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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LC—005:急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急诊科全年24小时开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严格履行各级人员职责。

二、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立即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工作人员有权上报医务部、门诊部、医院总值班或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做好相应术前准备后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与病房或手术医师做好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危、重症患者。

六、由急诊医师决定急诊患者是否需住院或留观,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医师。急诊患者如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根据医嘱对急诊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患者在急诊科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检验、影像、药剂、介入等7×24小时提供服务。

LC—006: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扼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T、P、R、BP),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应先通知值班医师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八、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领导、医务部、医院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送入病区时间。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

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 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LC—010: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85875245),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相关专业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人。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120救护车送入急诊科患者情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七、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LC—011:入院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床位协调办公室统一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LC—012: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8月1日修订日期:

一、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有资质的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二、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手段,明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情况、家庭支持情况、医患沟通情况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依据,制定适宜有效的诊疗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患者病情评估的范围是所有住院患者,尤其是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住院时间≥30天的患者、15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者。

四、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患者的评估。

五、执行患者病情评估人员的职责

(一)在科主任(护士长)指导下,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和病历。

(二)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根据病情变化及疾病诊疗流程,适时的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三)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四)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患者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患者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必要时取得其知情签字。

(五)积极参加患者病情评估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掌握专门的病情评估知识和技能,定期参与考核,持续改进评估质量。

六、医师对患者病情评估

(一)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评估主要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手

段进行。

(二)按照相关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等病历书写。新入院患者还应在入院24小时内填写《患者病情评估表》。

(三)手术(或介入诊疗)患者还应在术前依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进行术前评估。

(四)患者在入院后发生病重、病危等特殊情况的,主管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科内应组织再次评估。必要时申请全院会诊,进行集体评估。

(五)住院时间≥30天的患者、15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者,主管医师应按照相应的评估要求进行病情评估,重点针对患者长期住院、再次入院的原因、再次手术原因进行评估。

(六)患者入院经正确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七)对出院患者要进行出院前评估,完成出院记录,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现状、治疗效果、随访事项、饮食注意事项、康复注意事项及尚未解决的问题等。

七、护理对患者的病情评估

(一)初次评估:

1.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初次评估并记录,主要内容包括:①生理状态;②心理

LC—012: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8月1日修订日期:

状态;③费用支付及经济状况;④营养状况;⑤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力;⑥患者安全;

⑦家庭支持;⑧教育需求;⑨疼痛和症状管理;⑩出院后照顾者和居住情况。

2.鼓励患者/家属参与治疗护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教育及帮助、(二)再次评估

1.护士至少每班对危重、手术前一天、手术当天、术后三天内患者进行评估、记录,主要内容:①按医嘱定期测量生命体征;②生理状态;③心理状态;④营养状况;⑤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力;⑥患者安全;⑦家庭支持;⑧教育需求;⑨疼痛和症状管理;⑩治疗依从性。

2.在下列情况下,需对患者及时评估及记录;评估重点内容按医嘱及病情需要决定。

①判断患者对药物、治疗及护理的反应;②病情变化;③创伤性检查;④镇静/麻醉前后。

八、教育监督考核机制

(一)对于具备患者病情评估资质的临床医师及其他岗位卫生技术人员,由医务部、护理部每年组织1-2次患者病情评估培训和教育,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二)本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到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中,与评优选先、职称晋升和奖金挂钩。

(三)医务部、护理部、质管办等职能部门对患者病情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限期整改。

(四)对于在执行患者病情评估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者,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LC—013:首诊医师负责制

生效日期:2006年6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7月8日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收入院执行我院《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八、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九、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稳定之前不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十、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十一、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LC—014:三级医师负责制

生效日期:2006年6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7月8日

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请示。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急诊、手术、抢救、查房、值班、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副主任和主任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对本科的医疗质量负责,具体指导下级医师,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急危重病例的抢救,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听取诊疗护理意见,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医院交给的相关工作。

三、主治医师受副主任和主任医师领导,负责本科患者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科患者定期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护汇报,倾听患者意见,修正病历记录,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计划,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制订持续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

