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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1总则

为加强船员定期对船舶及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消除船舶存在的缺陷,保持船舶设备正常运转及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须知。本须知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船舶。

2职责

.1船舶及设备维护工作在船长的领导下,分别由大副、轮机长组织本部门各职责船员按本须知及“船舶检查保养周期表”进行分工及维修、保养。

.2对船舶维护保养的工作情况必须进行记录,每月度初将上月度检查保养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整理,经船长审核后向机务主管报告,船自存一份。

.3公司机务主管应经常上船审查船舶检查保养计划的执行及各项记录情况,并给予技术指导。

3甲板部关键性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保养须知

3.1磁罗经

3.1.1检查

.1剩余自差极限值:标准罗经应不超过±3°;

.2应有有效的罗经自差表和曲线图。

3.1.2维护

.1磁罗经平衡环轴承处应加润滑油,使磁罗经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2投影罗经专用灯的反射罩,应经常用柔软物擦拭,使其保持良好的反射功能。

.3不观测方位时,宜将标准磁罗经罩好,在大风浪时要用帆布罩好。

3.2雷达

3.2.1检查

.1首向线宽度不超过±5°,指零误差小于1°;

.2扫描中心应与荧光屏中心一致;

.3信号显示清晰;

.4抑止海浪干扰功能应良好;

.5各固定距离挡的间距应相等;

.6方位误差不超过±1°;距离误差应小于70m或为距标值的1.5%。

3.2.2维护

.1如需对雷达天线维护保养、检修或上雷达天线平台工作,必须将雷达总电源开关置于“断”位,并在显示器周围显目处挂示“严禁开机”警告牌,方可进行工作。

.2在维护收发器和显示器时,应将高压储能器件对地放电,防止高压触电。

.3隙缝天线上的油烟灰尘至少半年清除一次,清除时应用软湿布、软毛刷、清水洗涤,不得油漆。

.4收发器和显示器内灰尘至少半年清除一次。

.5定期用蘸有冼涤精或清水的软布轻轻擦抹方位标尺表面和阴极射线管表面。

3.3卫导仪(GPS)

3.3.1维护

.1卫导接收机及“GPS”表面应经常用干净软布擦净。

.2每3—4个月必须检查一次天线的固定、防锈、水密等情况。

.3卫星接收机工作时,不得加罩,前后应留有一定空隙以便通风冷却。3.4甚高频无线电话(VHF)

3.4.1检查

.1面板上各种开关功能应正常,能作用1W输出电平;

.2应能使用蓄电池电源工作。

3.4.2维护

.1平日用干净软布擦拭,保持设备表面清洁;

.2每季度应查视一次天线的水密、防锈、固定等情况;

.3及时检查各接线处的连接情况,如送、受话器,电源、天线等处的连接。

3.5中、高频无线电装置(MF/HF)

3.5.1中、高频无线电设备的维护:

.1平日用干净软布擦拭,保持设备表面清洁;

.2每季度应查视一次天线的水密、防锈、固定以及各处连线情况;

.3注意遇险按钮功能状态。(保护好防护盖)

3.6雷达应答器(SART)

3.6.1检查

.1保持(SART)清洁,表面各种标记清楚;

.2应定期更换电池,并在表面标记电池有效期;

.3定期对(SART)进行试验检查,以观察其能否正常工作。

3.6.2维护

.1定期自检设备,使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定期检查天线连接线,以保持天线绝缘良好;

.3保持机内、外清洁。

3.7应急示位标

3.7.1维护

.1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的日常维护由二副负责;

.2每季度第一次开航前由二副对设备进行一次试验;

.3试验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自测试程序进行,防止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误报警发射,并将试验情况填入“航海日志”;

.4当各地主管机关检查时,船长或二副应在场,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5按规定要求定期作好电池、释放器更换工作。

3.8甚高频双向对讲机

3.8.1维护

.1注意机体表面清洁无污;

.2保持天线在正常位置上,不能松动变形;

.3电源镭电池的日期封条保护完好。

3.9气胀救生筏及静水压力释放器

3.9.1检查

.1确认其松放可靠,释放器装置正常;

.2筏缆及气质瓶拉索系结正常;

.3筏壳应无损并应有编号;

.4证书应有效。

3.10消防员装备维护保养

消防员装备平时应放在干燥、通风处、防止霉变、生锈。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清洁、光亮完好;安全带、安全钩应三个人拉力载荷检查;如发现破损或受高温、明火,强酸碱等腐蚀,应及时换新;若有污垢应用温肥皂水擦洗,再用清水漂净晾干,但不允许浸入沸水及爆晒火烤。

3.11空气呼吸器维护保养

.1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气密检查等保养工作;

.2调换有充足空气的钢瓶;

.3空气呼吸器不准受压、阳光曝晒和毒气侵蚀;

.4每套呼吸器应配有备用空气瓶一只;

.5每月应变演习时检查一次:

●空气瓶压力应符合要求;

●呼吸器整洁;

●呼吸器气密和畅通情况;

●所有属具完好情况;

3.12手提灭火器

.1喷嘴畅通;

.2干粉压力、失重应在允许范围内;

.3泡沫药物未过期,干粉灭火剂无结块;

.4气瓶压力应正常。

4轮机部关键性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保养须知

4.1主机及其报警装置

4.1.1注意事项:

.1主机及其报警装置的保养,必须参照说明书的要求,各种运转参数必须得到满足。

.2主机及其报警装置保养之后,必须试运转,运转性能符合要求,得到轮机长或大管轮的认可。试运转前必须与驾驶部联系。

.3机工在对主机进行保养时,必须在轮机长指导下进行。

.4在进行主机维修保养时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1)起吊设备性能必须良好;

(2)机舱上层格兰丁拆除后,人员行走,站立作业必须稳妥,防止坠落;

(3)有人员在作业时,严禁盘车,并应挂好检修牌;

(4)主机上拆装保养中,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4.1.2保养方式与内容:

.1日保养

主机系统中日用燃油柜、日用滑油柜、空气瓶放残水;机械设备清洁;运动件加油、活络;报警装置测试,应列入备车细则,每天必做项目。

.2一个月循环保养

轮机长与大管轮商定主机每月必做的保养工作,进行一个月循环保养,如燃油滤器、滑油滤器、空气滤器清洗,喷油嘴拆装清洗,报警装置检查,曲拐箱内部检查等等。

结合本轮主机运转情况,制订一个月保养计划,在各一个月保养计划中分解完成年度保养计划,同时解决主机在运转中发现的缺陷。利用停航、待命、锚泊的时机,做好计划保养工作。

如主机缸头拆装解体,视情况吊一只缸,进排气阀拆装研磨,喷油嘴拆装清洗、试压;活塞及活塞环拆装清洗、测量,拐档差测量,操纵系统拆装检查等。

.3年度检查前的检查保养

结合年度年检,轮机长必须在年检前督促轮机员对主机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存在的缺陷必须在检验前解决。

.4厂修

主机及其报警系统一般相隔2年时间,结合坞内、尾轴检验,进厂修理一次。

厂修期间轮机长会同大管轮开好修理单,对主机及其报警系统进行比较全面的拆装检查,零部件清洗、测量、间隙调整,磨损部件更换。

4.2主机燃油、滑油、冷却器系统

4.2.1保养须知:

.1燃油系统

(1)燃油中不得有水,日用燃油柜每次驳满后,应注意沉淀,每次开航前应放尽残水,防止因燃油中有水造成自动停车。

(2)应定期更换燃油滤器,每500小时一次,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

(3)定期检查燃油泵,以保证足够的燃油压力。

(4)主机运转中,随时注意输油泵及高压油泵的工作情况,倾听声音,观察排温及发火情况,检查柱塞偶件是否灵活、气密,管路接头有无渗漏。

(7)定期检查,清洗喷油嘴,每500—600小时一次,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保证针形偶件良好,喷射压力符合说明书要求,油头不结碳,雾化良好,不滴油。

.2滑油系统:

(1)滑油中不得含水,每天测量油位,检查油质,注意颜色、粘度,防止乳化变质。

(2)滑油系统中不得含有杂质,应定期更换滤器,每500小时一次,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滤器更换后应先放净空气。

(3)定期检修润滑油泵,压力调节阀,保证主机运行中有足够的滑油压力,每两年半或厂修时检修一次,列入年度保养计划。

(4)定期检查滑油管系、接头,不得泄漏,每月一次,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

(5)运行中应密切注视滑油压力表压力,油压一定要符合说明书要求,防止油压太低或失压,造成机件过热。

(6)运行中应密切注视滑油温度,一定要符合说明书要求。

.3冷却器(包括海、淡水热交换器,机油冷却器)

(1)主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海、淡水,机油进出冷却器的温度,注意冷却效果。

(2)主机运行中,注意检查滑油的油质、油位,防止机油冷却器渗漏,冷却器密封圈老化破损,或者冷却器水管破裂,海水或淡水渗入机油中,将造成机油乳化变质。

(3)冷却器应防止堵塞,按规定运转时间清洗过滤器,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

(4)冷却器每次厂修应拆装清洗,压磅检查。

4.3发电机、原动机及其报警装置

4.3.1保养形式与内容;

.1日保养(按照备车细则)

副机:清洁、加油、补充机油、淡水

发电机及报其报警装置:清洁、测试

.2一个月循环保养,按运转小时进行

副机:清洁机油滤器、柴油滤器、空气滤器、机油冷却器、海、淡水热交换器、喷油嘴拆装清洁调压,进排气间隙调整,检查启动装置、检查曲拐箱、检查底脚螺丝;

发电机及其报警装置:发电机内部清洁除灰,测量绝缘、轴承加牛油,碳刷检查,接触面大于70%,磨损大于原尺寸1/3更新,检查各连接导线,螺丝松紧。报警系统清洁调试;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检查保养计划,分月解体完成:如缸头拆装解体,进排气阀研磨,活塞拆装清洗测量,缸套测量,连杆、轴承拆装检查,齿轮箱检查,油泵、海水泵、淡水泵拆装检查。

4.3.2厂修:

副机:每2年半左右,进厂修理,拆装解体。平时维修困难的部件作为重点,如高压油泵、调速器、送厂解体清洁、检查、调试。

发电机:解体检查、滑环光车、轴承换新、间隙调整。

报警装置:拆装调试。

4.3.3注意事项:

.1发电机检修时,应挂检修警示牌。

.2每次保养,凡零部件经拆装后,必须试运转检查拆装效果。

4.4主配电板

4.4.1保养形式与内容

.1日常保养:

(1)每天至少2次,轮机员必须巡回检查主配电板的各种仪表指示参数,用配电板上的兆欧表检测照明和动力线路绝缘情况,凡绝缘低于0.5兆欧,要找出原因,及时排除,并将绝缘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2)每天检查主配电板上各种保险熔断丝,按规定配置熔芯的大小,不得超过或用铜丝。

(3)主配电板上所有的按钮和控制开关,动作必须可靠,发生卡住和接触不良要及时修复。

(4)主配电板上所有的指示灯必须工作正常,凡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2一个月循环保养:

(1)每月一次用皮老虎或不少于0.2Mpa的压缩空气吹净主配电板内部积灰,用干布(不可用棉纱)擦抹主配电板各部分,保持主配电板内部清洁,表面不得有积灰和油污。

(2)每月一次认真检查主配电板内部电气和机械和各种连接情况,发现松动及时上紧螺丝,线路排列必须保持整齐。

(3)每月一次保养发电机自动开关:

清洁开关各部分,清除零件表面的灰尘,特别是绝缘零件表面的清洁;所有机械活动部件处,应适量涂上润滑脂;所有紧固件均要紧固;损环的元件应及时更换;主触头要检查修整、清洁,用电气、机械设备洗涤溶剂(ss-100)擦洗;清除灭弧罩栅片上的积灰,栅片不应有熔连现象,灭弧罩和各极不能互换,安装后要保证主触头正常工作;认真检查电气连接情况,确保连接良好;失压脱扣、过载、短路等保护,不得任意调整。

.3厂修

(1)主配电板上所有的仪表,每次厂修必须校验;

(2)主配电板上所有的保护装置整置整定值;

.4主配电板上所有的触头应光洁、无损。

4.4.2记录

每次保养后,应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4.5应急照明系统、蓄电池装置

4.5.1应急照明系统保养规定

.1应急照明系统保养工作每月不得少于1次,应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

.2应急照明系统每一路的开关和保险丝均应正常;

.3应急照明系统每只灯具应有红漆标识;

.4应急照明系统每只灯具必须配好规定功率的灯泡;

.5应急照明系统每只灯具的玻璃罩或罩具必须保证内、外部的清洁;

.6应急照明系统每月至少一次自动供电试验,保证每盏应急灯明亮;

.7应急照明系统保养后应详细记入“蓄电池维护记录簿”。

4.5.2蓄电池装置保养规定:(蓄电池及充放电装置)

.1通过充放电装置上的仪表,每日检查一次蓄电池的电压;

.2蓄电池装置的维修保养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应列入一个月保养计划;、.3蓄电池装置的保养内容;

(1)对充放电装置中各个部件和仪表进行一次清洁检查;

(2)放置蓄电池的盘架应无任何积液;

(3)用温水对电瓶外壳、表面及电瓶架等进行清洗;

(4)清除蓄电池按线上的腐蚀物,重新涂上凡士林;

(5)用比重计测量蓄电池每一格电解液的比重,并记录在“轮机日志”上;

(6)蓄电池室内应保持清洁干燥,空气流通。

.4充放电须知:

(1)放电后应及时充电不宜搁置,即使有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24小时;

(2)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每格电解液的液位,液位应保持在极板上缘10—20

毫米,液位如已下降,应适量添加蒸馏水,加蒸馏水后应等数小时方可充电;

(3)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旋塞透气孔,应保持畅通;

(4)用10小时放电率的电流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如“27片、180安时”酸性蓄电池,充电电流应为18安培,一般充电10小时,每隔2小时,应检查一次,当每格电压升到2.6—2.75伏,电解液的比重在3小时以上稳定在1.28左右,可认为蓄电池已充足,再用1—2安培小电流充数小时。

