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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D9-06 申请GAP认证需提供的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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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申请GAP认证所需提供的文件清单

说明:以上文件清单是对所有农场的一般性要求,检查员在检查时还有可能会针对各农

场的具体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一些本清单未涉及的文件。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 认可方案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目的与范围 1.1本文件对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所应遵守的特定要求作了规定,适用于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 1.2本文件R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1)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明;C部分是对《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21)和《〈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22)的补充要求;G部分是对《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CNAS-CG21)的补充。 注:本文件的R部分、C部分和G部分的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 1.3除本文件的特殊规定或要求,CNAS制定的认可规则和适用于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和指南,如:《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21,idt ISO/IEC导则65:1996)和《〈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22,idt IAF对ISO/IEC导则65:1996的应用指南)的要求等,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或《EurepGAP综合农业保证通则(Eurepgap General Regulation Integrated Farm Assurance)》(以下简称《ChinaGAP规则》和/或《EurepGAP 通则》)的要求均适用于对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CNAS-CC22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019011:2002)

(整理)GAP认证实施细则

GAP认证实施细则中检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目录 1. 引言 4 2. 适用范围 4 3. 术语及定义 4 4. 认证依据 4 5. 认证选项、级别及认证基本程序 5 6. 认证申请的受理 5 6.1GAP认证的申请 5 6.2申请附加材料 6 7.合同评审与合同 6 7.1 合同评审 7 7.2 合同建立 7 7.2.1 责任声明 7 8.审核策划 7 9. 文件检查 8 10 现场检查 8 10.1 检查准备 8 10.2现场检查内容 9 10.2.1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9 10.2.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检查 10 1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11.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11.2 认证时限 10 11.3 认证证书 10 12.认证信息上报 11 13.认证标志和证书使用 11

14.获证后监督 12 15.认证的维持和变更 13 15.1认证范围的扩大 13 15.2认证范围的缩小 13 16.处罚原则 14 16.1告诫 14 16.2暂停 14 16.3撤销 15 17.复评 16 18.证书转换 16 19.收费 16 附件1——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附件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附件3——检查人员要求

1.引言 本细则是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1月24日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制定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开展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依据,未尽事宜,由农产品认证部依据国家认监委《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解释。 2.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用于规范对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活动。本细则不适用于所涉及的认证模块中植物产品的深加工。 3.术语及定义 GB/T 20014.1—2005 《良好农业规范术语》中的术语适用于本细则。 4.认证依据 4.1 大田作物GAP认证依据 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4 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4.2 水果和蔬菜GAP认证依据 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5 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5.认证选项、级别和基本程序

题名GlobalGAP认证实施方案

1.目的及范围 为规范本公司良好农业规范的检验认证活动,根据《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以下简称GGAP)及行业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方案。在整个认证过程中,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涉及申请阶段的沟通、认证材料的收集传递和现场检验。 2.从事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检验工作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检验的技术能力。 3.检验人员要求 中心参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检验的有:合同评审二部和检验部的人员。 检验员应经过ECOCERT集团相应人员的培训及实习并在ECOCERT集团进行注册,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注册资质,并经本机构进行能力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GGAP 的现场检验。 4.检验依据 《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5.检验程序 5.1检验申请 5.1.1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5.1.2根据申请者申请产品类型,申请者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不同类型的文件,至少包括申请表、申请者的资质文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5.2申请受理 5.2.1申请评审 对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者,中心将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提交给ECOCERT集团进行评审,ECOCERT集团将给出申请材料的评审意见和结论。 5.2.3申请评审处理 ECOCERT集团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GGAP检验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通过中心通知申请者,并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3现场检验准备与实施 5.3.1中心根据ECOCERT集团签发的任务书列表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验员组成检验组,并在现场检验前将检验日期、检验组成员信息发给申请者确认无误。申请者不得指定检验员。如检验计划发生变化,需要说明详细原因。 对同一申请者的同一生产单元不能连续3年以上(含3年)委派同一检验员实施检

