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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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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仲裁:

概念:临时仲裁是指不由任何已设立的仲裁机构进行程序管理,而是由当事人双方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他们选定的仲裁员,根据他们自己设计或选定的仲裁规则,仲裁员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商事仲裁。

临时仲裁的特点:

①程序灵活,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其他仲裁形式无法比拟的。

②如果争议双方合作,加上灵活的程序,能够提高仲裁效率和减少仲裁费用的开支,从而使仲裁的经济成本得以有效的降低,更加符合纠纷解决的效率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③更为重要的是,在临时仲裁中,不会出现仲裁所在地仲裁法的规定于某种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之间的冲突,这位仲裁的顺利进行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都提供了便利。

二、仲裁权与审判权(民事审判权)

审判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按照特定司法程序,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权力。

仲裁权与审判权的差异:

①权力来源不同,审判权来源于国家法律的授权,二仲裁权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和法律的共同授权。

②行使主体不同,审判权由国家司法机关行使,仲裁权由具有民间性质的仲裁庭行使。

③公开程度不同,法院刑事审判权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除合议庭评议外,一般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而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过程,除双方当事人同意外,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性原则,不行社会公开有关仲裁案件的任何信息。

④效力不同,审判权是纠纷解决最后一道保障,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而仲裁权尽管具有“一裁终局”的原则使得仲裁裁决可以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但是仲裁裁决的可撤销性和不予执行性又使仲裁权不得不服从于审判权的权威。

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仲裁最本质的特征即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当事人协商决定是否将它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②当事人双方协商选定提交仲裁的仲裁委员会③当事人自主决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仲裁员的选任④当事人双方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⑤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有关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程序性事项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的司法原则②仲裁庭应当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独立仲裁原则是仲裁法的重要原则,是保障仲裁公正性的前提。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仲裁与行政脱钩②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③仲裁庭独立裁决案件

四、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含义:仲裁法基本制度,是指在仲裁活动中,约束仲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基本行为规范。仲裁法基本制度具有具体性、阶段性、直接适用性的特点。

仲裁法基本制度包括:

①协议仲裁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是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自愿原则的具体体现。

②或裁或审制度,或重或裁制度就是确定具体纠纷解决方式所使用的制度,也是标志仲裁作为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的制度。

③一裁终局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庭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法律效力的制度。

五、仲裁协议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旨在将其间业已发生或将来产生于特定法律关系的商事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的基本特征:①仲裁协议具有自治性和合意性②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对纠纷解决途径的处分③仲裁协议的主体具有缔约能力④仲裁协议所处分的客体范围受一定程度的法律限制。⑤仲裁协议的形式是书面的

六、仲裁协议独立性的含义及依据

含义:是指仲裁协议,尤其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虽然依附于合同,但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相互分离,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19条第1款也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主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尤其是仲裁条款当然无效。否认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相冲突。

七、仲裁协议的无效

①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②以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③仲裁事项不具有可仲裁性时,仲裁协议无效。

④对仲裁事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明确仲裁事项的,仲裁协议无效。

⑤对仲裁机构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明确仲裁机构且无法根据仲裁协议的其它内容推定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

八、仲裁协议的失效

①仲裁机构已对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

②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

③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

九、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含有仲裁条款的主合同与仲裁条款应被看做两个单独的协议,主合同关系到当事人在商事交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作为从合同则关系到当事人之间的另一项权利义务,即通过仲裁解决因履行商事交易而产生的争议。

十、自裁管辖的理论依据

①首先,自裁管辖学说来源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②其次,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与国家对仲裁的限制,尤其涉及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等问题,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对仲裁管辖权具有具体的制约性,争议事项是否可由仲裁解决,取决于他是否属于有关国家国内立法所允许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的事项。

③此外国际公法上,国际法院在受理“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有关案件以及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之一切案件”时,对于当事国提出争议事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等管辖权异议的,国际法院具有决定其自身管辖权的权力。

