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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学国际私法模拟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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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模拟试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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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 中国女子甲和德国男子乙在德国法兰克福结婚,两年后乙在德国法院对甲提起离婚诉讼,德国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德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乙向中国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书。关于中国法院是否应受理该申请的问题,下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因申请人是外国人,中国法院不应受理该申请

B. 因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中国法院应受理该申请

C. 因涉案婚姻系在外国缔结,中国法院不应受理该申请

D. 因中国与德国之间没有关于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司法协助协定,中国法院不应受理该申请

2. 中国X公司与美国Y公司订立一项出口电器合同,约定有关该出口电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X公司负责安排巴拿马籍货轮运输,并约定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因操作失误使码头装卸设备与船舶发生了碰撞,导致船舶与部分货物的损失。依照我国国际私法,关于码头装卸引起的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海事法院管辖

C.出口合同的双方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约定是无效的D.运输合同应当适用中国法

3. 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国际私法,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讼可以由英国法院管辖

B.该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D.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4.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1年6月回深圳。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我国现行国际私法,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2011年12月,在香港

C.2013年4月,在北京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5. 北京居民张某,中国公民,1990年去日本留学,此后在日本东京定居。2000年张某申请加入日本国籍获得批准,取得日本国籍。2011年6月张某由于交通事故死于日本东京。2012年1月,张某的妻子和张某的父母因继承纠纷在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张某遗留在日本银行的存款近千万日元。日本国际私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律。关于本案中张某的国籍问题,依据我国国际私法,下述表述正确的是():

A.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应认定张某具有其住所地国国籍,即日本国籍

B.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应认定张某具有其住所地国国籍,即中国国籍

C.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应认定张某具有与继承关系联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的国籍,即日本国籍

D.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应认定张某具有日本国籍,因张某取得日本国籍之后,即丧失了中国国籍

6.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国际私法,C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7. 美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所地在英国伦敦,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美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英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8. 住所和主营业所在北京的中国某贸易公司与住所和主营业所在法兰克福的德国某保险公司订立一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为对合同争议有管辖权的法院。后来因保险公司拒绝支付保险赔偿金,贸易公司在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依据我国现行国际私法,下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合同的准据法应当是中国法律

B.保险合同的准据法应当是德国法律

C.保险合同的准据法应当是合同订立地法律

D.保险合同的准据法应当是保险事故发生地法律

9. 德国人克里斯托弗,在中国北京某银行工作,2012年与中国人胡某订立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了胡某拥有的一栋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合同争议应适用德国民法典。2014年胡某以装修房屋为由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克里斯托弗不同意终止合同,并向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胡某提起违约损害赔偿诉讼。依据中国国际私法,下述表述正确的是():

A. 当事人选择适用德国民法典属于法律规避行为,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B. 因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德国民法典,人民法院应适用德国民法典作为合同准据法。

C. 当事人选择德国民法典违背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人民法院应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德国民法典的适用。

D. 因合同标的为不动产,该合同争议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10. 对涉外商事合同,基本原则是允许当事人自己选择合同的准据法,但该选择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现行国际私法,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下列哪一种合同的准据法?()

A.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B.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

C.涉外消费者合同

D.涉外劳动合同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 中国人何某,住所和经常居所在北京,在德国留学期间购买了位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价值100万欧元的一栋房屋。2010年何某完成学业回国,在北京某银行工作。2012年1月,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于北京。何某的妻子瑞士籍女子伊莎在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何某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何某遗留于德国的该栋房屋。依据中国现行国际私法,下述表述正确的是():

A. 本案属于不动产继承纠纷,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德国法律

B. 本案属于不动产所有权纠纷,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德国法律

C. 本案属于不动产继承纠纷,应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D. 本案属于侵权行为纠纷,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中国法律

2.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所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实质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3.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依据我国国际私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法律规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驳回起诉

B.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C.如果当事人采用明示约定的方式,则其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将为法院所认可

D.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该合同应适用中国法

5. 关于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冲突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适用船旗国法律

