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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未成年人严禁入内教案

16.1未成年人严禁入内教案
16.1未成年人严禁入内教案

16.1未成年人严禁入内教案

教学目的:1、让学生知道进入网吧的危害

2、在集体的氛围下,自觉发起拒绝进入网吧

3、在集体中树立正气

教学过程:

一、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危害性

当今社会,电脑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一扇普遍使用于各种活动,各种学习,各种娱乐的方便之门。但是电脑网络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陷阱,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我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专门下文:中小学生不准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各种不适宜中学生的活动场所。可是,有一部份同学却违反了这些条例,去网吧上网,聊天,玩游戏。甚至不少同学荒废了学业,整天沉迷于网络,电脑游戏,有的甚至误入歧途。

今天我们就展开一次讨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健康的业余生活。

同学们,你们是怎样看待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件事呢?请大家来讨论一下谁愿意来发表一下自己得看法?

二、请欣赏苏秋红、刘千秋等九名同学表演的的小品《蜕变》

讨论:同学们,从表演中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由学生总结后老师进行同归纳。

三、案案例展现:

为了准备这次主题班会,同学们课余搜集了许多案例,谁来说一说。

案例1:17岁的少年吴治(化名)沉迷于电脑游戏,无法自拔。为了偷钱上网吧,他在通州奶奶家,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亲手将奶奶砍死,爷爷被砍成重伤。

案例2:16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受到另一人的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大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

案例3:

5月25日傍晚,四川简阳市平泉镇和平村当地农民发现被人残杀后藏尸于一片玉米地里的流浪少年赵刚被。少年头颅被人砸烂,尸体上还有几处刀伤,其死状惨不忍睹。杀害少年的凶手竟是3名嗜好上网玩“杀人游戏”的中专生,他们杀人的目的只是为了验证自己“胆量有多大”。

案例4:(“虚拟游戏”变成现实惨剧)去年4月26日,德国爱尔富特市一名中学生开枪打死了13名老师、2名同学和1名警察后自杀,引起社会震惊。据调查,该学生整天沉溺于暴力网络游戏。

案例5:据《人民日报》2003年2月27日报道,一个12岁的小孩因上网欠上机费20元,被网吧老板扣押自行车而不敢回家,最后饥寒交迫,投水而亡。

案例6:2002年6月16日,北京海淀区“蓝极速”网吧发生大火,造成24人死亡,十多人受伤的惨剧。其中大部分受害者是在读学生。

案例7: 2002年11月26日,安康一少年连续27小时上网,结果疲劳猝死;

2002年9月15日凌晨6时,湖南一少年在通宵上网后猝死网吧;

2003年4月17日,南昌17岁的高中学生因连续两天上网猝死网吧;

2002年4月17日,江西南昌一名17岁的高三学生余斌,连续逃课上网2个月,在玩网络游戏时,因紧张激动在网吧倒地猝死。

同学们,看到这些真实的案例,你有什么感想?

三、签名活动

同学们,我们都是未成年人,网吧不是我们流连的地方,我们都应该拒绝进入网吧,大家说对不对?

今天就让庄严地签下我们的名字:拒绝进入网吧!

学生集体签名

四、总结:

这次班会同学们讨论得非常好,我们认识到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危害。就让我们用健康的人生,展望未来。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全班同学一起唱《明天会更好》

建筑企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

企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 为落实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公司招聘使用人员时,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尽量不使用未成年工,严禁使用童工。 第2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重物的搬运、土石方作业 等。 第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4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有毒有害气 体作业、土石方作业、风钻、焊接作业等。怀孕七个月 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5条、女职工生育享受六个月(180天)的产假。 第6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 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企业消除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制度 为保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尘措施。 本企业生产过程中接触较多的是水泥尘,主要工种是混凝土搅拌机司机、水泥上料工、搬运工等。尘源点主要是向料斗(池)加料时飞起的粉尘和搅拌机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时,从进料口、出料口飞起的粉尘。为此,一是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二是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 二、防弧光、红外线、紫外线辐射措施。 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工种是电焊工和气焊工。为了保护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镀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罩。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盖等,同时尽量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工作。 三、防止振动危害措施。 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振动危害的工种是打桩机司机、

