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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与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内容与标准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与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内容与标准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与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内容与标准

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

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

(最新修订版)

总则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及省、市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程序对检查中各方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后予以记录,通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是按照制定的统一标准对各方主体的优良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加分和扣分,最终通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参考值。

一、信用等级的划分标准: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基准分为80分,其信用等级依据统一标准进行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1、优秀(绿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含90分);

2、良好(蓝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70-90分之间(不含70分);

3、一般(黄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60-70分之间(含70分、60分);

4、较差(红色):企业或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达到60分以下(不含60分);

企业或个人在本年度中如发生严重不良行为信用评价标准的扣分分值为20分的,直接进入红牌(优良评分不抵充);企业或个人连续三年信用等级为黄牌的,第三个黄牌自动降为红牌。

二、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

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价周期为一年,第二个评价周期开始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分值自动调整为系统设定的基准分,但上年度的信用等级、综合评分及各项信用记录仍留存备查。

2、企业和个人本年度所有优良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申报均应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予申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将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年度信用综合评分自动形成信用评价成果并对外发布。

3、对年度内没有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代理、检测等业绩或年度内没有信用评价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做评价。

三、信用信息的记录程序和内容:

1、记录程序:

(1)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职能机构,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各类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活动以及群众举报、书面及网上投诉等途径对建筑市场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严格按照书面告知、录入、审核、公示等程序完成信用信息的记录工作。

(2)优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优良信用信息可以由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相关职能机构依据信用评价标准及优良行为事实,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完成信用信息的记录工作。

2、记录内容:

(1)不良行为记录内容:凡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事项,部、省、市发文通报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以及同一项目多次被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事项均应按照规定如实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中。

(2)优良行为记录内容:企业和个人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良信用信息,依据信用评价标准有关规定均可录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中。

3、适用范围:

(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综合类表彰优良行为评价标准适用范围为:住建部、江苏省政府或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扬州市政府或扬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业类综合表彰事项;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事项均不在优良信用评价记录申报范围内。

(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项目类表彰优良行为评价标准适用范围为:扬州市范围内承建项目获得的各类表彰事项,市外项目获得的表彰均不在优良信用评价记录申报范围内。

(3)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评价标准适用范围为:在扬州市建筑市场活动中发生的相关不良信用行为,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职能机构下发不良行为通知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4、记录规则:

(1)企业或个人因优良信用行为执行加分标准时,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受到的各种表彰或奖励,可重复累加,以相关部门的发文为准。

(2)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项目获得“鲁班奖”和国优工程(不含专业国优工程)表彰的,受表彰项目经理可连续在两个年度内申报该表彰事项。

(3)企业或个人在各类检查中因不良信用行为执行扣分标准时,同一企业或个人在同一项目、同次检查中发现有多项一般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的分值不超过10分;发现有多项严重不良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累计扣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

(4)企业或个人因不良信用行为被各级城建监察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法监察部门应根据其违法违规事实选择适用的标准进行扣分。

(5)企业或个人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主要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等方面组织开展的综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中被通报事项,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5、申报时间:

(1)各类优良及不良信用行为内容的申报时间均以发文时间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不良行为通知单下发的时间为准,自当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各相关管理部门和职能单位应在文件(或不良行为通知单、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20日内将相关不良行为内容及时上报,同时应将书面材料抄送该不良行为审核部门。

(3)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应在优良行为相关文件下发后,对照评价标准,及时将本企业及人员优良行为录入信息系统,本年度信用信息申报工作截止后,系统会自动关闭申报功能,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信息系统或漏报优良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6、相关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职能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市城乡建设局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信

用行为的申报、审核、回退及超时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2)市外企业进入扬州地区承接项目时,必须到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申领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密码锁,并及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相关资质资格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对企业及人员的基础信息及时进行审核。市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企业办理单个项目核验登记、人员备案、信用手册、投标报名等相关手续时,应对其入库信息进行核查确认。

四、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

根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情况对其实行“绿、蓝、黄、红四色通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业务承接(市场准入):

