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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

士:

始指商、西周、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惟周初的士占有土地和奴隶。春秋的士在军事上是军队的主力,政治上任卿大夫的家臣,经济上或有食田,或有俸禄。春秋战国期间,由于社会经济的变动,失去了贵族特权,取得了小块土地所有权,逐渐转化为地主阶级或自耕农的一部分。同时,出现了大批专门以思想、教育为职业的文士,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形成。《书.酒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诗.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底止。”《论语.里仁》:“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左传.昭公七年》:“大夫臣士,士臣阜。”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士则卫士之长。”

农:

亦称“农人”、“农民”、“农夫”等。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生产者,中国历史上受压迫受剥削的基本阶级。春秋时隶属于封建领主,其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战国始受地主统治。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方式,赵宋之前以劳役地租为主,之后则以出租田地榨取实物地租为主。《诗.小雅.甫田》:“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毛传:“尊者食新,农夫食陈。”《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汉书.食货志上》:“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晦,百晦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臧,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征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夕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一九引《黄志》:“上农资累巨万。次农自足产业,不仰给于人。下农无寸土一椽,全仰给于人。”

众人:

简称“众”。商、西周时的下层平民。一般从事农业生产。与奴隶不同,其身分是自由的,有当兵的权利和对政的机会。西周的“众人”大多数原来是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或最初即为劳动群众,或则逐渐由贵族地位下降而来。《殷虚书契续编》卷二第二十八叶第五片:“王大令众人曰:勰田,其受年。”“勰田”谓协力耕作。《殷虚书契前编》卷四第三十叶第二片:“贞惟小臣令众黍。”《书.盘庚上》:“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乃尔身,弗可悔。”《诗.周颂.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

亦简称“鬲”。亦作“献民”、“献臣”。西周灭殷时所俘获的罪人,亦即奴隶。天子常大量赏赐臣下。《令簋铭》:“姜商(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大盂鼎》:“易(赐)女(汝)邦司四白(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易(赐)尸(夷)王臣十又三白(伯),人鬲千又五大夫。”《书.大诰》:“民献有十夫。”又《酒诰》:“越献臣百宗工。”

臣妾:

商周至战国对奴隶的称谓。男奴叫臣,女奴叫妾。主要是掠夺俘获的他国人民。无人身自由,和商品一样。早期还用于祭祀和殉葬。秦汉则称给公家服役的男女罪恶犯为隶臣妾,境遇同奴隶相似。《卜辞通纂》第四七九片:“贞勿乎多臣伐鬼方。”《殷契粹编》第二一八片:“自祖乙又妾。”《易.遁》:“畜臣安吉,不可大事也。”《吕氏春秋.察微》:“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史记.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云梦秦简释文.金布律》:“及隶臣妾有亡公器、畜生者,以其日月减其衣食,毋过三分取一。”《汉书.刑法志》:“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

百工:

西周时工奴的总称。从事礼器、乐器、玉器、衣服、车旗和兵器的制作。世代相继,地位低下,春秋时可当作礼物送人。各诸侯国均有工正、工师等官职,以管理百工,是谓官府百工。直至战国,官营手工业组织中的百工仍具有奴隶性质。《师毁簋》:“司我西扁东扁仆驭百工牧臣妾。”《伊簋》:“官司康宫王臣妾百工。”《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五曰百工,饬化八材。”

人有十等:

我国古代社会较早的一种等级制度。《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其中王、公、大夫和有采邑的士是各级奴隶主,大小政权的代表,自皂至台是各级奴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

皂:

古代对养马奴隶的称谓。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五等。皂为马厩而有员额者,因其衣皂色得名。后泛指从事贱役地位低下的人。《左传.昭公七年》:“士臣卑。”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卑者,《赵策》所云‘补黑衣之队’,卫士无爵而有员额者,非今皂役也。“《国语.晋语四》:”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汉书.货殖传》:“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子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踰贵。”颜师古注:“皂,养马者也。隶之言著也,属著于人也。”《晋书.陈群传》:“其起义以来,依格杂猥,遭人为侯,或加兵伍,或出皂仆,金紫佩士卒之身,符策委庸录之门,使天官降辱,王爵黩贱,非所以正皇纲重名器之谓也。”

舆:

古代奴隶之一种。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六等。后泛指供人驱使地位低贱的人。《左传.昭公七年》:“皂臣舆,舆臣隶。”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舆则众也,谓卫士无爵又无员额者。”《吕氏春秋.为欲》:“夫无欲者,其视为天子也,与舆隶同。”《汉书.严助传》:“厮舆之卒有一不备而归者,虽得越王之首,臣犹窃为大汉羞之。”颜师古注:“厮析薪者。舆,主驾车者。此皆言贱役之人。”《元史.选举志一》:“捕盗者以功叙,入粟者以赀进,至工匠皆入班资,而舆隶亦跻流品。”

古代称一种服杂役的奴隶。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七等。有官家隶和私家隶。后指供人使唤、趋走的差役,身分低下,为贱民之一。《周礼.秋官禁暴氏》:“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戮起犯禁者。”《左传.昭公七年》:“舆臣隶。”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隶则罪人,《周官》所谓入于罪隶’,汉之城旦舂输作。’《国语.周语下》:”子孙为隶,下夷于民。”韦昭注:“隶,役也。”《后汉书.樊宏传》:“其营理产业,物无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若数着‘良贱’二字,只说娼、优、隶、卒,四般为贱流,到数不清着那乞丐。”

僚:

古代奴隶之一种。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八等。《书.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惟时。”《诗.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左传.昭公七年》:“隶臣僚,僚臣仆。”孔颖达疏:“僚,劳也。共劳事也。”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僚,劳也,入罪隶而任劳者,其分益下,若今充当苦差。”

仆:

古代一种奴隶,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九种。初从事家内贱役。殷商之后,由于生产的需要,领主、地主和商人大量用于农业和工商业。西周以来,天子常把臣仆赏赐下级。封建社会里,仆的身分一直是依附和侍从主人,为贱民之一。少量奴仆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特殊地位,成为主人的帮凶,地主阶级的一部分。《叔夷钟》:“余易(锡)女(汝)马车戎兵,厘仆三百又五十家,女(汝)台(以)戒戎作。”《诗.大雅.既醉》:“君子万年,景命有仆。其修养维何?厘尔士女。厘尔士女,从以孙子。”毛传:“仆,附也。”孔颖达疏:“以仆御必附近于人,故以仆为附。”《明史.孝义传.阿寄》:“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徐氏昆弟析产而居,伯得一马,仲得一牛,季寡妇得阿寄,时年五十矣。”清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仆则三代奴戮,今罪人为奴矣。”《清稗类抄.奴婢类.康熙初八长仆婢自尽之多》:“主仆之分,满洲尤严。康熙初,大司寇朱之弼疏言:‘臣见八旗仆婢,每岁报部自尽者不下二千人,岂皆乐死恶生哉?由其平日教不谨而养不备,饥寒切于中,鞭扑加于外,饮恨自尽,势固然也。’”郭沫若《卜辞中的古代社会》:“仆即古人所用以司箕帚之贱役。”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甲骨文仆象人冠首而两手奉箕。”

台:

古代一种奴隶。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十等。后泛指供人驱使地位低贱的人。《叔德簋》:“王益叔德臣台十人。”《左传.昭公七年》:“僚臣仆,仆臣台。”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谓之台者,罪人为奴,又选亡复获之,则为陪台。”唐罗隐《投永宁李相公启》:“生禀五常,早知恩义。迹居十等,不至舆台。”

圉:

养马的奴隶。春秋时作为“人有十等”以下的等级。后泛指供人驱使地位低下的人。《左传.僖公十七年》:“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名女曰妾。”《尉缭子.武议》:“赏及牛马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唐欧阳詹《唐天志》:“贿贿器物,惟意是役;牧圉台隶,惟意是用。”

牧:

殷周时代牧畜的奴隶。春秋时作为“人有十等”以下的等级。《铁之藏龟之余》第二而:“戊戌卜大占奴。癸已卜令牧坐。”《周礼.地官.闾师》:“任牧,以畜事贡鸟兽。”《左传.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牡预注:“养马曰圉,养牛曰牧。”

战国时代对一种家内男性奴隶的称谓,因被用绳索连着强制劳动,故名。来源于刑徒,主要从事筑城等土木工程。与汉代的“城旦”相同。《墨子.天志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大夫以为仆、圉、胥靡。”《韩非子.六反》:“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战国策.宋卫策》:“卫嗣君时,胥靡逃之魏,卫赎之白金,不与。乃请以左氏。”《汉书.楚元王传》:“胥靡之,衣之赭衣,使杵臼雅舂于市。”颜师古注:“联系使相随而服役之,故谓之胥靡,犹今之役囚徒以锁联缀耳。”

舂:

先秦指事舂米的女奴。秦汉以来沿袭转为刑罚之称。臣僚犯罪,其妻女没官为奴,多任舂、僖之事。《墨子.天志下》:“妇人以为舂、酋。”《周礼.秋官.司厉》:“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郑玄注引郑司农曰:“谓坐为盗贼而为奴者输于罪隶、舂人、槁人之官也。由是观之,今之为奴婢,古之罪人也。”《云梦秦简释文.司空》:“在旦舂衣赤衣,冒赤幢,枸椟檩杖之。”《汉书.惠帝纪》:“上造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不灵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妇人不豫外徭,但舂作米。”

酋:

亦称“女酒”。古称造酒的女奴。掌酒的官则曰大酋。另有次一等的所谓奚。《墨子.天志下》:“妇人以为舂、酋。”《周礼.天官.冢宰》:“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郑玄注:“女酒,女奴晓酒者。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

诸侯:

古代对中央政权所分封各国国君的统称。殷商即有分封制,商王嫡子有王位继承权,某些庶子则有分封权,有侯、伯、子等爵位。诸侯须服从商王命令,奉命出征,助祭宗庙,互相聘问,做王官等。周承商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进一步确定诸侯对王室的关系。诸侯国除按规定向天子纳贡、朝觐,出兵助征伐外,一切内政由诸侯自理。汉分王、侯二等,诸侯国由皇帝派相或长吏治理,王、侯仅食赋税。汉魏以后,诸侯之称渐有名无实。《礼记.礼运》:“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地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国语.鲁语上》:“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其间无有荒怠。”《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太和]六年春二月,诏曰:‘古之帝王,封建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秦、汉继周,或强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创业,诸王开国,随时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为后法也。其改封诸侯王,皆以郡为国。’”参见《墨子.尚同上》、《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卿大夫:

西周、春秋时王室及诸侯所分封的有采地的臣属。对国君有辅助、纳贡和服役等义务。在其封邑,则分小块土地给同姓庶民耕种,也被奉为宗子,世代掌握军政大权。春秋战国之际,不少卿大夫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崛起,取公室而代之。《礼记.曲礼上》:“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国语.鲁语下》:“卿大夫朝考其职,昼讲其庶政,夕序其业,夜庀其家事,而后即安。”《仪礼.丧服》:“君,至尊也”汉郑玄注:“天子诸侯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参见《礼记.王制》。

家臣:

也叫“私人”。春秋时各国卿大夫的臣属。包括宰及宰下的司徒、司马等官职。宰一指总管“家”务的官,为家臣之长。孔子弟子冉求曾为鲁大夫季氏宰。见《论语.季氏》。一指卿

大夫属下都邑的长官。孔子弟子闵子骞曾被求为季氏采邑费宰。见《论语.雍也》。家臣靠俸禄为生,不世袭,由卿大夫任免。家臣须效忠卿大夫,不得越级。《诗.大雅.崧高》:“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王命傅御,迁其私人。”毛传:“私人,家臣也。”孔颖达疏:“谓申伯私家之臣。”《左传.昭公十四年》:“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

