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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与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她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与其她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的报告、咨询与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与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与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与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与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与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与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与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与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与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与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与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与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与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与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地段)级以上的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县(市、区)级以上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乡(镇、地段)级责任报告单位应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或采集器的网络直报。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与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与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与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卫生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四章调查

第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与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与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与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

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与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与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与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与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与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与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发布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与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表格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次) 附表: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农药中毒、其他化学中毒、环境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事件、医疗机构内感染、放射卫生事件、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表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填卡说明 填报单位(盖章):填写本报告卡的单位全称 填报日期:填写本报告卡的日期 报告人:填写事件报告人的姓名,如事件由某单位上报,则填写单位 联系电话:事件报告人的联系电话 事件名称:本起事件的名称,一般不宜超过30字,名称一般应包含事件的基本特征,如发生地,事件类型及级别等 信息类别:在作出明确的事件类型前画“〇” 突发事件等级:填写事件的级别,未经过分级的填写“未分级”,非突发事件仅适用于结案报告时填写 确认分级时间:本次报告级别的确认时间 初步诊断及时间:事件的初步诊断及时间 订正诊断及时间:事件的订正诊断及时间 报告地区:至少填写到县区,一般指报告单位所在的县区 发生地区: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如发生地区已超出一个乡镇范围,则填写事件的源发地或最早发生的乡镇(街道),也可直接填写发生场所所在的地区 详细地点:事件发生场所所处的详细地点,越精确越好。 事件发生场所:在作出明确的事件类型前画“〇” 如是医疗机构,其类别:选择相应类别,并选择事件发生的部门。 如是学校,其类别:选择学校类别,如发生学校既有中学,又有小学,则为综合类学校,余类似 事件信息来源:填写报告单位接收到事件信息的途径 事件信息来源详细:填写报告单位接收到事件信息的详细来源,机构需填写机构详细名称,报纸注明报纸名称,刊号、日期、版面;电视注明哪个电视台,几月几日几时哪个节目;互联网注明哪 个URL地址;市民报告需注明来电号码等个人详细联系方式;广播需注明哪个电台、几时 几分哪个节目 事件波及的地域范围:指传染源可能污染的范围 新报告病例数:上次报告后到本次报告前新增的病例数 新报告死亡数:上次报告后到本次报告前新增的死亡数 排除病例数:上次报告后到本次报告前排除的病例数 累计报告病例数:从事件发生始到本次报告前的总病例数 累计报告死亡数:从事件发生始到本次报告前的总死亡数 事件发生时间:指此起事件可能的发生时间或第一例病例发病的时间 接到报告时间:指网络报告人接到此起事件的时间 首例病人发病时间:此起事件中第一例病人的发病时间 末例病人发病时间:此起事件中到本次报告前最后一例病例的发病时间 主要症状体征:填写症状的分类 主要措施与效果:选择采取的措施与效果 附表:填写相关类别的扩展信息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 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 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 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 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 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 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 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镇教育管理组——卫生院一疾控)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 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 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 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 例或者连续3 天内有多 个学生 (3 例以上 )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 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 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査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传染病突发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 传染病突发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规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范学校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休健康与生命安全,害,《学校卫生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1自我保护意识。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2 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3 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 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休师生员工的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加强日常监测,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2 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 . 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3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2防治落实情况。 普及突发、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3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及时掌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4、及时督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握师生的身体状况,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5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报告模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报告模板 一、初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接到事件报告或监测发现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群、环境的基本情况 2、流行病学调查: (1)首发病例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临床及治疗情况、家庭情况、发病后流动情况 (2)病例三间分布:所有病例及疑似病例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人群分布情况及分析 (3)流行因素分析:导致疾病流行的相关因素分析 (4)调查结论:依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提出结论或假设 3、实验室检测及结论:病例及疑似病例采样情况及检测情况和结 果 4、事件性质分析及结论: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 对该起事件给予定性分析 5、事件报告:事件定性后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规定的 报告情况 6、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针 对性的提出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遏制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7、下一步工作建议:根据事件的现状及进展的预估,调整或增加 相关控制措施

二、进程报告 1、病例增减及治疗情况: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数量的改变、以确 诊病例的治疗及转归情况 2、病例三间分布改变描述:病例数的变化导致病例三间分布的改 变情况描述 3、密切接触者情况: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数量改变及医学观察情 况 4、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情况:随事件的发展同步进行的流行病学 调查(时间、地点、人群、三间分布改变) 5、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对已采取的相关控制措施的效果评 价 6、下一步工作建议:依据现阶段事件控制情况做出的对相关控制 措施的调整 三、结案报告: 1、基本情况: 接到事件报告或监测发现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群、环境的基本情况 2、流行病学调查: (1)首发病例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临床及治疗情况、家庭情况、发病后流动情况 (2)病例三间分布:整起事件中所有病例及疑似病例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人群分布情况及分析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培训讲义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相关知识讲义 一、法定传染病分类及病种: 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法定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甲型H1N1流感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传染病的基本特征: 1.概念:传染病是由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的疾病。病原微生物指朊毒体、细菌、真菌、立克次体、病毒等;