GAP认证申报材料范文

关于中药材GAP认证申报材料准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品种基本情况 1、申报品种的种植(养殖)历史: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该品种的药用历史、分页区域,要有比较权威的古代典籍,如本经、别录等,二是人工种植历史,三是该品种在本地的种植历史,从何时开始,现在规模如何。 2、申报品种的种植规模:两部分内容,一是本地总体规模,二是本公司规模,也许你们的基地不止一处,要对每一处的规模都有分别的描述。 3、产地生态环境:地理位置、水纹、气象、土壤、动植物分布,是否符合检查标准中的几个要求,是否符合该品种的生长特性要求。 4、品种来源及鉴定:要有二个以上植物分类学副教授以上专家的鉴定意见,对于鉴定人要求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药典和植物志中有的品种拉丁名不同,应在鉴定书中注明。 5、种质来源:生产所用的种子、繁育材料的来源要有说明,并要有相应的记录,不源要与用于鉴定的植株有联系。 6、野生资源分布情况和中药材动植物生长习性资料:这个内容比较重要,除非你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你们的药材质量很好,否则一定要与原产地、主产地上找证据,最好是引用中国植物志或中药材普查的文献。 7、良种繁育情况:这是GAP中比较重视的一点,这一点做的好的话很容易过,但这一点不可能很快有结论,但是要求开展这项工作,只要开展了、有一定的结论就行了,而且一定要有现场可看。 8、适宜采收时间(采收年限、采收期)及确定依据:首先是以文献记载的依据,另外要有有效成份含量等积累的动态变化数据,特别是采收期前后的变化情况和近成熟期的变化过程。这也是整个建设过程的一个重点。 9、病虫害综合防治情况:全面的调查很关键,该品种常见的病虫害和本地常见的病虫害要有监测数据和防治记录。最好是很少发生或者很轻,不用农药最好,用的话农药也要是经色食品标准的。 10、中药材质量控制及评价情况:先要有国家标准,其次是企业标准和近三年来每一处基地三年来每一批产品的质量情况有一个统计。 (三)中药材生产企业概况 1、组织形式及组织机构图 2、部门职责:向GMP学习。 3、运营机制 4、人员结构 5、企业负责人背景资料:最好有药学背景 6、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背景资料:要注意的是几个关键部门人员的学历和专业。 7、人员培训情况:很关键的内容之一,要有完整的记录。

gap认证实施细则

gap认证实施细则 文件编号:MCG-03-01 版本/修订:5/1 GAP认证实施细则 中检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0 页共33 页 文件编号:MCG03-01 版本/修订:5/0 目录 1. 引言 4 2. 适用范围 4 3. 术语及定义 4 4. 认证依据 4 5. 认证选项、级别及认证基本程序 5 6. 认证申请的受理 5 6.1GAP认证的申请 5 6.2申请附加材料 6 7.合同评审与合同 6 7.1 合同评审 7 7.2 合同建立 7 7.2.1 责任声明 7 8.审核策划 7 9. 文件检查 8 10 现场检查 8 10.1 检查准备 8 10.2现场检查内容 9 10.2.1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9 10.2.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检查 10 1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11.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11.2 认证时限 10 11.3 认证证书 10 12(认证信息上报 11 13.认证标志和证书使用 11 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1 页共 12 页 文件编号:MCG03-01 版本/修订:5/0

14.获证后监督 12 15.认证的维持和变更 13 15.1认证范围的扩大 13 15.2 认证范围的缩小 13 16.处罚原则 14 16.1告诫 14 16.2暂停 14 16.3撤销 15 17.复评 16 18(证书转换 16 19.收费 16 附件1——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附件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附件3——检查人员要求 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2 页共 12 页 文件编号:MCG03-01 版本/修订:5/0 1.引言 本细则是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1月24日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制定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开展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依据,未尽事宜,由农产品认证部依据国家认监委《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解释。 2.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用于规范对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活动。本细则不适用于所涉及的认证模块中植物产品的深加工。 3.术语及定义 GB/T 20014.1—2005 《良好农业规范术语》中的术语适用于本细则。 4.认证依据 4.1 大田作物GAP认证依据 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4 良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申请书

