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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

广州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
广州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

广州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

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发展社区体育事业,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基本需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是指各级政府在城市街(镇)辖区内投资兴建或通过其它途径筹集资金兴建,主要用于基层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的体育设施及场所。

第三条市体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责任单位是设施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业主单位,按照网格化的工作要求直接管理。区体育行政部门在扶持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同时,应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业主单位签订管理协议。

第四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必须服务于市民群众。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组织、开展文明、健康的群众健身活动。任何组织、单位、个

人都不得利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从事违法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努力争取本级政府不断加大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资助兴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市每年应从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扶持、补贴各区建设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扶持、补贴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和项目要求用于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任何单位、部门都不得扣减或挪为它用。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六条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及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科学制订本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发展计划,区级人民政府将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第七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及布局,应当根据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居民健身需求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需而建,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建设选址应当遵循便民利民、人口集中、周边安全的原则。

第八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实用、科学、美观等要求,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绿化美化、人

文景观等相协调,并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方便残疾人使用。全民健身路径等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验部门认证的器材。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将居民住宅区应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标准等按程序纳入法定规划,与居民住宅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第三章服务管理

第十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项目、内容报所在地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分类登记造册,制作本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名录,包括建成年份、承建单位、维护单位以及设施现状。采取网络化管理手段,每年实施动态监控和数据更新。

第十一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将安全与服务列为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健全安全、服务制度,保证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完好,并配备网格化管理人员,及时巡查发现问题,联系维保单位,保证设施处于正常安全使用状态,有条件的管理单位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器

材使用情况,确保群众健身安全。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督查工作机构及制度,每半年应对区域内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全民健身路径的管理、安全、使用、保养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设计、承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企业、厂家,必须负责售后服务,并在承建的每一设施、设备、器材的明显位置标明该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和负责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与承建单位签订售后维修、巡检等服务承诺协议。

第十三条社区公共休育设施管理单位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应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即损即修、即坏即换。收费项目设施由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解决。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建设、并免费向公众开放的项目设施,根据使用年限等因素,市、区两级政府按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进行维修或重建。公共体育设施在使用年限内,原则上由管理和使用单位出资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根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特点向群众开放,并公示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如因故需暂停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等,应及时向群众公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经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按有关规

定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侵占体育用地,破坏、挪用或拆除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等。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拆除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不得将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确因城乡建设需拆除、改变其功能、用途或举办公益性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租用的,按国务院颁发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并以适当方式向市民公布。

第十六条公民应爱护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自觉遵守设施管理单位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设施的功能、特点、使用要求或现场管理服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科学健身。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七条各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情况,纳入群众体育综合考评内容。对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核实,责令整改,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单位从属关系和人事管辖权限,依据有

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用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补贴建设的农村及市属、区属公园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2008-05-14 | 作者: | 来源:国土资源部 | 【大中小】【打印】【关闭】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施行日期:2 0 05 年11 月l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5 北京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建设部、国上资源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请组织编制<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函》(建办标函[2003]431 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5 年 11 月1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国国土资源部 二00五年九月九日编制说明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1987 ]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 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北京体育大学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我国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并参照其他国家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历史,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 号;邮政编码:100763 )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2005 年8 月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术语 第四章基本项目与面积指标 第一节基本项目

《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1.0目的 使企业的基础设施得到合理配置与优化,从而使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以及不断满足顾客的需求。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施和工作环境等资源的管理。 3.0职责 3.1装备部负责物资、设施配置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和正常生产所需能源和 工作环境; 3.2装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3.3生产部负责现场的设备日常维护。 4.0定义 4.1工作环境:包括基础环境、工作纪律、各种规章制度、职工的劳防用品等; 4.2设施:为维持正常生产所需的生产办公设施,包括厂房、硬件、软件、工作 场所等。 5.0程序 5.1设施管理 5.1.1确定与提供 a)在进行产品实现策划或项目策划时,主管部门应召集各部门代表以多学科 的方法进行工厂、设施和设备布局策划,根据产品过程流程图,考虑最大限度的增值使用场地空间、减少材料移动和搬运,形成《工厂平面布置图》,并确定相关设施设备的需求。 b)装备部应以策划的结果指导设施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 使用,以求以较小的投入,合理的布局,最佳的运作获得最大的效益。 c)如运行过程中各部门发现设施不足,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信息,报总经理 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 5.1.2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应做到5S+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教养加安全),保证提供