法制教育教案知识汇总归纳

法制教育教案知识汇总归纳 1、我们都是平等的 教学目标: 1、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2、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平等权所涵概的内容。 3、使学生了解《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内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远离犯罪。 教学方针: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言讨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增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简答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今天我们就学习《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1、阅读故事小天地 2、言讨你从中懂得了什么?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朗读智慧小法官,参考示题:你是如何理解平等权的。

4、阅读法律小讲坛 参考示题:平等权包含哪些内容? 5、阅读法律小博士、法律小实践 言讨:明明对自己的作品是否享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布置作业 大家就本节课写一篇日记,谈谈自己学习本课的感想,你受到了哪些启发,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2、学校保护我们成长 教学目的 1、情感与态度:培养学生知法、懂法,有辨别违法、合法的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行为与习惯:培养学生学会依法、用法。使学生能够做到依法享有自己正当的权利,依法保护自己,依法尽自己的义务。 3、知识与技能:使学生了解国际上以及我国为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上能够保护、帮助未成年人的机构、部门。 教学重点 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了解我国为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运用这些法律法规来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简答题,从而培养学生知法、懂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享有自己正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答案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未成年法制教育》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桑某出生于1987年10月1日,则到了2005年9月30日,则,桑某现在的实际年龄应当是( B ) A,16岁 B,17岁 C,18岁 D,19岁 2、( B )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又是未成年人的义务 A,劳动 B,受教育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宗教信仰 3、未成年人事件的分类不包括( D ) A,非行少年 B,虞犯少年 C,不良少年 D,边缘化少年4、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现象( A )犯罪活动。 A,远远高于 B,远远低于 C,差不多 D,无法比较 5、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肇始之地( B ) A,学校 B,家庭 C,社会 D,国家 6、家庭不良教育方式的转变途径( A ) A,行政强制矫正教育 B,刑事强制矫正教育; C,家庭自愿矫正教育 D,社区强制矫正教育 7、( C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性挽救 A,社会环境的治理 B,依法控制文化市场

C,建立不良少年的救助机制 D,提高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 8、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 C ) A,法治教育是道德教育的基础 B,道德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 C,二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D,道德教育可以带动法治教育 9、未成年人的理想教育与成长教育,应以( C )为主。 A,家庭 B,学校 C,家庭和学校 D,社会 10、未成年人的理想教育与道德教育之间( D ) A,是一回事 B,没有联系 C,可以相互替代 D,不能相互替代11、下列哪一项不是衡量未成年人健康的标准( C ) A,身体健康 B,心理健康 C,享受个人权利与自由 D,社会幸福感12、未成年人的素质提高与全面发展必须符合( C )的标准 A,法律 B,道德 C,德智体美劳 D,宗教 13、中国第一个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在( B ) A,70年代中末期 B,70年代末80年代初 C,70年代末80年代中 D,80年代初中期 14、下列哪一项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原因( C ) A,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足 B,学校心理教育的缺失 C,应试教育体制的弊端 D,失学未成年人群体 15、在我国青少年基本上是指年龄在( D )阶段的人。 A,18岁以下 B,14-18周岁 C,18—25周岁 D,14-25周岁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分,共2题)

14-企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1.doc

14-企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1 文件编号:E0F/HYLHD-14-2012 版本号/修改次数:A/0 企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 1 目的 为落实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女职工及未成年工。 3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有关规定 4.1公司管理部负责建立女职工、未成年工档案,根据其生理特点及时与其所在单位取得联系,调整其工作岗位及环境。 4.2公司管理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4.3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四级作业)和其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

忌从事的劳动。 4.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止的相关有毒有害作业。 4.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4.6公司工会负责定期(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无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同时督促生产部门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特殊安全卫生设施的设置。 5 女职工保护 5.1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工作时,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工作,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5.2各部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3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等特殊保护期间,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安排夜班。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应采取 缩短工作日、轮班制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5.4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法制教育教案