1.申请人信息/Applicant information: 2.申请内容/Applying Information: 2.2 申请认证级别/ Certification Grade of Application 2.3申请选项/Option of Application 2.4申请模块/Applying for Modules:

3. 是否申请附加服务/Applying for Additional Service(否,请忽略此项/If not, omit it.): 4. 申请产品信息/Applying for Products Information: 4.1 作物类产品/ Products, plants to be certified(如: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茶叶/e.g.: combinable crops, fruits, vegetables and tea) : 4.2 畜禽类产品/ Livestocks to be Certificated(如:生猪,家禽,牛羊,奶牛/e.g.: Pigs, Poultry, Cattle & Sheep, Dairy):

4.3 水产类产品/Aquaculture to be Certified:(如:鱼,虾,贝,蟹等/e.g.: fish, shrimp, shellfish, Crab, etc.): 5. 农场信息/Farm Information: 6. 农产品处理场所信息(仅适用于作物类产品)/Produce Handling Site Information(only applicable to Fruit, Vegetable, and Tea)

GAP认证准备工作方案

蒙古黄芪种植基地GAP认证准备工作方案及内容 一、准备工作及内容: 根据GAP认证的要求,在申报认证之前需做以下准备工作: 1、基地选择报告:检测基地环境(空气、灌溉水、土壤),取得检测报告后, 经数据分析作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结合基地调研情况、药材道地性及相关气象水文资料等作出基地选择报告。(标准、取样方案、检验单位资质、费用?、时间周期?、当地环保局了解空气检测?) 2、物种鉴定:包括对蒙古黄芪进行品种来源调查及物种鉴定(花果期标本3-5 份),对种子进行检验、检疫,取得物种鉴定报告、种子检验报告、种子检疫报告。(鉴定单位资质是否要求?种子检验报告出具单位?种子检疫报告出具单位?) 3、试验研究资料的准备:(文献检索以下相关内容) (确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一定必须做,哪些自己能做,哪些自己不能做需外部单位做,以下内容是否齐全,) (1)种子发芽试验; (2)良种选育研究; (3)施肥规律研究; (4)田间灌溉规律研究; (5)病虫害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治方案确定; (6)种植田间管理的各项措施研究; (7)最佳采收期采收年限研究; (8)药材干燥方法试验;(结合黄芪药材实验数据) (9)药材总灰分与酸不溶性灰分实验; (10)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实验;(结合黄芪药材实验数据) (11)重金属农药残留测定实验; (12)药材适生区及生态环境的研究; (13)储存时间对药材品质的影响研究; (14)药材种子标准研究; 4、硬件方面:

(1)建立种质资源圃 (2)建立育种育苗基地 (3)确立种植示范区 (4)确定种植大田 (5)加工车间 (6)仓库 (7)留样室 (8)化验室(合作实验室是否可行?) 5、软件方面: 制定药材野生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实施方案; 药材野生资源分布情况和生长习性资料; 药材的种植历史和规模; 药材生产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药材种子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药材种子检验操作规程及种子管理制度的建立; 种子、种苗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肥料使用标准药材施肥操作规程药材灌溉排水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药材种植的田间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药材的病虫害发生规程及综合防治标准操作规程 农药使用标准药材采收操作规程; 药材初加工操作规程; 设备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药材质量标准; 药材良种繁育情况报告; 药材种植流程图及关键技术控制点; 药材的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药材包装标准操作规程; 药材仓储养护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药材运输管理制度; 药材销售管理制度;