④最后,仲裁庭自裁管辖学说的出现顺应了仲裁实践不断发展的需要。

十一、仲裁程序的特征

①仲裁程序的自我完足性。是指仲裁程序独立开始、进行、结束,程序上不受外部的干扰和影响。司法保障是在仲裁程序完足性的前提下进行的。

②仲裁程序的自治性。仲裁程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当事人对仲裁的控制能力,即所谓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仲裁规则;选择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仲裁机构;选择仲裁地点;选择仲裁语言等。

③仲裁程序的正当性。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其是以公平、公正为目标。

十二、与法院裁决相比,仲裁裁决具有以下特点:

①裁决对象特定化。仲裁裁决只能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判断

②裁决作出方式多样化。仲裁程序中,三人仲裁庭则由“少数服从多数”或使用首席仲裁员意见,在法院裁判中,若采用合议制,裁判只能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则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③签名方式较为特殊。在仲裁程序中,裁决应由多数仲裁员签名(除独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作出外),在法院判决中,合议庭成员都必须签名。

④保密性较强。仲裁裁决,除当事人约定可以公开外,一律保密,而法院裁判结果原则上必须公开。

十三、裁定费用担保应考虑的因素:

①请求方(指申请费用担保的一方)无法从对方追回费用的危险系数高。

②费用担保不致使被请求方的仲裁请求受到阻碍。

③请求方提出费用担保的申请出于善意。

④被请求方的仲裁请求毫无根据,因而没有很强的证照表明他会胜诉。

⑤被请求方故意有意处置自己的财产,会导致将来无法执行有关费用的裁决书。

⑥其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需要特别考虑的因素。

十四、合并仲裁

概念: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已经开始、相互独立但是又有联系的仲裁程序加以合并审理。

意义:①合并仲裁可避免产生不一致甚至矛盾的裁决。②合并裁决可降低举证上的难度③合并仲裁有利于提高仲裁程序额的效率

合并仲裁的一般条件

①两个或多个仲裁程序相互关联

②当事人之间必须具有合并仲裁的合意

③各方当事人还必须就选择相同的仲裁地、仲裁机构和在如何组成仲裁庭和适用仲裁程序上达成一致意见。

十五、关于仲裁程序最低限度的公正性的表述,备受学者称道的是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33条的经典规定:①仲裁庭应:A公平及公正的对待当事人,给予各方当事人合理的机会陈述案件并抗辩对方当事人的陈述;B根据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程序,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开支,以对待决事项提供公平的解决方式。②仲裁庭应在进行仲裁程序过程中、在其对程序和证据事项的决定中以及在行使授予他的所有权利时,都应遵守该一般义务。

十六、重新仲裁的适用条件

①重新仲裁必须在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程序中启动,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不能发回重新仲裁。

②启动重新仲裁程序的理由,必须符合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之一。重新裁决的理由不能超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的范围。

③仲裁裁决的错误是仲裁庭可以通过重新仲裁加以纠正的错误。这是重新仲裁的实质要件,也是决定重新仲裁范围的最本质的条件。

十七、不予执行概述

不予执行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书予以审查或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原因,裁定停止执行并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不予执行与撤销裁决的区别

①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②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③管辖法院不同④审查的权力主体不同⑤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是有不尽相同⑥是否重新仲裁不同⑦裁定的法律效果不同

仲裁法论文

仲裁法论文————可仲裁性问题之探讨

可仲裁性问题之探讨 〔摘要〕在国际商事仲裁中, 可仲裁性一般是指关于一个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可仲裁性, 作为仲裁协议有效的先决条件, 是在仲裁过程中所必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从公共政策原则、一国内的敏感领域及各国法律对于可仲裁性的影响, 论证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是扩大可仲裁性的范围。 〔关键词〕可仲裁性公共政策法律适用 一、引言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 可仲裁性一般是指关于一个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在某些国家的司法制度中, 可仲裁性这一术语也可用来描述关于一个特定的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协议的范畴的问题。本文中所讨论的可仲裁性之问题是指其的一般含义。如果争议的事项是不可仲裁的, 那么仲裁协议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可仲裁性实际上是仲裁协议有效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更者, 在纽约公约和示范法中肠均规定, 如果争议的事项不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将可能会被拒绝。因此, 无论是在仲裁过程中或者仲裁裁决执行的阶段, 是否具有可仲裁性之问题都是必须回答的。然而, 可仲裁性之问题是仲裁法中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如什么是可仲裁性的范围及应用是否有一个规范的标准来判断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可仲裁性的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本文将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解答来探讨可仲裁性之问题。 二、公共政策对可仲裁性的影响 当一个国家认定特定的一系列争议是不可仲裁的, 这往往是基于公

