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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务参与人日常TA业务办理流程手册

基金业务参与人日常TA业务办理流程手册
基金业务参与人日常TA业务办理流程手册

基金业务参与人日常TA业务办理

流程手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

修订记录

目录

业务一:管理人申请加入基金系统

管理人首次加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基金系统”)时,参照本流程指引办理。

一、管理人各相关系统完成与本公司基金系统间的全面准入联网测试,测试通过后向本公司提交测试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对于通过测试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本公司将向其出具《测试通过确认书》。

二、管理人向本公司总部书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均加盖公司公章):

(一)填写完整的系统参与人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基金获准募集的批复复印件/关于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函(附件四);

(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加入基金系统手续的授权书原件;

(六)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基金或集合计划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电子版;

(八)基金(集合计划)登记结算服务协议、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协议,对于基金管理人,其直销还需提交基金业务参与人服务协议,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且甲方均需签章完毕;

(九)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本公司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管理人,本公司与其签订基金(集合计划)登记结算服务协议及资金结算协议。对于基金管理人,其直销还需与本公司签订基金业务参与人服务协议。

四、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管理人应向本公司沪深分公司分别申请开立管理人费用账户、基金(集合计划)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账户。对于基金管理人,还应任选上海或深圳分公司之一开立其直销机构的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账户。

资金结算账户开立手续办理完成后,管理人应及时向本公司申请进行开放式基金非担保交收测试,并在完成测试后向本公司提交测试报告。

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管理人应直接与深圳证券通信公司申请办理通信相关系统开通(或变更)手续。通讯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人需将提交给深圳证券通信公司的入网开通(变更)申请表传真给本公司。

六、对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发行前,管理人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代码。

七、管理人应及时填写新增参与人参数选择问询函及管理人开通(切换)TXT接口相关参数问询函(见附件二),在不晚于基金(集合计划)发行首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填妥的问询函回执盖章传真至本公

司。

八、上述流程全部办理完成后,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基金(集合计划)发行首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填妥的发行参数表(见附件三)盖章传真至本公司。

公司总部联系人:

刘少君(说明书审核)

王新博(加入测试):

刘少君、宋蟾/

方堃

附件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参与人申请表

年月日

附件二

关于新增参与人相关参数选择的问询函

基金系统参与人:

由于贵公司是新加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系统的参与人,请贵公司将下列业务参数提供给我们,以便我们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一、关于基金账户注册失败配新号参数的选择

投资者持基础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基金账户并同时提交交易类(包括认购、申购等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交易协议申请)申请时,因填写的账户资料与原证券账户资料不一致,或填写的基础证券账户不存在,导致账户注册失败。对于此种情况,本公司为销售代理人提供了两种供选择的做法:

(一)将账户注册申报视为失败申报返回给原销售代理人,投资者同时提交的认购、申购申报也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二)在账户注册失败时,如同时申报了交易类申请,则按此账户申报时填写的账户资料为投资者配发一个新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并同时将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二、关于下发对帐文件模式的选择

为适应广大系统参与人对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下发的对帐文件内容的不同需要,目前我系统对于销售代理人和基金管理人每日自动下发基金账户对帐文件(05文件)。

各系统参与人可以依据自身系统条件,针对接收全量对帐数据或接收增量对帐数据进行选择。其中,增量对帐的对应账户是

指当日份额持有情况发生变化的基金账户。

三、关于接收公告、交易汇总、席位信息文件模式的选择

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系统提供销售代理人对08(公告)、12(确认汇总)和21(席位信息)等非常用文件的选择下发功能。

各销售代理人可以依据自身系统需要对以上文件进行选择接收。如果销售代理人选择接收该类文件,该文件名会在对应索引文件中罗列出来。

四、关于索引文件的文件名选择

我司开放式基金系统发送的索引文件默认按以下方式进行配置:

(一)下发的基金行情文件对应的索引文件由OFI更名为OFJ,其中包含07(行情),08(公告),21(席位信息)等文件。

(二)下发的11(申请汇总)文件增加对应索引文件为OFS。

(三)下发的25(资金明细)文件增加对应索引文件为OFK。

(四)下发的回报数据文件仍以OFI为索引文件,其中包含12(确认汇总)文件。

各销售代理人可以依据自身系统情况选择接受以上变化或选择仅接受OFI索引文件。如果销售代理人选择仅接受OFI索引文件,系统会在自动下发时,将OFJ索引文件改名称为OFI索引文件。