GAP认证流程

流程步骤CQC工作内容客户配合工作内容1 认证意向介绍GAP产品认证的内容、特点和要求,必要时 进行初访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 申请受理向客户发放申请书等资料,进行合同评审、确定认证产品、确定产品标准和检测项目,和客户确 定检测机构,客户报价递交申请书和必需的文件及资料,确定检测机构,确认报价 签约付费签约,通知客户支付50%费用签约,支付50%费用 2 样品采集与客户确定采样日期,委托采样人员到现场采样确定采样日期,配合采样人员 采样 样品检测委托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3 检查计划与客户确定现场检查日期和检查计划确认检查日期和检查计划 现场检查委托检查组实施生产基地、加工及流通情况等检 查,核定产品品种、包装规格及其数量 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 认证推荐验证不符合项纠正,评价检测结果,撰写检查报告,提出推荐或不推荐建议分析不符合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纠正不符合项 4 卷宗审查审查所需文件材料是否完整补充材料(如不完整) 合格评定检测和现场检查标准是否适用,检测和检查是否 充分,检测和检查对照标准的符合性 补充材料(如需要)认证批准认证批准,制作证书,卷宗归档 支付余款通知客户支付50%余款交付余款 发放证书邮寄或发放证书、标志使用规定等确认收到证书,按规定使用标 志等 5 跟踪检查证书有效期截止前通知客户年度跟踪检查或复 审换证跟踪检查及时进行年度跟踪检查和复审换证跟踪检查

China GAP 认证流程 流程 步骤 认证机构 申请人 申请受理 认证意向 CQC 和GAP 认证相关内容介绍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 申请受理 提供申请表格及认证标准,进行合同评 审、确定产地和产品范围、认证费用 提交申请材料、确认费用 签定合同 签定合同 签定合同 检查 准备与实 施 检查准备 下达检查通知、检查任务书和检查计划 确认检查日期和检查计划,准备现场检查所 需的文件和资源 现场检查 检查组按照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资源 产品抽样(适用时) 检查组现场抽取样品 现场确认抽样程序和过程 认证推荐 通报检查结论,开具不符合项报告(适 用时) 确认检查结论,制定纠正措施(适用时) 合格评定与认 证批 准 材料初审 对检查组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检查其 齐全性、有效性 补充材料(适用时) 合格评定 对申报资料进行合格评定 补充材料(适用时) 认证批准 中心领导批准 证书制作 证书制作 证书邮寄 证书邮寄 确认证书收取 监督管理 不通知检 查 按照认证选项,实施不通知检查 提供不通知检查所需的资源 证书变更 证书变更 证书变更申请的受理、评审和检查任务 下达 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 资源

GAP认证简介

GAP认证简介2007-4-8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认证 ChinaGAP是China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缩写,意为中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该规范是国家认监委参照国际上较有影响力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如:EUREPGAP标准)结合中国农业国情而起草的中国农产品种养殖规范。ChinaGAP的宗旨是促进农产品安全控制、动植物疫病防治、生态和环境保护、动物福利、职业健康等方面保证能力的提高,优化我国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ChinaGAP认证是针对作物、果蔬、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的种植或养殖所进行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在中国推行ChinaGAP认证将促进中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使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认证类别: 一、农业生产经营者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认证。农业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应进行完整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内部检查,在外部检查时必须将检查记录提供给外部检查员进行审核。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认证机构对已获认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及其所有适用模块的场所,每年至少实施一次通知检查。获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发证机构每年至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额外的不通知检查。 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有的内部检查得以正确的实施,还应建立追溯体系,能够区分认证和非认证产品,能够追溯到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源头。 集中管理: 所有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和模块的生产场所必须在相同的经营、控制和规章制度下运行, 即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审核和经营评价。 协议期限: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必须与其注册成员签订协议以开展认证,协议期限至少为一整年。 内部检查:在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注册的所有成员应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每年至少一次内部检查,的要求完成内部检查,其记录可供内部或外部检查员在检查期间评估。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每年应对每个注册成员及其生产模块至少实施一次的内部检查,内部检查由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具有资格的人员实施,或转包给外部检查员实施,但此时不同于认证时的外部检查员检查,不做认证决定。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在首次颁发证书之前,对申请人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审核,以后每年复审一次,以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要求运行。 外部检查每年一次,随机抽样进行检查,抽样数不能少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注册成员数量的平方根。发证机

