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

分析

◆〔案例1〕

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李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李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李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问:

(1)李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答:李的看法不成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李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应属于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2)旅行社能否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答:旅行社不能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依据《旅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案例2〕

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

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3〕

1998年1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长白山旅游团,委派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团服务。当此旅游团将要攀跃天池的前一天晚上,该团一些团员询问黄某,上天池是否要多添衣服,以免天气变化。黄某根据其多次在这个季节上天池的经验,回答游客不必多添衣服,以便轻装上山。翌日,该团游客在黄某及地陪的引导下上了天池,不料,天气突然变化,天降大雪,气候骤然下降,黄某急忙引导该团下山,但由于该团有些客人未带衣帽围巾等御寒之物,致使不少人耳、鼻及手脚严重冻伤。其中4人经医院诊断为重度冻伤。为此,该团游客投诉导游黄某,要求黄承担医治冻伤等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黄某所属的国际旅行社接到此投诉后,认为此次冻伤事故是由于黄某工作失误所致,责令其自行处理游客投诉,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黄某则认为此起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与其无关,不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问:(1)旅行社认为此次冻伤事故是导游黄某工作失误所致,与旅行社无关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答:旅行社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是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黄某既然是受旅行社的委派,那么旅行社就要对其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因此旅行社不能让黄某自行处理此项投诉,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导游黄某认为此起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与其工作无关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答:导游黄某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

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黄某作为此条线路多次带团的导游,应当预见到长白山气候多变,他应当提醒游客多添衣服,但黄某却没有让旅客多添衣服,以致造成冻伤事故,所以,黄认为冻伤事故与其工作无关的说法不正确。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员和旅行社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4〕1997年7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西藏探险旅游团,委派刘某为全程导游陪同随团服务。当该团进藏将赴那曲地区时,刘某听过往司机讲,那曲地区已发生暴风雪,道路已断,遂与地陪陈某商议,决定取消那曲行程改道返回拉萨。当刘某将此决定通知该团后,全体团员大哗,认为仅凭道听途说,无真凭实据就轻率取消那曲行程不妥,应得到确切的消息后再定行止。由此,旅游者与刘发生争执,最终刘以不可抗力为由,将团带回拉萨。为此该团投诉该国际社,要求提供那曲确实发生暴风雪的证明,否则该社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该国际社认为取消那曲行程是导游刘某的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拒绝承担证明及赔偿责任;刘则以法律没有规定不可抗力必须证明为由拒绝承担证明及赔偿责任。

问:

(1)该国际社认为取消那曲游程属刘某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答:该国际旅行社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是受旅行社委派或聘用,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人员,因此该旅行社应对其导游行为

承担责任。(2)刘某认为不可抗力无须证明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何谓不可抗力?

答:刘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取得有关证明。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案例5〕

谢某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被某社聘用,在一次带团导游中,他按照旅行社的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该团旅游者游览。该团旅游者对其在旅游途中的导游讲解服务质量不满,旅游结束后,向质监所投诉,要求退还导游服务费用。该社遂以旅游者投诉为由,不付谢某带团报酬,并辞退了谢某。对旅行社的这一做法,谢某十分不满,提出此次带团是受旅行社委派,旅行社应按约定支付其带团报酬并对投诉承担责任。而旅行社则以与谢某没有订立合同为由拒绝这一要求。据查,谢某在带团导游讲解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讲解服务质量问题。

请问:

(1)谢认为旅游者对其投诉,应由旅游社承担责任的说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答:谢某的说法成立。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是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人员的行为应视为旅行社的行为。因此,旅游者对谢某的投诉,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导游未按照国家或者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2)旅行社以与谢某没有订立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报酬的说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答:旅行社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该旅行社不得以与谢某没有订立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案例6〕

1998年6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1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王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100元,由王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王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

请根据上述的情况回答: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王某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从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根据这一规定,导游员王某虽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但其未经合法旅行社委派,视同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应责令王某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同时没收其1000元的非法所得。

◆〔案例7〕

1998年7月,北京某国内旅行社组织接待了从外地某市来北京旅游的一行34人的团队,在参观游览过程中,作为地陪的高某为了节省时间并增加计划以外的游览项目,私自减少了两个计划景点,并一再对客人说,大家到北京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多看一些景点。在征得大多数客人同意并对每位客人加收了50元钱的基础上,增加了四个景点(包括高某私自从计划中减去的两个景点)。在团队活动其间,高某还向客人兜售了纪念邮票册8套。由于夏天气候炎热,加上团队老人较多,故此,许多客人感到在计划景点的参观时间太少、太仓促,并对高某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表示不满。旅游结束后,该团客人集体签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对导游员高某进行处罚。

请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说明:

(1)导游员高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以上两项均属于导游人员应尽的义务。

(2)应给予该导游员及委派的旅行社怎样的处罚?