五、关于下发转托管和基金转换回报模式的选择

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系统在下发给销售代理人转托管和基金

转换回报数据中提供以下选择模式:

(一)对转托管成功业务,可选择按照业务类型127、128下发回报,也可选择以两笔126下发回报;

(二)对基金转换成功业务,可选择按照业务类型137、138下发回报,也可选择以两笔136下发回报;

(三)对转托管失败业务,可选择按照业务类型126下发回报,也可选择按照业务类型128下发回报;

(四)对基金转换失败业务,可选择按照业务类型136下发回报,也可选择按照业务类型138下发回报。

请贵公司将上述问题的选择结果填写在签收回执中并签章,然后传真至本公司,我们将据以完成相关系统参数设置。

技术咨询:崔伟、陈鸿鹄;电话

业务联系人:王洪征、周诗晨;电话: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业务部

签收回执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已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发送的参数问询函。

一、关于基金账户注册失败配新号参数的选择,本公司选择第种模式。

二、关于下发对帐文件模式的选择,本公司选择接收量

对帐数据。

三、关于接收公告、交易汇总、席位信息文件模式的选择,本公司选择接收以下文件:

□08文件(基金公告)?□12文件(交易确认汇总)?□21文件(席位信息)

四、关于索引文件的文件名选择,本公司选择:

□按中登基金系统默认配置□仅接受OFI索引文件

五、关于下发转托管和基金转换回报模式的选择,本公司对转托管成功业务选择接收业务类型回报、失败业务选择接收业务类型回报,对基金转换成功业务选择接收业务类型回报、失败业务选择接收业务类型回报。

经办人:;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管理人开通(切换)TXT接口相关参数问询函

管理人系统与本公司TA系统开通(切换为)TXT格式的接口规范时,本公司TA系统需要配置下表所列参数,请配合填写

管理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附件三

基金(集合计划)发行参数通知单

注:创新封闭式基金请注意“个人、机构持有下限”及“自动强制赎回条件”的设置,应确保封闭期内不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注:支持后收费的基金必须填写该表。

三、基金代销人信息

以下基金代销人自基金发行首日起,开始代销本基金:(如有代销人需在发行期中间开始代销的,请按“基金增加代销机构”业务办理,不能在此列示) 说明:1)“代销份额类别”,从“前收费”、“后收费”和“前/

后收费”中选一填入(下同); 2)“认购起息天数”,默认填T+2(下同);

3)“认购适用利率”,从“活期利率”和“金融同业利率”中选一填入(下同)。

三、基金费率参数

(一)手续费率

注:1、费率应按绝对比例给定;

2、如有强制赎回业务,且其费率不同于一般赎回的,请单独列示其费率;

3、费率设置可精确到小数点后第8位;

4、销售机构为“XXX”,表示对大多数代销机构普遍适用,如个别代销机构采用特殊费

率,请单独注明该销售机构名称(下同)。

(二)代理费分成比例

注:1、分成比例可精确到小数点后第8位(下同);

2、后收费基金认申购代理费率可使用“(一)手续费率”的表格形式,但必须在此处单独列出。

(三)赎回归基金资产比例

(一)发行产品有无某类业务限制(例如创新封闭式基金应注意限制变更分红方

注:如某类业务限制对所有代销机构都适用,请在代销人名称栏填“XXX”.

