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天一王国”营销展示中心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西双版纳吉鑫置业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投标单位在递交正式投标报价文件前二天内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西双版纳吉鑫置业有限公司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售楼部建筑面积2230㎡、(一层面积约840㎡、层高4.5米、二层办公区面积约517㎡、层高3.6米、样板间200㎡。三层面积约673㎡、层高3.6米)长42米、宽22.3米。
(1)售楼部功能:一层为接待中心,二楼为样板房区及接待中心配套办公区,三楼为版纳公司内部办公区。
(2)二层接待中心配套公共办公区及三层公司内部办公区简单装修由投标单位按建设方装修要求报装修设计施工图。
2、二楼样板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本次招标的具体范围及情况说明:
1、售楼部一层接待中心室内精装修、售楼部外立面装修。按照售楼部室内外效果图及施工图报价。(平面方案图与售楼部施工图(包含水、电施工图)为依据做出室内外装修施工报价(室内包含地、墙、隔断、吊顶;室外包含外立面、屋顶装饰,售楼部各个外立面按效果图及施工图施工;室内外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给、排水和强弱电施工图)根据室内外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清单报价);
2、二层接待中心配套公共办公区及三层公司内部办公区设计及施工由投标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设计施工图及报价:
(1)二楼主要为办公区,设计要求简洁符合公共办公即可(样板间除外):二楼功能:接待区、办公室、公共办公区、经理室、会议室、卫生间。
①地面材料:地砖
②墙面材料:乳胶漆,隔墙用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
③顶面材料:石膏板吊顶。
④男女卫生间:墙、顶、地、隔断、洁具、防水。
(2)三楼主要为公司内部办公,设计要求简洁符合公共办公即可:
三楼功能:接待台、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办公区、总经理室、会议室、档案室、卫生间。
①地面材料:地砖
②墙面材料:乳胶漆,隔墙用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
③顶面材料:石膏板吊顶。
④男女卫生间:墙、顶、地、隔断、洁具、防水。
(3)给排水系统
①范围:给排水(室内给水、排水系统按图纸)
(4)电气设计
①范围:电图(室内照明、插座按图纸)。导线及电缆穿管材料干线、分支线可采用upvc阻燃管。
②范围:弱电(电话、电视、网络系统按图纸)
(三)甲方提供一层室内施工图及效果图一份、室外外立面施工图及效果图一份,二、三楼平面图参考图一份(图纸均为电子版)
(四)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开标后,未中标的投标资料不退还投标人。
二、质量、技术、其他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安装施工、提供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1)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要求为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3)投标人需承担过类似的建设工程,具有良好的工程施工业绩及履约记录。
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办法,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方始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招标方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有关本次招投标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出具本项目专业承包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文件中需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期完成本项目的要求和措施。
2、质量技术要求:
(1)投标方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和设计要求。
(2)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规范。
(3)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二年。
3、质量管理
3.1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返工损失、工期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详细说明所配备的施工人员数量并承诺全部工程不超过60个日历天。
3.3投标方安装施工前,应对前道工序提供的操作面的基层质量进行验收。
3.4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发现各类材料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使用,如已施工的,必须无条件重新施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4、安全文明及配合协调管理
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进度协调。并承担自身施工安全的全部经济责任。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并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因素。
2、投标报价方式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方法:按施工图要求范围实行总价包干。分为三部分进行报价(即售楼部一楼精装修部分;售楼部二楼及三楼办公区普通装修部分;售楼部外立面装饰装修部分),具体报价要求及方式详见附表附件3《投标报价样表》(样表附后)
(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的施工范围、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分别列出本工程所涉及各项目工程量及所需料、工、费预算清单(注明品牌、规格),形成各分类项目合价,最终编报完成本工程的总价。报价中应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并不限于:主材、辅材、配件费、运输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费、税金、管理费、市场风险等等。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投标人编制预算时的任何漏项均视为投标人的优惠。
(3)施工图纸内的洁具、灯具、软装饰中的家具、布草、饰品由招标人(甲方)提供由投标人考虑安装,外立面的窗子及外墙石材、涂料、装饰瓦等外墙材料由投标人考虑报价,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时,应同时提交相关主要材料的实样,报价需注明品牌、规格、产地及实际供货价格,供招标方选择确定。
(4)二楼样板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因设计和招标人原因变更的工程量及招标
人其它规定,可另外调整。因设计或甲方提出变更部分按中标价格或市场价格经甲方签证后按实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注明完成全部工程所需日历天数)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二)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需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投标单位在递交正式投标报价文件前二天内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单位名称:西双版纳吉鑫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景洪城南分理处
银行帐号:53001698751051000572
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需提前)交到招标单位财务部。
3、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实
力提出更优的付款方式
(三)标书要求
1、注意事项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标明本别;电子光盘一份。
(2、)投标书必须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3、)投标书封面及报价表每页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方为有效。封面应注明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2、投标书格式,按下列顺序编制
(1、)投标报价书:对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承诺、对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如对投标文件有异议,需在投标书中写明。
(2、)法人代表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用于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报告、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的相关支护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材料的质量要求按照图纸及施工规范的规定。(5、)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综合单价分析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等。
(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质量目标承诺;施工工期目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顺序;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等相关施工内容。
(3、)本招标文件中未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4、有投标费用报价的投标书等商务标部分还需同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人公司邮箱fortunekm@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19266202.html, ;商务标、技术标及其他所报送文件要求分别装订成册袋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报送一正二副及电子光盘一份。
五、授予合同
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附件1:投标报价书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3:《投标报价样表》(样表附后)
附件1:
一、投标报价书
西双版纳吉鑫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西双版纳“天一王国”营销展示中心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愿以工程总价万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附表:本工程各分项项目报价明细表按照附件3《投标报价样表》(样表附后)。
2、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后立即开工,承诺
日历天完成本工程,分项工程完成时间保证服从甲方的进度要求。
3、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
西双版纳“天一王国”营销展示中心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天一王国”营销展示中心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
1.3、承包范围:西双版纳“天一王国”营销展示中心项目一楼销售大厅室内精装修(见图纸及效果图)、二楼及三楼办公用房室内普通装修(见图纸)、营销展示中心外立面装修(见图纸及效果图)。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 60 天,本工程自2015年月日开工,于2015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8.1本施工合同;
1.8.2 本项目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书;
1.8.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8.4图纸;
1.8.5经双方签证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2条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电话:)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
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5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5条关于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或实际建筑尺寸与图纸尺寸误差超过5%时,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
5.3.1工程款每一个月结算一次,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由乙方统计上报,经甲方工程部核实);
5.3.2工程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支付至85%工程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由乙方统计上报,经甲方工程部核实)
5.3.3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决算,结算完成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质保期为两年,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保修金。
5.3.4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价的5%;签订合同时乙方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补交足中标合同总价的5%的差额款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第6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在施工前乙方应事先将主要材料(石材、地板、木材、墙纸、电器等)送经招标人甲方认可、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其它约定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施工员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发包方提出少量的变更,单项造价在1000元内不另增加。
第10条附则
10.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正本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