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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重大操作风险事件REPOT TO CBRC

(一)抢劫银行或运钞车、盗窃银行现金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案件,诈骗银行或其他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造成银行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造成在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断业务3小时以上,在涉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断业务6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三)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数据,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

(四)高管人员严重违规;

(五)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严重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

(六)其他涉及损失金额可能超过分行营运资金1‰的操作风险事件;

(七)银监会规定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件。

15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11年修订稿)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臵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银监会系统正常运转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银监会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 (一)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金融挤兑事件。 2.150人以上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4.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3.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4.银监会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事件。 (三)严重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 1.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3.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运钞车或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对待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事发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处臵,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构及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开展处臵工作的同时,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事发6小时内向银监会应急办报告。如有必要应指定专人跟踪核实,于事发24小时内报告事件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应逐级上报,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

快递公司重大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快递公司重大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增强公司对重大安全事件的反应能力,稳妥处理各项重大事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全网各省区、片区、转运中心、各加盟公司及其下属营业厅、承包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或事件,包括寄递违禁物品、火灾、交通事故,各类群体性打架、斗殴及自然灾害和由此而造成的次生灾害。 二、重大事件的定义及上报范围 1、因生产或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重大人员伤害; 2、网络车或网点车辆发生自燃、快件烧毁; 3、因违禁品泄漏而导致的人员受到伤害事故、快件受损: 4、主要安全设施设备受到严重损坏; 5、打架斗殴、以及群体性事件,员工罢工、网络阻断; 6、发现重大违禁品(枪支、毒品、危化品、仿真枪、管制类刀具等); 7、重大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正常生产中断):台风、雪灾、地震等; 8、此制度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上安全事件。 三、重大安全事件的报告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逐级上报至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监察部安全监察处),分管领导和安全委员会应迅速及时的做出处置。 2.参与处理人员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监察部安全监察处备案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同时将情况上报省区、片区、各职能部门、安委会(监察部安全监察处),并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决定是否报告邮政、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处理。 4.对于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人员将根据情节由安全委员会做出处罚。 5.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 四、重大事项的保密 公司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公司总裁办和公共事务部负责,公司其它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更不得主动向外界公开、发布消息。参与工作的人员应控制信息传播范围,尽量减小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因工作需要介入重大事件调查等方面工作的公司以外人员,必须向其说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其为公司保密。 五、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归监察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某商村镇银行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某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项业务健康、持续、规范发展,有效控制和规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及各业务条线。 第三条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内部欺诈。有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的诈骗、盗用资产、违反法律以及本行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外部欺诈。第三方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的行为。 (三)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安全法规所引起的赔偿要求。 (四)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意 或无意造成的无法满足某一客户的特定需求, 或者是由于产 品的性质、设计问题造成的失误。 (五)有形资产的损失。由于灾难性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有

形资产的损坏或损失。 (六)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例如,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问题以及设备老化。 (七)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例如,交易失败、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失败、交易数据输入错误、不完备的法律文件、未经批准访问客户账户,以及卖方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行董事会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 锦烨文字工作室:来自县或市委办、政府办、纪委、政法委、人大、政协等系统的笔杆子团队 公务员写作热线微信n2267409892 微信goldwd QQ3477752351 QQ3259308297 QQ1729794065 根据会议要求,现就xxx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情况作如下报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8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大最突出的短板,关系到“五个xxx”建设和决胜全面小康。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归纳总结出现存风险隐患七大类三十七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一、强化组织,完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我市出台了《xxx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风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七大类三十七项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七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及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市督查考评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现存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二、细化措施,防控风险确保稳定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始终坚持防范在前、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化解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民生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精准脱贫。及时对建档立卡的错、漏、缺户进行纠错、补漏、完善,对全市扶贫对象进行精准监测动态管理,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的准确率。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实施“532”比例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严格落实“五公告二公示”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扶贫项目的规划、决策、管理,做到项目实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试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管理、运输等的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与建设工程安全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范围、内容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一、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涉及电网安全的事 故信息。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涉及电网安全的事故信息。 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涉险人数1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大未遂事故, 以及媒体向社会披露的重大未遂事故信息。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本规定范围 内的突发事件时,项目建设、施工等各参战单位都有报告信息的责任。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发生重 大突发事件,公司须向华能吉林公司及时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报告。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信息来源。 二、事故的基本经过、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 三、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和性质。 四、事故发生后处置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九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故单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时报公司安质部,