答:《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该《条例》还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8〕

1998年2月6日至11日,李某等18名旅游者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4飞6日游"。按合同约定应于2月10日乘飞机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但由于大雾和雷电天气,预定航班被取消。旅行社为了确保2月11日准时乘上昆明至北京的航班,拟改乘大巴赶回昆明。经与旅游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旅游者坚持按原约定乘机返昆明,由此滞留西双版纳4天,直到2月15日,旅行社设法买到机票后才返程。李某等旅游者为此投诉旅行社,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他们滞留西双版纳其间的食宿费用及误工费。

请问: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旅行社是否违约?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答:旅行社违约,但应当免除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按合同约定,旅游者应乘飞机返回昆明,应属违约。但旅行社违约是由天大雾雷电天气,航班被取消所致(或答是不可抗力所致)。

(2)旅游者投诉要求是否合理?依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应如何处理这起纠纷?

答:旅游者的投诉要求不合理。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者滞留西双版纳属于其自身的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案例9〕

2000年11月,王某等15人参加了H省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香港"15日贵宾旅游团。后因境外旅行社接待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经查,境外旅行社在安排的住宿、交通、餐饮等方面确实存在低于原合同约定标准的情况。请依据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有何法律依据?

答: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的国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境外旅行社提出赔偿。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作出怎样的处罚决定?

答: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融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案例10〕

2000年5月1日,旅游者孙某等人乘坐旅游车前往某郊区景点游览。途中旅游车发生交通事故,使孙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调解,旅游车所属单位对孙某等人作了赔偿。事后,孙某等人向质检所投诉,所乘车上担任导游的是一位佩带某社导游证的导游员,此次旅游应视为某社组织,该社也应承担赔

偿责任。经查,该旅游团的组织者为非法经营者,导游员为非法经营者临时雇用,其所属旅行社并不知情。请依据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质检所应否处罚导游员?根据什么法规?如何处罚?

答:应处罚。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接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质检所应否处罚非法经营者?根据什么法规?如何处罚?

答:应处罚。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案例11〕

1997年某国际旅行社导游人员王某因犯过失伤害被人民法院审理,因其行为情节轻微,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1998年因该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情节严重,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导游证。1999年,王某又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当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时,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王某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8745688.html,tv268.

(1)王某是否可以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对其颁发导游证的行为向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王某有权向上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2分),因为公民对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权(2分),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1分)

(2)旅游行政机关拒绝对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向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正确的(2分)。因为王某在1998年因违反导游管理法规,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2分)。其法规依据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分)

◆〔案例12〕

1999年6月,导游人员徐某受某国际旅行社委派,为法国某来华旅游团担任导游。在旅行游览过程中,徐某见某游客随身携带的照相机小巧玲珑,而且功能齐全,经询问,该相机在法国售价比在中国便宜,遂与游客商量,购买了该相机。后因此事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导游人员徐某能否购买外国旅游者的物品?为什么?

答:导游人员徐某不能购买外国旅游者的物品(2分)。因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分),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得购买旅游者的物品(2分)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什么法规对徐某进行处罚?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徐某的处罚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分)。该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1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处罚(2分)。

◆〔案例13〕2000年3月,导游人员王某受旅行社委派带团赴新、马、泰旅游,当行至泰国时,游客李某提出请王某带其到色情场所"见见世面",导游人

员王某对此要求当即予以拒绝。为此,游客李某觉得很没面子,心怀不满,在团里散布有辱王某人格的闲话。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作为导游人员,王某能否拒绝游客的上述要求?为什么?

答:王某有权拒绝游客李某的要求(2分)。因为李某提出的要求是违反导游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2分),对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有权拒绝(2分)。

(2)导游人员王某对侮辱其人格的言行应当怎么办?

答:导游人员王某对侮辱其人格听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控告反映(2分),依法维护人格尊严(2分)。

◆〔案例14〕

1999年5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旅游团赴某地旅游。该团导游人员李某在讲解时说道"蒋介石也是一个伟人,他对结束军阀混战,统一中国有历史功绩"等等。旅游团客人对此说法十分反感,认为导游这种说法有损于民族尊严,歪曲了历史真相,故与之发生争辩,旅游结束后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据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其所在的旅行社也给予了处罚。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对该导游人员的处罚有无依据?是何依据?请你简述依据。

答:有依据(2分)。即《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2分),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2分)。