2004-2014获得GAP认证的企业品种名单一览表

2004-2014获得GAP认证的企业品种名单一览表编号品种序号企业名称年份备注 1 丹参1 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 重新认证2 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2010 3 临沂升和九州药业有限公司2011 4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2011 5 方城县华丰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2013 6 南阳白云山和记黄埔丹参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3 7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8 菏泽步长制药有限公司2014 2 款冬花 1 巫溪县远帆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2006 3 党参 1 北京同仁堂陵川党参有限责任公司2005 2 东阿阿胶高台天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4 4 黄芪1 乌兰察布市中一黄芪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6 2 大同丽珠芪源药材有限公司2009 3 乌兰察布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2014 5 黄芩 1 临沂升和九州药业有限公司2011 2 中国药材集团承德药材有限责任公司2014 6 苦参 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 7 红花1 裕民县华卫红花科技有限公司2011 2 亚宝药业新疆红花发展有限公司2011 3 雅安三九中药材科技产业化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11

4 民县永宁红花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2 5 新疆步长药业有限公司2014 8 北柴胡 1 湖北神农本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14 9 茯苓 1 北京同仁堂湖北中药材有限公司2014 2 黄冈金贵中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4 10 山茱萸1 北京同仁堂浙江中药材有限公司2004 重新认证2 北京同仁堂浙江中药材有限公司2014 3 北京同仁堂南阳山茱萸有限公司2014 11 地黄1 南阳张仲景中药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6 重新认证2 南阳张仲景中药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2 3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3 12 金银花1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 2 山东三精制药有限公司2009 3 临沂利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12 4 神威阿蔓达(平邑)中药材有限公司2014 5 临沂金泰药业有限公司2014 13 桔梗 1 山东鼎立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2005 14 人参1 北京同仁堂吉林人参有限责任公司2004 2 集安市新开河有限公司2006 3 抚松县宏久参业有限公司2007 4 北京同仁堂吉林人参有限责任公司2010 重新认证

ChinaGAP认证简介

ChinaGAP认证简介 ChinaGAP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检查准备与实施、合格评定和认证的批准、监督与管理这些主要流程。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后,应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获得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申请注册号码;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所适用的控制点的符合性,并完成检查报告;认证机构在完成对检查报告、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或跟踪评价结果评审后作出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 ChinaGAP认证级别的划分及认证要求 ChinaGAP认证划分为一级认证和二级认证,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申请认证的级别。 注:1)如果企业申请一级认证,现场检查时,没有通过,则可以批准申请为二级认证。 2)一级认证要求必须100%符合所有适用的一级控制点要求,所有模块的所有适用的二级控制点至少90%符合要求(果蔬类所适用的二级控制点必须至少95%符合),不设定三级控制点最小符合百分比;二级认证要求所有适用的一级控制点必须95%符合。 为什么要实施ChinaGAP认证 为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成为当前认证试点和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基地的依据,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方式来实施。 同时,经与欧洲零售商组织(EUREP)实施的EUREPGAP标准的基准性比较,进行互认,并加贴EUREPGAP商标,出口欧洲,避免二次认证,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为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成为当前认证试点和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基地的依据,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方式来实施。 同时,经与欧洲零售商组织(EUREP)实施的EUREPGAP标准的基准性比较,进行互认,并加贴EUREPGAP商标,出口欧洲,避免二次认证,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 谁可以申请ChinaGAP认证,有哪几种认证方式? 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ChinaGAP认证。农场业主联合组织与农场业主必须签定1年以上的协议,并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程序、操作规程。 认主方式有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两种。 注:(1)农业生产经营者,即代表农场的自然人或法人,并对农场出售的产品负法律责任,如农户、农业企业。 (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即该农业生产经营者联合体具有合法的组织结构、内部程序和内部控制,所有成员均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注册,并形成清单,其上说明了注册状况。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必须和每个注册农业生产经营者签署协议,并确定一个承担最终责任的管理代表,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加农户组织。

