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木工、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石制作、油漆、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市和区县建筑市场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

劳务分包交易管理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劳务承包人,应当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进津劳务承包人还应同时取得进津备案通知书。

第六条劳务发包人分包工程时应当审查劳务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劳务承包人承接分包工程时应当提供资质证书、负责该项目劳务队长的岗位证书,进津劳务承包人还应同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第七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劳务发包人应当建立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承包人目录。项目经理部选择劳务承包人时应在本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承包人目录中选择。

第八条劳务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或转包。

第九条劳务发包人可采取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的综合计价分包模式。

禁止劳务发包人单纯提取管理费的行为。

第十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采购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凡是构成工程实体且直接影响工程结构质量的钢材、混凝土、墙体材料等主要材料,应由劳务发包人采购和管理;主要材料以外的辅助或周转建筑材料可由劳务承包人采购和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施工机械租赁或提供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属于中型以上的施工机械及部分直接影响施工进度的重型机械应由劳务发包人租赁或提供,并负责日常管理;小型机具和工具可由劳务承包人提供和管理(施工机械类型的划分参照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第十二条不构成工程实体,但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等施工措施项目,可由劳务承包人负责提供和管理。劳务承包人搭设、拆除施工措施项目的工艺和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得到劳务发包人的认可。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内的临建、临水、临电、现场硬化等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由劳务发包人提供和管理。

第十四条劳务发包人与劳务承包人应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方可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企业名称及劳务队长姓名、岗位证书编号;

(二)劳务分包工程名称、地点、分包范围、作业内容、劳务工种和劳务人员数量、开竣工日期;

(三)劳务分包款、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要求按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

(四)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的采购供给和管理方式;

(五)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支付保证方式及需单独计取的社会保障费及培训费;

(六)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加盖双方企业法人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办事处及个人印章。

合同双方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已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当在订立或变更劳务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管理部门不予备案。

第十六条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向劳务承包人足额支付劳务分包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不得要求劳务承包人垫资带资施工。

劳务发包人不得与劳务队长个人直接进行支付与结算。

劳务发包人不得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劳务承包人的劳务分包款。

劳务分包作业管理

第十七条劳务发包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履行劳务分包合同,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劳务分包款,严禁直接向劳务队长支付劳务分包款,对发包工程产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二)检查劳务承包人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情况。对劳务承包人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劳务发包人可以对劳务承包人所使用的劳务人员采取直接支付工资的措施,所支付的工资在劳务分包款中扣除;

(三)对劳务承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有权清退不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劳务承包人;

(四)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保证劳务人员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标准;

(五)创造业余文化学习和娱乐条件,配备一定数量的书报、杂志、电视、棋牌等文化用品和文体活动设施,满足劳务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第十八条劳务承包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劳务人员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

(二)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禁止将劳务人员工资挪作他用;

(三)劳务作业项目现场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负责承包项目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管理;

(四)负责建立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管理日志制度,记录每日施工现场人员和工作内容情况;

(五)负责劳务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施工教育,保持正常的施工秩序;

(六)负责建立完整的施工现场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档案资料包括:

(一)企业资质证书、外地进津企业备案通知书、劳务队长岗位证书和劳务人员岗位技能证书;

(二)经过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劳务作业项目现场管理日志;

(四)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和安全培训记录;

(五)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单;

(六)负责建立完整的施工现场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劳务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劳动保护责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对劳务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分包合同是否备案进行审查核验。发现劳务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筑市场监察部门报告。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

第二十二条劳务承包人应依法建立和完善用工制度,并加强对劳务人员权益的维护。

(一)招用劳务人员10日内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

(二)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三)建立劳务人员工资专用预储账户,为劳务人员办理个人工资卡;

(四)严格执行月支付季结算制度,每月通过工资卡直接支付给劳务人员工资;

(五)督促劳务发包人改善劳务人员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三条劳务人员出勤记录每周由劳务队长、班组长和劳务人员本人三方签字确认并上报所属劳务企业备案,并依此作为每月支付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劳务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劳务人员持有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市建委规定的当年持证上岗要求。

第二十五条劳务承包人应按照规定组织劳务队长、主要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培训。

劳务分包纠纷调解

第二十六条发生合同争议或劳务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七条劳务发包人应当设立劳务关系主任,负责处理劳务纠纷。

第二十八条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部门为劳务纠纷调解部门。

涉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纠纷,由市施工队伍管理站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调解。