(2)对旅行社进行处罚有无依据?有何依据?请你简述依据。

答:有依据(2分)。即《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有上述言行的对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2分)。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题汇总.doc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题汇总 1. A旅行社和王先生签订了去内蒙古一地旅游的合同,王先生交纳了全额团费。在旅游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住宿的标准是:住蒙古包一晚,住三星级酒店三晚。旅游合同签订后的第六天出团。由于A旅行社只招徕到5名游客,而B旅行社也只招徕到9名游客,A旅行社和B旅行社达成协议,住宿变为蒙古包二晚,住三星级酒店二晚,由B旅行社组团并派全陪。王先生到了出发的机场,好不容易找到B旅行社的全陪,了解了组团变化的情况。王先生对A旅行社事先未征求他本人意见感到生气,尤其是对住宿饭店的变化难以接受,要求B旅行社仍然按照A旅行社的计划安排住宿,王先生的要求遭到了B旅行社的拒绝,王先生提出退团和取回全额旅游团款的要求;旅行社声称,如果王先生退团,必须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支付旅行社实际已经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王先生与旅行社争执不下,最后只能勉强参加了旅游团,返程后王先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请问: (1)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A旅行社并团的行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2)应当由哪家旅行社承担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A旅行社的并团行为不妥。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旅行社将已经组织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时,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A旅行社事先未征得王先生的同意擅自转让,A旅行社的行为违法。 (2)应当由A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王先生是与A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的,A旅行社擅自转让,导致的法律责任应当由A旅行社承担。 2. 暑假期间,某旅行社在当地媒体刊登广告,组织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有许多小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旅行社门市部报名参加夏令营。其中两位四年级(9周岁)的小学生结伴来到旅行社门市部,也要求参加夏令营旅游团。门市部业务人员查看这两位小学生提供的有关户口资料后,就和他们签订了夏令营旅游合同,并收取了小学生交纳的旅游团费。就在夏令营旅游团准备出发的前两天,两位小学生的家长发现了他们签订的旅游合同,不同意自己小孩独自参加夏令营。第二天,家长来到旅行社门市部,要求与旅行社解除旅游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团款。旅行社门市部负责人得知情况后,首先说明旅行社已经做了精心准备,夏令营绝对安全可靠,劝说家长放弃解除旅游合同的念头。在家长的一再坚持下,只得解除旅游合同,但要求家长承担违约责任。请问: (1)旅行社是否可以直接和这两位小学生签订旅游合同?为什么? (2)旅行社是退还家长全额旅游团款,还是可以向家长收取违约金?为什么? 答:(1)旅行社不可以直接和这两位小学生签订旅游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们签订旅游合同的民事行为应当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家长)代理,旅行社与两位小学生直接签订旅游合同行为欠妥。 (2)旅行社应当退还全额旅游团款。因为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两位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民事行为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他们和旅行社所签订的旅游合同无效。他们的家长可

如何选择教学内容

如何选择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这是教师施教的主要凭借,新课程的开放性为教师自主选择阅读教学内容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众所周知,提高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有效性必须选择有效的内容。那么,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是有效的呢我认为有效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能培养学生健康的情感,能很好地进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并有利于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体系的那些内容,并且要精当。为此,在阅读教学中,我们必须在教学内容的取舍上下一番功夫,要对阅读教学内容进行精心选择和有效重组。 一、根据教学目标,着眼于学生发展精选教学内容 语文教材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极大的兼容性,每一篇课文无不涵字、词、句、段、篇、语、修辞和逻辑,涵盖听、说、读、写,每一篇课文都内蕴其独立的思想、情感、见地。每篇课文可供训练的点很多,但又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要求教师对教材进行适当的处理,精选教学内容。教师要在深刻领会课程标准精神实质,深入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确立重点难点,精选对学生发展有用的训练点。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把握和处理,不但直接显现教师的文化素养、教学观念、教学基本功,而且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的成效,教师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教材,有效选择教学内容,就容易“把课文教肿了”,教师教得辛辛苦苦,学生学得辛辛苦苦,收获却不大。 一节课的教学内容一定要精当。首先教师钻研教材要深,要“进得去”“出得来”。钻进去潜心体会,与作者产生共鸣,再跳出来站在学生的角度,依据教学目标,结合课文特点及思考练习的提示,确定本课语言训练的内容,瞄准课文的重点,训练的难点,学生的疑点,语言发展的生长点,培养的技能点,情趣的激发点,思维的发散点,合作的讨论点,渗透的育人点,知识的引申点等,再在此基础上精选出课堂的训练点。精选出的教学内容一定要正确无误,体现科学性;要反映目标,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还应富有启发性或实际教育意义及培养价值。 二、针对学生实际,着眼于知识拓展整合教学内容 对已有教学内容的处理要从学生实际出发,要从学生的需要入手,对原有教学内容进行合理加工,整合、拓展;要力求做到立足文本、超越文本。教材的内容包括文本、插图、练习及语文乐园,这些内容可以进行有效整合,教材内容的序列也可进行调整,整合得当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一位老师执教《语文乐园》,语文乐园虽然不是纯阅读教学的课,但它也应是阅读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时,通过对己有的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的加工,整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位老师教学的话题是“奇妙的大自然”。从识字到课文到乐园向学生展示的是大自然的秘密,学生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不仅学习了有关的语文基础知识,还见识了许多奇妙的自然现象。这位老师设计的《语文乐园》的三个板块之一“我来试试”中有反义词、看图读词语、认识象声词、读短文等多项活动内容;板块之二“探究与发现”中有一首小诗《大自然的语言》,让学生自主阅读探究,让学生探寻含有口字旁的汉字,从而探究口字旁与语言的关系;板块之三“我的作品”,这一项目是让学生观察大自然,写写生动有趣的句子。我