寄生虫包括蠕虫和原虫。原虫指疟疾、弓形虫病等;蠕虫指蛔虫、蛲虫、钩虫、绦虫等等。 2.流行病学特征 (1)流行性传染病在人群中的传播蔓延称为流行。按其流行过程的强度和广度分为散发、爆发、流行、大流行。 (2)地方性某些传染病由于中间宿主、地理条件及人群生活习惯等原因,只能在一定地区内发生,有称为地方性传染病,如长江流域的血吸虫病。 (3)季节性某些传染病受气候条件或昆虫媒介的生活习性影响,因而表现为不同的季节性,如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冬春季节,大脑炎则主要发生在蚊虫活跃的夏秋季节。传染病流行过程的基本条件 3.传染源:指病原体已在体内生长繁殖并能将其排出体外的人和动物。 4.传播途径: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后,到达另一个易感者的途径。 人群易感性:对某一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的人称为易感者,易感者在某一特定人群中的比例决定人群的易感性。 三、常见传染病的临床表现 1、水痘 临床上可分为前驱期和出诊期。前驱期可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如低热或中等度发热及头痛、全身不适、乏力、食欲减退、咽痛、咳嗽等,持续1~2天即迅速进入出诊期。出诊特点: (1)皮疹形态:初为红斑疹,数小时后变为红色丘疹,再经数小时

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17972

庄口初中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分工 组长:刘斌校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刘恩副校长具体负责防控的日常工作 成员:李常胜(教务主任)杨瑞学(总务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防控应急程序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各班例行晨检与午检制度。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上级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管理。 ④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政教处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属于重大突发事件,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根据上级指示酌情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①班主任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②政教处负责对全体教师,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做好晨检与午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政教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3.特大突发事件 ①班主任认真填写晨检与午检(晚检)日志,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缺课学生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课原因,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与越级上报。 ②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③总务处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三、应急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 (一)传染病 1、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职业性炭疽/不明原因肺炎:发现≥1 例病例。 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流脑病例、≥10 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者两种传染病各有≥2 例死亡病例。 3、皮肤炭疽或肠炭疽: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 4、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病例,或者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出现≥1 例死亡病例,伤寒(副伤寒)出现≥2 例死亡病例。 5、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病例。 6、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病例,或出现≥1 例死亡病例。 7、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 例流感样病例,或≥5 例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流感样病例死亡。 8、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病例,或者≥1 例死亡病例。 9、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区发生≥5 例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0、血吸虫病: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1、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2、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13、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区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或死亡≥1 人;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或地区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或死亡≥1 人。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或者死亡≥1 人。