(5)除正常充电外,还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其方法是在正常充电充好后,用0.5—0.7安培的电流(对“27片、180安时”蓄电池而言)再充电数小时,或充1小时,反复几次,直到所有电瓶情况接近为止;

(6)蓄电池不可加入稀硫酸来平衡电解液的比重;

(7)不同型号、不同容量的蓄电池不可混合使用。

(8)对蓄电池装置的保养和充放电时间都应详细记入“蓄电池维护记录簿”。

4.6舵机及操舵装置

电动液压舵机检查保养规定:

.1每天检查工作油柜的油位应在正常范围。必须储备与系统相同牌号或与系统油具有相同等级品质的可混合使用的液压油,储备量不少于其系统的总油量。

.2备车前,应完成对舵机系统的检查,舵机系统应无不正常的噪声、泄漏,工作应正常。

.3备车前,应完成对舵机机械传动、反馈系统和液压运动件,动作是否灵活,主要零部件和液压元件应无严重磨损、拉毛、裂纹、泄漏等不正常情况,各部件连接和紧固应良好。

.4备车前检查二台舵机的电机与油泵联轴节是否可靠,油泵密封是否漏油。

.5备车时应校舵,校对舵角与转舵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6轮机员对液压舵机应做以下保养工作:

(1)每月应将舵机油泵前后油滤器清洗一次,若发现杂质过多,应找出原因。

(2)每月一次检查舵机油缸油封,对系统中的溢流阀,顺序阀压力进行校正。

(3)每月一次检查并收紧舵杆的上舵承法兰螺栓及压盖螺母,检查十字头锁紧螺帽及滑块有无摇动。

(4)每半年拆检、清洗三位四通阀,检查弹簧及弹簧座,检查阀芯工作面有无缺陷。拆检清洗溢流阀、顺序阀、单向节流阀、检查其阀芯工作面、密封圈、阻尼孔等,有无异常,防止因漏油或堵塞造成舵机失灵。

(5)每半年试跳一次安全阀的可靠性。

(6)每半年检查系统中各阀门、油管法兰螺丝、作预防性收紧,防止漏油或吸入空气。

4.6.3轮机员每次做完舵机的保养工作,一定要详细记入“轮机日志”。

4.7空压机系统

4.7.1保养须知

.1日常保养:

(1)空压机本体每天清洁,皮带轮检查收紧,电机清洁检查;

(2)开机前测量曲拐箱油位,不够时应及时补充;

(3)空压机附件汽水分离器集水超过1/2应及时放掉。

(4)单向止回阀、双向阀、减压阀,二位四通阀经常检查清洁堵漏;安全阀堵漏和试跳;截止阀清洁研磨、堵漏。

(5)空压机出口管路应经常清洁堵漏,接头紧固。

.2空压机进口滤器每月至少一次清除灰尘。

.3空压机高低压缸进排气阀每半年拆装检查,清除结碳,研磨。

每半年检查周油勺或布油环,击油勺螺丝紧固,布油环活络;清洁冷却器水面,提高热交换效率。

.4每半年拆装解体一次,高低压活塞及压缩环清洁、测量;连杆小头肖孔、紧固螺丝,检查螺丝有无松动,肖孔有无裂缝;连杆大头轴承检查,螺丝紧固锁紧,轴承检查,曲轴检查光洁度和椭圆度;轴封检查是否漏油,唇部有无损坏;中间冷却器检查清洁。

.5每2年半左右结合进厂修理,清洁、解体检查,磨损部件更新。

.6以上保养每做完一次必须记入“轮机日志”。

4.8锚机、绞缆机

4.8.1检查须知:(下列项目每月检查一次)

.1检查并确认底脚螺栓和主要连接件的紧固善良好;

.2检查传动齿轮,外观应无损伤、缺齿;离合器操纵机构完整,动作平稳,功能正常;刹车带、制动器应无严重腐蚀、剥落、缺损、卡滞或断裂,确认磨损在允许范围内。

.3检查机体、底座外壳等处不可有裂缝。

.4减速器齿轮箱内的润滑油的液位,油质应正常,轴承及各润滑点加注足够的牛油。

.5在运转中不得有不正常的抖动或转速突变。

.6确认电机、电气的绝缘良好,运动无障碍。

.7电压、电流数值正常,并证实失压安全过载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8必须对正、倒转方向都进行运转试验,试验次数正、倒车各不少于2次,并确认刹车、离合器功能正常,多速锚机,各种转速均应试验。

4.8.2保养规定

.1各轴承及润滑点每月加注牛油一次。

.2轮机员每月测量电机及控制箱绝缘一次。

.3传动齿轮与刹车螺杆每月加注牛油。

.4机体外壳及底座每年拷铲油漆一次。

.5每2年半左右结合进厂修理,拆装检查,磨损部件换新。

4.8.3注意事项:

交流电动锚机,电动机属短时工作制,一般第一档,连续工作时间5分钟,每二档连续工作时间30分钟,每三档连续工作时间10分钟。操作时必须注意控制时间,否则将烧坏电机。

4.8.4记录:对锚机和绞缆机每次检查保养完毕应记入“轮机日志”。

4.9消防泵、压载泵、舱底水泵及其系统

4.9.1维修保养:

.1三种泵浦每月各试运转一次,检查技术性能,压头和排量不得低于说明书规定。

.2管系与阀门的检查保养:

(1)每月一次检查吸口管路,保持畅通无阻;

(2)污水泵吸口过滤器每次排污拆检清洗一次;压载泵与消防泵的海水滤器每2月拆检清洗一次。

(3)出口管路应保持畅通无阻,无漏。

(4)阀箱,保持畅通无漏,阀门指示牌无缺。

(5)进出口阀:消防泵有红色标识,压载泵有绿色标识,舱底水泵有黑色标识。阀门开关灵活可靠,无泄漏。

(6)三种泵浦的管系分别为红、绿、黑三种颜色识别。

.3离心泵的检查保养:

(1)轴承油位应经常检查,保持在上限,不乳化;

(2)轴封应经常检查,保持滴漏每分钟不超过30滴;

(3)轴承与轴应保持过渡配合,运转无噪声,每半年拆检一次;

(4)叶轮与轴应保持键与键槽紧密配合,不松动,每半年拆检一次;

(5)水密环间隙应保持符合规定,每半年拆检一次;

4.9.2轴系:

.1连轴节与轴保持键与键槽紧密配合,艉轴密封应每月检查调整;

.2轴线要求平直,偏离不超出规范要求;

.3连接螺栓保持紧固,橡皮圈磨损应及时更换,每半年检查一次;

.4应经常检查、紧固底脚螺丝,底座不得有裂缝。

4.9.3仪表:

压力表、真空表应保持清洁,指示准确、有上下标志。

4.9.4记录:

每做一次试运转或保养工作,一定要记入“轮机日志”。

4.10海底阀、机舱、泵舱应急阀

4.10.1维修保养:

.1海底阀必须有绿漆明显标识,舱底应急阀必须有红色漆明显标识;

.2海底阀分高、低位,在浅水区域航行,注意换用高位阀,防止泥沙堵塞;