法律为我护航,走好青春每一步 ——主题教育课 一、班会背景: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本班,有相当一部分同学纪律及较松散,性格比较叛逆,缺乏一定的法律常识,在刚开学不久班上就出现了逃课在外乱窜的现象,也有不少同学有违反校规和法律的倾向。因此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班会目的: 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2、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3、通过介绍法律知识,让学生了解自己,了解社会,并了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密关系。 三、班会过程: (一)导入 1、发生在身边的青少年犯罪的事例 2、青少年,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学生可塑性强,处在危险年龄段,辨别和自控能力差,受社会阴暗面影响,欣赏哥儿们义气,受劣迹青少年的勾引,干坏事胆大妄为,事后又后悔莫及。 那么,究竟什么是犯罪呢?发生在我们的犯罪现象有哪些呢?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中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有哪些具体规定?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作如下规定:(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当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和吸毒贩毒等方面,尤其是盗窃犯罪数量最多。其次,暴力型犯罪增多,有的犯罪分子光天化日之下实施持枪抢劫、强奸、绑架、杀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另外,团伙犯罪有所发展,有的封建帮会色彩浓厚,甚至成为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三)、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例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发言稿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发言稿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向同学宣讲有关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其实,有些法制知识我也知道你们学习过,为什么呢?前不久,观看学生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也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使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且是你们内心深处法制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赌、令人沉思的真实故事。 事件发生上海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因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是全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根据法制教育的要求,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渠道建设好,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法制教育教材编写、教师培训等各项基础性建设。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都要为学生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检查,

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的法制教育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更好地效果。 (一)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未成年人时期,是人生中最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时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识,希望按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未成年人抵抗外部世界能力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未成年人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冲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已的价值观,过份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市场营销实务》教案

《市场营销实务》教案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1.课程性质 《市场营销实务》适合作为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的对象是系统学习了管理类课程的学生。本课程系统的介绍了市场营销的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全方位地介绍了市场营销的环境分析、消费者市场、组织市场、市场营销调研与预测、目标市场营销战略、产品选择策略、定价决策、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市场营销计划与组织、国际市场营销,并介绍了市场营销新进展。并且本课程通过案例导入教学,使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起来,突出了市场营销这门课程的实践性。 2.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营销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并运用营销理论和技术来指导营销活动。当学生结束课程学习后,应具备分析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确定企业面临的主要机遇和问题,制定出适合于企业的可靠的市场营销决策方案,并将其转换成为有效的实施计划的基本能力。本课程学习难度一般,为了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学生要做到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特别是按照实训设计的内容进行实习是非常必要的。在学习过程中,学生还应该注意完成课后习题,这有助于学生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授课的老师应该注重在授课过程中尽量能够结合实例,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学生理解供应链管理比较深奥的理

论,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任课教师还可自编一定的习题,让学生通过做题目来理解书本中的内容。 3.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本书共十三个学习情境,包括市场营销基础内容认知、分析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消费者市场、分析组织市场、市场营销调研与预测、制定目标市场营销战略、选择产品策略、制定价格决策、制定分销渠道策略、选择促销策略、市场营销计划与组织、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新进展。 二、课程的教学层次 在课程中,对教学内容分成了解、掌握、运用三个层次要求。对于书中案例分析、参考资料部分的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不作考试要求。 学习情境一市场营销基础认知 教学要求 掌握市场的组成要素; 了解市场营销的相关概念; 了解市场营销学的发展过程; 了解市场营销观念的演变。 教学重点 市场营销的相关概念、市场营销学的发展过程及其观念的演变教学难点