共政考虑。正如专家所述, “每个国家将可能依据其本国的政治、社会及经济政策而决定哪些事项是可仲裁的, 哪些是不可仲裁的。”公共政策的适用要理解适用于可仲裁性的公共政策的概念, 首先应区别公共政策是应适用于某些特定的事项还是应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规则而适用。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共政策应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而适用, 即只要争议涉及了公共政策的解释或应用, 该争议即为不可仲裁的, 无论争议的事项是何种事项。这种观点是从早期法国司法实践中对法国民法典的狭义解释而来, 该解释认为与公共政策相关一切事项均不适用仲裁。公共政策现己被认为是仲裁员在解决争议时所必须适用的一项规则。这种观点已为包括英国、美国、意大利等在内的大多国家所接受。公共政策决定可仲裁性的标准如上所述, 公共政策在可仲裁性问题中的适用已被认为是对具体仲裁事项的适用而不是作为一种的普遍的法律而适用, 本文此后所讨论的公共政策的概念将定义为适用于具体事项的公共政策。可仲裁性试图界分在解决某些特定事项时必须通过国家法院裁决而体现的国家利益和争议双方希望通过仲裁方式私自解决纠纷的个体利益。从一方面而言, 由于一个国家的某些特定的利益, 公共政策之因素仍将对决定一个争议是非可仲裁时起到重要影响另一方面,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也需要限制公共政策的影响, 避免其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障碍。近年来, 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 许多国家均放宽了对国际仲裁中可仲裁性问题的限制, 并支持双方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即使某些时候公共利益可能需要作出一些让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试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试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试题 .[T]---00 2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A)因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B)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C)因福利、培训发生的争议 (D)因承包经营发生的争议 [T/] [D] D [D/] .[T]---00 2 1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表述有误的是(A)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B)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C)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D)着重调解的原则 [T/] [D] C [D/] .[T]---00 2 1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A)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B)调解、仲裁、诉讼 (C)仲裁、诉讼 (D)仲裁 [T/] [D] A [D/] .[T]---00 2 1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三方”指的是 (A)仲裁委员会、劳动者、用人单位 (B)政府代表、职工代表、企业组织代表 (C)劳动行政部门、职工代表、工会

(D)职工代表、工会、企业联合会[T/] [D] B [D/] .[T]---00 2 1 遇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情况,职业指导人员在指导劳动者维权时,下列方式中优先选择的是 (A)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T/] [D] C [D/] .[T]---00 2 1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一组织申请调解? (A)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C)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D)以上均可[T/] [D] D [D/] .[T]---00 2 1 当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由()管辖。 (A)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其他就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 (D)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T/] [D] D [D/] .[T]---00 2 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A)60天

《仲裁法学》教学讲义

《仲裁法学》教学讲义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仲裁法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类选修的专业课程。作为法律人才,不仅要懂得实体法,也应该了解程序法,因此,仲裁法是法律专业学生的重要学习内容。该课程3学分,选用教材为:《仲裁法学》,常英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仲裁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需要学员首先了解和掌握诸如民法、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更需要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否则,学习仲裁法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教师在授课时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学员在学完上述法律课程后再学该门课程比较适合。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2.掌握基本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3.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理论分析案例和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使理论真正应用于实践。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1.推确、全面地介绍仲裁法各章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2.在教学中应该尽量多的结合案例,向学员介绍,使学员充分掌握、准确理解,学以致用。3.在学习中可安排一到三次的作业,让学员加深认识。4.答疑应该将重点放在难点、疑点及作业的讲解方面。五、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1.了解的层次:应大体知道某些概念和原则,通常以填空、选择、判断题型进行考核。2.掌握的层次:应比较清楚的理解某些概念和原则,通常也以填空、选择、判断题型进行考核。3.重点掌握的层次:要求准确理解和清晰认识某些概念和原则,并可以用来理论联系实际。该层次通常以填空、选择、判断题、简答、问答、案例形式进行考核。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仲裁制度概述教学内容:一、仲裁的概念与性质二、仲裁的分类三、仲裁法教学要求:1.重点掌握:仲裁与仲裁法的概念,仲裁法的适用范围。2.掌握:仲裁的特征。3.了解:仲裁制度的性质和分类。第二章仲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教学内容:一、外国仲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二、我国制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仲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了解:外国仲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章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教学内容: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概述二、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三、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教学要求:1.重点掌握: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协议仲裁制度,一裁终局制度,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