四、住院医师受主任、副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领导,负责分管患者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患者,按时完成住院病历,制定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患者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六、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未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推诿、拒绝或未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七、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诊疗意见探讨。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姜凤岚(书记) 副组长:邸生文(副院长)朱加鹏(业务院长) 成员:果淑芝邱化民吕全新陈正国韩冬华刘宇宏 楚永玉杨喜武王井学刘志彬徐丽霞刘玉平 二、治理制度 1、设立预检、分诊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该项工作。 2、分诊时及时发觉危重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专人引导到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就诊。需转院者,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相应医院。 4、准确、快速地从就诊病人中预检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转送到感染性疾病科,做到早就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5、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分诊流程工作,熟练掌握分诊业务,做到合理分诊。 6、预检、分诊护士,要服务热情,询咨询病史详细,并做好登记工作。若发觉有流行性疾病倾向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加强预检、分诊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隔离制度的降实。 8、在预检、分诊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的宣传。 传染病预检分诊人职员作制度 为有效安全地做好流行病、传染病预检、分检工作,有效操纵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

监测、操纵、诊疗工作,特制定本院工作制度: 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咨询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做好接诊记录。 2、对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及时进行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对病情严峻别适合在本院隔离治疗的患者,医师应及时报告,按传染病人转诊要求向县医院传染科就近转诊。 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治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仔细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的防护安全,增强防护安全意识,轮换工作,工作后注意歇息,对工作中的别脚、疏漏,相互提醒、监督。 6、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传染病普通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幸免浮现社会恐慌。 林甸县中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打算 1、挂牌设置流行病预检分诊室(条件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预检分诊人员的配备:成员:韩冬华、王明星、黄天博、邱化民。 3、预检分诊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制定。 4、疫情报告治理工作:由果淑芝、邱化民、刘玉平、王晓花四人负责,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内报卡。 5、打算免疫工作:按上级要求指示完成打算免疫,由果淑芝主任和护士刘玉平负责。 6、消毒治理工作:由各相关科主任负责做好室内空气消毒、医疗器械、紫外线消毒、医疗废弃物品消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7、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由张淑芹负责。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

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037、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各科室、办: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年8月31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9、对分诊点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超过38以上伴流感样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浸泡,晾干备用。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二、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 三、认真接待和处置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决定送入分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 四、绿色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缓。 五、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八、对突发事件,立即执行呈报制度并记录。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安培、针头、刀片等输液器、注射器等 放锐器盒内放锐器盒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塑料药瓶、棉枝、棉球 【各种引流管、敷料】 黄色垃圾袋内黄色垃圾袋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及有关规定

xx中医院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一、预检分诊处设备配备: 1、“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标识; 2、xx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 3、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4、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登记本; 5、快速手消毒剂; 二、预检分诊处分区: 1、一级预检分诊处: ①门诊楼一层急诊科入口;②门诊楼一层儿科门诊入口;③门诊楼二层平台入口。 2、二级预检分诊处: ①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②急诊内科护士站;③内科门诊护士站;④儿科门诊护士站。 三、预检分诊处人员配备: 预检分诊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且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 1、日间: 同时启用一级和二级预检分诊处。其中,二级预检分诊处和儿科门诊预检分诊处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解决。门诊楼一层急诊科入口处由急诊科负责;门诊楼二层平台入口处由客户服务部负责。 2、午间和夜间:

启用除内科门诊外的二级预检分诊处。三、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流程: 1、门诊病人就诊前,首先到各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 2、“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报警温度为 37.5℃。若仪器报警,及时询问是否来自甲型流感疫区?有无密切接触史?等。若患者前7天内到过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或腹泻),戴防护口罩,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详细相关信息登记。 若患者未到过疫区、无接触史、体温≥38℃、有流感样症状,戴防护口罩,分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详细相关信息登记。其他患者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 3、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 0.3— 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消毒。体温表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xx中医院 2012、5、18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流程图 门诊病人来院就诊 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 0.3— 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消毒。体温表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 各科室、办: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年8月31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9、对分诊点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篇二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 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一一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一一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一一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一一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卫生院预检分诊制度