(1)“绿牌企业和个人”在承接业务和参加招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施工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时绿牌企业和个人在资格预审时优先入围,监理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时绿牌企业和个人按照《扬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办法》(扬建工[2007]34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加分标准。

(2)“黄牌企业”承接业务和参加招投标时,对本地企业,建设单位可根据其信用等级情况对黄牌企业和个人予以适当限制和筛选,但不禁止其参加相应资质类别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外市进扬企业则取消半年内在扬州承接相应资质类别工程业务的资格。

进入“黄牌”的注册建造师及监理工程师半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工作;进入“黄牌的”注册造价师和招标代理组成员半年内不得承接业务;进入“黄牌”的注册结构师、建筑师、设备工程师和岩土工程师半年内取消其签字权,不得参加勘察设计合同人员备案。

(3)“红牌企业”承接业务和参加招投标时,对本地企业半年内不得承接相应资质类别国有投资项目和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在参加其他项目招投标时建设单位可予以适当限制和筛选;对外市进扬企业取消其一个年度在扬州承接相应资质类别工程业务的资格。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扣分分值为20分的),招投标限制期限从进入红牌之日算起,一年期满即止。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项目开发办理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等各项手续时应从严审查。

进入“红牌”的注册建造师及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工作;进入“红牌”的注册造价师和招标代理组成员一年内不得承接业务;进入“红牌”的注册结构师、建筑师、设备工程师和岩土工程师一年内取消其签字权,不得参加勘察设计合同人员备案。

(4)全市依法应当公开招标且根据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国有投资项目(房建总承包项目和装饰装修专业项目),应当依据《扬州市国有投资项目“三合一”综合评标办法(试行)》(扬建工[2014]28号文)有关规定,实行“三合一”综合评标办法,将企业及个人的年度信用评价成果全面应用于招投标工作中。

2、评优创先:“绿牌企业和个人”在各类评优中应享有优先权;“黄牌、红牌企业”不得参加综合性评优表彰;“黄牌、红牌个人”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评优表彰。

3、资质晋升:“绿牌企业”在资质升级和增项申报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黄牌企业”有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推迟半年申报;“红牌企业”有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推迟一年进行申报。

4、日常监督检查:

(1)对“绿牌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优秀)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次日常检查。

(2)对“蓝牌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良好)以帮扶、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常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 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

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交换 第四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五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 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采 集工程项目信息并审核其真实性。 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推送机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进而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本会近十年施工企业综合评价的实践,借鉴国内重要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深圳建筑市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按照产值与纳税、履约、与市住建局的诚信评价(下称诚信评价)、获奖及受罚等指标体系,对其信用情况作出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供有关方参考、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四条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在二、三季度进行,以本会在网站上行文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条指标体系由产值、纳税、履约、诚信评价、获奖及受处罚共六个部分组成。 1、产值:指申报年前二年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市属企业在