劳动法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答疑

劳动法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目录 一、劳动法中女职工劳动保护 (1) 1.问: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1) 2.问:经期女工禁止从事哪些工作? (3) 3.问:孕期女工禁止从事哪些工作? (6) 4.问:哺乳期女工禁止从事哪些工作? (10) 5.问:关于产假的规定有哪些? (12) 6.问:哺乳期女工的工时有哪些规定? (17) 二、劳动法中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20) 1.问:哪些工种禁止使用未成年工? (20) 2.问:童工、未成年工、成年工如何区分? (23) 一、劳动法中女职工劳动保护 1.问: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答: 除了对经期、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另有一些额外的特殊保护规定之外,法律还一律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 )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

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基于女性的生理特点,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的保护,《劳动法》第59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及所属“附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该“附录”把原劳动部1990年制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由部颁规章提高到了行政法规的层次。 参考法规: 1.《劳动法》第59条;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 3.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及其“附录”第1条。 例: 某山区煤矿属于民营企业。该矿职工大多是附近农村的农民工,用工十分不规范。由于该地区生活条件艰苦,所以许多农民也只能靠在矿上打工来维持生计。某某村有一孙姓农民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由于父亲有病不能去矿山打工,生活十分困难。于是家中长女孙某香决定去矿上打工。她要求下井作业,一开始老板不同意,倒不是老板怕违反什么劳动法,只是老板认为女的没什么用,不像男劳力能干。后来在孙某香的一再要求下同意了其要求,安排她下井作业……

法制教育教案课程完整版

法制教育教案课程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法制教育教案 四年级二班张华 1、我们都是平等的 教学内容: 1、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2、使学生了解《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内容。 3、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平等权所涵概的内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远离犯罪。 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一、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增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今天我们就学习《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1、阅读故事小天地 2、讨论你从中懂得了什么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朗读智慧小法官,提问:你是如何理解平等权的。 4、阅读法律小讲坛 提问:平等权包含哪些内容? 5、阅读法律小博士、法律小实践 讨论:明明对自己的作品是否享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布置作业 大家就本节课写一篇日记,谈谈自己学习本课的感想,你受到了哪些启发,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2、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目标: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重点、难点: 1、法律保护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受教育的意识。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制 1、目的 保护女员工和未成年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对女员工和未成年工实行劳动保护,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他们持久的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从根本上改变中华民族体质的大事。为此,特设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范围内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管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第9号令)》 4、职责 4.1 厂办负责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适当劳动力调配。 4.2 设管安保科负责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4.3安全办公室负责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检查,确定保护事项。 5、内容与要求 5.1 女工的劳动保护 5.1.1 女员工经期的劳动保护 5.1.1.1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净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22分钟〉 5.1.1.2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3M以上〉作业。 5.1.1.3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低温、冷水〈6℃以下〉作业。 5.1.2 女员工孕期的劳动保护 5.1.2.1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净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22分钟〉。 5.1.2.2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5.1.2.3 怀孕后应暂时调离接触超过卫生标准的有毒作业岗位和接触放射线及全身振动的岗位。 5.1.2.4 怀孕后的女员工应暂调离不良劳动姿势的岗位。(如:长期站立、连续巡回、经常变腰、攀高2M以上)防止流产、早产。 5.1.2.5 孕期女员工不应在阴冷、潮湿、温度变化大的环境中工作。防止发生感冒及其它疾病,否则对胎儿发育不利。 5.1.2.6 对怀孕早期妊娠呕吐、怀孕后期子宫胀大行动不便、尿频、下肢肿胀影

如何区分未成年人四大保护

如何区分未成年人四大保护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强调了自我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五个方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四大保护(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其主题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个内容是初中《思想品德》常考的内容。很多命题者要求学生就个事件属于四大保护中的哪一个作出判断。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本身并没有给出区分四大保护的标准,由此造成了很多认识上的混乱,包括命题者自身对四大保护也不甚了了,仅凭自己对四大保护的理解来命题,还给出似模似样的区分方法——根据事件的“主体人物”来判断属于哪个保护。比如下面这个流行的区别表格: 注:这个表格所列的区分方式是错误的。

但事实真的是按照实施主体来区分的吗? 比如:媒体报道未成年人案件时不得透露未成年人姓名属于哪个保护?按实施主体——媒体,是否应属于社会保护呢? 看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很明显,按照法律,这应该属于司法保护而不是社会保护。 类似地,《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不少与“实施主体”不一致的规定: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二条: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完整版)法制教育教案大全