注:1)管理人在本公司TA系统中发行首个产品时必须填写;

2)如本次发行产品采取的份额对账方式不同于之前产品所适用的份额对账方式,必须填写该表。

客服电话: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要使用电子合同的,需在其他说明事项中注明,并注明是否全部的代销机构都使用电子合同。)经办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XX公司(公章)

X年X月X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收回执

签收人:签收日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基金业务部

附件四

关于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现已完成该计划的产品设计及相关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安排上线发行,现申请开立中登沪深分公司相关资金账户,特此函告。

××××××公司

××××年××月××日业务二: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

一、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办理规定

(一)管理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

(二)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项目包括:管理人代码、管理人类型、名称、简称、网站网址、客服电话、接口类型、对账方式、折扣选取方式等。

二、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一)管理人申请办理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的,须在信息修改生效日(T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T-2日前向本公司提出业务申请。

(二)管理人须填写《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通知单》(见附件),并盖章传真至本公司,本公司收到传真件后向其传真签收回执。

(三)本公司依据收到盖章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通知单》办理管理人基本信息修改,自信息修改生效日起变更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基金运作流程图

基金运作流程图 1.1.1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针对有投资价值的项目,主要是具有发展潜质的非上市企业,通过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私募股权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权益性投资,并提供资金和各类增值服务,以帮助企业成长,使企业的资产得到 增值,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获利 的一类投资。它的精髓是资本的最大化增值。 1.1.2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1)高收益兼高风险 收益与风险就像一对孪生兄妹一样,要想获取高收益,就必须承担高收益所附带的高风险。私募股权投资也不例外,投出去的资金要实 现价值增值总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再者,即使受资企业如期实现了价值 增值,但是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又难以掌控,能否获取高回报仍然还是 个未知数。然而,就像赌博一样,一旦赌赢,就能获得丰厚的回报,私募股权投资也是一样,一旦投资成功,获得的投资收益足以让一个人连做梦 都会笑醒。因此,在我们看到投资高收益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局收身后的尚风险。 (2)投资期限 在投资期限上,PE投资一般是3-5 年,甚至需要的时间更长,并且流动性较差,一般在投资期内不能退出,因此PE属于中长期投资。

(3)投资专业性强 PE投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主要体现在PE运作的各个环节。在私募股权基金的成立阶段,要求具备一定的投资专业技能,再到投资项目的选择,更需要各行各业专业人才的支持,融资、投资更需要专业的 指导,后续监督管理也同样需要经营管理人才,直到最后的退出都需要 专业的策划和指导。只有做到专业,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4)投资灵活性高 PE投资较其他投资方式,具有较高的灵活性。首先体现在私募股 权基金的成立对组织形式的选择,有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契约制等 多种组织形式可以选择;其次是投资项目的选择,可以对各行各业,处 于各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进行选择;在融资方式上,融资渠道有很多可 供选择,而不是单一的金融机构贷款;在投资方式上,也有联合投资、分 阶段投资、一次性投资等多种方式可供参考;有退出方式,更是有IPO、股权转让和清算等方式,都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因此,PE投资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5)投资具增值服务功能 与其他投资方式不同,PE投资除了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发展所需要 的资金外,还要凭借自身优势,为被投资企业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甚 至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以帮助被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企业价值。 1.1.3私募股权投资的市场参与主体

基金会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

基金会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 办事指南 ●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每周三下午和每周五下午除外)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 楼308室 ●中国社会组织网: 咨询电话 ●成立、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 ●证书、印章、会费票据、公告:、 ●社团年检由社团管理处办理:,58124091,58124092 ●基金会年检由基金会管理处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办理: ●涉外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由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办 理:58124057,58124055,58124053 ●社会组织评估由管理服务处办理:58124114,58124111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基金会办理以下登记业务,均须先履行网上填报流程,网 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说明:

·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首页点击右上方“网上办公”栏目基金会登记栏中的办理事项,进入基金会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填写表单”页面,按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 ·申请材料一次未填写完的,可以先点击“保存”键,待继续填写时重新登录,点击“修改”键,填写完成后再点击“提交”。 ·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原路径登录网上办公平台查询回复意见。审查通过的,直接在网上打印相关表格,按要求签字,加盖基金会印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印章后,向登记大厅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前,如发现填报有误,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修改。 一、基金会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指:基金会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类型、住所、原始基金数额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手册

