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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事项的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事项的审批

2、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924845

6、投诉电话:8692483

7、86921930

7、网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20号)第三十条

三、补充申请的条件和范围

1、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是指改变、增加或取消原《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及附件载明

的事项和内容而提出的注册申请。

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增加中药制剂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制剂的适应症。

(2)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3)变更或增加制剂规格。

(4)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5)改变制剂配制工艺。

(6)修改制剂注册标准或试行标准转正。

(7)替代或减去制剂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8)变更或增加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9)变更制剂的有效期。

(10)修订制剂说明书。

(11)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2)变更制剂配制场地。

(13)其他。

3、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1)变更制剂包装标签式样。

(2)变更或增加制剂的包装规格。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申请材料(需经专家初审),窗口对申报材料形式要件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已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考察、按申请事项的要求抽取连续3批检验用样品,同时通知成都市药品检验所进行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技术复核;待待检验报告书出具后符合规定的,市局将签注审查同意意见、考察报告及申报资料一式2份报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属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10日内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审批意见通知书》,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清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五、申报资料项目及其说明

1、企业应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药品注册处“相关文件”栏目下载《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表》并逐项填写,并按申请事项上交经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初审的资料。(一式两份)(同时交全套资料的电子版)。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修订的制剂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制剂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原注册申请相

关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7、临床试验资料:

要求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要求,在临床试验前后分别提交所需项目资料。不要求进行临床试验的,可提供有关的临床试验文献。

六、申报资料项目表

注:1、+ 指必须报送的资料。

2、-指可以无需提供的资料。

3、±根据申报品种的具体情况要求或不要求。

4、# 见“四、注册事项说明及有关要求”

5、*1 可以提供试验资料或文献资料。

6、*2 如有修改的应当提供。

7、*3 仅提供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试行标准转正见“四、注册事项说明及有关要求”。

8、*4有关毒性药材、处于濒危状态药材的证明文件,或者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替代、减去的文件证明。

9、*5 仅提供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制剂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10、*6仅提供制剂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和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11、*7 提供有关管理机构同意更名的文件复印件,更名前与更名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制剂权属证明文件。

12、*8 提供有关管理机构同意医疗机构变更配制地地址的证明文件。

13、*9 仅提供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七、注册事项说明及有关要求

1、注册事项1:增加中药制剂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制剂的适应症。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试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增加中药新的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当提供药理毒理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经批准后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按中药新药要求;

(2)增加中药新的功能主治,用药周期和服用剂量均不变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并须进行至少100对临床试验;

(3)增加已有国内同品种使用的功能主治或者适应症者,须进行至少60对临床试验。

2、注册事项2: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应当提供支持该项改变的安全性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必要时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中药制剂应当针对主要病证,进行至少60对临床试验。

3、注册事项3:变更或增加制剂规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申请的规格应当符合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

(2)所申请的规格应当根据药品用法用量合理确定,一般不得小于单次最小用量,或者大于单次最大用量。

(3)如果同时改变用法用量或者适用人群,应当同时按照注册事项2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必要时进行临床试验。

4、注册事项4: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是指经过批准的处方中所使用的所有辅料。

5、注册事项5: 改变制剂配制工艺。其配制工艺的改变不应导致药用物质基础的改变。中药如有改变药用物质基础的,应当提供药学、药理毒理等方面的对比试验研究资料,并应当根据药品的特点,进行不同目的的临床试验,病例数一般不少于60对。

6、注册事项6:修改制剂注册标准或试行标准转正。修改制剂注册标准应当提供修订的理由及依据,修订项目的方法学试验资料。

试行标准转正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转正的制剂标准及修订说明

(2)原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审批结论要求做的工作及有关情况说明,涉及标准修订项目的,应当提供方法学试验资料。

(3)配制总批次及部分批次的全检数据,监督抽样的品种药检所检验报告复印件。

(4)制剂稳定性情况及有效期的确定。

7、注册事项7:替代或减去制剂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是指申请人自行要求进行替代或减去药材的申请,不包括国家规定进行统一替代或减去药材的情形。

(1)申请使用已获批准的中药材代用品替代中药成方制剂中相应药材。应当提供新的制备工艺、药品标准和稳定性等药学研究资料,可以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试验资料。

(2)申请使用已被法定标准收载的中药材进行替代,如果被替代的药材在处方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应当提供新的制备工艺、药品标准和稳定性等药学研究资料,必要时提供药理、毒理和临床试验资料。其替代药材若为毒性药材,则还应当提供考察药品安全性的资料,包括毒理对比试验资料,必要时提供药效学试验资料,并进行临床试验。如果被替代的药材在处方中处于主要地位的,除提供上述药学研究资料外,还应当进行药效、毒理的对比试验及相关制剂的临床等效性研究。