Gap认证

Gap认证 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的缩写,中文意思是“良好农业规范”。从广义上讲,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GAP)作为一种适用方法和体系,通过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它是以危害预防(HACCP)、良好卫生规范、可持续发展农业和持续改良农场体系为基础,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危害。该标准主要涉及大田作物种植、水果和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牛羊养殖、奶牛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畜禽公路运输等农业产业等。 由来及历史 编辑 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提出在中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并于2004年启动了China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ChinaGAP标准起草主要参照EUREPGAP标准的控制条款,并结合中国国情和法规要求编写而成,目前ChinaGAP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术语、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ChinaGAP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China GAP认证分为2个级别的认证:一级认证要求满足适用模块中所有适用的一级控制点要求,并且在所有适用模块(包括适用的基础模块)中,除果蔬类以外的产品应至少符合每个单个模块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数量的90%的要求,对于果蔬类产品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的90%的要求,所有产品均不设定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二级认证要求所有产品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意义(重点) 编辑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GAP认证成为农产品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将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良好农业规范允许有条件合理使用化学合成物质即如何用药施肥,并且其认证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因此,进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可以从操作层面上落实农业标准化,从而提高中国常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获证农产品的出口。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与欧盟良好农业规范组织EUREPGAP签署了《技术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中国GAP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获得ChinaGAP一级认证认证证书可与EUREPGAP直接进行互认,对促进中国农产品扩大出口具有积极作用。 现状 编辑 GAP自诞生以来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自2002年起,经过短短两年的时间,到2004年6月底,通过GAP认证的面积达到724.247公顷,是2003年底的1.9倍。目前,GAP认证已经被世界范围的61个国家的24,000多家农产品生产者所接受,而且现在更多的生产商正在加入此行列。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水果生产国,目前水果总产量已超过6000万吨,约占全球产量的14%左右,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中国每年欲出口的水果大约有100多万吨,然而真正能出口的只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CNAS-SC21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GAP)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目录 1 总则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缩语和定义 (3) R部分认可程序 (3) R1 认可申请 (3) R2 评审 (4) R3 认可的认证范围 (4) R4 认可决定 (4) R5 认可要求的变更 (5) R6 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要求 (5) R7 认可标识的管理 (5) R8 认可证书 (5) C部分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6) C1 基本要求 (6) C2认证机构人员 (6) C3 认证要求 (8) C4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在认证机构间的转换 (10) G部分业务范围分类 (11) 附录A: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12) 附录B:良好农业规范(GAP) 认证机构适用的认可规范文件清单 (13)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 总则 1.1 本文件对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机构所应遵守的特定要求作了规定,适用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文件及本文件要求: —CNAS-CC02,idt ISO/IEC17065《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或《GLOBALG.A.P综合农业保证通则》(以下简称《ChinaGAP规则》和/或《GLOBALG.A.P通则》) 1.2 本文件R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1)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明;C部分是对《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2)补充要求;G部分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认可业务范围提供了分类方法和指南。 注:本文件的R部分、C部分分别是对CNAS认可规则(R和RC)类、认可准则(CC)类的补充,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 1.3 除本文件的特殊规定或要求,CNAS制定的认可规则和适用于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均适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文件均以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简称ChinaGAP规则) GLOBALG.A.P.综合农业保证通则(简称GLOBALG.A.P.通则) 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019011) GFSI对ISO/IEC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的补充要求

GAP认证实施规则(2007年第22号)