编号: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基金销售业务操作 手册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基金销售概述 第一条基本概念 1、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基金募集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2、基金销售:对于私募管理人而言,基金销售有以下两类模式: (1)私募管理人自行募集(管理人直销模式) (2)委托销售机构募集(销售机构代销模式)采用代销模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与受托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受托销售私募基金的销售机构必须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二条违规后果 1、基金募集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等监督管理措施。 (2)对部分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 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 2、基金募集机构违反基金募集行为管理规定的: (1)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2)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三条参考法规 1、《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业协会发布,2016年6月15日起施行。 2、《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发布,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3、《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基金业协会发布,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基本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适当性管理新规下基金募集基本业务流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操作全流程详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操作全流程 一、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 (一)项目选择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 1、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企业管理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 2、至少有2至3年的经营记录、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潜在的成长性、并有令人信服的发展战略计划; 3、行业和企业规模(如销售额)的要求,投资者对行业和规模的侧重各有不同,金融投资者会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角度来考察一项投资对其投资组合的意义。 4、估值和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由于不像在公开市场那么容易退出,私募股权投资者对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比较高,至少高于投资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回报率。 5、3-7年后上市的可能性,这是主要的退出机制。 6、另外,投资者还要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引资企业是新兴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双方在项目考查过程中会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二)可行性核查对于PE,选择投资的目标企业,是整个基金投资行为的起点,这一“淘金”的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足够多

的项目可供筛选,二是用经济的方法筛选出符合投资标准的目标公司。(1)项目来源项目中介:拥有大量客户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投资银行、行业协会等等,PE也会积极主动的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或目标公司),例如,帮助其在海外的投资组合中的公司寻找在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 (2)市场调研在获得项目信息后,PE团队中得分析员会着手进行调研,行业研究的首要工作是精确的定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从大行业到细分行业,再到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乃至目标客户,通过对产业链、市场容量、行业周期、技术趋势、竞争格局和政策等方面的分析,获得对目标公司所在行业的初步、全景式了解。 (3)公司调研主要包括: 1、证实目标公司在商业计划书中所陈述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 2、了解商业计划书没有描述或是无法通过商业计划书表达的内容,如生产流程、员工精神面貌等; 3、发现目标公司在当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将成为PE前期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4、增进对行业的了解,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重新评价; 5、与目标公司管理层近距离接触,观察管理层的个性、价值观、经营理念、经验与能力,通过沟通建立相互之间的了解与信任,以及就投资额与股权比例等事宜交换意见。 (4)条款清单条款清单是PE与企业主就未来的投资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条款清单中约定了PE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

基金会入会流程及组织构架

基金会入会流程及组织构架一、基金会组织构架图 二、人员要求: 各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要求: 1、受人尊敬; 2、了解各分会(或会内)运作状况; 3、对即将上任的职位有充分了解及兴趣;

4、有能力、有进取精神; 5、善与他人合作; 6、善与他人沟通; 7、有时间配合服务工作; 8、能配合会长(或秘书长)各项推动工程; 三、入会程序: 1、由王牌国际慈善教育基金会会员发出邀请。 2、填写王牌国际慈善教育基金会入会申请表。 3、与申请表同时递交大1寸彩色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名片1张。 4、十个工作日内理事会代表预约面谈;另外可以参加王牌国际慈善教育基金会的服务活动,体验服务。 5、如入会申请获准,将于五个工作日内获书面通知。正式成为基金会会员。 6、入会申请暂未获准,将于五个工作日内获书面通知。 四、打款流程 五、基金来源 1.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的捐赠 2.国内外个人的捐赠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的无偿援助 4.国家财政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5.本会所属单位的专项赞助 6.本会基金所实现的合法收益 7.其他合法收入 六、基金使用 1、本会应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双方对捐赠财产的约定,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使用情况,应及时向捐赠者反馈,并随时接受查询,作出如实答复。 2、对受赠财产的使用,应跟踪调查,适时作出评估意见;本会有责任、有义务检查和督促受资助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实现捐赠者的意愿和财产的使用效益;必要时,受资助方应欢迎并接受捐赠者的实地检查。 3、根据需要,受赠财产的使用,应与受资助方鉴定资助协议;若受资助方违背约定,本会有权减少、停止或收回资助财产,依法保护捐赠者利益和本会声誉。 4、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本会工作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不占用受捐资金。