.3海底阀的滤器每月拆检清洗一次,舱底应急阀的吸口应清除垃圾,保持畅通;

.4海底阀通常一只常开,一只常关,舱底应急阀平时常关,而且阀盘绑扎防止松动。要求每月开关活络一次,阀杆加涂牛油,防止锈蚀。在开关过程中,不可开得过头,关得过死,防止闸门阀的滑块脱落;

.5在每次坞修过程中,必须拆装检查,海底阀的阀箱及网板涂防腐漆,海底阀研磨,水密试验。

4.10.2记录:

海底阀的拆装修理应记入“轮机日志”。

海底阀及舱底应急阀的加油活络,滤器清洗应记入“轮机日志”。

4.11机舱应急装置

维修保养记录:

油柜速闭阀,每月试拉一次。检查阀钩、钢丝绳、传动滑轮是否活络,速闭阀开关是否正常,关闭后是否泄漏。不可绑扎。

凡检查、试验一次,都必须记入“轮机日志”。

4.12货油泵

4.12.1运行中的检查维护

.1倾听运行中的声音是否正常;检查离合器是否有异响和异味。

.2检查泵体湿度和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3检查吸口真空表压力及出口压头是否正常;

.4检查泵浦法兰进出管床垫有无泄漏。

4.12.2一个月保养

.1清洁吸口滤器。如吸入真空增高,原因不明,应及时检查滤器。

.2加注滑油,螺杆泵应保证牛油杯充满牛油。

.3检查底脚螺栓,防止松动。

.4检查隔舱轴承温度及冷却水管路,保持冷却水畅通,润滑良好。

.5检查电磁离合器间隙,保持正常工作。

.6每季度试跳一次出口管路安全阀,保证安全可靠。

.7每季度拆检传动齿轮磨损和锁紧情况。

4.12.3厂修

.1进厂拆装解体,检查磨损、腐蚀情况。

.2检查联轴器磨损情况。

.3检查齿轮间隙或螺杆啮合情况。

5.附一:SPR10101-1年度船舶检查保养周期表(甲板部)附二:SPR10101-2年度船舶检查保养周期表(轮机部)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部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组长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的领导下对船舶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项目部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文件、通报或指示向船舶传达、贯彻,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部督促、协助船舶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季一次检查落实情况。 5、项目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船舶进场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船进行安全检查,对船舶证书不齐、船员无证书、船舶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不得允许参与施工。 7、项目部每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的船舶实施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缺陷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期整改完成的,每督促整改一次罚款五百元,三次督促没有完全整改的将清除施工现场。 9、项目部每半年对船舶的全体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相应记录。 10、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通报船舶安全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11、要求船舶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参与施工的船舶应持有合格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12、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3、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项目部的经济处罚。 14、船舶每日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文、气象、潮位、风力风向。 15、船舶对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6、船舶作业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船舶愿意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7、如果发生水上事故,项目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帮助船舶加强安全管理。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上课讲义

【安全管理须知】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版号:1 编写:海务主管批准:指定人员 文件修改记录 [本文件共4页] 1目的 本预案旨在船舶失去联系时,能迅速作出应急反应,以及时获得船舶位置

和情况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反应。 3职责 3.1总指挥负责应急行动的决策和指挥。 3.2公司应急小组进行原因分析,判断船舶遇险的可能性。负责寻呼和联系有 关单位、船舶帮助寻呼,负责联系救援力量。 4特征 公司与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后24小时仍无法取得联系,即认为船舶失去联系,可分为不明阶段、告警阶段、遇险阶段。 船舶通信设备损坏、通信人员疏忽、船舶遇险(包括遇难或遭劫持)等,可造成船舶失去联系。船舶遇险时易造成通信中断,越早采取行动,获救的希望越大。 5应急原则 船舶失去联系时,应遵循: .1分析原因,请求多方帮助寻呼; .2确认遇险,立即采取搜救行动。 6岸基应急反应 6.1公司调度发现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未与公司联系,使用各种可能的通讯手 段反复呼叫仍不能与船舶取得联系,时间超过24小时后(告警阶段),立即报告应急总指挥,并继续保持重复呼叫。 6.2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宣布进入一级(重大紧急情况)反应,指示公司调度 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到位。 6.3应急小组就位后,立即进入反应状态。 .1海务主管负责提供有关海图和资料,该船货载、航行计划,气象、海况及变化情况,有关海事机构、搜救中心、保险公司电话,与船舶或船员 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2机务主管负责提供船舶主、辅机、舵机的运行状况,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3人事主管负责提供全体船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船员资料及家属联系方式,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4公司调度提供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6.4应急小组轮换使用各种可用的通讯手段设法与船舶取得联系: 拨打船舶和船员手机;

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

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 船舶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做好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养,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定期试验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以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或救生汽船时能发挥所要求的作用. 一.探火和报警装置 严格按检修周期进行正确的试验,以保证报警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1. 手动报警装置应每周进行测试. 2. 自动探火报警装置应每季度进行效用测试. 二.固定试气体(CO2)灭火系统: 1. 保养周期: 1.1每季度常规检查,由三副负责,水手长协助.容为站室钢瓶通风装置,通讯设备及报警装置. 1.2所有管路每2年用压力为0.5Mpa的空气作畅通试验;每4~5年进行压力至少为0.5Mpa的气密试验;瓶头阀至分配阀箱段第8~10年进行压力为11.8Mpa的液压试验.路液压试验后,应体流排除干净. 1.3每五年应对管系(自分配阀至喷头段)进行压力试验.由三副负责,注意取得专业机构认可证明. 1.4钢瓶每8~10,进行一次部检查. 1.5瓶头阀应经液压试验,试验压力24.5Mpa。 2.大型CO2灭火站:

2.1灭火站应有明显的红色标志,门上加锁,钥匙由三副保管,备用钥匙由大副保管,应急钥匙在灭火站附近封闭的盒子,盒子用玻璃盖,便于击碎取出钥匙,该钥匙盒应有明显大红色标志。 2.2 灭火站应清洁干燥,照明充足,并设有应急照明和船舶(无时,进 入人员应携带对讲机并预先约好联系人),通风良好,温度应在0~45 摄氏度之间,注意防冻与降温。 2.3 站不得堆放与本站无关的杂物. 2.4 站应设有准确的大型(CO2)系统图;总阀.控制阀标牌清楚完好; 开关标志明显;施放说明准确.简要;施放手柄与报警器(机舱声.光报警三分钟)联动有效. 2.5 钢瓶: 1.钢瓶外观无绣,油漆完好. 2.钢瓶水压试验在有效期,证书有效. 3.钢瓶灭火击冲装绿不应大于0.67kg/t. 4.所有(CO2)钢瓶每两年应进行沉重检查(或液面测量).若每瓶(CO2)的净重界扫至原重的10%时,应玉充装.总界扫量小于最大一个被保护舱室需要量的5%时,可暂不充灌;但空瓶一经发现,应拆下试压并充灌. 5.检测应请专业单位进行,并由三副监督,证书交船长保管,公司船技部应保管副本一份. 6.钢瓶应垂直放置,各瓶的绞力轴高度相等且处于同一垂直平面. 2.6操纵装置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明确修理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船舶修理成本,保证船舶高效营运,制定本规定。 船舶坞修及小修修理规定 1.对船舶修理级别的划分及工作内容 1.1坞修 1.1.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 1.1.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 1.1.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1.1.4检查修理海底门、通海阀、海底箅子除锈油漆换锌块。 1.1.5锚链出舱除锈油水罗松,检查锚链连接卸扣(或连接链环)、锚卸扣、转环,测量锚链直径,留记录,必要时倒头使用锚链。 1.1.6锚链舱除锈油漆。 1.1.7排除解决运行中对船体水下设施所造成的缺陷故障。 1.1.8解决排除非进坞不能施工的船体及船舱等部位所存在的问题。 1.1.9全船做全面的除锈油漆处理,其中除锈见白的等级要求