合格产品需要的良好工作环境。 5.1.3设施保持 5.1.3.1工作场所相关设施的保持和维护由装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5.1.3.2硬件、软件等维护与保养由使用部门按5.2条款执行。 5.1.3.3支持服务 运输设备:货车,通讯设备:电话、传真; 当发生故障、异常时请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2生产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5.2.1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a装备部主管根据企业制程状况,需要添置新设备时,与有关部门研讨,填写采购申请信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实现; b采购部接采购申请信息后,按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并将设备交相关使用部门; c设备到货后,装备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生产设备履历卡》,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功能、技术性态进行检验: (1)如设备满足请购单及合同要求,由装备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接收。 (2)设备验收后,装备部收齐有关技术资料存档,并移交生产车间投入使用。 技术资料包括: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清单,各种资料,图纸等。5.2.1验收合格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填入《设备管理台帐》 5.2.2设备维护修理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执行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修理、维护为核心的全面设备管理。 5.2.2.1日常检查: 装备部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设备保养计划》,由操作人员每天按该计划中的日常保养项目进行检修,填写《设备点检卡》,由专业维修人员巡视督促。 5.2.2.2定期检查、维护: 由装备部组织设备使用人员按《设备保养计划》中的定期保养项目进行检修与维护,装备部负责督促、检查。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5952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在危险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各社区要加强宣传,以“爱护公共设施为荣、破坏公共设施为耻”加大对社区居民公共设施安全和思想教育,把爱护公共设施作为经常性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设施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

社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现状及思考

社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现状及思考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体育设施与管理 论 文 学生姓名:何庆 学号: 07 院系:体育学院班级:体教1101班

2013年 11月22日 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现状及思考 (姓名何庆班级体教1101 学号 07) [摘要]目前,正在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体育的发展程度及水平,是衡量社会繁荣程度以及人们生活质量高低的标尺之一。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体育是指在人们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内(相当于街道、居委会辖区范围),以辖区的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体,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巩固和发展社区感情为主要目的,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群众体育活动。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是社区体育兴起的前提;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社区体育兴起的内部动力;体育社会化是社区体育兴起的促进因素;与城市经济改革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系是社区体育兴起的组织依托;社区老龄人口增多,其体育需求增长是社区体育兴起的催化剂。 近些年来,居住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同时,闲暇时间和收入的增加使得体育休闲活动成为可能,对于设施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而社区体育设施因其具有便利性、可达性、灵活性而成为居民的首选;作为对客户需求的回应,体育设施成为楼盘的重要卖点,投资比例日益提高、小区会所、网球场、游泳馆等成为高档社区的标志;党和政府也把全民健身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我国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应当注重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积极为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身体锻炼场所”。 近些年,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设施还十分落后,新建的社区在规划设计上还存在种种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和发展居住社区体育设施,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体育设施存在的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设社区体育设施设想的一些建议,为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XX县关于社区体育设施的调研报告

XX县关于社区体育设施的调研报告 社区体育设施的调查报告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县经济建设日益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广大群众对精神生活的要求随之提高。为了满足居民对于体育运动的需求,体育局通过对上积极争取,目前在各个乡镇和茅坪城区陆陆续续,或多或少地安装了各种式样的体育设施,这既丰富了人民的业余生活,又增加了人民的身体素质。 然而,体育设施分布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随之产生的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器械坏了是否有人修理;由于器械老化而产生了意外事故,这该由谁来负责等。本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因此,我们确定了以调查茅坪城区社区体育设施为课题,力争减少社区居民的伤害事故,并为居民建立一个优美、舒适、安全的健身场所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我们感觉到了研究此项课题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对于此项课题的研究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实践能力,也可以使更多人乐于其中。 二、研究过程 目前茅坪城区已建成了7个健身点,其中7套全民健身路径,总投资数万。体育设施在社区内的分布状况也有所不足。总体来看,滨湖社区的体育设施分布比较协调,3个居民小区有体育设施。但在桔颂小区体育设施没有,这显然给

