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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问题治理方案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问题治理方案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问题治理方案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问题治理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全市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治理,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遏制违规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全市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等加工食品的评价性检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国家标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严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管理制度,并做好记录。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并公布考核情况。

2.强化企业失信惩戒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强化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及时公布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

(二)靶向治理,加强监督检查

1.加强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组成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监管人员队伍,通过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实地见习等方式,积累监管经验,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设与添加剂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检验标准、标签标识等业务培训内容,提升食品添加剂监管能力。

2.加强重点食品监管,针对烘焙类、粮食制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水产制品等滥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问题突出的产品,强化监督检查,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3.加强重点环节抽查,针对企业原辅材料进货、仓储管理、投料生产等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4.加强多层级联查,属地基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区级开展交互检查,市级开展随机抽查,针对性检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添加剂。

(三)突出重点,加强抽检监测

1.加强抽检靶向性。以酒类产品、饼干、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蜂产品、糕点等可能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加工食品为重点产品,以防腐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抽检项目,以曾经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增加抽检监测批次、频次。

2.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有关规定,对抽检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的,依法予以查处。多次抽检不合格或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3.强化整改复查。定期组织对不合格食品的整改情况实施交互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定期开展对不合格食品及同种食品的跟踪抽检。

4.加强督导检查。在基层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并对基层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巩固监管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总结,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查找监管漏洞,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改提升,不断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督促企业整改提升,责令问题企业认真查摆原因,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整改,完善内部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提升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强化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诚信守法、安全生产”。

(三)以考促训,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要求企业将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列为关键岗位,对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实行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定期对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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