重大风险事件报告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的通知 银监发[201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 《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已经2010年7月23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融资性担保机构重人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高度重视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工作。要根据本制度规定和辖内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地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在及时、准确、全面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的同时,及时启动应急处臵预案,科学配臵资源,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风险事件的协调处臵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坚决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三、请各地监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情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对融资性担保业造成冲击,避免单体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制和公司制以外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事件与许可证不统一是指可能严重危及融资性担保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机构重人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建立职责关系明确、报告路线清晰、反应及时有效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 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专岗具体负责重大风险事件的接报、上报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监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附件: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掌握、及时应对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重大突发情况,降低重大突发事件对本行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影响或可能影响本行持续稳定经营、正常营业、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全面和真实的原则。 第三条总行办公室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快捷、有效的报告流程,把重大突发事件的接受、分析和上报工作安排到人,落实到位。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总行办公室报告。 (一)符合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件。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的事件。 (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治安案件。 2.发生的挤提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存款大幅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而使头寸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不能满足提款要求,发生客户聚众示威、堵塞交通、围攻营业网点等事件。 3.受到当地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或导致某些营业网点被迫停止营业。 4.业务核心系统出现异常并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或清算。 5.因发生火灾,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1小时(含)以上的。 6.因发生火灾,导致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 7.因发生火灾,导致重要数据损毁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并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 8.因发生火灾,导致损毁现金10万元以上的。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 今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坚 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大最突出的短板,关系到“五个XX”建设和决胜全面小康。其中,防范化解重大 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归纳总结出现存风险隐患七大类三十七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一、强化组织,完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我市出台了《XX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风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七大类三十七项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七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及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

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市督查考评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现存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二、细化措施,防控风险确保稳定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始终坚持防范在前、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化解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民生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精准脱贫。及时对建档立卡的错、漏、缺户进行纠错、补漏、完善,对全市扶贫对象进行精准监测动态管理,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的准确率。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实施“532”比例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严格落实“五公告二公示”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扶贫项目的规划、决策、管理,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关注民生。通过实施“四关爱”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化中小学布局和教学质量,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织密织牢社会兜底安全网,着力解决“病从口入”、城镇“大班额”、抢尸弃尸等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已建立留守儿童之家4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所,留守儿童困境救助服务点8个、养老院7个。三是及时救助。出台《XX

重大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重大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27号),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81号),我镇编制了2012年度鹿邑县观堂镇前杨楼等六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规划涉及李桥、杜楼、木庙、前杨楼、闫官、杨塘坊六个行政村,总人口7210人,总户数为1706户,其中拆迁人口为7210人。根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项目区建新区位于观堂镇前杨楼自然村以西和杨塘坊自然村以东;拆旧区为巴里桥、杜楼、木庙、前杨楼、杨塘坊全部村庄和闫官村的河南张庄。新型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实现“村见方、房成排、路路通、环境美”,村内全部实现水、电、路、通讯、网络“五通”。不仅将涉及拆迁的行政村人口全部安置,还可继续安置外来经商务工人口员。 一、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省、市关于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

第一责任”的理念,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推进社会稳定工作关口前移,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为全面建设“平安观堂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对鹿邑县观堂镇观堂中心新型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一)项目合法性评估 1、风险评估内容。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出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上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精神;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充分;符合法定程序。 2、风险评价。项目合法性风险低。 3、风险分析及预防措施。本项目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81号)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二)项目合理性评估 1、风险评估内容。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出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重大风险应急处理办法