百姓:

古代庶民无姓,有土有官爵者才有姓。遂以“百姓”作贵族的通称。在商指奴隶主阶级,在周指封建领主阶级。有贵贱之分,如西周以姬姓王族为贵。春秋后半期,宗族逐渐破坏,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替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庶民相似。《书.盘庚下》:“今予其敷心腹肾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为尔德。”毛传:“百姓,百官族姓也。”《国语.楚语下》:“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周礼.秋官.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

民:

本义是奴隶,通称庶民。亡了国的奴隶称氓;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称甿。西周以来,由于阶级的分代,民字的涵义扩大为一般劳动者。封建社会里士、农、工、商被称为四民,他们之间的地位并不相同。《诗.大雅.瞻仰》:“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周礼.地官.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又《夏官.朝士》:“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民是盲的初文,象目中着刺。其用为人民之民,可能就是古时候的生产奴隶曾经被盲其一目。”

黎民:

与“百姓”相对。众民;平民。周代被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书.秦誓》:“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诗.大雅.云汉》:“周余黎民,靡有孑遗。”郑玄笺:“黎,众也。”《孟子.梁惠王上》:“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国人:

与“野人”相对。国,指城郭。居住在城郭内的人,西周、春秋时称“国人”。起初,国人往往是战胜的部族,选择险峻之地,筑城以居,以备守御。战败的部族则使退居平夷之地,从事耕耘。尔后国人和野人成为两个等级。国人有参政的权利和服军役、纳军赋的义务。各国军队均以国人为主力。《周礼.地官.泉府》:“国人郊人从其有司。”孔颖达疏:“国人者,谓住在国城之内即六乡之民也。”《国语.周语上》:“厉王虐,国人谤王......三年,乃流王于彘。”

野人:

亦称“鄙人”。与“国人”相对。四郊之外土地为野或鄙。住在田野小邑的人,西周、春秋时称“野人”。野人供赋税,服徭役。殷代野人绝大部分是战俘,实际为奴隶。周代野人则是非本部族的客民、周代国人和野人的区别除住地、历史不同外,国人有姓氏,野人无姓氏;国人受教育,可入仕,野人只能务农;国人可当兵,野人则不可。《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荀子.非相》:“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杨倞注:“鄙人,郊野之人也。”《孟子.滕文公上》:“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

君子:

商、西周、春秋时对贵族的通称。包括王、侯、卿、大夫、士等。主要是大小奴隶主。春秋末期开始逐渐指所谓“有德者”。《书.召诰》:“予小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

王威命明德。”《诗.魏风.伐檩》:“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貊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论语.学而》:“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国语.鲁语上》:“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礼记.曲礼上》:“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明太祖实录》卷一一六:“夫智人君了子,既自守法,又能训子孙为善,不至犯法,是以爵禄传之无穷。”

小人:

商代是勤劳稼穑的一般平民,有当兵和参政的权利。西周属上层庶民,或务农、或务商,属被统治阶级。西周春秋以来将王侯百民统治阶级称为“君子”,“小人”遂指广大劳动群众,包括奴隶和平民。春秋末年以来,尽管“君子”和“小人”亦指“有德者”和“无德者”,但在更多场合是指封建统治者和劳动人民。《书.无逸》:“其在帝宗,旧劳于外,爰暨小人。”《易.革》:“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国语.鲁语下》:“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

庶人:

西周指奴隶,国君可以赏赐臣下。春秋指农业生产者,与工商同列,地位在皂隶牧圉之上。无宗法,须守其业,平时一般不能进仕。春秋战国以来指身分自由的农业民,有资格当官和议政。秦汉以后则泛指没有官爵的平民。《大盂鼎》:“易(锡)女(汝)邦司四白(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具,下大夫受郡,土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杜预注:“得遂进仕。”《论语.季氏》:“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云梦秦简释文》三:“群盗赦为庶人,将盗戒(械)囚刑罪以上,以故罪论,斩左止为城旦。”《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一:“律称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朋服勤劳,故不得存养。”

庸客:

也称“佣”、“庸夫”、“庸奴”等。战国、秦、汉对雇工的称谓。多为受商人、地主压榨而失去田地的农民,出卖劳力,替人劳作,甚至雇去打仗。汉代各庸(雇价)每月一千钱。《荀子.议兵》:“兵莫弱于是矣,是其去凭市佣而战之儿矣。”《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畴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羮且美,钱布且易云也。”《战国策齐策六》:“齐闵王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莒太史家庸夫。”《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

庸保:

旧谓受雇于人充当酒保、杂工等贱役的人。战国时期,上地开始自由买卖,自耕农常因不能维持生活而出卖土地,进入城市当雇工或酒店伙计,为“庸保”之始。《史记.刺客列传》:“高渐离变姓名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汉书.栾布传》:“穷困,卖庸于齐,为酒家保。”颜师古注:“谓庸作受顾也。为保,谓保可任使也。”《北史.乐运传》:“少贫贱,为巨鹿富家佣保。”

黔首:

秦代对百姓的称谓。秦始皇自以为得水德,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平民以黑巾裹头,故名。本业为农业与小手工业,末业是小商贾等各种不事生产的人。《吕氏春秋.慎人》:“事利黔首,水潦山泽之湛滞壅塞可通者,禹尽为之。”汉贾谊《新书.过秦论上》:“烽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更其民曰黔首。”参阅《礼记.祭义》:“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孔颖达疏。

闾左:

秦代指主要由雇农、佃农等构成的贫苦人民。因居于里门之左,故名。秦始皇形式上不发闾左,但刑法苛暴,很多农民被当作罪人去服各种苦役。至秦二世闾左亦在征发之列,遂爆发发农民起义。《史记.陈涉世家》:“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司马贞索引:“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又云,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秦役戍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汉书.食货志上》:“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伙,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

奴产子:

封建社会私家奴婢的女子,其身分仍为奴,须世代在主家服役。秦汉称奴产子,晋唐以后又称家生。以区别于新卖身的或投充的奴婢。《汉书.陈胜传》:“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产子,悉发以击楚军。”颜师古注:“服虔曰:‘家人之产奴也。’奴产子,犹今人云家生奴也。”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九:“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警世通言.纯秀才一朝交泰》:“身边只剩得十二岁一个家生小厮,央老王作中,也卖与人,得银五两。”《清文献通考.户口二》:“[雍正四年]议定:汉人有生奴仆,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五年以前白契定所买及投靠养育年久或婢女招配已生子者,世世子孙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红楼梦》第四六回:“可惜你是这里的家生女儿,不知我们两个人是单在这里。”

门阀:

亦称“阀阅”。指封建社会中的世家门第。东汉前期,许多人已赖以被荐举。有些保门世家,甚至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巨大团体。魏晋南北朝时尤重门阀特权,被高门压抑的中下级士族为突破门阀的限制,取得富贵,往往投靠诸王公、外戚和少数族酋豪。《后汉书.韦彪传》:“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李贤注引《史记》曰:“明其等曰阀,积功曰阅。”《北齐书.羊烈传》:“烈天统中与尚书毕义云争汴州大中正。义云盛称门阀,云我累世本州剌史,卿世为我家故吏。”《陈书.傅宰传》:“后主即位,朝臣以[章]华素无伐阅,竞排诋之,乃除大市令。”《旧唐书.魏玄同传》:“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髫齿之年,已腰银艾,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此女廉吏血胤,无惭阀阅。愿亲家即赐为儿妇,以践始期。”

门第:

亦称“门地”。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中家族的等第。显贵之家称高门,卑庶之家称寒门。东晋以后,分氏族为上下之别,由此在爵位官职之外,规定社会地位的贵贱。当时有旧门、次门、勋门和役门等。依据士人的籍贯及祖父官位定门第的高低,然后依据门第的高低作用否的标准,这种选举法称为门选。士族间通婚必须严格衡量门第,至有以通过婚姻来提高门第者。唐以后改以当代官爵高下为区分门第的标准。《晋书.杨佺期传》:“杨佺期,弘农华阴人,汉太尉震之后也......自云门户承籍,江表莫比,有以其门地比王珣者,犹恚恨,而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魏书.世宗纪》:“[正始二年]诏曰:‘任贤明治,自昔通规,宣风赞务,实惟多士。而中正所铨,但存门第,吏部彝伦,仍不才举。遂使英德罕升,司务多滞。’”《元史.选举志二》:“至元二十年议:‘久侍禁闼、门地崇高者,初受朝命散官,减职事一等,否则量减二等。’”《警世通言.宿香亭张浩遇莺莺》:“承祖父之遗业,家藏镪数万,以财豪称于乡里。贵族中有慕其门第者,欲结婚姻,虽媒妁日至,浩正色拒之。”参阅《新唐书.高俭传》。

士庶:

始指士大夫阶层与庶民。魏晋南北朝时指士族和庶族的等级区别。东汉末年开始,大官僚地主依靠政、经济特权,逐渐形成大姓豪族,称士族或世族,不属于士族的则称为庶族。士庶之区别,南朝士大夫主之,北朝则天子主之。庶族为求进身,往往附于士族为门生。士庶界限既严,以致不通婚姻。《晋书.良吏传.王宏》:“太康中,代刘毅为司隶校尉,于是检察士庶,使车服异制,庶人不得衣紫绛及绮绣锦缋。”《宋书.恩倖传序》:“汉末丧乱,魏武始基,

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画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冯藉世资,用相陵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者也。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魏书.韩显宗传》:“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创基拨乱,日不暇给,然犹分别士庶,不令杂居,伎作屠估,各有攸处。”《旧唐书.儒学传下.柳冲》:“冲博学,尤明世族......初,贞观中太宗命学者撰《氏族志》百卷,以甄别士庶;至是向百年,而诸姓至有兴替,冲乃上表,请改修氏族。”

士族:

亦称“世族”。原指世代做官的家族。先秦有世族、世卿、世臣、世家等说。东汉后期指地主阶级内部由士人构成的豪强。至东汉末,士族已是统治阶级的主要代表。士族内部按族望高低、门阀上下,即势力的大小分配官权。高级士族压迫下级士族。魏代汉时,取得九品官人的特权,晋代魏时;又取得荫亲权。并有免徭役、兵役和作官的权利。至隋文帝有意废中正官,不承认其影响。但魏晋以来的士族制度至唐以后才告终。晋干宝《晋纪总论》:“而世族贵戚之子弟,陵迈超越,不拘资次。悠悠风尘,皆奔竞之士;列官千百,无让贤之举。”《北史.裴让之传》:“杨音每称叹曰:‘河东士族,京官不少,唯此家兄弟,全无乡音。’”《南史.何点传》:“初,褚彦回、王俭为宰相,点谓人曰:‘我作《齐书》已竟,赞云:回既世族,俭亦国华,不赖舅氏,遑恤国家。’”《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建》:“建虽起盗贼,而为人多智诈,善待士,故共僭号,所用皆唐名臣世族。”

高门:

谓显贵之家。魏晋南北朝时重门第,有高门、寒门之分。高门大姓在社会上保有一种特殊的威望,非士族和低级士族出身的富贵人,也会感到自卑。东晋、南朝户籍分黄、白两种,黄籍多为高门,可以免役。《庄子.达生》:“有张毅者,高门悬薄,无不走也。”成玄英疏:“高门,富贵之门也。”《三国志.魏志.贾诩传》:“诩自以非太祖旧臣,而策谋深长,惧见猜疑,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男女嫁娶,不结高门。”《北史.高允传》:“学生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次及中等。”《醒世恒言.张廷秀逃生救父》:“徐氏将女儿不肯改节的事说出,王员外道:‘你怎地恁般执迷......如今畜生无了下落,别配高门,乃我的好意为你。’”

望族:

亦称“姓族”。东汉初年以来,许多举孝廉出身的中小地主上升为大地主,逐渐形成世代做官的所谓衣冠望族或有名望的姓族。散布在各州郡,成为地主上尊显的家族。全心全意牢牢把持士族这个官僚集团,压迫低层的士人,也互相排斥。魏晋以来,重视门第,谱牒流行,士人往往攀附或托名望之后,以相标榜。《后汉书.朱穆传》:“臣闻汉家旧典,置侍中、中堂侍各一人,省尚书事,黄门侍郎一人,传发书奏,皆用姓族。”李贤注:“引用士人有族望者。”《北史.朱弁传》:“弁又为本州大中正,姓族多所降抑,颇为时人所怨。”《旧五代史.晋书.李专美传》:“专美之远祖本出姑臧大房,与清河小房崔氏、北祖第二房卢氏、昭国郑氏为四望族,皆不以才行相尚,不以轩冕为贵,虽布衣徒步,视公卿蔑如也。男女婚姻,不杂他姓,欲聘其族,厚赠金帛始许焉。唐太宗曾降诏以戒其弊风,终莫能改。其间有未达者,必曰:‘姓崔、卢、李、郑了,余复何求耶?’其达者则邈在天表,复若千里,人罕造其门,浮薄自大,皆此类也。”宋秦观《王俭论》:“自晋以阀阅用人,王谢二氏最为望族,江左以来公卿将相出其门者十七八,子为主婿,女为王妃,布台省而列州郡者不可胜数,亦犹齐之诸田,楚之昭、屈、景氏,皆与国同其休戚者也。”

右姓:

亦称“著姓”。指汉魏以来的世家大族。其一姓子孙,累世为官。东晋、南朝特重家谱,

推崇大姓。北方士人著士族,称为吴胜,其中王、谢、袁、萧为大姓;东南土著士族,称为吴姓,其中朱、张、顾、陆为大姓。北方山东士族称为郡姓,其中王、崔、卢、李郑为大姓。关中也称郡预处理,其中韦、裴、薛、杨、杜为大姓。又能所谓虏(鲜卑)姓,其中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为大姓。《三国志.魏志.董昭传》:“时郡右姓孙伉等数十人专为谋主,惊动吏民。”《南史.杨公则传》:“湘俗单门多以赂求州职,公则至皆断之,所辟皆州郡著姓。武帝班下诸州以为法。”《新唐书.儒学传中.柳冲》:“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故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则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为右姓;齐浮屠昙刚《类例》凡甲门为右姓;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右姓;隋开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则为右姓;唐《贞观氏族志》凡第一等则为右姓;路氏著《姓略》,以盛门为右姓;柳冲《姓氏实录》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参阅《隋书.经籍志二.谱系篇》。

素族:

1、又称“素姓”、“寒族”、“寒门”。魏晋南北朝时士族内部无势力的中下层。受高级士族的排挤和压迫,仕途艰难,大都起身于外郡小吏。《晋书.华谭传》:“又举寒族周访为孝廉,访果立功名,时以谭为知人。”《南齐书.高帝纪下》:“[建元四年],诏曰:‘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因藉时来,遂隆大业。’”又《豫章王嶷传》:“[嶷]又启曰:‘......常见素姓扶诏或著布履......’上答曰:‘传诏台家人耳,不足涉嫌。’”《文献通考.职役一》:“按魏晋以来最重世族,公家以此定选举,私门以此定婚姻。进门之视华族,如冠屦之不侔。则夫徭役贱事人之所惮,固宜其改窜冒伪,自附流品,以为避免之计也。”

2、亦称“素姓”、“素门”、“素贵”、“势素”。南北朝时与皇室王族对待而言,指异姓高门。《宋书.后妃传.孝懿萧皇后》:“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又《桂阳王休范传》:“及太宗晏驾,主幼时艰,素族当权,近习秉政。”《梁书.皇后传.太宗王皇后》:“父骞......尝不容谓诸子曰:‘吾家门户,所谓素族,自可随流平进,不须苟求也。’”按,王骞出于琅琊王氏,王导之后。又《伏挺传》:“[挺]又善处当世,朝中势素多与交游。”《陈书.孙瑒传》:“[瑒]有鉴识,男女婚姻,皆择素贵。”又《蔡凝传》:“[凝]常端坐西斋,自非素贵名流,罕所交接。”

寒人:

又称“寒士”。魏晋南北朝至唐代谓出身寒门的人。《魏书.良吏传.窦瑗》:“除大宗正卿,寻加卫将军。宗室以其寒士,相与轻之。”《南齐书.倖臣传.吕文度》:“永明中,敕亲近不得辄有申荐,人士免官,寒人其一百。”《新唐书.张九龄传》:“又将以凉州都督牛仙客为尚书......九龄执曰:‘不可’......帝怒曰:‘岂以仙各寒士嫌之邪?卿固素有门阅哉!’”

乐户:

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身份低贱,为人轻视。不与良民通婚,世代相袭。其来源为配隶官府的罪人家属及后代。《魏书.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隋书.裴蕴传》:“至是,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清文献通考.户口一》:“[雍正元年],又令山西等省之乐户,浙江之隋民,俱除籍为良。山西等省有乐户一项,其先世因明建文末不附燕兵被害,编为乐籍,世世不得自拔为良民。至是令各属禁革,俾改业为良。”

营户:

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统治者出于生产和战争的需要,把虏掠和投募来的民户配置各地,隶属于军府,称为营户。他们主要从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产劳动,以供养军队。有时亦当兵。其身份低于平民,高于奴隶,须世代服役。《晋书.慕容暐载记》:“暐仆射悦绾言于暐曰:‘太宰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军营户,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肃明法令,以清四海。’暐纳之。”《魏书世祖纪下》:“六月,北部

民杀立义将军、衡阳公莫孤,率五千余落北走。追击于漠南,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宋书.沈庆之传》:“庆之前后所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

隶户:

北魏时被压迫和被奴役的一个社会阶层。来自所俘获的敌国民户。虽有自己家室,但无自由。还不是奴隶。皇帝常大量赐臣下,以供驱使。又辽金元和清初也有类似人户。《魏书.咸阳王禧传》:“于是,王国舍人应得八族及清修之门,禧取任城王隶户为之,深为高祖所责。”《隋书.刑法志》:“魏虏西凉之人,没入名为隶户。魏武入关,隶户皆在东魏,后齐因之,仍供厮役。”

主户:

同“客户”相对。封建时代各地的土著人户。汉魏以来,民户因兵徭、赋税、战争、荒歉等灾难逃亡异乡,各地遂道有土著和客民的区别。唐宋时则在户籍中设主户、客户名目。唐德宗时则在户当地现居人口,按贫富等差课税。宋代主、客户实际上以有无土地区分,有者为主户,无者为客户,主户为田主,客户为佃客。主户为税户,承担赋税。宋元以后已不用主、客户名目。《新唐书.食货志二》:“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文献通考.户口二》:“[宋]开宝四年诏曰......所抄丁口,宜令逐州判官县令佐子细通敛,不计主户、牛客,小客,尽底通抄,差遣之时,所冀共分力役。敢有隐漏,令佐除名,典吏决配,募告者以犯人家财赏,仍免三年差役。”《元典章.刑部四.主户打死佃客》:“今江浙之弊,贫民甚多,皆是依托主户售雇,或佃地作客,过日即非客户,买致躯奴。亡宋以前,主户生杀,视佃户不若草芥。自归附以来,少革前弊。”

客户:

汉魏以来,在封建剥削和土地兼并下,广大失业的农民流亡各地,为官僚地主门阀豪族所荫占,成为庄园中的农奴。唐、宋都有主户、客户的区别,惟晚唐以后,客户变为专指租种主户田地的佃客。《晋书.外戚传.王恂》:“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唐柳芳《食货论》:“自后赋役顿重,豪猾兼并,强者以才力相君,弱者以侵渔失业,人逃役者,多浮寄于闾里,县收其名,谓之客户。”

杂户:

北朝至唐代户口的一种,因服杂役,故名。其中有隶户、营户、百工、会伎巧、平齐、僧祗、佛图、驺卒等名称。始为北朝鲜卑族所掳掠的人口。由豪门和寺院侵占。因其职役及身分的限制,父子世代相传,不能作官改业。与奴隶同是最受压迫的社会阶层。唐代杂户县有户籍,进丁受田,同于平民,每年服役七十五天。属贱民之一,地位则在官户、奴婢之上。又南朝有射手、银民、滂民等,亦可归入杂户之列。《魏书.阉官传.仇洛齐》:“魏初禁网疏阔,民户隐匿漏脱者多。东州既平,绫罗户民乐葵因是请采漏户,供为纶绵。自后逃户占为细茧罗穀者非一。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属守宰,发赋轻易,民多私附,户口错乱,不可检括。”《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杂役之徒,独异常宪,一从罪配,百世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从宽典。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隶也,著于丹书”唐孔颖达疏:“近世魏律缘坐配没为工乐杂户者,皆用赤纸为籍,其卷以铅为轴,此赤古人丹书之遗法。”《唐律疏议.户婚上.养杂户为子孙》:“杂户者,前代犯罪没官,散配诸司驱遣,亦附州县户贯,赋役不同百姓。”

庄户:

北朝至唐代户口的一种,因服杂役,故名。其中有隶户、营户、百工、会伎巧、平齐、僧祗、佛图、驺卒等名称。始为北朝鲜卑族所掳掠的人口。由豪门和寺院侵占。因其职役及身分的限制,父子世代相传,不能作官改业。与奴隶同是最受压迫的社会阶层。唐代杂户县有户籍,进丁受田,同于平民,每年服役七十五天。属贱民之一,地位则在官户、奴婢之上。又南朝有射手、银民、滂民等,亦可归入杂户之列。《魏书.阉官传.仇洛齐》:“魏初禁网疏阔,民户隐匿漏脱者多。东州既平,绫罗户民乐葵因是请采漏户,供为纶绵。自后逃户占为细茧罗穀者非一。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属守宰,发赋轻易,民多私附,户口错乱,不可检括。”《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杂役之徒,独异常宪,一从罪配,百世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从宽典。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隶也,著于丹书”唐孔颖达疏:“近世魏律缘坐配没为工乐杂户者,皆用赤纸为籍,其卷以铅为轴,此赤古人丹书之遗法。”《唐律疏议.户婚上.养杂户为子孙》:“杂户者,前代犯罪没官,散配诸司驱遣,亦附州县户贯,赋役不同百姓。”

客座儿:

佣工。魏晋时期客作的地位仅高于奴婢,后世遂用以作佣工的鄙称。晋皇甫《高土传.夏馥》:“乃自剪须变服易形,入林虑山中为冶工客作,形貌毁悴,积肥庸三年,而无知者。”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俗骂客作》:“江西俚俗骂人,有言客作儿。按陈从易寄荔与盛参政诗云:‘樱桃真小子,龙眼是凡姿,橄榄为下辈,枇杷客作儿。’盛问其说,云樱桃味酸,小子也;龙眼无文采,凡姿也;橄榄初涩后甘,下辈也;枇杷核大肉少,客作儿。凡言客作儿者,庸夫也。”明陶宗仪《辍耕录.客作》:“今之指庸工者曰客作。三国时已有此语,焦光饥而出为人客作,饱食而已。”《醒世恒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夏扯驴骂道:‘打脊客作儿!员外与我银子,士你甚事!’”