C.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D.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和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6. 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的经常居所地均在中国,双方就在丙国境内发生的侵权纠纷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B.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C.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丙国法D.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

7. 根据我国现行国际私法,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8.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国际私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名誉权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9. 美国人亨利和英国人玛丽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经常居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纽约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亨利顺手抓起玛丽的旅行箱扔向大海。轮船抵达上海后,玛丽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亨利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美国法

B.香港法

C.英国法

D.中国法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A.涉外房地产案件

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

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D.信用证纠纷案件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简述我国国际私法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2. 简述冲突规范的种类和特征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

论述我国合同冲突法中的当事人自治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每个小题8分,共40分)

上海某大学教师中国公民李某,1990年辞职到德国留学,博士毕业后在德国法兰克福定居,2010年在法兰克福购买住房一套(价值100万欧元)和德国大众牌轿车一辆(价值20万欧元),同年加入德国国籍。2013年2月李某驾驶自己的轿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小花(中国国籍,住所和经常居所均在上海)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到德国料理后事。经协商,小花与德国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按照协议,德国肇事方向李某的妻子小花支付了以下赔偿:

1. 死亡赔偿金,即假定李某健在,从发生交通事故时起至退休时止,可以获得的经济收入,计600万欧元。

2. “精神损害赔偿费”,其中对受害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精神损失的赔偿数额分别为200万、200万和100万欧元,共计500万欧元。

3. 对被撞坏的大众牌轿车进行的赔偿,计20万欧元。

李某生前在德国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李某自己。李某死亡后,保险公司支付了500万欧元保险金。

上述款项共计1620万欧元。另外,李某在德国还有380万欧元的银行存款。小花携带前述款项共计2000万欧元回到上海。

为遗产分配一事,小花与李某的父母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父母以小花及小花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分割遗产。庭审中,当事人各方协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继承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上海中院查明:《德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法定继承,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子女为一人时,配偶和该子女共同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为二分之一,配偶的继承份额为二分之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德国国际私法规定:遗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本国法律。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适用夫妻共同本国法;无共同本国法时,适用夫妻共同惯常居所地法;无前述任何一种法律时,适用与夫妻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另外法院查明,李某与小花于1985年在上海结婚,结婚时二人的住所和经常居所均在上海。

请依据我国现行国际私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

1、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和如何识别本案?为什么?

2、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是否拥有管辖权?为什么?

3、依据我国国际私法,李某死亡时具有何国国籍?为什么?李某死亡时的住所和经常居所位于何国?为什么?

4、李某和小花之间的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各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遗留的财产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死者遗产?

5、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继承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当事人之间的法律选择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应如何分配死者的遗产?为什么?

国际私法第一章小结

国际私法第一章小结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它的调整方法有直接调整方法和间接调整放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有两种:1、通过国内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2、通过国际统一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 直接调整的方法有两种:国际统一实体法方法2、国内直接适用的法的方法。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2、所涉各国民商法的上的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在一定范围内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国际私法的范围就是国际私法包括哪些规范或者包括什么内容。它主要有四种:1、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2、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国际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基本原则有四个:1、主权原则2、平等互利原则3、法律协调与合作的原则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国际私法的渊源就是国际私法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它主要包括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两个方面,主要有6种:1、国际条约;2、国际惯例;3、国内立法;4、国内判例;5、司法解释;6、一般法律原则和法律学说。 国际私法的历史主要分成4个阶段,即国际私法萌芽阶段、早期的国际私法、近代国际私法、当代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的萌芽阶段主要包括:1、罗马法时期;2、属人主义时期;3、属地时期4、中国唐律规定5、基辅俄罗斯王国的规定。 早期的国际私法的代表人物和学说主要有:1、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2、法国法学家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学说3、荷兰法学家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近代国际私法的代表人物和学说主要有:1、美国法学家斯托里的礼让说2、德国法学家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3、意大利法学家孟西尼的国籍法说4、英国法学家戴西的既得权说当代国际私法的代表人物和学说主要有:1、美国法学家库克的本地法说2、美国法学家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3、美国法学家凯弗斯的结果选择说或规则选择说4、美国法学家巴克斯特的比较损害说5、英国法学家莫里斯的自体法理论6、法国法学家弗朗西斯的法律直接适用说7、德国法学家拉贝尔的比较国际私法理论8、英国法学家韦斯特莱克等的最密切联系理论。

