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新庄煤矿(含二井)(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受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武汉矿业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宜丰县新庄煤矿(含二井)(扩界)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12年1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武汉矿业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7号领寓大厦19层02-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0064808;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16号;
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2、评估委托人
评估委托人: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
3、采矿权人
本项目采矿权人为宜丰县新庄煤矿,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其营业执照注册号为,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杜小春,企业地
址为宜丰县新庄镇上塘村,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参见附件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根据本项目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批复及采矿权评估委托书(见附件七、八、九),本项目评估对象是宜丰县新庄煤矿(含二井)(扩界)采矿权;评估范围面积为0.33km2,由下列坐标拐点圈定(见插表1):
插表1 矿区评估范围拐点坐标
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目于2009年4月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预划定矿区范围(见附件九“赣采复字[2009]0048号”文),矿区有16个拐点坐标,面积为1.0745km2,开采标高为+110米至-500米(注:该预划定矿区范围于2010年6月经江西省厅同意延期1年),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根据该预划定矿区范围于2011年3月提交了该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而在该报告评审之后,评审意见提出“建议平面范围仍保留与采矿证平面拐点范围一致(54坐标),同时调整开采深度为+110米至-450米标高,调整后矿区内的保有资源储量、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不变”(见附件十二P8页);而以此为基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4月以“赣采复字[2011]0059号”文划定矿区范围,该范围标高与本项目评估范围、现采矿许可证范围完全一致(详见附件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