郎:

元明时称人的等第之一。谓出身卑贱者。明董谷《碧里杂存.沈万三秀》:“国初,每县分人为五等,日哥曰畸曰郎曰官曰秀,哥最也,秀最上。洪武初家给户由一纸,以此为第,而每等之中又各有等。”参见“秀”。

秀:

元明称人的等第之一。谓官僚贵族子弟和有钱有势的人。明田艺衡《留青日札摘抄》卷四:“今人言富者必曰沈万三秀云,盖元末人也。沈姓万三行,秀者元时称人以郎、官、秀为等第,至今人之鄙人曰不郎不秀,是言不高不下也。”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五:“江阴汤廷尉《公余日录》云:‘明初闾里称呼有二等:一曰秀,二曰郎。秀则故家右族,颖出之人,郎则微裔末流,群小之辈。称秀则曰某几秀,称郎则曰某几郎。人自分定,不相逾越。’”

蒙古人:

元代按族别和地区划分的四等人之第一等。称族姓。在政治、法律、科举等方面享有特权。当时各种重要官职都以蒙古人为长。《元史.选举志一》:“依前代立国学,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式用。庶几勋旧之家,人材辈出,以备超擢。”又《百官志一》:“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又《刑法志四》:“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徵烧埋银。”《续文献通考.选举一》:“凡蒙古由科举出身者授从六品,色目、汉人递降一级。”

色目人: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二等。色目一词始见于唐代,意为诸色名目,亦称姓氏稀僻者。元代色目人包括来到汉地的西夏人、维吾尔人和中亚及欧洲各族人民即西域人,中国南方的

蕃商。以经商为主。在各方面享有仅次于蒙古人的优厚待遇,蒙古贵族利用他们来监视和协助统治汉人的南人。元完颜纳丹《通制.条格.选举志一》:“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又《顺帝纪一》:“[元统二年]诏:‘蒙古、色目人犯盗者免刺。’”

汉人: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三等。包括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以及汉化了的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等。元代统治者实行种族歧视政治,汉人名义上地位高于南人,实际上往往和南人并列,遭受同样的庄迫。《元史.刑法志四》:“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需要报,许诉于有司。”又《兵志一》:“以兵籍军机重务,汉人不阅其数。”又《成遵传》:“承平之世,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

南人: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四等。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以及当地各少数民族人民。地位最低,最受压迫和歧视。《元史.刑法志一》:“诸汉人、南人投弃宿卫士,总宿卫官辄收纳之,并坐罪。”又《贡师泰传》:“自世祖以后,省台之职,南人斥不用。”又《顺帝纪二》:“[至元三年]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郡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禁汉人、南人不得习学蒙古、色目文字。’”

匠户:

封建社会的一种依附民。中国历代统治者为榨取无偿劳动而编入特种户籍的工匠人户。官府所需工艺品,除取自实物赋税外,其余由官府设立作坊,征发工匠制作。应役者须固定户籍,以便强制服从征调。魏晋南北时手工业者地伴和佃客类似。唐有“蕃匠”,宋有“当行”。元将征服所获得的工匠编为匠户,部分归政府、军队,称系官匠户;部分赏赐诸王贵戚。明有军、民、匠三种户籍。匠户服役分轮班匠、住坐匠、存留匠三形式。嘉靖四十年(公元1562年)对轮班匠实行输银代役办法,但匠籍不变。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废除匠籍,从此手工业者得到身份自由。《新唐书.百官志二》:“奚官局,掌奚隶、工役、宫官之役......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元史.刑法志二》:“诸匠户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其辄敢拘刷者,禁之。”《明史.食货志二》:“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弃......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弃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捕如军。”《清会典.户部五》:“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嗣改革者为按户征银解京代班,曰匠班银。后各省渐次摊入地丁征收,惟于《赋役全书》仍存其目。”

伴儅:

亦称“伴当”。始指仆人。后指世世相传的奴仆,为元以来贱民之一。大体系元初官僚势家荫占军匠户而产生,因世代承袭,逐出现了此姓为彼姓服役,乙姓为甲姓世仆的隶属关系。清雍正朝被承认为平民。元乔吉《金线记》第一折:“另着两个老成些的伴当,同小姐九龙池上赏杨家一捻红。”《雍正东华录》卷十:“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儅,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与乐户、惰民同。又其甚者,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仍系彼姓伴儅、世仆,凡彼姓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服役,稍有不合,加以垂楚。及讯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此朕得诸传闻者,若果子不之,应予开豁为良。”

世仆:

见“伴儅”。《清续文献通考.户口二》:“[宣统元年]见在汉人之畜婢者各省皆有,而畜奴者实已罕睹。从前安徽省世仆早于嘉庆十四年奏明开豁为良,第恐他省尚有昔年遗留之世仆,未经开豁者,自应酌量办理。”

堕民:

元明时浙江境风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元灾宋后,将俘虏及罪人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邻户”,明代又称为“丐户”,后世称为“堕民”。一说南宋时金军南下,宋将焦光瓒率部投降,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为“堕民”。又,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长期被视作“贱民”之一,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与平民同列。明沈德符《敝帚轩剩语.丐户》:“今浙江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其妻入大家为栉工,及婚姻事执保监诸职,如吴所谓伴婆者......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清稗类钞.奴婢类.喜婆》:“绍兴有堕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齐民婚姻,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梳妆拜谒,立侍房闼如婢,新娘就寝始出,谓之喜婆,能迎合人意,各遂其欢。服役之家有常主,如田之有佃,得自相顶替,彼此买卖,皆有契券。婚嫁、祭祀外,常时则以说媒、售衣锦为业。”

延户:

旧谓广东一带的水上居民。以船为家,自为婚姻。长期列为贱籍。不与平民相等。清雍正时始“除贱为良”,准其上岸居住,与齐民一列。宋蔡修《铁围山丛谈》卷五:“凡采珠必延人,号曰延户,丁为延丁......能辛苦,常业捕鱼,生皆居海艇中,男女活计,世世未尝舍也。”明陶宗仪《辍耕录.乌延户》:“广东采珠之人,悬绠于腰,沉入海中,良久得珠,撼其绠,船上人挈出之。葬于蛟龙之腹,比比有焉。有司名曰乌蜒户。蜒,音但。仁宗登极,特旨故免。”清屈大均《广东新语.舟语》:“诸蛋以艇为家,是曰蛋家......蛋人善没水,每持刀槊水中与巨鱼斗......昔时称为龙户者,以其入水辄绣面文身,以象蛟龙之子,行水中三四十里,不遭物害。”《清通典.食货九》:“[雍正]七年谕粤东延户以船为家,捕鱼为业,粤民视为卑民贱,不容登岸居住舟中,甚为可悯。延户本属良民,且输鱼课,与民相同,安得强为区别。著有司晓谕准其于的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得天独厚甲户,不得欺凌驱逐。”

包衣:

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汉译为“家奴”、“奴仆”或“奴才”。历史上满族社会的最低层。包括战俘、罪犯、负债破产者和包衣所生的子女等,有满人,也有汉人。无人身自由,为满族贵族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劳动。即使因战功等而置身显贵,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分。曹雪芹家即皇家包衣出身。《盛京内务府顺治间档》二:“总管内务府书致安塔穆、布塔西:董德贵牛录下鞍匠李策荣之包衣阿合陈有功等二丁善织布,将其带来北京,使共与主人同住,其缺由王舟成之二丁补之。”又七:“遣往乌拉人员:罗多里家住于义州之胡十八家之茂海夫妇,系满州人,此凶衣阿哈有汉人男丁二、妇人二。人在则作罢。其汉丁内若有死故逃亡者,尔胡十八派人补缺。胡十八,偿不于尔者是李大夫妇、其父母、包衣阿哈一、牛二、驴二。”《清文献通考.户口二》:“乾隆二十一年,谕......宗室王公等会同各该旗都统等将各包衣户口察明办理一次。隔数年候酌量降旨,庶此项人等得一体谋生。”

奴婢:

丧失自由被人无偿役使的人。男为奴,女为婢。自奴隶社会的商周至封建社会后期的明清,蓄奴养婢之风一直很盛。最初奴隶的来源是掠夺异族为卖身的奴的。分官奴婢和私奴婢两种。官奴婢为国家所有,多为工奴。私奴婢为官僚、地主、高利贷商人等所有,除从事各种主人家内杂役外,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所谓耕当问奴,织当为婢。奴婢是社会最低的一层,和牲口一样,供买卖和赏赐,受主人的役使和虐待。家长与奴婢之间有严格的主仆名分,其主仆关系不仅是终身,而且延及子孙。奴婢在奴隶社会是奴隶,在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依附民。《史记.平准书》:“好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

婢以千万数。”《汉书.王莽传中》:“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兰(栏)。”《文献通考.户口二》:“后魏令每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十头当奴婢八。”《明会要.民政三》:“[洪武]二十四,定:役使奴婢,公侯家不过八人。”《清文献通考.户口二》:“顺治三年颁行《大清律》......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及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俱有罪,仍离异改正。凡奴婢告家长及家长缌麻以上亲者,与子孙告祖父罪同。若雇工人告家长及家长之亲者,各减奴婢罪一等。凡奴婢殴良人者加凡人一等,其良人殴伤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

士大夫:

始指古代的官僚阶层。秦汉以来为封建统治的支柱之一。亦指封建时代有声望有地位的读书人,他们往往享有各种特权,在经济上多有田产,是为缙绅地主。东汉后期至唐代,士人集团势力强大,士人夫一词往往指士族。《周礼.考工记》:“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汉书.高帝纪下》:“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呼?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南史.江学传》:“先是中书舍人纪僧真幸于武帝,稍历军校,容表有士风。谓帝曰:‘臣小人......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学、谢沦,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资治通鉴.唐宣宗大中二年》:“上怒,叹曰:‘我怪士大夫家不欲与我家为婚,良有以也!’”《明会要.食货二》:“正德中,欧阳铎为福州知府,议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士大夫又多田产,民有产者无几耳!而役则尽责之民,请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

良家子:

谓清白人家的女子。汉时,指从军不在七科谪内者或非医、巫、商贾、百工之子女,为良家子。后世以奴仆及娼优隶卒为贱民,以平民为良民,遂用以称良民子女。区分良贱是重要的等级界线。“良家”,也叫“好人家”。《史记.外戚世家》:“吕太后时,窦姬以六郡良家子为羽要郎。”《魏书.高宗纪》:“[和平四年]诏曰:‘或因缘势力,或私行请托,共相通容,不果检校,令良家子息有为奴婢。’”《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那老妪道:‘可怜,可怜!元来是好人家子息,些些年纪,有如此孝心。’”《清文献通考.户口二》:“雍正四年谕......是年届编审之期,令八旗都统及直省驻防都统将军等与佐领、骁骑、校领催将新旧壮丁逐户开明,并编审各官姓名,保结送部。其未成丁及非正身良家子弟并应除人丁,验实开除。”

苍头:

因以清巾裹头而得名。战国系主人战旗下的军队,多以乡党的青年组成。至汉代,战事减少,逐渐沦为奴隶,操持贵族邸宅的杂务。遭逢战乱,仍不失主人近侍军队的性质。魏晋以后,则纯为私家奴仆。《汉书.霍光传》:“[霍]云当朝请,数称病私出,多从宾客:张围猎黄山苑中,使苍头奴上朝谒,莫敢谴者。”《晋书.石崇传》:“有司薄阅崇水碓三十余区,苍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称是。”《明会要.民政三》:“景泰中,杨杰上言:‘臣家苍头得官者十六人,乞停苍头杨钊等职。’诏许之。”

家僮:

亦称“僮客”。古代私家所属的奴隶或依附民。秦汉以来,豪门巨贾往往拥有大量家僮,从事家业、手工业生产,经商、打仗。宋以后,家僮主要操持家务,服侍主人。《史记.吕不韦列传》:“不韦家僮万人。”《汉书.张安世传》:“家童七百人,皆有手伎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三国志.蜀志.麋竺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巨亿。”《文献通考.户口二》:“[唐]永昌元年,越王正被诛,家僮胜衣田者千余人,于是制王公已下奴婢有数。”《警世通言.宋小官团圆破毡笠》:“[宋金]就于南京仪凤门内买下一所大宅,......门前开张典铺,又置买田庄数处,家僮数十房,出色管事者千人。又畜美童四人,随身答应。”

僮:

奴隶。多为私家所有。其来源初为抢劫来的别处的人民。秦汉以后大致为拐卖来的人口、罪犯及其没入官府的家属和生活无着卖身豪门的穷人等。《易.旅》:“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史记.西南夷列传》:“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其筰马、髦牛,以此巴蜀殷富。”《汉书.货殖传》:“童手指千......亦比千乘之家。”颜师古注:“孟康曰:‘童,奴婢也。古者无空手游口,皆有务,作务须手指,以别马牛蹄角也。’手指谓有巧伎者。指千则人百。”宋文莹《湘山野录》卷上:“吴越旧俗,民间尽算丁壮钱以增赋舆,贫困之家父母不能保守,或弃于襁褓,或卖为僮妾,至有提携寄于释老者。”《醒世恒.方卢太学诗酒傲王侯》:“又且世代簪缨,家赀巨富,日常供养,拟于王侯。所居在城外浮邱山下,第宅壮丽,高耸云汉,后房粉黛,一个个声色兼妙;又选小奚秀美者十人,教成吹弹歌曲,日以自娱。至于僮仆厮养,不计其数。”参见汉王褒《僮约》。

家奴:

亦称“奴客”。古代私家的奴隶或依附民无独立身分,隶属于主人。多为走投无路的穷人,或亡国之民。亦有无赖之徒,为主子豢养,行凶作恶。《汉书.尹翁归传》:“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晋书.戴若思传》:“发投刺王官千人为军吏,调扬州百姓家奴万人为兵配之。”宋范成大《桂海衡虞志.志蛮》:“又以攻剽山獠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种,教以武伎,世世隶属,谓之家奴,亦曰家丁。”明钱琦《设县事宜》:“小民被狡鸷者霸占用田地而不收粮,或卖以与人,而收粮不尽。间有诉告,又因依山负固,官府不能一一拘理。甚至物料、夫差,面病摧迫。至不能存,而窜徙于他乡。或商贩于外,或投入势要为家奴佃仆。民之逃亡,此其故也。”《清史稿.选举志五》:“官吏俱限身家清白,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长随,不得滥入仕籍。”

臧获:

古代对奴婢的贱称。《荀子.王霸》:“如是,则虽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势业。”《方言》第三:“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燕之北鄙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归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贱称也。”《太平广记》卷三六九引唐房千里《投荒杂录.韦公干》:“郡守韦公干者,贫而且酷。掠良家子为臧获,如驱犬羊。有女奴四百人,执业者大半。有织花缣文纱者,有伸角为器者,有熔锻金银者,有攻珍木为什具者。其家如市,日考月课,唯恐不程。”明陶宗仪《辍耕录.奴婢》:“今蒙古色目人之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曰驱口。盖国初平定诸国曰,以俘到男女匹配为夫妇,而所生子女永为奴婢。又有曰红契买到者,则其元主转卖于人,立券投税者是也。故买良为驱者有禁。又有倍送者,则摽拨随女出嫁者是也。奴婢男女止可互相婚嫁,例不许聘娶良家,若良家愿娶其女者,听。然奴或致富,主利其财,则俟少有过犯,杖而锢之,席卷而去,名曰抄估。亦有自愿纳其财以求脱免奴籍,则主署执凭付之,名曰放良。刑律,私宰牛马,杖一百;殴死驱口,比常人减死一等,杖一百七,所以视奴婢与牛马无异。”

赘子:

典卖子女与人而为奴婢。《汉书.严助传》:“间者,数年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取接衣食。”颜师古注:“如淳曰:‘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赘,质也。一说,云赘子者,谓令子出就妇家为赘婿耳。”

赘婿:

秦汉时奴婢的一种。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云梦秦简释文一.为吏之道》:“自今以来,遐门逆吕(旅),赘婿后父,勿令为户。勿鼠田宇。三世之后,欲士士之,乃署某籍曰故某虑赘婿某,更之乃孙。”《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司马贞索引:“女之夫也,比于子,如人疣赘,是余剩之物也。”《汉书.晁错传》:“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

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

部曲:

西汉为军队编制之称。东汉初多指士卒队伍。东汉末至魏晋,转化为私兵,且有种地者。此时部曲为朝廷承认的家兵。至南朝则完全转化为私有的家兵,大半种田。北朝由于庄园的形成,成为乡人部曲,逐渐附着于土地。唐代是种地部曲,为私人占有,沦于农奴地位,为贱民之一。《三国志.吴志.朱然传》:“赤乌五年,征相中。”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曰:“魏时夷王梅敷兄弟三人,部曲万余家屯此。”《梁书.处士传.张孝秀》:“有田数十顷,部曲数百人,率以力田。”《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自永熙三年七月已来,去年十月已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唐律疏议.斗讼二.释文》:“自幼无归,投身衣饭,其主以奴畜之,及其长成,因娶妻。此等之人,随主属贯,又别无户籍,若此之类,名为部曲。”

佃客:

又称“佃户”。简称“佃”。魏晋时指世家豪族荫庇下的一种依附农民。唐以后指完全失去土地,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唐代佃客的身分是庄主的私属,可免官府的课役。宋代编入国家的户籍,不再是地主的私属,须交纳身丁税和负担徭役。遭受地主的地租和高利货剥削,被牢牢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地位近似农奴。《晋书.食货志》:“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宋史.刘师道传》:“川峡豪民多旁户,以小民役属者为佃客,使之如奴隶,家或数十户,凡租调庸敛,悉佃客承之。”《明实录.太祖洪武五年》:“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清成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大凡天下土田,民得租而输赋税于官者谓租主,而又收其余以自赡给,为佃户。所在皆然,不独漳一郡而已。”

宾客:

客之一称,起源甚早,战国有食客,西汉有奴客。西汉前的客一般不事生产,由主人养活。东汉以后一般从事生产,养活主人,逐渐成为世家大族的依附或役属人口。东汉初期的中兴诸将与河西诸郡太守各有宾客,当为较早的依附人口。三国以来,由于战乱,宾客剧增。身分自由比奴稍高。同主人为隶属或荫庇关系。平时为其耕作,战时为其打仗。《后汉书.马援传》:“遇赦,因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而宾客每不与役。”《晋书.祖约传》:“且给大引宾客,又占夺乡里先人田地,地主多怨。”

义附:

亦称“义徒”。晋、南北朝世家大族的一种依附人口。东汉即有此名目,仲长统《昌言.理乱篇》“徒附万计”,是门徒和义附的略语。自汉以一,吏对主官一直保持君臣般的关系,义附的地位与故吏相同。对主人来说是家代所隶。其来源是召募和投靠。《晋书.祖逖传》:“宾客义徒皆暴桀勇士,逖遇之如子弟。时扬土大饥,此辈多为盗窃,攻剽富室。”《宋书.蔡兴宗传》:“且公门徒义附,并三吴勇士,宅内奴僮,人有数百。”《陈书.沈众传》:“侯景之乱,众表示梁武,称家代所隶故义部曲,并在吴兴......及景围台城,众率宗族及义附五千余人,入援京邑。”

门生:

晋、南北朝时世家大族的一种依附人口。本指由研究学术而与所谓“师”者发生师徒关系的人。汉以来,亦兼称趋炎附势、甘为豪门役使的人。晋以后,门生中许多人投靠师长以求庇荫,好免课役。与师长之间是隶属关系,其地位与官府给官员的僮吏相同。须随从师长

游历、作战、疏徙和抢劫。另有一种门生,则与仆使相近。《后汉书.郅寿传》:“[窦]宪尝使门生赍书诣寿,有所请托,寿即送诏狱。”《晋书.隐逸传.陶潜》:“乃今一门生二儿共舆之至州。”南朝宋王微《报何偃书》:“故门冬昌术,随时参进,寒温相补,欲以扶护危赢,见冀白首。家贫乏役,至于春秋令节,辄自将两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数千人。”

官户:

南朝、隋、唐的罪役户。唐代是贱民之一,为州县没有籍贯而隶属于司农的配没人口。他们得受田四十亩,每年服役三个月,当色为婚。地位在杂户之下,奴婢之上。宋代则系平民以上的人户,即品官之家,享有免役免税的特权。金代系属于太府监的官奴婢。《隋书.麦铁杖传》:“陈太建中,结聚为群盗,广州刺史欧阳危俘之以献,没为官户,配执御伞。”《唐律疏议.名例三.府号官称》:“官户者,亦谓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有今朝配没,州县无贯,唯属本司。”宋周密《齐东野语.景定行公田》:“景定二年......殿院陈尧道、正言曹孝庆等合奏,谓限田之法,自昔有之,买官户踰限之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官田可得一千万亩,则每岁六七百万之入。“《续通志.食货三》:”金制,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三税户......没入官奴婢隶太府监者为官户,户以五家保焉。”

美国社会阶层划分

美国社会阶层的划分及各阶层消费特点 ?上上层(不到1%): 上上层继承有大量遗产,出身显赫的达官贵人。他们捐巨款给慈善事业,不时举行并参加社交活动的舞会,拥有一个以上的宅第,送孩子就读于最好的学校。这些人是珠宝、古玩、住宅和度假用品的主要市场。他们的采购和穿着常较保守,不喜欢炫耀自己。这一阶层人数很少,当其消费决策向下扩散时,往往作为其他阶层的参考群体,并作为他们模仿的榜样。 ?上下层(2%左右): 上下层的人由于他们在职业和业务方面能力非凡,因而拥有高薪和大量财产,他们常常来自中产阶级,对社会活动和公共事业颇为积极,喜欢为自己的孩子采购一些与其地位相称的产品,诸如昂贵的住宅、学校、游艇、游泳池和汽车等。他们中有些是暴发户,他们摆阔挥霍浪费的消费形式是为了给低于他们这个阶层的人留下印象,这一阶层人的志向在于被接纳入上上层,但其子女达到的可能性比他们本人来得大。 ?中上层(占12%): 这一阶层既无高贵的家庭出身,又无多少财产,他们关心的是“职业前途”,已获得了像自由职业者、独立的企业家以及公司经理等职位,他们注重教育,希望其子女成为自由职业者或是管理技术方面的人员,以免落入比自己低的阶层。这个阶层的人善于构思和接触“高级文化”,参加各种社会组织,有高度的公德心。他们是优良住宅、衣