水线以下外100%,水线以上甲板以下为30%。 1.2小修 1.2.1主机部分 -取机油样及拆卸各种仪表报送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主机全部解体拆检、清洁、修理或更换,刚套冷却水密封情况检查,有问题抽缸套。 -测量调整各部数据并留记录,个别零部件可以作少量的更换(必须有数字依据并报审批),作更换记录。 -研磨进排气阀调整进排气阀间隙清理积碳。 -检查测量气缸与活塞,活塞与活塞环、刮油环,连杆大小端以及主轴承、推力轴承等的磨损使用情况,调整间隙留记录。 -检查凸轮、凸轮轴承、挺杆、导管各部间隙。 -检查、清洁调试油嘴、油泵启动阀、安全阀、注油器,必要时可以部分更换零部件。 -检查清洁供油、冷却、润滑,进排气,其系统的密封及工作情况。 -检查清洁、修理主机带动泵、调速器、空气分配器等附件。 -打开齿轮箱检查齿轮磨合、紧锁固定止退情况,检查调整定时。 -视情况交厂测试活塞肖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并留取检查测试报告。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须知】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版号:1 编写:海务主管批准:指定人员 文件修改记录 [本文件共4页] 1 目的 本预案旨在船舶失去联系时,能迅速作出应急反应,以及时获得船舶位置和情况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3 3.1 3.2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反应。职责 总指挥负责应急行动的决策和指挥。

公司应急小组进行原因分析,判断船舶遇险的可能性。负责寻呼和联系有关单位、船舶帮助寻呼,负责联系救援力量。 4 特征 公司与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后24小时仍无法取得联系,即认为船舶失去联系,可分为不明阶段、告警阶段、遇险阶段。 船舶通信设备损坏、通信人员疏忽、船舶遇险(包括遇难或遭劫持)等,可造成船舶失去联系。船舶遇险时易造成通信中断,越早采取行动,获救的希望越大。 5 应急原则 船舶失去联系时,应遵循: .1 分析原因,请求多方帮助寻呼; .2 确认遇险,立即采取搜救行动。 6 6.1 岸基应急反应 公司调度发现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未与公司联系,使用各种可能的通讯手段反复呼叫仍不能与船舶取得联系,时间超过24小时后(告警阶段),立即报告应急总指挥,并继续保持重复呼叫。 6.2 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宣布进入一级(重大紧急情况)反应,指示公司调度通知应急小组成员

到位。 6.3 应急小组就位后,立即进入反应状态。 .1 海务主管负责提供有关海图和资料,该船货载、航行计划,气象、海况 及变化情况,有关海事机构、搜救中心、保险公司电话,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2 机务主管负责提供船舶主、辅机、舵机的运行状况,与船舶或船员最后 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3 人事主管负责提供全体船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船员资料及家属联系方 式,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4 公司调度提供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6.4 应急小组轮换使用各种可用的通讯手段设法与船舶取得联系: ? 拨打船舶和船员手机; ? 通过C站发送报文呼叫; ? 通过海岸电台的单边带或VTS的VHF呼叫; ? 请求附近海域的船舶呼叫。 6.5 应急小组使用一切有效手段尽可能多地获取船位信息: ? 利用已知的最后船位进行推算; ?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新编版)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船舶安全保卫须知

目录 1 目的 5 职责 2 适用范围 6 须知 3 参照文件7 应急处理 4 原则8 附录 修改记录

1.目的 本文件对公司岸基部门及船舶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应采取的预防预控和应急措施等做出规定,旨在加强船舶航行、作业安全,防止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确保安定和谐的水上交通秩序和社会环境。 2.适用范围 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部门和人员。 3.参照文件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安全管理手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4.原则 船舶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原则。 4.1 “预防为主”:通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防止火灾、盗窃、爆炸、破坏、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4.2 “突出重点”:确定船舶安全保卫的重点区域,对其采取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 4.3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保障安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目的,在保障安全的过程中,对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保护优先于对经济效益和财产安全的保护。 5. 职责 5.1体系办主任作为公司的安保员,负责: 5.1.2 编制《船舶安保工作预案》和后续修订; 5.1.3 实施并督促船舶实施《船舶安保工作预案》; 5.1.4 保持与公安机关和海事管理机构的联系畅通。 5.2船长对船舶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公司总经理通过“船长权力的声明”确保船长在职责范围内做出的维护船舶安全或者安保的决定,不受公司或者任何其他人员的限制或不公正待遇。 5.3 船舶消防大副作为船舶的安保员,负责: 5.3.1 每月对船舶进行安全保卫检查不少于1次,确保船舶保持适当的安保措施; 5.3.2 保持和监督《船舶安保工作预案》的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修改建议; 5.3.3 与港口、码头等有关方面协调装卸货物或上下旅客过程中的安保事宜; 5.3.4 加强船上人员安保意识和警惕性,为船上人员提供安保培训、组织安保训练和演习。 6. 须知 6.1 为确保船舶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承诺向船舶安保员、公司安保员及船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1 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作出规定,旨在使船员能明确岗位职责并能能正确编制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及时对船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船舶安全营运。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说明: 船舶在编制机械和电气设备年度、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时检修周期应参照: 3.1 附录表中的周期要求; 3.2 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周期要求; 3.3 船舶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航线等特点。 3.4 船舶关键设备(消防、救生、防污染、安全、水密等)的维护保养计划按XZ1005和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4 实施 4.1 船舶船体设备维护负责人为大副,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的负责人为轮机长;预防维修保养计划编制的负责人为轮机长。 4.2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应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批后返船。 4.3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预定的检修的时间,在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中可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间和情况进行调整。 4.4 船舶应认真执行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月度执行情况报表应及时报公司。 5 附录 《设备维护项目表》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附录设备维护项目表 第一章甲板部 除锈、油漆由水手长负责淡水仓每半年应清洁一 次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清洁、除锈、油漆、加 油鹅头颈测量记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1.机械部分由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2.电气部分由电机员(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船舶维修保养制度