小学1——6年级阅读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小学1-6年级汉语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一、一年级汉语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一)教学目标 (1)学会汉语拼音。能正确认读声母、韵母和整体认读音节,正确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字母和音节。 (2)认识常用汉字800个左右,学会用音序检字法查字典,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笔顺规则和常用的偏旁部首。 (3)会写汉字500个左右。写字姿势正确,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能用铅笔写楷书。 (4)建立词的概念。能在具体语境中正确使用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等。知道近义词、反义词。 (5)建立句子概念,知道词和句子的区别。 (6)认识逗号、句号、感叹号、问号,知道这些常用标点符号的一般用法及书写规范。(二)教学内容 1.拼音 (1)认读汉语拼音字母。 ○1正确认读声母、韵母和整体认读音节。 ○2认识四声符号,掌握四声的读法,初步掌握轻声读法。 ○3正确认读汉语拼音小写、大写字母。 ○4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2)学会拼读。 ○1正确熟练拼读音节。 ○2读准儿化音。 (3)正确书写拼音。 ○1正确书写声母、韵母。 ○2正确书写音节。 2.识字 (1)借助汉语拼音识字,认识800个常用汉字。 (2)汉字基本知识。 ○1认识汉字的常见笔画(7种)。 ○2认识汉字的常见偏旁部首(20种)。 ○3初步了解汉字的构字法(象形、形声)。 ○4认识并区分同音字、音近字、形近字。 ○5知道多音字,在具体语境中读准学过的多音字。 (3)识字方法。 ○1运用同音字、音近字、形近字、多音字知识认识生字。 ○2运用汉字构字法认识生字。 ○3在生活中认识生字。 (4)查字典。 ○1认识《新华字典》。 ○2学习用音序查字法查字典。 ○3运用字典识字。 3.写字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1〕 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问: (1)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答:的看法不成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得的,并处没收所得。"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应属于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2)旅行社能否聘用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答:旅行社不能聘用某从事导游工作。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书"。依据《旅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案例2〕 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所得的,没收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3〕 1998年1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长白山旅游团,委派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

如何进行教学内容的选择

如何进行教学内容的选择 长安乡中心学校李敏 王荣生教授在他的《语文教学内容的重构》中谈到:语文教学内容主要面对两个问题:一是针对具体情境中的这一班学生乃至这一组这一个学生,为使他们更有效地达成既定的课程目标,“实际上需要教什么”;二是为使具体情境中的这一班乃至这一组这一个能更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实际上最好用什么去教”。可见,确定语文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啊。教学内容这是教师施教的主要凭借,新课程的开放性为教师自主选择阅读教学内容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众所周知,提高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有效性必须选择有效的内容。那么,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是有效的呢?我认为有效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能培养学生健康的情感,能很好地进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并有利于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体系的那些内容,并且要精当。 一、找准一节课教学内容的兴奋点,激发学生的学习的热情。 兴奋点即兴趣点,扣准了学生的兴奋点,就把握住了学生的课堂注意力和参与度。教师要在学情分析中寻找学生与学习材料之间的情感纽带,清楚学生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最不感兴趣的是什么。确定语文教学内容时“寻趣而教”,才能较好地调控学生的积极学习情绪,促使学生因为对教学内容的兴趣进而对教学过程投入。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人教版六年级下册教材中推荐阅读的一本书,教材中呈现的教学内容为故事梗概和精彩片段两部分。作为名著导读,除强调阅读方法指导外,更侧重于激发学生阅读整本书的兴趣。《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历险小说,故事围绕主人公的五次

