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和终点休息制度

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和终点休息制度

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和终点休息制度

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和终点休息制度

一、单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3个小时,应停车休息一次或轮换驾驶员,驾驶员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严禁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

三、24小时内累计驾驶客车达8个小时或夜间累计驾驶客车达6个小时的驾驶员必须落地休息轮换。

四、长途客车驾驶员回程后必须落地休息满8小时方可再次出车。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运输工作万无一失,特制订本规程。 二、运输驾驶员的必备条件: 1、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2、必须懂得运输安全规定和安全要求。 3、必须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方法。 三、出车前: 1、必须将车送修理部门进行检修及维护保养。 2、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必须对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检查,各部位机械性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必须检查并带齐备运输规定的各种证照及有关手续。 四、装运前: 1、必须对车辆的安全部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方向及制动系统可靠、有效。 2、必须检查车辆的其他安全部件(灯光、雨刮、喇叭、后视镜及各种仪表),确保齐备、有效。 3、必须检查灭火器、标志牌、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确保齐备、有效。 4、按任务需要,备足燃油及辅助油。 五、装运时: 1、在现场协助有关人员监督装车。 2、检查堆放的货物是否稳妥,坚持不超载、不超高、不混装。

3、检查蓬布遮盖及绳索捆扎是否牢固。 六、运输途中: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违法行驶。 2、集中精力操作,注意观察环境、道路情况。 3、保持中速行驶,主动避让。 4、随时检查车况的稳定情况。 5、长途运输,必须控制好行程及行驶时间,严禁赶路和超时驾车。 6、途中停车、住宿,必须按规定将车停在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并关好车门、拉好手制动器。 7、如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必须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协助排除、解决问题。同时向单位及时报告。 七、卸车: 1、不准离开卸车现场。 2、卸车完毕后应及时将车箱清洗干净。 3、及时向单位调度室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长安园达运输公司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在遵守路桥公司总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外,根据本项目部特点,特另补充制订如下规定: 1、综合部统一进行车辆管理、指挥与调度,并采用部门相对合用的原则,正常上班时间由本辆调度负责人调度,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超过一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驾驶员每月休假不超过三天。 3、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安全行车,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安全奖上调至每月叁佰元。由综合部统一考核,于2015年3月起执行。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违者开除处理。超速三次以上及其它违章的扣分及罚款由驾驶员本人处理并承担费用,如有用油卡兑换现金和帮助他人加油的,一经发现按双倍金额在工资中扣除,并扣除当月安全奖,三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5、局派车辆修理及保养,车辆应由综合办指定修理厂

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报综合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情况时需打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否则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夜间,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一、二工区驻地。未经综合部批准,晚间原则上一律不派用车辆,所有车辆晚上十点后出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8、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综合部说明驾驶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综合部统一调配。 9、驾驶员如不适应该工作需要离职的,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综合部,十天后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 10、本管理办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宁安高速A2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3月

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07 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站队安全规定。 二、驾驶人员必须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做好出车前,回场院后及行驶中的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开带病车。 三、车队实行每周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凡三次抽查日常保养工作没做好的驾驶员,轻者罚款,重者解除合同。 四、汽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负责,除按交警队处理外,并做如下处理: ①、一般事故;损失100-500元,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者罚款5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4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20%,次要责任者赔偿15%。 ②、大事故:损失501-4000元,全部责任者罚款2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15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0%,主要责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责任: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的规章规则,安全驾 车,并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驾驶员必须认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 4.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内外的卫生整洁,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 好运行状态。 5.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 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送修。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7.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道路状况,专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遇对方车 辆违法行驶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8.收车后,应做好车辆保养和保洁,及时清洁车辆,检查燃油存量,燃油不足 1/3时,应及时加足燃料。并把车辆停放在工地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确保安全。 一.驾驶员运输作业规范 1.驾驶员应随车携带处置证附本.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交通费缴费凭证及相 关证件。并将有关证件放在适当位子,方便检查。