外地完成的产值可计入总产值,外驻企业确有证据证明系分 公司完成的产值方可计入。 2、纳税: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完成的建筑业纳税总额; 3、履约: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竣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 全、工期的履约情况。 4、诚信评价:指深圳市住建局给施工企业评定的诚信等级。 5、获奖:指申报年前二年企业及企业所属重要岗位执业人员获 得的行业内有关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市级以上非企业 自评的各类荣誉。 6、受处罚: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二年 的行政处罚;二是尚在有效期的红色警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指标及标准分值:前五项指标为得分项,满分1000 分,第六项为减分项,标准分 值如下表: 第三章评价工作程序 第七条深圳建筑协会常务理事会是企业信用评价的审定机构廉政建设委员会是监督机构。企业评价委员会是评价机构,秘书处企业管理部是日常工作机构。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四库一平台”是以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的“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是在建筑市场快速发展与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作用下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个开放性信息平台,是 一种以“诚信”管理“混乱”的手段,只为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监管,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四库一平台” 建立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建筑市场中各方主体信用缺失的情况还比较普遍。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强行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工程发包,明招暗定,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质量和安全问题;一些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正,扰乱了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迅猛发展—→| 监管等机制不健全—→|促成以诚信为基础的全国开放性信息平台 市场混乱、诚信缺失→| 主导因素: 一是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信用意识较为薄弱,违法违规的失信成本较低; 二是各个管理环节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缺乏联动。信用缺失不仅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经营成本浪费,也给企业和行业发展带来很大风险。 “四库一平台” 是建筑市场监管之重器,它将改变建筑市场监管的现状,甚至不夸张的说,有望重塑建筑业市场整体环境。四库一平台的建成与运用,将对企业资质挂靠、个人挂证、企业资质申请与动态监管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四库: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 企业: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管理、造价、勘测等所有注册公司,基本囊括建筑市场所有企业集团信息。 注册人员:建筑市场内已取得注册资格证书(一级二级建筑师、一级二级建造师、一级二级结构师等)全部人员信息。 工程项目: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所有在建新建等项目信息。 诚信信息:各公司接受到的行政处罚、处理、通报、奖励等信息。 一平台: 建立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联动,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四库一平台” 主要功能: 一是运用现代化的网络手段,采集各地诚信信息数据,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重点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方便社会各界查询; 二是整合表彰奖励、资质资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员提供展示平台;三是普及和传播信用常识,及时发布行业最新的信用资讯、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信用信息交流平台; 四是推动完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全国建筑市场诚

某市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总结

某市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总结 20**年,按照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信用办积极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推进。2月28日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下发《2013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3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XX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层面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要求。6月5日,再次调整全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由汪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6月27日,汪市长组织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推进会,对“XX市信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模式、技术水平、应用成果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归集共享各行各业的严重失信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约束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路树标、积累经验。 (二)健全信用制度,创新工作手段。《XX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XX市守信示范企业评定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XX市典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办法相继出台,注重体现了联动惩戒的工作思路,对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实施分等级惩戒;首

次提出“信用修复”概念,充分体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与追求;同时,也进一步注重依托信用机制推动行政管理创新,不断促进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决策、市场经营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和服务。四文件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市信用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连同《XX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XX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已经基本构成了我市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为建设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全面整合架构,平台升级有效。一是全面梳理数据项,调整数据目录结构。由原来的线状结构调整为树状结构,以满足不断增加的数据的归集、展现和应用需求;二是全面提升系统架构,扩展为XX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包含企业库、社团库、个人库、企业信用基准评价、“黄”“黑”名单库、诚信无锡网等板块;三是开发信用信息智能搜索系统,通过智能搜索攫取网上公开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智能和人工甑别相结合的方法,以补充信用数据来源;四是开展信用基础数据系统和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的信用数据对接工作。截至现在,“诚信无锡”网站访问量已突破72万人次。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了35个成员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全市17万家企业、5800家民办非企业和社团组织的282多万条信息归集入库,其中基础信息260多万条,信用信息28多万条,形成了省市对接、部门交互的共享体系。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信用管理。全力推进“百企示范万企贯标”

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等级名单.doc

附件1: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等级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序 号 企业名称 一、优秀等级6家 1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大庆市大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 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 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大庆金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 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良好等级138家 1 大庆福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4 大庆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大庆市国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5 大庆鸿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大庆世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6 肇州县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大庆市强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7 大庆市庆源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5 大庆龙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8 肇源县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 大庆新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9 肇湖县隆盛预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7 大庆盛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40 大庆万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8 大庆奥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1 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 大庆石化仪表安装有限公司42 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0 黑龙江宝创股份有限公司43 林甸县天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金桥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4 林甸县三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2 大庆市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5 大庆市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大庆市建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6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 大庆市龙凤区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 杜尔伯特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5 大庆市龙凤区华驰建筑有限公司48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6 大庆市万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9 大庆市鑫源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 大庆市联勤装备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 大庆市力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8 大庆中油红祥寓电子工程有限公司51 大庆市美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9 大庆市新力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2 大庆富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 大庆市大同区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3 大庆市百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1 大庆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54 大庆建新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22 大庆市文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55 大庆华联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3 大庆市平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6 大庆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4 大庆市大同区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7 黑龙江百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5 大庆市首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58 大庆市五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6 大庆市鼎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59 黑龙江泓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7 大庆市同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60 大庆东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8 大庆市丰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1 大庆市滨海拆除有限公司 29 肇州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62 大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0 肇州县筑路工程公司63 大庆市墨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1 肇州县预制构件厂64 大庆市瑞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32 肇州县腾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5 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评价总结报告