法制教育教案大全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导入 触目惊心的数据: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 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 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 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 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 管理罚法》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

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 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 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 教养。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 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 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 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 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 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XX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 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 法制教育的内容。

保险营销实务教案

第一章保险营销基本范畴 第一节认识保险营销 1.1 认识保险营销 1.1.1 什么是营销 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 1.1.2 了解营销涉及到的各个管理层次

1.消费者需求 2.商品供给 3.市场交易 4.顾客满意度 5.营销主体 1.1.3 什么是保险营销 保险营销,就是将营销学原理运用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商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以满足被保险人的需要为目的,从而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1.4 保险营销的核心重点是什么 1.保险营销的起点是投保人的需求 2.保险营销的核心是社会交往活动 3.现代的保险营销是整体营销 4.保险营销的宗旨是顾客满意 课堂实作: 仔细阅读课本的案例,从下列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事例来谈谈对营销与推销的看法: 1、超市里面有哪些活动可以归于营销?哪些只能归于推销? 2、你认为街头的服装专卖店可以如何来进行营销? 3、不限产品和地点,结合自己的某一次购物经历来谈谈营销与推销的区别。 1. 2 了解保险营销的发展阶段 1.2.1 认识营销理念的几个典型发展阶段 1.生产观念阶段 生产观念的观点是:消费者喜爱那些可以随处可见的、价格低廉的产品,生产导向型的营销组织总是致力于获得高生产效率和广泛的分销系统。 2.产品观念阶段 产品观念的观点是:消费者喜欢高质量、功能齐全和具有特色的产品,在产品导向型的营销组织中,应该致力于生产更好的产品,并不断地改进产品,使之日臻完善。 3.推销观念阶段 推销观念的观点是:如果不主动争取,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就会有限,因此必须积极主动地去推动和促进销售。 4.营销观念阶段 营销观念的观点是:实现组织的目标和利益,关键在于正确确定的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欲望,并且要比竞争对手更有效、更快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欲望。 5.社会营销阶段 社会营销观念的观点是:组织的任务和目标是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消费者和提高社会福利的方式,比竞争者更有效地向目标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 1.2.2 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理念 1.消费者导向 消费者导向就是把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作为保险营销活动的起点,具体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进行: (1)识别、确认保险客户的真实保险需求所在。 (2)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选择保险目标市场。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规定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规定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 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渡。在安排未成年工的劳动时要注意他们的生理特点、过重的体力劳动,不 良的工作体位,过度紧张的劳动。不适合的工具等都会对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 产生不良影响。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安全健康,除改善一般的劳动 条件外,需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一)就业年龄的限制 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 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身体发育还未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繁重及危险的工作、他们对 有毒有害作业的抵抗力也较弱。劳动法规定,招收录用未成年工应当经过体格 检查,录用后也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未成年工实行工作时间的保护 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继续组织他们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 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 班工作、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例如,1961年5月 劳动部就在《关于教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为,每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 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四)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为保障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 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发现疾病或身体发育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治疗。