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养好船舶设备,将全船设备实行分工管理按项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将日常养护、预防性检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使船舶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船舶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分工负责制 (一)船长职责 1?负责领导督促轮、驾两部船员开展全船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对船舶设备的技术维修保养状况负领导责任; 2?负责监督执行设备技术定额及有关维修保养规定,以身作则、带头执行;3?督促船干如实填写各类日志及报表,并审核签字; 4?组织和督促全船各部门编制各类修别的修理单,及时上报; 5?掌握配件、耗料等备用状况,及时上报申请领料; 6?每2个月向设备管理处上报《船舶技术状况表》; 7?对全船设备安全工作负责。 (二)大副职责 1?负责驾驶部所有区域或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除直接负责自己所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外,还要负责督促各驾驶员及水手长开展其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对驾驶部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状况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4?督促驾驶员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日志》、《驾驶部技术状况报表》,并审核签字后交船长审核签字; 5?负责统计驾驶部的配件、耗料的使用和备用情况,并填写申领单后交船长签字上交; 6?对驾驶部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轮机长职责 1?负责轮机部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除直接负责自己所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外,还要负责督促各轮机员开展其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对轮机部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状况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4?督促轮机员及时如实填写《轮机日志》、《轮机部技术状况报表》,并审核签字后交船长审核签字; 5?负责统计轮机部的配件、耗料的使用和备用情况,并填写申领单后上交;6?根据设备说明书规定周期及设备实际状况,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收集整理和保管设备技术资料,研究分析磨耗规律,保持船舶良好及时状态; 7?对轮机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各级驾驶员和轮机员职责 1?带领本班人员开展所分管设备或区域的维修保养工作; 2?对所分管的设备或区域的维修保养状况负直接责任; 3?及时如实填写《轮机日志》、《工作日志》、《轮机部技术状况报表》、《驾驶部技术状况报表》,并审核签字后交大副、轮机长审核签字; 4?负责统计本班的配件、耗料的使用和备用情况,并报轮机长、大副;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处理须知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处理须知J02-02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处理须知 1. 目的 规范船舶失去与公司联系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管理的船舶。 3. 操作须知 3.1 不明阶段:当船舶未如期抵达目的港,或船舶未能作出预期的船位报告/安全报 告时,定为“不明阶段”。航运经理应立即通知代理或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直接联系海上搜救机构着手调查,以便确定船舶安全或者宣布警戒阶段。 3.2 警戒阶段:在不明阶段之后,试图与船舶建立联系失败并且向其他有关方面的查 询未成功,或当得到情报说明船舶操纵能力受到损害,但尚未达到可能遇险的程度时,定为“警戒阶段”。公司有关人员应联系海上搜救机构扩大对失踪船舶的调查,向适当的搜救服务部门报警,并酌情采取以下行动: .1适时地估计船位不明的程度,并确定所要搜寻的任何区域的范围; .2通知相应的事故调查当局; .3当不再需要援助时,通知所有搜救服务部门。 3.3 遇险阶段:当得到船舶或人员处于严重和紧迫的危险中并需要立即救援的可靠情 报时;或在警戒阶段之后,当试图与船舶建立进一步联系及针对船舶有遇险的可能性作更广泛的查询未成功时;或当得到说明船舶操纵能力已受损害至可能遇险的程度的情报时,定为“遇险阶段”。公司岸基和船舶应按照本程序和《船舶应急反应须知》中的有关规定采取迅速而有效的措施。 3.4 总经理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决定是否成立应急反应小组,如决定成立应马上召集 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应急指挥部集合,并按各自的职责马上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在上述的各个阶段中,一旦与船舶失去联系,应请求搜救中心搜救,直至获得船舶的准确信息为止 3.5 后续处理: 3.5.1 如失去联系的船舶经搜寻获得成功,航运经理应立即报告上级,应急指挥小组经 完全确认后,搜寻工作才可解除。 3.5.2 如涉及到海上救助,保赔主管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船到港后,船长向港 口主管机关递交海事声明,并获得签证。 3.5.3 如船舶受损,船长应申请船检和安排修理。 3.5.4 船岸相关岗位人员及时记录并收集《航海日志》、《轮机日志》以及救助、检验、 修理等费用凭证,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涉及共同海损应按航运经理指示执行。中远南方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版本:03 修改:00 页码:1

船舶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

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 1. 目的 规范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确保其可街靠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船舶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 3. 职责 3.1 部门长组织和指导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 3.3 船长负责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进行监督。 4. 测试方案 4.1 主机、副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主、副机重要部件每隔3000~3500小时进行拆检。清洗、检查气缸头、活塞连杆组、气缸套、凸轮轴、主轴承等主要机件。起动、燃油、操作系统(包括可调浆)相关部件每月进行检查、调整,以保证各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2 离合器及艉轴系统(指推力轴(轴承)、中间轴(轴承))每月应检查连接螺栓和地脚螺丝、垫块是否松动、损坏,轴承润滑是否良好,必要时调整。 4.3 燃油舱柜上的阀件、附件和遥控装置(手动装置)应每月活络,试验其动作是否灵活。 4.4 各种泵每隔2500~3000小时或按说明书规定检查叶轮、齿轮、轴承,需要时更换,并检查其压力、排量、电机负荷情况。 4.5 空压机每隔2500~3000小时或按说明书规定拆检气缸、活塞环,

测量缸径,检查气阀,需要时更换活塞环,研磨或更换气阀,试验其高低压、自动控制系统、电机电流(对于空压机原动机为副机的,可根据电站负荷变化来试验),空气瓶从低压到额定压力(30kg/cm2)的工作时间。 4.6 常用和应急操舵装置,包括附属设备和控制系统,舵角指示器与实际舵位准确性,轮机部应与大副每航次开航前配合调试检查。 4.7 锚机、绞缆机应由水手长和三管轮每航次前作效用试验,锚链由甲板部每四个月检查其磨损及松动程度。 4.8 配电板上附件、过电流保护和熔断器应每月进行检测。 4.9 发电机自动开关,按实际需要进行试验,校准保护装置,包括脱扣器动作,校准保护联锁装置和作效用试验。 4.10检测危险处所内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包括设备的密封性能,电缆完整性,避雷及接地情况。 4.11各探头和报警系统,应每月试验其效用。 4.12驾驶室与机舱间及各应急机房的通讯应每月作效用试验,确保通讯畅通。出现故障及时修复。 4.13装卸设备如:货油泵、管系和各相关阀门每三个月试压一次(压力由轮机长根据本船实际情况而定),并经常清洗货泵滤器。 4.14锅炉及附属装置,包括安全装置、底座、控制器 蒸汽管路、隔热物及仪表,随时进行外部检查,每次锅炉工作,都应对安全阀和各种报警装置进行效用试验。 4.15救生艇在每次演习时应完成一整套起吊工作,检测艇架、绞车

船舶2017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甲板)