有惊无险的历险经历展开,情节一波三折,惊险刺激,很适合采用预测情节来激发学生兴趣。预测阅读是导读激趣的有效途径,影响预测法运用效果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适宜预测展开的内容。我发现教材中的故事梗概部分对五次历险介绍得过于完整,加上在教材中直接呈现,难以制造悬念。于是,我反复阅读原著,寻找自己最感兴趣的故事情节。结果发现汤姆·索亚被罚刷墙部分,非常有趣,读到这儿总会让人忍俊不禁,“惩罚变成欢乐”这个题目就会给人留下很大的悬念,这应该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兴奋点。于是,除了“封面预测”、“目录预测”之外,我把“刷墙”部分确定为主要教学内容之一。通过讲述波莉姨妈决定惩罚汤姆的前因,逐步让学生猜测:姨妈会怎么惩罚汤姆呢?汤姆会怎么将惩罚变成欢乐呢?由于故事的结果出人意料,课堂上,学生被吊足胃口的情况下,参与情节猜测的积极性不言而喻。无论最终有没有猜中,通过这样的教学内容的安排,的确成功地激发了学生对全书一睹为快的阅读热情。 不同类型教材的教学内容,学生表现出的兴趣点往往不同。即使是同一种文体的文章,也客观存在着作家语言风格、表现手法、写作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学生阅读的兴趣点肯定也不一致。因此教师在把握学生兴奋点时,需要将学情分析和教材特点紧密结合,全盘考虑,这是合理、科学确定教学内容,实施课堂有效教学的基本保证。 二、联系生活实际,联系已有知识结构,着眼于知识拓展整合教学内容。 语文学科的教学内容,其实来源于生活,又运用于生活。所以我们很多时候的语文教学内容的选择一定要注意学生的生活化,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并运用自己所得到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他们。

旅游政策与法规的课程学习标准-.doc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①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②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第一章《宪法》基本知识 一、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我国宪法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哪些具体 内容。 二、重点和难点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宪法的发展趋势;宪政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的提出;中国资产 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地位;人民革命根据地宪法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三、教学方式: 讲述式、启发式 四、教学时数: 教学内容:第一课时第一节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导入新课: 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成败;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 们学习宪法的历史,最根本的目的,是能够从宪法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一些经验和启示,更好 的运用于和服务于今天的宪政建设。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以至最后消亡的过程, 宪法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也逃不出这个规律。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17.18世纪资产阶级 革命的产物。 一、宪法的产生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1、|英国是资产阶级宪法的策源地。 2、美国是成文宪法的先驱 3、法国是欧洲大陆制定宪法最早的国家8 4、宪法产生的条件、 (1)宪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是以商品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商 品经济的发展,等价交换和自由竞争要求人们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的权利主体。平等、 自由成为商品经济的时代精神,而近代宪法正是以平等自由为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所以,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 )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专政政权的建立。资产阶级在 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建立了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使资产 阶级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进入议会和国家机构,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和要求。资产阶级 在革命胜利之后便以根本法的形式将这种政治制度固定下来,借以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专政政权的建立是宪法产生的政治基础。 (3)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是自由、民主、人权等宪政思想的传播和深入人心。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洛克、卢梭等人宣传“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权力分立” 等民主宪政观念,并为人们普遍接受,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宪法产生的条件。 (4)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是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使得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关系极为复杂,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也逐渐增多,这 就需要一部法律为各部门法规定所遵循的共同的基本原则,宪法应运而生。 (二)宪法的发展 1、近代宪法的发展: 2、现代宪法的发展: 3、宪法的发展趋势: 当代宪法的主要发展趋势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1〕 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李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李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李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问: (1)李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答:李的看法不成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李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应属于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2)旅行社能否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答:旅行社不能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依据《旅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案例2〕 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3〕 1998年1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长白山旅游团,委派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