2.待装渣土车辆应息火,有序停放,按顺序装土。装土完毕车辆应及时检查是 否漏渣,保证密闭运输。 3.渣土装载量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要求,杜绝超高超载装 运,装载作业时,应控制在车厢栏板顶端以下30公分。 4.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及时冲洗车辆轮胎.底盘和车身外表污物。 5.车辆驶出工地前或卸点前,应按规定收取纸质联单。 6.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不得擅自改变交通.市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运输 时间.运输路线。 7.严禁这道路.绿化等处偷乱到渣土,不得擅自更改处置卸点。 8.如遇管理.执法部门检查,应按要求与以配合,不得逃逸.冲闯.消极回避。 三.违章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不论何种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要保留事故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向当地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及向工地管理人员报告。 2.事故后,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及工地的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服从交警部门处理结果。 3.因驾驶员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因私用车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私自交与未经本工地认可的人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扣除保险公司的陪付金后)由当事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4. 因驾驶员违法交通法规被处罚款等,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因工地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超标,造成工地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业务用车需要,最大限度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驾驶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集团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资料保管、审验保险管理、维修管理、加油卡管理、油耗、行驶里程记录及核对和GPS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管理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 第四条公司车辆主要保障以下工作需要: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用车; 公司客户接待用车; 财务部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其他紧急、重要的工作需要的。 第五条除上述情形外,部门其他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原因确有需要用车的,须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使用。 第六条部门因业务活动、接待、工作检查等特殊原因需长途用车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车队安排出车。 第七条车辆原则上应指派专人负责驾驶、清洁、维护、年检等工作。 第八条除高管人员用车外,其他用车实行事先申请制度。具体流程: 用车部门填写《出车单》,写明出车时间,事由、路线等事项; 《出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车队安排车辆出车; 出车后,司机在车队出车登记本上登记出车时间、出车人、出车事由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使用,特殊原因需借用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车辆借用归还时,车队队长参与车辆交接工作,并详细登记借车时间、里程表数、车辆外观、随车物品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员工如遇急病就诊等紧急情况用车时,总经办可先安排出车,事后补办用车手续。 第十一条配备车辆的高管人员自购车辆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实报实销原则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自购车辆用于部门业务用车的,部门可根据情况从业务经费中给予相应补贴;当月用车费用超过部门业务经费总额20%者,部门可据实向集团公司总经理申请补贴。 三、车辆油料管理

驾驶员实行岗位培训及考核奖惩制度文档

车辆管理试行方案 第一章驾驶员实行岗位培训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岗位培训: (一)、岗前培训 1、安全、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教育。 2、驾驶技巧技能、交通法律法规及路况了解、熟悉。 3、车辆配置和配置(如工具箱、备胎更换等)使用知识。 4、所驾驶车辆车龄、车况认识。 5、车辆爱护保养(如勤检查、勤洗车、避免车辆爆晒、爆漆,轮胎清洁,不乱空加油、打死盘、急加速、急刹车等)小窍门。 6、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等应急事件处理(如何报警、报保险等)知识。 (二)、在岗培训 1、每月安全、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教育及车辆养护知识培训。 2、季度总结培训(针对每季度出现及发现的问题予以总结培训)。

3、驾驶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形象仪表,驾驶时保持正确的驾车姿势。 二、考核奖惩: (一)、考核 1、岗前考核:对所培训内容考核及格后方能上岗。 2、岗位考核:每一次出车任务都作为一次考核。(二)、奖惩 1、专为驾驶员设立年终安全奖(奖金人民币1000-2000元/人),驾驶员在一年的工作中,经考核无大小事故、无车辆故障及违章的给予发放该奖。 2、驾驶员出车时(在国内)如加班至晚24点后则每次补助人民币50元,出车时如没工作餐则每次补助伙食费人民币25元。 3、驾驶员无故脱岗或离岗,公司将给予警告处罚(罚款人民币100元)。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将给予严厉警告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 4、驾驶员由于人为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车辆损坏等)的,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还要给予警告和处罚;出现重大过失的处罚后给予辞退。

