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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再垄断 允许个人放贷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914110976.html,

银行不再垄断允许个人放贷

作者:予暮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2008年第23期

将允许个人放贷

央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表示,该《条例》的一大突破是允许自然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而今年5月,央行联合银监会开展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只是央行规范民间信贷、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前奏”。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民间流动着总额高达7000亿~8000亿元的地下信贷资金。在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但由于存在交易隐蔽、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等问题,近年来央行一直致力于使民间借贷“阳光化”。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条例》是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后更大的一次金融突破。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将进一步确立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堵住地下钱庄等非法资金渠道,使民间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真正发挥作用。

此外,有专家指出,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防范非法集资

据介绍,为防范风险,央行将该项业务的准入门槛设定在千万元以上。同时要求“只贷不存”,必须以自有资金来开展放贷业务。

中央财大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这一条款很容易被规避。如果一个企业同时向很多放贷人借款,借到的钱再去放贷,等于是吸收存款进行放贷,带有地下钱庄的性质,其中的风险需要关注。

央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表示,针对有效杜绝非法集资的问题会有详细的规定。一旦发现有人利用放贷非法集资,就将取消他的放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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