合理选择教学内容

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切实实现有效教学 我们老师可能都会有这样的感觉:有人问:“这堂课你教了什么?”数学老师的回答很干脆,比如教《圆的认识》,他会很肯定地告诉你,这堂课教的是圆心、半径、直径、周长、面积等与圆相关的数学知识,绝对不会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而我们语文教师却很尴尬:所教的就是这一篇课文啊,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似乎什么都教了,好像又什么都没有着力地教。 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小语文教学的现状:我们的语文教师心中常常并不清楚要教些什么,更不清楚要教到什么程度、用什么方法教合适。只是就一篇篇的课文,这里教一点,那里教一点;就同—个语文知识,今天教一点,明天教一点,每次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一个比喻句子,教了六年;就是同一篇课文,不同老师教的内容也大相径庭,有些甚至已经不是语文学科应该教的内容,变成了科学课、音乐课等等别的什么课。即使教的是语文学科的内容,是否正确合理,也没有经过科学的学理考察。于是,语文教学存在“少、慢、差、费”的顽症。因此,专家们认为,语文教学教什么比怎么教更重要!方法是为内容服务的,教什么都还没弄明白的情况下,试图通过研究怎么教来提高教学效益或者效率,必然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确立正确、精当、合适的教学内容,是实现有效教学的首要问题、当务之急,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语文教学才能柳暗花明,才能云开雾散。 一、什么是“语文教学内容”? 什么是“语文教学内容”?上海师范大学教授王荣生指出:“语文教学内容是教学层面的概念,是实现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的工作中介、活动对象和教学凭借。从教的方面说,主要指教师为达到教学目标而在教学实践中呈现的种种材料。它既包括在教学中对现成教材内容的沿用,也包括教师对教材内容的‘重构’---处理、加工、改编乃至增删、更换;既包括对课程内容的执行,也包括在课程实施中教师对课程内容的创生”。《语文课程标准》、教科书以及相关的教学参考书,这三类文本都隐含着教学内容,但都不等同于教学内容,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就会造成所谓的“教教材”。我们要解决的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因此我们深入地研究与判别,甄选出适合学生的语文教学内容。 二、目前在“教学内容”的把握上存在的问题。 ●教学内容定位的“虚化”。不知以何去选择教学内容,为什么选择此内容而不是彼内容等。 ●教学内容选择的“泛化”。不知什么是该教的、什么是不该教的。与发展学生无益的教学内容充斥课堂。也就是“语文”少了,而“关于语文”的多了。●教学内容组织的“浮化”。随意性较大,任意增删教学内容。课前预设内容与课堂生成处理不当造成教学过程空泛、肤浅,不求精细,不求精深。 ●教学内容延伸的“表面化”(形式化)。表现在“舍本求末”,一味延伸,或是可不可延伸总去延伸,也不知是哪一方面的延伸,形式主义太重。 例1: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有一篇课文《寓言两则》,选了两个寓言,一个是《揠苗助长》,另一个是《守株待兔》。有位老师教《揠苗助长》时,他选了一个教学内容是那个农夫怎么到田里去拔禾苗,把禾苗一根一根往上拔。让孩子反复读这几句话,然后想象,这么热的天,顶着太阳,他要到田里边把禾苗一根一根拔起来,这个农夫拔苗的辛苦。在这里展开想象,对体会《揠苗助长》的这个故事的寓意有多大的意义呢?其实意义不大。因为《揠

(完整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①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②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语文教学目标地确定与教学内容地选择

语文教学目标的确定与教学容的选择长期以来,语文教学低效、微效甚至无效的主要原因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我们对“教什么”这个方向性的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从某种程度说,“教什么”决定了应该“怎么教”,并影响着“教得怎么样”。不少专家就提出:就教学的有效性而言,“教什么”比“怎么教”更重要。 师大学王荣生教授在他的《语文科课程论基础》中提出,语文课“好课”的最低标准是:(1)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容有意识,即知道自己想教什么、在教什么,并且知道自己为什么教这些容。(2)一堂课的教学容相对集中因而使学生学得相对透彻。 但教学实际并非如此,问题有两个方面:(1)目标意识不强。许多教师平日备课,首先不是看教材,而是看教参。看教参是怎么分析教材,怎么确定目标,提供了哪些教学建议,安排了哪些课堂练习,甚至还会去查有哪些教师上过这课,有哪些现成的教案、教学设计。然后,才匆匆地跟教材“见上一面”。教师备课时最不关心的恰恰是教学目标,只是被当作一个条目抄到备课本上,如此而已。(2)教学容模糊。我国的语文教材基本上是“文选

型”教材。除了少量课文是编者根据教学的需要编写的以外,大部分选自以文学作品为主的各类著作。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位作家在写作时就预见到自己的作品以后要让老师当教材去教,让孩子们当学材去学,作家并不是从教学的角度来写作的。从作品成为教材再成为教学容,至少要有两次开发过程:第一次是编者经过遴选和改编,把作品编成教材,尽量适合某一年级的教学;第二次是教师细读文本,从教材中开发出对本班学生有价值的教学容来。语文教材不等于教学容,由于课堂教学的时间有限,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有限,我们必须对教材作“二度开发”,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看见什么教什么,这就是“用教材教”而不是简单地“教教材”。 就阅读教学而言,目前大体有这样三种水平:第一种水平,学生读了课文,只是知道了一个故事。这样的阅读教学处于没有“入门”的状态。第二种水平,学生读了课文,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样的课表面上看似乎好一点,其实好不了多少,因为这是把语文课上成了品德课,并没有完成阅读教学应该担当的任务。第三种水平,在阅读教学中帮助学生积累语言、形成能力、发展思维、冶情操。这才是比较完整地实现阅读教学的目标。

旅游政策与法规复习题及答案 (1)

