合并范围内的母公司、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除了对投资、债权和债务、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外,对其余大部分项目都是进行直接相加)。在个别报表的条件下,企业的会计报表与账簿、凭证以及实物等有“可验证性”的对应关系,会计报表编制的正确与否,可以通过这种“可验证性”来检验。但是,在合并会计报表条件下,由于在编制过程中集团内部交易的抵销,合并会计报表与分散在企业集团各个企业的账簿、凭证以及实物不可能存在个别企业会计报表的那种“可验证性”关系,合并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也仅仅具有逻辑关系正确与否的意义。 2.4 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通用性欠佳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报表应该同时满足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然而作为合并会计报表,其服务对象却仅仅局限于集团母公司管理层和母公司的股东,而对于外部的报表使用者,甚至于各子公司的报表使用者却意义不大。

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企业 最佳答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条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四)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本公司也能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仍然由本公司决定,本公司也能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资金调度受到限制并不妨碍本公司对其实施控制,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下列被投资单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 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是指母公司不能控制的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被投资单位,如联营企业等。

谈谈未分配利润及分红

从未分配利润的概念上讲,它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如果企业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就是累计未弥补亏损,它没法进行利润分配。但对于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一年一年滚存下来的“未分配利润(注:下面未分配利润的概念都是指它为正数的情况)”到底包括什么东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没搞清楚未分配利润的内涵,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不少上市公司报表中存在巨额的未分配利润,却仍然愿意充当讨股民恨的“铁公鸡”,很少分红派现。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企业要进行分红派现,必须得要有钱。未分配利润只是账面上的数额,它为正数并不代表企业有钱。那么,未分

配利润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在搞清楚未分配利润之前,我们应该先搞清楚利润到底是什么?由于会计核算上存在职业判断,利润很多时候其实就是一个“毛估估”,会计人员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毛估估”是否准确,其实“利润”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原则上是没办法通过第三方验证的,真是“一千个会计心中就有一千个利润的哈姆雷特”。再说,利润除现金利润外,还有至少三种形式的利润。它们分别是:(1)应计利润,就是由应收账款形成的利润;(2)持有利润,就是由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正向波动形成的利润;(3)虚拟利润,就是通过债务重组形成的利润。目前只有现金利润才与现金有关,其他三种形式的利润都是没有收到现金的利润,它们可以进行利润分配,但不可能用来分红派现。 因此,企业有了巨额的未分配利润,能不能分配股利,这得看它的构成。如果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尚未收到现金的 项目增加而形成的,这些未分配利润是不靠谱的,它是不可能用来分配股利的,因为它不是赚来的真金白银。 判断这个“未分配利润”中有没有、有多少结转过来的现金利润,大致可以从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判断出来,如果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则可以初步判断这家企业的现金利润为负数,那怕它的未分配利润再大也是不可能用来分红的。当然,它可以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等,因为这些只是互换一个项目而已,但要分配股利,就另外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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