第二十九条所有施工项目现场都要公示劳务纠纷调解部门、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则

第三十条劳务发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年检或考核的依据:

(一)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未办理进津备案、无劳务队长岗位证书的承包人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主要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措施项目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的;

(三)劳务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

(四)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因拖欠劳务分包款或农民工工资,导致集体上访的;

(五)未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劳务分包款的;

(六)其他违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劳务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年检或考核的依据:

(一)未按规定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从事劳务分包活动的;

(二)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的;

(三)未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施工的;

(四)未依法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五)施工现场的劳务队长及劳务人员数量和工种与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一致的;

(六)未落实劳务作业项目现场管理日志和档案制度的;

(七)未执行月支付季结算工资支付制度,导致集体上访的;

(八)劳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未达到市建委当年要求的;

(九)其他违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 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 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

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 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 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 1 . 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 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 4. 1. 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 1 . 4评价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docx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 快,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一甲方:身份证:电话:乙方:身份证:电话: 今由甲方金瓯富贵世家3# 、 4# 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元/m2 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 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 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 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 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二劳务分包单位:

劳务承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内的劳务,分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并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承包方式: 协议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包干单价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浇筑:在承包范围内按元/ 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元 / 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 上述包干单价施工方已充分考虑了涨价风险等因素,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单价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辅助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劳 动保护费等。 1、乙方达到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 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 1、钢筋提料程序 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 2、商砼计划程序 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 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 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6、取样送检程序 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编号:GR-WR-15395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 本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编号: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__)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__)4.2.2以(__)年施工预算或(__)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建筑劳务、专业分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专业分包方满足公司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过程控制: 1、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 劳务、专业分包方必须与公司签定合同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主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或与主合同签定的背景严重不符时,需签定补充协议,由劳务、专业分包方对此提出书面意见,由项目部与其进行初步协商,将协商意见反馈公司预算部和总工办,三方会审后由项目部与劳务、专业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设计金额在5万以上需总经理参加)。 2、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1)付款原则:“先紧后松”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同比提供税票原则。 (2)付款比例:采用“预借支”的形式,过程中借支不超过其实际完成产值的80%或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比例,留不小于20%尾款办理完工结算。 (3)付款条件:每月24日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双方的现场代表、负责人,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和每月24日前完成情况,对上月25日至次月24日之间的实际完成形象节点进行确认(详见附表1),以此作为双方计算月进度产值的依据;预算部计算完毕后通知分包方3日内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月进度依据。 (4)付款时间:公司财务部接到后在次月的15日~20日支付上月的月进度。 3、财务要求 各项目部每月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建设方批复的进度报表(无收入除外),同时每月30日前提供本月25日前与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办理月产值报表,及每月25日前项目部完成的本月产值的预估报表;各项目部提供给财务的报表必须与上报公司的资金计划报表一致。财务部门据此报表进行帐务处理。 三、结算办理: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1、为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贯彻“精心服务、质量精品”的方针,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各项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及劳务用工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履行合同中对于客户的承诺。 2、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各劳务分包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设计总监 成员:人事行政主管、主案设计师、物资采购主管、财务主管。 第四章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1)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针对工程特点,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利用岗前教育,岗位培训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把质量管理工作变为施工人员实际行动。坚持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清、任务清,公司对劳务分包负责人、劳务分包负责人对班组、班组对工

人,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施工项目必须达到客户质量评定的标准。 (3)劳务分包再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发现质量问题,除紧急情况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劳务分包不得擅自处理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理或修改设计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承担。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公司、甲方、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并造成现场施工人员人身伤害的必须由劳务分包承担经济赔偿等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向劳务分包索赔。 (3)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公司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态、工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 (4)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 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1.1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1.2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1.3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 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1.4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1.5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2.1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

作; 2.2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2.3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 、相关责任部门 3.1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2 财务部门: 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3 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1.3 评价小组: 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1.4 评价内容: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8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最新劳务结算管理办法资料