《旅游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题 一、填空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16岁的李某与旅行社订立的旅游合同属于______的合同。(效力待定) 2、外国人到未对外国人开放的景点旅游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______。(旅行证)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______。(导游证) 4、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责任机构是,______其职责是领导与监督各级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5、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 6、法的发展分为奴隶社会的法、封建社会的法、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和。(社会主义的法) 7、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标准和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导游费,并赔偿______违约金。(同额) 8、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铁路运输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9、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______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 10、国际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必须成立并营业一年以上,而且必须经______批准。(国家旅游局) 二、单选题 1.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 )构成了合同关系的前提和基础。A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法》不适用于( )。B A.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 C.土地使用权合同 D.质押合同 3.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D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只赔偿直接损失 D.不负赔偿责任 4、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 )的,扣除10分。A A.有殴打或者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B.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C.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 D.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的 5、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缴纳( )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B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120万元 6、一般旅游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 )者。B A.1万元以下 B.1万元至10万(含1万)元 C.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万) D.100万元以上 7、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娱乐场所,必须经过( )审核批准。C A.文化、公安、工商部门 B.文化、旅游、公安部门 C.文化、公安、卫生部门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基本流程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基本流程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基本流程,即“初读课文,畅谈收获——合作探究,解读文本——巩固梳理,拓展应用”,这是小学阅读教学的一种常用流程。该流程可以用一课时完成也可以用二、三课时完成,具体讲:篇幅短小语言精练优美的文章可用一课时完成;篇幅较长又难懂的课文可用二至三课时的时间进行教学,但原则上以两课时为主,在两课时的教学中基本式的后两个流程可以有机地分散到第一课时和第二课时中,为保持结构的完整性最后一个流程也可以在第一课时中体现,要视情况而定。 第一课时的教学流程 激趣导课,揭示课题——初读交流,整体感知——细读理解,品味感悟——拓展升华,归纳总结。 1、激趣导课,揭示课题。 导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间接导课,二是直接导课。间接导课,即通过创设一定的教学情景,提出所要学习的课题,并板书课题。间接导入的方式很多,譬如,故事导入法、谜语导入法、预习导入法、歌曲导入法、画面导入法、游戏导入法、疑问导入法等等。前六种导入法其导入要和教学内容有关,是对教学内容的一种铺垫和衬托;游戏导入法可以和教学内容无关,目的是通过师生之间的游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达到快乐学习的境界。直接导课,即开门见山直接明确学习的内容,板书课题,提出学习要求,学习新课。。 2、初读交流,整体感知。 该阶段为阅读教学基本式中的“初读课文,畅谈收获”环节,初读的目的是整体感知课文内容,让课文的内容能够在学生脑海中留下初步的印象,由初读到整体感知课文内容需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 (1)读课文,找生字,指导学生识字、写字。 (2)读课文,指导学生将课文读正确、流利、通顺。 (3)谈收获,提问题,初步把握课文要点及主要内容。 说明:第一,(1)环节中要让学生通过初读课文,找出本课的生字、新词,通过借助拼音、查字典、问同学问老师等方式,正确认读生字新词,了解部分生字新词的意思;还要根据课文篇幅的长短、生字新词的多少适当设计组词造句、记忆字型、指导写字的环节;检查学生识字情况的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第二,(2)环节要体现出“过程性和指导性”地有机结合,教师在检查学生读书时不能停留在学生读完全文后纠正“字音对错和通顺不通顺”上,应让学生按自然段去读,在学生读的过程中,教师以及学生应注意倾听读者的读书情况,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遇到难读的句子或长句子教师要通过范读指导学生将句子读通顺流利。第三,(3)环节主要是验证学生读书的效果。这一环节重在鼓励学生积极谈收获,敢于提出不明白的问题。学生的收获,可以是对字词句的理解,可以是对教学内容的感悟等,教师要在学生交流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初步掌握课文的要点及主要内容;学生提出的问题,可以是不懂的词句,可以是对内容的困惑等等。学生的收获如果能触及到课文的主旨教师要及时进行提炼板书;学生的问题如果非常简单可当时解决,如果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则要板书出以待后续解决;如果学生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教师则可以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该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注意倾听学生的收获和问题,以便顺学而导,为下一步的教学做好铺垫。此外该环节还要注意年级特点:低年级侧重引导学生有提出问题的兴趣、能够发现问题和敢于提出问题;中、高年级重在引导学生善于提问,能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第四,(1)、(2)、(3)三环节还可以进行整体教学,即,读书——识字——感知内容一体化,让学生在读书的过程中随文识字随文感知内容。第五,低年级暂不安排把握课文要点及主要内容;进入中高年级后,对(1)、(2)两项要求主要通过课前预习及课堂反馈予以落实。 3、细读理解,品味感悟。 该阶段为阅读教学基本式中的“合作探究,解读文本”环节,细读理解的目的是让学生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以便(初步)掌握课文要点、主要内容,体会文章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该阶段是教学的重点,包括以下4个环节: (1)梳理初读及整体感知情况。 (2)围绕疑难问题,师生合作探究。 (3)体验思想情感,积累语言材料。 (4)小结理解课文的情况。 说明:第一,(1)环节要紧扣第三阶段中的第(3)环节,要在第(3)环节的基础上总结读书及感知课文的情况,以表扬激励为主。第二,(2)环节是教学的重中之重,是阅读教学的关键环节,是解决重点克服难点的环节,该环节的设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是要突出重点句段的学习;三是要设计语言文字的训练项目,达到文意兼得;四是要采取多种方法理解重点句段,譬如,可采取读议法、读画法、表演法、以问促读法、理解感悟法、联系上下文和生活实际等方法理解重点句段,进一步掌握课文的要点、主要内容,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五是要注重朗读的指导,要指导学生读出感情,在指导的过程中要看到学生由读不好到读好的过程,要看到学生由理解不深到有所理解的过程,要看到学生由不会学到会学的过程;六是在该环节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适时适度补充教学内容,扩充教学资源。第三,本阶段第(3)环节,是落实语文阅读教学“整体—部分—整体”教学程序的重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通过授课,建立和巩固学生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结合旅游行业实际,使学生对我国 旅游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现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准确把握有关法规条款。 通过案例分析与 讨论,使学生能以法律的眼光去认识正在不断发展的旅游市场, 提高学生的知识面和综合 分析能力,并能在后续专业学习和实践当中不断总结和提高。具体培养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现状 了解旅游相关法律规范的重要条款 了解法学核心基础理论 能力目标 会对旅游案例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会采用有效法律手段维护相关主体的权益 能处理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中发生的法律纠纷 素质目标 具备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 获得法学基本理论素养 养成较强的法律思维与法律意识 本课程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旅游法总论,计划 2学时,主要介绍中国旅游业与旅游立法 课程内容、 要求及教 学整体设 计 现状,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及其职责与权限,国外的旅游管理体制,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 构成要素及其确立与保护;旅游相关法规,计划 28学时,结合案例,逐一介绍相关法律 规范,着重讲解与旅游行业相关的重要条款。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计划 4课时,介绍旅 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概念、 范围和及内容,国内、国际法律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现状, 旅游投诉的概念及处理程序。本课程计划 34学时,2学分。 教材和参 考书 教材:浙江省旅游局:《旅游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7年版 参考书目:乜瑛:《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考核方案 设计 本课程的学生学业评价由平时考核( 30%和期末考试(70%两部分构成。平时考核内容 包含出勤率、课堂表现、作业情况;期末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课程资源 的开发与 利用 完善课件、试题库的建设,拍摄和整理音频和视频资料;建立起课程网站,为进一步丰富 课程资料提供平台;通过天空教室,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充分利用学院图书馆、资料室 丰富的期刊、参考资料。 进度表 附:教学日历 课程培养 目标设计 (能力目 标、知识目 标和素质 教学目标)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 分析