仲裁法复习题

仲裁法复习题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仲裁法》复习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多个答案,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 下列关于仲裁庭的叙述正确的有 ( ) 它是仲裁争议案件的直接的审理者与裁决者 仲裁庭有常设性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之分 仲裁庭的组成人员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定 在我国仲裁庭可以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2.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 A.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B.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 C.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 D.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3. 涉外仲裁的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 ) A.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B.申请人请求的依据和事实的证明文件 C.仲裁申请书D.仲裁协议 4.下列关于特殊仲裁时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特殊仲裁时效的期限为2年 B.特殊仲裁时效的期限为4年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的规定 D.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的规定 5. 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证据可分为 ( ) A.原始证据 B.直接证据 C.派生证据 D.间接证据 6.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 ( )

A.查封 B.扣押 C.拍卖 D.冻结 7. 下列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 )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 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8.《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此处的一裁终局是指( ) A.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 B. 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C. 裁决生效后,上级仲裁机关无权撤销原裁决,指定重新裁决 D. 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前不得反悔 9. 深圳中天实业公司与重庆联岗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 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 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B.责令被申请人提供55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C.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55万元的财产10. 我国涉外经济贸易仲裁的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A.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B.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C.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50万元,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适用的D特殊情况下,可由仲裁委员会经与当事人 协商适用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 证据保全 2.撤销仲裁裁决 3.执行和解

独角兽法考2019年民诉法基础讲义-第27节-仲裁法(1)-杨秀清

仲裁法 第一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的概念与特征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协议,自愿将现在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进行审理并作出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争议解决制度。 仲裁作为一种具有民间性的争议解决制度,与诉讼制度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自愿性 (二)专业性 (三)灵活性 (四)保密性 (五)快捷性 (六)经济性 (七)独立性 二、仲裁的范围 (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仲裁法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仲裁法第3条: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第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仲裁法第8条和第14条 (二)基本制度 1.或裁或审制度 2.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法第9条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一、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上述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二)仲裁员的任职条件 仲裁法第13条: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法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中国仲裁协会 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期末复习综合测试一

仲裁法学期末复习综合测试一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施行. A 1994年8月31日 B 1994年7月1日 C 1995年9月1日 D 1995年7月1日 2.不属于仲裁协议法定内容的是(). A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 仲裁事项 C 选定仲裁委员会 D 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规则 3. 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不允许仲裁的争议事项有(). A 婚姻、收养等身份权内容的纠纷 B 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C 劳动争议仲裁 D 农业承包合同仲裁 4.依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的态度是(). A 不予承认 B 以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C 予以承认 D 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5.仲裁与诉讼等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相比较,它具有以下特征(). A 自愿性 B 效率性和经济性 C 独立性 D 保密性 6.甲市A工厂与乙市B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后,此案依据合同仲裁条款由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根据B公司申请,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该裁决.对此案,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下列哪种程序做进一步处理?() A 根据原仲裁条款,申请丙市的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B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D 无需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即可申请对方所在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7.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列属我们仲裁法基本原则的是(). A 自愿原则 B 独立仲裁原则 C 遵守国际惯例原则 D 公平合理仲裁原则 8.下列不属于可申请仲裁的实质条件是(). A 有仲裁协议 B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C 属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D 必须递交仲裁书 9. 下列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A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C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D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10.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A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 仲裁事项 C 不服仲裁的解决办法 D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1.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选项所列哪些纠纷即使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不予受理.() A 马本生与李有英夫妇因是否离婚发生的争议 B 吴素华的生父母就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发生的争议 C 程新亮向夏华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双方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的争议