2011年度企业信用 评价总结报告 **** 二0一二年八月 诚信经营结硕果和谐金岭拔头筹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总结报告 ****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境内,隶属郑州市磴槽企业集团,2000年3月建矿,2004年正式投产,2005年经过技术改造后,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2010年9月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使我矿走上了联合发展之路。我矿属高瓦斯矿井,井田面积6.3平方公里,地质储量3534万吨,可采储量2600万吨,服务年限33年,为六证齐全生产矿井,现有职工2300余人。 2011年在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安全生产,生产原煤56万吨,实现产值5.37亿元,上缴利税1.63亿元。 ****自2011年,结合煤炭生产企业评价标准,对煤炭产量、煤炭销量、中高级职称管技人员占在岗职工总数的比例、采煤机械化程度、原煤生产人员劳动效率、科技投入比例、企业年人均工资、百万吨死亡率、采区回采率、到期贷款偿还率、销售合同履约率、采购合同履约率、商品煤合格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等共计18项等进行了评价。于2011年10月27日被评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级信用企业,这既是社会对我矿多年来实施诚信经营发展的肯定,同时又激励企业进一步找准位置,在市场大潮中,坚定自我,继续朝着诚信化道路迈进。 取得AA级诚信企业一年来,我矿继续加大诚信经营、诚信管理,实现诚信发展,一年来,开展诚信建设所做的工作如下:

一、加快诚信建设推介诚信应用 1、推广诚信道德,树立诚信观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煤炭经济形势的好转,一些人追求工作利益化,一切想钱看,认为企业也在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的发展与自己命运无关,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少数员工不按章办事,服务不规范等,对此,年初全矿启动了以“强化诚信意识,打造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品牌”为重点的诚信教育与实践工程。首先是强化理论灌输,进行观念引导。我矿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把《行动成功教育》、《钢铁团队训练》、《六星级心态》、《中华传统文化与企业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等纳入员工诚信思想教育课题,与此同时,他们还把工作标准、岗位规范等内容列入员工学习计划,使员工在学习过程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既清楚了什么是诚信,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其次是开展座谈、讨论、承诺活动。公司以“树诚信美德,做诚信员工”为主题组织员工进行座谈,要求员工认真对照诚信标准查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诚信行为,深入剖析由于自身的不诚信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及损失,并逐一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员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诚信标准,向企业做出了书面诚信承诺。通过一系列教育,员工们的诚信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进一步明确了日常工作生活中哪些是诚信行为,哪些是不诚信行为,企业中“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良好风气初步形成。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2016年版)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 (2016年版) 根据《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容 以施工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为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及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行全面评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两部分,包括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实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4类评价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详见附表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详见附表2)。被评价的样本应采取随机抽查确定。 二、实施部门与评价周期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的日常动态评价,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督(巡)查和层级指导中发现存在应予以评价情形的,应责令项目监管部门开展评价。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省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系统”中建立“项目监管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项目监管部门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项目监管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实行项目算术平均记分值,以工程项目开竣工或完工时间作为评价记分周期。每一工程项目记