其它地方的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又有谁会千里迢迢跑去健身呢? 1、您是否知道小区体育设施的种类?是(57%)否(43%) 2、您是否经常锻炼身体?是(57%)否(43%) 3、您一般何时锻炼?时间为多长?早上 1 小时左右 4、您是否能正确使用体育设施?是(93%)否(7%) 5、您是否曾因锻炼不当造成受伤?是(7%)否(93%) 6、您所在的小区体育设施是否完好?是(71%)否(29%) 7、您是否认为应新增一些体育设施?是(86%)否(14%) 8、您认为用这些设施锻炼后是否有效果?是(86%)否(14%) 由此可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为数不少,而且大多认为能正确使用体育设施,锻炼效果也不错;但小区体育设施完好程度和更新不够理想。那么,我社区现有的体育设施现状到底如何呢?为此,我们先后茅坪小区等几处体育设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_副本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总则 1. 1为落实市、区体育事业规划,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保证体育设施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特订《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下称指引))o 1. 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宝安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功能定位、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和建设内容等。 1. 3本指引适用于由宝安区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是编制和评审体育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 4体育设施建设应处理好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需求,考虑未来发展,理念适度超前。 1. 5体育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次规划,分 期建设”方法,合理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一定余地。 1. 6体育设施项目规划方案宜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设过程应公开、透明。

1. 7体育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等原则,设计中应考虑注重生态、环保、节能和场馆可转换性等因素,鼓励采用绿色技术、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1. 8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1 分区级、 2功能定位 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因素和常住人口规模将体育设施 街道级(居住地区)、社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 级4个等级。 2. 2区级体育设施应依据深圳市统一规划的要求,以建设服务群众体育的综合场馆为主,适当考虑竞技体育功能。 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不考虑竞技功能,个别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和区位重要的街道(下称中心街道,如龙华新城和沙井组团中心等)可设置具备一定竞技功能的综合场馆。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合大众参与的特色运动项目(如武术、水上运动、沙滩排球和航模等)。 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只考虑本区域居民日常 体育锻炼需要。 3选址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规2017

附件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2017年12月8日发布 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1. 基本规定 (1) 2. 城市公共体育场用地控制指标 (3) 3. 城市公共体育馆用地控制指标 (4) 4. 城市公共游泳馆用地控制指标 (5) 附加说明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名单 (7) 附件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 (8)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公共体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本指标。 1基本规定 1.1本指标适用于城市中独立占地的新建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2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节约优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现状布局,科学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1.3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宜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与已有的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等统筹布局,并可作为城市应急避险场所使用。 1.4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照体现本指标所确定的用地规模进行规模核定,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规模核定情况专篇进行情况说明。 1.5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土地供应阶段,在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中,应依据本指标明确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控制要求。 1.6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用地指标规模。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本指标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 1.7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一)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 (二)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形体。 (三)多个公共体育场馆集中建设时,应综合利用配套场地及设施用地、绿化用地与交通用地等,提供绿色共享空间。 (四)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应在满足服务功能、公共安全和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五)分期建设多个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共8页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加强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群众体育开展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是城市规划中配套设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改建、扩建社区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指标内容包括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运动场馆、场地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缓冲用地和通道等建设用地。 第五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必须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体育设施建设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以及农业用地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 第六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七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及社区的人口规模、社会经济、气候、民族和传统习俗等特点,并考虑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合理确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 第八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纳人城市规划,贯彻统一规划、合 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宜根据群众需求,适度增加城市社 风体育项目,并应更加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 第十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设置在适宜的公共绿地中,同时应合理 利用已有的学校体育设施和城市公共体育设施。 第十一条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中,应鼓励合理利用各种土地资源,并与其他社区配套设施统筹考虑。 第三章术语 第十二条城市社区:一般指街道办事处辖区或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 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也可以是城市规划中确定的有一定数量城市居民聚居的区域。 第十三条城市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健身活动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 第十四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为开展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在社区内 规划建设的运动场地、场馆和配套建筑。

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7)

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7) 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七) 1、目的 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 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