基金公司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

第一章:投资部岗位职责 工作核心:根据公司托管基金的投资方向,定向拓展目标投资项目,筛选优质项目通 过评审委员会批准投资,不断扩充基金项目池,根据市场宏观分析及市场机会,建议发起新的行业/项目基金,同时对已投入项目的执行进行监控预警。 工作流程:项目渠道拓展→项目考察→《尽职调查初稿》→初评通过→第三 方《尽职调查》→评审决策→投资→监管预警→退出; 岗位职责: 1、投资项目渠道拓展; a. 项目渠道:分行业、区域开拓投资咨询公司/园区管委会/发改委/个人等为基金项目报送渠道,各渠道提供符合我方要求规范的项目简报及商业计划书(BP),居间服务协议按投资额单边获酬。 b. 拓展方式: 个人社会关系、向集团营销中心提请营销安排。2、项目初审与内部尽职调查; 内部尽职调查: 对BP制作规范,符合我方产业投资规划,且达到基本数据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完成《内部尽职调查报告》,要求全面准确,包括上下游企业回访,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风险点警示;3、第三方(会计、审计、律师)尽职调查; 对初审通过项目,聘请第三方审计\会计公司进行权威的《融资企业尽职调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文件,发起投资委员会召开专项决策会;4、投资全程参与; 配合法务部起草相关文件、进行项目签约和监控预警与退出等步骤;5、营销支撑; 协调组织及开展公司金融产品募集说明会或讲座,协助完成公司业绩指标。 基本工作流程: 初步审核业务渠道 业务渠道 业务渠道 业务渠道 项目简报商业计划书 否 现场考察 《内部尽调》 风控委员会 否 通过 第三方尽调机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 否 项目投资 监管预警 退出机制 入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财会、金融或法律专业,三年银行、PE、VC业务经验。 2、主导投资过两个以上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过从投资到退出的全过程;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4、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 5、具备学习能力和

成立私募基金产品计划流程说明书

成立私募基金产品流程说明书 1.产品发起人:指开发设计产品的当事人。 2.产品管理人/管理人:指对产品进行运作管理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托管人/期货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投资顾问,推介产品,协助投资者办理产品认购事宜,下达投资指令,日常估值,信息披露等。 3.产品托管人/托管人:指对产品的财产进行托管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产品托管账户、资金账户的开立,保管产品的财产,核对并执行管理人发出的投资指令,协助管理人进行产品财产的估值、核算与清算,协助进行信息披露等。 4.投资者/客户:满足产品规定的资格要求,签署产品合同书且合同书正式生效的认购者。投资者缴纳相关认购款项、承担合同书规定的相应义务后,可以享受按合同规定分享产品财产收益、分配计划清算后的财产等权利。 5.认购:指在产品推介期内,投资者按照产品合同的规定购买产品份额的行为。 6.投资顾问:受产品管理人聘任,为管理人投资提供投资建议的当事人,产品管理人负责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等事务。 7.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为产品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8.产品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以产品的名义为产品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9.产品专用证券资金账户:指管理人以产品专用证券账户在证券经纪商处以产品管理人名称开立的资金账户。 10.期货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托管人配合管理人为产品资产在其选定的期货公司处开

爱心基金会章程与执行标准.doc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由瑞恩公司及部分员工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设立,管理和使用瑞恩公司及内部员工自愿捐赠用于员工间互助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凡瑞恩公司在职员工经申请均可成为“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第四条瑞恩公司作为基金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基金的主要捐赠者,自基金会设立即为该基金会的永久成员。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无微不至的关怀,随时随地的帮助;传递温暖,爱心互动。 第六条基金的用途:基金用于会员因经济困难,向基金会申请救济的款项支付活动。第七条基金会的权利机构是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和副会长;执行机构为基金会委员会。 第二章基本工作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瑞恩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瑞恩公司推荐并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条会长由基金发起人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行政人事总监担任,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管理事务; 会长职责: 1、基金会章程的颁布 2、基金会发展方向的确定 3、督促检查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执行委员1名,常务委员:企业文化负责人、财 务相关负责人,其他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 负责人通过选举投票方式产生新的委员名单,执行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委员会 成员中必须有6名以上(含)瑞恩公司推荐的人选。 第十二条所有委员会成员除执行委员外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基金会会员才有资格参 与选举,每年通过选举方式进行委员换届;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负责日常爱心互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爱心互助公益活动 3、合法履行委员职责,在有利益冲突情况时予以回避。 4、负责制定及修改爱心互助基金会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5、定期举行爱心互助基金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6、支持组织的使命并愿意确保组织对其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 7、协助制定和完成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资源开发。 8、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基金常务委员会将召开临时会议。 委员会的权利:

投资基金公司合伙企业设立方案与程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和程序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二)不同架构的比较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2、税收地位 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收益以红利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须缴纳收入所得税。合伙制和信托制的基金则不存在双重纳税问题,基金本身不是纳税主体,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收益后才自行缴纳收入所得税;该等投资者是否享受创业投资

私募基金成立业务流程(参考模板)

私募基金业务流程 投资公司成立后,需要建立企业组织架构,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之后即可成立第一支产品。具体步骤所包含内容如下: 一、公司组织架构 基金公司成立后可设置如下部门:投资交易部、产品研发部、市场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和风控合规部。 二、初期费用 初期费用主要有:场地费、人工费、日常开支(水、电、办公耗材、通讯、交通等)、业务开支(招待、宣传、差旅等)、开业的装修费和办公用品购置费等。 三、登记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办法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成为会员。通过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 (一)管理人登记备案主体 管理方式分为自我管理、受托管理和顾问管理三类。自我管理指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公司型基金,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该公司型基金也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手续。例如A公司为公司型基金,自聘投资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并未委托其他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则A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同时,A公司也作为基金进行备案。 受托管理指私募基金将资产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例如公司型基金B委托投资管理公司C进行管理,则公司C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公司型基金B作为C公司管理的基金进行备案。 顾问管理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担任投资顾问等方式实际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例如D公司设立信托投资计划E,委托F公司为投资顾问,则F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在本系统进行管理人登记,并对其作为投资顾问管理的信托计划E 在本系统进行备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xx总发〔xx〕413号附件4,xx年12月26日印发 为保障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顺利进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提高清算效率,降低资金清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流程。 一、基本规定 (一)我行个金部负责与基金公司协商基金业务清算流程并组织实施。本流程适用于我行所有代销机构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资金清算。 (二)基金投资人在我行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均需在我行开立资金账户,只有委托我行代理销售的基金,才能通过我行进行交易。我行未代理的基金不能办理有关赎回、非交易过户等交易。 (三)基金投资人在我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用于核算投资人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交易时的资金收付(包括个人投资者在我行开立的兰花卡、存折等个人结算账户,机构投资者在我行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 (四)基金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由我行各具备代销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网点受理。 (五)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清算实行“全额清算”、“全额交收”制度。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清算交收日根据我行与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TA”)的有关协议具体确定。 二、资金清算账户设置 (一)基本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资金清算实行总行集中清算制度,即总行(清算中心)设置相应账户,在协议清算日根据TA清算数据进行清算交收。

(二)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代理兑付资金账户(按不同TA分别设置) 总行按不同TA根据资金流向分别设置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和代理兑付资金账户,该账户为我行代销产品内部账户,每个账户分别核算相对应TA的认申购、赎回、分红等所形成的资金往来款项。 基金公司基金销售结 算专用账户 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代理兑付资金账户 上述账户用于实现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暂存和对外交收,通过交易记录可追溯整个资金划转流程。 三、资金清算流程 (一)认购交易资金清算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是指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募集时,投资人通过我行向注册登记机构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证券投资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原则,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拟发行基金的基金单位面值。 清算流程: T日: 资金流向:代销网点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系统自动将客户认购款项划转至“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 信息流向:T日营业结束后,主办行将全行汇总的认购申请数据发送至TA。 T+1日: 信息流向:T+1日日终前,主办行从TA接收T日交易确认数据。 资金流向:当日日终核心系统清算时,将无效认购部分的资金从“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返还客户账户,其返还按原路径返回。

私募基金成立流程

私募基金成立流程及相关问题解答 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6117580470.html, (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登记流程: 4、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5、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6、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7、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深圳吾思已被注销登记。 8、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9、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10、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其他情形。