国际私法教案 第一章

第一章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正是因为它有着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理解和把握其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我们研究和学习国际私法的逻辑起点。 一、涉外民事关系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civi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模拟案例】一中国上海女子在美国纽约嫁给一日本东京男子,定居东京并生儿育女。该女子不幸英年早逝,未留下任何遗嘱,但在东京和上海留下了价值可观的动产和不动产。其丈夫、子女及父母因析产不均发生争议,其父母诉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为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第一,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外国国家也可能成为这种民事关系的主体。 第二,客体涉外,即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 第三,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问题】一美国公司与一英国公司在一架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飞机上签署一货物买卖合同,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两公司协议在中国广州中院诉讼。 请问:对于中国法院来说,该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涉外民事关系? (二)正确理解涉外民事关系应明确的几个概念 1、“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民事关系”是可以替换使用的概念。 2、“涉外民事关系”与“涉外民商事关系”也是一个通用的概念,即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广泛意义上的民事关系,包括那些采取民商分立的国家所指的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 3、涉外因素中的“外国”(foreign),有时还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一个国家中的不同法域 【法域(territorial legal unit)】法域是指一国内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例如,英国的国际私法所称foreign,就是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也当作德国、法国等外国一样看待的。 (三)国际私法的社会基础 国际私法作为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其特定的社会基础是:众多主权国家同时并存,各主权国家之下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相互交往而形成各种涉外民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交往社会的存在。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 从普遍的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在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具有独特的含义,主要是指民事法律的国际冲突,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域的民事法律对某一民事关系的规定各不相同,而又竞相要求适用于该民事关系,从而造成的该民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抵触的现象,即适用所涉各法域互有差异的实体民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的现象,从而必须解决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域的法律来做出判决的问题,也就是法律选择的问题。正由于这个原因,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案例分析――认识国际私法中的法律冲突】在英国剑桥大学就读的20岁的中国留学生王

2013秋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一)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一)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 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 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 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 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 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 特继承案 10、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 法律域外效力又称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的思路和方法

