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注:1、年龄计算时间: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4、“本岗位暂时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指的是具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者成功应聘并被聘用,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享受初级职称的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时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如果应聘者愿意“高职低聘”,可以报考该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具备的专业技术职称高于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低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