分周期期满,其记分值自动归零。 4.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标准规定的监督检查频率、容和本评价标准,制定日常监督工作事项清单和动态监管与评价事项清单,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价工作,除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动态监管与评价记分外,遇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进行动态监管与评价记分: (1)按监督工作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抽查抽测时,应同时按照本办法相应条款开展监管与评价记分的; (2)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督(巡)查时责令项目监管部门予以监管与评价记分的; (3)依据项目监管部门文件开展的差异化监管、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的。 5.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合同约定需中止施工的,施工企业可在“项目监管系统”中向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项目中止评价(暂停)申请,并上传加盖建设和施工企业电子印章的《项目中止评价(暂停)申请报告》和《中止合同协议》;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核实上报上一级监管部门,上一级监管部门收到后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中止该项目监管和评价工作。项目复工后,施工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在“项目监管系统”中向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项目监管部门即恢复该项目监管和评价工作。中止施工后,责任主体周期记分值不变,但暂不纳入信用评价分值;恢复施工后,责任主体周期记分值即纳入信用评价分值。 6. 施工企业已完成工程项目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且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由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管系统”中向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项目终止考核评价即完工登记申请: (1)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 (2)工程项目已交付使用的。

关于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合建监管[2013]2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严格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和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标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合建〔2013〕3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市级监管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实行通报批评和信用扣分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主体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通报批评,并上报市城乡建委依据《合肥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一)建设单位 1、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 2、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的。 3、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备案的。 4、未按规定委托监理的。 5、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6、存在指定分包队伍的违规行为。 7、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二)施工单位 1、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备案的。 2、项目经理超出执业范围和执业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3、未按要求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的。 4、未依法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并备案的。 5、分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配备管理人员的。 6、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造成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对务工人员未实行实名制管理的。 8、未按要求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农民工教育工作未落实的。 9、同一项目农民工教育应知应会抽考两次不合格的。 (三)监理单位 1、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备案的。 2、未在资质类别和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的。 3、外地监理企业未取得《进肥备案证书》,擅自在肥开展监理业务的。 4、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不符合要求的。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6、未对进场施工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核的。 7、未按要求报送在建项目市场行为信息的。 二、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实行停工整改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暂停施工3天,进行全面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停工整改的,上报市城乡建委进一步处理。 1、建设单位存在肢解发包工程行为的。 2、施工单位存在不具有相应资质(含外地企业进肥备案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行为的。 3、建设单位存在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行为的。 4、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工程或转包工程或出借资质证书行为的。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下达的限期整改意见拒不执行的。 三、严格实行“红、黄”牌警告曝光制度。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挂黄牌警告,并上“合肥建设网”曝光,曝光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信息,曝光期限为6个月: (1)、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强行施工的。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及xxx(以下简称xxx)《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xxx组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合同履行、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对象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级资质及一级资质企业;特级资质企业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对其进行评价,xxx汇总时对该特级资质企业进行评价。施工企业集团xxx签订合同的,直接对其进行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等级。评价得分

排名前10名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评价得分排名最后3名和存在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评价得分排名为其他名次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 第五条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xxx建设管理部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信用评价内容 第七条信用评价综合考虑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中的合同履约、管理行为、质量安全行为、实体质量、标准化管理等,以及参加既有线和新线抢险、艰难项目等因素,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得分基础上,加上抢险和项目加分后形成评价总分,并按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第八条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后不再进行评价。一个评价期内有3个月及以上施工期的,对该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3个月或工程

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定标准,违反xxx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十一条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和重大不良行为三类。具体划分标准见附件1-3,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对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在规定幅度范围内进行细化并予公布。 第十二条不良行为认定程序为记录、公示和确定。 1.记录。建设单位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严格依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国家及xxx相关规定,发现符合不良行为条件且能够当场记录的,应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和1名以上监理人员在现场记录并摄像,填写《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附件4),并由现场的施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复查时间。 监理人员发现符合不良行为条件且能够当场记录的,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以上监理员在现场摄像并记录,填