重大风险应急与灾备制度1、目的 (一)为增强xx有限公司安全服务中心应对紧急安全事件的能力,规范安全服务应急响应流程,保障用户在遭受到紧急状况时的资产损失降低到最小,并在规范的流程下进行修复,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和问题的可追踪性。 (二)为了规范公司重要数据备份清单的建立、备份的职责、备份的检查、以及系统受到破坏后的恢复工作,合理防范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事件分类 (一)物理安全事件:指计算机设备、设施(含网络)以及其它媒体遭到人为的或自然灾害引起的物理上的危害。 (二)逻辑安全事件:指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方面遭到破坏,从而导致涉及的网络、 (三)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人员管理等方面正常业务运行受到影响。 3、定义 (一)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危险包括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 (二)灾难恢复,指自然或人为灾害后,重新启用信息系统的数据、硬件及软件设备,恢复正常商业运作的过程。灾难恢复规划是涵盖面更广的业务连续规划的一部分,其核心即对企业或机构的灾难性风险做出评估、防范,特别是对关键性业务数据、流程予以及时记录、备份、保护。 (三)数据备份是容灾的基础,是指为防止系统出现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而将全部或部分数据集合从应用主机的硬盘或阵列复制到其它的存储介质的过程。. 4、有关的具体应急预案 4.1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⑴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小组。 ⑵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系统管理员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⑶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系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汇编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 1、内部欺诈 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2、外部欺诈 一是收入证明虚假。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

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3、流程管理 一是基础资料未核实。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二是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三是抵押登记不落实。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四是贷款催收不及时。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私募基金公司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模版

[*]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重大风险事件情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对公司造成冲击,避免单体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公司正常经营、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公司负责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监管部门建立职责关系明确、报告路线清晰、反应及时有效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管部门指定专人专岗具体负责重大风险事件的接报、上报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简要情况,24小时内报告具体情况。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发生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投资损失的; (三)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致使其流动性困难,或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 (四)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发现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 (七)3个月内,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 (八)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九)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公司对发生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重大风险事件的性质、事态变化和风险程度及时做出判断,对可能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事件,应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及基金业协会进行报告。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破产、解散或被撤销的; (三)发生重大诈骗或投资损失,可能危及金融秩序或引发系统性风险的; (四)其他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或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重大风险事件的简要情况、可能产生的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公司应在第八条所列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完毕的2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整体处置情况报告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及基金业协会。 第八条公司依据本制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建立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公司制定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明确应急管理岗位及其职责、应急管理措施和应急管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保护投资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第九条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风险事件的协调处置机制,确保发生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条对可能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事件,公司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重大风险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的问责制度,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真实情况的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

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医疗 构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医疗事件”是指: 1.高风险的手术或其他诊断措施; 2.我院首次施行的手术或其他新疗法、新技术; 3.涉及多个学科的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治及抢救; 4.需请外院会诊的疑难病例; 5.因前次手术或创伤性诊断措施引发不理想状况而需行第二次手术(或介入); 6.手术或其他创伤性医疗措施的重大并发症; 7.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8.同时间内发生的两起以上性质相似的并发症、输液反应等不良事件; 9.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生有可能造成病人损害的失误、过失; 10.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的医疗纠纷; 11.已发生的或有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的事件; 12.需现场作实物封存时; 13.重大社会性医疗事件,如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成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其他需动员全院力量应对的情况; 14.其他科主任认为应该报告的事件。 另外,为了使有关部门能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主动,非医疗原因引起的院内人身伤害事件,也应及时报告。 三、上述与医疗有关的事件发生在病房的,科主任在积极动员科室力量进行 处理的同时应报告医务处;发生在门急诊的应由科主任报告门急诊办公室。可先口头汇报,然后填写“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单”。 四、对上述第1、2项事件,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听取关于诊治措施必要性和风险的汇报、 评估得失,决定是否需施行,并完善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处理方案。必要时由医务处出 面向患方作第二次告知。 五、对上述第3~8项事件应尽快组织相关专家会诊,分析原因,定出诊治方案,必要时组 成跨学科的抢救或治疗小组,定期分析病情,调整治疗措施,直到病人脱离危险。 六、对上述第9~11项事件,科室医疗安全小组应积极进行处理和疏导,尽可能缓和矛盾, 采取相应措施减轻对病人的损害,同时向医院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在 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条例规定作出现场处置,商定处理方案, 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解释。 七、对上述第13项事件,接诊科室应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及时报告门办、医务处,直至 分管院长,协调有关科室力量共同处理。非工作日期间由行政总值班先行组织救治工 作。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星街道江村中学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处置和有效解决重大突发性事件,防止在发生重大性事件后由于准备不足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我校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准确、有效,根据《西安市长安区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中心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五星街道江村中学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省、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快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教育部门的处理能力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 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年级、班级等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不断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 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五、组织机构 (一)建立小学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组成人员:组长:韩亚儒 副组长:罗远 组员:张军、张普寨、张强锋 (二)具体分组: 1、现场督察组 组长:教务处主任 成员:七年级组教师 职责:负责事件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汇报。 2、警卫联络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体育组全体教师、后勤人员、八年级组全体教师