服、家具和家用器具的最适宜的市场,同时他们也追求家庭布置,以招待朋友和同事。 ?中间层(32%): 中间层是中等收入的白领和蓝领工人,他们居住在“城市中较好的一侧”,并且力图“干一些与身份相符的事”。他们通常购买“赶潮流”的产品。25%的人拥有进口汽车,其中大部分重看时尚,追求“一种良好品牌”,其理想居住条件是“在城市中较好一侧”,有个“好领居”的“一所好住宅”,还要有“好的学校”。中间层认为有必要为他们的子女在“值得的见识”方面花较多的钱,要求他们的子女接受大学教育。 ?劳动阶层(38%): 劳动阶层包括中等收入的蓝领人和那些过着“劳动阶层生活方式”的人,而不论他们的收入多高、学校背景及职业怎样。劳动阶层主要依靠亲朋好友在经济上和道义上的援助,依靠他们介绍就业机会,购物听从他们的忠告,困难时期依靠他们的帮助。度假对于劳动阶层来说,指的是“呆在城里”,“外出”指的是到湖边去,或常去不到两小时远的地方。劳动阶层仍然保持着明显的性别分工和陈旧习惯,他们偏好的汽车包括标准型号或较大型号的汽车,对国内外的小型汽车不大问津。 ?下上层(9%): 下上层的工作与财富无缘,虽然他们的生活水刚好在贫困线之上,他们无时不在追求较高的阶层,却干着那些无技能的劳动,工资低得可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析1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析1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析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到当今社会,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阶层由以前的的简单到现在的多样和复杂无不体现了国家的富强和崛起。这里我就当代中国社会复杂的阶层进行简单的剖析。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发表过《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一文,对旧中国复杂的社会结构及阶级关系作了精辟的分析和梳理,并提出了中国革命所要依靠的力量,团结的力量及打击的势力。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系列急风暴雨般的政治运动,其中包括土地改革和对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结构及阶层关系趋向于简单化。到文革结束后的七十年代末期,中国社会阶层主要由三个群体构成:即农民、工人和干部。农民占了人口的80%,生活在城市中的工人及干部,涵盖的范围也较为广泛。当时的干部除公务员外还包括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教师,医生及文艺工作者等。工人中还包括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当时的人们几乎无私有财产,均属工薪阶层。干部和工人之间收入差别也很小。处级干部的工资和六级技工差不多。城市

是因为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引入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束缚,极大的解放了生产力,经济得到高速增长的结果,同时也是经济转型期法律,法规不建全,加之官商勾结使一些人快速致富的结果。这个群体富裕之路无外乎有下几个方面: (1)八十年代乡镇企业遍地开花,一大批农民走上创业致富的道路,他们中的一部分在竞争中成长壮大,后来成为农民企业家。 (2)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存时期,部分政府官员的子女和亲属利用权力,在价格双轨制中掏足了第一桶金,资本的积累使他们走上富裕的道路。 (3)九十年代,干部下海经商潮,也造就了一批富翁。 (4)九十年代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工人下岗

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

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 中国当代社会阶层结构模型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还在变动之中。有些社会阶层还没有成型,有些社会阶层还在分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做出一个比较成型的模型,不过,比较粗略一点的模型还是可以做出来的。有的学者完全按职业划分阶层,把职业的分析当作阶层分析。这比较实际,但阶层和职业毕竟是两回事。也有的学者把社会阶层分为五个等级:上,中上,中,中下,下。这是一种比较简明的办法,不过,我觉得如果舍去各阶层的具体内容,抽象地分为五等级,那只是一个符号系统。这样分出的阶层看不出一个社会的特点。任何社会都可以分成这样的五个等级。所以,我吸收上述五等级简明的优点,考虑各个阶层的职业内容,以财富(收入)为基础,再参照权力、声望因素,将当前中国社会分为以下几个阶层:1。上等阶层。政府高级官员、国家银行及其它国有大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大型企业或大型股份公司经理、大中型私有企业主,他们的总人数在700万左右,约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1%,这些人构成了中国社会金字塔的顶端。他们数量很小,对社会影响很大。他们掌握着国家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和大企业的决策权。他们制订一个政策可能影响众多人地位的升降。他们的一项投资决策可能影响成千上万人的就业

机会,他们控制的宣传工具可以影响社会舆论。就财富而言,政府高级官员并不处在金字塔的顶端,但收入也比较丰厚,他们的权力和声望都处在社会各阶层之上。国家银行和国有大型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大公司经理,财富、声望、权力三项综合无疑处在社会各阶层之上。大私有企业主财富处在中国社会各阶层的顶端,权力和声望的地位次于他的财富地位。但这些人有的当上了某一级政协委员,有的与各级权力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一个阶层的成员之间除了工作交往以外,平时还有非工作交往。上等阶层有一个共同的心态,这就是保住自己的社会地位。政府高官怕失去权力,他们担心机构改革影响自己的位置,对于“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和改革措施他们抱着矛盾的心态,既怕因改革不积极而失去官位,又怕改革以后削弱了权力。大型私有企业主对改革以前否定私有经济的政策心有余悸,担心一个早晨会失去财产。他们最希望宪法中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当今上等阶层的人不一定都受过高等教育。但他们知道,今后这个阶层的成员必须是名牌大学毕业或有更高的学历。他们想把自己的地位传给子女,所以千方百计地为子女选择好的学校,并动用一切社会关系为子女安排好的位置。 2。中上阶层。高级知识分子(约30万)、中高层干部(约30万)、中型企业经理(约700万人)、中小型私有企业主(约90万)。外资企业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读后感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读后感通过阅读《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了解到毛泽东是一个相当有远见有分析能力的领导人,能够正确掌握当时中国的国民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分析,指出中国无产阶级的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这篇文章是在党内出现左右倾主义的背景下完成的。以陈独秀为代表,只注意同国民党合作,忘记了农民;以张国焘为代表,只注意工人运动,同样忘记了农民,这两种倾向都感觉自己力量不足,而不知道到何处去寻找力量,到何处去取得广大的同盟军。陈独秀也好,张国焘也好就其本质不是不想把中国引向共产主义。但是他们的错误就是过分的依赖于自己的主观意向,片面的强调某一个方面正确。 毛泽东在这个关键时刻通过正确的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明确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是相当及时和正确的。通过对中国社会各个阶级分析得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 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运用了一种独特的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法。毛泽东根据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别国情,灵活的运用了阶级分析法。他并不是注重各阶级的生产关系的属性,然而却突出了内外民族矛盾、贫富阶级矛盾,以分析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尤其是从动态角度考察了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划清了敌我友界线,从而确定了正确的革命路线和政治策略。正是因为运用了这种独特的分析方法,毛泽东才能根据当时中国的国情,对中国当时各阶级做出正确而明智的分析,为党当时的发展指明了道路。最终得出结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反动的知识阶级所谓中国大资产阶级,乃是我们的敌人,乃是我们真正的敌人一切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乃是我们的朋友,乃是我们真正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无须把他们当作我们的敌人一一即现时非敌人也去敌人不远其左翼可以把他们当作我们的朋友——但不是真正的朋友。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不要让他乱了我们的阵线。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毛泽东对当时中国农民问题的分析。因为中国拥有数量广大的农民,他们长期受压迫,有极大的革命热情和动力,但是却没有人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毛泽东在文章中对农民

当前社会的十大阶层

当前社会的十大阶层,看看你在第几层? 2017-03-23 23:13 来源:图情范儿快递/农业 当前社会的十大阶层,看看你在第几层? 作者张林江,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 社会分层与阶级阶层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敏感的实践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的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最快的15年,也是社会阶层分化、社会流动加剧的15年。如何客观分析、及时掌握社会阶层变化情况,正确判断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根据变化的国情、社情适时调整社会政策,无疑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的基本情况 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往往取决于多个指标。一个社会中存在着多样化的资源,分别是以权力方式体现的组织资源、以财富方式体现的经济资源、以教育文化科技等方式体现的文化资源、以人际关系体现的关系资源。这几种资源的多寡,综合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而职业之所以是社会地位最直接的标志,因为其往往与一个人所占有的资源品种和数量关联度高。2002年,由陆学艺先生领衔的“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发表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该书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1999年所做的抽样调查数据和调研为依据,以各阶层所占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占有状况为标准作为划分原则,对社会群体进行大的聚类分层,划分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十大阶层。 现在看,1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阶层的人数增加了,一些阶层的资源占有状况变化了,一些阶层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也有所变化,但是,十个社会阶层的分类仍然是能够站住脚的。因为,十个阶层的资源占有状况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十个阶层的排列位序也仍然成立,符合现实条件下人们的普遍感受。下面对各社会阶层的变化情况进行描述和分析。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读书报告

1925年12月1日,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当时为了实施大革命,国共两党已建立起革命统一战线。在这个政治背景下,党内有些同志受右倾机会主义的影响,只注意同国民党合作,忘记了共产党所代表的无产阶级是与国民党所代表的地主、官僚资产阶级存在着根本性的斗争。还有些同志在当时工人运动日趋高涨的形势下,受左倾机会主义影响,只注意了工人运动,忽视了农民运动。这两部分同志都是在革命形势表面大好的情况下麻痹了思想,分辨不清革命的敌人和朋友。毛泽东就是在这种形势下为解决党的真正敌友问题写下了这篇著作。 这篇重要论著,集中当时党内的正确主张,回答了中国革命提出的许多重大问题,辨明了中国革命的敌人和朋友。毛泽东在文章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毛泽东在这篇文章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将中国社会各阶级分为五大部分: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毛泽东在文章中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他指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通过这样的阶级分析,毛泽东初步阐明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无产阶级团结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争取中产阶级的左翼,以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官僚、地主、买办阶级,建立各革命阶级的联合统治,反对在中国建立民族资产阶级的一阶级统治的国家,争取