劳务、材料、分包、进度款、结算价款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各单位收支情况,规范公司管理行为。为公司成本、过程控制等经济制度考核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及时跟踪并准确反应公司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劳务结算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下公司称“甲方”;劳务、材料、分包个体或单位为“乙方”。 一、价款支付要求: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合同、分包合同。 (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 (三)结算须提供完工合格证明。 (四)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应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五)完整的变更、签字手续。现场发生的由现场、公司人员确认;在公司发生的,至少2各主管部门以上签字确认。 (六) (七)乙方对银行转账支付形式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劳务进度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完成工程数量、合格数量进行核实并做批注。 (二)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新增项目单价不能超出合同约定项目单价与市场价格比例,且进度支付比例应做调整。最高比例不超过完成情况70%。 (三)将已审批的工程量上交至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并提出处罚意见。工程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 (四)工程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成本部根 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工程部意见后对价款进行审批。 (八)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七)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 二、劳务结算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后内开始办理,办理时限为15日内,逾期未办理结算的劳务班组,可能因公司其他业务对办理时限顺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文件 *****字〔2018〕19号 关于印发《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现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 2018年1月1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3.工作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 3.1.1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3.2工程部 3.2.1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2.2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3.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3 安全环保部 3.3.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3.2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3.4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3.4.1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4.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3.4.3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3.4.4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3.4.5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供方反馈意见表报工程部; 3.4.6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3.4.7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 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 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 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七、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0210217205857)

房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提示:在拟定具体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进行修改。文中红 色斜体字应在使用时删除。)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示:项目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示:劳务分包人):(提示:乙方名称及公章印鉴必须与提交的相关证照相符)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 房屋建筑工程___________ 劳务作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必须注明确切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 劳务分包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应参照下例将实际作业内容详细列明等全部劳务作业内容)。 基坑开挖、边坡防护、基底处理、基坑回填、余土外运及完成路本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模板安拆、搭拆脚手架、灌注砼、捣固及养生;构件预制、运输、安装;砌体工程砌筑、养生、勾缝;防水层铺设;门窗安装;水、电、暖设施的敷设与安装;抹灰及饰面材料的铺贴及完成本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钢筋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预埋管件的加工制作及埋设及完成本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第二条分包工作期限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开始工作日期: _____ 年—月—日(提示:合同签订时,开工日期不好确定的,可 采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的方式进行约定),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 年—月—日。乙方应 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 _________ 元,乙方 每提前一天奖励_______ 元。(提示: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奖罚额)

关于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及结算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及结算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依据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针对新疆神火项目特性,项目部经研究决定,对在神火工地所发生的劳务合同及工程劳务结算,特做如下规定: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和类型: 1、分包方进行仅人工费形式的分包(或承担部分辅助材料)。 2、由项目部承担主材、辅材、主要施工机械,分包方承担人和简单工器具形式的分包。 3、项目部在签订劳务合同前要认真牢查承包人信用度及实力。 4、劳务分包合同签订要写明分包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明确承包方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内容,分包合同价款拟定。分包合同价款中以分项工程划分分项承包工程内容。分包工程付款累计额不超过分包工程应付款80%且低于业主付款比例。 5、分包工程其他条款:如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满足总包合同约定和项目部要求。对于总包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在分包合同中要写明相对应承担特殊约定部分的责任,避免我单位承担不必要的经济责任。 6、分包合同项目部经办人需要项目经理签字。其他管理人员不能替代。 7、报公司审核的分包合同均为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或代替签字无效。

二、分包工程结算的办法: 1、分包单位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向项目部提交分包工程预验收申请,项目部对其施工内容进行预验收,办理分包工程预验收证书。项目部技术、经营、预算、安全、材料等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或记录,预验收证书不允许用“同意”“属实”等模糊概念表达验收结果。分包工程预验收手续办理完后,不能免除分包单位承担在最终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应负的责任。 2、分包方与项目部进行材料、工器具结算,办理结算单。对于甲方供料或是项目部供料均限制在规定的损耗范围之内,超出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并从结算中按不低于采购价加采购保管费扣除。 3、由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工作量,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书(分包合同签订人须在分包结算书上签字认可),项目部对工程量进行审核,严格把关。项目部核查资料齐全并审核无误后,将全套资料送公司有关部门复审。 4、对于分包工程结算资料有效性的规定: 所有分包结算依据资料均需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技术员、预算员等)会签,并经过施工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分包工程结算书需给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审计管理部门签章后方具备结算效力。 5、分包工程结算流程: 承包方履行完分包合同内容→项目部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与项目 部进行材料工器具结算→承包方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书→项目部进行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304-54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 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数量: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使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事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个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据。个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资,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饮酒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请款填报《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查看。 5、人事部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二、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三、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5、税务登记证; 四、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2、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3、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五、集团公司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 工队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八、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3 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 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4、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篇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