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及应急管理制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贷款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及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公司重大风险事件情况、真实反映公司信贷客户及项目的风险状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明确职现,减少危害损失,促进公司贷款业务稳定发展,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诚点指导意思》、《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安排》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及应急管理是指对可能严重危及公司正常经营和资信水平,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披露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从而达到化解风险、减少损失的目的。 第三条公司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简要情况,24小时内报告具体情况。本公司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公司发生贷款被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的; (三)、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四)、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五)、发现公司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

(六)、3个月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 (七)、公司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八)、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本公司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及应急管理由风险管理部门主导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 第五条对在贷款业务审批操作或贷后监管的过程中,发现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还款情况、担保措施情况、道德风险等方面具有不良症状,信贷业务部门应当如实向总经理报告,并进入应急处置管理状态。 第六条根据本地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特点,结合本公司信贷项目行业集中度、风险爆发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对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研,总结反馈,为本公司风险管理提供决策分析辅助信息,防范相关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公司内部重要管理层人员发生重大变动的,要及时形成反馈报告机制,配合监管部门作好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的工作。 第八条在发现公司存在着可能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因素或获悉有突发事件后,应本着快速反应、及时披露、行动协调、依法处置的原则,通过及时、稳妥的应急管理,达到:

规范操作风险防范银行案件(讲课稿)

规范操作行为防范案件风险 ——解析银行业案件监管依据及预防控制 湖州银行嘉兴分分邹霞 (2011.08.12) 2005年以来,嘉兴银监分局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会、浙江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进案件防控工作,有利地维护了嘉兴银行业的经营成果和社会声誉。 六年多的实践证明,案件防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覆盖银行的所有业务层面,贯穿于银行的每一个业务环节。有效的防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以完善内控机制为主线,以合规文化和制度执行为抓手,人防和技防结合,多方联动,常抓不懈。这不仅是案防工作的要求,也是持续深入推进嘉兴银行业合规稳健经营发展的需要。 古人云:“明者见危于无形,智者见危于萌芽”,虽然辖内银行业案防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针对银行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以往较少发案的存款、票据等领域近年来却成为发案的重点领域,高科技作案明显增加,授信领域的操作风险依然较大,团伙化作案取代个人作案,金额大、手段隐蔽、危害巨大。因此,我们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练好内功,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行的沉痛教训无疑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最好范本。为此,今天我从银行业案防工作回顾、

省内案防形势分析两方面跟大家一起学习探讨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案件风险的主要政策要求及化解对策。 第一部分案防工作回顾及最新监管要求 一、案防工作的监管职能演变 大家知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案件防范工作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前,一直是由地方公安和人行保卫部门负责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当时叫做安全保卫工作。1997年人总行提出了“三防一保”的工作要求,即: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确保银行职工人身和资金安全。 2003年中央决定设立银监会,行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银监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银监法》赋予银监会的主要监管职责,通俗点讲就是管机构、管风险、管法人,确保银行业稳健较快发展。其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2004年底,国务院部际协调会议明确,银行业的安全保卫、案件防范划归银监会。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银监会提出要以“三防、两提、一改”为重点。“三防”即:防信用风险、防市场风险、防操作风险;“两提”即: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一改”即:做好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工作。 2008年7月底,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获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作为银监会新增的内设机构之一,按照中央编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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