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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冀安监管四〔2011〕45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冀安监管四〔2011〕45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冀安监管四〔2011〕45号

冀安监管四〔2011〕45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

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2011年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深化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今年的冶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现印发你们,请及时转发各有关企业,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职工劳动环境及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班组辖区内生产、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安全日活动。

5、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负责组织事故的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和事故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7、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8、负责班组安全考核。

二、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安全活动的记录,并保存备案。

3、对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三、职工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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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参加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

3、落实岗位安全确认制、安全检查制、交接班制、联保互保制和事故报告制度。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材。

5、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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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班组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一、对人的确认

1、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煤气、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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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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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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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总体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明细表或台账)。

二、班组长检查要求

1、督促班组职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针对岗位查出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三、班组安全员检查要求

1、对班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一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职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岗位职工检查要求

1、作业前按照班组安全检查表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子、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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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8 -

第五章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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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10 -

第六章班组会议制度

一、班组班前会

1、班组长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召开班前会,安全员负责记录。

2、班前会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或事故案例。

(2)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使员工熟知工作中相应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3)说明上一班的设备及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对遗留的安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4)明确安全值班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的重点。

(5)对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情况进行提问或抽查。

二、班组周安全活动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

(3)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4)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措施、建议。

(5)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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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规定

1、班组长提前30分钟组织本班人员汇总本班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2、交班人主动向接班人介绍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通知。

3、有以下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汇报主管领导:

(1)接班人班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2)交班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尚未弄清。

(3)接班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4、交班人必须实事求是交清班中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隐瞒。

5、本班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不得遗留交班。

二、接班规定

1、接班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后提前15分钟参加班前会。

2、接班人提前按巡检路线和内容检查设备。

3、与交班人对口交接,由双方当班班组长在交接班记录上签认。

4、接班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如确因设备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经接班人同意,双方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5、接班时由接班班组长组织本岗的检查工作。

三、其它有关规定

1、严禁脱岗交接班。

2、交接班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班组长协商解决或报上级裁决。

3、交接班中遇有操作未完成或突发情况,应暂停交班,处理完毕或告

一段落再正式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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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组应规范交接班内容,并保存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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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2、纠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积极提报安全合理化建议的。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积极参加突发事故救援的。

6、在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有创新的。

7、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惩戒

1、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

2、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4、盲从违章指挥的。

5、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6、其他违反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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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班组安全管理五项记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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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班组安全管理五项记录范本1.班组会议记录范本

班组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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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检查记录范本

XX岗位安全检查表

岗位:年月

3.交接班记录范本

交接班记录

****年**月**日 **时至**时班次 * 班

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按省局统一制定的职工安全教育18

培训档案执行。

5.班组安全资料:各种作业票证按危险性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AQ3028-2008)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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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1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安委办函[2014]58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6 【实施日期】2014.09.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我省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报告》(冀安委办呈〔2014〕22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下发后,河北省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张庆伟分别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面大检查,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

署、亲自谋划、亲自抓落实,扎实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在调查摸底、教育培训、推广典型经验、强化执法检查和督导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效果明显,对下一步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这些做法值得其他省(区、市)参考借鉴,共同推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我省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报 告 (冀安委办呈〔2014〕22号) 国务院安委办: 8月2日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省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张庆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昆山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副省长***亲自部署、亲自谋划,具体指导和推动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查摸底。“8.2”事故发生后,为摸清全省涉爆粉尘企业底数,省安监局迅速设计制作了《涉粉尘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紧急印发到各市、县,要求全面做好涉爆粉尘企业基本信息的摸底统计工作,确保涉爆粉尘企业登统率达到100%。经初步摸

国家安监总局令_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

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臵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臵方案。

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特种作业考试点建设项目审查验收的通知

附件2: 河北省特种作业考试点验收评审表 被验收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验收机关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1—

一、特种作业考试点公共管理部分验收评审表 序号验收项目验收内容现场验收情况 1 组织机构1.法人证书。 2.成立考试点管理机构的文件。 2 人员配置1.考试点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列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及其职责分工)2.至少5名专职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1名,系统管理员1名,财务管理人员2名,安全保卫人员1名) 3 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考试点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建立健全考试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考试组织实施程序、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考务人员培训制度、考场应急预案等)。 4 信息管理1.设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考试报名系 统、考务管理系统、资格许可系统、证书管理系统 等)。 2.装配考试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理论考场和实 操考场视频监控摄像系统、可存储三年以上监控影 像存储设备)。 3.配备专职系统管理员,现场管理、操作和维护特 种作业考试与监控系统,按规定及时存储、汇总、 上传考生特种作业考试成绩。 —1—