中国建筑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o中投顾问提示:2006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0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9%; 利润总额达1071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8%。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为50018.62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0.4%,实现利润总额1561.1亿元,比2006年增长30.9%;2008年1-9月,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7552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35亿元,同比增长26.8%。如此高速的行业利润增长在近几年行业持续高景气中也实属罕见。 一、中国建筑业进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 1、宏观环境向好拉动建筑业高增长 2001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步入新一轮景气周期,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FAI)总额增速持续在15%以上的高位运行,2003至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是达到了24%以上。 建筑和安装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走势相似,近几年增速也维持在25%。 由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决定了建筑工程的市场规模,近年来FAI持续高位,导致建筑业总产值及利润总额增速也在20%的高位波动。2006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0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9%;利润总额达1071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8%。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为50018.62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0.4%,实现利润总额1561.1亿元,比2006年增长30.9%;2008年1-9月,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7552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35亿元,同比增长26.8%。如此高速的行业利润增长在近几年行业持续高景气中也实属罕见。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格式范文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格式范文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格式范文提要: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的概念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是对企业的资金信用、经济效益、经济管理能力和企业发展前景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公平地评估后写的书面材料。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格式范文 一、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格式 1.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的概念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是对企业的资金信用、经济效益、经济管理能力和企业发展前景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公平地评估后写的书面材料。 2.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的结构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由标题、企业概况、对企业的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总评价、评估报告的各类附表及说明、落款组成。 (1)标题。在“信用评估报告”的前面加上企业名称。 (2)企业概况。简略、概括地反映企业的全貌。 (3)对企业的评估。包括企业资金信用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经营管理能力评估、企业创新能力评估。 (4)企业信用状况总评估。是对企业信用全面评估分

析后作出的结论部分。 (5)附表及说明。这是评估报告的补充部分。 (6)落款。即企业信用评估的署名和年、月、日。署名可在全文末尾,也可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的范文 <实例> ××百货商场信用评估报告 一、企业概况 ××百货商场是我市最大的综合性零售商场,始建于1979年5月,地处××市××商业街黄金地段。现拥有7000平方米营业场地,1~3楼为零售营业厅,4楼为博览大厅和办公室。全商场分10个营业部、90个柜组,附设5个维修部,并有4000平方米的仓库和一个货运车队,固定资产总值达380万元,职工808人,主营大小百货、文化用品、家电、针纺、丝绸、服装、烟酒、家具等,设有侨汇专柜,经营近2万个品种,年销售额达8100万元,人均创利税已达万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飞速发展。85年达到商场建立以来的最好水平,商品销Q售总额达7339万元,首次达到人均创利税万元,87年更上一层楼,商品销售总额超过8200万元,比1985年增长11%,1~10月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居全省18家大中型零售企业之首。1985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相关指标设置方案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厦建筑〔2016〕143号),为顺利开展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结合2017年、2018年信用评价工作经验,现将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信用评价周期及认定范围 (一)信用监管行为(C类、P类)信息采集评价周期有效期为1年的信用监管行为(C类)采集评价周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有效期为2年的信用监管行为(C类),采集评价周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信用监管行为(P类)信息采集评价周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实际发文日期在上述期限内的信用监管行为记录有效。 (二)信用监管行为的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 1.信用监管行为按照市建设局最新发布的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执行。