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

龙岗区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

龙岗区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 开放管理办法 (2019年7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保障广大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公共文体服务的提档升级,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广东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及社区自筹资金等渠道建设的(含社会捐赠建设且已移交政府使用的)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包括:向公众开放的社区级小型公益性室外健身路径、儿童乐园、乒乓球台、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公益性健身器材及场地,不含各类学校、住宅小区或企业厂区等单位或组织内自建的相关体育设施。 利用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且已捐赠给学校、住宅小区或企业厂区等单位或组织的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受赠主体为其管理责任主体。 第三条提升我区室外健身器材达标率。新建的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应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以及其他关于全民健身

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章开放要求 第四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应当设立全区统一的“工程标志”、“器材功能”、“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科学健身宣传”等统一规格的标示标牌,模板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设计。 第五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常年向广大居民开放,开放时段要科学、合理,开放时长不得少于国家、省、市现行规定要求,并向社会公示设施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等。 第六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应制订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使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体育设施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的特殊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 第七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应制订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第八条提倡科学健身、文明健身,任何主体不得利用各类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从事封建迷信和非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九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推进我区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全区社区室外公共体

万科物业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程序介绍

1.目的 规范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保持设备、设施良好状态,确保公司所管辖区域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辖区域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工作。 3.定义 本文对公共设备、设施的分类是: (1)、供配电系统:发电机、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功率因数补偿柜、高(低)压电缆、动力配电柜(箱)、照明配电箱、控制柜(箱)、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室外照明、动力及照明线路等。 (2)、给排水系统:水箱、水池、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隔油池、供水管网、排污管网、供水泵、潜(污)水泵、各种阀门、水龙头、变频恒压供水设备等。 (3)、消防系统:烟雾、温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消防控制主机、联动控制柜、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消火栓管网、喷淋管网、防排烟系统、气体(泡沫)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电源设备、消防电气控制柜(箱)等。 (4)、电梯系统 (5)、通风、空调系统:冷水机组、空调泵类、冷却塔、新风机、风柜、吊柜、风机盘管、空调管网、各种阀门、自控箱、其它类空调、送风机、排风机等。 (6)、电讯系统:内部电话线路、对讲系统、背景音乐(紧急广播)系统、公用天线及卫星电视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视听音响系统等。(7)、安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周界防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8)、楼宇智能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如:智能控制电脑主机、网络控制器、控制器、各种控制模块、控制箱、各种电动阀门、温度感应器、水流量(水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光缆耦合器等。 (9)、其它设备及维修工具:升降台、影音及舞台灯光系统、煤气管道及开关;剪草机等绿化设备;洗地机、抛光机、吸尘器等清洁设备;保安器材及工具;电焊机、切割机、钻床、砂轮机、台虎钳、电锤、手枪钻、丝锥、板牙等维修工具。 (10)、公共设施:房屋建筑本体、楼内设施、红线内物业设施(包括周边服务用配套设施)、防雷接地系统,如:自行车棚(房)、内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地)面、门、窗、吊顶、天花板、道路、连廊、建筑小品、泳池及设施等。 (11)、汽美中心设备:洗车机、空压机、高温冲洗机、高压冲洗机、真空抽油机、吸尘吸水机、举升机等 4.职责和权限 4.1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管理处和汽美中心的公共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公共设备、设施保养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巡查,审批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负责协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4.2 管理处经理负责公共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抽查。 4.3 设备主管或主办负责公共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组织、安排、实施和检查,建立设备台帐,解决技术难题、草拟技术改造方案。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100222-体育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征求意见稿)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施行日期:2009年月日 编制说明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体育馆)》是根据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全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地址:北京XXXXX号,邮政编码:000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XXX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7 第三章建设用地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公共体育馆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指标。 本条说明了本指标的目的和依据。 首先,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公共体育馆的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外,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发展体育事业,公共体育馆用地和建设应当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本指标规定了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保障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维护小区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居住小区。 第三条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和市政公用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总建筑面积,下同)开发完成5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 第四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符合规定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第二章权属界定与管理 第六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第七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成本适宜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除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外,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登记,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第八条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第九条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地下车库、地下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十条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具体内容、指标等一般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城乡规划部门提供规划条件时应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对于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和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对每期工程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名称、功能、位置、权属、指标等进一步核定。同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注明与住宅同期进行验收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工程达到下列要求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申请竣工综合验收: (一)按照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经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合格。(二)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及其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且未通过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体育场地及设施