王杏兰卫生院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 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与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与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与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与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与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与其她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与其她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 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与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患者提供就诊指导,方便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部具体负责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门诊预检分诊人员资格 1.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和科室布局。 3.了解相关医院概况,如:结核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地址、交通路线等。 4.接受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不同区域预检分诊人员的职责 1.门诊大厅预检分诊人员 (1)需急诊处理的患者——按照急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规定分诊,引导或护送患者至急诊科。 (2)需儿科处理的患者——儿科就诊,14岁以下的患者。 (3)需门诊处理的患者——普通门诊就诊。 (4)传染病预检分诊——依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5)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时帮其联系轮椅或平车,对无陪人的盲人患者安排全程导诊、优先就诊。 2.各区域分诊人员 (1)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引导或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就诊。 (2)引导儿科患者到儿科就诊。 (3)对需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五、遇突发事件时,预检分诊人员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医务部,门诊部、医务部依据事件的性质、程度报告主管院长、院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六、门诊部牵头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行风办等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第二章传染病预检分诊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及有关规定.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及有关规定 一、预检分诊处设备配备: 1、“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标识; 2、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 3、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4、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登记本; 5、快速手消毒剂; 6、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宣传单。 二、预检分诊处分区: 1、一级预检分诊处:①门诊楼一层急诊科入口;②门诊楼一层儿科门诊入口;③门诊楼二层平台入口。 2、二级预检分诊处:①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②急诊内科护士站;③内科门诊护士站;④儿科门诊护士站。 三、预检分诊处人员配备: 预检分诊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且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 1、日间:同时启用一级和二级预检分诊处。其中,二级预检分诊处和儿科门诊预检分诊处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解决。门诊楼一层急诊科入口处由急诊科负责;门诊楼二层平台入口处由客户服务部负责。 2、午间和夜间:启用除内科门诊外的二级预检分诊处。

三、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流程: 1、门诊病人就诊前,首先到各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 2、“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报警温度为37.5℃。若仪器报警,及时询问是否来自甲型流感疫区?有无密切接触史?等。若患者前7天内到过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或腹泻),戴防护口罩,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详细相关信息登记。 若患者未到过疫区、无接触史、体温≥38℃、有流感样症状,戴防护口罩,分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详细相关信息登记。其他患者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 3、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消毒。体温表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4、发放甲型H1N1流感预防宣传单,开展健康教育咨询。 门诊部 2009、5、18

预检分诊制度等大全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 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不能让实习学生或卫生员在预检 分诊。 2、急诊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 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诊处分诊,以免影响预检分诊质量。 3、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论,掌握急 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确率>90%,协调各专 科问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耐心细致,维持良好的就 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 严防交叉感染。 4、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理体检:采 集生命征(T、P、R、BP、痛反应)、观察神志精神 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光反应等,简单询问病史,初 步判定病种后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 立即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实行 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诊科有关制度 汇报及处理。 5、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动灵活的头脑,善于统筹安排, 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 一般将病情由重到轻分为四级。

(1)一级为致命性的,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 (2)二级为严重的即有潜在性危及生命的可能。 (3)三级为紧急但病情稳定,即急性症状不能缓解的病员。 (4)四级为病情相对稳定的,多为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病员。 其中一级和二级病员应先进抢救室,先抢救后挂号;三级病员应先挂号后入留观室,四级病员作一般急诊处理。 6、对所有转院、110转入、120接入病员皆应先进入抢救室,并详细交接。 7、绿色生命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增援。 8、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专科医生会诊。 9、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做妥善处理,做好解释工作。 10、做好各种登记及各种相关记录,无家属的要立即与家属和单位取得联系。 11、如在短时间内接诊较多类似病症且有相同病史,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当班医生、120调度室、院总值班、急救中心领导等报告。

