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宏泽
股票代码:0028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综合楼C幢三楼南侧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综合楼C幢三楼南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权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自身资金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持有公司股份996.8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6.23%)的股东彩云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6,36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3%。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9年2月11日至2020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6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400,000股,其所持本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彩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368,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已在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部分进行披露。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供投资者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余继荣
日期: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余继荣
日期: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