船舶2017 年年度维修保养计划(铁建拖01) 编号项目要求周期123456789101112一、船体及栖装: 检修负责人:大副;养护负责人:水手长、木匠 101各层甲板、船壳外板检查腐蚀、损伤、变形、水密情况,除锈、油漆,每年统油一度季度√√√√ 102肋骨、隔舱板、桁梁、支柱、 龙骨板 检查腐蚀、损失、变形、水密情况季度√√√√ 103桅、将军柱、通风筒烟囱外 表及支索 检查锈蚀及牢固情况,清洁除锈、油漆、支索刷锈涂油季度√√√√ 104舱面建筑的外壁检查锈蚀、损伤、水密情况,清洗、除锈、油漆,每年统油一度季度√√√√105舷墙及栏杆检查锈蚀、损坏、变形等情况,清洗、除锈、油漆季度√√√√ 106室外铁扶梯、贴壁扶梯及 扶手等 检查锈蚀、损坏、变形及牢固情况,除锈、油漆,有损坏修理季度√√√√ 107水密门、窗、舷窗,人孔盖、 舷门等 检查锈蚀、损坏、变形及水密情况,加油、活络,除锈、油漆季度√√√√ 108舱室的木门锁钩等检查锈蚀、损坏、腐烂等情况,及时养护修理季度√√√√109舱口围壁检查锈蚀、变形、裂缝、损坏及水密等情况,每年除锈、油漆季度√√√√ 110压载水、淡水及干隔舱及 燃油舱外表 检查锈蚀、损坏、水密等情况,除锈、油漆或涂水泥每年√ 111锚链舱检查锈蚀、损坏情况,清除积水污泥,(每年除锈、油漆)半年√√ 112信号桅、旗杆、雷达桅检查锈蚀、损坏情况,(每年除锈、油漆)季度√√√√113桅屋内外检查锈蚀、水密等情况,清洁、除锈、油漆年度√ 114船员房间内部检查锈蚀、水密及设备完好情况,适时除锈、油漆年度√115厨房、干货仓库、冷库等检查锈蚀、损坏、虫害、设备完好情况,(每年除锈、油漆)季度√√√√116船员餐厅、理货间、会议室检查锈蚀、损坏及设备完好情况,适时除锈蚀、油漆半年√√

船舶应变部署须知

目录 1 目的 4 基本要求 2 适用范围 5 预案 3 参照文件 6 附录 修改记录

1.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变部署作了原则性规定,旨在使全体船员明确应变的岗位和任务,确保应变演习和舶应急抢救工作迅速、有序、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和人员 3.参照文件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安全管理手册》、《紧急情况标明、阐述和反应程序》 4.基本要求 4.1 船舶应变部署表由分管消防的大副负责编制,船长批准后执行。 4.2 船舶应变部署表公布的地点是船员会议室、船员生活区等公共场所。 4.3 船舶应变部署表破损、污染、字迹模糊应及时换填新表。 4.4 每名船员床头应张贴个人应变部署卡。 4.5 应变部署卡中船员编号应与应变部署表中的编号相符。 4.6 救生衣的正确穿着法及救生浮具使用方法的图片应张贴在公共处所; 4.7 全体船员应熟记应变警报,并明确自己的应急部署职责。 4.8 船舶安全通道应予标识。 4.9 客区的紧急出口应予标明,客房还应标明本船安全事宜、召集旅客的紧急信号及应变时对旅客行动的简明指示。 4.10 防火控制图应在船员处所(会议室或餐厅)固定展示,此外,还应有一套防火控制图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主甲一舷)外,有醒目标识的密封盒子里,以有助于岸上消防人员。 5.预案 5.1 船舶碰撞/触礁/搁浅应变部署见附录一; 5.2 船舶救火/救生/堵漏/弃船应变部署见附录二; 5.3 船舶主机失灵/舵机失灵/全船失灵应变部署见附录三; 5.4 船舶人员严重受伤/疫情应变部署见附录四; 5.5 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见附录五; 5.6 船舶旅客/船员撤离预案见附录六; 5.7 船舶停泊救火应变部署表见附录七;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船舶检查保养须知 1总则 为加强船员定期对船舶及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消除船舶存在的缺陷,保持船舶设备正常运转及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须知。本须知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船舶。 2职责 .1船舶及设备维护工作在船长的领导下,分别由大副、轮机长组织本部门各职责船员按本须知及“船舶检查保养周期表”进行分工及维修、保养。 .2对船舶维护保养的工作情况必须进行记录,每月度初将上月度检查保养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整理,经船长审核后向机务主管报告,船自存一份。 .3公司机务主管应经常上船审查船舶检查保养计划的执行及各项记录情况,并给予技术指导。 3甲板部关键性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保养须知 3.1磁罗经 3.1.1检查 .1剩余自差极限值:标准罗经应不超过±3°; .2应有有效的罗经自差表和曲线图。 3.1.2维护 .1磁罗经平衡环轴承处应加润滑油,使磁罗经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2投影罗经专用灯的反射罩,应经常用柔软物擦拭,使其保持良好的反射功能。 .3不观测方位时,宜将标准磁罗经罩好,在大风浪时要用帆布罩好。 3.2雷达 3.2.1检查 .1首向线宽度不超过±5°,指零误差小于1°; .2扫描中心应与荧光屏中心一致; .3信号显示清晰; .4抑止海浪干扰功能应良好; .5各固定距离挡的间距应相等; .6方位误差不超过±1°;距离误差应小于70m或为距标值的1.5%。 3.2.2维护 .1如需对雷达天线维护保养、检修或上雷达天线平台工作,必须将雷达总电源开关置于“断”位,并在显示器周围显目处挂示“严禁开机”警告牌,方可进行工作。 .2在维护收发器和显示器时,应将高压储能器件对地放电,防止高压触电。

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制度

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和适航状态,有效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长江海事局所属的海巡船舶。 二、船舶日常维修保养的定义:船舶日常维修保养是指船舶在二次计划进厂修理间隔期内,为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和适航状态,由船员或以船员为主对船舶各类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或排除各种故障所做的工作,是海巡船舶保持正常技术状态的基本方法。 三、日常维修保养应遵循的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勤俭节约的原则。 2、部门监督,处站负责,船舶实施的原则。 3、日常保养和停航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四、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分类 1、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分为:日保养、月度保养和停航检修三种,其中,停航检修又分为半年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2、日保养每天进行;月度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每次一天;半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500-600小时或半年进行一次,每次3-5天;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1000-1500小时或一年进行一次,每次3-7天。 五、制定计划及实施 1、船舶日保养及月度保养计划由轮驾两部负责人依据本船实际情况制定,并由海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并检查。 2、船舶年度(半年度)检修,由各分支局统筹安排,计划检修项目由船舶依其技术状况编写,经海事处审核,并至少提前1个月报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经审批后由海事处组织实施。 3、停航检修工作以船员为主,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配件、工属具等准备,为船员自修或扩大自修创造条件;但如遇有较大检修项目或机加工要求,本船的确难以做到,可经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同意,并协助联系有关厂家解决;停航检修完成后,由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或委托海事处船舶管理人员组织验收。 4、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应纳入各单位方针目标管理和考核,应根据批准的船舶日常维修保养计划,按时维护和交船检修,确需改变时,应报相应部门批准同意并适时调整维修计划。 5、船舶维修保养工作要实行“四定”: ⑴定人员:按船舶各设备及部位分工,落实到人; ⑵定时间:船舶各部位及各设备要确定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检修保养; ⑶定项目:在每一周期内,要制定具体的维修保养项目; ⑷定质量:按各部位及各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要求,检查验收。 6、船舶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做好相关台账、日志和船舶维修、更换、测量等记录 六、日常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内容和计划的确定应依据CWBT思想和原则,并借鉴和引用CWBT管理技术中四类八级维修制及与之相对应维修周期的概念;日保养、月度保养沿用CWBT管理技术中A、B、C级保养的表格管理形式,停航检修则按船舶技术状况并主要针对D、E、F级保养要求编制维修计划。 - 1 -