序号验收项目验收内容现场验收情况 5 场地使用1.场地使用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2.场地布置图及现场照片。 6 考试场所五、设置不少于1个计算机考试考场,同时设置不少于1个实际操作考试考场。 六、醒目位置应当悬挂标明考试点名称的标牌(标牌大小规格为359mm×225mm)。 7 办公场所1.考试点办公场所不少于40m2。 2.考试场所应当分别设置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备考、休息场所。 8 候考室1.考试点设置至少一个面积不小于60m2的候考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桌椅。 2.具备上互联网条件,配置1台计算机和1台不小于27英寸壁挂式液晶显示器。 9 档案室1.考试点设置至少一个面积不小于20m2的档案室,并保持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 2.档案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档案橱柜,并满足考试档案存储需要。 3.档案室应配备办公用桌椅,配置1台计算机并具备上互联网条件。 4.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按照一期一档要求,建立特种作业考试档案,建立纸质和电子查询台账。 10 办公及后勤 设施设备 1.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电 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2.设置公示板,公布考试点管理规定、考试规则、 考试科目时间表、考生注意事项等。 3.设有考生咨询处、考生物品存放处、茶水供应处。 — 2 —

版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汇编

2012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汇编 附件1: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 A.1??土石方工程? ??1.“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那么土方开挖、回填、运输的工程量均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答:都是按照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灰土回填中所用粘土的运输工程量如何套用土方运输定额的量,是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还是虚方体积?? ??答:灰土回填粘土数量是虚方量,折成天然密实体积后套运输定额。? ??3.关于平整场地项目:当建筑物上小下大时应该怎么计算工程量,例如:某建筑物车库占地大于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计算平整场地项目时是按车库占地面积还是按地上建筑物面积?? ??答:按地下车库占地面积计算。 4.人工挖土方如上部分为冻土,下部分为不冻土,那下部分是否考虑放坡? 答:考虑放坡。? 5.计算规则中第三条,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可计取平整场地,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实际院面铺装前也做院面平整,是否可按平整场地执行?????? 答:可以按平整场地计取。???? ? 6.房心回填土如何执行定额?? 答:按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材料》第19页第(八)条有关说明执行。 7.如果施工现场地面已经三通一平,是否还需要套平整场地??????

答:套用平整场地。??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桩基工程中第19条“人工成孔及机械成孔时,如遇岩石层,其入岩工程量单独计算。”入岩增加费如何计算?例如:工程成孔深度8m,其中1m进入岩石层,套用成孔定额时是按8m计算,另外再套用1m入岩增加费;还是按7m计算,另外再套用1m 入岩增加费?????? 答:套8m项目,增加1m入岩增加费。? ??2.桩基工程中土层锚杆子目只有水泥砂浆子目,没有干混砂浆子目,现在施工现场均要求采用干混砂浆,如何执行?????? 答:按以下定额执行。(子目略) 3.预制管桩填心部分的托板以及与锚入基础的放射筋如何套用?? ??答:管桩中的托板套用铁件制作、安装项目;锚入基础的放射筋套用钢筋制作、安装项目。? 4.桩基础工程中,说明中第十条,前提条件是灌注桩还是预制桩,还是二者均适用? 答:均适用。?? A.3砌筑工程? ??1.砌块墙图纸宽度与砌块尺寸不同时,计算工程量的墙宽应该按哪个尺寸计算?例如:图纸中墙宽200mm、实际砌块宽190mm,图纸中墙宽100mm、实际砌块宽90mm,应按哪个尺寸计算?? ??答:除标准砖砌体以外的砌块以图示尺寸为准。??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栏板上突出的檐是套栏板还是挑檐子目?????? 答:套挑檐子目。?

国家安监总局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一、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40号); (三)《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五)《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六)《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二、调整范围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2013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2015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三、调整内容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相应计价依据调整方式如下:? (一)一般计税方法 在现行计价依据体系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增值税征收有关规定,税金计算程序如下: 税金=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 增值税应纳税额和附加税费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进项税额)×11% 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0时,按0计算。 附加税费=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费计取费率 附加税费计取费率如下: 附加税费计取费率 2. 进项税额计算 进项税额=含税价格×除税系数 各费用含税价格组成内容及计算方法与营业税下相同,除税系数即各项费用扣除所包含进项税额的计算系数。 (1)人工费、规费、利润、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均为0。 (2)材料费、设备费按“材料、设备除税系数表”中的除税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安监局9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7年3月9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