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的思路和方法 摘要:网络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学校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明确资源库建设的目标和原则,重视专业课程资源库的建设质量,克服资源建设中的常见问题。 关键词:教学资源库;思路;方法;策略 统筹规划,加强管理 网络教学资源库是依据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将多种媒体素材的教学资源进行收集和整合,以为教学提供支持性服务的系统。它一般由多媒体素材库、课件库、案例库、试题库以及网络课程等几部分组成,能为使用者提供快捷、方便的使用方法,同时也为管理者提供高效的管理模式。由于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与维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学校在政策、立项、资金、人力统筹等方面给予支持。资源库的建设不仅要综合考虑硬件配置、人力统筹、内容建设等各因素间的关系,还要处理资源库系统的各个子模块之间的结构关系,以及和教学这个大系统中其他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因此,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就尤为重要。要有专门的领导机构,论证和制定资源库建设的相关重大问题。如根据学校的具体实际,确定管理系统是自主开发还是请专业公司开发,资源建设是分批引进还是以自主开发为主,是突击重点还是普遍涉及等等。 明确资源库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教学资源库作为各种教学资源的汇集,绝不是教学素材、资料的简单堆积,更不是脱离教学特点的其他非服务行为。它直接以服务教学为宗旨,以实现网上资源共享,教师方便用,学生易于自主学习的最终目的。它应该具备四个特征:科学化、标准化、结构化和动态化。内容的科学与准确是资源库的根本,遵循标准是保障资源库广泛共享的基础,合理的结构可以确保资源库的合理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长期稳定的不断更新与维护是资源库具有生命力的保障。因此在设计方案时要明确目标:一是建设科学的资源规范体系,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库著录的标准化、检索点的规范化、检索途径便捷化。二是建立开放的资源建设体系,能够实现文件上传与下载、信息录入与修改、素材的预览与浏览、远程审查、统计分析等功能,让全校师生不仅能使用资源,还能为资源库提供素材和资料;三是建立严格的资源审查评价机制,确保资源的高质量;四是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4)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CD 2、C 3、A 4、A 5、A 6、A 7、C 8、C 9、B10、A11、ABCD12、CD13、ACD14、ABD15、CD 16、ABCD17、ABD18、ABC19、BCD20、BD 二、简述题 1、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①区际法律冲突广泛存在于联邦制国家。 ②一国存在不同法域,当冲突规范指引应该适用该国法律时就会产生适用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 2、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 3、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 特点: (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 (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 三、论述题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他创造性他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影响当今流行的“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等无一不是在法律本座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来。 四、课堂讨论报告 对反致制度我们是这样认识的。 传统国际私法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判决结果的一致性,特别是自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问世以来这,定一目标更为国际私法学者梦寐以求。各国冲突规范互不相同,彼此歧义:有的国家接受反致,有的国家不接受反致这就需要创造条件,以期达到不论案件在哪一个国家审理,都将适用同一实体规范,从而得到同一判决结果,承认反致,接受反致,就有可能实现判决结果一致性这一目标。 现代国际私法追求案件解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采用反致就能够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反致制度能够满足传统国际私法的要求,符合现代国际私法的价值观念,同时,它也是排除和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反致制度,应予以肯定为宜。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反致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从某些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我国对反致的态度,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外国法为该国实体法,不包括冲突规范,确立了我国不接受反致和转致的立场。 作业2 一、不定项选择题 1、C 2、D 3、A 4、D6、D7、D8、A9、B10、C11、B 12、D13、D14、D15、A16、B17、CD18、ABD19、ABCD 20、BCDE 二、简述题 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 (1)最惠国待遇应以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依据。 (2)最惠国待遇原本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却常常要通过受惠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货物等所享受的待遇来加以体现。