仲裁法试题

仲裁法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多个答案,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每小题2分, 共20分) 1、技术人员江华与豪光机械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纠纷。依合同 约定的仲裁条款,江华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定作出后,豪光机械厂以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裁决,B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决撤销B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此情况下,江华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办法?( ) A、可以要求B市仲裁委员会裁决此案的原仲裁庭纠正此案程序上的错误并再次对此 案作出裁决 B、可以根据原合同的仲裁条款再次申请仲裁 C、可以与豪光机械厂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但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受理 一方当事人的起诉?( ) A、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 B、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达成的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由域外的仲裁机构仲裁 C、仲裁条款或协议的仲裁事项不明确 D、仲裁条款或协议选择裁决定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 3、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涉外仲裁案件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应当( ) A、按自动撤诉论,不能受理 B、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D、由仲裁案件原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 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裁决书作出时,可以选择的做法有哪几种?( ) A、在仲裁书上签名 B、不在仲裁书上签名 C、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要求仲裁庭在仲裁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5、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种裁机构申请仲 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丢失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 A、自然终止 B、自然有效 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 6、下列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 )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 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7、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选项所列哪些纠纷即使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 也不予受理( ) A、马本生与李有英夫妇因是否离婚发生的争议 B、吴素华的生父母与养父母就是否解除关系发生的争议 C、程新亮向夏华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双方现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的争议 D、裕华贸易公司总裁陈跃解除了其部门经理齐磊的职务,齐磊不服,因此与裕华贸 易公司发生的争议 8、仲裁与诉讼等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相比较,它具有以下特征:( ) A、自愿性 B、效率性和经济性 C、独立性 D、保密性 9、深圳中天实业公司与重庆联岗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 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中级经济法讲义全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4年的分值为4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最近3年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2)经济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的界定);(3)《仲裁法》的适用围;(4)申请行政复议的围;(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 2005年辅导进行对本章进行了小幅调整,主要变化是:(1)在"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将原"智力成果"更改为"非物质财富"(P8);(2)在"行政复议围"中,新增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P18)。 针对2005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经济法律事实(行为、事件的界定);(2)《仲裁法》的适用围;(3)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4)申请行政复议的围;(5)特殊地域管辖原则;(6)诉讼时效期间。 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 一、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例题1】在我国,法律是指由()制定的规性文件的总和。 A.国务院及各部委 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 【答案】C【解释】法律包括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其他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 【例题2】下列规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国外汇管理条例》 C.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二、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主体、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1.主体(1)国家机关;(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3)企业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2003年)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某 【答案】ABCD【解析】我国经济法主体的围包括:(1)国家机关(某市财政局);(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某公司的子公司、某研究院);(3)企业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公民某)。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解答题及答案+答案

试题1、2009 年 1 月初,甲建筑公司为乙单位盖厂房,甲、乙双方议定由甲建筑公司包工包料。7 月底厂 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经核算,盖厂房共使用建筑及装饰材料等150 万元。甲建筑公司向乙单位收取包 工费80 万元。甲建筑公司7 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A、80 B、150 C、230 D、70 答案: C 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建筑企业承接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甲建筑公司7 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150+80=230(万元)。 试题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没收违法所得 B、罚金 C责令停产 D吊销执照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责任的范围。罚金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试题3、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个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由下列哪类人员担任()。 A、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 B、企业的大股东 C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亲属 D当地财政部门负责人的亲属 答案: A 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试题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有效的是()。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抚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案:A 解析:选项A仲裁协议独立存在,仲裁协议有效;选项B抚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选项 C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D仲裁协 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试题5、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A、80% 5% B、80% 5%) C、60% 5% D、60% 5% 答案:D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D项正确。 试题6、某公司2006 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 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2006 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5 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15 B、10 C、8.4 D、9 答案:C 解析:(1)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2)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1500 X 0.5%+300X 0.3%=8.4(万元)。 试题7、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仲裁法》复习题