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严格实行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腹泻及其它可疑传染病人预先分诊到相应科室就诊。 2、在门诊大厅常年设置预检分诊点,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防护、消毒设施,配备体温计等必要的器械。 3、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4、大厅预检分诊处、各门诊科室应协助进行预检分诊工作,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要及时分诊到相关科室;其它门诊医师在就诊时,也要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于预检为传染病的,应及时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 5、预检分诊处要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 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作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6、发热门诊,对发热等病人,初步排除传染病后,可以转 到相应的普通门诊就诊。 7、预想检分诊中,发现可疑特殊重大传染病例时,要及时 电话联系防保科,院感科等相关科室,并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隔离或控制措施,对病人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洪雅县中医医院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66571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LC—006: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扼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T、P、R、BP),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应先通知值班医师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八、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领导、医务部、医院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送入病区时间。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LC—007:抢救室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分诊护士岗位职责 一、提前15分钟接班,严格进行交接班工作。每日负责推车、轮椅、担架等物品的清点、管理工作。 二、主动、热情地接待病人咨询、指导病人就医,维持就诊秩序。分清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有危重急病人时立即开放绿色通道,实行三先三后政策,通知医生、护士及时抢救。 三、病人有传染性疾病或可疑有传染性疾病时,按照相应的隔离制度进行隔离和汇报。熟悉、了解医院各个科室的分布,以及各专科特色,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 四、参与急救病人的抢救、治疗。 五、督促保洁人员打扫卫生,按时消毒处置间物品。 六、接听电话,准确传达电话内容。 七、遇有突发、特殊、重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有关程序上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总值班)等。 八、对当日总值班、病房二线值班人员等做到心中有数。认真统计每日工作量。 九、保持分诊台、各诊室、急诊大厅的整洁有序。 十、协助出诊及抢救班工作。

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必须由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护士担任。按患者的疾病危重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急救。 二、简要了解病(伤)情,重点观察生命体征,进行必要的初步检查及化验并记录,尽量给予以合理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医生协助。 三、急危患者一般先抢救后挂号,特殊患者开通绿色通道抢救。 四、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抢救工作,并报告医务部(医教部),同时通知科内应急小组成员。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掌握急诊就诊范围,做好疾病解释工作,对婴幼儿及老年患者酌情给予以照顾。 六、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均应安排其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预检分诊应知应会

预检分诊应知应会 一、简述预检分诊流程 患者来到预检分诊台,医务人员首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询问患者既往病史、临床表现、有无流行病学史,如有无国内外旅游史或到过疫区、有无家禽和(或)野生动物接触史;为患者测量体温并在预检分诊登记本上登记。 对发热、咳嗽、皮疹、有流行病学史者,指导患者、家属及密切接触者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将患者及其家属引领至发热门诊,由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再次排查鉴别诊断;腹泻患者引领至肠道门诊,由肠道门诊医护人员再次排查;其他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引领至感染性疾病科。 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患者,进行隔离治疗或留院观察;排除传染病者,分诊至相应普通专科门诊。 做好手消毒。 二、简述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传染

病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和院感管理科应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和院感知识培训。 3、传染病预检由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负责,在接诊过程中,必须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职业史,并结合其症状、体征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即对传染病患者进行初步甄别),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4、预检分诊后初步诊断为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由医务人员引导至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或发热门诊或普通传染病门诊)就诊,其中疑为呼吸道传染病的由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为其发放防护口罩并指导患者及家属戴好。 5、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患者过程中,应按相应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及个人防护。 6、经预检分诊处、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排除的传染病,分流到普通门诊就诊。 7、经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或发热门诊或普通传染病门诊)鉴别诊断后,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患者的,应及时收入感染性疾病科病房进行隔离治疗。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传染病预检分诊处、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发热门诊、普通传染病门诊)的医务人员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对传染病污染的场所要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对医疗废物要进行规范处理。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3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3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3篇篇一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 38℃ 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 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 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各科室、办: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 年8 月31 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 年11 月10 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

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9、对分诊点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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