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现状与思考 (姓名:袁猛班级:体教1102 学号:80) [摘要]目前,城市社区的体育设施存在着种类少、规模小,配置不合理等主要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专项规划,提高新老小区的体育设施水平,促进社区的群众体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 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现状;思考 城市社区建设从提出到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到逐渐成为城市转型合的基础性工程,不到十年时间。在这很短的时间里,全国各地先后对城市社区建式、管理体制和模式等等方面都做出了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社区的现状要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 社区建设和管理主体的素质问题 当前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区建设和管理格局是以政府为主导,社区单位、组织和群众支持、参与为总体格局的。政府、街道及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是社区建设的主导主体,他们承担着大量实际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支队伍整体素质问题突出,主主要表现在: 1.1 主导主体思想观念陈旧.尽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迅猛发展,城市功能大大增加,社区建设基层组织中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却还停留在过去那种纯粹“行政执行式”领导的惯性思维中,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部门领导于部,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下传统的管理方式,许多事情习惯于老套套,因而这种“计划、统一、权威”的思想观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发展。 1.2 当前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缺少年富力强、文化层次高、懂得现代社区管理、熟悉市场经

济条件下基层政权运作与广大居民之间互动规律的干部。 1.3 对社区建设理解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社区建设理论的相对滞后,也由于人们对相关社区及其建设理论认识不够、准备不足,还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不重视社区调查研究,不少基层干部对社区建设的理解、认识及活动开展等力面存在误解。 2 社区参与问题 社区参与是社区成员自觉自愿参加社区各种活动或事物的过程,是社区建设至关重要的内在动力,关系到社区力量的整合,关系到社区处没的成败。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情况是社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还相当低,社区单位和居民参与意识缺乏,不少地方居民从不参与社区活动。分析其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社会流动的加剧和私人领域的隔离化趋势,都给社区建设带来严峻挑战。二是现代性意识所倡导的人的个性释放和社区中强势群体所具有的强烈的外向性特点,与城市社区建设强调的社区的内在发展相冲突。这些都使以居住地为划分原则的街区社区与传统社区大相径庭,客观上也不利于社区意识、观念的确立,社区归属感、认同感更是难以形成。 3 社区类型单一,社区组织力量薄弱 社区类型单一,指在当前社区建设中,政府等行政组织占核心部分,社区内除了居委会这种政治性强的社区组织外,几乎没有形成其他成熟的社会组织。尽管法律规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但事实上还存在着许多“非自治”特征和问题:一是任务过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析报告(精)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调研报告 河南分行机构业务部 2009年1-9月全国水利、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体上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投资完成总量较多,各个分类行业的投资增幅在全国各类行业投资增幅中也属于快速发展行列。统计数据显示:1-9月全国水利、环境、公共设施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共12037.2亿元,同比增长51%,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的9.04%,增幅同比提高了17.9个百分点。其中,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达到了9871.9亿元,同比增长49.2%,在水利、环境、公共设施业中的比重最大,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6.3个百分点;水利管理业的投资为1363.2亿元,同比增长59.6%,增幅同比提高了28.4个百分点;环境管理业的投资为802.2亿元,同比增长60.4%,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1.4个百分点。 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主要内容 按照国民经济分类标准,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对应79、80和81大类,均属于第N门类。其中,水利管理业(79大类主要包括对河流、湖泊、行蓄洪区及沿海的防洪、防涝设施的管理、水库管理、调水、引水管理和其他水利管理等;环境管理业(80大类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江河湖泊、水库、地表地下的水污染治理和对制造、维护、医疗等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治理;公共 设施管理业(81大类主要包括对城市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灯、道路、桥梁、隧道、广场、涵洞、防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抢险、紧急处理、管理等活动、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活动、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城市公园管理。 二、行业情况 由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包括内容繁多,本次调研仅对调水、引水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内容进行调研。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合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合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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