2.各类奖励、表彰、批评及处罚等以相关部门正式文件为准,发文日期(或批准日期)在采集评价周期范围内的予以记入,不在范围内的不予记入。 3.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4档次一次,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 (三)企业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企业缴纳税金总额是指经税务部门核实,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税金,不含在12月31日前已在银行缴款但未实际入库的金额。 建筑施工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实际缴纳的税金总额,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收入、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二、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评价得分、信用监管行为评价(C类)得分、(P类)得分分值设置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由企业主要经济发展 指标得分、企业信用监管行为(C类)得分和企业信用监管行为(P类)得分共3个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 满分15分(不包括奖励分)、满分30分和满分55分。 三、缴纳税金总额满分的标准值及奖励设置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有限公司 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企业信用等级,维护企业信誉及形象,加强企业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做到经营与施工兼顾;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等的要求,结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福建省内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省外分公司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开展经营活动及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由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和企业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包括奖励信息、不良信息、施工合同额信息、纳税信息等内容;企业质量安全文明行为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合同履约包含在内)。 第四条组织管理机构。公司成立信用综合评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总体信用管理工作,全面掌控公司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该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司为综合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施工技术科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全面监督主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由公司综合科负责省内信用评价系统进行维护,对系统中相关数据信息(年度产值、奖励信息等)及时填报;定期登录建设通等网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尤其处罚信息),并上报至领导小组;做好各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工作。 综合科负责公司所有人员证件管理(包括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证、技工证等证件),及时通报人员增减情况。 第七条施工技术科作为信用评价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信用评价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质量安全文明行为方面)。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及现场检查;负责“项目监管系统”日常管理及相关信息填报,施工过程中协助项目部管理该系统。 第八条施工技术科应对公司所有项目(包括省外项目)进行现场管理检查,现场管理检查是指对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进行的全面考核检查。 第九条经营科负责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收集归档;定期对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核(每年至少一次);协助施工技术科对“项目监管系统”已竣工并完成结算的工程,及时收集结算资料并在监管系统中进行填报。 第十条财务科负责监管公司所有资金流向,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保证金等数据应及时收集汇总,便于查询;同时做好工程款及时

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

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 报告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常熟市xx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制定了信用管理相关制度:信用管理岗位制度、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强化信息管理工作,提高ERP管理信息系统的的运用水平,完善相关信息,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按照客户的规模,重要程度进行分类。通过走访,向客户直接索取、向政府部门了解、向银行查询等方式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物资资源情况以及财务情况和银行信用情况。建立客户资金信评价指标,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科学的将应收账款持有水平和坏账风险降到最低,提高现金流动速度,实现最大限度的信用销售,制定了对客户授信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用同业比较法、初次限额法、销售预测法等方法对客户进行授信。公司有严格的应收账款预警制度,到期前提示业务员收款,逾期后向客户发出正式的催款函,催收本着维护交易双方良好合作关系为出发点,采用内部催收为主的方式。公司经常组织对涉及信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知识培训,强化企业个管理工作人员的信用管理意识。公司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失信事件,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在职工权益上,尊重和关爱员工,落实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持员工收入合理增长,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注重培训和激励,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在节能环保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节能减排措施,保持和恢复生态平衡。向客户提供安全可靠、诚信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上,公开、符合商业道德的开展市场竞争,不以违法、不

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良好信用评价标准(D1)