网络教学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网络教学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1.教务管理 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在线管理要花费教师和管理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网络教学师生比例要远远小于课堂教学的师生比例,因此实现教学信息的自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如记录、跟踪师生活动、自动管理人员档案、自动记分、自动反馈、自动建议、自动答疑、学生作业管理及学生学籍自动管理等。教务管理工作主要由3个子模块完成: ⑴教师管理模块 主要功能是支持教师教学和进行教师档案管理。系统支持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设定学生的行为权限,如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提出研究性课题,启发、培养学生的探究、创新能力,组织小组协同工作解决难题,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交流思想,如老师只要设定分组条件,系统就自动将学生分组,同时自动初始化小组参数设置,等等;教师档案管理包括建立教师授课账号,记录教师的个人信息,进行任课资格、教学计划、教学活动记录、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管理,配置相应的授课资源,记载教师的授课情况,建立和维护教师科研档案,等等。 ⑵学生管理模块 主要功能是注册认证和学籍管理。注册认证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注册用户名,指定用户名称,建立用户账号,登录系统时对不同的用户进行认证,并根据不同的角色确定赋予用户相应的操作权限。学籍管理以学生为单位,利用系统的信息管理功能,通过建立和维护学生的电子学习档案来管理学习过程,电子学习档案包括学生身份信息、选课信息、学习任务信息、学习活动记录、学习评价信息、电子作业集等。 ⑶教学评估模块 网上教学评估模块包括测验试卷的生成工具、测试过程控制系统和测试结果分析工具。有些系统具有随机出题功能,可以为每个学生产生不同的试卷;测试过程控制系统主要完成对网上测试过程的控制,如在需要时锁定系统,不允许学生进行与测试无关的浏览,控制测试时间,到时自动交卷,等等;测试结果分析工具一般是根据题目的知识点和学生的答题情况,对具体学生给出诊断,对下一步学习提出建议。功能更强的网上教学评价系统还具有根据考试测验的统计数据,运用教学评估理论进行试卷分析和项目分析(如计算题目的区分度、难度)以及自动批改即时反馈等功能,还可以根据学生的答案提供个性化的反馈内容。 此外为了更好地为教师学生服务,教务管理系统还提供如下功能: ①行政公文管理:包括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文档的管理等。 ②信息查询:包括查询开设的课程信息、课程任课教师的情况、课程内容的简介、个人的某些开放档案记录等。 2.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是教学活动的中枢,完整的网络教学管理系统应当在提供教学服务管理这一核心功能的同时,还提供教学分析功能,并可与相关的组织机构共享和交换教学信息。因此,网上教学管理系统必须集成数据库工具。网络教学管理功能主要包括课程管理、学习信息管理。 ⑴课程管理 课程管理包括设置、修订专业,专业课程的设置、管理、专业资源分配以及设立课程,指定课程相关人员如开发人员、授课人员、助教人员和学生的权限和口令,分配建立与课程相关的设施,如邮箱、讨论区、网址等,处理添加、修改新课程,制定修改培养计划,设置相关课程的先导关系等日常事务。对校际课程的管理包括课程共享管理,培养计划扩展管理(将外校共享课程纳人本校培养计划),使得本校学生可以在多校课程中进行有一定条件限制的选择。对本校及外校共享课程的需求信息分析,为培养计划的调整提供信息〔通过对外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DOC)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 A.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 A. 国际私法 B. 区际私法 C. 时际私法 D. 人际私法 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 A. 直接调整 B. 间接调整 C. 非A也非B D. AB同样重要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 A. 国内立法 B. 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E. 学者的学说 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 A. 私国际法 B. 涉外私法 C. 法律冲突法 D. 律适用法 E. 法则区别说 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 A. 物权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劳动关系 D. 债权关系 E. 知识产权关系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 9. A 10. B 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C)

网络教学与资源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网络教学与资源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合格投标人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 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或以 上。 3.投标人必须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 力。 4.投标人必须是报价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代理经销资格的代理商(提供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5.具有相关的业绩,必须提供2005年以来一个或单个合同在十五万以上华南地 区网络教学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 1、总体要求 网络教学与资源管理平台首先要能够管理老师的教学内容和课件,方便老师在平台上进行网上备课,实现制作网络课程、发布教学内容,并提供网上从事教学互动的手段以及学生在线学习的功能。在教学方面,要利用多媒体、网络技术实现高质量教学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的共享与传播,并同时促进高水平的师生互动,促进主动式、协作式、研究型的学习,从而形成开放、高效的教学模式,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学生学习方面,为学校的学生提供理想的学习环境,充分利用学校的网络资源和知识资源,来获得全新学习感受; 在教学管理方面,为学校大大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使学校成为一个高效和灵活的组织,不断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要解决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制作的要求。 对网络教学管理平台的要求: (1)、网上备课:网络课程管理、网络课程制作、精品课程制作功能 (2)、网上教学:教学活动管理功能. (3)、学生学习管理功能 (4)、教学资源管理系统 (6)、系统管理功能

国际私法笔记(自考必备)