◆〔案例1〕 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李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李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李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问: (1)李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答:李的看法不成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李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应属于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2)旅行社能否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答:旅行社不能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依据《旅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案例2〕 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

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3〕

部编小学语文三年级上册阅读教学内容解读

部编小学语文三年级上册阅读教学内容解读 一)课文系统简介 本册教科书新编选的课文,占全书课文的一半以上。有描绘秋天景物的《秋天的雨》《听听,秋的声音》,有展示祖国壮丽河山的《美丽的小兴安岭》《“东方之珠”》,有反映领袖风貌、名人风采的《奇怪的大石头》《我不能失信》,有叙说中外儿童生活的《我们的民族小学》《金色的草地》《槐乡的孩子》,也有介绍祖国悠久文化与历史的《孔子拜师》《盘古开天地》《一幅名扬中外的画》,更有引导学生正确思维、优秀品质的《矛和盾的集合》《狮子和鹿》。 全册课文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内涵丰富。蕴涵着相互关爱、理解尊重(《掌声》《给予树》)等情感因素,同时亦有历练品质(《我不能失信》《爬天都峰》)、倡导动手动脑、探索自然奥秘(《花钟》《玩出了名堂》)等适应信息社会和开放社会要求的时代精神。 第二,题材广泛。有反映国外生活的《给予树》《好汉查理》,有反映乡村生活的(《风筝》《槐乡的孩子》),有反映学校生活的(《我们的民族小学》《掌声》),有反映家庭生活的(《信箱》《我不能失信》)。这样广泛的题材,能够适应多个不同的地区(西部的宁夏、新疆、青海,中部的河南、江西,发达地区的深圳、厦门),它不是一个受空间限制的乡土教材。从另一个方面来讲,题材的丰富与多样,则更有利于学生通过语言文字认识大千世界。 第三,体裁多样。这么多新编选的课文,分属于不同的体裁,既有童话、故事,也有诗 歌、散文、寓言、科普文章。语言活泼,生动有趣。它们洋溢着浓厚的时代气息,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密切联系儿童的经验世界和想象世界,文质兼美,语言典范,教师易教,学生爱读,既能使学生学习语言,又能使学生在思想上得到启迪,在情感上受到感染和熏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