我国近年来社会阶层的划分情况

我国近年来社会阶层的划分情况 我们对社会阶层的分析和定位,其目的是要反映社会现状、阶层结构,使其成为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制定的依据。因此,对当前社会阶层的分析,应当尽可能地综合反映出各阶层具有的不同的共性、各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以及各阶层急需解决的各种问题,以此为国家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化解这些冲突、解决这些矛盾提供必要的依据。要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就要正视各阶层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并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化解这些矛盾。 一、我国当前社会阶层的阶级基础和构成特点 社会阶层是对按一定标准划分的社会群体的称谓,阶层不同于阶级,但是和阶级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同一阶级内部可以分化成不同的基层,不同阶级的成员也可以组成同一个阶层。 建国以来,我国曾存在四个基本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复存在,剥削制度也自此消失。由此我国只存在着两个基本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也属于工人阶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深远的变化。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分配方式的变化,一部分生产资料占有者逐渐脱离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两个基本阶级。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正常且符合我国现实的。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条件下,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阶级消亡创造条件,必须废除某些制度,但在另一些情况下,为了刺激生产力的发展,还必须部分的保留某些阶级和制度,或者说,在新制度的绝对控制下容许旧制度的某些因素在一段时间内存在,以使和它能满足其要求的那部分生产力相适应。”[1]对这部分脱离基本阶级的人来说,尽管他们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剥削阶级、没有形成新的资产阶级,但是他们毕竟是现阶段保留下来的旧制度和旧阶级因素的集合与体现,相别于社会基本阶级。 因此,我国当前社会阶层的阶级基础发生了改变,已经不再只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或者说,我国当前社会各阶层再不会只来自于这两个基本阶级,而必须考虑到发生的新的变化。但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依然是我国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 同时,由于我国社会近年来发生的深刻变革,我国社会阶层构成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特点为: 1,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阶级内部,阶层分化日益加大。在同一阶级内出现了具有相异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利益归属、价值取向、认同感的不同社会阶层。 2,分属不同阶级的成员因为其相近的经济景况、社会地位、共同的利益诉求等而可以成为同一阶层的成员;同一阶层的成员可以来自不同的阶级。社会阶层日益复杂化与多样化。 3,出现了不是来自于社会基本阶级的新的社会阶层。其成员构成包括如我国现在的各私营企业主等。这一类社会阶层和阶层成员是游离于我国社会基本阶级之外的。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剖析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 士: 始指商、西周、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惟周初的士占有土地和奴隶。春秋的士在军事上是军队的主力,政治上任卿大夫的家臣,经济上或有食田,或有俸禄。春秋战国期间,由于社会经济的变动,失去了贵族特权,取得了小块土地所有权,逐渐转化为地主阶级或自耕农的一部分。同时,出现了大批专门以思想、教育为职业的文士,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形成。《书.酒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诗.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底止。”《论语.里仁》:“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左传.昭公七年》:“大夫臣士,士臣阜。”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士则卫士之长。” 农: 亦称“农人”、“农民”、“农夫”等。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生产者,中国历史上受压迫受剥削的基本阶级。春秋时隶属于封建领主,其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战国始受地主统治。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方式,赵宋之前以劳役地租为主,之后则以出租田地榨取实物地租为主。《诗.小雅.甫田》:“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毛传:“尊者食新,农夫食陈。”《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汉书.食货志上》:“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晦,百晦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臧,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征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夕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一九引《黄志》:“上农资累巨万。次农自足产业,不仰给于人。下农无寸土一椽,全仰给于人。” 众人: 简称“众”。商、西周时的下层平民。一般从事农业生产。与奴隶不同,其身分是自由的,有当兵的权利和对政的机会。西周的“众人”大多数原来是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或最初即为劳动群众,或则逐渐由贵族地位下降而来。《殷虚书契续编》卷二第二十八叶第五片:“王大令众人曰:勰田,其受年。”“勰田”谓协力耕作。《殷虚书契前编》卷四第三十叶第二片:“贞惟小臣令众黍。”《书.盘庚上》:“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乃尔身,弗可悔。”《诗.周颂.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黄思明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治理科学研究所 一、引言 目前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生存状态毕竟如何?前苏联和苏共什么原因会垮台?列宁主义什么原因在理论上是错误的? 文革什么原因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中国现在到底是姓社依旧姓资? 中国下一步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突破在哪儿?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弄清一些理论问题。中国社会现在的一些乱象,均和这些理论问题有关。这些理论问题甚至涉及到我国宪法中的全然问题,例如我们现在实行的到底是无产阶级专政依旧资产阶级专政?过去我们〔包括前苏联〕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解和认识的肤浅,走了许多的弯路,假如我们现在还不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包括指出它的不足〕,我们很可能还要走弯路。 中国在21世纪有可能成为世界的最强国,也有可能象前苏联那样垮台, 我们将以怎么样的社会制度来保证中国的强盛能够

连续几百年,而不是象前苏联那样垮台? 不谋万世者, 谋不得一时。我们的理论工作者现在就要开始讨论和研究,做好理论和思想上的预备。什么样的思想和想法都能够拿出来讨论,只要有利于中华民族的长盛不衰。 我们将从社会中每个人效用优化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生存状况,同时对上面所提的问题给出回答。 效用函数的定义: 设u(x1,x2)为效用函数, ?u(x1,x2)??x1》0;?u(x1,x2)??x2》0; H(u(x1,x2)) 《0。 效用函数对每个变量是单调增的, 整体上是凹函数。 例如: u(x1,x2)=ax1 +bx2。 假如用效用函数u(x1,x2)来表示每个人在不同阶段的效用,那么他(她)一生的奋斗目标能够用下面的优化模型来刻画: Max u(x1,x2) s.t. (x1,x2) ∈ D; 其中 x1=有型资产,x2=无型资产,D为约束集合。 从那个效用优化模型我们能够看出,给

中国社会的分层现象

摘要:自新中国建国以来,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的不断变化发展,原本 延续了几千年的固有的政治、社会分层不断分化、重组,使得原有的分层结构迅速的变得纷繁复杂。而准确的把握社会的分层,并把分层的趋势引导向有利于当下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当今政府必备的一项重要能力。 关键字:社会分层政治分层政治力量 什么是分层?一提到分层,特别是社会分层,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划阶级,订成分”,就容易让人联想到那段以阶级成分划人等级的时代。确实,以出身论阶级古来有之,《汉书·食贷志》曰:“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其实,社会分层并没有那么多的功利主义在里面,就像我们学习要分清难易一样,社会分层只不过是我们认识人类复杂的社会结构的一种简便方法,只是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罢了。 一就建国以来的社会分层,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建国初期到三大改造完成时期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 解放初期。中国取得独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当时的社会阶层主要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当时的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知识分子,则被划入小资产阶级,即中国形成了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四大阶级并存的局面当时的经济,在城市以国营企业为主,个体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并存,在农村则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 (二)三大改造完成到改革开放之前发展时期的社会阶层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关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私营企业实行"国有化",在农村实行“农村社会化”的表述1954年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名义载入宪法。总路线规定要在相当长时间内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三大改造于1956年完成,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基调。 但是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中国社会却开始走向混乱,在农村,农村合作社出现,集体公社的生活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局面,严重挫伤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城市经济出现了“以钢为纲”错误思想。在社会阶级划分方面,出现了"文革"这一历史的倒退,"文革"中许多知识分子,许多的正派人生被以阶级定罪,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冤假错案,使共和国蒙受了巨大损失。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阶层及特点 改革开放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上的一件大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单纯的公有制经济逐渐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变,原来的三大职业体系——干部、工人、农民,受到根本性的冲击,1985年以后,政府放松了对农村居民的限制允许进城经商等,而几大阶级也开始分化与重组 1、工人阶级的分化重组。改革前,工人阶级成分十分纯粹,基本上是国有及集体企业工人,而改革后,“三资企业”兴起和壮大,逐渐形成了私营企业工人、外资企业工人、合资企业工人、乡镇企业工人等扩充,而且工人也不再单指原来的产业工人,工人开始分为了企业家阶层,“白领”阶层,普通工人,低收入工人。 2、农民阶级的分化与重组。在中国,农民是一个很不确定的概念,它具有三重涵义。一是职业的农民,二是阶级的农民,三是户籍的农民。职业的农民是

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读后感

《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读后感 通过读完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之后,使我对中国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各阶级层次的划分有了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首先,毛泽东在这篇文章里针对当时在革命中、在党内存在的问题,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从客观的角度出发,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对社会各阶级进行了深刻地剖析。他从各阶级的利益角度出发将中国社会的阶级划分为官僚资产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及无产阶级五个层次。并且对各个阶级的性质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找出它们对于革命的重要性及它们的政治立场和革命性质。准确回答了“谁是我们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问题。 在这里边,毛泽东指出官僚资产阶级和买办阶级他们是极端的反革命派,和中国革命的目的完全不相容;中产阶级对于中国革命具有矛盾的态度,它们既可以成为中国革命道路上的一员,也可能成为反革命成员;小资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是一个复杂的阶级,他们由于受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及大资产阶级剥削的程度不同,而对革命的热情也各不相同,但是总体上,它们还是比较支持革命的;无产阶级是中国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是中国革命道路中的领导力量。 文章的最后,毛泽东还为“谁是我们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问题作了一个详细的总结。那就是: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 中国革命的成功以及新中国的成立也都证明了毛泽东的论断的正确性。正是由于毛泽东对中国各阶级性质的深刻认识以及对它们层次的明确划分,才使中国在最初的革命道路中选择了正确的革命道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的悲苦命运。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

第七讲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 一、教学目的 1、通过导入,使学生思考宋代社会阶层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 2、通过讲解,使学生明确宋代社会阶层变化的主要特点 3、通过分析,使学生分析宋代社会阶层变化的多方面原因 二、知识要点 1、宋代官僚地主集团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 2、租佃制及其影响 3、市民阶层力量壮大的原因及影响 三、教学重点、难点 1、官僚地主何以取代门阀地主 2、经济调整下的社会变化——从部曲佃客制到租佃制的转换 3、市民的 四、教学内容 特点概述:流动较前代明显加大,主要表现在横向(即地区和行业间)和纵向(即统治与被统治集团)的流动机会加大和速度加快。 1、官僚地主基本取代门阀地主 “自魏晋以来,造成门阀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废除。且科举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于世官,而门第之风亦衰。此实为中古社会上一大变革也。” ——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 门阀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从两汉到隋唐最为显著的选拔官员的系统,其实际影响造成国家重要的官职往往被少数姓氏家族所垄断,门阀重门第、品第,个人的出身背景对于其仕途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其本身的才能特长。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唐末五代的割据寒门的勃发,以及宋重文的统治思想,“新型士人”群体逐渐形成,门阀制度也不复存在。 宋代的官僚地主阶层(官户)及其来源 宋朝的官户是指品官之家﹐即一品至九品的官员之家。官僚的子孙以恩荫入仕﹐即使是低级小官﹐也算官户﹔而通过出钱或纳粟买官入仕者﹐则自正七品以上﹐才算官户。官户作为宋朝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是地主阶级在诊治上的代表。官户约占宋朝总户数的千分之一二。 当时要成为政府官员有五种主要的途径:1、科举考试。这是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宋

中国十大阶层的消费差异资料

中国十大阶层的消费差异 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划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可化为十大阶层。这十个社会阶层是: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 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直辖市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各省、市、地区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乡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他们在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或较高的地位等级,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对于正在发生的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将要形成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主要特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2、经理人员阶层 指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这一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干部)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没有完全明晰化,其阶层内部的不同来源的成员,在社会政治态度和利益认同方面还有明显差异。经理人员阶层在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

中也是主导阶层之一,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中有重要的影响力。 3、私营企业主阶层 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的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即包括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产生和成长起来的。他们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在二十几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指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全民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他们大多经过中高等专业知识及专门职业技术培训,并具有适应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专业分工要求的专业知识及专门技术。 5、办事人员阶层 指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专职办公人员,主要由党政机关中的中低层公务员、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的基层管理人员和非专业性办事人员等组成。这一阶层是社会阶层流动链中的重