船舶散货运输安全须知

船舶散货运输安全须知 1 目的 为指导船舶散货运输,保证船舶及人员安全,按照《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SBC 规则》)特制定本须知。 2 职责 2.1海务主管对船舶装运散货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 2.2 船舶 .1 船长:负责向发货人索取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水分含量证明、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报告等资料,具体部署本船的装运工作。 .2 大副:负责备舱、积载,出口申报、进口申报等工作,实施对货物管理的有关工作。 3程序: 对船舶载运A组(易流态化的)和C组(既不流态化又不具有化学危险性的)固体散装货物应按照《IMSBC 规则》要求办理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和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3.1.出口申报 拟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应在装货前24小时填写《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见附件1),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备案手续。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固体散装货物的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办理上述船舶申报前,填写《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见附件2),并按《IMSBC规则》的要求附送相关资料,如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水分含量证明、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报告等,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备案手续。未办理上述申报备案手续的,不得装船交付运输。 3.2.进口申报 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应在船舶进港前24小时填写《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备案手续。未办理上述申报备案手续的,不得进港卸货。 3.3.固体散装货物的检测问题 根据《IMSBC规则》的规定,部分固体散装货物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应对其物理、化学性质和技术指标进行检测。 对于《IMSBC规则》中规定的A组(易流态化)物质,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备案手续时,应要求提交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货物含水量证明。货物适运水分极限的检测应在装货前六个月内按照《IMSBC规则》的规定进行取样和检测,如期间发生可改变货物适运水分极限的情况,应予以重新取样和检测。货物含水量的检测应在装货前7日内按照《IMSBC规则》的规定进行取样和检测,如期间发生可改变货物含水量的降水等情况,应予以重新取样和检测。货物含水量超过货物适运水分极限的,不得装船运输。 对于拟交付船舶运输的煤炭,应按照《IMSBC规则》的要求,对其理化性质进行检测,正确认定其所属组别。 3.4.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问题 按照《IMSBC规则》的规定,未在该规则附录1中列明的固体散装货物,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应进行安全适运性评估,确定其理化性质、组别和运输要求等。上述固体散装货物未经评估,不得交付船舶运输。具体评估程序和要求参照《船舶载运散装液体物质分类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船舶消防救生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手册doc资料

第一章灭火系统维护保养计划 1、消防总管、消防泵、消火栓、包括水带、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 (一)每周一次 (1)检查主消防泵,保持良好状态。 (2)检查应急消防泵:为冷启动配备的加热装置;专用燃油足够供泵在最大负荷下运行至少3小时,在机舱外储备足够燃料供泵再运行15小时;启动系统和/或止回阀的运行状况,截止阀和考克的工况。检查泵浦在所需要的压力下的运行状况(20分钟);应急消防泵处所:泵处所四周被隔热,如与机舱直接相通,设有气闸或远控水密门且工作正常。 水带箱的铰链正常,每个水带箱均配备扳手,水带存放位置合适、数量符合防火控制图的要求,水带密封圈正常。 消防水带箱附近有水枪,所有水枪处于工作状态,水枪数量足够,系两用水枪(喷雾/水柱)。 有足够的消防栓和水带接头,开关正常。 (二)每月一次 消防总管在有压力下用小锤检查,特别注意:污泥易积聚的地方、易腐蚀的地方及检查通向机舱的消防总管上的截止阀是否正常。 国际通岸接头应配有标准法兰盘,四套螺栓和螺母,一个密封圈。 (三)每季度一次 水灭火系统的各开关、阀件检查、加油活络,水带检查、重卷。 水灭火系统的喷水系统操作须知是否永久显示,检查给水泵在系统压力下降时的自动启动功能,管系是否有腐蚀或渗漏迹象,机舱外部的分配器应处于良好控制状态,随机检查喷嘴状况。 (四)每半年一次 除锈,补油漆、标志。 (五)每年一次 全面除锈,油漆,重做各类标志。 检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马达的风叶、连接轴;紧固接线柱、检查接线盒。 马达控制箱:紧固接线柱、检查过载继电器、清洁继电器接触器。 检查应急消防泵的电磁阀动作时间,检查活络限位开关。 检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考必令。 全面检查水消防系统各部件的性能,并进行完整的效用试验和水压试验。 接受船检的[年度检验] 。 (六)每2..5年一次 必要时,拆检消防泵、应急消防泵。 接受船检的[期间检验] 。 (七)每5年一次 接受船检的[特别检验] 。 2、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一)每周一次 对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主控面板进行外观清洁、检查。 每月一次 检查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电器控制部分。 清洁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控制面板,检查整体报警系统情况。

船舶失去联系须知

船舶失去联系须知 The Instruction for Failure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Ship and Shore 1目的 规范公司与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处理。 2适用范围 公司所管理船舶。 3 定义 3.1 不明阶段:经营部主管30小时内未收到船舶发出的船位动态报,对船舶及船上人员的 安全处于不明的情况。 3.2 警戒阶段:不明阶段后,经营部主管经与船舶联系及向有关方面查询均无效果,船 舶中断联系已达36小时,对船舶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感到怀疑的情况。 3.3 遇险阶段:警戒阶段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对船舶作进一步联系更广泛的查询均未 成功,有理由确信船舶或人员处于紧急危险而需要立即援救的情况。 4 责任 4.1 公司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处理。 4.2 经营部负责日常船岸通信联系以及船舶动态跟踪、记录,是船岸通信联系的主管部门。 4.3 综合办公室负责船舶失去联系过程中产生的救助、检验、修理等费用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5 实施 5.1 经营部主管第一阶段未收到船舶按《公司通信规程》应发的船位报或抵港报,中断 联系超过24小时,应发报追查,包括利用船位在线系统等其他有效手段进行验证,并报告经营部经理,记录追查情况。 5.2 经营部主管第二阶段未收到该船舶应发的船位动态报,中断联系已经达30小时,说 明该船处于不明阶段,经营部主管应立即报告经营部经理,经营部经理接报后立即通知海务部经理,海务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立即查询,包括进一步发报、卫通电话追查,与出发港或目的港联系了解船舶动态等,并填写《船舶紧急情况初始处理记录表》。海务经理应把具体情况报告安全副总经理和总船长。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实用版

YF-ED-J998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 知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1.1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 保养要求,旨在规范各船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 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 态。 2. 职责 2.1 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的规 定,分别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定期进行 维护保养、实验和检查。 2.2 三副及主管轮机员应分别将维护保养

情况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1.3 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 维护保养计划 3.1 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列入“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3.2 制订维护保养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在计划实施时能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可靠性。 3.3 维护保养计划应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图示予以表达。 3.4 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消防设备一览表等内容。 3.5 维护保养计划所涉及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

船舶管理制度知识学习

船舶管理制度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 (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 (九)酒后作业; (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经营事项。各科室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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