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九条招标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不按规定足额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视其为不当竞标行为予以拒绝。
第五条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设为三部分计价,即: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附表1)
基本费指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必需投入的基本费用。
现场考评费指需经考评组考核,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测算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指承包方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称号后,发包方应当支付承包方的奖励费用。
第十四条奖励费用,获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全额奖励,市级按70%奖励,县(区)级按50%奖励。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注:1.建筑工程适用于总包工程,包含房屋建筑中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的安装、装饰等工程。
2.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适用于单独发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