(完整版)(完整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医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 因排査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 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査情况。 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 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案例.doc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案例 ——欧洲“毒黄瓜”事件的应对分析一、事件回顾: 欧洲毒黄瓜事件始末 2011年5月初,德国罗伯特·科赫研究所公布了第一例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所致的溶血性尿毒综合症的病例,随后德国东北部数州报告的感染人数迅速增加。5月中旬开始在德国蔓延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疫情仍在继续扩散,死亡病例首度扩散到德国北部以外地区,截至5月31日,死亡人数增至16人,1人在瑞典,其余在德国。感染人数已超过1200人,其中373人为重症患者。此外,包括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在内的多个国家均已报告感染病例欧洲爆发的大肠杆菌疫情截至该年6月,造成9个国家至少1500人患病,其中470人出现肾衰竭症状,至少18人死亡。 为了应对此次危机,德国联邦及地区相关卫生食品防疫部门的代表5月30日在柏林举行了紧急会议。德国卫生部长巴尔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局目前依然无法确定此次疫病的传染源,所以他预计新增病例还将继续上升。 不久,位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欧洲疾病预防管制中心”表示,产自西班牙的黄瓜可能是出血性大肠杆菌的感染源之一。随后,欧洲各国纷纷停止进口并下架西班牙黄瓜。 德国汉堡卫生研究部门已宣布,除在自西班牙进口的黄瓜上发现出血性大肠杆菌之外,是否其他蔬果也带有大肠杆菌病毒,需要进一步追踪确认。因此,德国卫生部门建议民众,生吃黄瓜、西红柿和生菜沙拉,存在很大风险,建议煮熟后食用。 世界卫生组织发表媒体公告,警惕德国出现的大肠杆菌疫情,表示这次疫情的“罪魁祸首”是种此前从未被发现过、“毒性和复制能力都更强的”大肠杆菌病毒,这可以解释为何这次欧洲疫情范围广且危害大、感染速度快“主攻”成年人;并提醒民众,该种致病性大肠杆菌可通过人际、食物、水和接触动物等渠道传播,民众应注意经常洗手,特别是在接触食物前和入厕后。建议民众注意饮食卫生,有症状者及时就医,同时提醒民众不可滥用抗生素和止泻药,以防加重病情。 由于这种病菌对很多抗生素具有耐药性,使用抗生素反而会使病菌产生更大毒性,因此目前没有很好的方法治疗这一病菌感染,但德国部分医院积极正在尝试一种新的治疗方法予以应对。德国海德堡大学等机构的研究人员曾于去年用一种特殊的抗体治疗3名年幼的溶血性尿毒综合征患者获得成功。获知这一消息后,德国汉堡、汉诺威等地的医院已开始对一些重症患者试用这种方法。 通过对涉及进口黄瓜的两家西班牙公司的调查,德国汉堡卫生当局5月31日宣布,实验室的最新化验结果显示,肆虐德国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感染的致病原并非西班牙进口黄瓜。 6月初,德国西北部下萨克森农业部长林德曼表示,在汉堡市郊于尔森区一个有机农场的豆芽等芽苗菜样本中发现大肠杆菌,初步怀疑是疫情源头。经过检测,德国德国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罗伯特·科赫研究所等多家机构表示,他们已确认豆芽等芽苗菜是造成此次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疫情的源头。 最终,尽管西班牙黄瓜“沉冤得雪”,但消费者又陷入了对芽类蔬菜的恐慌。而这轮大肠杆菌疫情暴发之初,德国卫生部门曾怀疑产自西班牙的黄瓜是疫情源头。欧洲多国随即发布对西班牙蔬菜和水果的进口禁令,招致西班牙方面的强烈抗议。西班牙环境大臣里韦罗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竹林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散、蔓延,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为了在事件中及时、准确地采取措施,我校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蒋治(校长) 副组长:潘先照(副校长) 成员:顾金先(办公室主任) 杜俊清(总务主任) 杨艳花(教务主任) 潘元光(政教主任) 龙远朝(校医) 各班班主任 明确蒋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顾金先主任负责事件的报告。 一、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三、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2015年版) 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4.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区、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可调整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指导方案等。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 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 传染病疫情。 (4)负责国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 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并为省级相关系统建设提供技 术支持。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 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 训和工作指导,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 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 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 管理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 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 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4)负责对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 术支持。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 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指导本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网络报告。 (三)卫生监督机构。 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医疗机构。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样本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1.1为提高XX项目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采取紧急措施, 做到有效应对, 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 2.1适用范围: 为XX项目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危害, 最大限度保护客户的人身安全, 特 制定本预案。 2.2发布范围: 工程物业部、营运部。 三、名词解释: 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指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 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 的事件。

四、职责: 4.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 总经办领导副组长: 工程物业部负责人、营运部负责人 组员: 工程物业部、营运部全体员工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总值班经理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4.2相关职责: 4.2.1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 案, 并对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 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4.2.2工程物业部客服组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的培训, 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4.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情况发生期间, 由应急副组长担任现 场总指挥, 负责对工程物业部人员及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 工程物业部所属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2.4安保组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秩序指挥、财产安全的维护。 4.2.5工程部组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4.2.6客服组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户的通知工作。

五、作业内容; 5、规程要点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5.1.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领导下, 工程物业部和营运 部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由各职能组 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 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 的正常运行, 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 制定监测计划, 科 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 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 报告。 5.2 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5.2.1物业部定期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案例信息, 教育培训 值班人员, 加强责任心, 认真巡视检查各种设备。 5.2.2客服组人员在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 要及时将情 况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安保组负责人。 5.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 客服组及时将事故情况上 报应急小组负责人。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动方案: 5.3.1物业部行动方案: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新蒲新区第五十一小学2017年春传染病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次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应急预案。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上级部门领导下,接受卫生院、疾控中心及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工作制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级领导组成,并下设应急处理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汪荣刚 副组长:冯天龙 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专(兼)职人员:邓光伟 主要职责:

①当遇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传染病重大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②组织召开处理传染病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会议,确定临时救援工作组人员。 ③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护、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④督促办公室对应急处理预案的执行实施情况。 ⑤检查督促全校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冯天龙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①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②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的指导与支援。 ③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④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⑤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具体负责现场处理工作。 ⑥协助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组织《现场救护知识》的培训及重点防范应急演练工作。 3、临时现场指挥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散、蔓延,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三、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传染病疫情管理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神底小学 2015.9【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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