5、驾驶员因对车辆保养不当,造成车辆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驾驶员驾车出事或知道车辆存在故障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损一罚十,情节严重的处罚后予以辞退。 第二章车辆使用制度 一、车辆使用规定: (一)专人负责 1、每辆车都有专职负责人,车辆每次出行都须由专职负责人同意并在《出车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或口头同意事后补签。 2、出车后如有另外原因无法按时赶回的,用车申请人须及时知会车辆负责人。 3、车辆返回后,用车申请人、驾驶员如实按《出车登记表》填写。 (二)专人驾驶 1、每辆车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不论任何人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特殊情况下如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由车辆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由负责人承担所有责任。

驾驶员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及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日,并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条,将对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授予荣誉与物资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包括机械事故),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一、奖励制度 1、积极参加安全例会、积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2、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正确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 3、在驾驶过程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任何事故发生的。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经常关心车队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 5、爱护车辆、文明驾驶、节约用油、对车辆保养较好的。 达以上5条的,年终奖励安全奖500元。 6、一年度内无任何刮擦司机奖励安全奖500元 二、处罚制度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的,一次罚款100元 2、对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造成损失很大,影响极坏的,对当事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违章指挥,迫使驾驶员带病出车,纵容驾驶员违反纪律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 4、严禁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一次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5、严禁非驾驶员开车,发现电动机驾驶员开车的,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事故损失费在100-500元,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赔偿损失费的50%;对负有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30%。 7、事故损失费在500-1000元,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赔偿损失费的30%;对负有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5% 8、事故损失费在1000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给予20%的经济处罚,对负有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5% 9、事故损失费在万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给予损失费10%的经济处罚外,并给予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负次要或同等责任者,赔偿损失费1%或警告。驾驶员被吊扣驾照或在事故待处理期间,安排其他工作,对不听从安排的,停发工资。 10、司机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经查出的一次罚款10元,年终累计5次取消年终安全奖和安全评先资格。 1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工程作业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异常路况按指令行驶);其他车辆,轿车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面包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专用车辆按照作业规定速度行驶,否则,对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12、车辆在一般公路上行驶限速;所有车辆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所有车辆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要保持安全车速.否则,对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2.1 运营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 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 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运营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 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运营负责 人批准,市内提前5 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提前1天申 请,然后由运营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 理批准,否则运营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 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 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每月进行 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 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车型驾 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 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 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 车辆出行由运营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 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

可放行。 3.2.5 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 规定处罚。 3.3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 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 维修意见,并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 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 3.4 车辆用油管理: 3.4.1驾驶员出车前,要检查油量。 3.4.2 车辆油耗应与行车路程相符合,如果油耗不符,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4.3车辆加油由公司运营部管理。外出购油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 凭发票实报实销。 3.5 违规与事故处理: 3.5.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并 予以运营处分直至辞退。 a.无照驾驶。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c.违反交通规则。 3.5.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 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运营部车辆管理员联络协 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报告。 3.6 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 训制度(新版)

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新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 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 3.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 4.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 5.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为尽量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营运安全正常有序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办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出车前检查,发现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的请及时报修。 1、检查车辆外观有无破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3、检查车内扶手、拉环、座椅有无松动。 4、检查车内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5、检查方向有无松旷,行车制动、驻车制动是否有效。 6、检查仪表各项显示是否正常。 7、检查门泵开闭是否有效,有无漏气现象。 8、检查灯光、雨刮器、内外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 9、检查车载监控器、GPS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二、行车中的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 10、车辆行驶中,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速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11、车辆行驶中,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12、在划有双向四车道或六车道上,车辆必须在右侧(慢)车道上行驶,严禁在左侧(靠近中心线的快车道)车道内行驶,严禁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行驶。 13、在划有公交专用和优先车道的道路上,必须在车道内行驶。 14、车辆行经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在导向车道内等候信号灯,严禁穿插、占道、闯红灯和黄色闪烁信号灯。 15、严禁压、越道路中心实线强行超车或行驶,严禁超越同线前车。 16、车辆调头或者左转弯时应当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或者提前100米至50米处驶入最左侧车道。 17、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遇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道路应当减速让行;遇行人行经人行横道必须停车让行。 18、车辆进站必须提前100米至50米减速至20公里/小时,同时开启右转向灯。 19、车辆进站必须按顺行方向单排停靠,严禁向右插队进站。 20、车辆进站停靠,前头于站牌平齐,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 21、车辆出站必须开启左转向灯,并依次按顺序出站,严禁向左强行甩头出站。 22、车辆在站内上下客必须停稳,拉好驻车制动后方可开门上下客,严禁从后门上客,前门下客(高峰期:上午7时至8时,下午5时至6时除外)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1.目的 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各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中的车辆是指集团总部的各类机动车辆,使用对象为因工作需要而用车的集团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总裁办公室 4.1.1负责集团总部车辆的调度使用。 4.1.2统一安排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并做好档案记录。 4.1.3负责对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4.2职能部门 4.2.1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4.2.2对本部门兼职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 4.2.3遵守交通规则,正确驾驶公车,及时归还公车。 4.3集团领导 根据权限对部门及员工使用公车进行审批。 5.工作要求 5.1车辆的使用