《仲裁法》复习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多个答案,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 下列关于仲裁庭的叙述正确的有 ( ) 它是仲裁争议案件的直接的审理者与裁决者 仲裁庭有常设性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之分 仲裁庭的组成人员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定 在我国仲裁庭可以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2.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 A.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B.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 C.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 D.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3. 涉外仲裁的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 ) A.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B.申请人请求的依据和事实的证明文件 C.仲裁申请书D.仲裁协议 4.下列关于特殊仲裁时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特殊仲裁时效的期限为2年 B.特殊仲裁时效的期限为4年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的规定 D.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的规定 5. 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证据可分为 ( ) A.原始证据 B.直接证据 C.派生证据 D.间接证据 6.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 ( ) A.查封 B.扣押 C.拍 卖 D.冻结 7. 下列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 ( )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 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8.《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此处的一裁终局是指( ) A.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 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C. 裁决生效后,上级仲裁机关无权撤销原裁决,指定重新裁决 D. 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前不得反悔 9. 深圳中天实业公司与重庆联岗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信息 民诉仲裁讲义附答案

1 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考前突破讲义 1.下列诉讼中,属于变更之诉的是: A 张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解除与李四之间的买卖合同 B 王彬彬死后留下房屋三间,其子王晓斌与其妻朱晓琴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 C 华为公司小股东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通过的关于2010年度不分红的决议无效 D 黄佳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向法院申请退伙 2.张某将自己刚刚购买的价值5000元的IPAD 委托给好友王某保管,王某不小心将其摔坏。张某要求王某赔偿,王某认为自己是无偿为张某保管,摔坏IPAD 又非主观故意,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遂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王某承担保管不慎的责任。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A 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IPAD B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C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 D 张某对IPAD 享有的物权 3.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4.2003年8月,设立于A 市的甲公司向B 市的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4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8年1月,乙公司向A 市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的反诉必须向A 市法院提出 B .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 .甲公司以电脑质量不合格为由提出不支付余款的主张是有效的反诉 D .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 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 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6.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 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D.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 7.关于法院调解和当事人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调解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而当事人和解可以发生在诉讼之外 B.法院调解有法院审判权的介入,而当事人和解则无审判权的介入 C.在再审程序中法院不能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和解 D.法院调解成功后,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而当事人和解后,法院不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仲裁法期末复习资料

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一定的约束力的同时,也往往明确规定达到具有这一约束力的强制性条件和规范。当仲裁协议违反了该条件和规范时,该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为了维护民商事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护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签订 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仲裁协议成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中要明确规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仲裁协议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协议的无效是该仲裁协议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失效:

仲裁法案例题演示教学

仲裁法案例题 1、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无论是否有仲裁协议,一方均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报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单位无权撤销。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作出此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请自上而下地找出上面表述中存在的法律错误,并逐一简要说明理由。 答: (1)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当事人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 (3)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 (4)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是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6)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撤销裁决。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 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配厂据此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丁于是指定了某甲、某乙、某丙三名仲裁员。修配厂认为某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某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公开审理。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

经济法基础串讲班讲义

经济法基础串讲班讲义 前言 一、2013年《经济法基础》教材总体情况 1第一部分经济法部分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第二部分税法部分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税法部分和经济法部分在考试中,预计分值分别占50%左右。 二试题类型与评分规则 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答题要求: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评分原则: 1、单选题24个小题,每小题1.5分。 2、多选题15个小题,每小题2分。 3、判断题10个小题,每小题1分 4、不定项选择题,(预计24分),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三、各章节分值预测 重要性划 分 章次考情预测 第一层次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 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每章15分以上,共40分左 右 第二层次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 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 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7 个税) 每章在10-15分,共40分 左右 第三层次第一章、总论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每章10分左右,共20分左右 四串讲的方法 1.讲解重点、难点,但不展开,广大学员把教材放在身边,重点部分应该在教材中用红色笔标记。 2.串讲的内容不是教材的百分之百内容,讲解考试的要点,不会猜题或压题,所以学员全面复习。