近代中国各阶层革命分析

近代中国各阶级反帝失败的简析 1840年,英国国会通过对华战争的决议,鸦片战争正式爆发,同时也标志着着中国近代史的开端。西方列强通过发动一系列侵略战争,破坏中国的领土主权、领海主权、关税主权、司法主权等,并进一步控制中国的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中国已经丧失了完全独立的地位。 随着资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国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农民阶级、地主阶级洋务派、资产阶级维新派、资产阶级革命派,他们分别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国家的出路进行探索,先后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和方案,但却都未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现对各阶级反帝失败的原因分别做出简要分析。 1、农民阶级 鸦片战争以后,为支付巨额赔款,清政府加重了赋税征收,同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的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解体,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迫使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群众走上了反抗斗争的道路。 1851年,洪秀全率拜上帝教发动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军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反对清政府腐朽统治和地主阶级压迫、剥削的正义战争。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天朝田亩制度》是最能体现太平天国社会理想和这次农民战争性质的纲领性文件。它确定了平均分配土地的方案,即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它实际上是起义农民提出的一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比较完整的社会改革方案。 太平天国失败的原因,在客观上是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绞杀;主观上,是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失败根本原因在于农民阶级不是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他们无法克服小生产者所固有的阶级局限性,因而无法从根本上提出完整的、正确的政治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无法制止和克服领导集团自身腐败现象的滋长;也无法长期保持领带集团的团结。太平天国也未能正确对待儒学,把儒学中的封建钢厂伦理原则保留了下来。最后,不能把西方国家的侵略者与人民群众区别开来,对西方侵略者缺乏理性的认识。 2、洋务派 为了挽救清政府的统治,奕?、曾国藩、李鸿章等,主张引进西方的武器装备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创设近代企业,兴办洋务。洋务派的指导思想可以被概括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洋务派举办的洋务事业主要有:兴办近代企业;建立新式海陆军;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新式学堂主要有三种:翻译学堂、工艺学堂、军事学堂。 洋务运动失败的原因主要是:1)洋务运动具有封建性。指导思想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种封建性运动必然失败;2)洋务运动对外国具有依赖性。兴办的企业依赖外国,企业达到“自强”、“求富”;3)洋务企业的管理具有腐朽性。管理基本是封建衙门式的,内部极其腐败。 3、维新派 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主要代表人物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开展了一系列宣传维新运动:①向皇帝上书②著书立说③介绍外国变法的经验教训④办学会⑤设学堂。1898年光绪颁布“明定国是”谕旨,发起“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戊戌维新是一场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更是一场思想启蒙运动。 1)戊戌维新运动的失败,主要是维新派自身的局限性和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势力的反对。具体为: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析1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析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到当今社会,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阶层由以前的的简单到现在的多样和复杂无不体现了国家的富强和崛起。这里我就当代中国社会复杂的阶层进行简单的剖析。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发表过《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一文,对旧中国复杂的社会结构及阶级关系作了精辟的分析和梳理,并提出了中国革命所要依靠的力量,团结的力量及打击的势力。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系列急风暴雨般的政治运动,其中包括土地改革和对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结构及阶层关系趋向于简单化。到文革结束后的七十年代末期,中国社会阶层主要由三个群体构成:即农民、工人和干部。农民占了人口的80%,生活在城市中的工人及干部,涵盖的范围也较为广泛。当时的干部除公务员外还包括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教师,医生及文艺工作者等。工人中还包括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当时的人们几乎无私有财产,均属工薪阶层。干部和工人之间收入差别也很小。处级干部的工资和六级技工差不多。城市99%的人月收入在30到100元之间,当时的最高工资(中央领导及一级教授)也就四百元左右。社会的贫富差距非常之小,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仅为0.16,在世界上也属非常低的国家。同时也要看到,由于生产力低下及物质财富的匮乏,生活是非常清苦的,多数食品处于凭证限量供应状态,衡量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也处于相当低下的水平,即在0.59左右,处于贫困到温饱之间。从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浪潮,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及阶层又一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财富象滚雪球般增大,各种职业及社会阶层象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当今中国社会的职业及阶层已是包罗万象,错综复杂。要想逐一分析已是相当困难的事。如果用收入及财富的拥有量作为衡量标准,那么可将中国社会的阶层分为三大群体: (一)低收入群体: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在个税起征点之下)这个群体包括的阶层有:绝大多数农民及农民工,国企和民企中的大部份工人,部份技术人员及低层管理人员,企业退休职工,城市中的低保领取人员,小商小贩,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人员,部份中小学教师等。这个群体人数众多,占全国从业人员的70%左右.这里我要特别提出的是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双解工人: 农民工是个特殊群体,他们是在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涌进城市的打工者,他们干着最艰苦,最危险,最繁重的工作。他们离乡背井,收入微薄,吃住简陋,夜以继日,战斗在各条战线上,今天的中国取得如此辉煌的建设成就是他们劳动的结晶。他们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我们应感谢他们并向农民工群体表示深切的敬意。 城市下岗,双解工人在经济转型期付出了沉重代价。他们在计划经济年代,靠微薄的工资,为祖国建设作出过巨大贡献。可到了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却成了失业群体,他们得到的仅仅是几万元微薄的补偿,他们默默忍受住如此不公平的待遇,继续寻求工作,寻找出路,他们中的年龄偏大者,因找不到工作,只能靠低保度日,还得自已交纳养老保险。为了今后老有所依。今日国家之财力远非九十年代相比,政府应给这个群体多一些关怀和照顾。 (二)中产阶层群体:年收入在4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或拥有百万元以上资产者.这个群体包括:国企,民营,外企中的白领,公务员,教师中的大部,医务人员中的大部,企业中的高级技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中的大部,演艺人员,事业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小

英国社会阶层分类

英国社会阶层的演变(一) 英国的社会阶层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演变。和其他的国家(比如美国)不同的是,英国的阶层除了钱以外,还和口音、所用词汇,礼仪,服饰类型,以及品味有关。 一般用级别符号代表相应的阶层,比如20世纪的时候,A\B\C1\C2\D\E; 21世纪12345678。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Britain has clearly changed with the centuries and it is difficult to adequately discuss the topic in a single article. However, there are specific class names, castes, and categories that are helpful to define. General Social Castes Some basic categories covering most of the population of Britain around the 17th century and arguably well before and after are as follows: British Caste社会地位Characteristics Cottagers佃农and labourers劳工were a step below husbandmen in that they had to work for others for wages. May also include villein农奴佃农Lowest order of the working castes; perhaps vagabonds流浪者, drifters流浪者, criminals or other outcasts放逐者would be lower. Husbandman农夫;百姓tradesman手艺人or farmer who either rented a home or held very little land. Some sources suggest the landholdings占有土地of a husbandman were about 30 acres. Yeoman小地主The yeoman class generally included small farmers who held a reasonable amount of land and were able to protect themselves from neighboring lords庄园主et cetera. They played a military role as longbowmen长弓兵(红制服高头盔)帝国时代游戏, et cetera. Gentry贵族们 /Gentleman缙绅绅士The gentry class generally held enough assets资产to live on rents without working. If they worked it was in law, as priests神父;教士, in politics, or in various other pursuits. The term Esquire绅士was used for gentry who were not knighted骑士,武士;爵士. Sometimes Merchant citizens are placed between

古代划分社会等级的“色彩学”

古代划分社会等级的“色彩学” 国庆期间,各种鲜艳的色彩充斥景区、商场,吸引人们驻足。而在古代,色彩是不能随意使用的,黄袍、朱门、乌纱等词汇,足以说明色彩背后隐藏着森严的等级制度。 <春秋战国现五色记载> 史书记载,周朝时,“衣正色,裳闲色”,意为正色象征高贵,用于礼服,闲色(杂色)只能用于便服。可见,周朝已有以颜色划分衣物的观念。 到了春秋战国,开始有“青、黄、赤、白、黑”五色的文献记载。不过,真正令五色主掌等级划分的始作俑者是战国时的阴阳家邹衍,他创立“五德终始说”,将“五行”、“五方”、“五色”融为一体,其观点很快被统治者接受。 <李渊定赭黄为帝王色> 之后,五德与五色的观念纵横中国几千年,各朝代都竭力找出所属之德及对应之色。如秦始皇是黑色的“代言人”,而汉武帝是“随顺黄德”的第一人。 不过,最霸道的是唐高祖李渊。据《新唐书》记载:“唐高祖以赭黄袍、巾为常服……既而为天子袍衫,稍用赤黄,逐禁臣民服。”之后,唐高宗李治恐其他黄色与赭黄混淆,又颁圣旨,严禁官民穿黄衣服、住黄房子。由此到满清灭亡,黄色成为帝王家族专用。

<红色为上流贵族所用> 红色向来代表贵族阶层。周朝时就有规定,只有上流阶层可用朱红色车马器具,穿宽大富丽、以红色为主调的衣服。红色的旗子、带子等,常作为周王赏赐的珍贵礼物。 秦汉一统后,使用红色虽然趋于广泛,但等级制度依然森严,阶级层次按使用红色分量的多寡来区分。刘邦为凸显刘姓尊严,规定只有刘姓诸王邸宅可用朱红漆门,以至“朱门”成为王公贵族及富贵人家的代名词。 <南宋官方曾禁穿白衣> 魏晋南北朝时,白色一度作为皇家颜色,“太子纳妃,有白纱,白绢衫,并紫结缨”,而南齐萧道成登基时,大臣“手取白纱帽加道成首”。唐朝时,考中的进士常被赞“一品白袍”。到了南宋,“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白色衣服被官方禁止。 唐朝诗人白居易在诗中曾写道“江州司马青衫湿”,当时,“司马”相当于现在的一般公务员,可见青色衣服比平民布衣稍好。不过,此后青色地位持续下降,最终成为民间色彩。 (北京青年报)

当代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

当代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 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划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它由十个社会阶层和五种社会地位等级组成(参见图1)。这十个社会阶层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各社会阶层及地位等级群体的高低等级排列,是依据其对三种资源的拥有量和其所拥有的资源的重要程度来决定的。在这三种资源中,组织资源是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资源,因为党和政府组织控制着整个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资源;经济资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它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并不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么至关重要,相反,现有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在抑制其影响力的增长;文化(技术)资源的重要性则在近十年来上升很快,它在决定人们的社会阶层位置时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经济资源。 十个社会阶层的界定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 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直辖市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各省、市、地区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乡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目前,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决定了这一阶层在趋于等级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或较高的地位等级,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这一阶层的社会态度、利益及行动取向和品质特性,对于正在发生的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将要形成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主要特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在改革的最初十年,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处于政治与社会经济地位不一致的状态,他们的经济利益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在改革的后十年,他们仍是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较大获益者之一。另外,由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执政党和政府意志的代表和体现,所以,各社会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之间的关系——与他们的合作或冲突,经常转而表现为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支持或不满。目前,这一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1%;在城市中的比例为1%-5%;在城乡合一的县行政区域中比例大约为0.5%。 2、经理人员阶层 指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这一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干部)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没有完全明晰化,其阶层内部的不同来源的成员,在社会政治态度和利益认同方面还有明显差异。这一阶层的社会来源主要是三部分人。第一部分是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干部。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这一部分企业干部逐渐从行政干部系列中脱离出来,成为职业经理人。第二部分来自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或高新科技产业领域中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开始出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趋势,一些企业主聘用职业经理人来为他们经营管理企业;另一些业主则通过企业股份化而使自己从业主型的创业者转变为职业经理人。第三部分人是三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经理人员阶层是市场化改革的最积极推进者和制度创新者,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和现代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这一阶层的成员支配着大量的经济资源,他们都有较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也较高,被称为“老总”。许多大中型企业处于国有或产权不清的状态,实际上是经理人员在支配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同时,这一阶层的主导成分与国家权力和海外资本有着紧密的联系。 这种状况决定了,经理人员阶层在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中也是主导阶层之一,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影响力——特别是对政府经济决策的影响力,甚至要大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影响力,而且这种影响力还在继续扩大。这个阶层还在发展之中,在目前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约为1.5%,但在地区之间的分布极不平衡。这一阶层的成员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市。据我们调查,在深圳市这类经济中心城市,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例高达9%,远远超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所占比例;但在经济不发达的贵州省镇宁县,经理人员就非常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例以及这一阶层的经济回报率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3、私营企业主阶层 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的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即包括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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