自考国际私法笔记串讲 第一章绪论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法律部门。 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如: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 时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 为。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涉外因素中的外国”是广义的,包括一国内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关系。 法域此处即一国内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中国司法实践中,国际私法规范也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产生法律适用上冲突的原因:( 1 )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 民事关系;(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 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亦即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上述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制度为区际私法。多见于联邦制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 具有自己的国际私法和自己内部的区际私法的成文法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波兰与前南斯拉夫。美国这样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自己的州际冲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关系:首先二者有区别。国际私法是调整不同国家间的民法冲突,区际私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不同地区间的民法冲突。但二者共同点在于都是解决法律的地域或空间冲突的。二者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在解决国际民法冲突时,如指定应适用其本国存在多个法域的当事人本国法时,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常指定得依该国的区际私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该国哪一地区及哪一法域的法律可作为当事人的本国法来加以适用。因此二者又是不同的层面的法律制度。 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种族、不同阶级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 国际私法是解决不同国家(地域)法律的管辖空间上的冲突问题,而人际私法要解决的只是在一国内部哪一部分人应适用哪一种民法的问题,因此二者不是处于同一层面; 但二者相似的是都是采用间接调整方法。 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冲突。 时际法律冲突中还有被称为动态冲突”的。如对某种文物,在其原所在国禁止上市交易,而被其 所有人带到第二国所在地,却并无这种限制,在确定以该文物为买卖标的的合同的合法性时,究竟是适用现在的所在地法还是应适用其原所在地法,此即动态冲突”。又如:一自然人在原国籍国依法可承认为成 年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其新国籍国却认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即时际私法中的动 态冲突”。 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 (1)依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自中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最早)时代起的几百年历史中,国际私法基本上依靠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来解决法律冲突。但由于各国冲突规范的差异,往往会导 致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从而不能取得判决的一致性。因而在19世纪末以后,出现了国际冲突法条约。 (2)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18世纪中叶,由于孟西尼的倡导,开始出现了统一各国冲突法的 尝试。追求冲突规范的国际统一是想通过彼此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指定同一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同一国际民事关系的准据法,这样不论案件在哪一国提起,均能得到同一的判决结果。 上述两种解决途径,只指出有关民事关系应适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而没有明确地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间接调整作用,属于间接调整 (3)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即是通过制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以消除彼此在民、商法上的歧异,并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也就可避免再从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作出选择。因而这是一种直接调整方法。 各国的国际私法著作中,有称这个法律部门为国际私法”的,有称其为冲突法”的。大陆法系各 国多称为国际私法”而英美等国则更多地称为冲突法”而立法上,更有直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 在国际私法的历史上,依学说的不同被称为法则区别说”、外国法适用论”、法律的场所效力论” 或法律 的域外效力论”等。还有称国际私法为私国际法”、涉外私法”的。 国际私法的范围,是指国际私法所应包括的规范范围或种类。 普通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家多认为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反对把国籍问题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归入国际私法(但住所问题却是其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内容)。 法国认为关于管辖权的规范,也应归入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第1阶段测试题1b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私法》第一章到第三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国际私法产生的前提规范是(A)。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2、法院地法通常用于解决(A)。 A、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B、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D、合同方面的法律冲突 3、如果立法者认为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特别需要以自己的实体法处理,常会采用(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4、在国际私法中,被有些西方学者誉为是“哥白尼革命”的学说是(A)。 A、法律关系本座说 B、既得权说 C、政府利益分析说 D、意思自治说 5、在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里斯提出了(D)。 A、法院地法说 B、优先选择说 C、功能分析说 D、最密切联系说 6、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的国际私法立法是(B)。 A、唐朝《永徽律》 B、1918年北洋政府《法律适用条例》 C、1986年《民法通则》 D、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 7、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的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为(D)。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优惠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8、“侵权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B)。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9、“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是一条(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08国际私法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1答案一、不定向选择题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6.意思自治原则是( D )提出来的。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7.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17.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18.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教学资源管理系统

教学资源管理系统 摘要:本系统作为学生、教师、学校三方进行设计,寻求基本实现教师资源上传、在线批改、问答解疑等;学生学习内容进度管理、报告生成以及相应的教学内容管理。初步分配好平台资源分配权限管及资源审核操作。本文主要对于程序的总体设计、详细设计和功能实现主体上进行叙述。 概述:随着国家对于高等教育信息化的大力推广和扶持、无纸化办公学习的进一步发展,教学资源网络化、信息化已成为现在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阶段。使用计算机讲每一位学生、教师及教务管理部门进行整合管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为专家及教师提供了相应的高效管理手段。