仲裁法 名词解释

《仲裁法》参考答案 作业一(第一编)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做出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2、临时仲裁:是指无固定仲裁机构,而由当事人各方通过仲裁协议直接组织仲裁庭并由其进行的仲裁。 3、仲裁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设立及地位、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审请仲裁。 5、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将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6、仲裁协会:是仲裁恒业协会的总称,是以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为成员的自律性、管理性的行业组织。 二、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10分 1、B 2、D 3、A 4、B 5、D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AB 2、ACD 3、ABCD 4、ABCD 5、ABCD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不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有哪些? 答: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是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仲裁制度的首要原则是什么?其主要体现有哪些? 答: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首要原则。其主要体现: (1)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 (3)仲裁庭组织形式及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自主选定。 (4)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5)当事人可以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有关程序事项。 3、简述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提出的条件有哪些? 答:(1)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 (2)须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出。 (3)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五、论述题:11分

期末仲裁法选择

仲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02——2010) 2002年 67、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问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2002年试卷三第67题) A.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B.3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C.3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D.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答案】:ACD 68、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答案】:ACD 78、根据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2002年试卷三第78题) A.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被确认无效 B.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C.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D.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答案】:CD 79.王某面临多起民事纠纷,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但王某对诉讼和仲裁的作用以及两者相互之间的区别联系等不够了解,遂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请回答下列问题(2002年试卷三第94—96题) (1)下列有关仲裁与民事诉讼两者的关系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各类民事纠纷既可以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也可以用诉讼的方式解决 B. 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当以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为条件,而进行民事诉讼则不一定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有进行民事诉讼的协议 C. 仲裁案件,通常情况下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应公开审理 D.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审判员则原则上不可以由当事人选定,除非经人民法院院长同意 【答案】:BC (2)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A.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B.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具有可撤消情形的,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C.人民法院在仲裁裁决具有不应当执行的情形下,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人民法院在执行仲裁裁决过程中,发现仲裁裁决有错误,可依职权予以改变 【答案】:BC

2020年电大考试》仲裁法》考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仲裁法不适用( )案件。 ?与身份有关的 ?合同纠纷 ?财产权益纠纷 ?技术合同争议 2.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其可分为( )。 ?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 ?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 ?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 3.下列哪些是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 ?协议仲裁 ?自愿 ?不公开审理 ?一裁终局 4.以作出裁决的依据不同为标准,仲裁可以分为()。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 ?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 5.建国后,我国有首先建立的仲裁制度是( )。 ?经济合同仲裁制度 ?技术合同仲裁制度 ?涉外仲裁制度 ?国内仲裁制度 6.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采用口头形式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7.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何时提出?( ) ?申请仲裁之时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仲裁程序终结之前 8.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D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C市未设立仲裁委员会,但A。B、D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甲公司应当怎么办?( )。

?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D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C市或D市法院起诉 9.甲、乙两公司于l994年10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套水处理设备。甲公司于l994年12月自行派车运回了全套设备,当即安装调试,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于1995年6月按期交付了货款。1997年8月甲公司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 ?公司因合并而解散 ?公司因分立而解散 ?公司因期限届满而解散 ?公司被责令关闭 10.仲裁程序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 )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由仲裁机构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 1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应及时进行仲裁 ?说服当事人执行仲裁庭的调解协议 ?重新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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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范围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编讲:戴鹏
1、可以仲裁的纠纷:财产纠纷(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能仲裁的纠纷:(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 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注意: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是《仲裁法》意义上的仲 裁,由法律另行规定。
二、仲裁的原则与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二)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 就没有仲裁
2、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排斥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 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且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设立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市,其他有需要的设区的市)
设立程序、登记机关、设立条件,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担任仲裁员的条件: 公道正派与业务上的要求:(一)从事仲裁工作满 8 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 8 年的;(三) 曾任审判员满 8 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 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仲裁协议

(一)形式:书面形式,(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书面形式文) (二)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明确具体) a、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 仲裁机构。 b、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 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c、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d、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 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e、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 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三)效力 A、效力体现 1、对当事人——约束当事人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 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法院——排除其司法管辖权。
注意:该制度与人民法院的应诉管辖权的联系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 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 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 审理。(仲裁法26条)
3、对仲裁委员会——授予其管辖权并限定其仲裁范围 B、效力的确认 1、确认机关:
a、人民法院裁定: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约定仲裁机构不明确为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
人住所地。 (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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