基金会设立流程

基金会设立流程 1、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基金会名称的要求 (1)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划转流程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划转流程 一、本流程中的D日是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或者现金红利发放日。D-1日、D+1日、D+2日、D+3日、D+4日为工作日。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于D+1日12:00前处理D-1日15:00至D日15:00所接受的申购、赎回等申请或者D-1日17:00至D日17:00的认购申请(基金认购或者开放申购首日的起始时间为D日9:30),并向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发送交易确认及交收数据。 三、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认购资金:(一)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接受认购申请。基金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时,应当全额交付认购资金。 (二)D+1日10:00前,使用销售归集分账户归集认购资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认购资金从销售归集分账户划往销售归集总账户。(三)D+2日15:00前,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确认成功的认购资金从销售归集总账户划往募集验资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以使用注册登记账户进行认购资金的中转。D+3日10:00前,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确认失败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投资人的结算账户。(四)验资完成当日15:00前,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将认购资金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后划往基金财产托管账户。验资完成当日下一个工作日10:00前,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将第二次确认失败的认购资金从募集验资账户划往对应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归集总账户。(五)对于划至基金销售机构的应当支付给基金投资人的第二次确认失败认购资金,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于下一个工作日10:00前将资金划往基金投资人的结算账户。 四、基金投资人申购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申购资金:(一)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基金成立后接受申购申请。基金投资人提交申购申请时,应当全额交付申购资金。 (二)D+1日10:00前,使用销售归集分账户归集申购资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申购资金从销售归集分账户划往销售归集总账户。(三)D+2日12:00前,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确认成功的申购资金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后从销售归集总账户划往该基金的注册登记账户。D+3日10:00前,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确认失败的申购资金划往基金投资人的结算账户。(四)D+2日15:00前,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将申购资金从注册

(新)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基金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流程 xx总发〔xx〕413号附件2,xx年12月26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证监会有关规定、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在本流程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二)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三)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四)基金管理公司:本流程特指委托我行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 (五)注册登记机构:本流程特指办理我行代销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与其指定的其他代办机构。 (六)资金账户:投资人在我行开立的用于基金交易的资金结算账户,包括个人结算账户、机构投资者的单位结算账户,也即基金交易账户。 (七)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由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我行代销基金的基金账户由我行代办。 (八)开放日: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第三条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网络由总、分、支行营业网点共同组成。总行个金部负责代理销售业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各营业网点负责证券投资基金的代理销售。 第二章销售适用性检查、签约、开户

私募基金客户回访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回访计划表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客户回访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私募基金募集行为,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真实掌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客户回访人员对客户进行的例行回访和针对特别客户的特定回访。 3 职责 3.1客户回访人员根据客户资料制订《客户回访计划》,包括客户回访目的、回访方式、回访时间、回访内容等。 3.2客户回访人员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结合客户特点选择适合的回访方式。全面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对服务的意见,并认真填写《客户回访记录表》,回访结束后汇总形成《客户回访报告》。 3.3主管领导负责审阅《客户回访记录表》、《客户回访报告》,对回访记录和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指导意见。 3.4客户回访人员负责对《客户回访计划》、《客户回访记录表》、《客户回访报告》进行汇总存档,按照客户分类后建立客户档案,以备参考。 4 流程 4.1 调取客户资料 (1)客户回访人员根据公司客户资料库和客户回访的相关规定,对所保存的客户信息进行分析。 (2)客户回访人员根据客户资料确定要回访的客户名单。 (3)客户回访人员根据客户资料确定每个客户回访的具体目的。 4.2 客户回访准备 客户回访人员根据客户资料制订《客户回访计划》,包括客户回访的大概时间、回访目的、回访内容等。应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结合客户特点选择适合的回访方式。 4.3 实施回访