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良好信用评价标准(D1) 序 号 子序 号 项 目 评价内容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 评价(核 查)单位1 1-1 企 业 市 场 行 为 加 分 企业在珠海市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或设立 分支机构 独立法人机构加20分, 分支机构加10分 1年 证明材料(证 件、合同、营 业执照、参保 证明等) 市场科, 市建筑 业协会 配合1-2 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少于 200㎡,专业分包企业不少于150㎡) 加5分1年 1-3 企业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到位加5分1年 1-4 企业执行“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制度加10分1年 1-5 企业派专人负责管理项目现场劳动工资加5分1年 1-6 评价时点前两年内企业在本市有在建项 目且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 加5分1年 信用信息申 报表 市场科、 各区建 设行政 主管部 门1-7 评价时点前三年内企业在本市有在建项 目且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此项与1-6不 同时加分) 加10分1年 1-8 企业人员购买本单位珠海社保 每人加0.2分,上限5 分 1年 社保证明 市场科、 市建筑 业协会1-9 珠海市工商部门认定的上一年度重信用 守合同单位 加10分证书1-10 上一年度企业在本市累计纳税(营业税及 所得税)总额每满100万元加1分,不足 100万的部分按100万计 不设上限 1年(从 统一调 整时间 开始计 算) 市、区税务部 门出具的税 票或税务年 度审计报告 2 2-1 工 程 获 奖 国 家 级 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加50分(参建单位或 非主办的联合体成员 加10分) 3年 获奖文件或 证书(企业承 接的珠海市 工程项目或 本市企业在 市外承接的 工程项目。同 一事项各等 级奖项得分 可以累加。评 价标准未列 入的项目经 市场科、 建筑业 协会、市 建筑安 全协会2-2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 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3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 加40分(参建单位或 非主办的联合体成员 加8分) 2-4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建筑工程装 饰奖 2-5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 2-6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加30分(参建单位或 非主办的联合体成员 加6分) 2-7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 工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根据《杭州市建设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区内(含萧山区、余杭区、滨江区)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已持有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发放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的外地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将在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的基础上,从企业经营规模(年度结算收入)、纳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市场行为、队伍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予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良好”、“优秀”的评价。 第四条参加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达到“良好”等级(含)以上,将作为企业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章评审要求 第五条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类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专业承包企业; 三、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六条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先申报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为“良好”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在杭完成的建筑业年度结算收入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总承包特级企业5000万,总承包壹级企业4000万,总承包贰级企业3000万,专业承包企业700万。 二、企业纳税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的纳税额(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按在杭完成的建筑业总结算收入的纳税额不得低于完成规定结算收入的相应纳税额。 三、工程质量方面: 当年度内竣工工程合格率达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2、发生亡人事故率未超过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指标。 五、市场行为方面: 1、经工商局年检合格。 2、企业无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行为。 3、年度内新开工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完备,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 六、队伍管理方面: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无计划外生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哪里可以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哪里可以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评信用等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评定信用等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仅如此,有关法规规定政府部门不得组织信用评比活动,如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二十条就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明确规定外,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的机构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企业信用评比活动。社会中介机构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进行”。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评信用等级只能内部使用,不得向社会公布 银行对企业评信用等级只是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手段。内部评级是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的一个环节,评级结果的使用者是评级主体本身,它不具备第三方信用评级的基本特征和广泛用途。内部评级是利益关联方的评判,银行对贷款人这种缺少第三方的评判不可能客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各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结果只能供系统内部掌握使用,不得向社会公布或开具书面证明提供给企业,也不得向企业收取评级费用。 三、商会协会对企业评信用等级不符合信用评级的基本要素和要求

商协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商协会不具备信用评级独立、专业、见证的功能。根据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整规办发[2005]29号)规定:商会协会对会员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要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首先,商会协会评信用等级只能限于会员企业;其次,必须实行自愿的原则;再次,对会员企业评信用等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在经济发达国家,信用评级是通过信用评级公司来完成的,自世界上建立第一家信用评级机构以来,在揭示和防范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及协助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信用评级机构都是独立的中介机构,按照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原则运作,每个评级机构都有自己的评级方法、评级标准和评级模型,对所评级的各方面都确定了不同的指数,评价结果由市场验证。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特别提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但不是游戏的参与者。为了有良好的信用评级环境,并保证社会合法有效地使用信用评级报告,可以制定有关信用评级、信息披露、使用的法律。但是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对企业信用的评定工作,否则,信用评级缺乏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目前,已有相关规范信用评级行为,禁止行政机关参与企业信用评级的规章。 只有不断提高评级技术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才能以高质量的信用产品拓展评级市场。为了保证信用评级的公平公正、为了保证信用评级的工作效率、为了保证信用评级的客观立场,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加强行 业自律,规范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商务部、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和自愿、公开、公正 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全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订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研究起草中国建筑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包括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和评分标准。 (三)具体组织实施建筑业企业AAA级信用评价工作。 (四)指导分支机构开展专项信用评价工作。 (五)研究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及其资料的审核、专家评价工作。 第三章信用等级标准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包括企业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及财务指标、管理指标、 竞争力指标、信用记录指标等内容,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见附件1)评分,其中信用记录指标按照《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分。 不良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 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 AA A、B、C三等五级。 AAA级:信用很好。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很高,各项指标优秀,企业素质很高、诚信意识很强、经营状况很好、履约能力很强、社会信誉很好。 AA级:信用良好。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高,各项指标先进,企业素质高、诚信意识强、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A级:信用较好。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较高,各项指标较先进,企业素质较高、诚信意识较强、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 B级:信用一般。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一般,各项指标一般,企业素质一般、诚信意识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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