安监总局-河北赵县化工厂爆炸共致25死46伤

安监总局:河北赵县化工厂爆炸共致25死46伤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了河北克尔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情况。通报称,该事故是近 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的伤亡最严重的事故,共造成25 人死亡、4人失踪、46人受伤。 2012年2月28日上午9时4分左右,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园内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 克尔公司)生产硝酸胍的一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46人受伤。这起事故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 发生的伤亡最严重的事故。 据悉,事故发生前,一车间有5个反应釜投入生产。2月28日 上午8时,该车间当班人员接班时,2个反应釜空釜等待投料,3个 反应釜投料生产。8时40分左右,1号反应釜底部放料阀(用导热油 伴热)处导热油泄漏着火;9时4分,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并被夷为 平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周边设备、管道严重损坏,厂区遭到严 重破坏,周边2公里范围内部分居民房屋玻璃被震碎。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河北克尔公司一车间的1 号反应釜底部放料阀(用导热油伴热)处导热油泄漏着火,造成釜内 反应产物硝酸胍和未反应完的硝酸铵局部受热,急剧分解发生爆炸,继而引发存放在周边的硝酸胍和硝酸铵爆炸。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 进一步调查。 通报指出,根据目前事故初步调查的情况,该事故暴露出河北 克尔公司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装置本质安全水平低、工厂布局不合理。装置自动化程度低,反应温度缺乏有效、快捷的控制手段;加料、出料、冷却等作 业均需人工操作,现场操作人员多。一车间与二车间厂房均采用框 架砖混结构,同向相距约25米布置,且中间建有硫酸储罐。一车间 爆炸后波及到二车间,造成厂房损毁和重大人员伤亡。 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格,变更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河北克尔 公司在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生产原料、改造 导热油系统,将导热油最高控制温度从210℃提高到255℃。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认真汲取石家庄市赵县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省局制定了《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全省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认真汲取石家庄市赵县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高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工厂布局、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自动化控制水平、人员素质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进行认真整改治理。对于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改造关键设备设施、超能力组织生产和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生产组织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的内容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本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 —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 1... 三、合同工期 ........................................................... 1... 四、质量标准 ........................................................... 2... 五、合同价款 ........................................................... 2... 六、项目经理 ........................................................... 2...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 2... 八、词语含义 ........................................................... 2... 九、承诺 ............................................................... 3... 十、签订时间 ........................................................... 3... 十一、签订地点 ......................................................... 3... 十二、补充协议 ......................................................... 3... 十三、合同生效 ......................................................... 3... 十四、合同份数 .........................................................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 1. 总则.................................................................................................................. 5... 1. 1 定义 5... 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8... 1. 3 语言文字 9... 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1. 5 通讯联络....................................................... 9... 1. 6 工程分包..................................................... 1..0. 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 1..0. 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0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冀安监管应急〔〕号

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 指导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重大危险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编制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 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格式,本作业指导书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制订。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 单元 3.4.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4.2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河北省建设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7……………………………………………………………………………………………………一、工程概 况………………………………………………………………………………………………………………………二、工程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七、词语含义………………………………………………………………………………………………………………………八、承包人承诺…………………………………………………………………………………………………………………九、发包人承诺…………………………………………………………………………………………………………………十、合同生 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0………………………………………………………………………………………………一、总则 1.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通讯联络………………………………………………………………………………………………………………… 5.工程分包………………………………………………………………………………………………………………6.发包人提供资料………………………………………………………………………………………………………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9.事故处理………………………………………………………………………………………………………………10.专利权…………………………………………………………………………………………………………………11.联合的责任…………………………………………………………………………………………………………. 12.保障………………………………………………………………………………………………………………………13.财产……………………………………………………………………………………………………………………二、合同主体 14.发包人…………………………………………………………………………………………………………………15.承包

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

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 指导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重大危险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编制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格式,本作业指导书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制订。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3术语和定义 3.1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 单元 3.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4.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3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一座尾矿库作为辨识单元。 3.4.4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生产经营单位以500m范围内一个(套)生产、储存区域或场所内存在的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5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河北省安监局高压电工考试题选择题汇总

判断题 A 3-90、安全标志要求标准统一或(),以便于管理。答案:A A、符合习惯B、符合标准C、符合行规4-90、安全标志是提示人们识别、警惕()因素,对防止人们偶然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而触电具有重要作用。答案:B A、安全B、危险C、危害5-96、按照能量守恒定律,变压器绕组电压高的一侧,电流()。答案:B A、大B、小C、和绕组电压低的一侧一样 B 1-84、保护接零属于()系统。答案:C A、TT B、IT C、TN 1-97、变压器吸潮器内的硅胶吸潮后变为()色。答案:C A、淡蓝B、黑C、淡红2-75、变压器保护中,属于后备保护的是()保护。答案:B A、电压B、过电流C、阀型避雷器2-96、变压器防爆管的作用是()。答:B A、使瓦斯保护动作,断路器跳闸B、防止油箱破裂C、用于观察油的压力 2-97、变压器()保护动作后在未查明原因前不能再次投入运行。答案:C A、失压B、温度C、重瓦斯4-75、补偿电容器组断电后仍有残余电压,若需再次合闸,应在其断电()min后进行。答案:B A、1B、3C、304-95、变压器绕组采用三角形接线时,绕组的线电压()其相电压。答案:A A、等于B、小于C、大 5-82、摆脱电流是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的()。答案:C A、电流B、最小电流C、最大电流5-83、把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保护零线进行连接,称作()。答案:B A、工作接地 B、保护接零 C、工作接零5-95、变压器的分接开关装于()。答案:B A、二次侧B、一次侧C、任一侧5-97、变压器型号第一项用字母S表示()变压器。答案:B A、单相B、三相C、自耦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河北省安监局《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辛集市、定州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下简称两个档案),省局制定了两个档案的管理要求和通用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两个档案工作的全面部署、宣传培训和试点推进。在具体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1 —

附件1: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一、档案管理要求 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 (一)汇总档案 (二)分类档案 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 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 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 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 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 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 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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