中学法制教育教案

中学法制教育教案 一、教学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 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 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 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 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 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 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 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 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 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设计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通过学习,知道《未成年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合 法权益的法律,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环节,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情景讨论、调查交流等,初步学习运用法律知 识正确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掌握一定的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学习,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 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课前准备: 1、学生准备:(1)、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2)、小组调查:调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保护措施; 查找学校的安全隐患。 2、教师准备:(1)、收集相关的案例; (2)制作PPT 三、教学过程: 【多媒体显示】图片:含苞待放的花朵 问:花朵的盛开需要什么条件? 生:如:阳光、雨露、适宜的温度、园丁们特别的呵护…… 师:我们青少年学生正如这含苞待放的花朵,还很稚嫩,需要有特别的呵护,才能让我们的生命之花得以盛开。国家考虑到我们未成年学生年纪小、阅历少,思想单纯,是非判断能力差,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所以制定了《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予以特别的法律保护,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亲切关怀,也反映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 【多媒体显示】课题:《未成年保护法》 师:前几天,我们的法制副校长金老师给我们进行了一次法制常识的教育,大家都受益匪浅。后来,有一位李小强同学给金老师写了一封信,将他的三个困惑反映给金老师,并希望得到解答。今天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帮他解惑吧。 【多媒体显示】李小强的困惑——一封短信三个困惑 【多媒体显示】困惑一:这学期学校的校门口增设了三个摄像头,门卫也全部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保安,爸爸妈妈说,来学校很不方便,又要填会客单,又要询问来意;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说,进出校门还要签名;中途离校的同学,要由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 问:学校为什么要这样做? 学生讨论:略 师:学校增设摄像头、加强对进出校门的管理,看起来似乎繁琐了一些,但根本上却是为了学生着想,有利于学生的人身安全,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多媒体显示】一、未成年学生的学校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政策

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未成年保护政策 (一)最低就业年龄 《劳动法》第 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我国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6岁。未成年工是指16周岁至l8周岁的劳动者。 (二)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 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将专门制定相关规定。 (三)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人从事的劳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具体规定是,《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船员条例》规定: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年满18周岁。 (四)未成年工的身体检查制度 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按法定年龄招收未成年工时,应当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身体合格证明以后,才能够正式被录用。未成年工被录用后,要依据《劳动法》第6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法律责任的基本内容有两类。 (一)《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完整)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 “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认识国旗” 教学目标 1.使学生懂得:五星红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做为中国人,我们要尊 敬五星红旗;国歌也是祖国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象征; 2.国徽也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 的象征。 3.从小树立尊敬、热爱、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观念,增 强爱国主义情感。 教学重点 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因为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它们是热爱祖国的表现。 教学难点 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树立起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 教学准备 1.多媒体课件:歌曲《国歌》《红旗飘飘》,视频:《国旗、国歌、国徽》、法博士的法规等。 2.学生课前收集有关国旗、国歌、国徽的资料。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每周一的课间操我们都做什么?(升国旗) 2.为什么我们要升国旗呢? 3.根据学生回答导入本课,并对答的好的同学给予鼓励。

板书:第3课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认识国旗 设计意图:从学生身边事物引入本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二、认识国旗、国歌 1.屏幕出示五星红旗,提出问题:"为什么五星红旗是红色的?为什么有五颗星?五颗星象征什么?" 板书:国旗 2.学生自由回答,教师小结:五星红旗是红色的,红色象征革命,是用无数英雄战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五颗黄色的五星角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的周围。(课件演示) 设计意图:直观演示,增强实效性。 3.对于五星红旗你还知道什么呢? 学生汇报收集资料。(内容大致包括:五星红旗的来历,关于五星红旗的小故事、关于尊敬五星红旗的小故事,关于五星红旗的升挂要求……)设计意图:学生主动收集资料,不仅可以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而且还可以拓宽学生的思维,从而多方面的了解国旗,做到自觉尊重国旗。 4.看看法博士说了什么?(课件出示) 5.屏幕出示《义勇军进行曲》图片,教师介绍《义勇军进行曲》的诞生。(它创作于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谱曲。《义勇军进行曲》是作者当时为电影《风云儿女》创作的主题歌) 板书:国歌 设计意图:直观演示,增强实效性。

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全面落实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要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200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市法宣办《关于开展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市禁毒办《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禁毒法>宣传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0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志愿北京与法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2月3日至9日 三、宣传重点 (一)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力宣传我市青少年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在广大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和社会大众中,集中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挂图、开展咨询讲解等多种形式,切实掀起集中宣传行动的高潮,推动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模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各单位、各区(县)要积极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法制校长等专业力量,在法制宣传周期间集中为青少年开展公益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青少年以合法、有序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密切关注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个案,及时组织力量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维护青少年合法利益。要以家长、老师以及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为重点,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尊重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三)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各区(县)要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创建活动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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