5.1.1集团车辆仅作领导用车、集团对外接待、团体活动、各类物品的集中采购、重要证券钱款的运送、集团保密文件及紧急商务文件的传递等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员工上、下班及市内出差交通费一律自理。 5.1.2埠外出差赴车站、码头、机场,除部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外,一般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排往返交通,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早于6:00,或晚于20:00往返机场的员工,可酌情考虑安排车辆接送,或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 5.1.3员工如工伤、急病、重病者,可使用公务车辆。 5.1.4凡符合上述用车范围者,除集团领导用车外,在用车前,由部门填写《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用车联系单》,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和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 5.1.6总裁办公室一般按各部门用车单送交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用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1.7驾驶员须凭用车单出车;没有用车单不得擅自出车。 5.1.8部门用车原则上必须当天返回,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5.1.9周末、节假日用车,须逐级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能使用。 员工出差外埠,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业务需要,并经集团总裁批准用车的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返回后按实报销路桥、停车、加油等费用。 5.2车辆的管理 5.2.1集团各类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是总裁办公室。车辆的调度使用、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十堰市**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 第二章相关人员责任 第1条: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高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2条:综合部负责所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有司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第3条: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合法安全停车,使用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2.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因隐瞒不报而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配件发生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驶员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承担维修费用。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1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综合部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2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3条: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第4条:行驶中检查,长时间行驶后,应停车检查各配件和刹车系统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第5条: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6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刹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驾驶人员极度疲劳、酒醉未醒或身体状况不好时; 4.驾驶人员情绪正处于极度不稳定时; 第7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每天下班前应将车辆开回公司停放,因在外送货太晚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确认车辆停放地安全。 第4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1.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所有驾驶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效的驾驶证,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517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Driver vehicl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Driver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latest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 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 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 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 驾车。 十一、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 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 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 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抓、办公室协助。 2、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和服务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坚持每月最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和运管等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督促出租车驾驶人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通报各类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她)人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5、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 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安全学习到会人员签到制度和安全学习缺席人员补课制度,及时对未参加学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7、出租驾驶员在每一个月积极参加安全学习、认真听讲、掌握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能知识并学习合格后及时请主管领导在《出租车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登记本》上签字。一年12个月要签到12次、这个记录算为年底营运证审验时全到学习的依据。 8、为不影响大多数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时间及保证学习的质量,对迟到、早退者给予罚款,并于第二天乌鲁木齐时间上午9:00到公司进行补学习。 9、如确实有事或生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在学习前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后可于第二天乌鲁木齐时间上午9:00到公司进行补学习。既不请假、又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视为齐时间上午9:00到公司进行补学习。既不请假、又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视为无故不到会。 10、驾驶员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车辆管理,提高驾驶员依法驾驶能力和热情服务,爱护车辆的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此制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遵守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公司车辆进行检修并作好记录,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随时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确保车辆准时出行。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需送往修理厂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违者修理费自负。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将钥匙交给管理人员,严禁私自用车。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八条、司机要确保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 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 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 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 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司机因违章(公司原因除外)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第十 二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 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 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每月末统计当月行 车里程总数,合计数应与当月车辆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担多余里 程。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 便乱窜其他办公室及车间。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 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 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办公 室,并说明原因。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公司,并与公司保 持联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范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

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内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电话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养学员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培训机动车驾驶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两类。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从事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事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经营。 第七条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 第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符合下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