2007年第22号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制度,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促进我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对2006年1月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CNCA-N-004:2006)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予以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编号:CNCA—N—004:2007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 2007-8-发布 2008-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次 1.目的和范围 2.认证依据 3.认证依据使用要求 4.认证申请人 5.认证级别 6.认证方式及要求 7.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8.认证程序 9.认证证书的保持 10.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 11.申诉和投诉 12.认证收费 附件1:术语和定义 附件2:检查人员要求 附件3:认证机构要求 附件4: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附件5: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附件6:认证机构之间证书转换 附件7:检查表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1.2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作物、水产、畜禽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活动。 注:1.本规则所指作物包括大田作物、果蔬、茶叶等植物产品。 2.具体的认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确定公布。未列入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各认证机构应当依据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对该产品的适用性进行技术分析,并将有关技术分析报告和需补充的相关技术规范报国家认监委审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认证依据 GB/T 20014 良好农业规范 系列国家标准 3. 认证依据使用要求: 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分为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作物类、畜禽类和水产类等)和产品模块标准(大田作物、果蔬、茶叶、肉牛、肉羊、生猪、奶牛、家禽、罗非鱼、大黄鱼等)三类。在实施认证时,应将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与产品模块标准结合使用——例如,对生猪的认证应当依据农场基础、畜禽类、生猪

GAP认证相关知识总结看看你还不知道那些

GAP认证相关知识总结看看你还不知道那些 GAP认证即良好的农业规范,在进行GAP认证咨询过程当中,有四大关注点: 1、食品安全: 该标准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起源于HACCP基本原理的应用。 2、环境保护 该标准包括良好农业规范的环境保护方面,是为将农业生产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设计的。 3、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 该标准旨在农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标准,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责任和意识,然而它不能取代于对组织社会责任的进一步审核。 4、动物福利(适宜时): 该标准旨在农牧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动物福利标准。安全、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企业对应四大关注点,是通过GAP认证的关键。 GAP认证即良好农业规范,是应用现代农业知识,科学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GAP体系认证于2002年6月1号起就开始实施,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内容也一直在更新修订。千测与您一起探讨GAP体系认证都经历了那些变化。 GAP的依据是《良好农业规范实施规则》及GB/20014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其中标准共分为三类: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作物、水产、禽畜)及产品模块标准(具体产品类别),在实施认证时将三个标准结合使用。 系列国家标准分列如下: GB/T20014.1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20014.2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3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4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5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6良好农业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7良好农业规范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8良好农业规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9良好农业规范第9部分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10良好农业规范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11良好农业规范第11部分畜禽公路运输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12良好农业规范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征求意见稿) GB/T20014.13良好农业规范第13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GAP认证的现状 1GAP的定义 根据FAO的定义,良好农业规范广义而言,是应用现有的知识来处理农场生产和生产后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从而获得安全而健康的食物和非食用农产品。 2国外GAP认证情况 1997年EUREPGAP由欧洲零售商协会发起,促进GQP发展,并组织零售商、农产品供应商和生产者制定了GAP标准。到2005年11月,已有62个国家和地区超过34586家农产品生产者获得认证。 3我国GAP认证情况

GAP、GMP、GLP、GCP、GSP概念

GAP、GMP 、GLP 、GCP、GSP概念 1.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32号局令颁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药材GAP认证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和社会性都很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加强对中药材GAP 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稳妥、质量第一的原则,做好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注意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办法,保证中药材GAP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2. 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签署的2011年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下称新版GMP)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为确保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的学习和培训,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必要的软、硬件的提升和技术改造,按照新修订申报要求提前申请检查认证。

3. 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遵循本规范。 4. GCP:Good Clinic Practice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1998年3月2日卫生部颁布了《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试行)》(GCP);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对该规范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和 修改,于1999年9月1日以13号局长令正式颁布并实施。 本规范对于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起到保护保障作用,对于申办者、研究者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对于试验过程起到规范作用。 5. GSP:Good Supply Practice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有力地推进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对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

Gap认证的规定

Gap认证的政策规定和等级(红色字体为2级认证。橙色字体为1级认证)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4号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现予以公告。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1.目的和范围 2.认证依据 3.认证依据使用要求 4.认证申请人 5.认证级别 6.认证方式及要求 7.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8.认证程序 9.认证证书的保持 10.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 11.申诉和投诉 12.认证收费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1.2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水产品、花卉等另行规定)。 2. 认证依据 用于认证的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为: 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4 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5 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7 良好农业规范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8 良好农业规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9 良好农业规范第9部分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10 良好农业规范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3. 认证依据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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