(3)申请减去毒性药材的,应当提供新的制备工艺、制剂标准和稳定性等药学研究资料、药

理实验资料,并进行临床试验。

(4)药学、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的要求如下:

药学方面:①生产工艺:药材替代或减去后药品的生产工艺应当与原工艺保持一致。②制剂标准:应当针对替代药材建立专属性鉴别和含量测定。不能建立专属性鉴别或含量测定的,应提供研究资料。③稳定性试验:替代药材可能影响药品的稳定性时,应进行稳定性试验。

药理、毒理学方面:药材替代后,应当与原制剂针对主要病症进行主要药效学和急性毒性的比较研究。减去毒性药材后,应当与原制剂针对主要病症进行主要药效学的比较研究。

临床试验方面:应当针对主要病证,进行100对随机对照试验,以评价二者的等效性。

8、注册事项9:变更制剂的有效期。是指延长或缩短制剂的有效期,应当提供相应的理由及稳定性试验资料。

9、注册事项10:修订制剂说明书。是指根据国家药品标准的统一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项要求,对药品说明书的某些项目进行修改,如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除有专门规定或要求外,不包括修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规格等项目。

10、注册事项11: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是指医疗机构经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称以后,申请将其已注册制剂的医疗机构名称作相应变更。

11、注册事项12:变更制剂配制场地。包括原址改建或异地新建。

12、注册事项14:制剂包装标签备案,是指医疗机构,依据批准的质量标准及说明书批准的内容,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24号)的有关规定,对设计的制剂包装标签式样进行备案。

13、注册事项15:变更或增加制剂的包装规格,是指除注册批件标明的规格外,制剂增加或变更包装规格的应向市州局备案。制剂的包装规格应当经济、方便,有使用疗程的制剂,其包装规格一般应当根据该制剂使用疗程确定。

14、注册事项3、4、5、6、7、8应当对3个批号的制剂产品进行注册检验;注册事项12,应当对每个剂型的1个品种3个批号的制剂产品进行注册检验。

15、其他:申报资料按相关申请事项提供。

说明: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补充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制剂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制剂质量

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

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13.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监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本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按照《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工商局的商标管理、原市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以及市科技局的专利管理职能整合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机改完成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服务工作,把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于2019年10月制定出台《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成知发〔2019〕9号),同时,继续执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相关规定,保持我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于今年3月到期,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等要求,及时制订出台新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以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功能,提升我市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生态圈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开展课题调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了来自相关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共四大类、二十条支持政策。 二、主要特点 (一)资助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调整,从单一的专利资助政策扩展至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支持政策。 (二)鼓励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加大力度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体系或其它途径获得授权(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和商标;大力支持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国际互认互保以及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国际注册。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在兼顾知识产权数量的基础上奖优奖强,鼓励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营质量。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增加了对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七年开始给予资助;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商标权利人,对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35个)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马王堆食品药品监管所 长沙市望城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株洲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株洲县河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韶山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衡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衡阳市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蒸水街道监管所 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洞口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岳阳市岳阳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长仑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益阳市赫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郴州市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桂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黄沙坪监督管理所 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永州市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城区分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溆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娄底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娄底市娄星区花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吉首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稽查总队) 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50名) 符中华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财务(综合)处处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报表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3年统计年报报表制度(地市局部分) XX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8日 说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反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情况,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发挥统计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XX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X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食品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 三、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本情况统计 (二)食品监督管理情况统计 1、食品许可情况统计 (1)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统计 (2)食品生产许可情况统计 (3)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情况统计 (4)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统计 2、食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 (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统计 (2)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情况统计 (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情况统计 1、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统计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统计 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统计 (1)经营企业监督管理 (2)广告监督管理 (3)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处情况统计 4、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 5、特殊药品监督管理 6、药品行政保护情况 7、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8、执业药师情况 四、报表的报送方式: (一)填报单位为XX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处室的报表,直接上报XX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信息口。 (二)填报单位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地市及地市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表,由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XX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试题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 摊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办公场所、晒场除外)不满300平方米,白酒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不作规定。 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专营或兼营食品,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现场制作加工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加工和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是指应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要求上门提供宴席加工服务活动的队伍或个人。 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平台,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备案或登记信息上传到平台。鼓励、支持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进行监管。 第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者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其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监管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六条 鼓励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公布餐厨垃圾流向等信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某分局主要职责 某某分局作为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等事项的现场检查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店日常监管及监督抽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药品科职责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

