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够高效、有序的展开抢救工作,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难人员,特制订本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厂于2005年2月建成,厂区占地面积31995平方米,总资产100万美元元,现有职工270人,主要从事休闲远动器材的生产,年营业额8000万人民币,主要为欧美企业提供产品。
二、危险源数量分布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1、危险源:根据本厂生产的休闲远动器材的品种数量,危险性及可能引起的事故后果,和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界定的标准,确定本厂的生产车间构成重大危险源。
2、危险目标的确定:
我厂重点区域为制管组吊机作业、现场施工用电、焊接作业、危险化学瓶使用和存储,这些都是我们严格防范的危险目标。
3、危险性评估:
(1)吊机作业中可能会有部件高处坠落物体的打击。容易给下面操作的人员身体的伤害。
(2)保护焊气在常温下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无良好的通风条件。
(3)仓库照明等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规定。
(4)焊接时为监护,焊渣溅落引起易燃物品,引起明火。
(5)厨房内部卫生,饮具不干净,有腐烂变质的食品。
(6)非电工操作,开关箱无露电保护器,电缆过路无保护措施。
(7)化学品的使用,易发生腐蚀或烧伤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本厂成立EHS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专职安全员、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组长:潘富连
副组长:龚书兵
成员:詹杰、李进国、张斌、巨本、秦开东、黎治中、孙永春、李春田、祝静文、李小平、童志东、办公室人员。
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为总指挥,负责本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厂长不在企业时,由主管安全人事部主管龚书兵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设在厂部办公室。
2、指挥机构职责:
(1)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
(2)负责制定方案。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保证灾情发生后,自救迅速、准确、及时制止灾情的蔓延和扩大。
(4)向上级汇报情况,必要时向消防部门请求救援。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迅速组织恢复生产。
3、人员分工
组长:组织指挥全厂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生产安全员: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对外联系工作。
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车间人员进行治安保卫、灭火、疏散和抢救伤员工作。
四、救援队伍。
根据实际需要,本厂建立了义务消防队,由20名人员(见安全
生产委员会)组成,并进行明确分工。
(1)抢救组:做好救灾抢险的准备工作,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解救受灾人员,保护主要设备、设施,控制灾情,做好事故扩大的抢险准备。
(2)后勤组: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供应,为抢险救灾人员和受灾人员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和保护用品。
(3)联络组:传达指挥部有关意见,负责各组之间联系,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4)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的保卫警戒工作,疏散危险区域的无关人员。
(5)医护组: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护理,疏送危重伤员去医院抢救。
根据应急预案内容,按照就近方便迅速、有效的原则,依据应急救援区域划分规定,本厂与区医院、派出所及消防队确定了联系方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警,通讯联络。
1、报警:发生重大事故需采取紧急措施时,指挥部决定厂内用警铃发出报警信号,每次长铃10分钟以上。
2、通讯联络:电话设在办公室,24小时随时与内外部进行联系,与区医院的联系电话是:0579-********。火警电话:119。
六、事故处理。
本厂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和处理程序如下:
1、处置方案
(1)本方案是指生产中,发生的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采取的处置方案。
(2)处置方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3)生产车间由安全员负责,如发现重大事故问题,立即向厂
领导汇报,并由厂部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4)由厂长指挥,组织营救受害人和集体财产,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受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5)迅速控制危险源,如切断电源,切断气源,保护现场。
(6)必要时组织人员撤离。
(7)协助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制定改正措施。
2、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如下处理程序,做到危临不乱。
第一步:迅速切断危害源,即电源或气源。
第二步:按动警铃。
第三步:电话报警。
第四步:抢救伤员。
第五步:抢救设备。
第六步:联系外援。
第七步:上报联系。
第八步;人员疏散。
第九步:治安保卫。
第十步:调查整改。
七、紧急安全疏散
在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与事故点至少保持50米以外的距离,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友邻单位的人员和居民安全时,厂指挥部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这些人员和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八、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厂内抢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
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指挥部责令专人进行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九、经费保障
演习相关费用由人事部申报,财务部负责支出和存档。
十、训练演习
着重加强救援队伍的培训,厂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一旦发生事故做到指挥部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和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