目录 第一章:设计的可行性------------------------------------------------------------------------- 1.1MIS系统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1.2 教学资源管理平台产生设计可行性----------------------------------------------- 第二章:系统概述------------------------------------------------------------------------------ 2.1 系统正向流程--------------------------------------------------------------------- 2.2 项目范围------------------------------------------------------------------------------- 第三章:系统总体设计----------------------------------------------------------------------- 3.1 系统结构设计------------------------------------------------------------------------- 3.1.1 各模块功能-------------------------------------------------------------------- 3.2数据库设计---------------------------------------------------------------------------- 第四章:详细设计----------------------------------------------------------------------------- 4.1 教师/学生登录功能----------------------------------------------------------------- 4.2 教师/学生密码管理功能----------------------------------------------------------- 4.3 学生的信息浏览/查询功能-------------------------------------------------------- 4.3.1 选课信息查询---------------------------------------------------------------- 4.3.2 查询开课信息---------------------------------------------------------------- 4.3.3 查询公告信息---------------------------------------------------------------- 4.3.4 查询课程信息---------------------------------------------------------------- 4.3.5 查询教师信息---------------------------------------------------------------- 4.3.6 查询选课名单---------------------------------------------------------------- 4.4 教师的信息浏览/发布/修改/删除功能------------------------------------------ 4.4.1 浏览已发布信息------------------------------------------------------------- 4.4.2 信息发布---------------------------------------------------------------------- 4.4.3 资源信息修改---------------------------------------------------------------- 4.4.4 资源信息删除---------------------------------------------------------------- 4.4.5 查询公告信息--------------------------------------------------------------- 4.5修改教师信息功能------------------------------------------------------------------- 4.6添加教师信息功能------------------------------------------------------------------- 4.7删除教师信息功能------------------------------------------------------------------- 4.8修改学生信息功能------------------------------------------------------------------- 4.9添加学生信息功能------------------------------------------------------------------- 4.10删除学生信息功能------------------------------------------------------------------ 4.11添加公告信息功能------------------------------------------------------------------ 4.12删除公告信息功能------------------------------------------------------------------ 4.13 资源上传源管理--------------------------------------------

国际私法第一章测试题(修改后)

2014年国际私法第一章(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测试题 一、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际私法 2.civi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3.间接调整方法 4.法律人际冲突 5.统一冲突法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4)月(11)日生效。 4.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5.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经济条件)和(法律条件)。 6.实现国际私法规范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7.在我国,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法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组成。这四种规范中最重要的规范是(冲突规范)。 8. 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2007年7月11日之(EC864/2007号条例)(《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简称《罗马条例Ⅱ》)是欧洲国际私法统一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总结其规定,一方面,一般性规则给予“损害发生地法”和“共同惯常居所地法”以优先地位,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可预见性。另一方面,例外条款软化了一般性规则的僵化性。9.国际私法产生的前提规范是(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间接调整。(错) 2.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最早法律表现形式。(对) 3. 国际私法主要指法律的国际冲突,不涉及在一国内部不同地区或不同人种的法律冲突。(错) 4.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错)。 5.所谓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在制定者管辖领土以外尚能 发生的效力,它常常表现为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对) 6.一国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属于实体法范围,不属于国际私法范畴。(错) 7.当今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发展趋势是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扩大,规定更加原则化。(错) 8.国际私法的发展已开始仅表现为一种学说,直至18世纪下半叶后,才开始进入“立法的国际私法”阶段。(对) 9.一国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属于实体法范围,不属于国际私法范畴。(错) 10.我国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在国际私法中,确实 承认其约束力的。(错) 四、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统一实体规范指的是国际条约和(C)中规定的确立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 A、国际惯例 B、贸易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2.一国的国内法,从国际私法的角度,可划分为(A) A.实体法和冲突法B.内国法和实体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冲突法 和程序法 3.国际私法的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 A ) A. 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来实现的 B. 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C. 国际民事诉讼规范来实现的 D. 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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