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保化科职责 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样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食品药品考试 带答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12、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A、可以继续销售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附件4 上海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指南(2008版) 引言:为提高本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小型饭店(面积≤150M2)、快餐店、小吃店、酒吧、咖啡馆、茶室、饮品店等餐饮单位使用。 一、卫生许可管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按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或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到期前30天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续。《上海市临时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要继续经营的,应重新申请。 ●按照卫生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方式加工供应食品,不得擅自超越。(如擅自供应熟食卤味、外送盒饭、小吃店经营饭菜等)。 ●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建、扩建经营场所,如擅自变动厨房加工布局或流程、增加或减少加工场所的面积、改变加工场所的用途等。 二、人员卫生管理。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进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健康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前二周须重新体检。 ●健康体检需到指定体检机构,可通过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网查询全市体检机构和体检结果,也可核实健康证的真伪。

●患有痢疾、活动性肺结核、伤寒、肝炎、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餐饮岗位。 ●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还需戴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带外露饰物。 ●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和擤鼻子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 ●在加工熟食卤味、切配水果、制作果汁等直接入口食品操作前洗手后还应进行消毒。 ●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公示牌悬挂或摆放店堂醒目处,并注意日常维护,保持清洁,不破损不丢失。 三、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内不饲养动物。 ●墙壁、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脱落、起壳现象,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墙裙瓷砖无缺损,门窗保持清洁。 ●地面平整,无明显积水、油污及污垢,地砖无缺损,排水沟及时清理,保持通畅。 ●加工场所内无老鼠、苍蝇、蟑螂等虫害孳生迹象。 ●垃圾桶加盖,并保持外观清洁,垃圾每天进行清理。 ●不饲养猫、狗、活禽等动物。 ●餐桌、菜单、调料瓶、筷筒等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设施设备卫生。食品加工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并保证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2015-10-01实施】 核心提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发布日期】2015-08-31 【生效日期】2015-10-01 【效力】 【备注】相关链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版)与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版)对比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药总局2015版)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10版)对比(食品伙伴网整理)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5年8月31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生产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作者:杜玲日期: 2011-04-22 09:32:33 来源:人事处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和局领导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统计、保密、机要、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对外交流与接待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系统公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以及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等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重要工作的协调。 3.研究制定全局系统年度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分解下达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办和监督检查。 4.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公众网局长信箱管理工作。 5.负责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承担系统大事记编纂工作。 6.组织、指导全系统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协调本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指导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负责编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 8.组织、指导并牵头承担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9.组织、指导并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0. 组织、指导、协调并承担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文件控制(标准4.2.3)、记录控制(标准4.2.4)、质量目标(标准5.4.1)、内部沟通(标准5.5.3)、管理评审(标准5.6)、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准7.5.3)、数据分析(标准8.4)等工作。 11.负责“金信工程”成都工商网站系统(工商门户网站及工商业务网站)、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市工商局信息公开专栏站点、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中市工商局站点等四个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收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人总结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人总结 X X X 20XX年XX月XX日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个人总结 20XX年 X月,我由于工作变动调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成为食品监督所光荣的一员。在这近半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在分管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首先,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以及本局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提高自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集体与党保持一致;其次,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积极参加和配合,关心集体荣誉,维护单位形象,同在一个局,共爱一个家,使自己尽快融入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大家庭中来。 二、重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食、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一法两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准确运用到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执法先要懂法,只有认真地学好法律法规,才能扎实地开展工作,才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领域,我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监督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已。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局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监管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

(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印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发[2010]3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制度改革,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服从发展工作大局,以科学规划、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求真务实为目标,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立审批与服务、监管并重,审批与责任挂钩的新的工作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局机关各科室的共同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更加规范、办理程序更加简洁、办理速度更加快捷;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向本局机关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承担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向中心窗口全面授权到位,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实现中心窗口受理、审查、决定“一站式”服务。 - 1 -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初审转报省局),进行一次集中再清理,明确本局承担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法定时限、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对本局承担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结的要求,对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办理流程再造,形成窗口受理、窗口审查(含组织现场检查、技术评审)、窗口审批办结的工作流程。 (三)实现行政许可“两集中”。按照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的要求,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将我局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归并,单独设置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市局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集中办理和送达工作;管理市政府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行政审批受理及审批网络系统,承担行政审批资料管理及档案库建设;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组织本级各项认证事项的形式审查和现场检查;按规定上报和公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公示认证检查情况,制发行政许可证书批件;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行政审批科的行政审批职能,同时向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本局窗口集中,本局机关科室不再承担任何行政审批职能。 - 2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姓名队室得分 一、是非题:(16分) 1.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 强制性标准。(√)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实施免检制度。(X )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 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任何食品检验机构均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X ) 4.食品标签上要求注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但不用在标 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X ) 5.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允许涉及 疾病预防、治疗功能。(X ) 6.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8.回收食品只要能保证微生物合格和各项指标合格可以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 产。(X ) 二、名词解释:(12分) 1.食品安全: 2.食品相关产品: 3.食物中毒: 4.食品安全事故:

三、填空题:(45分) 1.《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09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有相应的、、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洗涤以及处理、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国家食品制度中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和情况。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 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化脓性或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6.食品检验实行与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负责。 7.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处 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 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9.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习报告

我实习的单位是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单位是地区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经过这次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督员,我从中学到许多关于药品监察稽查的知识,同时在其他各领域的知识面也得以扩展,包括为人处事,专业学识,为自己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受益匪浅。 作为初次到社会上去工作的学生来说,对社会的了解以及对工作单位各方面情况的了解都是甚少陌生的。一开始我对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工作中的相关注意事项等都不是很了解,于是我便阅读实习单位下发给我们的员工手册,向小组里的员工同事请教了解工作的相关事项,通过他们的帮助,我对局里的情况及工作程序等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在实习之前,王主任是带我的队长,也是我的老师,并对我进行了,实习前教育理论培训,熟悉工作程序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之后,我是被安排在监察稽查大队,主管药品监察这一块,进入大队的第一印象就是大队的工作很繁忙,这与我印象中公务员是一个很清闲的职位大相径庭。“三人行,必有我师”,进入大队后,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老师,他们无论在生活上,工作上都有着丰富的经验,独到的见解,这些都是我要学习的东西。特别是他们在工作上的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感受颇深。 一个多月的实习学习很快就结束了,作为一名刚刚进入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的新人,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既得到了领导的殷切关心,又得以和市场科的诸位同事亲历了药品监察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实在是获益良多,在此基于近段时间的工作情况作一总结。 (1)作为一项药品经营的强制认证项目,它所涉及的对象主要分为零售(细分为单体零售药店,连锁零售药店)及药品批发企业,二者所适用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个人觉得,针对不同的经营类型,检查工作中对条款的适用严格程度应有所不同,这并非对条款的肆意篡改,而是在实际中修正条款的执行,使其更加契合现状。发挥出应有的效能。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及有关事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及有关事项作者:日期: 2009-02-27 15:37:11 来源:办公室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依据及有关事项 注:按有关法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名称核准或驳回决定。 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人填写核名申请书并提交核名有关文件

2、受理并审核:受理经办人进行审核提供《查重报告》1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决定;无《查重报告》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决定 3、核准或驳回: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二、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注:按有关法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以登记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在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证照。不予以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 工作流程 1、申请人提交: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有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2、受理:受理经办人进行初审,发《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在4个工作日内移交审核 3、审核:审核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于8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决定 4、发照: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号码编排和证照打印;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年度检验工作流程 1、申请人提交: (1)年检报告书;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事项的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事项的审批 2、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924845 6、投诉电话:8692483 7、86921930 7、网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20号)第三十条 三、补充申请的条件和范围 1、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是指改变、增加或取消原《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及附件载明 的事项和内容而提出的注册申请。 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增加中药制剂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制剂的适应症。 (2)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3)变更或增加制剂规格。 (4)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5)改变制剂配制工艺。 (6)修改制剂注册标准或试行标准转正。 (7)替代或减去制剂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8)变更或增加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9)变更制剂的有效期。

(10)修订制剂说明书。 (11)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2)变更制剂配制场地。 (13)其他。 3、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1)变更制剂包装标签式样。 (2)变更或增加制剂的包装规格。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申请材料(需经专家初审),窗口对申报材料形式要件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已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考察、按申请事项的要求抽取连续3批检验用样品,同时通知成都市药品检验所进行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技术复核;待待检验报告书出具后符合规定的,市局将签注审查同意意见、考察报告及申报资料一式2份报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属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10日内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审批意见通知书》,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清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五、申报资料项目及其说明 1、企业应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728941.html,)药品注册处“相关文件”栏目下载《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表》并逐项填写,并按申请事项上交经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初审的资料。(一式两份)(同时交全套资料的电子版)。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修订的制剂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制剂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原注册申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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