(1)回访的方法 采用电话通讯方式回访。 (2)回访内容:详细了解客户投资相关产品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包括销售人员是否存在不当推介与销售行为、是否存在承诺收益率行为、是否对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了完整披露等。 (3)回访行为要求 在回访中,如遇客户疑问的,应认真解释,如客户投诉,要认真处理顾客的投诉、不满、疑惑等,应诚实、可信,并且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回访中如发现其它部门存在违规情况的,需如实记录,并上报公司风控合规部门。 (4)回访信息记录 回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客户回访记录表》。回访工作人员必须要日清日结,对所回访的客户基本信息、回访结果以及服务评价都要有书面记录,对于回访客户所提出的问题、建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4.4 整理回访记录和处理 (1)客户服务人员编制回访报告 1)在结束回访的第二天应根据《客户回访记录表》记录的回访过程和结果,对客户的回访过程和回访结果进行汇总和评价形成《客户回访报告》。 2)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应在三天内将回访的相关资料提交部门主管审核,如果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交的,应报部门主管同意后一周内提交。 (2)部门主管领导审阅 主管领导对下属人员提交的《客户回访记录表》、《客户回访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公司风控合规部门处理。 4.5 资料保存和使用 回访人员对《客户回访计划》、《客户回访记录表》、《客户回访报告》进行汇总,按照客户分类后建立客户档案,以备参考。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颁布起实施。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基金会流程

成立基金会流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成立基金会流程 1、首先递交一份可行性报告,内容如下: (1)名称; (2)成立的理由、背景及目的; (3)基金会的类型:公募或者是非公募的; (4)宗旨和业务范围; (5)原始基金数额及资金来源; (6)业务主管单位:如果是教育性质的话,是市教委; (7)住所地址; (8)理事会人员配置及介绍; (9)律所介绍。 2、将可行性报告递交民政局,通过后找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拟定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分别提交民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并且需要成立党支部。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及住所; (2)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3)原始基金数额; (4)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5)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6)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7)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8)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4、召开第一次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通过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分别派人参加监督。 5、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行政许可中心审查登记成立。 (1)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的文件 3)验资报告书 4)办公场所证明 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6)章程草案 (2)具体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社团局第034号窗口领取该事项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直接下载);第二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

基金投资操作流程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操作管理办法 为了使中枢基金的受托投资基金的运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指导有关投资运营工作事宜。 第一章投资决策规定 第一条投资管理部 1、负责项目搜集、项目初步筛选(直观筛选)、项目调查、项目再筛选(一般筛选)、项目评估。 2、将通过初选、评估的拟直接投资项目的相关材料上报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3、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意见,组织、协调有限合伙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确定的两个以上相关领域投资专家,对拟直接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第二条风险管理部 建立并根据“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会同投资管理部、综合财务部以及相关财务、法律咨询部门,对(拟)直接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投资后管理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1、主持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通过投资管理部筛选和评估的拟直接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将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拟直接投资项目,报请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确定的两个以上相关领域投资专家评审。 2、根据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对拟直接投资项目的建议,以及相关领域投资专家对拟直接投资项目提出的书面评审意见,对拟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否决建议,或提出投资建议,并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经基金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授权,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直接投资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协议。 4、负责执行和实施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直接投资计划和方案。 第四条有限合伙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1、负责选聘有关领域投资专家对投资管理部上报的拟直投项目进行评审。 2、作为基金合伙人大会授权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拟直接投资项目的评审报告和合作方案进行投资决策和独立审批。 第二章投资决策操作流程 第五条项目搜集 1、负责单位 由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基金会管理制度流程章程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XXX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理, 门经理、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并由员工代表监督,公示于公告栏内。受赠 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用资金。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和程序: (1)公司内部:由被救助人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本人的证明材料,交由直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提交审核后的书面申请,基金会会长召集公司领导组织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以及调查的情况如实汇报。 (3)确定为可资助后由基金管理组负责提交资助对象的资助方案和具体款项数额,并同时公开资助人提交的费用单据和受益人的感谢信和收款签名单据。 (4)公司外部:在职员工的亲生父母和子女如有重大疾病或需资助,由在职员工提交书面申请交由部门经理审阅签名。 (5)必须提交在职员工和资助对象的关系证明,基金会管理组收阅书面申请后核实资料并召开会议。 30000 第二条:本基金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算期间不开展其他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清算后的剩余资金全部捐助给公司所在地的慈善机构。 第四条:本基金会信息发布及收支明细由基金管理会决定。 第五条:本基金管理内容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最终解权属公司董事会。 会长: 副会长: 年月日XXX“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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